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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門運輸應急預案

時間:2022-11-10 16:03:21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交通部門運輸應急預案(精選6篇)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準備工作。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交通部門運輸應急預案(精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交通部門運輸應急預案(精選6篇)

  交通部門運輸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預防和及時、有序、高效地處置全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正常和人民群眾出行暢通,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城市秩序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特制訂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暫行條例》和《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運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訂。

  1.3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部門協作;預防為主、防應結合;社會參與,快速反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2 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市人民政府成立運城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縣級人民政府設立縣級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2.1 市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總 指 揮:分管交通運輸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的副秘書長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運城日報社、運城軍分區、武警運城市支隊、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安監局、市民政局、市氣象局、市保險行業協會、市經信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

  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為市指揮部成員。

  市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負責指導、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研究決策應急處置措施和救援方案,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發布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信息;協調市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單位之間的關系。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并設立專家咨詢組。

  2.2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組成及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處長兼任。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成員單位和專家小組之間的聯絡,及時傳達市應急指揮部的指示;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預警信息,分析判斷情況,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市人民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的有關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與市級其他單位和專家咨詢組的聯絡。

  2.3 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職責

  市委宣傳部:根據市應急指揮部的安排,負責應急新聞報道,做好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

  運城日報社:第一時間從市應急指揮部獲得權威信息,實時、準確、全面、客觀地進行宣傳報道。

  運城軍分區: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所屬現役、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協調駐運部隊參加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武警運城市支隊: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所屬部隊參與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安全保衛、秩序維護、搶險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領導公安系統各有關單位承擔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重要設施設備及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衛工作、消防及救援工作,維護當地社會治安秩序,防范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市發改委: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融雪劑、清雪設備、公交車用燃油及燃氣等)的保障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

  市財政局:負責組織落實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及應急救援日常演練所需經費的保障,做好應急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承擔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及時協調和指導縣級城市人民政府及交通運輸部門和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啟動應急響應;及時了解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情況,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報告;指導和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做好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礎設施和建設,指導城市市政道路設施損壞、破壞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市衛生計生委:組織和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地衛計部門開展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并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專家和專業隊伍給予支持和指導。

  市安監局:負責督促指導協調交通運輸等單位認真履行職責,牽頭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中受傷人員或遇難者家屬的臨時生活救助,組織對遇難人員遺體處置等善后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監測天氣形勢,及時提供氣象趨勢預測、重要天氣預報等相關信息,根據需要開展現場應急氣象觀測和服務保障。

  運城市保險行業協會:負責協調推進保險制度在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及車輛的落實、督促、指導承保的保險公司及時開展對投保的受損財產和傷亡人員的查勘和理賠工作。

  市經信委:負責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做好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通信應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的交通管制、疏導和交通事故處理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參與組織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消防和救援工作。

  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負責協助市交通運輸局做好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助指導縣級城市人民政府及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搞好應急體系及隊伍建設,并開展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

  2.4 縣(市、區)人民政府的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應急指揮部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制定本轄區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制度;組織本轄區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并向上一級應急指揮部報告;掌握本轄區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并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指揮協調本轄區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和監督本轄區城市公交企業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的編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2.5 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城市公交企業要制訂相應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搶險組織機構,組建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完善的搶險設備、交通工具,定期組織演練;積極組織開展應急救援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當出現突發事件時要及時向所在地政府和應急指揮部報告,立即組織進行搶險。

  2.6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

  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事發地縣(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參加現場應急處置的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的領導擔任。

  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后,根據有關單位各自的職責,成立現場搶險組、醫療救援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5個工作組,相互配合,及時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6.1 現場搶險組

  現場搶險組組長由現場應急指揮部副指揮擔任。成員由交通運輸部門及城市客運管理機構、住建部門、公安消防部門、武警部隊、現役及預備役部隊、應急搶險機構、公共交通企業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組成。

  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中傷員搶救、車輛滅火、爆炸物的破拆、危險品的處置、隱患消除以及市政道路通行能力恢復等工作。

  2.6.2 醫療救援組

  組長由參加現場救援的醫療衛生主管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發地參與應急救援的醫療衛生單位負責人、市醫療救援組派出的醫療衛生救援隊伍負責人組成。

  負責現場傷員的搶救和轉送工作及相應信息記錄,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和救援情況。

  2.6.3 安全保衛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公安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發地參與應急救援的公安交警、治安、消防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

  負責設置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安全警戒線,疏散突發事件發生區域的人員;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打擊現場的犯罪活動;維護事發現場周邊地區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導,保障救援道路暢通;

  2.6.4 后勤保障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參與救援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發改、財政、公安部門、民政部門、氣象部門、保險行業協會、經信委及公共交通企業、保險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負責突發事件應急物資、應急車輛、救援人員、氣象預報、通信保障、資金保障、善后處理等工作。建立突發事件處置現場與上一級應急指揮部的通信聯絡。

  2.6.5 宣傳報道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宣傳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參加救援的新聞媒體負責人組成。

  負責救援現場新聞記者的組織,了解掌握全面、真實、客觀的信息,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要求進行新聞宣傳報道。

  2.7 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專家咨詢組及主要職責

  專家咨詢組由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及運營專家、城市建設與管理專家、化工及民爆專家、交通管理與消防治安專家、醫療救護專家、衛生防疫專家、應急救援專家等組成。

  主要職責: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發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科學指導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對突發事件處置提出咨詢意見;受市應急指揮部委派,對突發事件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持。

  3 預防預警機制

  3.1 預防及信息監測

  縣級以上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建立預防及信息監測體系、落實預防及監測機構、人員、職責。確定信息監測方法與程序,完善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及時檢測和分析相關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預測影響范圍和影響程度,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監測信息,落實有關單位防范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責任與措施。

  3.2 預警級別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級別分為四級。

  (1)Ⅰ級(紅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公共交通癱瘓,或可能發生特別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對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或可能在省內外造成嚴重影響。

  (2)Ⅱ級(橙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運輸車輛或公交線路連續停運,或可能發生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對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穩定及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

  (3) Ⅲ級(黃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線路停運,或可能發生較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在一定范圍內對行業穩定造成影響。

  (4) Ⅳ級(藍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線路停運,或可能發生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在城市公共交通行業較小范圍內造成影響。

  3.3 預警預防行動

  3.3.1 各級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要定期研究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明確預警預防方式、方法、渠道;明確對城市公共交通運輸車輛的日常監測、維護、安全檢查等制度的監督檢查措施;明確信息交流與通報、新聞和公眾信息發布程序。加強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穩定的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防范意識。對發生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當出現可能發生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因素時,按照預警預防方式、方法和渠道報告應急指揮部,經應急指揮部綜合研判后,分Ⅰ級(紅色)、Ⅱ級(橙色)、Ⅲ級(黃色)、Ⅳ級(藍色)四級預警,向有關單位和企業或社會發布預警信息。

  3.3.2 城市公交企業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搶險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并由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于工作狀態。

  4 應急響應

  4.1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分級

  按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時間,劃分為四級。

  (1)Ⅰ級(特別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公共交通癱瘓24小時以上;或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的事件,對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或在省內外造成嚴重影響的。

  (2)Ⅱ級(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三分之一以上公交車輛或公交線路連續停運24小時以上;或發生一次死亡10人至29人事件的,對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穩定及一定范圍內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的。

  (3)Ⅲ級(較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線路停運,發生一次死亡3人至9人事件,對一定范圍內行業穩定造成影響的。

  (4)Ⅳ級(一般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線路停運,發生一次死亡2人及其以下事件,僅在城市公共交通行業較小范圍內造成影響的。

  4.2 先期處置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應當迅速開展先期處置,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

  4.3 信息報告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門要立即向事發地人民政府、事發地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市應急指揮部應當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上報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省人民政府。

  對發生Ⅰ級、Ⅱ級突發事件的,事發地應急指揮部要在1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與此同時向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省人民政府報告。

  4.4 分級響應

  4.4.1 Ⅰ級、Ⅱ級響應。城市公共交通發生Ⅰ級、Ⅱ級突發事件后,事發地應急指揮部應根據事件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并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提出意見和建議,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同時,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

  4.4.2 Ⅲ、Ⅳ級響應。由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地應急指揮部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啟動本級響應。市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要密切關注事件發展情況,并根據情況需要決定是否啟動本級響應。

  4.5 響應行動

  4.5.1 發生Ⅰ、Ⅱ級公共交通突發事件,市應急指揮部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后,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有關單位參加應急處置的協調指揮,及時開通與省級相關部門、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事發地應急指揮部等單位的通信聯系,收集相關信息,隨時掌握現場應急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按規定將情況上報市人民政府、省行業主管部門,并傳達市人民政府應急指令,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5.2 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4.5.3 發生Ⅲ、Ⅳ級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縣(市)應急指揮部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后,事發地應急指揮部應參照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程序開展工作。

  4.5.4 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主管部門,接報后應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并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件發生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件發生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開展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狀況及發展趨勢。

  4.5.5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確需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影、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5.6 發生Ⅰ、Ⅱ級事件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件發生后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送事故報告。

  Ⅰ、Ⅱ級突發事件快報應當依據具體情況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件單位的經濟類型、營運車輛臺數、職工人數等;

  (3)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件的簡要經過;

  (6)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及下一步擬采取的措施;

  (8)需要有關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9)事件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6 應急支援

  當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所在縣(市)的應急力量不足需支援時,由市應急指揮部根據支援請求,按規定程序報市人民政府,調派應急支援力量進入現場執行任務。

  4.7 新聞發布

  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的公開發布要報市應急指揮部決定。對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保密程度和新聞發布等應符合有關規定。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8 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經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確認,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已消除,可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響應結束的請示,市應急指揮部審核批準后,由事發地應急指揮部宣布響應結束,并通知有關單位和公眾。

  5 后期處置

  5.1 總結評價

  5.1.1 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有關單位應及時向各級應急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

  5.1.2 應急指揮部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分析突發事件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措施。

  5.2 調查報告

  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調查工作應嚴格依照國家有關規定。

  事件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件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3 善后處置

  應急指揮部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損失,提出恢復運輸、現場清理與處理等意見,并報同級政府同意后,及時實施。

  5.4 保險理賠

  相關保險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開展理賠工作。

  6 應急保障

  6.1 指揮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確定專門場所,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受、顯示和傳遞城市公交系統事件信息;

  (2)接受、傳遞城市公交系統應急組織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

  (3)保證與各有關單位之間信息傳輸的暢通。

  6.2 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以市應急指揮部為核心的通信系統和保障制度,有關單位明確通信方式,保證應急響應期間,市應急指揮部與市人民政府、縣級應急組織、公共交通企業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

  應急響應通信能力不足時,由市經信委組織協調電信運營企業,采取緊急措施給予支持。

  6.3 物資保障

  各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要制訂緊急情況下公交搶險設備、物資儲備和調配方案,報市應急指揮部和市直有關單位備案。

  6.4 隊伍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部、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及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應急保障隊伍信息庫,有計劃的對參與突發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人員進行培訓和適時演練,以提高其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企業及管理機構應為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并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

  6.5 社會動員

  當應急力量不足時,由當地人民政府進行社會動員,組織本轄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各類民間組織和志愿人員等社會力量或者向當地駐軍求援參與或支援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6.6 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縣(市)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和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應加強安全知識宣傳工作,及時向公眾宣傳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及應急的基本概念與知識,新聞、出版、教育等單位應為公共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提供便利。

  各縣(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組織機構工作人員應通過專業培訓和在職培訓掌握履行其職責的相關知識。各縣(市)城市公共交通應急救援力量相關人員的應急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由各單位自行組織。

  各縣(市)人民政府及其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組織的成員單位應制訂具體的應急演練計劃,市應急指揮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6.7 資金保障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資金按分級負擔的原則,由各級財政部門納入財政預算。

  7 附 則

  7.1 名詞解釋

  本預案所指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是指公共汽車、電車在城市市區內、城市市區與郊區間、城市市區間進行的旅客運輸,不包括出租汽車客運、長途客運、旅游客運、農村客運等。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系統人員傷亡事件,因特殊氣象條件、地質災害或人為原因造成的營運車輛停運,公共交通有關設施嚴重損壞或破壞等。主要包括:

  (1)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風、雨、雪等自然災害導致城市公交客運車輛無法正常運營;

  (2)城市公交系統發生治安事件、不穩定事件等;

  (3)因人為因素或燃油燃氣等原因導致城市公交企業營運車輛出現大面積停運;

  (4)調度、自動控制、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5)爆發傳染性疾病等疫情。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7.2.1 市應急指揮部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應當根據對事件原因和處置情況的總結評價以及實施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修訂、補充,每3年更新一次。

  7.2.2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中的各級公共交通應急機構負責制定預案的備案制度、更新制度、評審與更新方法、定期評審制度。

  7.3 獎勵與責任

  市應急指揮部對在重大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7.4 預案制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制訂并解釋。

  7.5 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交通部門運輸應急預案2

  為認真履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中的法定職責,提高交通運輸系統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根據上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提高全縣交通運輸系統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應急處理能力以及保障能力,確保全縣公路、水路交通安全暢通,交通突發事件得到有效處置,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穩定,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保障。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原則。各單位在履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法定職責時,要高度重視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把保障公眾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作為首要任務,在職責范圍內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二)依法行政原則。各單位要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與其他部門有職責交叉的,應及時向縣政府匯報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反饋。

  (三)分級負責原則。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時,各單位在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本職工作。

  (四)預防為主原則。樹立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觀念,經常性地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加強專業隊伍和志愿者隊伍的培訓,定期進行培訓、演練。

  三、組織機構

  成立宜章縣交通運輸系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局長鐘偉華任組長,曾晨秋、范軍、佘清、譚水木、謝木海、常家林、劉清志、譚烈斌、張小康任副組長,陳小勇、曹曉武、黃彪、何樹春、陳永勝、鄺軍波、胡德銘、譚祥輝、彭孝標、張群生、吳國才等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全股,由張小康兼任辦公室主任,曹曉武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全局應急指揮機構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局范圍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相關組織;會同局屬有關單位研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機制和運行機制的建設;收集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并對信息進行綜合集成和分析處理后,向局領導報告;對應急處理決定進行督辦。

  四、應急處置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對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交通暢通、行業穩定、運輸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以及其他嚴重影響社會、交通或公眾的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事件劃分為三級: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

  (一)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監控與報告

  1、各單位要做好交通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做好應急預案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建立日常預防和監控機制,對危險路段、事故苗頭、不穩定因素等情況應底數清楚,解決及時,全面監控,防患未然。

  2、各單位要重點加強對橋梁、公路和施工現場的養護、管理和監控,逐步建立起覆蓋全局系統的監控網絡。

  3、實行預警機制。在大雪、暴雨等惡劣天氣、地震、地質災害、春運、黃金周期間,或出現安全生產事故和行業不穩定苗頭,以及在其他突發事件預警和處置期間,局屬相關部門必要時按照要求進入預警狀態,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做好應急各項準備工作。

  4、各有關單位、部門為突發事件的責任報告人。

  5、各單位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執行緊急情況、重大情況和突發事件報告制度,保障信息報送及時、準確、全面。出現突發事件后,各單位接到報告要立即摸清情況,并在30分鐘內向局報告;重大、特大突發事件要在20分鐘之內向局報告,局應急辦公室接到報告后,20分鐘之內向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6、接到交通突發事件報告后,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迅速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確認,采取必要的搶險、排險和相關措施,并及時全面報告調查情況。

  7、禁止隱瞞、謊報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

  (二)應急響應和處置

  根據突發事件不同級別,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

  1、一般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和處置

  (1)一般突發事件發生后,局屬各部門應迅速組織開展現場處置等緊急控制措施,并及時向局報告調查處置和進展情況,并向縣人民政府通報情況,直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2)局接到報告后,分管領導及所屬行業管理機構應及時指導督促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和處置

  (1)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各單位應迅速組織開展現場處置等緊急控制措施,并立即向局、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調查處置情況。

  (2)接到報告后,局主要領導及有關部門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到達突發事件現場,立即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處置和進展情況,直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3、特大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和處置

  (1)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各單位應迅速組織開展現場處置等緊急控制措施,并立即向局報告突發事件情況,同時向縣政府通報情況。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2)接到報告后,局立即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局領導和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突發事件現場,協助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三)對相關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協助職責

  在森林火災、氣象災害、地質災害、重大交通事故突發事件、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安全事故、重大動物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群體性治安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中,各單位要積極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處置工作,主要任務是保障道路安全暢通。在公路基礎設施受到危害或者損害時,要組織專業應急隊伍盡快搶修,恢復交通。可以根據應急工作的需要,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緊急調集和征用交通運輸工具,運輸、疏散人員和物資。

  五、應急保障

  (一)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隊伍,隨時處置突發事件,負責開展突發事件的分析、評估和上報;協助和指導突發事件現場搶修、救援等處置;督導現場應急處置各項措施的落實;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政策、業務、技能培訓和咨詢。

  (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儲備足夠的器材、設備和物資,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

  (三)建立嚴格的突發事件防范、應急處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制定工作制度,明確職責和任務。對報告、舉報突發事件及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或阻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單位和個人,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或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預案管理

  (一)本預案是全縣交通運輸系統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總體預案,系統各單位要依據本預案建立專項應急預案,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履行相應工作職責,接受縣交通運輸局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指導和管理。

  (二)各單位在編制專項應急預案時應參照本預案所遵循的原則,注重預案的操作性、適用性、應急性,各專項應急預案的名稱、目的任務、適用范圍、組織機構、工作程序、工作要求要規范化、具體化,并附上必要的操作示圖和通訊表格,便于實際操作使用。

  (三)本預案由縣交通運輸局制定,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由縣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四)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部門運輸應急預案3

  一、目的:

  為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在交通事故發生時,能夠有條不紊地按照預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時搶救傷員,最大限度降低傷亡傷害程度,為此制定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依據:

  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三、適用范圍:

  項目部及其所屬各作業隊。

  四、職責

  1.副組長職責:

  準確掌握事故動態,正確制定搶險方案,執行有效處理措施。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保護事故現場。

  2.應急行動組職責:

  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作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

  3.救護組職責

  制定各種緊急傷亡情況的應對方案和措施并做好救護準備。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護理、治療和護送。

  五、應急準備

  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有關全體人員學習交通知識及交通安全、防護等等并儲備急救藥箱、擔架等應急物資,以被應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1.自救

  發生交通事故后,其他人員應積極地協助駕駛員對傷員就地進行救護。

  2.報警和報告

  當交通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盡快報告到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部,并撥打110報警。

  3.救護

  事故發生后,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應立即詢問事故情況,了解人員傷害情況,并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告知地點、附近醒目建筑物,并派接車員接應。

  在急救車未到來前,應使傷員平躺地上,并對其進行急救。發現傷員呼吸障礙,應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發現出血,應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傷口近心端結扎,但應每半小時松開一次,避免壞死。動脈出血應用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

  4.疏導交通

  在事故區域安排專人負責疏導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響正常的交通通行。

  5.現場保護

  現場應急過程中,應保護好現場,因救護傷員而移動現場時,要做必要的標記,以滿足事后對事故調查的需要。

  七、事故調查

  事故領導小組在事故緊急處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時按事故性質組成事故調查小組,作出內容包括:事故的簡況、人員財產損失、處置或搶救經過、應吸取的教訓、擬對責任人的處理和整改措施等情況的.事故調查報告。

  交通部門運輸應急預案4

  一、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股室中隊長

  二、應急處置

  1、春運期間,發生嚴重交通堵塞、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道路上發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發事件的處置。

  (1)總指揮:大隊當日值班領導

  (2)組織協調:秩序股

  (3)警力部署

  指揮

  縣西片(包括xx國道)

  指揮:

  縣東片(包括xx一級路):

  指揮:

  城區:

  (4)現場處置:

  a、組織民警上路;

  b、疏散群眾,現場疏堵或警戒。

  c、事態嚴重的,立即上報上級領導;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d、控制嫌疑人及時移交派出所、刑偵或治安部門、發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泄漏的,應配制必要防護用品,并及時報告消防、安檢等專業管理部門。

  1、重特大或群死群傷惡性交通事故的處置。

  (1)總指揮:xx

  (2)組織協調: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縣西片(包括xx國道):以巡警一隊、xx中隊、xx中隊、xx中隊為主。

  b、縣東片(包括xx一級路):以xx中隊、巡警二隊為主。

  c、城區:以城區中隊及隊機關業務科室(包括辦公室、業務股、宣教股)為主。

  (4)現場處置:

  a、搶救傷員,保護財產。

  b、保護現場,疏導交通,控制肇事人。

  c、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時采取臨時封路措施。

  d、情況緊急、事態嚴重的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領導報告,并立即通告相關部門。

  三、要求:

  1、各股室中隊及全體民警要高度警惕,隨時準備投入緊急狀態,要提前配備警用設備或防護設備,接到命令隨時出警。

  2、全隊要保持政令暢通、每位民警特別是股級以上負責人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值班領導、值班民警要堅守工作崗位,做好值班記錄,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關領導或相關股室中隊負責人,做到嚴陣以待,警令暢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現場指揮為應急處置的最高責任人,除做好應急處置現場的指揮外,有權隨時調動全隊各個警力、各股室中隊長及每位民警都要隨時聽從指揮,服從調動,確保各項應急措施落到實處。

  交通部門運輸應急預案5

  1、總則

  為及時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車輛重大交通事故的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業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所管車輛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公司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工會主席

  成員:安全質量監督部、設備管理部、綜合事務部、項目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負責人。

  2.2公司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設備管理部。

  電話:XXX

  負責人:王文電話:

  緊急電話:巡警110救護120。

  2.3職責

  2.3.1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審定“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2.3.2組長全面負責應急搶救工作并適時發布指令。

  2.3.3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組織機關部門對駕駛員和機動車輛的監督檢查,負責檢查對應急預案的布置和落實。組織對重大交通事故的搶救和協調工作,評價并完善預案。

  2.3.4設備管理部負責制定“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負責對公司駕駛員和機動車輛的監督檢查,負責交通事故接報警并通報保險公司,組織搶救和交通事故協查工作。

  2.3.5相關成員負責通訊聯絡,車輛救援,傷員搶救及現場保護,協助調查交通事故,項目部、分公司、分別制定本單位預案。

  3、應急響應與實施

  3.1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或同乘人應立即撥打110報警,并積極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

  3.2在報警搶救傷員的同時,應立即報告公司設備管理部或所在單位負責人,并需要說明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及現場傷亡損失情況。

  3.3應急領導小組長在接到報告后,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指令相關部門或人員立即進行處理。

  3.4積極查找現場目擊人,詳細記錄目擊人姓名,單位或住址。為事故調查提供證據。

  3.5設備管理部或所在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迅速逐級反映事故情況,并立即趕赴現場,協調搶救和事故調查工作。

  4、糾正與完善

  4.1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對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修訂,評審修訂結果報公司設備管理部。

  4.2公司設備管理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單位的應急預案修訂及評審意見進行審核,并經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審批后,交由事故單位實施。

  5、附則

  5.1本預案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

  5.2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部門運輸應急預案6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xxxxx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XXX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采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并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后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7.1.1.2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后,根據傷者的傷勢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7.1.1.3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壓法,加壓包扎法,止血帶止血法),并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7.1.1.4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7.1.2.1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并送醫院就醫。

  7.1.2.2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并送醫院治療。

  7.1.2.3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系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7.2.1.1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公司已采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采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后,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后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后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后,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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