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集體活動應急預案(通用6篇)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我們該怎么去寫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大型集體活動應急預案(通用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大型集體活動應急預案1
一、領導小組: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二、預防措施:
1、活動前對幼兒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教師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要求教師把嚴格管理貫穿于本次集體活動的全過程。
3、需要車輛的活動,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在園幼兒園集體活動服務。
4、活動前,園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察看活動器械(具)、設備、設施等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三、應急程序:
在集體活動中一旦發生事故,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告和報警:發生事故立即報。園外集體活動中的交通事故應當首先報警,然后上報。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幼兒送往就近醫院救治,并通知家長。
3、重大事故的處理移交上級相關部門。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大型集體活動應急預案2
為了防止在學生進行大型集體活動時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組長(校長)副組長(副校長)成員(各科科長)
2、承辦單位:負責組織本次集體活動的科室、教研室。
二、工作要求
1、組織學生大型集體活動前要有周密的活動安排(計劃),并報領導小組批準。
2、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準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
3、組織本次活動的負責人事先要對活動的安全狀況進行考察,消除不安全因素。
4、凡有學生集體活動,必須安排教師管理,保護學生。
三、具體工作要求
(一)樓道安全管理及疏散
1、每天帶班領導和值班教師要嚴格按照值班制度,在樓梯口疏導學生。
2、禁止在校園教學區內踢球、爬墻、爬樓門、滑樓梯欄桿。
3、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秩序的上下樓,當天帶班領導和值班教師負責在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4、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5、學校總務科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二)集會、早操
1、學生集會、早操應由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早操的紀律。
2、學生集會、早操應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操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生集會、早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若組織學生集體外出,要制定周密的實施方案,并與有關單位負責人共同商定安全措施。
5、對活動場地應事先考察,確保學生安全。
6、軍訓的強度應根據學生的年齡、身體狀況而定,對患有不適合參加集體活動疾病的學生應進行勸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發生。
7、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對集會、早操等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8、在階梯教室開會或搞活動時,階梯教室安全門必須打開。
(三)緊急情況的處理
1、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如火災、擁擠、踩傷等,在場教職工一定要讓同學保持鎮靜,有秩序地進行疏散救治。
2、將現場情況立即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妥善處理。
大型集體活動應急預案3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程序,構建和諧校園,維護學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有效地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根據上級教育部門關于學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此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安全第一、以人為本”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處理集體外出、大型活動中出現的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組織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員,安撫傷亡家屬,穩定思想,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二、成立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安全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各教師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校長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5一10分鐘)向校長報告,經請示后及時向教育、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組織現場人員離開危險區域,救護受傷人員,保衛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報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學校第一責任人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在2小時內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安全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
4、校內報告程序:事發當事人或目擊者—學校安全事故領導小組成員—校長—中心校—教育局
5、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其責任。
四、集體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1、學校在舉行集體外出,大型活動前必須加強師生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杜絕事故發生。
2、在沒有做好周密安排之前絕不允許到不熟悉的山林、山洞旅游,在舉行大型活動時不允許盲目地模仿影視人物的危險動做作為活動項目。
3、在集體外出、大型活動中發生突發事故,必須迅速把師生轉移到安全地帶,并及時將事故信息向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匯報,由校長上報教育行政部門。
4、身先士卒,指導在場人員及時搶救,盡全力減少人員傷亡。
5、調派人員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救治,同時向120報警,請求援助救護傷員。
6、及時向110報警,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并請求其他部門支援。
7、集體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采取相應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8、做好事故上報材料,反思事故發生隱患。
大型集體活動應急預案4
一、防范措施
1.舉辦各類大型文體活動,必須編制專項應急預案,按程序報上級批示后,方可開展活動。
2.活動前,活動組織者應到活動場所進行實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問題要及時解決。
3.活動前向教職員工、學生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別是對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復講解、分析,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4.活動過程中應強調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5.加強對帶隊教職員工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加強管理。
6.活動過程中要求帶隊教職員工始終跟隨學生,不得放任學生自由活動,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并加以教育。
二、應急預案
1.教職員工、學生在集體活動過程中一旦出現傷害事故,及時對傷員進行搶救,以最快的`速度將受傷者送往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并通知家長或親屬。
2.活動組織者和安全管理人員要維護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3.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員,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教育局等有關部門報告,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
4.根據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則,要及時進行搶救及處理,同時報有關領導。
5.調查事故原因,上報有關材料。
大型集體活動應急預案5
為預防學生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集體活動事故,防止事態擴大,有效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以及市政府、教育局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
學校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于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離隊;活動場所的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租用的車輛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違章駕車;駕駛員駕駛技術、應變能力、意想不到的突發自然災害等。
二、事故的預防:
1、活動前由學校通過廣播、班會、黑板報等形式向學校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別是對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復向學生進行講解、分析,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2、加強對帶隊教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教師加強管理。
3、活動過程中要求教師始終跟隨學生,不得放任學生自由活動,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并加以教育。
4、活動過程中要時時刻刻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學生集隊行進、右側通行、聽從指揮。
5、活動前,學校(班主任)應到活動場所進行實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問題設施和危險地區要有專人管理,禁止學生入內游玩。
6、如果遠途旅行則委托有資質認定的活動承辦機構組織校外集體活動,并要求活動承辦機構為參加活動學生購買保險。
三、事故的處理:
一旦學生在活動過程中出現傷害事故,一般按以下程序處理:
1、以最快的速度將受傷學生送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并通知家長。
2、一般事故三天內學校及活動承辦機構書面報告市教育局;重大事故及時將情況報告市教育局。
3、一旦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報警,并配合導游人員、本校教師,根據師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則,進行搶救及處理,同時報有關領導。
4、因駕駛員交通違章造成學生傷害,會同車隊進行處理。
5、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6、事故責任認定和善后處理。如果事故是由學校管理不當或學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則參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進行處理,若因學校管理不當造成傷害的,則在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校方責任險理賠服務部;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則按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進行處理;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設施所造成的,要與活動承辦機構、活動場所進行交涉,達成合理的處理意見。
四、組織機制:
1、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人員分工:
教育:各班班主任。
管理:各班班主任。
報警:
事故調查:
報告:
護送傷者:
大型集體活動應急預案6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在校外集體活動中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交通事故、意外暴力事件、因活動器械損壞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1、現場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隨隊的各年級年級組長、班主任、隨隊教師組成。
2、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⑴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⑵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⑶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⑷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3、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4、應急狀態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成員之間必須保證通訊暢通。活動的各年級(班級)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年級(班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并加以督察和指導。
5、參與活動的任何集體和個人都應當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所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班主任積極做好對學生的安撫工作,突發事件涉及的其他教職員工應當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的疏導工作。
(二)監測與報告
1、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集體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匯報,集體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并隨時與上級保持密切聯系。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膳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3、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1、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3、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組織人員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4、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動、疏散等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件情況以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5、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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