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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時間:2023-05-10 11:55:15 雪桃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通用21篇)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后果,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通用21篇)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

  一、事故預防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共秩序。

  3、未滿12周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未滿16周歲的學生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

  4、經常檢查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

  5、集體行進時應排隊,穿統一的校服,安排適當數量的老師參與管理。

  6、騎自行車不準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扶身并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撐傘。

  7、未滿12周歲的學生不得乘坐兩輪摩托車。乘坐摩托車要戴好頭盔。

  8、特別注意霧天、雨天、雪天、冰凍天的交通安全。

  二、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1、獲得學生在交通事故中受傷信息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用最快方式向學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最重要的是出事地點和人數,同時打110、120電話求援。

  2、學校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立即向教育局和鎮政府匯報。

  3、學校應當及時與受傷學生家長聯系,并派校級領導和班主任等到探視、慰問。

  4、學校應當配合交通民警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6、通知保險公司介入。

  7、在事故原因沒有調查清楚以前,不得私自向外界發布信息。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2

  為確保學校學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學校制訂學生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與指揮

  1、學校成立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2、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布置、指導。

  二、制定學生交通安全守則

  1、校內:

  (1)學生在校內不準騎自行車。

  (2)學生自行車要按學校規定停放的地方放好并上好“兩鎖”,按要求擺放整齊。

  (3)學生自行車不得放到老師的車棚、各樓梯口及其它非停車的公共地方,只可放到指定的地點。

  (4)學生自行車要鎖、牌齊全,嚴禁騎“黑車”。

  2、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走人行橫道或斑馬線。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5、不準在公路上踢球、跳繩、溜冰、表演玩耍。

  6、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7、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8、不準跨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道口護欄。

  9、學生一律不準駕駛機動車輛,學生騎自行車上學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自行車上學時的車鈴、車掣反應器必須齊全有效。

  (2)不準雙手離開車把,不準站在后架上,不準一人蹬車一人扶把。

  (3)不準賽車或玩車技,不準追汽車斗氣。

  (4)不準牽引、拖帶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拖帶。

  (5)騎車時不準勾肩搭背,不準互相追逐,不準并排行車。

  (6)不準在車把上懸掛影響轉向的物品。

  (7)不準在人行道上騎車,不準在馬路上學騎車。

  (8)通過陡坡時不要高速滑行,連串或曲線競駛。

  (9)騎車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后望,并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10)進出校門必須下車推行。

  10、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走路,騎車都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11、中午未到校門開啟時間不準在校門口聚集,更不準追逐打鬧。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1、交通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交通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交通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交通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交通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學校醫務室或,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3、交通事件發生后,學校各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4、交通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

  四、相關措施

  1、交通事故:發生重大車禍,迅速撥打交通事故、緊急救護電話,開展自護自救。

  2、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要上了縣教育局備案,特別要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載學生出游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必須經交通部門檢查、許可,嚴禁乘坐無證、無照人員駕駛的交通工具,嚴禁車輛超速行駛。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3

  為切實加強旅游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杜絕旅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科學、迅速、有效地處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預防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發生和降低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游客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精神,結合我縣旅游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范疇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是指發生在景區內交通道路上或組團外出旅游的突然發生涉及游客,造成人身財產較大損害的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性交通事故。主要包括:

  1.游客在組團外出旅游過程中的交通事件。

  2.游客進入景區過程中的交通事件。

  3.因突發自然災害,致使游客乘坐車輛發生交通事件。

  4.其他不可預料因素而造成的旅游交通事件。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為一般、重大、特大三個級別。處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責任單位根據旅游車輛使用情況和游客所屬情況而定。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出現后,負責人應遵循屬地原則,向當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同時,及時先行處置,以最快速度、盡最大努力實現應急處置。

  二、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預警系統

  成立由縣文體和旅游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等人員組成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縣文體和旅游局局長

  副組長:縣文化和旅游市場執法大隊大隊長

  縣文體和旅游局二級主任科員

  組員:游國文縣文體和旅游局旅游股負責人

  縣文化和旅游市場執法大隊隊員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查督導我縣旅游道路交通的安全預防工作。

  主要職責為:及時提供旅游交通事件的危險信號,暢通信息渠道,提醒游客注意險情,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發生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后,能客觀真實地反映情況,及時向領導建言獻策。旅游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應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負責的原則。

  三、建立保障機制

  1.督促、教育游客遵守交通規則,阻止游客乘坐非法營運和不合格的車輛等。

  2.加強對旅行社用車的監督,不定期抽查旅行社的用車情況。教育督促旅行社辦理好各種車輛證照,按規定參加車輛的各類保險,自覺接受運管等部門對車輛的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排除行駛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處置機制

  1.信息報送與現場保護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后,知情者或當事人應立即將情況發生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和有關信息向當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需要、公安派出所、交警等部門提供幫助的也要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相關人員盡快核準情況,在規定時限內將交通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危害程度、發展趨勢、所采取的處理措施、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情況,迅速向縣人民政府匯報。

  迅速展開搶救工作的同時,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現場痕跡和相關物品、證據破壞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

  信息報送時限:一般突發事件在2小時內報送,重大、特大突發事件即時即報,最遲在30分鐘內報送,具體為先口頭報,再書面報。同時,應時續事件進展情況、原因、后果及對事件的處理情況。

  2.立即成立現場指揮組織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后,應立即成立事件處置現場指揮組織,由現場最高領導任總指揮(上級領導到場后立即調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具體的施救和各項善后工作。其具體職能為:發布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及時向上級匯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件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配合交通主管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書面材料。在處理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時,現場指揮機構可視情況設立若干工作組。如:現場處理協調組,現場搶救協助組,警戒維護組,善后處理組,游客安撫組等。

  3.迅速啟動與實施救援

  五、建立健全緊急重大情況信息報告制度,保障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發生交通事件信息報告后,立即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并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1.發生突發交通事件時,縣文體和旅游局領導應親臨現場(如遇出差,先指派分管領導立即趕赴現場,并根據方案進入應急處理程度;以最大可能、最快速度趕回處理情況),了解事故情況,視情況作出指示,指揮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匯報。

  2.迅速啟動《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包括明確現場事故處理中設置機構人員、分工和職責,并向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3.指揮協調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組織調集救援人員和相關物資等,督促檢查各項救援措施落實到位;負責現場新聞報道的指導、解釋、說明和把關工作;

  4.指導善后處理和游客安撫工作。

  六、善后處理工作。

  1.旅游道路交通事件調查工作,由處置道路交通事件的組織及文體和旅游局相關人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交警隊等)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積極維持正常的旅游秩序,維護社會安定穩定。

  2.在突發事件發生期間,對散布謠言、破壞、擾亂社會秩序的,及時報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3.對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積極,貢獻突出,奮力搶救、成效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反之要給以批評和處分。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4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xx xx

  組員:校委會成員 年級組長班主任。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

  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 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

  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xx xx xx 各年級組長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并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xx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xx和班主任協助,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留校處理組:年級組長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了解情況、接應工作:xx

  負責向縣教育局匯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系電話。機動應急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職務任務: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盡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盡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5

  一、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強管理

  1、建立在開學初和節假日前集中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隊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放學統一排隊,在路上要求學生靠右邊行走,確保安全。

  3、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在學生集中上下學的時段,維護好校門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氣時應提前通知各年級學生提前放學或者延遲上學,并在大門口引導學生安全離開學校。

  5、要對校園周邊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立即上報,及時整改。

  6、在距離學校一定距離的位置設立“前方有學校車輛慢行”等警示牌,提醒司機減速慢行,注意過往學生,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加強教育

  1、學校通過舉辦交通安全展覽、安全出行班會等活動,讓學生了解交通法規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知道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規律,提高防范意識,科學減少事故的`發生。

  2、要利用家長會、電話等方式積極與家長溝通,請家長和學校共同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學生在上下學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讓孩子過早到校,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不要斜穿馬路,避免上下學途中交通事故發生。

  三、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措施

  1、迅速啟動《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立即撥打電話120,請求急救中心搶救傷員。同時撥打110電話請求交管部門處理事故。

  2、學校領導如在現場要迅速報告上級領導部門;如不在現場,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要迅速趕到現場。

  3、要盡快采取科學措施搶救傷員。對傷口大量出血的傷員可立刻用手捂住出血處;對骨折的傷員,不要移動骨折部位,應等待救護人員進行處理。

  4、要維護現場秩序,記錄肇事車輛車牌號碼,等待交管部門處理。

  5、做好傷亡學生家長的工作、保險理賠以及協助交管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等。

  6、未盡事宜,以緊急通知為準。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6

  根據縣教育局關于加強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鎮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并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教師: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匯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后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匯報(先口頭后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并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7

  一、目的

  為保證施工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企業員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企業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適用范圍

  單位所屬車輛通行道路、施工場地、公司停車場所。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車輛事故應急救援管理流程執行公司內應急處理相關管理架構。

  3.2職責

  1.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企業管理人員,是車輛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搶救工作的主要人員。接到車輛交通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總經理匯報,并在總經理組織/指導下救援工作。

  3.企業管理人員負責單位運輸車輛的安排和行車安全管理,具體開展事故應急搶救工作。

  4.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對汽車車況及車輛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故障/事故車輛維修、報廢管理。

  5.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協助車管所開展日常車輛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匯總上報。

  6.公司財務部門負責提供應急救援及受傷人員醫療費用等經費。

  7.公司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并保護現場。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電話,并協助醫務人員或其他搶救人員搶救傷者;若發生火災,首先應撲滅初燃火災,火勢較大時則應撥打“119”火警電話;事故現場局面復雜的,還應撥打“110”匪警電話,請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傷亡和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8.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配合事故現場交通警察的指揮,在事故調查完成后,盡快恢復交通。

  9.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司機迅速報警,及時報告上級,并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四、應急響應

  1、現場緊急處置險情,開展自救脫離險境:

  ⑴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⑵當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員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并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⑶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檢修車輛遇有火災時,駕乘人員首先應使用車上配置的干粉式滅火器,噴射火焰根部,撲滅初起火災。若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時,應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做好自我保護,把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現場要做好保護,必要時增設警戒。

  2、交通事故報告

  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的司乘人員要立即向部門及公司領導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有: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地點、時間、單位、傷亡情況、司機姓名、車牌號碼等情況。當事人應當如實向交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應急救援

  ⑴總經理應組根據事故報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質、傷亡或車輛等財物損失大小等情況,決定采取何種級別的應急救援措施,必要時派人到現場協調處理。

  ⑵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視具體情節可派員前往協助調查處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帶隊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須配合交警等部門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⑸財務部門在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要及時籌備資金,以供搶救傷者、修理事故車輛使用。

  4.現場恢復

  事故現場的搶救等工作完成后,經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門調查、取證后,根據交警的指揮,要及時清理撤離事故現場,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調查處理

  1.車輛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后,報公司可視情節進行處理,對事故責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后,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托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4.發生重大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派員趕赴現場,協助交管部門并參與處理,對責任者按規定處理。

  5.總經理根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妥善處理好傷亡者的`經濟賠償工作。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認定,提出對當事人的處理意見。

  6.依據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處置意見改進和實施防范措施。

  六、應急資源

  1.車輛均應配備常用檢修工具、警告標志牌等警告標志。

  2.每臺車輛均應隨車配備干粉式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保養,確保消防器材能夠有效使用。

  3.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件,具有駕駛資格的人員。

  4.對違章違禁屢禁不止或不適合機動車輛駕駛的人員,應令其換崗、辭退。保證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素質能夠勝任其工作。

  5.組織駕駛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司機的應急處理能力。

  七、相關記錄

  1、車輛駕駛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學習培訓記錄。

  2、對車輛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3、車輛故障或事故記錄。

  4、車輛出勤報表。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8

  一、編制目的

  為預防和減少幼兒園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切實做好幼兒的交通安全管理共作,確保事故發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穩定,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幼兒人身安全不受傷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幼兒園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安全至上原則

  一切為了幼兒的.安全,盡一切可能降低事故的發生;生命是第一位的,一旦出現事故,要第一時間搶救受傷幼兒。

  2、統一指揮與團結協作原則

  特殊情況下,全體師生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共同應對出現的問題,團結協作。

  3、緊急處置原則

  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減少中間環節處理,抓緊時間,對受傷幼兒進行妥善處理,不得延誤時機,造成不應有的后果。

  4、局部服從整體原則

  遇有突發事件,所有人員應從大局出發,一切以幼兒園整體利益為重,不計較個人得失,做好自己應盡的職責。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幼兒園成立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置幼兒園范圍內發生的交通安全事件。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職責:xx

  (1)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幼兒園實際,研究制訂應急方案。

  (2)統一指揮交通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盡快恢復幼兒園正常教學及生活秩序。

  (4)定期進行幼兒交通安全事故隱患分析,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并督促落實。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主要負責應急預案,教育幼兒增強自我保護能力,要求相關人員強化重點部位保護;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并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做好向上級報告和續報工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在教學樓內值班老師負責注意幼兒課間活動的安全。在本樓層上課教師負責管理本樓層教室、走廊、樓梯(下一樓層至本樓層間)及廁所等公共場所的紀律,對該范圍幼兒安全負責;負責維護幼兒集會、上操等上下樓梯秩序,管理幼兒。

  六、日常防范

  1、幼兒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幼兒應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幼兒應走路邊。

  (2)過馬路時,必須走人行橫道。通過由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必須遵守信號規則;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要注意車輛,不得追逐、橫沖直撞。如果沒有人行橫道,你必須直接穿過。車輛駛近時,不允許突然橫過。如果有立交橋或地下通道,必須走人行立交橋或地下通道。

  (3)不得在人行道、車道、鐵路道口的護欄上橫過或斜靠。

  (4)在道路上,不得對車輛拾取、追趕、強行停車或拋拋物線。

  (5)幼兒在街道或道路上行走,必須由大人或老師帶領。

  2、幼兒在乘車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公共汽車、有軌電車和長途汽車必須依次在站臺或指定地點和家長一起等候,待公共汽車穩定停車后隨大人一起上車。

  (2)禁止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等攜帶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

  (4)機動車行駛時,不得將車身任何部位伸出車輛外或跳躍。

  (4)加強師生日常安全、行為規范和法制教育,提高自衛意識、自衛能力和自救能力。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9

  一、制定本預案的目的、依據。

  為確保幼兒園的安全和穩定,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降低事件的危害,維護和保障我園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二、設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遵照安全管理的要求,設立樂樂幼兒園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三、實施方案

  1、報警程序:

  A 、發生交通安全事件時,現場人員馬上通知交警和幼兒園領導小組。

  B 、撥打112報警電話,幼兒園 交通事故,車號為 ,請迅速前來救援。

  2、 啟動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三個職能機構小組,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1)、指揮組人員、職能。

  成員:現場總指揮由園長擔任,園長不在由安全主任或當值的'行政領導擔任。

  職責:接到報警,立即組織人員到事發現場,全面負責指揮處置工作,總指揮選擇的集合地即為指揮中心。

  (2)、控制組

  成員:余斤海(組長)、及其他保衛人員

  職責:1)負責設置警戒線。

  2)廣播疏散圍觀人員。

  3)作好疏導——到路口引導救護車、交警進入現場;

  4)保持通訊順暢,杜絕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四、善后處理工作

  1、 積極協助有關單位、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作好事件的調查記錄。

  2、 及時與有關人員、部門溝通,做好記錄。

  3、 盡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五、有關聯系電話

  交警電話:112

  火警電話:119

  救護電話:120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0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各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x

  組員:xxxxx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負責發布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2、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6、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后處理。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系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專業搶救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組織學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配合醫生進行現場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x(校醫務室負責人)負責,主要任務是與聯系,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4、警戒維護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5、后勤保障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6、善后處理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并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后,學校班子成員組織學校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學校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區教育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1

  一、目的

  為了使發生在我礦所屬單位或管轄區域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損害程度,特制定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用于我礦所有機動車使用單位,預防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理。

  三、引用標準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一體化管理標準。

  四、基本情況

  1、機動車情況

  礦現有車輛單位10個,30臺以上車輛單位2個,20臺以上車輛單位1個,10臺以上車輛單位1個,2臺以上車輛單位3個,1輛以上車輛單位6個。

  礦現有車輛122臺,:大型貨車43臺,(5T以上)、小型貨車7臺(1.25T以上)、大客車1臺(30座以上)、中小型客車6臺(9座以上)、小轎車42臺、特種車1臺、(警車3臺、醫用救護車2臺、吊車1臺〈25T〉、灑水車2臺。

  2、駕駛員情況

  在崗駕駛員130人。

  3、本市道路情況

  (1)、國道:207國道、晉陽高速公路、晉焦高速公路、長晉高速公路。

  (2)、省道:晉長公路、晉韓公路、陵沁公路。

  (3)、縣道:晉張公路、周犁公路、東大線。

  4、交通事故危害辯識及風險

  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偶然性、不確定性,無特定的時間、無特定路段,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大小,可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類,主要形態基本可分為碰撞、碾壓、刮擦、傾覆、墮車、追尾、爆炸和失火等8種,損害后果涉及人員傷亡、車輛損害和財產損失。

  五、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為加強對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協調,礦成立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礦長、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礦領導

  成員:由保衛科、安全管理部、物資供應部、機電管理部、計劃財務部、黨委工作部、武裝部、物業、礦辦公室、居委會負責人及事故單位或事故發生地單位負責人組成

  職責:

  (1)、了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2)、先向110(或122)報警,再向保衛科、交安辦報警(電話:36481

  26、3648057)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太保:xx),說明事故基本情況。

  (3)、發布應急命令,調動各應急職能部門人員開展救援行動。

  (4)、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電話:xx)

  2、現場救援各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

  (1)、現場搶救組:由保衛科、武裝部及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保衛科科長任組長。負責交通事故現場的搶險工作,危險物的控制、轉移、消除工作,協助交警對事故進行勘察和調查。

  (2)、現場秩序維護組:由保衛科、武裝部人員組成,保衛科長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的維護、現場保護和交通管制工作。

  (3)、醫務救護組:由礦人員組成。院長任組長。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和尸體保存、認領工作。

  (4)、后勤保障組:由礦辦公室、物資供應部、機電管理部、計劃財務部、信息科、物業、黨委工作部負責人組成,礦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負責保障搶救搶險所需物資和設備的供應,事故處理過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5)、事故接待組:由工會、居委會和事故單位等單位組成,工會副主席任組長,負責接待、安撫死者及受傷人員家屬,死亡人員的善后工作。

  六、應急操作

  1、接警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向110(或122)、保衛科(xxx)、交安辦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報警,必須向調度室報告事故情況,說明事故的發生時間、地點、路段、事故的形態、車輛及駕駛員情況、事故及現場的損害現狀。

  2、應急啟動

  礦調度室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啟動以及程序,通知副總指揮及應急單位負責人迅速到達指定位置,參加搶救。

  3、救援行動

  (1)、事故發生單位的領導,在接到事故匯報后,要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赴事故現場進行搶救。

  (2)、礦應急總指揮部成員和保衛科、交安辦人員到達現場后,根據事故情況,研究制定、批準搶救方案,組織調動指揮各單位及人員進行事故搶救。

  (3)、現場救援各專業組到達現場后,根據職責,在現場指揮和保衛科、交安辦指揮下,做好以下搶救工作:

  1)、積極搜尋被困人員及傷亡人員,使其盡快得到救治、安置、脫險。

  2)、本著就地就近、爭分奪秒的原則,做好組織救治。

  3)、做好傷者、死者及無需治療的事故當事人的登記、統計匯報工作(如: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傷情、病區、病房、治療情況、手術情況等以及死者尸體的存放地點、位置等)。

  4)、妥善保管好當事人的物品(如:衣物、證件、攜帶的物品現金等),并做好記錄,以備家屬認領或交還本人。

  5)、劃定警戒區域,設置警戒帶、圍欄等,疏散圍觀群眾,疏導傷亡者親屬、無關車輛及行人,盡力保證現場井然有序、交通暢通。

  6)、做好肇事當事人的監護。

  7)、經保衛科、交安辦確認現場無需保留后,要迅速清理現場,撤除警戒設施,恢復交通。

  4、應急結束

  對事故搶救工作進行總結講評,找出差距,彌補不足,汲取教訓,總結經驗,恢復平時狀態。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2

  為有效應急處置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確保事故處理工作有序、高效地進行,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2.負責發布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3.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4.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5.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后處理。

  6.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狀況;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系組: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狀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醫療救護組:各班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與聯系,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3.專業搶救組:主要任務是組織本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4.后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5.警戒維護組: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6.善后處理組:各班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并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校園校長及全體領導應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

  (三)有序的施救工作。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后,校園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應組織校園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無論出現什么性質的交通事故,校園都務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縣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3

  為有效預防全鎮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望京鎮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隱患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引發的緊急情況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6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況。

  根據實際需要,全鎮預案分為兩級,鎮政府制定的預案為一級預案;各村各有關部門制定的預案為二級預案。

  三、情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可撥打報警電話向鎮龍派出所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急救電話(120)向鎮衛生院求救。派出所和鎮衛生院接到報警或求救電話后,在迅速組織搶險的同時,應立即向主管部門或鎮政府報告。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后,緊急情況發生地的村委會必須立即向當地鎮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鎮長和聯村領導報告。

  (三)鎮政府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最短時間內(規定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縣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一)鎮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同志擔任,副總指揮由鎮政府分管交通的領導、分管安全的副鎮長等有關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及黨政辦、衛生院、應急辦、各站所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鎮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隱患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

  1、綜合協調組(黨政辦牽頭):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鎮應急辦主任蒲大章同志擔任,成員由相關站所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派出所、交管站牽頭):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應急救援組(應急辦牽頭):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

  4、醫療救護組(衛生院牽頭):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衛生院負責人何熠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五、預案啟動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二級預案、一級預案依次啟動,必要時同時啟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后,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快速反應,在一級預案未啟動前,首先啟動本級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三)啟動一級預案由鎮政府黨委書記或鎮長指定的領導決定;啟動二級預案由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決定。一級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鎮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并通知二級預案的主要負責人。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接替二級預案指揮或指導二級預案指揮。

  六、應急措施

  (一)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鎮警務室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三)鎮衛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鎮政府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警務室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交管站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警務室、交管站要將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交通事故、確保道路暢通的宣傳工作。沿線村要積極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司機朋友積極配合并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隱患點。交管站要認真、詳細排查鎮境內交通道路事故隱患點,并制定和落實事故隱患點整治計劃和措施。鎮級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隱患點的交通安全設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五)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村、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鎮指揮部備案。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4

  20xx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為給人民群眾在春運(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間創造良好的出行環境,確保我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預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組織有序、規范高效”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綜合施策整治,強化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管理,強化路面整治養護,全力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運輸秩序。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

  為加強對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我鎮成立春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指揮長:xx(黨委副書記,鎮長)xx副指揮長: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員:全鎮干部、鎮級單位負責人、各村(居)書記、主任、交通協管員、勸導員。

  職責:負責春運《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督促各村、各企事業單位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情況。

  指揮部下設三個救援隊:

  救援一隊隊長: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員:xx(安辦主任)xx xx(派出所所長)xx xx(派出所民警)xx職責:及時趕赴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并負責保護好現場和周邊的治安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配合公安交警勘驗現場,指揮旅客向指定場所疏散,以緩解交通要道的壓力,負責疏散地的治安和衛生保潔工作。及時疏通道路,保障道路通暢。

  救援二隊隊長:xx(黨委委員,分管安全)xx成員:xx(衛生院院長)xx xx(安辦工作人員)xx xx(交管站)xx職責:營救受傷人員,嚴禁肇事逃逸,調配公路應急運力,緊急疏運滯留旅客,以緩解道路運輸壓力。協助所在地村委會做好突發事件人員疏散和宣傳解釋工作。并組織勞力配合有關的進行道路維修、搶險整治工作。

  救援三隊隊長:xx(黨委委員,副鎮長、武裝部長)xx成員:xx(信訪辦主任)xx xx(黨政辦主任)xx xx(財政所所長)xx職責:負責通信聯絡,信息傳遞,報告上級相關部門,通知死、傷人員家屬,事故善后工作及后勤保障。

  三、預案啟動

  春運期間,鎮派出所人員負責24小時輪流值班,預警電話:xx;

  如遇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重大交通事故、公共案件、疫情等而導致交通堵塞,使我鎮正常秩序受到嚴重破壞的緊急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

  四、工作目標

  為人民群眾歡度佳節創造安全、有序、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確保xx鎮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5

  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區域內因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發生時的應急處置。

  三、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減輕損失;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快速反應,加強協作。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轄(屬)部門負責人組成。應急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應急辦。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組成。

  (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對緊急情況下的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決策,下設6個工作小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站所室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派出所、應急辦、平安辦、周嘉衛生院組成,組長由周嘉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單位內部調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維護治安等工作;鎮應急辦主要負責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武裝部長擔任,成員由鎮民兵應急分隊、村綜治專干任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分管衛生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積極協助公安部門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由鎮應急辦、平安辦、司法所協助,分管政法領導任組長。

  (6)善后處理組:由鎮民政辦、司法所、派出所抽調人員組成,由分管民政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協調處理死者安撫、傷員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應急預案的日常演練;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響應后,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既定預案處置;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各部門職責:

  (1)黨政辦;加強值班、值守,實時掌握交通事故實際情況,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新聞發布工作,做好群眾思想工作。

  (2)應急辦:牽頭組織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搶險、救援;開展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

  (3)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新聞媒體“優先、快速、免費”發布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報道應急工作,并及時跟蹤、更新。

  (4)民政辦:負責調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員生活所需救急物資,努力解決滯留人員的生活問題,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

  (5)財政辦: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經費的保障工作。

  (6)規劃資源所:負責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指導建設地質災害應急治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隊監測自然地質災害及次生地質災害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程度、范圍、時間,提出短期、中長期的防控、減輕及解決等建議。

  (7)建管辦:負責及時清除城市主要道路的凍冰、積雪、積水;組織應急處置、搶險搶修等。

  (8)司法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參與交通事故的調處。

  (9)交警中隊:交警中隊承擔領導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以及應急指令,及時安排警力,實施交通管制,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啟動應急響應;快速接處警,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快速勘查處理;最大限度保障醫療、消防、環保等救援通道的暢通;積極采取分流、間斷放行等措施疏導分流車輛,盡量避免或有效減輕道路擁堵;

  (10)義務消防隊:負責應急處置中防火、滅火、救援、危險化學品泄漏路面污染處置等工作;

  (11)派出所:負責應急區域內社會治安管理工作,控制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保護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12)平安辦: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做好群眾思想宣傳、維護穩定工作。

  (13)衛生院: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做好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

  (14)農業服務中心:開展拖拉機、農用車安全隱患檢查,嚴格檢測安全性能,減少事故隱患;會同公安交警、交通運管部門對拖拉機、農用車安全事故進行搶險、救援。

  五、分級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I級(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或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10人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I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級(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六、信息監測

  鎮各涉安職能部門要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以及邊查邊改”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隱患及時解決,對存在有重大隱患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路段進行關閉通行,提出專項整頓方案,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

  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路段進行監測,若發現有不安全事故苗頭發生,不得瞞報、緩報、謊報,并立即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報告要準確,電話告知時間、地點及事故大小程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后,按照事故的報告規定及時上報縣應急指揮部。

  七、預警

  (一)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方除應立即撥打110、119、120求助外,還應向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組織相關人員進入搶險狀態,并維持好事故現場,做好疏散工作;

  (二)預警發布

  交警中隊、派出所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進行紅色(I級)、橙色(II級)、黃色(III級)和藍色(IV級)預警。

  (三)預警體系建設

  要進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檢測、監控技術裝備資源,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監測預警平臺,實現公安、交通、氣象、衛生等部門間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

  八、應急處置

  (一)突發事件信息報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隊接到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III級或III級以上級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報警后,在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的同時報告縣公安局指揮中心;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需報告上級機關的,相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應急處置過程中,在第一時間續報有關情況。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二)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的等級標準,分別啟動不同等級的預案。發生一般事故(Ⅳ級),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發生較大事故(Ⅲ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半小時內上報,由縣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預案,1小時內逐級上報縣人民政府,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發生特別重大(Ⅰ級)、重大事故(Ⅱ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在半小時內逐級上報至縣人民政府,并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三)預案啟動

  鎮應急指揮部在接到鎮應急委員會關于啟動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案的指令后,應通過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應急成員單位發出啟動預案的命令,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快速、有效、全面地進行應急處置。

  (四)前期處置

  相關單位發現較大以上事故案情后,要及時報告縣指揮部辦公室(電話:110、112),指揮部辦公室一方面向領導報告,一方面根據預案要求指令相關單位進行先期處置,快速處置、清理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危險物品泄露等事發現場。鎮人民政府建立相鄰轄區邊界就近保護現場、疏導交通、搶救傷員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提高現場處置和施救傷員速度。

  (五)現場處置

  1.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劃定警戒區和疏散區,指揮現場處置組、傷員搶救組快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交通管制組、后勤保障組、治安管控組快速進行事故現場周邊人員的疏散和警戒。

  2.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的發展及時報告縣應急指揮部,報請啟動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預案等應急處置措施,進行事態的控制和險情的排除。

  3.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調令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依照各自職責參與應急處置;

  4.應急指揮部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匯報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執行縣應急指揮部的應急處置指令。

  (六)指揮與協調

  預案啟動后,鎮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事故處理。相關部門到達現場后,首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同時,按要求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勘查交通事故現場,拍攝現場照片和對現場進行攝像,繪制現場圖,采集、提取痕跡、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勘查事故現場,可邀請檢察機關參與。對載有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待危險消除后再勘查現場。對交通事故肇事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對逃逸事故,應在接報勘查事故現場的同時,及時布置查緝和發出協查通報。清理、登記現場遺留物品,并妥善保管。現場勘查完畢,拆除現場,恢復交通。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2.現場搶救。鎮人民政府、派出所、衛生院迅速組織人員搶救人員,保護財產。

  3.交通管理。交警中隊、交交安辦根據處置工作的需要,依法決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制區域,對進出交通管制區域人員的證件、車輛、物品等進行檢查。

  4.治安管控。事故發生后,迅速趕赴現場,控制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保護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5.醫療救護。鎮人民政府、衛生院緊急派遣專業隊伍,為受傷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盡量減少人員傷亡。經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醫療救護人員應當將傷病人員及時轉送有關醫院搶救、治療,保障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6.調集征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鎮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和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7.應急響應

  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或者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鎮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報告縣應急辦,請求支援或提請啟動相關應急處置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8.應急結束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應急辦、交警中隊等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鎮政府決定,并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鎮應急處置成員單位和相關的部門、單位應按照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九、事故后恢復

  (一)善后處置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相關部門應當迅速采取措施,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派出所、交警中隊等單位,及時進行調查、統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縣應急委員會、市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3.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4.由經辦機構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5.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調查與評估

  處置結束后,鎮人民政府要會同應急辦、派出所及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做出報告。

  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后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肇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肇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三)后勤保障

  1.人力保障

  鎮政府組建由應急辦、衛生院、民政辦等部門人員組成的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2.財力保障

  各級各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確保資金投入,保障應急處置所需經費。財政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3.物資保障

  各相關部門要建立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資及預付資金儲備制度,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及殯葬死者的需要,儲備物資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4.醫療衛生保障

  醫療衛生等部門組織和參與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要指揮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5.交通運輸保障

  派出所、交警中隊負責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交通部門要根據救援需要,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十、責任與獎懲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于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瞞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礙、延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警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致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6

  為切實加強我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緊急處置反應速度和綜合指揮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桂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桂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桂陽縣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精神,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發生因道路交通事故,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泄露、起火、爆炸,惡劣天氣、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然發生的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事件,造成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道等交通中斷和車輛嚴重滯留的緊急情況。

  二、工作原則

  在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快速反應、依法處置、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實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領導

  大隊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由大隊長匡方毅任組長,教導員歐陽文林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大隊領導任副組長,隊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大隊辦公室,由歐陽文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下設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應急救援組、較大交通事故現場處理指導組,宣傳報道組、督查維權信訪組、后勤保障組。

  (一)綜合協調組

  組長:值班大隊領導;

  副組長:大隊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及任務安排。

  任務:

  1、負責指導基層開展現場處置及搶險救援工作。

  2、具體實施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和工作安排,并可根據事件現場情況及應急管理指揮部要求,適時調整部署應急救援力量或決定采取其它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3、加強與周邊縣市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互通情報信息。

  4、加強與縣政府應急、交通、公路、消防和衛生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維穩保暢。

  5、根據道路實際情況或上級指令,指導交通分流。

  (二)信息聯絡組

  組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人員及隊屬各單位內勤。

  任務: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負責應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報送工作;傳達、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應急管理指揮部的指令。

  2、加強與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聯系,及時匯報工作情況,接受并傳達上級指令。

  3、搜集和掌握全縣道路交通路況、氣象、堵點及原因等最新道路交通動態,了解轄區主干道、旅游景區交通流量。

  4、匯總情報信息,分析研究對策。

  5、第一時間調取事故車輛及駕駛人的相關信息,編發給趕赴現場的處警領導。

  6、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要求,填報《交通事故上報信息表》。

  (三)較大交通事故現場處理組

  組長:分管安宣股的大隊領導;副組長:安宣股負責人

  警力和車輛:安宣股警力和車輛。

  任務: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涉及客運車輛群死群傷的道路交通事故,立即趕赴事故發生地,開展事故救援、現場勘查、善后處理等事故處理應急管理工作。負責重大以上事故責任倒查的應對工作。

  (四)應急救援組

  組長:分管聯系中隊的大隊領導和值主班的大隊領導副組長:隊屬各單位負責人。警力如下:

  一梯隊(20人):一中隊10人,事發地轄區中隊5人,客運股5人。車輛由各中隊和客運股提供。

  二梯隊(20人):一中隊15人、科技股5人。車輛由一中隊和科技股提供。

  三梯隊(20人):除一中隊和事發地以外的另外兩個中隊各10人,車管所5人、處罰中心5人。車輛由相關中隊、大隊辦公室提供。

  任務:根據上級的命令趕赴現場,協助黨委、政府并指導維護交通秩序,開展疏導救援工作。

  (五)宣傳報道組

  組長:分管法宣股的大隊領導副組長:法宣股負責人

  警力:法宣股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務:

  1、加強與縣電視臺、交通廣播電臺、網絡、報紙等新聞媒體的協作聯動,發布路況及交通管制信息。

  2、根據應急管理指揮部的統一指令,向社會發布路面阻塞信息、事故處置最新進展情況,并通過媒體告之群眾公安交管部門采取的措施及疏散線路,做好輿情引導工作。

  3、做好雨雪冰凍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涌現的先進事跡的收集、報導工作。對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4、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的影像資料收集工作。

  (六)督查維權信訪組

  組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務:負責督促應急處置各項工作的落實,各單位勤務落實情況,依法依規維護民警的正當權益;負責對相關單位和個人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調查,對玩忽職守、貽誤時機且造成嚴重后果的,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協助開展調查追究責工作;做好信訪接待、矛盾化解和維穩工作,防止發生涉交集訪、鬧訪、非正常上訪和群體性的事件。

  (七)后勤保障組

  組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務:

  1、統一交通和通訊器材的分配、管理、調度,保障無線通訊聯絡暢通、車輛調配及時;

  2、做好參與應急處置任務民警的后勤和裝備保障工作,儲備干糧、手電、雨衣、防毒面具和防滑鏈條等物資備用。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認識,高度敏感,充分認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重要性,務必保持高度警惕。把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行動迅速,收集信息。各單位、各工作組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趕到現場開展相應工作,并按照信息報送范圍、時限等要求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上報動態信息,確保反應敏銳、行動快捷,確保信息上報準確、及時。

  (三)加強備勤,備齊裝備。各單位、各工作組的人員要保持全天24小里通訊暢通,隨時做好應急處突準備。在處突時,必須攜帶單警裝備、執法記錄儀、對講機等裝備。

  (四)服從命令,文明執法。要聽從指揮調度,迅速趕到指定地點開展處突工作。要文明、公正執法,積級預防各類群體性的事件。要嚴格按照處置群體性的事件的有關規定認真妥善處置。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7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地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社區)、各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街道辦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四)其他情況。

  三、情況報告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屬地村(社區)必須立即向街道辦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二)街道辦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向街道辦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報告,并按規定將有關情況向縣春運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街道辦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街道辦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由街道辦分管安全、武裝的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社區)及街道辦黨政辦、派出所、衛生院、應急管理辦(交管辦)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街道辦交通道路安全情況;

  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地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

  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

  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

  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

  成員:

  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事故搶險組

  組長:

  成員:

  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應急救援組

  組長:

  成員:

  發生緊急情況后,及時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援。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迅速展開人員救助以及善后工作。

  五、處置要求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事發地村(社區)書記、主任要快速反應,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應急救援。

  (二)接到村(社區)報告后,根據街道辦應急救援指揮部安排,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開展現場處置。

  六、其他事項

  (一)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派出所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積極做好鄉道、村級道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道路安全。

  (二)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各個村、廣播站等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充分發揮交通勸導員作用,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司機朋友積極配合并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大力整治道路隱患。各村(社區)要認真排查、整治轄區內道路隱患,并制定和落實整治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四)各村(社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村(社區)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街道辦指揮部備案。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8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區城內因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發生時的應急處置。

  (四)事件分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N級)四級。

  1級(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1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它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Ⅲ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級(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領導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組”)。

  應急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由楊靖負責具體辦公。

  (二)職責

  應急領導組:負責對緊急情況下的全鎮交通安全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決策。

  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應急預案的日常演練;領導組啟動應急響應后,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既定預案處置;完成領導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黨政辦: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新聞煤體“優先、快速、免費”發布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報道應急工作,并及時跟蹤、更新。

  應急辦:負責調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員生活所需救急物資,努力解決滯留人員的生活問題,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

  負責及時清理管轄范圍內的縣鎮公路冰、雪、積水等,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對事故多發路段和危險路段及時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隱患;組織、協調緊急物資和應急人員的運輸工作,負責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負責對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中發生泄漏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處置。監督檢查營運客車禁止通行路段執行情況和菅運客車規范營運情況;牽頭對運輸企業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監管。

  財政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經費的保障工作

  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指導建設地質災害應急治理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隊監測自然地質災害及次生地質災害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程度、范圍、時間,提出短期、中長期的防控、減輕及解決等建議。

  衛生院: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做好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負責監測環境污染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影響,并提供可能誘發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污染善后處置工作。

  派出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參與交通事故的調處。

  三、監測預警

  (一)信息監測

  鎮應急辦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以及邊查邊改”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隱患及時解決,對存在有重大隱患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路段進行關閉通行,提出專項整頓方案,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

  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路段進行監測,若發現有不安全事故苗頭發生,不得報、緩報、謊報,并立即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報告要準確,電話告知時間、地點及事故大小程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后,按照事故的報告規定及時上報縣應急指揮部。

  (二)預警發布

  鎮黨政辦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進行紅色(Ⅰ級)、橙色(Ⅱ級)黃色(Ⅲ級)和藍色(V級)預警。

  (三)預警措施

  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方除應立即撥打110、119、120求助外,還應向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進入搶險狀態,并維持好事故現場,做好疏散工作。

  四、信息報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隊接到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Ⅲ級或Ⅲ級以上級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報警后,在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的同時報告縣公安局指揮中心;縣公安局和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縣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報告縣應急委員會。需報告上級機關的,相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應急處置過程中,在第一時間續報有關情況。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業;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的等級標準,分別啟動不同等級的預案。發生一般事故(V級),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發生較大事故(Ⅲ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半小時內上報,由縣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預案,1小時內逐級上報縣人民政府,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發生特別重大(1級)、重大事故(Ⅱ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在半小時內逐級上報至縣人民政府,并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二)處置措施

  鎮應急指揮部在接到鎮應急委員會關于啟動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案的指令后,應通過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應急成員單位發出啟動預案的命令,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快速、有效、全面地進行應急處置。

  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劃定警戒區和疏散區,指揮現場處置組、傷員搶救組快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交通管制組、后勤保障組、治安管控組快速進行事故現場周邊人員的散和警戒。

  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的發展及時報告縣應急委員會,報請啟動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預案等應急處置措施,進行事態的控制和險情的排除。

  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調今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依照各自職責參與應急處置。

  應急指揮部及時向縣應急委員會匯報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執行縣應急委員會的應急急處置指令。

  (三)應急終止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安辦、交警中隊等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東應急狀態的建議,報鎮應急委員會決定,并撒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鎮應急處置成員單位和相關的部門單位應按照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放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六、后期處理

  (一)調查處理

  鎮黨政辦、派出所、應急辦等單位,及時進行調查統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縣應急急委員會、市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后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二)善后工作

  1.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2.由經辦機構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子以補償。

  3.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三)責任與獎懲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于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嗬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礙、延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

  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致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子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七、附則

  (一)本預案是瓦室鎮人民政府進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各部門應遵照執行。

  (二)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三)本預案鎮應急辦負責解釋。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9

  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1、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有關班級的班主任、有關任課教師

  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馬上接替在場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組長通知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相關教師隨車參與救治。

  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學校辦公室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搶救小組、保衛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后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四)聯絡、教育:

  組長:王保業

  副組長:曹玉柱

  成員: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工會、教育處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由學校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班主任

  1.級部主任根據校領導通知啟動本級部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分管安全領導、教育處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總務處、工會領導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校黨支部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衛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六)事故調查:

  組長:孫洋勇

  副組長:金同松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相關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七)本預案在發布之日生效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20

  為進一步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出行安全,針對雨、雪、霧等氣候條件及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等對交通安全的不利因素,為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這一中心任務,牢固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本著對國家和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發揮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職能作用,做到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統一指揮、整體聯動、反應迅速,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確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市局成立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交通管理大隊,任志國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處置分類

  (一)因無法抗拒的氣象災害(雨、雪、霧、雹等)、水災、地質災害、地震災害等自然災害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二)因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因道路施工等引發的道路交通阻堵塞。

  (四)因易燃、易爆、放射、劇毒及腐蝕物質泄露事故而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五)因突發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六)其他不確定因素引發的道路突發事件。

  四、處置原則

  應急處置總原則是:加強領導、統一協調;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確保安全、盡快通行;信息暢通、及時上報。

  (一)統一指揮原則:在局應急處置工作組的領導下,明確領導工作責任及相互補位措施,及時指揮啟動和終止工作預案,形成科學組織、迅速反應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縮短應急反應時間。

  (二)屬地管理原則:對已發生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交管大隊要按照轄區劃分,迅速出警,了解情況,維護秩序,控制事態,依法果斷處置。

  (三)先期處置原則:交管大隊接指令趕赴現場后,立即按預案規定進行控制事態、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維護秩序、開展疏導等先期處置工作,并及時上報情況。

  (四)及時報告原則:現場應急警力應保持和上級及指揮部門的聯系,隨時將現場了解到的確切情況及時匯報給市局值班領導,便于指揮機構了解情況、把握戰機、果斷決策、正確指揮,并可根據實際情況和上級指令采取指揮疏導、分流改道、增援配合等后續措施,確保任務順利完成。

  (五)聯勤聯動原則:各警種之間要主動溝通,相互配合,體現“一盤棋”思想,建立聯勤聯動機制。

  (六)教育疏導原則:因事件造成交通堵塞時,按照可散不可聚的要求,維護現場交通秩序,配合相關部門耐心做好疏導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平息事態,恢復交通。

  五、處置內容

  (一)遇無法抗拒的氣象災害(雨、雪、霧、雹等)、水災、地質災害、地震災害等自然災害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組織人員搶救遇險群眾,轉移財產;疏導交通,維護好現場周圍道路交通秩序,指揮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采取臨時性交通管制措施,限制車輛、行人進入管制區域;在堵塞路段部署警力,加強巡邏管控,疏導交通;需要采取分流措施的,應在分流地點和沿線部署警力視情實施遠、近距離分流措施。

  (二)對山體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處置。遇有山體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要立即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同時通知交通、公路管理部門進行清理處置;組織民警指揮疏導交通,疏通搶險通道,確保指揮、救護、工程搶險車輛及人員、物資等順利進出現場。經勘查,確定不會發生新的`山體滑坡、道路塌陷,且具備通行條件的,要設置交通隔離設施,引導車輛安全通過;對山體滑坡、道路塌陷造成車輛無法通行的,要組織車隊通行備用路線。

  (三)因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對責任明確、無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輕微的交通事故,一律采取簡易程序處理,立即撤除現場,恢復交通;對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要及時搶救傷者,劃定事故現場警戒區域,疏散圍觀群眾,控制當事人,快速勘查現場,迅速清理事故車輛,盡快恢復交通。

  (四)因道路施工等引發的道路交通阻堵塞。對未經審批進行道路施工的,責令施工單位強制停止施工,恢復道路通行能力;對經審批進行道路施工的,建議業主單位組織人員加強巡邏、守護等臨時性安全防范措施,或修建可供車輛雙向通行的便道,確保施工路段交通安全暢通。

  (五)因易燃、易爆、放射、劇毒及腐蝕物質泄露事故而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劃定現場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立即查明易燃、易爆、放射、劇毒及腐蝕物質種類,是否發生泄漏、燃燒。造成泄漏、燃燒的,要依法進行交通管制,視情疏散群眾;立即報告當地黨委政府,通知消防、安監、急救、環保等部門趕赴現場處理;疏通救援車輛通道,確保救援車輛順利進出現場;對事故發生地段道路具備安全通行條件的,要設置交通安全標志,引導車輛安全通過事故現場。

  (六)因突發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對發生的事件,要盡快了解涉路事件的原因、現場的基本情況以及影響交通的程度,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根據規模大小,群眾情緒、行為的激烈程度,設置警戒區域,實行區域性交通管制;疏導分流車輛,維持交通秩序;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處置工作,防止事態擴大,人員疏散或離開路面后,迅速恢復道路交通。對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有條件進行先期處置的,可量力處置并及時通知治安、刑事部門迅速到達現場,并做好案件移交;不具備先期處置條件的,劃定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等待治安、刑偵部門到達并做好現場勘查期間的秩序維護工作,根據現場情況采取相關道路管制措施。

  (七)其他不確定因素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視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六、處置步驟

  (一)加強指揮,保證警力。遇突發事件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隊值班領導必須親臨一線指揮,加強路面管控,準確掌握路面情況,及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并向市局值班領導報告路況信息,同時將情況通報交通、路政、施救、醫療(急救)、消防等相關部門,請求協助做好實施相關預案的準備工作。交管大隊除留少量值班、機動人員外,應立即向主要路段增派警力,加強路面監控和現場管理。

  (二)加大巡邏,保障暢通。雪、霧天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造成影響時,堅持全警上路,加大對主要道路、路口、易堵路段和上下坡道、彎道及事故多發路(點)段的管理,逐層逐人落實崗位,及時指揮引導車輛通行,同時利用巡查車采取不間斷喊話鳴笛警示等方法,監督提醒駕駛員保持安全行車速度,嚴禁車輛超速、超車及掉頭等現象。在路面有結冰的情況時與當公路交通部門取得聯系,在結冰路面上拋撒消雪劑,督促檢查過往車輛安裝防滑設施,在遇有路面結冰嚴重車輛無法正常通行時,進行交通管制,提前分流車輛,以免發生交通堵塞,以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三)注重宣傳,加強協作。在雨、雪、霧天氣及路面發生結冰的情況時,交管大隊要采取多種方式及時向公眾媒體通報路況信息,通過手機短信、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多渠道、多層次發布冰雪霧天氣及交通事故造成國、省道交通堵塞、交警部門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車輛繞行建議以及預計道路恢復通行時間等信息。并倡導駕駛人及時了解掌握道路通行情況,選擇合適線路,盡量減少主要道路通行壓力。同時要加大與公路、交通等管理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形成良性互動的工作機制,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四)路面事故,及時處置。交管大隊遇到或接到交通事故時,要及時進行處置,事故未造成交通中斷的,民警到達現場后,應立即劃定警戒區,控制交通肇事人,疏散無關人員,視情采取臨時性交通管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防止引發二次交通事故,并在警戒區外按照“遠疏近密”的要求,從距來車方向200米以外開始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警告標志、告示牌等。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負責警戒并指揮過往車輛減速、變更車道。夜間或者雨、雪、霧等能見度低于500米時,在距離現場來車方向500米至1000米外停放警車示警,打開警燈示警,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警告標志、告示牌等。如事故造成交通受阻,應在現場最后一輛被堵車輛后方200米外停放警車示警并設置專人實施預警,預警車輛和民警應根據堵車情況持續向后移動,通過喊話和交通信號指揮后方來車減速并有序停放。對于事故嚴重的要及時通知路政、施救、消防、醫療(急救)等部門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同時,應確定專人負責應急車道的管理,嚴禁車輛在應急車道內行駛、停放,以保證應急車道暢通,并引導醫療、施救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事故現場,做好相關輔助性工作。在未恢復交通前,執勤民警不能擅離現場。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落實工作責任。因各類因素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隊要迅速組織警力上路疏導交通,采取有效措施,以最快速度恢復交通,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強化巡邏管控,掌握預警信息。交管大隊要通過多種渠道,全面獲取路段信息,掌握工作主動權。路面巡邏民警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巡邏,及時發現突發情況,并及時報告。民協警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器材,加強安全教育,增強自我防范意識。

  (三)建立聯勤聯動,加強協作配合。要與應急局、消防救援大隊、衛健委、生態環境分局、民政局、科技局等部門建立應急救援協調機制,突發事件發生后,要迅速組織搶救傷員,救助受困群眾。同時,要主動與公路管理部門以及相鄰國省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聯系,加強配合,信息互通,保證在道路發生交通堵塞時,及時有效的采取管制、疏導、分流等措施,確保道路安全、有序、暢通。城區、開發區中隊要成立不少于10人的小分隊,支援、配合其他部門應對突發事件。

  (四)保證聯絡暢通,加強請示報告。交管大隊要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制,隨時接警。完善各種工作制度、職責和運行機制,切實發揮值班室或指揮中心的指揮協調作用,準確指導路面勤務。領導要保證聯絡暢通,值班人員嚴禁脫崗,值班民警和備勤民警手機須24小時保證聯系暢通。

  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21

  一、總則

  (一)目的

  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能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增強事態控制、善后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我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1.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由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集中管理,并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實行分級負責制,分級發布和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各職能部門的責任及指揮權限。

  2.條塊結合,分級管理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以事故發生地為主進行,按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的權限,實行分級管理。

  3.就近救援,快速反應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由距事故現場最近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作出反應,迅速調派人員、裝備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助行動,需要時可征用事故現場附近的交通工具參與救助;事故的有關情況應按規定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上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報告。

  4.相互協作,整合資源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應充分調動公安、交通、民政、衛生等部門和保險機構的力量積極參與救助,及時化解險情,最大限度降低損失,并將相關信息及時通報參與處置工作的相關部門。

  5.平戰結合,軍民結合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應加強平時應急反應演練,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做到反應快速、處置有效,并根據救援的需要協調武警、民兵與公眾參與救助。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道路交通安全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道路交通事故現狀與趨勢

  我縣屬山區高原地形,公路通行條件較差,道路周邊環境較為惡劣,加上道路交通流量不斷增大及道路運輸企業擴展,交通事故致死率相當大,呈現死、傷嚴重等重大交通事故高發的特征。

  (五)風險分析

  1.風險車輛。主要有營運性客、貨車輛,旅游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車輛等。

  2.風險時間。主要包括元旦節、春運、清明、五一節、中秋節、國慶節、趕場天等。

  3.風險道路。主要包括高速公路、省道、縣鄉道路、安全防護設施缺乏的公路。

  (六)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本縣境內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七)事故級別認定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級)、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1.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重傷3—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十萬元及其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事故。

  2.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傷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及其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事故。

  3.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及其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事故。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事故;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下,但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性質特別嚴重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千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1.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組建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專門負責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負責日常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參照本預案建立相應的`專門指揮部和日常工作機構,制定一般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指揮長由縣安監局、縣公安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縣安監局、縣公安局、交通局、縣民政局、縣衛監局、縣農業局、縣電信局、保險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縣公安局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局長兼任。特大、特別重大事故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指揮長,副指揮長和指揮部成員做相應調整。

  (二)主要職責

  1.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領導和指揮全縣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決定啟動和終止道路交通事故縣級應急預案;組織力量處置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檢查督促各鄉鎮、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地、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制定本縣道路交通事故專業救助力量、裝備、設施的發展規劃;根據需要,協調武警和民兵支援,動員社會力量救助。

  2.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執行指揮部決定。對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統一接警和受理,發布預警信息,確定事故性質和救援要求,制定并適時調整應急救援措施,及時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報告事故最新情況,總結評估應急救援行動。

  3.相關部門職責:

  縣安監局:協助公安部門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組織對責任事故涉及的有關人員和單位進行調查。

  縣交通局:負責應急所需交通工具的征集調度保障,應急救援工具所經道路、水域交通路線的暢通,負責調度指揮附近船舶對道路交通事故落水(失蹤、遇難)人員進行搜尋、救助、打撈。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確保救援行動和善后處理正常進行,負責現場勘驗、調查取證、疏導交通、追捕責任事故逃逸人,對事故死亡、失蹤、受傷人員進行核實等工作。

  縣衛生計生局:負責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并將傷員迅速送往醫院救治,全力搶救傷員,減少人員傷亡,建立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綠色通道。

  縣民政局:負責對家庭生活困難的獲救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協助對遇難人員進行善后處理。

  縣農業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涉及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等農用車輛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

  保險機構:在第三者保險賠付最高額度內,負責做好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傷員的搶救治療費用的墊付工作。

  縣通信企業: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無線、有線通訊網絡的暢通。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現場保護并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如實報告事故初步情況,保障各級應急救援隊伍的工作和生活所需條件。

  三、預警機制

  (一)信息報告

  公安機關接到事故報案后,要核實信息的真實、準確性,查明事故的死、傷人數或失蹤人數后,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通報同級協作部門,并立即報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包含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人員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態控制情況;接處警情況;報告單位。

  (二)預警發布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公安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指揮部發布預警。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響應程序

  1.發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2.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啟動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3.上級預案啟動后,下級預案處于啟動響應狀態。

  4.發生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外事部門參與應急處置。

  (二)應急處置程序

  1.接警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接警后,要認真記錄報告內容,組織開展處置,并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報告。

  2.啟動預案。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接報信息及時研判,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決定,決定啟動預案后,立即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成員單位處置隊伍進入現場,并調派所需裝備,現場指揮部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

  3.值班。預案啟動后,立即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迅速收集、匯總事故動態情況,做好值班記錄,隨時保持與事故現場聯系,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信息,根據需要緊急調度應急處理所需人員、裝備和物資,如事態擴大難以控制,由現場指揮部向應急救援指揮長請求實施擴大應急。

  4.解除預案。

  肇事車輛或人員等事故對象已脫離險境,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經全力救助無結果并經科學評估后認定進一步的應急反應已無必要,可宣布解除預案,并將實施應急處理工作的全過程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三)指揮和協調

  1.根據本縣道路交通事故特點,應急指揮應充分體現“就近救援、快速反應”的原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應快速調動各種資源,或組織事發地社區、農村基層組織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及時控制事態,努力降低或減少損害。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系,了解先期處置情況,及時報告本級應急救援指揮部,并將本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處置決策及時傳達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

  2.縣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設立綜合協調組、人員清查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后工作組、技術組等處置工作組,本預案啟動后,各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3.處置工作組牽頭部門及職責:

  綜合協調組:牽頭單位為縣安監局。其主要職責是:協助指揮部領導綜合協調各工作組的處置工作,及時溝通、傳遞、綜合報告現場處置情況;制定處置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在處置緊急事故時,可以歸并后勤保障工作,即落實應急物資、通迅、生活等保障措施;負責信息報送和新聞發布。

  人員清查組:牽頭單位為縣公安局。其主要職責是:對死亡、失蹤、受傷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并整理人員名單,進行戶籍處理。在處理緊急事故時,可以歸并安全保衛工作,組織警力對現場進行警戒、控制。

  醫療救護組:牽頭單位為縣衛生計生局。其主要職責是:組織、調度醫療衛生機構對傷員提供搶救、轉移和收治,對現場進行消毒防疫。

  事故調查組:牽頭單位為公安局交警大隊。其主要職責是: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違法行為,判明事故責任,評估事故損害后果,提出整改措施或建議,形成事故成因分析報告。

  善后工作組:牽頭單位為縣民政局和保險公司。其主要職責是:妥善做好死亡(失蹤)、受傷人員善后處理有關事宜。縣民政局負責協助有關單位做好死亡人員尸體處理,并對特別困難,符合救助條件死亡人員家庭提供臨時生活救助;保險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理賠,協助現場指揮部做好現場搶險救援和社會穩定工作。

  技術組:牽頭單位為縣安監局。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專家或技術人員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咨詢。

  (四)擴大應急

  當道路交通事故在各鄉鎮難以處置時,由事發地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請縣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擴大應急。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特大交通事故的,由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調集各種處置預備力量投入處置工作。當事態特別嚴重且本縣力量難以勝任時,及時向州、省報告,并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向州、省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五)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參與事故應急處置行動救援人員,應由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備(如:參與油類泄漏或化學危險品搶險行動的人員,由消防部門提供防護裝備等),并在作業時穿戴。

  (六)社會力量動員

  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專業應急救援力量薄弱不能勝任時,縣人民政府動員民間力量參與救助。

  (七)新聞報道

  新聞報道體現知情、客觀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由縣人民政府統一發布重大以上事故相關信息,公開的內容一般為事故經過、事故原因、損害后果及救助情況。一般以上事故報道,由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重大事故報道,應經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道,應經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報道,應經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批準。

  (八)應急結束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處置情況,經過核實后,可以宣布解除應急預案。

  五、信息共享和處理

  (一)信息采集

  1.以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為樞紐,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信息管理系統,連接縣鄉兩級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實現全縣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

  2.常規信息采集。利用有線或無線傳輸方式,對車輛所有人、經營人、乘客或通過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采集有關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原因及道路、損失、救援情況等信息。

  3.現場信息采集。利用詢問、錄音、照相、錄像等設備,以及法律允許的手段,通過詢問有關人員,查閱有關車輛行駛記錄、資料及其他的原始文書資料,檢查車輛及有關設備的證書、人員證書,核實事故發生前車輛的行駛狀態、技術狀態,檢查車輛及貨物的損害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勘查事故現場并搜集物證,進行技術鑒定等采集信息。

  (二)信息處理

  1.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收集整理各鄉鎮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對動態信息進行研判和處理,并根據事故性質、程度及影響范圍的判斷,及時向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同時向有關部門報送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2.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縣內發生的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的接報和處理工作,按照規定及時將相關信息上報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并隨時續報現場采集的相關動態信息。

  3.信息交流

  發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相關行業的,還應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通報。

  (1)遇到火災、爆炸導致的交通事故,及時向消防部門通報。

  (2)遇到事故車輛墜入江河的,及時向海事部門通報。

  (3)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失蹤人員涉及港澳臺胞或外國人員的,及時向外事部門通報,由外事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程序和要求處理。

  六、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理

  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員的遺體由縣人民政府組織處理,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負責承擔相應善后事宜。

  (二)社會救助

  社會所捐款物,由縣民政局統一管理,審計局監督使用。

  (三)保險

  所有機動車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鼓勵車輛所有人或經營人參加機動車輛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事故車輛或人員參加保險的,由其投保的保險公司按規定及時理賠。

  (四)調查和總結

  負責事故調查的公安機關,在調查取證結束后,依據事實和證據做出調查結論,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并制作事故綜合報告,提出經驗教訓及改進建議,報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

  七、保障措施

  (一)裝備保障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裝備包括交通工具、急救藥品、器材、通信工具等。縣人民政府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需要調動時,保證可用、適用。縣公安、衛生、交通部門和通信企業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和籌集,并及時更新和補充。

  (二)資金保障

  各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資及預付資金儲備制度,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及殯葬死者的需要,儲備物資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三)醫療保障

  醫療部門組織和參與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要指揮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四)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迅速進入事故現場,維持治安秩序,保障搜救、調查、善后等工作有序開展,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五)通信保障

  電信、移動、聯通等單位要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為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

  八、附則

  (一)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縣人民政府進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應遵照執行,各鄉鎮要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專用術語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交通事故。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救援。是指利用現有人力資源和裝備,確定事故位置,開展拯救人員活動,為其提供醫療或其他服務,并將其轉移至安全地點的行動。

  (三)預案調整修訂

  本預案可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調整,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勢變化,主管部門或協作部門職能調整等因素修訂。

  (四)獎懲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實際情況與救助效果,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有重大過失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解釋。

  (六)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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