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事故應急預案(通用10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后果,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車輛事故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篇1
1、開展自救:
車輛自燃時應立即按以下原則進行自救:
1)立即指揮乘客立刻離開車輛;
2)在初起火時,迅速使用滅火器滅火;
3)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呼救路人、其他車輛駕駛員協助撲救;
4)估計火災難以成功撲救,應及時報警,協助乘客、路人疏散,引導救火車到現場。
2、現場救援
指揮部總指揮根據接到的事故信息,立刻對救援人員進行部署、調配,車輛自燃救援小組組長立刻落實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及時勘察事故現場迅速制定工作措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及時、妥善地做好死、傷人員救援工作,盡快消除險情,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人員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后勤支援小組組長根據現場情況調配資源進行支援配合。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救援小組應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匯報事故現場情況,提出可行性建議,服從指揮部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后續處理工作。如現場情況復雜、需要現場指揮的,救援小組組長可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建議,由指揮部總指揮到現場指揮。
由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做好穩定司機情緒,做好現場秩序維護、疏散現場圍觀人群工作,積極與各方溝通,根據事件起因組織開展調查,制定調解措施,引導新聞媒體做好正面宣傳等工作。
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到事故現場進行指揮。
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交通事故救援小組組長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申請經總指揮批示同意后響應終止。或由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發布響應終止的指令。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整合公司資源,提升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保證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安全地開展,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公司、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公司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XXXXXXXX
成員:部門、單位和項目部負責人
2.2職責
2.2.1組長:負責提供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所需的資源;負責在事故發生時啟動應急計劃,指揮救援工作,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2.2.2副組長:協助組長安排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負責實施應急計劃的培訓與演練。
2.2.3成員:負責實施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事故現場的保護、無關人員的疏散、醫療機構的聯系、傷員的運送,事故善后工作等。
3應急響應
3.1應急處置
3.1.1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同時應匯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
3.1.2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很輕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1.3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交通管理部門,保護現場,同時應匯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3.1.4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又找不到其他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利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后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等進行標劃。當事人可以利用石塊、磚頭、白灰等物品在地面進行明顯標注。
3.1.5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3.2信息報告
3.2.1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立即報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3.2.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3應急啟動
預案啟動后,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傷員、保護財產,根據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相關人員、救助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
3.4善后處置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由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公司領導小組決定,并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相關部門應按照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恢復應急準備狀態。
4應急資源
公司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車輛交通事故的應急工作,同時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4.2其他資源
公司要保障交通事故處理所需經費。主要為應急機制、救援、醫療救治、應急裝備器材、專業應急隊伍訓練和演習、人員培訓與宣傳教育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公司財政部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報警電話:
公安報警:110交通報警:122急救電話:120
公司電話:
公司總經部電話:
公司安保部電話:
客車公司電話:
5控制要求
5.1預案演練
5.1.1各單位組織不同類型的交通事故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專業隊伍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
5.1.2演練形式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采取桌面演練、專項演練、全面演練方式實施。
5.1.3每次演練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估并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5.2培訓
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各有關部門以及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將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的課程列為培訓內容,增強相關人員對交通事故的應急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各應急成員部門、聯動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指揮員、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及專業應急力量的培訓和日常培訓,不斷提高預防和處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篇3
1潛在危險:
1.1不論災情大小,隧道內已無法通車,可能引發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嚴重程度;
1.2車輛火災引起的濃煙充斥隧道,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傷害;
1.3火勢嚴重情況下車輛難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員傷亡。
2應急實施步驟:
2.1.監控人員發現隧道內車輛事故火災,立即采用有線廣播告知來往車輛,同時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做好一切臨封道工作;
2.2.立即撥打119報警;
2.3.同時通知隧道當班人員、交警大隊、路政大隊、施救車,并通知半山管理站領導和相關收費站,根據現場反饋情況,將災情發展情況通知站長和公司領導;
2.4.當班人員帶上必備器材,開啟工作車輛警燈,并鳴警笛全速駛向事故區域;
2.5當班人員配合交警視具體情況,進行交通管制,按要求設置臨時標牌和錐形標;
2.6當班人員視情況營救傷員,在公安消防到達前盡量采取相關措施穩定火災、火勢,待其趕到以其為主,并協助其進行救援工作;
2.7其余人員協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并協助消防員滅火。
2.8事故處理后,當班人員協助公路養護人員搞好現場殘留物清除工作;
2.9當班人員撤走交通管制工具,交警負責恢復隧道正常交通,根據情況通知監控人員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等交通誘導標志恢復隧道正常行車模式。
2.10監控人員通知相關收費站,隧道恢復正常交通;
2.11相關人員做好事故(火災)事故處理過程及結果的記錄。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篇4
1、適用范圍
凡發生的由于人為過失或自然災害造成的以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傷死亡事故、火災事故的,適用于本預案。
(1)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傷亡10人及以上,或直接損失50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傷2人以上的工傷事故;
(3)一次直接損失30萬元以上,或重傷(死亡)3人以上的火災事故;
(4)其它社會影響較大,造成嚴重后果的重特大車輛安全事故。
2、事故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及當事人除了撥打110、119、120電話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地、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領導小組匯報。道路交通事故按《車輛事故統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上報相關部門。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事故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A、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駕駛員姓名或操作人員姓名等;
B、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C、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D、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E、事故報告單位及聯系電話。
(3)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3、現場處置制度
(1)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駕駛員現場處置方法:
A、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B、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C、現場保護。保護現場的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D、保護方法。尋找現場周圍石灰、粉筆、磚石、樹枝、木桿、繩索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積極施救。因搶救傷員需要搬動現場物品的.,應如實記錄并標明位置。設置保護圈,阻止勸導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或繞道通行。
E、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本企業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2)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在接到發生重特大事故報告后,應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并立即組織人員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和工具趕赴現場,并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3)要想方設法搶救傷員,積極采取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4、事故處理制度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公司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交事故情況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室。
(2)重特大車輛安全事故經過調查核實后,除國家公安、勞動、消防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公司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3)重特大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篇5
1.事故風險分析
1.1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內車輛,有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
1.2危險源
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等車輛由于日常保養差、帶病行駛、車燈不亮、安全裝置失靈、剎車失靈、道路路況差等因素導致發生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撞固定物等事故。
1.3事故類型
1.3.1道路交通事故
1.3.1.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碰撞、碾壓、刮擦、翻車等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1.3.2生產安全事故
1.3.2.1作業車輛在作業場所內行駛或作業中引起乘員墜落和物體倒塌、下落、擠壓、碾壓、碰撞固定物等造成人員傷亡。
1.3.2.2車輛在作業場所內及作業道路上行駛因寬度、高度不足,轉彎半徑過小、地基承載力不足發生的車輛沉陷、翻車、墜車事故。
1.3.2.3維修車輛時未采取防護措施,砸傷人或溜車壓人、撞人等。
1.3.2.4車輛在作業時發生車輛沉陷、翻車、觸電引發火災、爆炸。
1.4危害程度及范圍
公司內車輛有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如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意外,極易造成車輛損毀和人員傷亡。車輛事故直接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并對社會穩定帶來不良影響,對國家和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領導機構及職責
組織機構和職責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中第3條"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2.2工作小組及職責
組織機構和職責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中第3條"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3.處置程序
3.1應急預警
3.1.1預警條件
3.1.1.1違章駕駛。如酒后駕駛、精力不集中、無證駕駛、疲勞駕駛、超速行駛等。
3.1.1.2車輛存在缺陷。如剎車失靈、轉向燈損壞等。
3.1.1.3場地存在缺陷。如路況差、視線不良、廠內道路無減速帶、無限速標志牌等。
3.1.2預警方式、方法
3.1.2.1現場出現事故征兆時,在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首先排除事故隱患,利用電話、對講機或派出人員等方法,迅速將情況和危害程度向作業班組長和生產值班調度匯報。各組成員攜帶各自的搶險工具,趕赴出事現場。
3.2信息報告
3.2.1作業班組長和生產值班調度要根據事故的性質和蔓延趨勢,迅速做出應急處理措施;如事故難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門各級負責人匯報,向應急值班室報警,并對可能受事故波及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3.2.2公司應急救援聯絡電話和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聯系電話詳見《公司電話號碼一覽表》。公司24小時應急值班室:XXXX,報警內線XXXXX。
3.2.3公司應急值班室接到報警后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接到匯報后總指揮應立即宣布啟動本應急預案,事故快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事故現狀、實施救援情況及事故發展預測)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審核后,在1小時內分別向上級公司、當地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報告。
3.2.4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已經采取的措施。
3.2.5應急值班室要有對外部聯系電話,包括醫療救護隊、上級有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電話聯系方式。可采用電話、手機、傳真等方式對外聯系和求援。
3.3應急響應
3.3.1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救災難度和影響范圍,將事故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Ⅰ級為最高。
3.3.2應急響應分級
采取"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現場負責人根據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判斷突發事件的等級,匯報相應的領導,由相應的領導決定起動對應等級的應急預案。
3.3.3應急行動
3.3.3.1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后,由總指揮下達救援命令,根據事故情況,分析判斷事故嚴重程度、波及范圍、存在的威脅,確定先期救援方案;
3.3.3.2按照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現場搶救組進行現場偵查,組織或協助事故單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3.3.3有關應急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后,迅速開展事故偵測、警戒、疏散、人員救助、搶修等有關救援工作,當事態超出響應級別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向應急救援辦公室請求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3.3.3.4保障技術組針對事故現場情況,制定詳細的搶險救災方案,報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后實施,營救受難人員;
3.3.3.5應急恢復完畢后執行應急結束程序,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布應急結束。
3.3.4資源調配
3.3.4.1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性質、影響范圍、災害程度,及時向汕頭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出救援請求,請求上級部門給予醫療救護隊伍、技術專家等救援支持。同時安排專人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工作。
3.3.5應急搶險
3.3.5.1當發生險情時,立即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迅速報告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迅速上報公司應急辦。
3.3.5.2一般突發事件
3.3.5.2.1發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對未造成人身傷亡的,駕駛員按照一般事故簡易快速處理流程執行。
3.3.5.2.2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造成事實、責任無爭議的,且符合公司有關規定的輕微交通事故,報人力行政中心協商恢復賠償事宜。
3.3.5.2.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責任存在爭議的,用像機或手機拍照,固定證據,并將車移至相對安全的地帶,擺放警示標志;同時撥打122報警和保險公司報案電話,并及時向值班調度員報告事故經過,由人力行政中心跟蹤協助駕駛員進行處理。
3.3.5.2.4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150米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3.3.5.3較大突發事件
3.3.5.4車輛發生傷人事故,駕駛員應立即撥打122(城區交警122、高速交警110)和120報警,并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報案后,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并及時通知值班調度員。應急辦根據事故級別啟動本應急預案。
3.3.5.5車輛發生翻車事故并有人員傷亡。應急辦接到報警核實后,根據現場可能狀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調集救援人員、施救車輛(吊車)和急救箱、鋼絲繩、千斤頂等物資趕赴現場,協助現場人員進行人員搶救和設備搶救,調查事故經過,保護事故現場,開展善后處理。如在現場遇到難以處理的事情,應及時請示應急領導小組擴大應急,啟動公司級綜合應急預案。
3.4擴大應急
3.4.1在事故搶救搶險過程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搶救組和現場搶救指揮部要立即向救援指揮部匯報;
3.4.2由應急救援總指揮決定向上級部門求救,請求兄弟單位或政府部門進行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擴大的'應急響應;
3.4.3必要時公司應急總指揮部可決定組織事故現場周圍人員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或請求地方政府組織周邊群眾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
3.5信息公開
3.5.1按照"積極主動公開"的要求,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細致地告知社會公眾,在滿足群眾知情權的同時,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3.5.2事故調查組應在2小時內將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對媒體、社會、居民公開,及時準確發布采取的事故處置舉措、搶險救援進展,回應社會關切,消除公眾疑慮。
3.5.3事故調查組應及時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將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及時公開發布。
3.6后期處置
3.6.1救援結束后對現場進行恢復,對損失情況進行檢查,確定設備損壞情況和搶修方案。
3.6.2對事故搶險人員、器材進行清點,并撤離現場。
3.6.3公司組織各方資源開展搶修,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3.6.4公司在事故發生后2日內組織事故原因調查分析,填寫事故原因分析記錄,并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報請安委會批準后實施。
3.6.5安委會對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驗證。
3.6.6配合上級部門和政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做好傷員及家屬善后工作。
3.7應急保障
3.8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工作小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和裝備準備,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并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狀態,重點器材應設救援器材柜,專人保管以備急用。
3.9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小藥箱等應存放在現場醫務室或辦公室;
3.10搶救工具:一般公司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日常存放于現場倉庫;
3.11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伏以下安全線路、燈具等存放在現場倉庫內;
3.12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等由個人分別保管;
3.13交通工具:公司常備值班急用車輛,停放于小車庫、辦公樓門前;
3.14防護用品:包括防護服、防護帽、防護眼鏡、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15圖表資料:包括季風玫瑰圖、消防器材分布圖、壓力管路系統圖、供電系統圖、程控電話安裝圖、給水排水系統圖、公司廠區平面圖等。
4.處置措施
4.1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充分準備、措施果斷;先救人員、后保設備、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4.2危險源監控
4.2.1監控方式
車輛使用單位應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通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4.2.2監控方法
4.2.2.1車輛使用單位應按照相關標準和管理制度對車輛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重大危險因素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
4.2.2.2車輛使用單位應在車輛操作過程中嚴格按操作規程。
4.2.2.3車輛使用單位應對車輛運行危險區進行分級管理。
4.2.3預防措施
4.2.3.1嚴把司機進場準入關,司機須持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
4.2.3.2行駛車輛車牌、行駛證和年度檢驗合格證齊全、有效。
4.2.3.3每日出車前檢查車輛的轉向裝置、剎車裝置、信號燈具、喇叭和輪胎等,保持車況良好,嚴禁帶"病"車輛上路。
4.2.3.4相關路燈設置限速牌,限制車速、急轉彎或作業人員密集區域設減速標志和警示標志。
4.2.3.5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違規駕駛。
4.2.3.6嚴格控制車輛的載重,禁止車輛超載行駛。
4.2.3.7道路須平整、通暢,減少急轉彎,道路須由專人維護,及時清理車輛漏卸的物料,路面經常灑水,減少揚塵。
4.2.3.8超長、超寬的物件運輸,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制定專項運輸方案。
4.3處置措施
4.3.1車輛起火事件處置措施
4.3.1.1機動車輛若在停車場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大聲呼喊,迅速利用停車場常備滅火器滅火,并立即通知值班員。
4.3.1.2值班員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滅火,疏散相鄰車輛;火情繼續擴大的,撥打119報警,并安排專人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
4.3.1.3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并及時報告單位值班員;火情繼續擴大的,及時撥打119報警,并向公司應急辦報告。
4.3.1.4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并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
4.3.1.5發生機動車輛起火事件,應急辦應在接到報告后,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核實損失;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急領導小組按規定及時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3.1.6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辦應配合交警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與保險部門協調相關事宜,并在調查工作結束后一日內將事件發生經過、損失情況、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4.3.2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4.3.2.1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同時應按規定匯報。
4.3.2.2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造成事實、責任無爭議的,且符合當地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處快賠辦法規定的輕微交通事故,報車屬單位安全員同意后,可以自行到快處中心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4.3.2.3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較輕的,當事人對事實或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賠償事宜;不能及時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至交通警察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現場按規定放置警示三角架,打開車輛警示燈,在交警部門人員未到場前做好其它車輛通過導流。
4.3.2.4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駕駛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撥打110、120求救,保護好現場;同時應報告預警中心,因搶救傷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4.3.2.5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找不到其它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后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進行表劃。
4.3.2.6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3.2.7事故后在駕駛員生命受到威脅時,可視情況離開現場,但應保持與出警人員和應急辦的聯系。
4.3.2.8應急辦接報后應立即趕赴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應急處置。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急辦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后,應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3.3車輛故障應急處置措施
4.3.3.1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時,駕駛員應立即減速將車停靠到道路右側安全地帶,在道路來車方向距故障車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處擺放故障車警示牌,亮起示寬燈。
4.3.3.2妥善安置故障車后,駕駛員應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4.3.3.3駕駛員難以自行排除,應維護現場秩序,確保車輛、人員、隨車物品的安全,同時報告公司應急辦,等待支援。
4.3.3.4應急辦接到報告后,應組織搶險救援組隊伍,及時趕赴車輛故障現場,幫助排除車輛故障;現場無法排除時,可拖至專業維修廠修理。
4.3.3.5運料車輛發生和緊急任務車輛發生故障,應急辦接到報告后,要立即派出備用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替換。
4.3.3.6發生車輛傾翻事故時,當有人員被壓埋在傾倒車輛下面或駕駛室內時,救援隊伍應立即采用擴張工具將被壓人員救出。在實施救援時,各組人員應按職責分工合作,采取適當警戒預防措施,防止車輛傾倒、擠壓事故的再次發生。
4.3.3.7發現事故車輛油箱內油料泄漏時,應緊急疏散現場人員,嚴禁煙火及嚴禁使用通訊工具,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將油箱漏油部位堵漏,用沙石、泥土等覆蓋地面油污,同時將隨車滅火器準備于現場待用,避免發生燃燒爆炸。
4.3.3.8發現有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于車內的人員時,及時調動、使用起重機械,撬捧、千斤頂等工具破拆車輛,解救被困人員,或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破拆車輛,解救被困人員。
4.3.3.9如果有車輛壓住傷者,應立即小心移開車輛,或用千斤頂頂起車輛,將傷者小心移出。
4.3.4車輛火災或漏油應急處置措施
4.3.4.1發生火災時,應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駕駛室內無法逃生的人員,并應立即使機車熄火,防止電氣火災的蔓延擴大。發生油料泄漏時,立即疏散無關人員。嚴禁點火源出現,應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泄漏,避免發生燃燒爆炸。并根據下列情況,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4.3.4.2油管折斷時,可找一根與油管直徑適應的膠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夠緊密,兩端再用鐵絲捆緊,防止漏油;
4.3.4.3油管破裂時,可將破裂處擦干凈,涂上肥皂,用布條或膠布纏繞在油管破裂處,并用鐵絲捆緊,然后再涂上一層肥皂;
4.3.4.4油管接頭漏油時,可用棉紗纏繞于油管接頭,再將油管螺母與油管接頭擰緊;還可將泡泡糖或麥芽糖嚼成糊狀,涂在油管螺母座口,待其干凝后起密封作用;
4.3.4.5漏油漏水時,可根據砂眼大小,選用相應規格的保險絲,用手錘輕輕將其砸入砂眼內,便可消除漏油、漏水現象。
4.3.4.6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通知傷者家屬趕到就治醫院,配合醫療救護人員開展醫療救護,開展善后處理。
4.3.4.7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辦應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損失情況、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事業部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4.4急救措施
4.4.1迅速將傷者移至安全地方,讓傷者安靜、保暖、平臥、少動。
4.4.2在搶救的同時撥打120呼救。呼救時應詳細說明事故單位、地點、嚴重程度、聯系電話,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4.4.3在急救中心醫護人員未到達之前,應根據事故現場的整體情況、位置和傷者的傷情、部位,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4.4.4傷者發生休克,應進行人工呼吸,或者根據部位的受傷情況做胸外心臟擠壓法(但必須注意骨折的部位)。
4.4.5若傷員有斷肢情況發生,應盡早用干凈的干布(滅菌敷料)包裹裝入塑料袋內,隨傷員一起轉送。
4.4.6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覆蓋,用繃帶或布包扎;
4.4.7發現脊椎受傷者,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覆蓋,用繃帶或布包扎;搬運時,將傷者平臥放在帆布擔架上或硬板上,以免受傷的脊椎移位、斷裂造成截癱,導致死亡;搶救脊椎受傷者的搬運過程中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
4.4.8發現傷者手足骨折或其他部位骨折的,不要盲目搬動傷者,應在骨折部位用夾板臨時固定,使斷端不再移位或刺傷肌肉、神經或血管;
4.4.9遇有創傷性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扎止血,使傷員保持頭低腳高的姿勢,并注意保暖;
4.4.10在施救的同時應盡快送往就近醫院;傷者送往醫院搶救時,途中盡量減少顛簸,同時密切注意傷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及傷口的情況。
4.5注意事項
4.5.1不要輕易移動受傷者,保持其呼吸道通暢;
4.5.2有出血時,應有效止血,包扎傷口;
4.5.3如果發生骨折,用雙手穩定及承托受傷部位,限制骨折處活動并設置軟墊,用繃帶、夾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傷肢;
4.5.4發生斷指(肢)應立即止血,應馬上用止血帶扎緊受傷的手或腳,或用手指壓迫受傷的部位止血。傷口用無菌紗布或清潔棉布包扎,將斷指(肢)也要用無菌紗布包扎,有條件的與冰塊一起放入干凈膠袋,并立即送醫院進行手術;
4.5.5如果傷者出現呼吸或心跳停止,應進行心肺復蘇急救。
4.5.6現場自救和互救
4.5.6.1在搶救傷員過程中要做好周圍倒塌物體的加固、監控工作,保證自身安全。
4.5.6.2在傷員救治和轉移過程中,應遵循先重后輕的原則,采取固定等措施,防止加重傷員傷情。
4.5.6.3緊急情況下,可以動用肇事車輛運送傷員到醫院救治,但要做好標記,并留人看護現場。
4.5.6.4要保持冷靜,保護好事故現場,依法合規配合做好事件處理。
4.5.6.5若事件現場有危險化學品泄漏或可能產生爆炸時,應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將人員救出后立即撤離到安全地帶。
4.5.6.6撲救車輛火災時,人員一定要正確使用滅火器,且滅火人員一定要站在火源上風口。
4.6附件
4.6.1指揮部成員通訊聯系表
4.6.2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相關人員通訊聯系表
4.6.3應急救援外部通訊表
4.6.4公司應急救援各小組通訊聯系表
4.6.5公司傷員心肺復蘇法現場救護流程圖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篇6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車輛使用頻繁,分布較廣,現場作業環境和駕駛人員個體存在差異,車輛的新舊程度及安全性不同,車輛在道路上行駛過程中不可預見的因素比較復雜,可能造成的車輛傷害各不相同。通過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以下安全風險,可能造成車輛傷害:
1)車輛駕駛員因違章操作、酒后駕車等造成車輛交通事故;
2)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火災事故;
3)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因維護保養不到位發生故障;
4)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遭遇突發自然災害等。
2、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
以減少對人體的傷害為最基本原則。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的生命,減輕傷情,并根據傷情需要,及時聯系醫療部門救治。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參見《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總體應急預案》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參見《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總體應急預案》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1)設立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所在單位(項目或部門)車輛管理和安全監控工作;
2)建立完善企業車輛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并層層落實執行;
3)定期分析車輛安全狀況,按期申報定期檢驗,保證運行車輛狀況符合安全行駛要求;
4)乘車人應對駕駛員違反交通行為進行提醒和制止;
5)非專職駕駛人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人員有效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6)定期組織駕駛員對交通法規進行學習,并通過事故案例教育駕駛人員,將人為因素引發的車輛安全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7)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大客車在出發前,駕駛員應對車況進行檢查,確認。
4.2預警行動
1)應建立完善的安全檢查體系,組織車輛管理部門、安全部門等定期進行車輛檢查,以便及時發現起重機械的潛在危險,使隱患得到整改和處理。
2)在檢查過程中如果發現機械已有異常,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帶病上路。
5、信息報告程序
1)報警系統及程序
參見《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總體應急預案》,必要時可先行向外部救援機構尋求支援。
2)現場報警方式
報警主要采取移動電話、對講機、口頭等方式報警。當事人或知情人應首先向現場負責人報警,同時向周邊人員呼喊,請求支援;現場負責人接到報警必須組織人員開展施救工作。同時,向上一級報告。各班組、施工作業隊、工區、項目部職能部門、項目部、分局等負責人的電話號碼,定期在本單位內部發放或公布,告知于各參建人員。
3)通訊、聯絡方式
為保證通訊、聯絡暢通,各單位、部門等負責人電話必須保持24小時開通,隨時接收應急救援報告和發布相關信息,充分利用電話、對講機、網絡進行聯絡;有條件的單位至少安排一部值班應急車,在電話、對講機、網絡中斷的情況下,利用車輛進行內外、上下聯絡,確保信息暢通。
4)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為了救援單位及人員在最短的'時間了解事故情況,及時開展救援,報警內容必須簡練、準確。
5)向外求援方式
在內部救援能力不足時,主要向鄰近請求協調其他單位救援。必要時,向社會救援組織發出應急救援信息,如120(醫療救護)、119(消防)、110(公安)、122(交通)等。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1)事故分級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進行事故分級,并分為三級應急響應。
2)響應分級
(1)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Ⅰ級、Ⅱ級事故時,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配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Ⅲ級事故時,由公司較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協調處理。
(3)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Ⅳ級事故時,發生單位(部門)啟動本單位(部門)現場應急處置方案進行處置。
6.2響應程序
1)Ⅰ級響應程序
當事故達到Ⅰ級應急響應標準時,由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同時按照如下內容響應:
a、事故單位將事故基本情況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接到報告后,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啟動應急預案,組成事故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應急事項做出決策和部署。
b、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c、按照應急報告程序及時向四川省安監局、股份公司等上級單位報告事故情況,并及時續報事故發展態勢。
2)Ⅱ級應急響應
當達到Ⅱ級應急響應標準時,按照如下程序進行響應:
a、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及各救援小組成員到位,先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
b、公司較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到位,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并向現場應急指揮部下達關于應急救援的指導性意見。
c、應急指揮中心按照程序向公司報告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并及時續報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
3)Ⅲ級應急響應
當事故達到Ⅲ級應急響應標準時,事故發生單位(部門)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并按照如下程序進行響應:
a、立即向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指揮機構報告,事故發生單位的應急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后,該機構成員必須立即到位。
b、由事故發生單位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組織研究制定決策救援方案,統一指揮和調配本單位(部門)一切有效資源進行事故的應急處理;必要時請援政府支持保障部門采取應急行動,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c、應急辦公室進入預備狀態,做好如下應急準備:應急辦公室立即向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報告事故情況,應急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到位,并按照應急指令下達程序下達關于應急救援的指導意見;應急辦公室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并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
6.3處置措施
1)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1)當發生交通事故時,立即打開車輛示款燈;
(2)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150米處放置警告牌,放置二次事故發生;
(3)車上人員應立即下車,避讓到右側路肩或緊急停車道內;
(4)向當地交通警察報告事故發生的實際地點和人員傷亡情況,等待救援;
(5)向本單位負責人和保險公司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安排救援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6)現場發現有人員傷亡時,根據現場人員被傷害的程度,一邊通知急救醫院,一邊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直到醫護人員到達;
(7)在做好事故緊急救援的同時,應注意保護事故現場,對相關信息和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配合交警和單位主管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2)車輛起火應急預案
(1)機動車輛若在停車場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迅速利用停車場常備滅火器滅火,并立即通知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視情況撥打119報警電話;車輛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參與滅火、疏散停車場車輛,并安排專人引導消防車輛。
(2)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并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車上人員迅速離開車輛,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報告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視情況撥打119報警電話;
(3)失火車輛如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參與滅火,保護好現場重要物資,必要時進行安全轉移;
(4)若發生機動車輛縱火事件,縱火者仍在現場的,第一目擊者和隨車人員應首先制止其縱火行為,滅火自救,同時撥打110和119報警電話;
(5)在滅火的同時,參與滅火人員需注意保護現場,以便公安機關取證;車輛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參與滅火,保護現場重要物資,必要時進行安全轉移。
(6)機動車輛起火后,現場無法控制,應立即啟動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各單位建立應急物資儲備為主,社會救援物資為輔的應急救援物資供應保障體系,完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的內部聯動機制,做到資源共享,動態管理。在應急狀態下,服從公司應急指揮辦公室的統一指揮、調配。管理責任人經常進行檢查,保證設備、設施完好有效,數量合理。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篇7
為維護廣大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妥善處理我單位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減少交通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職責追究的規定》等法規的規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帶給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忙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組織領導
成立集團公司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集團公司總經理任組長,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公安處處長任副組長,公安處、安質部、工程部、工會生產保護部的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我單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公安處,并安排有關人員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級項目部分別成立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明確人員和職責。
三、接警處置
值班人員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報警后,應立即報告集團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緊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并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由組長或副組長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組織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二)迅速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匯報簡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據事故現場狀況,商請衛生、保險、交通、消防等部門予以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閉、保護現場,必要時能夠申請當地交通主管部門中斷交通,但應設立明顯標志,標明車輛通行路線。
(四)采取搶救、滅火等緊急措施。搶救傷者應盡量就近、集中,尸體轉移應注意停放條件。
(五)監護當事人,尋找并調查證人。
(六)確定指揮員指導現場勘查。
四、現場救護
1.現場救護領導小組及分工
組長:1名
副組長:1-2名
組員:相關部門及現場施工負責人
人員分工:組長負責事故總協調和現場的救助指揮
副組長負責現場救治及送往醫院途中的防護
財務科負責醫院費用的押金的支付。
辦公室負責聯系醫療機構。
其他人員負責具體工作。
2.現場急救隊
各單位、各級項目部成立現場急救隊,隊長由單位主管領導、項目經理主任擔任,主要成員應包括工班長、醫生、面包車司機。人員數量3~5名。
3.現場急救藥品及醫療器械
現場衛生員務必配備擔架、簡單止血包扎物、氧氣袋等醫療器具,施工現場應配備車輛,值班室和隧道內施工現場應配備電話(橋梁等其它施工現場也應配備必要的通訊設施)。
4.各單位單位急救醫院考察
各單位、項目部對就近較好得醫院進行考察,并記錄醫院的急救聯系電話。
5.人員急救實施程序及事項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及時組織現場其他人員臨時救護,并進行聯系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洞口,同時用有線電話通知單位或項目部的值班人員,再由值班人員及時上報人員搶救領導小組,啟動人員傷害預案程序。
(2搶救領導小組人員組織進行搶救,衛生員及時帶上擔架和醫療器械趕到事故現場急救。
(3)辦公室人員在接到通知應及時到醫院或電話聯系急救手續,并派出車輛到事故現場迎接,如受傷人員狀況嚴重應聯系醫院急救120救護車。
(4)財務人員及時到醫院辦理住院手續。
五、組織指揮現場勘查
指揮員到達現場后,首先務必迅速全面地了解現場狀況,聽取先期到達現場的民警和有關人員匯報,對事故發生的性質、案件性質、現場范圍、現場中心、現場是否發生變動和破壞,以及有無必要對現場采取警戒、封閉或其它緊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決定和決策,然后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如下分組分工,并開展現場勘查工作:
(一)現場保護、交通指揮疏導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人員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負責保護現場不受破壞,指揮車輛有序停放等待或繞道通行。
(二)傷、亡人員搶救組:由集團公司門診所醫護人員或各單位衛生醫護人員,負責急救并把傷員盡快送往就近醫院搶救,尸體妥善保存停放。
(三)現場勘查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干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對事故現場的痕跡、物證進行拍照、測量、提取、勘驗、制圖和記錄等工作。
(四)調查訪問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干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走訪事故知情人和見證人,收集證人證言,監護當事人。
(五)后勤接待組:由總經理辦公室或各單位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根據實際需要,在有關部門的領導下,負責交通調度、后勤安排,接待受害者親屬等后勤工作。
現場勘查工作結束,經核實無誤和指揮員同意,應抓緊清理、撤除現場保護措施,恢復交通。
六、組織臨場討論
現場勘查工作基本結束后,指揮員應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臨場會議,根據實地勘查和現場調查所得材料,對事故案情作出分析決定。根據臨場討論會的結果,指導有關部門開展下一步工作,如認為勘查不詳盡,應及時進行補充勘查。
七、書面報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后果的狀況下,盡快擬出事故狀況的書面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向上級機關報告。包括對現場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評價。
八、指導交通事故職責認定和善后處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協助當地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按法定程序,組織公開聽證,公開、公平、公正地對事故職責作出認定,依法處理交通事故職責者,用心、穩妥地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后果進行善后調解。
九、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公安處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篇8
為保證單位車輛在道路交通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單位職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公共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應急響應預案.
第一條、駕駛員應當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第二條、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第三條、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人員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撥打“122”交通事故緊急搶救電話,保護現場;并向車輛管理單位負責人報告.
第四條、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并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第五條、事故處理人員到來后,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如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第六條、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駕駛員迅速報警,及時報告所在單位領導,并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第七條、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
第八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將成立事故處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前往事故現場,配合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九條,交通事故發生后,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托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篇9
為有效應急處置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確保事故處理工作有序、高效地進行,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2.負責發布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3.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4.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5.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后處理。
6.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狀況;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系組: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狀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醫療救護組:各班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系,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3.專業搶救組:主要任務是組織本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如
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4.后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5.警戒維護組: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6.善后處理組:各班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并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校園校長及全體領導應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
(三)有序的施救工作。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后,校園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應組織校園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無論出現什么性質的`交通事故,校園都務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縣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是集生產、銷售一體化服務的企業,貨物運輸主要采用公司的運輸車輛,公司共有解放運輸車輛,叉車輛,小型轎車輛,駕駛人員名,各種車輛出車頻繁,在運輸過程中易發生交通事故,從而引起人員傷忙、火災等,按照事故類型可分為交通事故、自燃事故、被盜、被搶事故,因此車輛安全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點。
風險分析結果:
(1)交通事故
車輛本身機械故障,機件失靈(特別是制動和方向的存在問題),剎車抱死、跑偏或剎車片損壞,輪胎磨損嚴重,車輛超期服役,維修保養未及時做好;
車廂中人貨混裝、貸物超載;
駕駛員的駕駛技巧、經驗,行車安全意識、精神狀態,路況熟悉度,不良習性后的駕駛,如酒后駕駛、超速行駛;
夏季炎熱高溫,冬季低溫干冷,雨季、臺風季節、低溫結冰等惡劣氣候。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發交通事故。
(2)自燃事故
車輛漏電、短路、漏油等車輛質量問題容易造成車輛自燃起火;夏季時,將車放置陽光底下暴曬,例如:將一次性打火機放在儀表臺上,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
夏季高溫天氣,冬季干冷的天氣,都易造成車輛發生自燃事故;導靜電接裝置失靈;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發自燃事故。
(3)貨物丟失運輸過程中貨物被盜、被搶;駕駛人員麻痹大意,車廂門未鎖好。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1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公司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1.2堅持時間就是生命的原則:事故發生時采取最快捷的方式實施應急救援,同時上報應急總指揮、副總指揮,啟動綜合應急預案。
2.1.3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充分處用當地事故應急救援的各種資源,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結構及職責
3.1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見綜合應急預案。
3.2現場處置小組及職責
3.2.1現場處置小組成員:賀駛員、押運員。
職責:
(1)根據事故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上報部門安全管理人員,同時向當地110或122報警,說明事故概況及現場應急情況;
(2)就地搶救受傷人員并向當地120求救;
(3)及時疏散現場圍觀人員及車輛,并設置警戒區。
(4)采取合理措施控制火災事故擴大,若無法控制時立即向當地119報警。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嚴把司機進公司準入關,司機須持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
4.1.2每班必對駕駛員三檢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必對滅火器,安全錘、車內設施是否有拆改進行檢查;
4.1.3每班出車前檢查車輛的轉向裝置、剎車裝置、信號燈具、喇叭和輪胎等,保持車況良好,嚴禁帶“病”車輛上路4.1.4嚴格按規定對車輛實施保養、檢修、年檢,堅持運輸“三檢制”,確保車況完好;
4.1.5每月對線路檢一次,對重點車輛及駕駛員的行車、操作、情況處置進行檢查;
4.1.6每月根據不同形勢要求季節特點,對駕駛員進行兩次安全培訓教育;
4.1.7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培訓,增強員工安全行車意識及車輛自燃事故的應對處理培訓。
4.1.8每年對運營駕駛員進行24小時脫產安全培訓教育;
4.1.9對事故多發的駕駛員(重點人)進行重點教育培訓,并記錄在案;
4.1.10開展經常性、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
4.1.11夏季天氣炎熱,車內溫度高,為防止車輛和運輸易燃物品車輛自燃現象的發生,應盡量將車停在陰涼處或定時對車倆灑水降溫。
4.2預警行動
駕駛員途中發生事故后,第一時間打電話報警,同時組成現場處置小組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以防事故擴大,并上報公司應急指揮辦公室,辦公室判定事故的大小,立即上報公司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5.信息報告程序
5.1報告程序流程圖
5.2應急指揮辦公室24小時電話為:0391-72xxx
5.3報告程序
發生交通事故,應根據事故情勢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要進行事故報告工作:
一般事故的,駕駛員直接報公司應急辦公室和報交警處理,辦公室人員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報告。
較大以上事故的,駕駛員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向119、120、110、122報警,同時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辦公室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綜合應急預案。
啟動應急預案后根據事故級別確定響應級別,按綜合應急預案規定的方式上報。
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車號、事故簡述(事故類別、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發展趨勢),現場處置和救援狀況等。
6.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6.1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押運員組成現場處置小組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⑴把車輛移至安全地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在車后放置危險警示標志,撥打122報告交警大隊,協助事故現場的清理。
(2)檢查傷亡人員,死亡人員用草席塑料布等可遮蓋物覆蓋尸體,對受傷人員馬上進行搶救,傷勢重者馬上攔截過往車輛送至醫院搶救,靠近市郊的馬上打120電話,讓醫院派救護車進行出車搶救。
(3)如無車輛應急搶救,可用手機及相機對現場拍照取證保留,或者用石灰繩索等標記傷員位置及肇事車輛的位置,然后動用肇事車輛搶救傷員。留守人員看護現場,并搶救物資。
(4)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傷員位置、各種碰撞碾壓痕跡、剎車拖橫、血跡等。保護材料可就近尋找,如石灰、繩索、樹木、石頭等,禁止其他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待交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
(5)應急救援人員到現場后按相應職責進行處置。
6.2自燃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押運員組成現場處置小組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車輛拯救:初起火時,駕駛員可使用車輛上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在情況允許的條件下應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有可能的情況下卸下車上貨物。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救援人員協助救援:救援人員到場后,應在能力范圍內對傷員進行救治,或協助相關部門轉移傷員。救援人員可使用滅火器對起火車輛進行滅火。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6.3被搶、被盜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人員應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被搶、被盜狀態、各種被搶被盜痕跡,記清搶劫人員的面貌特征等。待出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滅火器、消防鏟、滅火沙、危險警示標志、醫藥箱、手套、手電筒、常用藥物等等。
由公司運管部門保存好公司上述物資,交通拯救物資另外有車輛、隨車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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