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精選6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為及時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車輛重大交通事故的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業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所管車輛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公司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工會主席
成員:安全質量監督部、設備管理部、綜合事務部、項目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負責人
2.2公司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設備管理部。
電話:xxxxx
負責人:xxx 電話:xxxxxxxxxx
緊急電話:巡警110 救護120。
2.3職責
2.3.1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審定“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2.3.2組長全面負責應急搶救工作并適時發布指令。
2.3.3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組織機關部門對駕駛員和機動車輛的監督檢查,負責檢查對應急預案的布置和落實。組織對重大交通事故的搶救和協調工作,評價并完善預案。
2.3.4設備管理部負責制定“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負責對公司駕駛員和機動車輛的監督檢查,負責交通事故接報警并通報保險公司,組織搶救和交通事故協查工作。
2.3.5相關成員負責通訊聯絡,車輛救援,傷員搶救及現場保護,協助調查交通事故,項目部、分公司、分別制定本單位預案。
3、應急響應與實施
3.1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或同乘人應立即撥打110報警,并積極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
3.2在報警搶救傷員的同時,應立即報告公司設備管理部或所在單位負責人,并需要說明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及現場傷亡損失情況。
3.3應急領導小組長在接到報告后,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指令相關部門或人員立即進行處理。
3.4積極查找現場目擊人,詳細記錄目擊人姓名,單位或住址。為事故調查提供證據。
3.5設備管理部或所在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迅速逐級反映事故情況,并立即趕赴現場,協調搶救和事故調查工作。
4、糾正與完善
4.1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對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修訂,評審修訂結果報公司設備管理部。
4.2公司設備管理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單位的應急預案修訂及評審意見進行審核,并經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審批后,交由事故單位實施。
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篇2
一、目的
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對于突發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應變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反應迅速、指揮得力、處理及時”的要求,確保在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道路暢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群體性堵路事件、道路損壞和車輛故障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反應。對造成安全隱患、發生路產損壞或人員傷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分公司特別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組 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 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xxxxxxx
五、應急響應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發現或接到交通事故報案后,迅速組織路政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并及時聯系交警,維持現場安全,組織現場滯留人員撤離危險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2、如有人員傷亡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3、路政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4、路政人員勘查現場、查明路產損失情況、判斷直接肇事車輛后,分別作《路政管理詢問筆錄》、《公路路政管理現場勘驗筆錄》、《路政管理違法行為調查報告》等法律條文,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必要時,還應找與案件無利害關系者作為證人,取得證言。
6、養護部門在接到路政人員通知后第一時間清理事故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將現場清理完畢。
(二)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事故上報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接到報案后,應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領導和所長匯報,并向路政中隊長匯報。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向值班所領導和所長匯報,監控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錄像。
2、 對于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發生安全事故時的協調程序: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聯系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收費人員應立即聯系路政、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并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3、路政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雨、雪、大霧天氣除外)。
4、路政人員到達現場后,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5、維護現場安全,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員應及時勘驗現場,采取詢問、繪圖、拍照等形式將路產受損情況調查清楚,完成相關的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三)惡劣氣候下交通事故的處理
1、路政人員接到報案,應及時趕到現場并通知交警。
2、到達現場后,應配合交警部門立即采取措施,擺放安全警示標志,指揮車輛緩行,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3、積極搶救傷員,并配合交警維持現場秩序。
4、路政人員勘驗現場,拍照取證制作、填寫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現場后,配合交警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
6、路政人員統計路產損失情況,養護部門積極配合并在最短的時間修復被損壞的路產,保證道路暢通及路產的完整性,并準備充足的安全警示標志牌和反光標志筒,確保司乘人員及養護、路政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篇3
為迅速處置在突發性重特大交通行車事故,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在公司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經理任組長,分管副經理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安管人員為成員的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統一組織、同意協調,研究解決處置工作中的相關工作。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由所屬車隊隊長任主任,了解和掌握事故和人員傷亡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發生后處理工作的領導,成立事故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經理任組長,所屬車隊長為副組長。事故處理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1) 現場處理組:主要任務是接到事故報告后,所屬車隊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及時了解事故現場情況,隨時向公司經理或副經理匯報情況(經理或副經理應至少有一人趕赴現場),并配合事故處理的交警人員控制現場情況,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傷員。經理或副經理將事故情況按規定向上級相關領導匯報,確保信息暢通。
(2) 醫院處理組:安機、車隊相關人員及時趕赴醫院(經理或分管副經理必須有一人到達醫院),了解傷者情況,及時和醫生溝通,竭力搶救傷者,并能確保搶救資金及時到位,并將人員搶救傷、亡情況向上一級匯報。
(3) 事故處理組:有公司分管副經理具體負責,所屬車隊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協同,配合肇事駕駛員按事故處理程序做好事故的相關賠償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做好事故的應、起訴工作。
(4) 善后處理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家屬可能的來訪接待,及時做好后勤保障和安撫工作(包括食宿等),正面引導,合情解釋,防止矛盾激化和沖突。確保不發生上訪、集體鬧事的現象發生。具體由相關車隊負總責,綜合科,安機科相關人員協同參加。
二、工作要求
1、各級、各部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明確責任,積極做好交通事故的預防和事故的應急預案的啟動工作,確保工作開展井然有序,事故處理快速、準確、及時。
2、明確分工,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各專業處理組在公司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嚴格按照本預案的要求落實責任,確保及時、有序、有效的處理道路交通事故。
3、舉一反三查找事故原因,扎實開展事故后的安全隱患整改工作,落實“四不放過”教育和事故責任追究制。
4、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相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上級部門。
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篇4
一、組織領導
成立公司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專班。
組長:袁虹
組員:許祖國、魏斌、楊麗文、張新華。
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公司安運部。
二、任務
負責營運車輛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輕傷20人以上、重傷10人以上及車輛嚴重損毀等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
三、處置程序
1、接報告后,工作專班啟動應急處理預案,上報公司總經辦發出應急處置指令。同時,專班成員迅速赴現場,組織施救。
2、命令公司修理廠派發搶修車(按規定配備搶救工具、材料及搶險人員6人)趕赴事故現場施救。
3、及時與交管、醫療等部門取得聯系,協調受傷人員的送醫院治療。
4、維護現場秩序,配合交管部門疏導車輛,避免交通堵塞。
5、查找事故證明人,了解事故詳細經過,并做好記錄。
6、組織清理現場,迅速轉移事故車輛,恢復交通。
7、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受害都親屬安撫工作。
8、組織事故原因分析,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善后處理。
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篇5
為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傷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傷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于縣政府辦,由縣政府辦負責人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縣長任組長,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衛生、民政、交通、保險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一)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當地公安派出所、武裝、民政、衛生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及時了解、控制現場情況,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縣領導組辦公室保持聯系,確保信息暢通。
(二)救護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縣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三)事故調查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交警、消防等部門及當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并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參加救護和理賠等工作。現場勘查可根據需要商請縣人民檢察院和縣監察局派員參加。
(四)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保險公司、事故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后,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要在1小時內核實清楚情況并向縣公安局報告,縣公安局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接到縣委、縣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處置工作。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要在盡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縣事故調查組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事故賠償由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責任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后,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縣領導組辦公室。
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篇6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在發生特大交通事故后,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處理和搶險工作,最大限度縮短事故處理時間、減少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確保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不受影響或最大限度地減少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結合項目部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特大交通事故是指造成重特大人身傷亡或巨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交通事故。
1.3 本預案適用于項目部生產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組織機構及職責與總體預案相同,詳見《項目部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3 應急聯絡方式
應急聯絡方式詳見《項目部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4 應急準備
4.1 各有車單位應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并報項目部備案。
4.2 各有車單位應急預案應包括下列內容:
4.2.1 本單位基本情況;
4.2.2 本單位可能突發的交通事故預測;
4.2.3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4.2.4 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4.2.5 外部依托;
4.2.6 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程序;
4.2.7 應急救援的實施。
4.3 加強全員應急救援教育培訓,提高職工預防突發交通事故意識和應急救援、自防自救能力。
5 應急行動
5.1 特大交通事故發生后,駕駛員或乘車人應立即向本單位和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案,保護現場。
5.2 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單位報案后,應立即向項目部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同時派人員趕往事故現場,組織救援。
5.3 匯報的主要內容包括:
5.3.1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5.3.2 事故的詳細經過、人員傷亡情況、初步估計直接經濟損失。
5.3.3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3.4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3.5 救援事項等。
5.4 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迅速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小組,配合當地政府組織、醫療等部門協調救援工作,保證受傷人員的及時救治。
5.5 項目部其他有關單位或部門接到應急指揮中心的指令后,應迅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及時趕赴現場進行救援。
6 應急終止
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確認下列條件同時滿足時,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匯報,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應急終止指令,由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通知有關單位和地方相關方。
① 傷亡人員得到妥善安置;
② 事態得到有效控制。
6.1 救援行動結束后,項目部應急指揮中心指派專人組成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6.1.1 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
6.1.2 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6.1.3 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應采取的措施;
6.1.4 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6.1.5 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7 附則
本預案是針對突發特大交通事件,組織應急處理和指導性文件,在實施過程中應視具體情況進行補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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