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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時間:2024-10-17 19:18:51 智聰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通用14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通用14篇)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1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安全生產事故,指導和規范項目部生活區及施工現場內的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對人員健康和項目部財產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依據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項目部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xxx

  副組長:項目副經理 xxx xxx

  成員: xxxxx

  二、術語和定義

  (一)危險源:指可能導致事故并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損害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災:是指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三)機械傷害:是指機械設備運動或靜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擠壓、碰撞、沖擊、剪切、卷入、絞繞、甩出、切割、切斷、刺扎等傷害,不包括車輛、起重機械引起的傷害。

  (四)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計劃或方案。

  (五)應急準備: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六)應急響應:事故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七)應急救援: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八)應急恢復: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項目部范圍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火災事故、機械傷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產事故主要通過項目部內部力量實施應急救援。

  四、應急體系

  應急體系是項目部開展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礎。由組織體制、運作機制、法制基礎和應急保障四個部分構成。

  (一)組織體制

  1、管理機構:項目部經理室、總工室、一處、二處、試驗室、材料室、機械處、財務室。

  2、功能部門:項目部消防保衛、通信設備、財務資產等職能部門。

  3、現場應急指揮:

  ⑴ 突發一般安全生產事故后,事故單位可獨立完成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指揮者由事故單位的負責人擔任。

  ⑵ 突發較大安全生產事故后,需調派應急專業組完成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指揮者由應急專業組組長擔任。

  (二)運作機制

  在項目經理統一領導下,由事故現場指揮者集中指揮各應急專業組和有關單位,根據本預案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分級作出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

  (三)法律基礎

  1、國家法律法規及指導性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2、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文件規定。

  (四)應急保障

  項目部應急保障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基本應急設備設施、專用應急設備。各部門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定期檢查落實本部門應急人員、設備、設施、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的準備情況,保持所有應急保障資源的可用狀態。各類應急人員要定期進行應急培訓,掌握必要的'應急知識,以具備緊急情況下應對事故的能力。應急設備、設施、物資不得被占用、挪用、破壞。

  1、應急設施:項目部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后,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會議室,配備相關的通信設施。

  2、消防設施:項目部生生活區配有干粉滅火器16具。

  3、醫療救護資源:項目部應急救治設備有急救箱、急救藥品等。

  4、應急運輸工具:項目部可用于應急救援的機動車輛。

  五、方針與原則

  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內部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一)保護人員安全優先是指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當保護人員的生命安全和保護財產不受損失發生沖突時,應優先保護人員的安全。

  (二)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盡一切辦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發其他事故。

  (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具有發生突然、擴散迅速、危害廣泛的特點,因此救援行動必須迅速、準確,須把項目部各方面的力量組織起來,實行統一指揮下的分級負責制,以事故發生的區域為主,各部門根據本預案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工作;并根據事故的發展情況,采取內部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方式,盡量減少項目部的損失。

  (四)大力加強全項目部對安全生產事故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準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情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各應急功能部門,要為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提供相應的技術和物資保障。各有關單位要通力合作,廣泛組織動員一切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一)火災事故

  1、突發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后,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向消防保衛部門報警,并拔打火警電話119,說明事故地點和原因,第一時間取得公安消防部門的援助;同時應正確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項目部接報后應立即調派消防、醫療等應急專業組,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各部門現場負責人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撲滅外圍火勢,切斷蔓延途徑,控制燃燒范圍。要迅速打開失火部位疏散通道,組織火場人員按疏散路線撤至安全地帶。立即對現場受傷(困)人員展開救助,對一切可能引發連鎖災情的設備采取應急安全措施。

  3、消防隊到場后,撲救組撤出火場,轉為警戒組,協助公安消防部門作好外圍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確保事故現場秩序。

  4、突發一般性火災事故后,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向項目經理部報警,同時拔打火警電話119,并正確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5、火災基本撲滅后,有關專業組應派員監護現場,消滅余火。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危險物質,要及時進行圍堵、收容、清消,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

  6、要查明火災事故原因,核定事故損失,明確事故責任,做好事故調查上報。并按照“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作出嚴肅處理。

  (二)機械傷害事故

  1、突發重大機械傷害事故后,操作人員或現場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關閉相應的電、氣源,立即向項目經理部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危害程度等情況。醫療救援應急專業組及救護車輛須在最短時間內將傷員轉至互助醫院進行搶救。在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出。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杜絕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2、突發一般或較大機械傷害事故后,操作人員或現場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關閉相應的電、氣源,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危害程度等情況報告項目經理部。

  七、培訓與演練

  (一)項目部每年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對應急人員進行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如何識別危險和危險源。

  2、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時如何預警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3、各種基本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4、基本防護、自救、互救知識。

  5、疏散現場人員的方法和程序等。

  (二)應急培訓和評估要求:

  1、根據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對應急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

  2、每次培訓完成后,由項目部功能部門對應急人員的培訓效果進行考核,并做好考核記錄,確保應急人員有能力應對突發事故。

  3、根據培訓內容和實際需要,由項目部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并保持相關記錄。演練內容包括:

  ⑴ 生產區電器故障導致的火災事故。

  ⑵ 生活區易燃物引發的火災事故。

  ⑶ 機械傷害事故及其他隱患較突出的安全生產事故。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2

  一、應急救援組織:

  項目部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小組直接由公司組織成立的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作指揮。

  二、項目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

  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能夠對傷亡者及時地進行施救和減少事故所造成的損失,陰止事故的擴大和更多的人員傷亡。

  三、使用范圍:

  當項目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啟動該《項目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世主援預案》,以利傷者能夠及時得到搶救和避免事故的擴大。盡量減少事故損失。

  四、引用的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五、應急救援人員的職責:

  1、組織現場管理人員進行現場急救,并通知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撥打報警電話110、120急救電話通知急救,盡量減少事故損失。

  2、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原因。

  3、負責組織保護好事故現場。

  4、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安全事故調查。

  5、按照"尊重科學、實事求是"的事故處理原則,書面如實向安全生產監督主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經過。

  6、遵守"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使職工和事故責任人受到教育,對事故隱患進行整改,認真查處事故責任人。按規定實施事故的報告和處理。

  六、應急準備:

  (一)應急準備:

  汽車一輛,擔架二付,聽診器一個,血壓計一個,氧氣袋二個,藥棉箋十包,繃帶十卷,消毒藥水三瓶,消炎藥品三種。

  (二)急救器材的維護與保養:指定專人定期對急救器材進行維護和保養。對過期藥品及時更換,保持急救器材的清潔衛生,防止病菌的侵入。

  (三)在作業場所發生的事故,急救人員應按下列方法進行救助:

  一)急救工作的設置與安排

  1、根據項目部工程規模建立急救機構,隨時提供急救服務,確保及時將受傷和急病人員送去醫院。

  2、項目部急救機構有應定期培訓急救人員,向職工進行急救知識教育,添置急救紅品和器材。

  3、施工現場應有受過急救培訓、掌握搶救技術、熟悉砸事故中營救傷員技能的專職或兼職急救人員,并配備急救藥品和急救器材。

  二)受傷出血急救措施

  1、根據出血的特點、類型(外出血、內出血)和失血的表現,采取正確的止血方法,阻止出血。

  2、采用止血帶止血,其位置應靠近心臟的一端和緊靠傷口處。止血袋不能直接纏在皮膚上,其下應加毛巾等做成的平整墊子,其松緊程度以出血停止,摸不到遠端脈搏為合適。

  3、一般情況下,止血帶纏緊時間不超過2—3H,且每隔40—50min松懈一次。

  4、纏止血帶后,加上標明止血帶纏上的時間標牌,然后盡快將傷員送醫院。

  三)避免傷口感染

  1、傷口包扎應采用繃帶、三角巾。沒有時可以采用毛巾、手帕和衣服。

  2、充分暴露的傷口應先用無菌料覆蓋傷口后,再進行包扎。

  3、包扎時應松緊適度,避免在傷口上打結。

  4、以四肢的包扎,應露出趾的末端,以便于觀察肢端血液循環情況。

  四)骨折急救

  1、本著"先救命,后治傷"的原則處置骨折傷員。即弱呼吸、心跳停止時,先使其心肺復蘇;大出血時,先止血包扎,然后進行骨折固定。

  2、骨折固定應使用定型夾板和三角巾、繃帶綁扎。

  3、骨折固定后,應迅速將傷員送去醫院。

  五)搬運傷員

  1、搬運前,應迅速檢查傷員傷勢并進行必要的急救處理。

  2、需要將傷員傷到安全地帶時,應沿傷員身本長軸向直向拖行,不要從側面橫向拖行。

  3、應使用擔架或椅子、門板做成擔架形式,應穩當牢固、防止傷員從擔架上跌落。

  4、凡頭部、大腿、小腿、手臂、盆骨骨折或背部受傷者,不得讓其坐在車上運送。

  5、傷員的肢體斷離時,不得用水沖洗斷肢,應將斷肢裝入袋中,將袋口封好(切勿使水、冰塊與斷肢接觸),然后用衣服包好,隨傷員一起送往醫院。

  6、搬動傷員時,動作要輕,避免振動,要在最短的時間內送往醫院。

  六)心肺復蘇的急救措施程序

  1、判斷傷員有無意識,若無意識,應以仰臥體位放于堅實地面上。

  2、開放氣道,保持傷員的呼吸道暢通。

  3、傷員無呼吸時,應進行人工呼吸。

  4、傷員無脈搏時,應進行人工循環。

  5、用擔架搬運傷員時,應持續作心肺復蘇,中斷時間不得超過5s。

  七)開放氣道

  1、傷員仰臥平躺于堅實平面上、軀干應呈水平,頭不可高于胸部并使頭部后仰。

  2、以拇指輕牽傷員下唇,使口微張,保持氣道暢通。 3、頭頸部受傷時,不要隨意搬運傷員。

  4、傷員無自主呼吸時,應檢查口腔吸異物阻塞時應立即排除,無阻塞物時,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

  5、傷員能自主呼吸時,應繼續保持氣溫暢通。

  七、應急響應:

  (一)工作場所內全體人員的疏散要求:應遵循下列"排險救助的處理原則"進行現場人員的疏散排險和清理工作:

  1、處置原則

  包括及時撤離人員、及時報告上級和有關主管部門、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當已投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險時)和及時進行排險救助工作。

  2、"先撤人、后排險"的原則

  即在發生事故或出現緊急險情后,應首先將處于危險區域內的一切人員先撤離危險區域,然后再有組織地進行排險工作。

  3、"先救人、后排險"的原則

  當有人受傷或死亡,應當救出和撤出傷亡者,然后進行排險處理作,以免影響傷者的及時搶救和對傷者、亡者造成新的傷害;

  4、"先防險、后救人"的原則

  在險情和事故仍在繼續發展或險情仍未消除的情況下,必須先采取支護等安全保險措施,然后救人,以免使救護者受到傷害和使傷者受到新的傷害。救人要求"急",同時也要求"穩妥",否則,不但達不到救人的目的,還會使救助者受傷,增加新的`搶救難度

  5、"先防險、后排險"的原則

  在進入現場進行排險作業時,必須先采取可靠的支護等適合確保安全的措施,以免排險人員受到傷害。

  6、"先排險、后清理"的原則

  只有在制止事故繼續發展和排除以險情以后,才能進行事故現場的清理工作。但這一切,都必須遵守事故的處理程序規定和得到批準以后才能進行。

  7、保護現場的原則

  在事故調查組未決定事故現場原狀之前,必須全力保護好現場的原狀,以免影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保護事故現場就是所有在場人員在責任,破壞事故現場是違法行為。當然,為了進行救人和排險工作,允許采取以下做法:

  (1)在不破壞現狀的要求下,為了確保救人和排險工作,可以設置臨時支護以阻止破壞的繼續發展和穩定破壞時的狀態。在設置支護措施前,應先折攝下當時現場全貌和局部情況照片,以免因實施支護時對其狀況的可能擾動,造成以后調查分析工作的困難。

  (2)當為了阻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而僅采取支護措施不足以阻止其發展時,或為了搶救傷員的需要,而必須拆隊、搬走一部分結構或物品時,必須首先拍照(包括全貌、局部以及不同角度的狀態),詳細記錄下當時的現狀情況,并在撤出人員、構件、物品的原位上作出明顯的和準確的標記(輪廓線、交疊位置等)。 此外,從事故地點撤出的構件和物品應在現場的合適部位規整地堆放(不要疊放、混放)和作出標識,避免在吊運堆放過程中改變其拆下進的原狀。

  8、建立應急求援報警機制原則

  (1)上報報警:是指在作業場所發生事故時,要在第一時間報告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立刻向公司匯報,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當公司主要負責人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時,應按相關規定上報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請求應急救援。

  (2)內部報警:是指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公司項目經理部兩級應急救援組織啟動。公司總部在相關人員及事故現場的全體人員進入應急救援狀態。其兩級應急救援組織進入應急救援預案及實施應急救援。

  (3)外部報警:是在內部報警啟動的同時,按應急救援總指揮的部署,立即啟動外部報警機制,向社會公共救援機構(公安、消防、醫療、救險等)報警求助。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若需要消防、救險、醫陪等部門支援的,應立即打電話請求支援。

  (1)消防部門電話:119

  (2)救險部門電話:110

  (3)醫療部門電話:120

  八、應急救援方案

  根據項目工程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救援方案,組織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應急救援演練,檢驗應急準備工作和的能力。

  九、現場應急預案的審核與確認

  項目部現場應急預案制定后,必須經項目經理審核,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急預案的適應性進行審核和確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人批準。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3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建設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結合我區建筑工程施工的實際,特制定《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指在臨川區域內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傷合計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類別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設備倒塌;

  (三)整體模板支撐體系坍塌;

  (四)多、高層建筑外腳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應急處理

  (一)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區建設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二)成立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建設局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組成。

  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設在區建設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工程綜合管理站,負責落實值班和應急處理具體工作。

  三、應急處理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布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和占用場地。事故搶救處理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五)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八)適時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布。

  四、重特大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情況及時、如實地的報區指揮部辦公室,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區政府。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企業規模;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部門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時間。

  (二)指揮部接到重特大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區政府并通知相關單位,同時派人迅速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給區公安局或駐軍及武警部隊,請求給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區建筑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電話:

  報警電話:110或119。

  醫療救護報警電話:120。

  五、應急處理方案

  (一)接報事故后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區建設局主要領導,并迅速上報區政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建設開發單位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

  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需要的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群眾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

  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六、其它事項

  (一)區建設局針對有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各建筑開發單位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的內容,并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三)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發生信息后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為都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4

  為廣泛深入地開展應急疏通,提高迅速,高效,有序地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安全高效生產,為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減輕對社會危害,結合本廠實際情況,特訂立本預案。

  一、本廠的基本情況

  本廠總面積1500平方米,共有生產車間1間,功能間加儲物間共10間,辦公區,職工16人,烤漆房2個,校正器1臺,修復機等具備2類生產需求的生產設備及工具。

  二、預防事故的措施

  (1)對各種消防設備、設施、器材及時合理配備,經常維修、保養,并按照有關要求,對滅火器具及時采取檢驗、報廢或更新。

  (2)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本廠由廠長鄒雄彬擔任總指揮,劉立為安全督導員,黃海橋為滅火行動組長,鐘為龍為疏散行動組長,周才能為救護行動組長,張水鳳為報警行動組長。主要職責是:一旦發生事故和自然災害負責全廠應急救援的組織和指揮,并落實各班組職責。

  四、落實可能發生的情況及處置方案

  1、自然災害

  (1)萬一發生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立即由安全督導員組織人員排除、救護和疏散現場人員,由張水鳳撥打119、120報警,并向到現場救援力量報告本廠情況,提供所需資料。

  (2)處置程序

  由滅火行動組負責切斷火源、電源。

  由疏散行動組負責保護和疏散現場人員,報警行動組向市119、120報警

  由救護行動組實施搶救

  救援裝備:4公斤滅火器22個、30公斤滅火器2個,消防沙池2處、消防鏟4把、消防桶5個,消防栓2個,滅火毯9張。

  2、安全事故

  (1)設備事故

  如發生設備事故且有人傷,先斷電同時組織人員將傷員救至安全區域,且由救護行動組進行簡單包扎。救人的同時由報警行動組撥打120,110報警,撥打設備技術員謝師傅:13215736971。

  (2)其它事故

  例如:碰撞、漏電、化學品泄漏等等。

  如有人傷:在能保證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圍內的`情況下可以先救人,同時上報。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圍內的定要先上報,請求專業人員協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無人傷:在能保證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圍,可先斷電(切斷事故原頭),再上報相關人員。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圍內的定要先上報,請求專業人員協助。避免二次事故。

  化學品泄漏:

  如有人傷:在能保證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圍內的情況下可以先救人(將傷員轉移安全區域內)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圍內的定要先上報,請求專業人員協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無人傷:化學品泄漏定要了解清泄漏成份視情施救,如不能分清泄漏成份定先上報,侍處理方案進行處理。

  如不能自主處理,定須及時上報針對化學品泄漏專家處理。避免二次事故。

  五、要求

  (1)各員工必須提高認識,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切實做好事故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2)要在能確保人生安全情況下進行搶救財產。

  (3)各員工熟悉方案,積極參加演練,明確任務要求與處置措施。

  (4)隨時做好臨戰準備,接到命令后迅速按要求執行任務,不能耽誤救援時機。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5

  為好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把事故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確保工程生產穩步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一、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機構:xx

  1、項目部成立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協調和指揮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的全面工作。組織機構成員如下:xx

  總指揮:xx 聯系電話:xx

  副指揮:xx 聯系電話:xx

  聯系電話:xx

  救援行動組:xx

  組長:xx

  副組長:xx 聯系電話:xx

  成員:xx 聯系電話:

  職責:xx根據總指揮的指令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確保人員、應急器材和設施及時到位,全面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通訊聯系組:xx

  組長:xx

  成員:xx 聯系電話:xx

  聯系電話:xx

  職責:xx根據總指揮的指令迅速啟動報警和接警處置及通訊聯絡預案,一方面通知指揮中心各領導組進入預案程序,另一方面按規定或預案程序與上級應急救援系統有關的機構取得聯系,始終保持上下、左右、內外的密切聯系,并隨時隨地通報事故現狀。

  疏道引導組:xx

  組長:xx

  成員:xx 聯系電話:xx

  職責:xx根據總指揮指令和具體事實啟動應急疏散的組織預案和措施,迅速指揮組織人員撒離隱患危險現場到達預定的安全場所,并視情節安頓。

  安全防護救護組:xx

  組長:xx

  成員:xx

  職責:xx根據總指揮指令啟動安全防護救護的組織預案和措施,迅速指揮組織人員奔赴事故現場迅速搶救傷員和財產,并保護好現場,防止事故擴大而需要移動某些物件的必須做好標志、記錄、拍照或攝錄相、同時認真落實防范措施,避免二次傷害發生。

  二、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措施主要工作程序:xx

  一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可能性:xx

  1、可能導致的事故有:xx火災事故,設備事故、爆炸事故、突發性的傳染病等。

  2、可能發生的傷亡事故的原因有:xx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事故,坍塌事故,燒傷、中毒和窒息等。

  3、可能導致的緊急危險情況有:xx化學危險品如:xx油漆、稀釋油、氧氣、乙煥氣、液化氣大面積泄漏等。

  二應急準備:xx分公司每年一次、項目部每半年一次應急救援演練和義務消防學習,檢查應急準備工作是否充分。

  三應急救援措施:xx

  1、當發生高處險落,物體打擊,觸電、機械傷害、中毒等人身重大傷害事故時班組長或當班工長應當立即報告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迅速指揮組織緊急搶救,同時向“120”急救中心求救,不得延誤搶救時間和最佳治療機會。并第一時間向分公司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

  2、當施工現場發生大型機械設備倒塌,腳手架體倒塌,模板倒塌,土方坍塌,圍墻坍塌等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及人員傷害事故,項目部應當立即向分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迅速組織搶救傷員并向“120”急救中心求救,搶救措施必須得當,防止二次傷害造成事故擴大。

  3、消防應急安全措施:xx

  1)項目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消防隊員有定期演練;

  2)施工現場配足滅火器材,配備有足夠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并配備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保證水壓和每層設有消防水源接口。當施工現場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項目部應當立即向分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迅速正確組織初火撲救,引導人員疏散,必要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向消防部門報告。

  4、保健急救:xx

  1)根據工地現場的實際情況工地設有保健藥箱及一般常用藥品,分公司醫生巡回醫療;

  2)現場備有急救器材如擔架、氧氣袋等以便及時搶救不擴大傷勢;

  3)施工現場有急救措施,培訓合格的急救人員懂得一般急救處理知識。

  5、項目部將按安全事故的類別、造成傷亡及經濟損失程度大小,根據有關規定及時做好做逐級上報工作。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6

  一、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范圍為:黑龍江省博石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所屬范圍內各分公司發生特別重大安全事故的情況。

  二、事故可能發生的類型、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一)根據我公司的施工特點,可能發生的緊急事故有以下幾方面:

  火災事故,土方坍塌事故,觸電事故,地下管線破壞事故,地下化學危險品及爆炸物,食物中毒事故,CO中毒事故

  (二)事故可能發生在施工現場的如下地點:土方坍塌事故、地下管線破壞事故、地下化學危險品及爆炸物等易發生在基礎施工;食物中毒、CO中毒等事故易發生在生活區;火災事故、觸電事故易發生在生產區及生活區。

  (三)事故影響范圍、影響人群及后果嚴重程度:上述緊急事故發生時,可能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火災、管線等發生事故時會給周圍社區點來巨大危害,影響人群較多,范圍較廣,后溝影響嚴重,必須嚴格加以控制。

  三、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

  為保證在重大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投入到應急救援行動,總公司成立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在保衛處,楊繼光擔任主任。

  (一)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總指揮:趙森(項目經理)

  副指揮:周純民(技術負責人)

  成員:焦大輝(安全員),王洪偉(質檢員),閆化斌(施工班、組長)

  (二)主要職責分工:

  為保證在緊急事故發生時,能夠各負其責,井然有序的投入到應急救援當中,對領導機構成員進行如下分工:

  項目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焦大輝

  組員:王洪偉、閆化斌

  職責:負責積極事故搶險期間的通訊聯系工作,緊急搶救,消防搶險,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應急責任制:

  事故應急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公司領導、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加強協作,快速有效處置,防止事故擴大原則,按照事故嚴重程度和事故地點,分級分類分別啟動預案,履行職責,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快速、有效、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實施應急救援;

  四、事故報告的程序。

  (一)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急指揮人員必須立即撥打應急辦公室電話報警,將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情況報告公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事故報告內容如下:

  1、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位置、事故類型、傷亡情況、事故發展趨勢、現場人員分布、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斷,采取的應急搶救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救援搶險等事宜,事故的報告時間、報告單位、報告人及電話聯系方式。

  2、公司辦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辦公室主任應立即轉報應急總指揮,并立即通知應急救援指揮組各成員,并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部門,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并立即趕往事故現場。

  3、應急組成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判斷是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警,如需報警,由總指揮指派人員進行報警。

  4、事故單位應在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將事故情況書面報告上報調查組。

  (二)保護措施程序

  1、事故現場保護: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點和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因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1)顯示事故現場和受哈著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可能被清楚或被踐踏的痕跡:如剎車痕跡、地面和建筑物的傷痕、火災爆炸引起的損害,受害者的受傷部位等,要及時拍照。

  3)事故發生現場全貌。

  4)現場的物證包括:破損部件、碎片、殘留片、致害物的位置等。

  5)所有物間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

  6)對健康有害的物品,應采取不損壞原始證據的安全防護措施。

  2、人員及周圍社區保護: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有危及到周圍社區的危險時,必須采取措施對周圍群眾和重要財物進行疏散,對重要設施進行保護。事故應急總指揮根據現場具體情況,指派專人負責周圍群中的疏散工作,在疏散過程中要對周圍人群進行核實,保證所有人員都能及時撤離危險場所,同時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通告、交通管制、警戒等措施。周圍有學校、幼兒園、殘疾人等,要制定特殊的疏散方式,確保弱勢群體的安全。設置臨時避難場所或接受中心,供疏散人群暫時避難、休息。對可能受災的重要財物,要采取積極的搶救措施,及時疏散財物,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五、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采取的行動和措施。

  (一)火災事故

  1、當險情發生時,第一發現人立刻組織人員進行救援工作,同時撥打應急領導小組人員電話,使各人員盡快投入搶救工作,按照分工各負其責,現場指揮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是否撥打緊急救援電話,如果發生重大險情,須馬上通知公司應急領導組織機構,同時電話通知上級安全主管機構,進行現場的緊急救援,以保證事態得到有效的遏止。

  2、通訊組成員接到報警后,必須立即通知其他部門組織救援,并及時切斷事故現場電源,接通應急照明燈具。一方面要將事故現場的情況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指揮,以便指揮決策;另一方面要視災情向當地的緊急救援機構報警,并做好接警的各項工作。

  3、保衛組人員立即承擔對事故現場的周圍做好安全防護的'保衛工作,疏散引導的責任,要首先對人員進行疏散,把需要疏散的人員立即疏散到事故現場以外的安全地帶,要做到不丟下一人,確保每個人的生命安全;另外,還要組織對財物進行疏散,首先對貴重財物、資料、材料、設備進行快速疏散到安全地帶,以確保財物損失在最低限度。

  4、救護組人員在接到報警命令之后,必須立即趕赴到事故現場,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對處于危險中的人員進行救護,在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使傷員得到及時救護。

  5、義務消防組人員接到火警命令后,必須立即趕到火災現場,利用就近的滅火器材和消防工具進行滅火,在滅火過程中要注意采取正確方法,快速、徹底將火撲滅。

  (二)土方坍塌事故

  1、事故發生后,第一發現者要立即就近組織現場人員實施緊急救援,同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險情。

  2、指揮人員接到報警后,要立即組織搶險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援工作。

  3、救援組成員接到報警后,立即帶上救援工具,進行搶險,在進行挖掘時,當接近被埋者后,要采取保護措施,注意不要傷到出險人員,加重險情。

  4、保衛組成員接到報警后,立即擔負起疏散任務,將現場無關人員疏散到事故場區外,同時監察險情的發展狀況,防止發生二次坍塌事故。

  5、通訊組接到報警后,立即到現場查看險情,并撥打110急救中心電話,做好接警工作,同時將事故情況向指揮人員匯報,以便指揮人員進行決策,并切斷附近的危險電源。

  (三)觸電事故

  1、事故發生后,第一發現人立即切斷電源,關上插座上的開關或拔除插頭。切勿試圖關上設備、用具的開關,若無法關上開關,可站在絕緣物上,用不導電物體如干燥的木棍、竹棒等物使傷員盡快脫離電源,或是用繩子、褲子或任何干布條繞過傷者腋下或腿部,把傷者拖離電源,切勿用手觸及傷者,也不要用潮濕的工具或金屬物質把傷者撥開,防止自身觸電而影響搶救工作的進行。如果觸電者靠近高壓電,要保持在50米以外,不要盲目施救,應盡快打電話通知供電部門和醫院。

  2、在剝離電源的同時,進行呼救,如果現場除救護者之外,還有第二人在場,則還應立即進行以下工作:

  (1)提供急救用的工具和設備。

  (2)勸退現場閑雜人員。

  (3)保證現場有足夠的照明和保持空氣流通。

  (4)向領導匯報,并撥打120急救電話,告訴院方人員傷者觸電的時間有多久。

  3、當傷員脫離電源后,解開妨礙觸電者呼吸的緊身衣服,檢查觸電者的口腔,清理口腔的粘液,檢查傷員全身情況,特別是呼吸和心跳,發現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就地搶救。

  (1)輕癥:即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者,傷員就地平臥,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防止繼發休克或心衰。

  (2)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臥解松衣扣,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

  (3)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作胸外心臟按壓。

  (4)呼吸心跳均停止者,則應在人工呼吸的同時施行胸外心臟按壓,以建立呼吸和循環,恢復全身器官的氧供應。現場搶救最好能兩人分別施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臟按壓,以1:5的比例進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臟按壓5次。如現場搶救僅有1人,用15:2的比例進行胸外心臟按壓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臟按壓15次,再口對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進行,搶救一定要堅持到底。

  (5)處理電擊傷時,應注意有無其他損傷。如觸電后彈離電源或自高空跌下,常并發顱腦外傷、血氣胸、內臟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如有外傷、灼傷均需同時處理。

  (6)現場搶救中,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確需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移動傷員或將其送醫院,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并在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外,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在醫院醫務人員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4、成員接到報警后,立即組織現場救援小組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救援,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工作。打110急救電話,通訊組人員要做好接警工作。時,維護電工對現場的臨時用電線路進行檢查,避免在實施搶救時,再次發生類似事故。

  (四)地下管線破損事故

  1、事故發生后,第一發現人立即上報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同時組織人員疏散現場人員。

  2、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接到報警后立即撥打工程救險中心電話,報告險情,同時,組織疏散組人員進行事故現場疏散,如果發生重大險情,要擴大疏散范圍,設置隔離區。

  3、通訊組要做好接警工作,同時向工程救險人員通報險情的地點及事故現場的確切情況,以便進行搶修。

  4、指派現場電工立即切斷電源,防止因設備運轉產生火花,發生爆炸事故。

  5、事故現場有疏散組看護,禁止吸煙、明火或撥打手機,防止發生爆炸事故,引起重災。

  6、工程搶救人員到達現場消除險情后,方可撤除警報。

  (五)地下化學危險品、不明物及爆炸物

  1、第一發現者,立即組織現場人員疏散,并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等待處理,嚴禁對危險品亂動,以免發生事故。

  2、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警后,到現場查看,確定屬實后,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報告險情,等待處理。

  3、保衛組成員接到報警后,立即擔負起疏散責任,設立警戒區,將現場圍觀人員全部撤離到安全地帶,直到消除危險隱患。通訊組成員做好接警工作,保證110人員能順利及時到達現場進行危險品處理。

  (六)、食物中毒預案

  1、當發現有惡心、嘔吐、腹瀉、發燒及身體出現各種不良征兆時,要立即向應急救援小組報告,應急小組人員接到報告后中,立即到現場了解情況,詢查飲食情況,看是否為食物中毒,并決定處理意見。

  2、如為食物中毒情況,立拔打110急救電話,說明人員病情,地點等詳細情況,同時作好接警工作。

  3、120人員到達后,立即配合醫護人員對病人進行救護。

  (七)、CO中毒預案

  1、當發現室內有煤氣味、有人出現昏厥、惡心、嘔吐等情況時,要立即打開窗戶進行通風,疏散室內其他人員,同時上報應急領導小組。

  2、救護組接到報警后,立即趕赴出事地點,對中毒人員進行搶救,首先讓清醒人員葡萄著出門,對已中毒人員立即用單架抬出室內,放到通風良好溫暖場所,將病人平放,并將頸部墊高,對已嚴重昏厥人員要立即采取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

  3、通信組人員立即拔打120急救電話,詳細說明情況,并做好接警工作。

  4、120急救人員到達后,配合醫護人員處理中毒人員。

  六、事故應急救援資源信息

  1、各分公司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應當配備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經費應當納入財務專用經費管理,專款專用。

  2、事故發生后,為保證各部門的統一指揮和方便各應急部門的相互聯系,現場會議時立即設為事故臨時指揮部,并將應急電話、對講機等應急通信設備以到指揮部內,以便進行統一的通信聯絡。各施工現場要配備擔架、氧氣袋、聽診器、剪刀、藥布、藥棉等應急急救器材,放于現場的醫療室內,備有安全帶、安全繩、安全帽、防毒口罩、勞保手套、絕緣膠鞋、手電筒等應急期用品防災應急庫房內,防火器具、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存放在以發生火災隱患的生活區、木工作業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等區域的明顯位置,同時公司備有用于應急救援的車輛,以便隨時用于救援行動。

  3、各大醫院設24小時值班電話,一旦發生險情能夠及時迅速聯系就近醫療機構給予專業幫助。

  4、施工現場的應急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后,立即察看險情投入救援工作,同時,應急指揮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判斷事故級別,負責指揮通訊組成員撥打相應的應急報警電話,啟動行營的應急預案。

  5、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的具體通信聯系方式: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報警服務:110

  公司主要領導電話:

  七、保障應急預案貫徹執行的措施。

  1、應急組織機構成員應隨時做好應急準備,電話24小時開機,一旦事故發生時,保證能夠立即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2、用于應急救援的裝備、物資、藥品、個人防護用品等應急物品要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和更換,確保應急設備設施的完好有效。施工現場應配備應急照明燈的應急設施,及應急動力電源,以便在夜間或光線較弱的環境中能有效投入救援工作。

  3、公司及施工現場的各項應急器材、設備、設施要配備現場平面布置圖、存放位置圖及相關的使用說明書等,由搶救組組長保存,在事故發生時,要及時將之發放到應急救援隊的各組長手中,以便應急時能夠及時準確采取措施,進行救援工作。

  4、公司要建立健全應急救援崗位責任制、值班制度、培訓制度、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藥品等檢查維護制度、應急演練制度、事故報告制度、應急救援預案制度等各項保障制度。

  5、救援組織,救援指揮部成員及救援人員,按照專業分工,便于領導,集結和開展救援的原則,建立組織,落實人員,并根據人員變化進行組織調整。按照任務分工做好物資器材準備,指定專人保管,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狀態。定期組織救援訓練和學習,提高指揮水平和救援能力。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應急自救措施,實施現場搶救,防止事故的擴大。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部應立即投入運作。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隨時將事故搶險情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積極協調公用實施管理部門應盡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八、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

  1、當事故發生時,由現場應急指揮判斷災害情況,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啟動分公司及項目經理部的應急救援應急預案;發生特重大傷亡事故時,由項目應急指揮統治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并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判斷是否向政府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組報警,啟動政府部門的相應應急預案。

  九、應急預案編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1、應急預案的編制:公司要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由經理擔任組長,負責制定編制計劃,組織是編制應急救援預案。根據經驗、查找相關資料、系統分析等方法經過討論確定可能發生的緊急事故情況,進行危險評價,并結合公司現有人力、物力情況,編制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預案。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由編制小組對預案重新進行討論其實用性和可行性、經修訂后,由經理簽發予以實施。

  2、應急預案的管理:應急預案根據每年的運用實際情況、并結合應急演練情況,進行適時修訂,保證其能夠有效地應用于事故救援工作。每年由公司經理負責組織對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應急預案小組成員根據實際應用中的缺陷、相關文件的要求等、提出整改措施,經討論可行性后,編入預案中,來完善原有預案的不足。每年進行應急預案的培訓與演練工作,來提高應急隊伍實戰技能和隊員的綜合素質,同時通過演練,查找預案中的不足,從而對預案加以完善。

  3、相關要求:每年年初對應就救援隊伍成員進行應急培訓,保證各應急成員具有足夠的應急救援知識和能力,提高搶險效率。每年按預定的計劃,實施事故應急演練,提高救援隊伍的實踐能力,通過演練使各級指揮員和救援人員具備良好的組織指揮能力和實際應變能力。對應急救援預案中的程序向現場的應急人員進行交底,明確其職責,并根據預案的修訂及時對預案的宣傳材料進行更新,是預案能夠保持發揮最佳效能。對應急器材、設施、物資、通訊設備要定期進行檢修和保養,使其處于完好狀態。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7

  根據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結合建筑行業的實際,制定本專項預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簡稱指揮部)

  (一)市局指揮部指揮網絡機構

  1、指揮:建設局局長

  2、副指揮:建設局副局長

  3、成員:辦公室、質安處、城建處、建筑業處、規劃設計處、綜合計劃處等處室負責人,安監站、質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筑管理處負責人,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等。

  4、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

  綜合協調組:由辦公室主任、質安處、建筑業處、綜合計劃處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指揮部指揮兼組長,辦公室主任為聯絡員。

  現場搶險組:由質安處、城建處、規劃設計處、質監站、安監站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質安處處長為聯絡員。

  善后處理組:由質安處、安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筑管理處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安監站站長為聯絡員。

  應急救援專家庫:從“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專家庫名單”中抽取選用。

  (二)各市、區建設局根據各自的特點設立管轄區內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三)各施工單位根據企業規模、項目特點,按照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的精神,分別建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并不斷完善預案,進一步落實責任,健全組織。

  二、職責

  (—)指揮部

  1、按照“預案”迅速開展施救工作;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具體制定并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組織預測、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質;

  4、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包括緊急調用各類物質、設備、人員、占用場地),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報市總指揮部審定后實施;

  5、負責迅速組建、調集現場搶險隊伍;

  6、負責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轉送,物質轉移;

  7、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8、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導各市、區應急救援工作;

  10、辦理市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各應急救援組

  綜合協調組:組織制訂并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報總指揮部審定;搜集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和事故信息,匯總形成書面材料,報告給指揮部負責人;負責與現場搶險組、善后處理組的對內聯絡;負責向總指揮部匯報情況,與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各指揮部(或公安、衛生等部門)的對外聯系。

  現場搶險組:

  參與制訂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搶險救援方案,負責組織技術專家掌握事故動態,控制和減少損失;負責統一調集、指揮現場施救隊伍,實施搶險救災;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群眾撤離、傷員救治轉送和物資轉移。

  善后處理組:

  負責搜集事故現場有關的物證、資料,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現場攝影攝像,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協助市善后處理指揮部做好相關工作;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三、本預案適用范圍、施救程序與要求

  1、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傷15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單位或項目部應以最快速度立即上報,局各處室、單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立刻向局長和分管局長報告(局值班電話:xx),并迅速上報市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xx)、市安委會辦公室(值班電話:xx)和省建設主管部門(值班電話:xx)。

  3、在接到總指揮部啟動預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指揮部馬上開展工作,由綜合協調組、現場搶險組、善后處理組聯絡員通知有關組成成員和技術專家立即趕赴現場,按本方案履行職責、組織施救。

  4、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以及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應全力以赴,配合指揮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資料和后勤保障條件。

  5、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擔負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6、事故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支持的事宜,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

  四、本專項預案是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實際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8

  一、總則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高對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發生在我縣人防系統內恐怖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指導和規范各類恐怖、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保護公民生命和國家集體、公眾的財產安全,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迅速撤離,及時控制事態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和指揮原則。縣人防辦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應,高效、妥善地在全縣人防系統開展社會安全事件處置工作。

  2、屬地管理原則。全縣發生在人防工程內的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由人防部門協調公安、安全、消防部門組織處置,縣人防部門提供組織專家、技術支持。

  3、重點部位重點保護原則。人防工程是國防設施,是戰時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重要依托,地下人防指揮所、地下通信樞紐是防范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的重點部位,平時做好防范工作,要做好可能發生的恐怖事件的準備,向不發生或者避免發生恐怖事件、安全事件努力,一旦發現恐怖事件、安全事件,要向公安、安全、消防和衛生防疫部門報告,迅速處置。

  4、減少損失原則。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在人防工程內的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盡快恢復人防工程內秩序,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5、注意安全原則。發現恐怖事件和安全事件后,參與現場處置工作的人防部門人員,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要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揮和安排,避免出現不必要的傷亡和給國家、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更大損失。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條例》、《黑龍江省處置恐怖事件總體預案》、《關于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專項治理的實施意見》。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合發生在我縣人防工程內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1、在人防工程內利用生化制劑、化學毒劑進行襲擊或者攻擊生產、貯存、運輸生化毒物設施、工具的;

  2、在人防工程內以放火、決水、爆炸方式,或者以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盜竊、搶奪、搶劫、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物質等方式,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制造恐怖事件或者恐怖氣氛,有可能造成大范圍社會恐慌的;

  3、在人防工程內投放虛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性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有可能造成大范圍社會恐慌的;

  4、在人防工程內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造成危害的;

  5、人防工程內發生因電器、消防設施設備故障和人為放火或其他原因引發重大火災的;

  6、人防工程發生冒水和決水、土質坍塌,雨水倒灌,給地面建筑和人員造成影響和危害的;

  7、人防工程內發生破壞活動,造成局部區域秩序混亂的;在人防工程內發生破壞活動,造成局部區域秩序混亂的;在人防工程內發生盜竊、搶劫和聚眾滋事等刑事案件造成一定危害的。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1、設立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作為全縣人防系統防范、處置突發事件的領導協調機構。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工作。

  2、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人防辦。

  3、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人防辦主任、公安局長擔任,成員由安全、消防、建設、安監和防疫等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組成。辦公室主任由縣人防辦主任兼任。

  4、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直接負責領導縣人防辦所屬的人防工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協調、調動人防行業內反恐怖和社會安全事件各種資源,組織指導公安、人防、安全、消防和防疫等部門處置突發事件。

  (4)新聞宣傳部門依有關規定開展對外新聞發布工作。

  (5)根據需要,依照法律、法規和程序協調調動公安和武警,維護、保護現場。

  (6)組織相關反恐怖和安全工作專家組,積極開展現場研討、評估,為領導決策提供專家建議和決策依據。

  人防工程設置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由事發地的人防工程使用單位法人任現場總指揮,相關成員參加。現場指揮設在當地人防指揮中心和公安指揮中心,以公安指揮中心為主,并確定備用指揮地點,也可以在事發地視情確定指揮位置。其主要職責是:

  (1)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單位反恐怖、社會安全力量和資源,開展處置工作。

  (2)隨時向領導小組報告處置情況,提出處置建議,負責總指揮部下達各項指示和任務的組織落實。

  (3)負責指揮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

  (4)特殊情況下,可先行采取緊急措施,后向領導小組報告。

  (5)平時現場指揮部下設成立五個組(通信聯絡組、引導疏散組、消防滅火自救組、搶險救護組、待命組),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用各組,迅速轉入臨戰狀態,進行有效處置。

  三、組織體系運作和處置措施

  發生突發事件后,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及屬地人防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迅速開展處置行動,整個處置行動分為啟動預案,處置實施和行動終止三個階段:

  1、啟動預案

  接到上級通報和平時收集掌握的情況,適時判斷事件的真實性。

  (1)己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現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后,工作人員立即向中控室報警,并說明事發地點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值班人員必須快速綜合各項信息,立即做出判斷,視不同情況向現場總指揮和119、110、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動聯動程序,啟動本單位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已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生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傳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工作人員立即向中控室報警,并說明疫情事發地點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工作人員,必須快速綜合各項信息,立即做出判斷,視不同情況向現場總指揮和120急救中心報告,同時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動聯動程序,啟動本單位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正在建設或早期建設的人防工程發生冒水,決水、土質坍塌、雨水倒灌,給地面建筑和人員造成影響和危害,屬地人防部門接到報告后,認真研究查找相關圖紙和資料,判斷人防工程歸屬,醞釀提出處置意見。

  2、處置實施

  從報警到現場專業組到達各自崗位以后為處置實施階段,該階段行動主要內容:

  已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現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后,現場指揮部及現場的五個職能組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迅速開展處置,待公安、安全、消防和防疫部門到來后,積極配合四個部門開展行動。

  (1)有關部門到現場后,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協調和指揮下,按照任務分工,采取固定、移動方式對現場監測和勘察,人防工程工作人員要提供事發前后有關情況,為領導小組確定有效的處置行動提供決策依據。公安、消防迅速撲滅火災,實施工程搶險,排除險情,封鎖受污染區域,人防工程工作人員積極協助,密切配合,控制事態發展。領導小組可根據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及法律規定,實施局部地區的現場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時關閉、封鎖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工作人員應聽從現場指揮部指揮,服從命令,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嚴防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再次發生。

  (2)對發生在人防工程內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傳染病疫情,在屬地衛生防疫專業隊伍到來之前,要保持鎮定,啟用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制定的預防傳染病應急處置預案,待專業隊伍到來后,人防業余專業隊協助衛生防疫專業隊進行搶救。

  (3)正在建設或早期建設的人防工程發生冒水、決水、倒灌、坍塌屬于單位建設的人防工程,由屬地所在單位按照當地政府制定的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處理,當地人防部門負責督促檢查,必要時可提供專家進行技術指導;屬于人防部門直接管理的人防工程和公共人防工程,由屬地人防部門匯同相關部門解決,事后報上級人防部門備案。

  3、行動終止

  從事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消除,至各專業力量回撤,指揮部終止工作為行動終止階段。該階段行動的主要內容:

  (1)確立終止條件,適時做出決策

  現場指揮部經綜合評估并確認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向領導小組提出終止處置行動建議。領導小組在全面分析處置情況和各方面的意見后,做出終止處置行動的決策。

  (2)評估事件后果,妥善安排善后工作

  參加處置突發事件的各部門、各單位對現場環境進行綜合評估,提出行動終止意見,履行相關的手續后,現場指揮部根據上述單位意見抓好落實。屬地政府根據領導小組的部署,認真做好各項善后工作,切實保障公眾生活,努力消除公眾的心理恐慌,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四、應急行動保障措施

  1、信息與通信要順暢。為確保處置反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信息與通信渠道的暢通,保證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領導小組組織度現有人防通信手段,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時的通信需要,屬地人防部門、人防工程使用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通信設備,保證通信聯系的暢通。

  2、消防設施設備保證完好。現有的消防設備必須達到消防部門標準,取得合格證,采取日檢查、周分析、半月大查的.有效措施,保證消防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物資器材準備要齊全。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必須備有足夠的各種消防滅火器材、設備、用品,逃生器具、防毒面具和少量的防輻射器材。

  4、后勤支援及時。屬地人防辦和工程使用單位要儲備一定工程維護資金,上級人防部門和財政部門要提供部分搶險救災的經費保障。

  5、培訓與演練要常抓不懈。屬地人防部門和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加強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特別對在地下工作的人員每年要進行最少二次消防安全知識、反恐怖和社會安全知識培訓,每年不得少于四次全員消防安全和反恐怖演練,掊養一批訓練有素,對消防安全、反恐怖、社會安全基本熟悉的業余專業隊伍。

  6、日常防范要經常。屬地人防部門和人防工程使用單位要加強對反恐怖、社會安全方面情報信息的搜集工作,要充分發動并依靠群眾,加強專門人力情報工作,發揮高科技手段作用,努力獲取預警性、內幕性、綜合性的情報信息,先發制敵,將各類恐怖活動制止在萌芽狀態。

  五、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突發事件結束后,現場指揮部成立善后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在突發事件后所造成的損失和損害遺留事宜,包括人員安置,經濟補償,受損失后重建,清理與處理現場等工作。

  2、社會救助

  對在突發事件后遭受損失和損害的相關人員,通過調查了解掌握基本情況,采取各種措施實施救助,針對每個人的不同情況,開展靈活多樣的救助活動,發動新聞媒體進行社會救助,民政和社會慈善組織開展捐贈救助活動。

  3、認真總結

  突發事件結束后,善后工作處理領導小組要寫出詳細的調查報告,總結在應急突發事件中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弄清事實,分清責任,妥善處理。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9

  為應對可能發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員和財產的損失,指導項目部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的進行,根據項目施工現場特點,對容易出現突發事故的危險源進行嚴格控制管理,制定出《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工程項目的基本情況

  建設單位:

  工程名稱:

  設計單位:徐州市民用建筑設計研究院

  勘探單位:江蘇省第二地質工程勘察院

  監理單位:

  建筑面積:

  結構層次:

  開、竣工日期:

  安監單位:徐州新城區安監站

  安全監督證號:

  二、項目經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1、項目經理:

  2、項目技術負責人:

  3、施工員:

  4、安全員:

  5、技術員:

  6、質檢員:

  三、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救護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四、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組長職責:下達應急救援指令,將事故情況的應急內容立即上報集團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并負責整個計劃的全面指揮、全面實施。對現場臨時計劃采取的應急措施,有最終的安全措施權。

  副組長職責:組長不在時代行使組長職責。組長在時,負責通訊,協助工作,參與組織制定救援措施并實施。

  組員職責:全面負責救援人員的`調動和救援工作的實施參加制定救援措施并實施救護。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總結。及時將事故的發生原因和事故現場信息反饋給應急領導,為下一步安全生產提供可靠依據,并對風險重新評價,糾正整改、制定新的風險控制措施。

  五、應急救援施工

  1、由組長向集團公司及有關醫療搶救部門報告。

  2、由副組長負責維護現場搶救、自救并聯系外援單位或人員(醫院、消防等)。

  3、由負責在項目部接車、接人。

  4、由負責現場急救措施的落實、人員安排以及具體救援方案實施。

  5、由負責組織后勤保障,保證物質、費用需要。

  六、救援器材、設備

  1、應急直撥電話120(徐州急救中心)119(火警)110(盜警)

  在撥打“120”“119”“110”電話通話中,要講清楚傷者的傷情、傷害性質、受傷人或起火的性質、部位。等到救護車或救火車的地點,以及聯系電話、聯系人等情況。

  2、集團應急領導小組電話:

  3、應急服務車輛:司機:

  4、項目部急救藥材、單架、滅火器材

  七、安全事故人身傷害救護單位

  工程所在地:徐州市清風路東側

  徐州中心醫院

  徐州中醫院

  八、應急救援預案的公示

  應組織全體員工學習項目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適時組織演練,工程開工前將應急求援預案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如:黑板報、宣傳欄)公示,告之現場全體員工。

  九、建筑工程常見危險因素

  建筑工程常見危險因素有:

  ①物體打擊、

  ②車輛傷害、

  ③機械傷害、

  ④起重傷害、

  ⑤觸電、

  ⑥火災、

  ⑦高處墜落、

  ⑧坍塌、

  ⑨中毒和窒息。

  十、現場救護應急程序

  1、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急求援小組應及時響應,啟動項目部制定的應急求援預案計劃,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并利用最快速的通訊方式聯系急救中心,并及時將事故傷亡情況上報集團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2、保護好事故現場,不故意拖延不報,服從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度,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3、重大事故,項目部應在十分鐘內上報集團公司指揮中心,公司應急救援小組立即啟動救援預案,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指揮、調查、做好善后工作。

  4、事故應急救援結束,項目部應急求援小組應項目工程全部保護用品,安全技術措施、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全面檢查,進行及時糾正整改,穩定施工人員的情緒,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及應急知識的教育培訓。

  5、對原有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措施在事故基上進行重新評估,制定出減少事故風險的控制措施,報集團公司質安部。

  十一、應急原則

  1、若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應按照“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原則,及時將傷員送至醫院搶救治療,安排好護理人員。

  2、急救原則:先救命,后治療或根據醫院急救原則,全力搶救。

  3、現場搶救步驟:將傷員先搶救出事故現場,進行緊急止血,一般包扎,穩定傷員情緒。

  4、急救中心救護車到后,應立即接醫囑做好傷員的搬運,協助醫生做好現場救助工作。

  十二、現場救護常識

  1、骨折急救—工作現場發生嚴重骨折時,必須迅速采取緊急救護,對于骨折傷者,正確的固定是最重要的,固定的方法為:

  ①固定斷骨的材料可就地取材。如棍,樹枝、木板、拐杖、硬紙板等。長短要以能固定住骨折處上下兩個關節或不使斷骨錯位為準。

  ②脊柱骨折或頸部骨折時,除非是特殊情況如室內失火,否則應讓其留在原地,等待攜有醫療器械的醫務人員來搬運。

  ③從地上抬起時,要多人同時緩緩用力平托,運送時,必須用木板或硬材料,不能用布擔架或繩床,木板上可墊棉被,但不能用枕頭,頸椎骨骨折傷者的頭部須放正,兩旁可用沙袋將頭夾住,不能讓頭隨便晃動。

  2、休克、昏迷急救——由于外傷、劇痛、腦脊髓損傷等可造成傷者在工作現場的休克、昏迷,一般按如下方法處理:

  ①讓休克者平臥,不用枕頭,腿部抬高30度。若屬于心原性休克,同時伴有心率衰竭,氣息不能平臥時,可采用半臥。注意保暖(或降溫)和安靜,盡量不要搬運傷者。如需搬運時,動作要輕。

  ②吸氧氣和保持呼吸道通暢,用鼻導管或面罩給氧。

  ③立即與醫務工作者聯系,請醫生治療。

  3、嚴重出血搶救——嚴重出血會危及生命,及時有效的現場止血,對挽救傷者的生命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常用的止血方法有:

  ①一般止血法:一般傷口小的出血,先用生理鹽水(90﹪氯化鈉溶液)沖洗傷口,在涂上紅汞藥水,然后蓋上消毒紗布,用繃帶較緊的包扎。

  ②壓迫帶止血積壓法:嚴重出血時使用,適用于頭、頸四肢動脈大血管出血時臨時止血。方法是:用手指或手掌用力壓住比傷口靠近心臟更緊部位動脈跳動處(即止血點)。只要位置找的準,這種方法能馬上起到止血的作用。身體上通常有止血點8處:一般來講,上臂動脈、大腿動脈、撓骨動脈中較常用。上臂動脈:用四個手指掐住上臂的肌肉,并壓向臂骨;大腿動脈:用手掌的根部壓住大腿中央稍偏上點的內側;撓骨動脈:用三個手指壓住靠近大拇指根部的地方。

  ③其他止血法:止血帶止血法、加壓包扎止血法和加墊屈肢止血法等。

  本應急救援預案自工程開工之日起實施,工程竣工完工后結束。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10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規范全市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消防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全面提高水利建設工程的事故應急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理能力,及時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性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1)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3)《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4)《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6)《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

  (7)《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

  (8)《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9)《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708號

  (10)《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原安監總局第88號令,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修改)

  (11)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桂發〔2017〕15號)

  (12)《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故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國辦函〔2004〕39號)

  (13)《廣西壯族自治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4)《防城港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工程技術規范文件

  (15)《工程設計報告》及設計圖紙

  (16)《工程地質勘察設計報告》

  (17)《工程施工專項方案》

  (18)《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19)《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SL721-2015)

  (20)《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術規程》(SL398-2007)

  根據以上法律法規和條例,結合水利建設工程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防城港市轄區內發生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消防(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切實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加強組織領導,分級負責。在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市安委會組織協調下,按照水利部門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屬地管理為主,行業地方相結合。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地方黨委、政府為主,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水利部門要與地方黨委、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水利行業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提高應急救援的專業化水平。

  (五)事故分級

  按照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級別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4個級別

  二、組織體系

  (一)組織指揮機構

  為了有效、有序開展水利行業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成立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安監辦,負責日常工作,聯系、協調和指導各縣(市、區)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小組。

  (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1、工程建設發生事故后,項目法人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和處置,組織人員和設備撤離危險區域,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盡力減少損失。及時向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機構報告事故情況;

  2、接到發生事故報告后,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地方水利部門應急救援領導機構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市安監部門和市應急指揮中心。如發生工程圍堰潰壩決堤、施工場所火災,遂洞、高邊坡、深基坑崩塌等應分別第一時間示警疏散危險區人員,迅速報告市應急指揮中心;如發生人員傷亡、中毒、火警,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撥打120急救中心或119火警電話求助。

  3、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

  4、負責指揮調動現場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加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5、協助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和處理。

  6、收集事故信息報送相關部門,按照程序和時限上報市安監部門和應急辦。

  7、執行上級指令。

  (三)建立專家庫

  市、縣(市、區)水利局建立健全應急救援專家庫,為安全生產、消防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保障。

  三、預警

  (一)預警分級

  1、確定預警級別。對可以預警生產安全事故,有關部門收集到可能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征兆信息后,組織進行辨識、分析和評估,研判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強度和影響范圍以及可能發生的次生衍生事故類別,確定預警級別。按照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級別可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2、預警級別。具體劃分標準執行由中央和國家牽頭部門按職責分工分類制訂的標準。結合實際參照自治區和市政府的預警級別劃分標準執行,原則上執行如下標準:

  一級(紅色):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I級)生產安全事故,事故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二級(橙色):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事故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三級(黃色):預計將要發生較大(III級)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事故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四級(藍色):預計將要發生一般(Ⅳ級)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事故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二)預警發布

  預警發布根據有關權限和程序發布,Ⅲ級、Ⅳ級預警發布程序: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經核實、分析,符合Ⅲ級、Ⅳ級預警條件的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預警發布建議。

  (三)預警預防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后,有關方面要根據預警級別和實際情況以及分級負責的原則,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提升監測力度,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

  2、加強公眾溝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詢電話,向社會公告采取的有關特定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和勸告等;

  3、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救災救助)工作的準備,視情預置有關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

  4、調集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5、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6、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7、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事故危害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8、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事故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

  (四)可能導致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因素已經消除。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水利行業主管部門宣布解除預警。

  (五)預警信息的發布和調整。通過廣播、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工程建設生產安全事故影響的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四、信息報告

  各級水利行業安全生產事、消防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按照程序、時限及時、準確、規范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具體按照《防城港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的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要求執行。

  五、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嚴重程度,響應級別分別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4個等級,響應等級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級別相對應。市層面生產安全事故響應原則上按如下標準啟動響應:

  1、四級響應。

  ①發生在縣(市、區)行政區較嚴重的Ⅳ級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時,縣(市、區)水行政部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施救。經分析評估,認定事故程度達到啟動四級響應標準的,向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提出啟動四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市水利局主要負責同志決定進入四級響應狀態。市水利局密切跟蹤動態,收集事故信息,對負責應對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提出的請求申請,幫助協調解決。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應急救援領導和應急救援專家組趕赴現場協助當地政府應急處置。

  ②發生在市本級的Ⅳ級(一般)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時,項目法人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施救。經分析評估,認定事故程度達到啟動四級響應標準的,向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提出啟動四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市水利局主要負責同志決定進入四級響應狀態。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應急救援領導和應急救援專家組趕赴現場開展指揮救援,并密切跟蹤事故動態,收集事故信息。必要時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的請求幫助、協助應急救援處置。

  2、三級響應。

  發生Ⅲ級(較大)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時,經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分析評估,認定事故程度達到啟動三級響應標準后,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提出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決定進入三級響應狀態,具體按照《防城港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執行,并采取以下步驟: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分別上報自治區及自治區有關部門。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縣(市、區)、鄉鎮級人民政府發出三級響應通知,要求當地政府迅速開展搶險救援,進行先期處置工作。

  ③由市指揮部召開指揮部成員單位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應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工作安排,派出人員趕赴事故地區,按照本預案要求迅速組建各應急工作組。水利部門召集參與部門研究制訂工作組處置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細化分工,并調集隊伍、物資、裝備組織實施。必要時由市指揮部副指揮長坐鎮指揮。

  3、二級響應。

  發生跨縣市區的Ⅲ級生產安全事故或較嚴重的Ⅲ級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時,經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分析評估,認定事故程度達到啟動二級響應標準后,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決定進入二級響應狀態,具體按照《防城港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執行,并采取以下步驟: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分別上報自治區及自治區有關部門。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縣(市、區)、鄉鎮級人民政府發出二級響應通知,要求當地政府迅速開展搶險救援,開展先期處置工作。

  ③由市指揮部召開指揮部成員單位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應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工作安排,派出人員趕赴事故地區,按照本預案要求迅速組建各應急工作組。應急工作組牽頭部門召集參與部門研究制訂工作組處置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細化分工,并調集隊伍、物資、裝備組織實施。必要時由市指揮部指揮長坐鎮指揮。

  ⑤涉及跨越本市行政區域、超出市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或者需要由自治區負責協調和處置的,報請自治區進行緊急支援,或由自治區或相關部門負責組織指揮。

  4、一級響應。

  發生Ⅱ級(重大)以上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時,經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分析評估,認定生產安全事故為重大以上級別的,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提出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決定進入一級響應狀態,具體按照《防城港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執行,并按以下步驟實施: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分別上報自治區及自治區有關部門。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發出一級響應通知,要求當地政府迅速開展搶險救援,開展先期處置工作。

  ③由市指揮部召開指揮部成員單位緊急會議,研究部署市級應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工作安排,派出人員趕赴事故地區,按照本預案迅速組建各應急工作組。應急工作組牽頭部門召集參與部門研究制訂工作組處置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細化分工,并調集隊伍、物資、裝備組織實施。指揮長坐鎮指揮。必要時報請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坐鎮指揮。

  ⑤涉及跨越本市行政區域、超出市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或者需要由自治區負責協調和處置的,報請自治區進行緊急支援,或由自治區或相關部門負責組織指揮。

  ⑥做好配合自治區或國務院指揮機構或工作組工作的相關準備。

  (二)響應措施

  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發生后,各級水利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根據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和上級有關部門(單位)的指令,組織相應的救援措施。

  1、事故災難現場救援

  立即組織應急隊伍和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救援。必要時請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織解放軍、武警、公安消防、民兵預備役以及技術專家等力量參與事故救援,調集救援物資、裝備。各救援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分工,落實救援責任。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2、救治傷員

  要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人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況請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派出衛生應急隊趕赴事發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3、群眾應急防護

  及時做好群眾安全防護工作,宣傳有關安全、消防防護知識。當發現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事故災難引發的威脅時,要立即按照救援預案緊急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有組織、有秩序疏散居民及其他受威脅人員。妥善做好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必要的醫療保障。

  4、信息發布

  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第一責任人,第一時間把事故災難,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水利廳,以及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市安委辦(會)報告。

  5、現場清理

  現場救援結束后,現場救援小組應當在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指揮下組織事故災難現場清理,劃分責任區,安排人員值守。

  6、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應在救援結束后組織檢查,經確認遇險人員全部得救或者經過專家論證遇險人員已無生還可能,事故災難現場得以控制后,經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批準,撤離搶險救援人員,同時報請終止應急響應。

  六、事故調查

  防城港市水利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時向上級有關事故調查部門報告事故原因、事故后果、損失、性質、救援措施、過程及事故后防范和整改措施。接受事故調查和處理。

  七、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獎勵

  在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規定報請市政府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有力實施搶救工作,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二)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消防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報請有關部門追究其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定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阻礙、破壞應急救援工作行為的。

  八、應急保障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根據水利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等級,提請市、縣(市、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調度消防、交通、電力、能源、民政等有關部門,保障通信、應急物資、器材、人員運送等一切應急救援所需。

  工程安全事故災難所需經費,按照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防城港市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通知》(防財字〔20xx〕41號)執行。

  九、附則

  (一)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災難分級標準

  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二)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防城港市水利應急救援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實施時間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11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保證全縣水利工程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能及時、可靠、高效、有序地進行,妥善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有效地防范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江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地方法規制定。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我縣水利工程建設,包括新建、擴建、拆除等活動中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適用于我縣已建水利工程因質量原因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影響的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分級管理,落實項目法人負責制,一旦發生重大事故,需啟動《預案》時,能夠做到通訊聯絡及時暢通,指揮調動靈活,運轉高效,救援有力。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水利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成立峽江縣水利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為主管副縣長,副組長為水利局局長,主要工作職責是負責水利工程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布置、實施和監督;貫徹執行上級各機關及縣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時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及善后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政府各相關機構、各鄉鎮、公安、衛生、武警、電視臺均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一旦事故發生則成立相應的工作組,完成各項救援工作。依實際情況,工作組可設定如下:

  (1)安全保衛組。主要職責是組織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2)信息發布組。主要職責是具體負責收集相關信息,按照指揮部指令,實事求是、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的原則對外發布信息。

  (3)事故救援組。主要職責是依照專家組制定的搶險救援方案,組織搶險力量實施搶險救援。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縣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縣政府應急指揮部指示,及時組織醫療衛生救援,迅速展開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傷情診斷和治療。

  (5)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是落實搶險隊伍、搶險機械設備、搶險器材,確保搶險隊伍、器材到位,搶險工作有效運轉;搶險隊伍和疏散人員的運輸工作;負責搶險車輛的交通疏導,確保搶險隊伍、車輛、器材及時趕赴事故現場。

  (6)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事故現場的勘察、取證,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同時積極配合國家、省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7)善后處理組。具體負責確定傷亡人員的賠償標準,確保傷亡人員得到及時賠付;協調事故單位通知傷亡人員家屬并做好家屬的安撫工作;協調對死亡人員遺體的火化事宜。

  (8)基本應急救援隊伍、預備應急救援隊伍。主要職責是執行安全領導小組命令,按照專家組提出的搶險救援意見,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2.2水利局安全領導小組專家工作組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縣水利局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專家工作組,由各方面專家組成,主要工作職責是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對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災害提出技術建議,制定搶險救援方案,為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水利局應當定期研究水利工程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定期巡查全縣水利工程運行情況,負責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的監測、預警工作,建立監測、預警網絡,對信息及時匯總分析,并做出報告。指導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處置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

  四、應急響應

  4.1預案啟動

  事故發生后,水利局專家組成員需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整理事故情況向縣政府匯報,由安全領導小組決定啟用應急預案。

  4.2響應程序

  首先由事故現場施工方或相關管理單位利用現場力量組織自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根據實際情況,與緊急報警報警電話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聯系,請求援助。

  水利局專家組及時對事故進行初步分析判定,報縣安全領導小組,并提出相應處理建議,同時通知相關單位趕赴事故現場救援。

  4.3先期處置

  事故發生后,在事發地政府領導下,當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快速修復、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4事故報告

  事故得到穩定后,水利局專家組及當地政府需向安全領導小組提交事故報告,報告需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事故類別、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2)有關建設、施工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

  (3)事故報告的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等;

  (4)事態控制情況;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及處理的有關事宜。

  4.5善后處理

  事故發生地政府,要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水利局專家組成員跟進監測,確保事故無留下隱患。

  4.6應急結束

  由縣安全領導小組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社會公眾。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牽頭,對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并向上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事故書面總結和評估報告。

  五、應急保障

  5.1指揮技術系統保障

  建立健全完善的應急指揮系統,充分發揮專家組的'作用,科學、迅速、準確決策,為指揮系統提供技術支持。

  5.2設施、設備及物資保障

  各水利施工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工作,所需應急設備、工具等儲存在應急搶險隊伍中,發生事故后,由領導小組統一調度使用。

  各水利工程及鄉鎮政府、水保站需有一定的救援物資儲備,發生事故后,由指領導小組統一調度使用。

  5.3應急隊伍保障

  縣水利局及各鄉鎮政府需成立相應應急救援隊伍,各地能保證聯系一支技術力量較強的水利施工企業,啟動預案后,在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動和指揮下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5.4通信保障

  保障通信網絡系統的正常工作;隨時接收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

  5.5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局負責救援隊伍和疏散人員的運輸工作;縣公安局負責道路交通的疏導工作,確保搶險隊伍、車輛、器材及時到位。

  5.6治安保障

  由縣公安局負責維持事故現場治安秩序,依法嚴厲打擊搶險救援中的違法犯罪活動,保證搶險救援工作的有序進行。

  5.7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縣政府應急指揮部指示,及時組織醫療衛生救援,迅速展開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傷情診斷和治療。

  5.8裝備保障

  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必須確保事故搶險、營救過程中的裝備供給,安排梯次,儲備好搶險設備設施。用于搶險的工程車輛、機械設備狀態良好,物資器材充足,確保搶險指令下達后,隨時能進入事故現場進行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

  六、宣傳、培訓與演練

  6.1宣傳

  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水利工程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提高防范意識和快速反應能力。

  6.2培訓

  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安全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培訓,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級應急領導機構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

  6.3演練

  定期組織演練,以檢驗預案,提高應急響應能力。

  6.4獎勵與責任

  安全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對在處置水利工程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本預案由峽江縣水利局制定。

  峽江縣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各水利施工企業、各鄉鎮可結合實際,制訂鄉鎮內突發水利工程事故應急預案。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12

  水利工程建設中發生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事件,依照國家和地方相應應急預案執行。

  一、制訂目的

  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應急處置以保障人民群眾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減輕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社會危害。

  (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根據水利工程建設安全事故等級、類型和職責分工,縣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和施工﹑監理、設計等工程參建單位負責相應的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三)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縣水利局予以協調和指導,局屬各股各司其職,積極協調配合,動員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處置活動。事故現場應當設立由當地政府組建、各應急指揮機構參加的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實行集中領導、統一指揮。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和施工﹑監理﹑設計等工程參建單位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進行事故處置活動。

  (四)信息準確、運轉高效。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和施工﹑監理﹑設計等工程參建單位要及時報告事故信息。縣水利局與各有關部門密切協作,快速處置信息。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時間內按程序啟動應急預案。

  (五)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正常情況下的水利建設工程項目風險評估、應急物資儲備、應急隊伍建設以及完善應急裝備和應急預案演練等工作。

  三、應急指揮機構與體系

  (一)縣水利局設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事故應急指揮組。水利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指揮組的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指揮組下設決策組﹑指導救援技術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信息宣傳組﹑安全事故調查組。

  1.決策組主要職責:

  ①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②與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③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④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⑤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⑥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

  2.技術搶險指導組主要職責:

  ①根據各水利工程生產工作場所、內容的相關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的需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和技術儲備;

  ②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領導小組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指導工作;

  ③對各生產工作場所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④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⑤指導和參與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救災工作。

  3.安全保衛組主要職責:

  ①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衛,防止人為故意阻止或破壞救援行動;

  ②保證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擾;

  ③保護事故現場;

  ④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4.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

  ①協助制訂水利工程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完善物資資源收集和儲備的相關工作;

  ②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領導小組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生產作業場所,并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后勤服務;

  ③負責搶險救災人員、車輛的調集;

  ④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

  ⑤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穩定。

  5.信息宣傳組主要職責:

  ①負責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具體聯絡,信息收集,各組的協調溝通等工作;

  ②積極同媒體等相關部門銜接,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布事件信息;

  ③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6.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

  ①查明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②初步確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和責任者;

  ③提出對生產安全事故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④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⑤向派出調查組的領導小組及人民政府或應急管理部門提交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書。

  (二)項目法人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職責

  在本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應當組織制定本工程項目建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工程項目建設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組,工程項目建設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組的組成如下:

  組長:項目法人單位負責人;

  副組長:工程各參建單位負責人;

  成員:工程各參建單位有關人員組成。

  1.工程項目建設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組的主要職責:

  ①制定工程項目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包括專項應急預案),明確工程各參建單位的責任,落實應急救援的具體措施;

  ②事故發生后,執行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指令,及時報告并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防止事故的擴大和后果的蔓延,盡力減少損失;

  ③及時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急指揮組報告事故情況;

  ④配合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劃定并控制事故現場的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組織人員和設備撤離危險區等;

  ⑤按照應急預案,做好與工程項目所在地有關應急救援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溝通;

  ⑥組織事故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⑦落實并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情況;

  ⑧組織應急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

  ⑨完成事故救援和處理的其他相關工作。

  2.施工單位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

  ①承擔水利工程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施工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②水利工程施工企業應明確專人維護救援器材、設備等。

  ③在工程項目開工前,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工程項目施工特點和范圍,制定施工現場施工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項目施工現場應急救援組織或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并明確職責。

  ④在承包單位的統一組織下,工程施工分包單位(包括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應當按照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并明確職責。

  ⑤施工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配備的應急救援人員和職責應當與項目法人制定的水利工程項目建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協調一致,并將應急預案報項目法人備案。

  3.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職責:

  安全事故發生后,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和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應當迅速組建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的統一領導與指揮。

  四、預警和預防機制

  (一)工作準備

  定期研究水利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縣內以及所主管水利工程項目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隊伍建設,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開展工程項目應急預案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法人、施工單位要提高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宣傳,增強職工預防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二)預警預防行動

  1、局屬各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法人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和范圍,加強對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2、對可能導致安全事故險情的,在建水利工程的項目法人、施工單位等知情單位應當按項目管理權限立即報告縣水利局、應急管理部門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3、接到可能導致水利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職能部門需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

  五、事故報告

  (一)事故報告程序

  1、水利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縣水利局、應急管理部門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2、接到水利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應立即逐級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二)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7、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六、指揮協調和緊急處置

  (一)發生安全事故后,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下,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在事故現場參與救援的各工作組、單位和人員應當服從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指揮,并及時向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匯報有關重要信息。

  (二)發生安全事故后,安全責任單位等相關單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并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指揮部應高度重視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后勤保障組根據工程需要及時提供勞保用品、救援器材等保障用品,參與傷員救護工作。

  (四)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根據工程特點、環境條件、事故類型及特征,由技術搶險組專家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置和搶險方案,及時投入搶險工作。

  (五)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根據事故狀態,事故現場安全保衛組配合應急指揮機構劃定事故現場危險區域范圍、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并及時發布通告。

  (六)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安全保衛組要注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為縮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明顯的標記和書面記錄,盡可能拍照或者錄像,妥善保管現場的重要物證和痕跡。

  (七)信息發布工作。事故發生后,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由信息宣傳組積極同新聞宣傳等單位銜接,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布事件信息,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七、應急結束

  (一)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活動結束以及調查評估完成后,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有關應急指揮部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有關部門和公眾。

  (二)善后處置

  1、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根據事故發生區域、影響范圍,有關應急處置指揮機構要督促、協調、檢查事故善后處置工作。

  2、事故發生單位應依法認真做好各項善后工作,后勤保障組協助妥善解決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以及受影響人員的生活安排,按規定做好有關損失的補償工作。

  3、事故發生單位及其它有關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評估等工作。

  (三)事故調查和經驗教訓總結

  1、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總結經驗,及時進行整改。

  2、安全事故調查組應當根據事故等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助或自行進行事故調查,查明原因、損失情況,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等,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3、安全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結束后,參加事故應急處置的各工作組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對本部門(單位)應急預案的實際應急效能進行評估,對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進行完善和補充。

  4、事故發生單位及相關單位,應當從事故中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確保后續生產安全。

  八、應急保障措施

  (一)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根據可能突發的安全事故性質、特征、后果及其應急預案要求,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單位、施工單位等單位應當配備適量應急機械、設備、器材等物資裝備,以保障應急救援調用。

  2、安全事故發生時,應當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現場既有的應急機械、設備、器材。同時在地方應急指揮部的調度下,動用工程所在地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應急隊伍和其他社會資源。

  (二)經費與物資保障

  工程建設項目法人、施工單位等應當建立安全生產保障經費,儲備相關的搶險設備和物質。

  (三)技術儲備與保障

  整合水利工程建設、運行管理、機電設備、勘察設計等方面的應急救援專家并建立專家庫,常設專家技術組,根據安全事故的具體情況,及時派遣或調整現場應急救援專家成員。

  九、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1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大余縣防洪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將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四級。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由縣水利局統一領導和指揮本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各相關部門按照分工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實行分級管理。

  科學預防,注重實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備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危險目標的確定及危險性評估、物資儲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在縣水利局統一領導下,局相關部門協調安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向縣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縣水利局局長擔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副局長(副主任科員)擔任副指揮長,負責對水利系統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做出處理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決策,決定要采取的措施。指揮部成員包括機關各股室負責人,負責調查了解險情的相關情況及險情上報,組織做好相關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機構

  縣水利局負責管轄范圍內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組織協調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建與完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監測和預警系統;制訂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組織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指導各部門制定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四、預警行動

  縣水利局突發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局屬各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給縣水利局安全生產辦公室。

  事故(險情)發生后,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立即向縣水利局(值班電話:xxxxxxx)報告。

  事故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遇險人數;

  (3)事故的原因、性質;

  (4)事故周圍環境;

  (5)已經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方法;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五、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和終止

  1.應急響應的原則

  發生安全突發事故時,各相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啟動應急響應。同時,要遵循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或撤消預警和響應級別,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2.應急響應

  嚴格按照縣應急局制定的應急響應原則,報上級主管部門執行。

  六、附則

  1.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水利局負責解釋。

  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14

  一、目的和適用范圍

  1.1目的

  為了保護從業人員在節日期間施工過程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工程項目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出現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火災、爆炸、工傷事故等),能夠及時進行積極有效的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輕人員傷痛,減少人員傷亡,穩定人心,盡快恢復生產,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生產安全事故給本企業及本企業員工所造成的損失,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發生,成立工程項目節日期間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小組,編制工程節日期間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

  1.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工程項目在節日期間實行施工生產活動的部門及個人。

  1.3應急處理原則與方針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管理條例》和《管理細則》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

  2.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科學的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優先保護人,優先保護貴重財產。

  3.單位發生重大事故后,搶救受傷人員是第一位的任務,現場指揮人員要冷靜沉著地對事故和周圍環境作出判斷,并有效地指揮所有人員在第一時間內積極搶救傷員,安定人心,消除人員恐懼心理。

  4.事故發生地要快速地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發生。

  5.要按照不同的事故類型,采取不同的搶救方法,針對事故的性質,迅速作出判斷,切斷危險源頭再進行積極搶救。

  6.事故發生后,要盡最大努力保護好事故現場,使事故現場處于原始狀態,為以后查找原因提供依據,這是現場應急處置的所有人員必須明白并嚴格遵守的重要原則。

  7.發生事故單位要嚴格按照事故的性質及嚴重程度,遵循事故報告原則,用快速方法向有關部門報告。

  二、工程概況

  1.1相關主體單位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1.2本工程項目用地面積15987.6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54348平方米(宿舍906套,地下室12520平方米)。地下室一層,層高為5.250~6.56m。地上由A、B、C、D四棟塔樓組成,A棟13層,B棟、C棟均為17層,D棟為19層,樓高分別為43.5m,55.1m,52.8m,58.2m,混凝土框架結構。本工程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鐘表產業集聚基地,公明南環大道與八號路相交處。

  三、工程項目部應急機構的組成、職責

  3.1項目部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根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在建工程項目在節日期間施工時,應成立工程項目部節日期間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小組,由項目經理、有關副經理及生產、安全、設備、保衛等負責人組成,并設通訊聯絡組、技術支持組、消防保衛組、搶險搶修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應急救援小組設在安全部,日常工作由節日期間現場施工值班小組全面負責。領導小組及其人員組成如下圖3-1。

  3.2應急領導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3應急行動小組

  3.4周邊可利用資源

  3.5工程應急救援組織職責:

  (1)組織檢查各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執行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及各種安全管理制度。

  (2)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并組織實施和演練,進行教育培訓,使小組成員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常識,同時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相應的素質水平,小組成員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生產素質。

  (3)制定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確定企業和現場的安全防范和應急救援重點,有針對性的進行檢查、驗收、監控和危險預測。

  (4)事故發生后,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并組織指揮救援行動。

  (5)向上級匯報和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和教訓。

  3.6應急行動小組職責

  1.組長職責:

  ①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②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③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并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④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⑤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⑥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2.副組長職責:

  ①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②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

  ③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④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3.機械設備組職責:

  ①負責日常生產機械及設備的檢查、維修保養管理工作;

  ②儲備,倉存搶險機械。

  ③當發生安全事故時,組織設備、物資進行搶險工作,保證物資的及時供應。

  4.技術支持組職責:

  ①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②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③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④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5.保衛組職責:

  ①保護受害人財產;

  ②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③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④搶救救援結束后,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6.搶險搶修組職責:

  ①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斷加以改進;

  ②尋找受害者并轉移至安全地帶;

  ③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④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7.醫療救護組:

  ①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②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③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并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8.后勤保障組:

  ①負責日常后勤、醫療保健管理工作,保管有關醫療機械及藥品;

  ②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協助領導小組對事故現場進行監護,有組織保護現場,負責協助衛生部門對事故調查、取證工作,對現場人員及名單檢驗、核對,參加調查處理工作。

  9.物資組:

  ①負責日常生產物資;

  ②運輸機械及設備的儲備,倉存,當發生安全事故時,組織設備、物資、車輛進行搶險工作,保證物資的及時供應。

  四、危險源的確定

  根據施工特點和任務,本工程項目節日期間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土方坍塌事故、氣體中毒事故、架體倒塌事故、高處墜落事故、物體打擊事故、起重傷害、觸電事故、機械傷人、火災、爆炸事故等。

  因在建工程離其它建筑物距離較遠,且附近無重大危險源和重要設施,事故的發生對周圍的環境、人和物的影響不大或無影響。

  1.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倒塌。

  2.高處腳手架發生部分或整體倒塌及搭拆作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4.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發生嚴重漏電。

  5.食物中毒。

  6.其他作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

  五、應急預案啟動程序

  5.1應急預案的啟動和響應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預案條件時,由節日期間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總指揮發出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啟動項目經理部應急反應行動組織,按應急預案的規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現場的特性,執行應急反應行動.根據事態的發展需求,及時啟動協議應急救援資源和社會應急救援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傷亡。

  5.2應急預案的終止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預案實施之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并確保未授權人員不會進入事故現場;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局面已無法控制和挽救的,場內相關人員已經全部撤離;應急總指揮根據事故的發展狀態認為必須終止的,由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反應終止令或授權事故現場操作副總指揮明確應急預案終止的決定。

  六、各類事故的處置程序和搶險措施

  6.1處置程序

  施工現場建立節日期間安全生產值班制度,設值班電話并保證24小時輪流值班。

  1.安全事故上報程序

  如發生產安全事故立即上報,具體上報程序如下:

  現場第一發現人→現場值班人員→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向上級部門報告。

  2.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組織立即啟動如下應急救援程序:

  現場發現人→緊急大聲呼救、撥打電話

  ↓

  現場值班人員→控制事態保護現場組織搶救,疏導人員。

  ↓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組織組員進行現場急救,組織車輛,保證道路暢通,送往最佳醫院。

  ↓

  上級部門

  3.安全事故施工現場應急救援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應根據當時的情況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或進行現場搶救,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進行報警,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搶救排險,并根據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盡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工程項目部制定出本單位的安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道路路線圖,并確保通道的暢通,遇突發緊急事故時,由專人指揮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根據不同的事故,明確疏散的方向、距離和集中地點。

  6.2報警和聯絡方式

  一旦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在進行現場搶救、搶險的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進行報警,如有人員傷亡的,要撥打“120”急救電話和公司報警電話;如果發生火災,應撥打“119”火警電話。

  6.3各類事故的搶險措施

  1.觸電事故的搶險措施

  (1)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方法有:

  1)、迅速找到電源開關切斷電源;

  2)搶救人員在保證自已不被傷害的情況下,迅速尋找到干燥木方、木板等絕緣材料,挑開帶電體;

  3)迅速呼喚現場電工,現場電工可以利用本人絕緣手套、絕緣鞋齊全的條件,迅速使觸電者擺脫帶電部分。

  (2)急救:觸電者擺脫帶電體后,應立即就地對其進行急救,除非周圍狹窄、潮濕,不具備搶救條件,可將其轉移到另外的地方。急救步驟如下:使觸電者面平,檢查有無呼吸和心臟跳動;如觸電者呼吸短促或微弱,胸部無明顯呼吸起伏,立即給其做口對口人工呼吸;如觸電者脈搏微弱,應立即對其進行人工心臟按摩,在心臟部位不斷按壓、松開,頻率為60次/分鐘,幫肋觸電者復蘇心臟跳動。因觸電的不良影響,不是一下子表現出來的,因此,即使觸電者自我感覺良好,也不得繼續工作,應使其平,保持安靜,同時保證周圍空氣流通,由醫生來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治療。

  (3)情況嚴重的.馬上就近送醫院。

  (4)報告項目部領導調查處理。

  2.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的搶險措施

  (1)現場發現者馬上大聲呼喊,同時報告項目部救援組。

  (2)救援組馬上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對受傷人員的搶救處理要有一定的判斷能力,對插入傷者的物體小心處理,不能盲目拔除;對肢體有損傷的受傷人員要按照正確方法搶救,不能輕率抬舉、拖拽。

  (3)工地急救員邊搶救邊就近送醫院。

  (4)現場總指揮在組織自救的同時,應派人保護現場,為下一步的事故調查提供真實依據。

  (5)現場搶救時必須預防二次事故的發生。

  3.坍塌事故的的搶險措施

  (1)發生塌方后,應先檢查塌方出現是否還有可能的塌方危險,當確認無危險后,方可實施搶救,如還可能造成二次塌方,則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

  (2)盡快解除擠壓,在解除壓迫的過程中,切勿生拉硬拽,清理坍塌土方可使用工具,應人工清出,避免對傷員的二次傷害。

  (3)現場處理各種傷情,如心肺復蘇等,受土方坍塌傷害的人員可能造成內傷、脊柱和骨折,因此也不可急速搖動或移動傷員。應多人平托住傷員身體,緩慢將其放至于平坦的地上。發現出血,應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傷口近心端結扎,但應每半小時松開一次,避免壞死。動脈出血應用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

  (4)塌方嚴重的可能導致受傷人員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應先清除頭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暢通。

  (5)就近送醫院搶救。

  (6)保護現場、協助事故調查。

  4.機械傷害事故的搶險措施

  (1)現場其他人員迅速切斷機械電源。

  (2)對于一些微小傷,工地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扎。

  (3)對于嚴重事故,先將受傷搶救出來后,立即檢查可能的傷害部位,用醫學藥棉或干凈的毛巾進行止血。如有折斷肢體傷害,應尋找折斷肢體,并將其妥善保留。總之,在急救中心醫生到來之前,應盡最大努力,進行自救以使傷害降低點。

  (4)在急救醫生到來后應將傷員受傷原因和已經采取的救護措施詳細告訴醫生,配合醫生進行現場搶救。

  (5)就近送醫院。

  (6)現場總指揮在組織自救的同時,應派人保護現場,為下一步的事故調查提供真實依據。

  5.中毒事故的搶險措施

  (1)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中毒事故,事故救援組應立即組織搶救傷病員,讓病人大量飲水、刺激喉部使其嘔吐,減少毒素吸入量。

  (2)立即送往就近醫院搶救。

  (3)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備檢驗。

  (4)為防止事故擴大,對突發事故現場不安全地帶進行圍護封鎖,對有危害性的,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疏導人員,使現場人員立即離開危險現場。

  (5)對發生事故現場做好保護,嚴禁破壞事故現場,因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確需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必須做好標記,拍照或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6)協助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

  6.火災事故的搶險措施

  (1)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時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并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2)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搶險人員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3)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滅火器或干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4)氣焊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5)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工地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立即打“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

  七、施工現場的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儲備和管理

  7.1應急電話

  1.通訊在事故應急處理中的作用意義

  為合理安排施工,事先撥打氣象專用電話,了解氣候情況撥打電話121或221,掌握近期和中長期氣候,以便采取針對性措施組織施工,既有利于生產又有利于工程的質量和安全。

  在安全生產方面進行現場事故的應急處理電話、通訊的暢通和正確應用,對事故的及時急救、控制事故的嚴重度具有很大的作用,發生事故和情況向遠程有關單位部門發報救電話(項目部救援電話見體系圖)。

  2.保證電話在事故發生時應用和暢通

  工地應安裝電話裝置,沒有條件安裝電話的工地應配置移動電話。電話可安裝于辦公室、值班室、警衛室內。在室外附近張貼119電話的安全提示標志,以便現場人員了解,在應急時快捷地找到電話撥打報警報救。電話一般應放在室內臨現場通道的窗扇附近,以便節假日、夜間等,房內無人、上鎖,有緊急情況無法開鎖時擊碎窗玻璃,就可向有關部門、單位、人員撥打電話報警報救。電話旁應張貼常用緊急急用查詢電話和工地主要負責人和上級單位的聯絡電話。

  在施工過程中保證通訊的暢通,以及正確利用好電話通訊工具,可以為現場事故應急處理發揮很大作用。

  3.電話報救須知

  工傷事故現場重病人槍救應撥打120救護電話,請醫療單位急救。

  火警、火災事故應撥打119火警電話,請消防部門急救。發生搶劫、偷盜、斗毆等情況應撥打報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警。

  煤氣管道設備急修,自來水報修、供電報修,以及向上級單位匯報情況爭取支持,都可以通過應急電話達到方便快捷的目的。

  撥打電話時要盡量說清楚以下幾件事:

  (1)說明傷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經采取了什么措施,好讓救護人員事先做好急救的準備。

  (2)講清楚傷者(事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幾號、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說明報救者單位、姓名(或事故地)的電話或傳呼機或傳呼電話號碼以便救護車(消防車、警車)找不到所報地方時,隨時用電話通訊聯系。基本打完報救電話后,應問接報人員還有什么問題不清楚,如無問題才能掛斷電話,通完電話后,應派人在現場外等候接應救護車,同時把救護車進工地現場的路上障礙及時給予清除,以利救護到達后,能及時進行搶救。

  7.2施工現場內外醫療設施及人員設置

  1.急救箱及搶救設施的使用

  (1)急救箱及搶救設施放置于現場辦公室,由安全主任曾振球專人保管,但不要上鎖。

  (2)定期更換超過消毒期的敷料和過期藥品,每次急救后要及時補充。

  (3)放置要有一定的合適位置,使現場人員知道。

  2.現場急救人員

  現場急救人員由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及各班組長組成。

  7.3消防、救助應急設備和人員的設置

  施工現場嚴格按有關要求設置消防設施。滅火器設備,辦公、生活區和電器設備附近全部采用手提式干粉類滅火器,施工現場樓層部份采用泡沫滅火器,并設消防高壓消防水管,配消防栓,具體布置見施工消防平面圖。

  救助設施:5個防煙面具,3個有供氧防毒面具,千斤頂2個,鏈葫蘆5付,鐵鏟15把、手電筒5把,應急燈2個等,均放置在倉庫內。

  7.4其他應急設備和設施

  由于在現場經常會出現一些不安全情況,甚至發生事故,由于采光和照明情況不好,在應急處理時就需配備有應急照明,如可充電工作燈、電筒、油燈等設備。

  由于現場有危險情況,在應急處理時就需要有用于危險區域隔離的警戒帶、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標志牌。

  有時為了安全逃生、救生需要,最好還能配置安全帶、安全繩、擔架等專用應急設備和設施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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