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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時間:2024-12-18 14:20:07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有關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通用24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準備工作。那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有關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通用24篇)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

  為預防和減少學校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切實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穩定,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故事

  本預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學生在乘車、行路途中或教師在上下班途中所發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傷亡事故即為重大安全事故。

  二、組織領導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校應急人員聯系電話:

  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的制訂和實施。如果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有關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領導小組,并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交警等部門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三、預案設置

  學校根據人員特點把學校交通安全工作人員分成: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以最短的時間到達現場,負責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聯系120進行急救;聯系醫院做好搶救準備;在交警趕來之前設置好路障,防止二次故事的發生;向校內發出指令;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

  ①向交警報告情況;

  ②向醫院要求,

  ③做好搶救準備;

  ④向教育局報告;

  ⑤向校內發出指令。

  留校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做好了解情況、做好接應工作。具體準備工作:①迅速查清乘車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②迅速通知應急組及其他有關人員集中;③根據現場處理組的指令,迅速落實醫院、車輛、及有關人員。

  機動應急組(劉作建、王振武、楊家寅)。

  職責任務: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1、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報告制度。

  (1)事故出事后,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要在第一時間內應拔打120急救、交警部隊,使學生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最有效的救助。

  (2)在拔打急救電話后,學校所有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情況非常特殊可越級上報。

  2、接報事故后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小組成員按應急預開展緊急救援工作。通知職能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現場處理組),迅速趕赴現場。(留校處理組)立即通知班主任、家屬等到位。

  3、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到達現場后應急處理措施:

  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必需的'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有關小組成員根據事故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同乘學生或教師的疏散和護送問題,必要時請求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傷員搶救: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自我保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積極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與事故的調解。

  四、關于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案

  原則: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后應先搶險救急,及時匯報,按照依法辦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1、確認事故現場,保護現場,搶救傷員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采取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出標志,協助交警、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2、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及時做好同乘學生或教師的護送工作。

  3、如有傷亡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教師車禍根據政策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4、學校可依事故調查的需要,邀請相關部門專家參加調查分析,組建專家調查組,調查組任務是協助學校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者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寫出事故報告。調查組可獨立寫出調查報告,報教育局、公安局。

  五、其他

  1、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做到:

  ①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的通訊要保證24小時暢通,小組成員在工作日,上班前至清校后一小時內,必須保持通信暢通;

  ②休息日,上午盡可能開機;

  ③特殊情況,應做到24小時開機。

  2、發生事故后,應及時向組長(法人)匯報,不遲報瞞報。

  3、對未能盡責而發生責任事故的有關人員,學校將給予相應的處罰,對于重大事故的責任者要進行嚴厲的處罰,構成刑事犯罪的人員要送交公檢法部門進行處理。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

  為確保學校學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學校制訂學生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與指揮

  1、學校成立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2、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布置、指導。

  二、制定學生交通安全守則

  1、校內:

  (1)學生在校內不準騎自行車。

  (2)學生自行車要按學校規定停放的地方放好并上好“兩鎖”,按要求擺放整齊。

  (3)學生自行車不得放到老師的車棚、各樓梯口及其它非停車的公共地方,只可放到指定的地點。

  (4)學生自行車要鎖、牌齊全,嚴禁騎“黑車”。

  2、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走人行橫道或斑馬線。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5、不準在公路上踢球、跳繩、溜冰、表演玩耍。

  6、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7、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8、不準跨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道口護欄。

  9、學生一律不準駕駛機動車輛,學生騎自行車上學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自行車上學時的車鈴、車掣反應器必須齊全有效。

  (2)不準雙手離開車把,不準站在后架上,不準一人蹬車一人扶把。

  (3)不準賽車或玩車技,不準追汽車斗氣。

  (4)不準牽引、拖帶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拖帶。

  (5)騎車時不準勾肩搭背,不準互相追逐,不準并排行車。

  (6)不準在車把上懸掛影響轉向的物品。

  (7)不準在人行道上騎車,不準在馬路上學騎車。

  (8)通過陡坡時不要高速滑行,連串或曲線競駛。

  (9)騎車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后望,并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10)進出校門必須下車推行。

  10、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走路,騎車都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11、中午未到校門開啟時間不準在校門口聚集,更不準追逐打鬧。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1、交通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交通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交通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交通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交通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學校醫務室或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3、交通事件發生后,學校各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4、交通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

  四、相關措施

  1、交通事故:發生重大車禍,迅速撥打交通事故、緊急救護電話,開展自護自救。

  2、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要上了縣教育局備案,特別要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載學生出游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必須經交通部門檢查、許可,嚴禁乘坐無證、無照人員駕駛的交通工具,嚴禁車輛超速行駛。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

  為預防我校學生發生交通不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確保學生安全,特制定我校學生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市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a、現場處理組:劉X根、廖X清、各年級組長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并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劉有根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廖柏清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

  b、留校處理組:袁X武、鄧X根、教導處、團委、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了解情況、負責向市教育局匯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系電話。

  c、機動應急組:阮X龍、張X華、總務處、工會、辦公室、班主任

  職責任務: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接應工作:

  d、總指揮: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盡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盡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4

  一、事故預防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定期利用教職工例會、班會、晨會、升旗儀式等對全體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宣傳教育。

  加強與交警部門的聯系,定期請交警作交通法規講座。各班班主任要隨時提醒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利用學校、教室內板報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共秩序。

  3、未滿12周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未滿16周歲的.學生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

  4、經常檢查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

  5、集體行進時應排隊,穿統一的校服,安排適當數量的老師參與管理。

  6、騎自行車不準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扶身并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撐傘。

  7、未滿12周歲的學生不得乘坐兩輪摩托車。乘坐摩托車要戴好頭盔。

  8、特別注意霧天、雨天、雪天、冰凍天的交通安全。

  二、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1、獲得學生在交通事故中受傷信息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用最快方式向學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最重要的是出事地點和人數,同時打110、120電話求援。

  2、學校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立即向教育局和鎮政府匯報。

  3、學校應當及時與受傷學生家長聯系,并派校級領導和班主任等到醫院探視、慰問。

  4、學校應當配合交通民警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6、通知保險公司介入。

  7、在事故原因沒有調查清楚以前,不得私自向外界發布信息。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

  一、總則

  (一)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鄉轄區的公路、事故多發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轄區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二)指導思想

  以全省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年為契機,根據省、市、縣要求,充分認識到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制定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確保將事故降至最低水平,將損失減少到最小,能及時搶救,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為了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鄉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其職責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日常協調工作;協助領導小組實施本預案;匯總報告事故情況;傳達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負責鄉轄區各條路段交通安全。

  具體責任路段如下:

  (二)各項具體分工情況

  1、警戒保衛工作,由鄉派出所所長肖孟志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

  (1)組織派出所、交管辦等有關部門迅速開展對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

  (2)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及事故現場保護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跑。

  2、現場處理,由縣一中隊隊長牽頭負責。負責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解釋等工作。

  3、醫療救護工作,由衛生院院長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

  (1)迅速組織和指導急救人員展開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量降到最低程度。

  (2)緊急調用各類醫藥物資、醫療設備、醫務人員和占用急救場所。

  (3)及時對搶救方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意見,對搶救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提出緊急處理措施。

  (4)準確統計人員傷亡數字,及時向應急救援鍍層小組辦公室報告人員搶救情況。

  4、善后處理工作,由交警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

  (1)交警做好對死亡人員進行身份確認和處置、收集保管死亡人員的遺物,通知死亡人員家屬及做好接待和安撫工作,協助家屬輸認領、火化等后事。

  (2)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保險與賠償金的測算和解釋工作,協調處理相關的理賠事宜。

  三、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將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鄉人民政府、交警中隊,按規定逐級上報,并且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

  (二)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算;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項;

  (三)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隨意挪動和破壞。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6

  一、組織領導

  成立鎮應急救援指揮部,由鎮政府鎮長任指揮長;鎮政府分管安全、交通、衛生、民政、文化宣傳的領導為副指揮長;鎮黨政辦公室、鎮安全生產辦公室、鎮船舶安全管理辦公室、鎮民政所、鎮財政所、派出所、渠道管理站、國土所、村建環衛中心、衛生院、社會綜合治理辦公室、各辦事處、花橋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單位、船舶車輛籍貫所所屬單位、事故車輛所投保險公司等相關單位和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一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于鎮安辦,由鎮安辦主任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鎮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鎮安辦負責事故的歸口上報工作。

  二、部門職責分工,各相關方面要根據下列職責制定相應應急方案備用

  (一)事發地單位。當得知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及時報告鎮政府辦公室、鎮安全生產辦公室,并迅速組織相關人員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維護事故現場秩序;積極組織車輛參與對受傷人員的搶救和治療;對死者尸體依法快速妥善處置,全力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切實處理好善后事宜。

  (二)花橋交警中隊。按照所管轄區域,及時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調查、取證、排障;快速恢復事故現場正常的交通秩序;負責向指揮部報告事故有關情況。

  (三)派出所。隨時掌控事態發展情況,會同鎮安辦、事發單位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依法對違法、違章肇事人員采取強制措施;防止不穩定。發生,維護社會穩定。

  (四)鎮安辦。對事故現場處置的各個環節進行協調和銜接安排;及時組織對事故發生的原因及經過進行調查,協調相關單位和部門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將事故情況和現場處理情況按照事故報告制度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五)鎮船舶安全管理辦公室。一旦發生營運客車和水上交通事故(漁船單方面事故除外),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對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負責事故所需車船等物質組織調度及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六)鎮渠道管理站。一旦漁船發生事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對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開展對漁船事故現場的勘察、船舶技術狀況的鑒定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協助海事管理機構做好漁船與其它船舶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處理工作;按照事故報告制度上報事故情況。

  (七)鎮衛院。及時通知和組織醫護人員全力以赴搶救受傷人員。

  (八)鎮民政所。迅速將事故死者尸體運送至殯儀館;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好事故善后事宜。

  (九)事故車輛所屬單位。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暫時墊付現場處置及醫院救治等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待事故處理后,按責任劃分分攤費用)。

  (十)事故傷亡人員所涉及單位。接到通知后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或指定地點,安撫、慰問傷亡者家屬,做好傷亡者家屬的思想穩控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十一)事故船舶籍貫地單位。接到通知后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或指定地點,安撫、慰問傷亡者家屬;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協助相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十二)事發車輛所投保險公司。接到通知后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或指定地點,核定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相應經濟損失,做好事故的各種賠付準備工作,并首付保險車輛所造成人員傷亡的有關費用。

  三、事故救援處理

  按照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事故發生地的不同,分別采取以下的工作措施進行救援。

  (一)重(特)大交通事故

  凡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傷10人及以上),采取以下工作措施進行救援:

  1,一旦事故發生,事發地單位應迅速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開展對受傷人員的搶救,同時立即報告鎮政府辦公室及鎮安辦。

  2,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正、副指揮長,由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指揮救援,同時由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事故應急救援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3,事故應急救援成員單位到達現場后,應服從指揮長統一指揮,若指揮長不在場,由常務副指揮長負責指揮救援工作。

  (1)現場處置工作組。由鎮長任組長;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足夠力量,迅速采取果斷措施,及時將受傷人員送至相關醫院進行搶救治療,妥善處理好事故現場相關問題。

  (2)傷員救治工作組。由分管衛生工作的副鎮長任組長鎮衛生院、就治醫院、事發地單位、事故受傷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事故車輛所屬單位(事故船舶籍貫地鄉鎮、街道)、事故車輛所投保險公司等相關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及時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3)現場秩序維護工作組。分管政法工作的副書記任組長,鎮公安派出所、事發地交警中隊、事發地單位、事故傷亡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維持現場程序,暢通受傷人員搶救通道,保護好現場,盡快恢復現場正常秩序。

  (4)維穩工作組。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副鎮長任組長,事發地、傷亡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對傷亡者家屬進行安撫、慰問,做好傷亡者家屬及其他群眾的思想穩控工作,掌握傷亡者家屬及其他群眾的思想動態,防止矛盾激化和出現上訪鬧事事件的發生,維護社會穩定。

  (5)死者尸體處理工作組。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鎮長任組長,鎮民政所、鎮綜治辦、事發地交警中隊、事發地單位、事故死亡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事故車輛所屬地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迅速采取果斷措施,及時將死者尸體運至殯儀館,待法定程序完畢后及時進行火化。

  (二)一般交通事故

  凡發生一般交通事故(一次死1一2人或傷5—9人),采取以下工作措施進行救援:

  1,一旦事故發生,事發地單位應迅速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開展對受傷人員的搶救,同時立即報告當地交警部門(水上交通事故報告鎮船舶安全管理辦公室)、指揮部辦公室、鎮黨政辦公室。

  2,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常務副指揮長,由常務副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及時趕赴現場指揮救援。同時,由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事故應急救援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3,事故應急救援成員單位到達現場后,按各自職責開展救援工作:

  (1)現場處置工作組。由主管副鎮長或受委托的`副鎮長任組長,事發地交警中隊(水上交通事故由鎮船舶安全管理辦公室)、事發地單位、事故傷亡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派出所、鎮衛生院、鎮安辦、事故車輛所屬單位(事故船舶籍貫地鄉鎮、街道)等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負責組織足夠力量,迅速采取果斷措施,及時將受傷人員送至相關醫院搶救治療,妥善處理好事故現場相關問題。

  (2)傷員救治工作組。,由鎮衛生院院長任組長,事發地單位、事故受傷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事故車輛所屬單位(事故船舶籍貫地鄉鎮、街道)、事故車輛所投保險公司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及時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3)現場秩序維護工作組。由鎮派出所所長任組長,事發地交警中隊(鎮船舶管理辦公室)、事發地單位、事故傷亡員所涉及村(居)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維持現場程序,暢通傷亡人員搶救通道,盡快恢復現場正常秩序。

  (4)維穩工作組。由鎮政府聯系交通工作的副鎮長任組長,事發地單位、事故傷亡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對傷亡者家屬進行安撫、慰問,做好傷亡者家屬及其他群眾的思想穩控工作,掌握傷亡者家屬及其他群眾的思想動態,防止矛盾激化和出現上訪鬧事事件的發生,維護社會穩定。

  (5)死者尸體處理工作組。由鎮政府聯系民政工作的副鎮長任組長,鎮民政所、派出所、鎮綜治辦、事發地交警中隊(鎮船舶安全管理辦公室)、事發地單位、事故死亡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事故車輛所屬單位(事故船舶籍貫地鄉鎮、街道)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迅速采取果斷措施,及時將死者尸體運至殯儀館,待法定程序完畢后及時進行火化。

  (三)一次死亡1人或傷5人以下交通事故

  凡發生一次死亡1人或傷5人以下一般交通事故時,各相關單位和各職能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能職責迅速行動,妥善處理好事故救援工作,若有不穩定苗頭應及時上報指揮部辦公室,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果斷處置,確保社會穩定。

  (四)鄉鎮場鎮、城鎮道路等人口密集地段交通事故

  凡在鄉鎮場鎮、城鎮道路等人口密集地段發生交通事故,分別按照以上的工作程序和措施進行及時救援。同時,相關單位、職能部門應針對這些地方人流量大、行人較多、社會秩序較復雜等特點,在事故救援工作中還應做到:

  1,公安部門派足警力維持好現場秩序。

  2,及時處理好事故現場,盡快恢復事發地段正常秩序。

  3,環衛部門根據需要;盡快對現場進行清洗等工作,保持事發地段的整潔衛生。

  四、工作要求

  為及時有效地開展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相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積極參與,認真組織,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事故救援工作。

  (一)必須在鎮黨委、鎮政府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精心組織,迅速行動,嚴明紀律,強化保障,力爭將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保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各相關單位應按照職責分工,準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援物資,成立相應的應急救援隊伍。

  (三)救援過程中,現場各單位參與救援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安排,恪盡職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全力開展救援工作。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交通安全事故處理的程序及職責,建立高效、有秩的事故處理和應急體系,及時有效的處理各種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及財產損失,降低事故成本,保障公司的正常生產營運的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永城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公司內各種車輛(營運車輛、公務車輛)發生的各類交通安全事故。

  2)、公司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其他突發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市民及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出發點,提高廣大員工安全意識,建立健全公司各單位支持、參與應對處理各種安全事故的工作機制。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總經理的統一指揮和領導下,各部分相互協調,認真履行各自職責。

  3)、平戰結合、預防為主。將平時的管理與應急處理有機的結合起來,加強安全教育宣傳,努力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指揮組成及職責

  在公司經理室的領導下,下設安檢科,設立專職安全副經理,安檢科長及副科長。

  1)、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全公司安全事故的處理。

  2)、決定對一些重大事故上報公司,共同協調處理。

  2.2日常工作機構及職責

  公司設立的安檢科,下設科長、安全副科長及安全員,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的日常工作。

  1)、負責組織指揮全公司的交通安全事故的處理。

  2)、編制、管理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各種安全監督檢查。

  3)、負責全公司的安全事故的.信息統計,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各項安全信息數據庫及檔案。

  4)、組織協調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調集相關部門參加事故搶救。

  5)、組織指導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學習、宣傳和交流,以及對應急救援能力的評估。

  3預警預防機制

  3.1事故監控與信息匯總

  安全部門對交通安全事故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

  通過對事故的分析研究,制定安全事故監控方案和程序,建立預警機制,對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險情及隱患,應采取行動,如險情及隱患重大,還應按程序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協同處理消除隱患,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應急響應按照交通安全事故等級,分別響應。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交通安全事故分為輕微、一般、重大、特大四個等級。

  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4.2應急決策

  公司安檢科在接到安全事故報案后,根據事故的性質及等級,應立即做出如下處置:

  1)、輕微事故,現場未撤消的所屬事故路線的安全員應趕赴現場協調處理,無論現場是否撤消,都應立即將事故報公司安檢科記錄在案,并在12小時之內報事故車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備案。

  2)、一般事故,在接到事故報案后,所屬事故路線的安全干事必須立刻趕赴現場(或醫院)協調處理。同時報公司安檢科記錄在案,并在12小時之內報事故車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備案。安全員應對事故損失是否會擴大,做出評估,必要時應上報公司分管經理及科長和副科長,協調各部門共同處理。

  3)、重大事故,發生此等級事故,公司經理或分管經理及安檢科長、安全人員及事故線路的管理者,都必須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指揮協調現場的搶救救援;組織公司人力對傷者和傷者家屬、以及死者家屬進行安置及疏散;及時向交通局安檢科報告事態的發展和處置情況,同時報事故車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備案;應對事故現場狀況,及自身的應急能力,進行評估,由公司經理研究決定,是否上報交通局主管部分,來共同協調進行應急處置工作。

  4)、特大事故,在得知此等級事故后,必須在1個小時之內上報公司各級相關領導各主管部門,公司領導班子及所有安全人員及相關中層必須在第一時間全部趕赴事故現場,聽從公司領導的統一指揮,組織協調做好各個方面的保障和支援工作,努力將財產和人員損失降到最底。

  4.3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人員,確認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現場危害已經消除,在得到交通局及公司相關領導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4.4信息上報

  每月都要對公司當月發生的事故進行統計匯總,并將詳細信息上報公司主管部門。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事故發生后,由公司的日常工作機構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清理和處理事故車輛,協商和調解各種賠償事宜,對一些重、特大事故應在公司的主管部門的領導下進行。盡快消除事故的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者及其家屬,保證公司穩定,及正常營運秩序。

  5.2保險賠付

  事故發生后,所在線路的分管安全員,應及時將事故上報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備案,同時提供相關材料及督促保險公司積極履行保險責任,迅速開展保險賠付工作。

  5.3事故調查及總結

  應急救援結束后,安全部門應認真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工作,根據安全事故“四不放過”原則,總結分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今后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減少和杜絕同類事故的發生。

  6保障措施

  6.1應急支援與保障

  當事故發生后,特別是重、特大事故發生后,公司所屬個部門都應聽從統一調遣和指揮,積極協助事故的處理,在交通、物資、資金、人員、等各個方面提供切實有效的保障和支援。

  6.2宣傳與學習培訓

  公司不僅安全部門應定期組織安全學習培訓,及教育宣傳,同時所屬各部門都應開展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以及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工作,做到“安全無小事,人人都關心”,提高整個分公司的安全氛圍,提高廣大員工的安全意識,減少事故的發生。

  7附則

  7.1應急指揮機構及聯系方法

  公交公司安檢科電話: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8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并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xx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xx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留校處理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責任任務:迅速了解情況、接應工作:負責向縣教育局匯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系電話。機動應急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職務任務: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盡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盡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9

  一、目的

  為保證施工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企業員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企業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適用范圍

  單位所屬車輛通行道路、施工場地、公司停車場所。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車輛事故應急救援管理流程執行公司內應急處理相關管理架構。

  3.2職責

  1.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企業管理人員,是車輛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搶救工作的主要人員。接到車輛交通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總經理匯報,并在總經理組織/指導下救援工作。

  3.企業管理人員負責單位運輸車輛的安排和行車安全管理,具體開展事故應急搶救工作。

  4.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對汽車車況及車輛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故障/事故車輛維修、報廢管理。

  5.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協助車管所開展日常車輛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匯總上報。

  6.公司財務部門負責提供應急救援及受傷人員醫療費用等經費。

  7.公司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并保護現場。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電話,并協助醫務人員或其他搶救人員搶救傷者;若發生火災,首先應撲滅初燃火災,火勢較大時則應撥打“119”火警電話;事故現場局面復雜的,還應撥打“110”匪警電話,請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傷亡和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8.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配合事故現場交通警察的指揮,在事故調查完成后,盡快恢復交通。

  9.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司機迅速報警,及時報告上級,并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四、應急響應

  1、現場緊急處置險情,開展自救脫離險境:

  ⑴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⑵當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員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并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⑶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檢修車輛遇有火災時,駕乘人員首先應使用車上配置的干粉式滅火器,噴射火焰根部,撲滅初起火災。若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時,應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做好自我保護,把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現場要做好保護,必要時增設警戒。

  2、交通事故報告

  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的司乘人員要立即向部門及公司領導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有: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地點、時間、單位、傷亡情況、司機姓名、車牌號碼等情況。當事人應當如實向交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應急救援

  ⑴總經理應組根據事故報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質、傷亡或車輛等財物損失大小等情況,決定采取何種級別的應急救援措施,必要時派人到現場協調處理。

  ⑵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視具體情節可派員前往協助調查處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帶隊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須配合交警等部門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⑸財務部門在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要及時籌備資金,以供搶救傷者、修理事故車輛使用。

  4.現場恢復

  事故現場的搶救等工作完成后,經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門調查、取證后,根據交警的'指揮,要及時清理撤離事故現場,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調查處理

  1.車輛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后,報公司可視情節進行處理,對事故責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后,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托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4.發生重大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派員趕赴現場,協助交管部門并參與處理,對責任者按規定處理。

  5.總經理根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妥善處理好傷亡者的經濟賠償工作。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認定,提出對當事人的處理意見。

  6.依據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處置意見改進和實施防范措施。

  六、應急資源

  1.車輛均應配備常用檢修工具、警告標志牌等警告標志。

  2.每臺車輛均應隨車配備干粉式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保養,確保消防器材能夠有效使用。

  3.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件,具有駕駛資格的人員。

  4.對違章違禁屢禁不止或不適合機動車輛駕駛的人員,應令其換崗、辭退。保證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素質能夠勝任其工作。

  5.組織駕駛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司機的應急處理能力。

  七、相關記錄

  1、車輛駕駛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學習培訓記錄。

  2、對車輛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3、車輛故障或事故記錄。

  4、車輛出勤報表。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0

  根據高明區教育局關于加強校車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

  組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并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

  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校車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匯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后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匯報(先口頭后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并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區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1

  一、編制目的

  為預防和減少幼兒園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切實做好幼兒的交通安全管理共作,確保事故發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穩定,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幼兒人身安全不受傷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幼兒園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安全至上原則

  一切為了幼兒的安全,盡一切可能降低事故的發生;生命是第一位的,一旦出現事故,要第一時間搶救受傷幼兒。

  2、統一指揮與團結協作原則

  特殊情況下,全體師生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共同應對出現的問題,團結協作。

  3、緊急處置原則

  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減少中間環節處理,抓緊時間,對受傷幼兒進行妥善處理,不得延誤時機,造成不應有的.后果。

  4、局部服從整體原則

  遇有突發事件,所有人員應從大局出發,一切以幼兒園整體利益為重,不計較個人得失,做好自己應盡的職責。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幼兒園成立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置幼兒園范圍內發生的交通安全事件。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職責:xx

  (1)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幼兒園實際,研究制訂應急方案。

  (2)統一指揮交通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盡快恢復幼兒園正常教學及生活秩序。

  (4)定期進行幼兒交通安全事故隱患分析,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并督促落實。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主要負責應急預案,教育幼兒增強自我保護能力,要求相關人員強化重點部位保護;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并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做好向上級報告和續報工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在教學樓內值班老師負責注意幼兒課間活動的安全。在本樓層上課教師負責管理本樓層教室、走廊、樓梯(下一樓層至本樓層間)及廁所等公共場所的紀律,對該范圍幼兒安全負責;負責維護幼兒集會、上操等上下樓梯秩序,管理幼兒。

  六、日常防范

  1、幼兒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幼兒應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幼兒應走路邊。

  (2)過馬路時,必須走人行橫道。通過由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必須遵守信號規則;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要注意車輛,不得追逐、橫沖直撞。如果沒有人行橫道,你必須直接穿過。車輛駛近時,不允許突然橫過。如果有立交橋或地下通道,必須走人行立交橋或地下通道。

  (3)不得在人行道、車道、鐵路道口的護欄上橫過或斜靠。

  (4)在道路上,不得對車輛拾取、追趕、強行停車或拋拋物線。

  (5)幼兒在街道或道路上行走,必須由大人或老師帶領。

  2、幼兒在乘車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公共汽車、有軌電車和長途汽車必須依次在站臺或指定地點和家長一起等候,待公共汽車穩定停車后隨大人一起上車。

  (2)禁止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等攜帶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

  (4)機動車行駛時,不得將車身任何部位伸出車輛外或跳躍。

  (4)加強師生日常安全、行為規范和法制教育,提高自衛意識、自衛能力和自救能力。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2

  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根據縣教育局關于加強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鎮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并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教師: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匯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后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匯報(先口頭后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并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3

  一、制定本預案的目的、依據。

  為確保幼兒園的.安全和穩定,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降低事件的危害,維護和保障我園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二、設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遵照安全管理的要求,設立樂樂幼兒園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三、實施方案

  1、報警程序:

  A 、發生交通安全事件時,現場人員馬上通知交警和幼兒園領導小組。

  B 、撥打112報警電話,幼兒園 交通事故,車號為 ,請迅速前來救援。

  2、 啟動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三個職能機構小組,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1)、指揮組人員、職能。

  成員:現場總指揮由園長擔任,園長不在由安全主任或當值的行政領導擔任。

  職責:接到報警,立即組織人員到事發現場,全面負責指揮處置工作,總指揮選擇的集合地即為指揮中心。

  (2)、控制組

  成員:余斤海(組長)、及其他保衛人員

  職責:

  1)負責設置警戒線。

  2)廣播疏散圍觀人員。

  3)作好疏導--到路口引導救護車、交警進入現場;

  4)保持通訊順暢,杜絕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四、善后處理工作

  1、 積極協助有關單位、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作好事件的調查記錄。

  2、 及時與有關人員、部門溝通,做好記錄。

  3、 盡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五、有關聯系電話

  交警電話112

  火警電話:119

  救護電話:120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4

  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1、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有關班級的班主任、有關任課教師

  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馬上接替在場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組長通知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相關教師隨車參與救治。

  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學校辦公室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搶救小組、保衛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后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四)聯絡、教育: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工會、教育處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由學校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班主任

  1.級部主任根據校領導通知啟動本級部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分管安全領導、教育處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總務處、工會領導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校黨支部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衛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六)事故調查:

  組長:

  副組長: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相關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5

  為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制度》,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x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交通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保安和教師值班,學生出入校園必須要有請假條。

  2、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必須有指定教師看護,值班人員及時檢查。若學生發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值班人員、政教處、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政教處派人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體育教師、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3、各班選出一名交通安全監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政教處。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政教處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后,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

  6、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體育組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體育教師負責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政教處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政教處專人處理,并及時上報。

  7、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四、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范和救護措施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政教處、少先隊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6

  一、總則

  (一)目的

  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能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增強事態控制、善后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我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1.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由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集中管理,并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實行分級負責制,分級發布和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各職能部門的責任及指揮權限。

  2.條塊結合,分級管理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以事故發生地為主進行,按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的權限,實行分級管理。

  3.就近救援,快速反應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由距事故現場最近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作出反應,迅速調派人員、裝備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助行動,需要時可征用事故現場附近的交通工具參與救助;事故的有關情況應按規定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上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報告。

  4.相互協作,整合資源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應充分調動公安、交通、民政、衛生等部門和保險機構的力量積極參與救助,及時化解險情,最大限度降低損失,并將相關信息及時通報參與處置工作的相關部門。

  5.平戰結合,軍民結合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應加強平時應急反應演練,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做到反應快速、處置有效,并根據救援的需要協調武警、民兵與公眾參與救助。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道路交通安全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道路交通事故現狀與趨勢

  我縣屬山區高原地形,公路通行條件較差,道路周邊環境較為惡劣,加上道路交通流量不斷增大及道路運輸企業擴展,交通事故致死率相當大,呈現死、傷嚴重等重大交通事故高發的特征。

  (五)風險分析

  1.風險車輛。主要有營運性客、貨車輛,旅游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車輛等。

  2.風險時間。主要包括元旦節、春運、清明、五一節、中秋節、國慶節、趕場天等。

  3.風險道路。主要包括高速公路、省道、縣鄉道路、安全防護設施缺乏的公路。

  (六)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本縣境內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七)事故級別認定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級)、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1.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重傷3—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十萬元及其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事故。

  2.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傷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及其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事故。

  3.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及其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事故。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事故;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下,但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性質特別嚴重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千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1.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組建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專門負責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負責日常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參照本預案建立相應的專門指揮部和日常工作機構,制定一般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指揮長由縣安監局、縣公安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縣安監局、縣公安局、交通局、縣民政局、縣衛監局、縣農業局、縣電信局、保險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縣公安局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局長兼任。特大、特別重大事故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指揮長,副指揮長和指揮部成員做相應調整。

  (二)主要職責

  1.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領導和指揮全縣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決定啟動和終止道路交通事故縣級應急預案;組織力量處置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檢查督促各鄉鎮、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地、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制定本縣道路交通事故專業救助力量、裝備、設施的發展規劃;根據需要,協調武警和民兵支援,動員社會力量救助。

  2.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執行指揮部決定。對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統一接警和受理,發布預警信息,確定事故性質和救援要求,制定并適時調整應急救援措施,及時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報告事故最新情況,總結評估應急救援行動。

  3.相關部門職責:

  縣安監局:協助公安部門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組織對責任事故涉及的有關人員和單位進行調查。

  縣交通局:負責應急所需交通工具的征集調度保障,應急救援工具所經道路、水域交通路線的暢通,負責調度指揮附近船舶對道路交通事故落水(失蹤、遇難)人員進行搜尋、救助、打撈。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確保救援行動和善后處理正常進行,負責現場勘驗、調查取證、疏導交通、追捕責任事故逃逸人,對事故死亡、失蹤、受傷人員進行核實等工作。

  縣衛生計生局:負責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并將傷員迅速送往醫院救治,全力搶救傷員,減少人員傷亡,建立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綠色通道。

  縣民政局:負責對家庭生活困難的獲救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協助對遇難人員進行善后處理。

  縣農業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涉及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等農用車輛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

  保險機構:在第三者保險賠付最高額度內,負責做好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傷員的搶救治療費用的墊付工作。

  縣通信企業: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無線、有線通訊網絡的暢通。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現場保護并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如實報告事故初步情況,保障各級應急救援隊伍的工作和生活所需條件。

  三、預警機制

  (一)信息報告

  公安機關接到事故報案后,要核實信息的真實、準確性,查明事故的死、傷人數或失蹤人數后,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通報同級協作部門,并立即報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包含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人員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態控制情況;接處警情況;報告單位。

  (二)預警發布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公安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指揮部發布預警。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響應程序

  1.發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2.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啟動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3.上級預案啟動后,下級預案處于啟動響應狀態。

  4.發生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外事部門參與應急處置。

  (二)應急處置程序

  1.接警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接警后,要認真記錄報告內容,組織開展處置,并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報告。

  2.啟動預案。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接報信息及時研判,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決定,決定啟動預案后,立即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成員單位處置隊伍進入現場,并調派所需裝備,現場指揮部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

  3.值班。預案啟動后,立即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迅速收集、匯總事故動態情況,做好值班記錄,隨時保持與事故現場聯系,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信息,根據需要緊急調度應急處理所需人員、裝備和物資,如事態擴大難以控制,由現場指揮部向應急救援指揮長請求實施擴大應急。

  4.解除預案。

  肇事車輛或人員等事故對象已脫離險境,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經全力救助無結果并經科學評估后認定進一步的應急反應已無必要,可宣布解除預案,并將實施應急處理工作的全過程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三)指揮和協調

  1.根據本縣道路交通事故特點,應急指揮應充分體現“就近救援、快速反應”的原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應快速調動各種資源,或組織事發地社區、農村基層組織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及時控制事態,努力降低或減少損害。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系,了解先期處置情況,及時報告本級應急救援指揮部,并將本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處置決策及時傳達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

  2.縣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設立綜合協調組、人員清查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后工作組、技術組等處置工作組,本預案啟動后,各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3.處置工作組牽頭部門及職責:

  綜合協調組:牽頭單位為縣安監局。其主要職責是:協助指揮部領導綜合協調各工作組的處置工作,及時溝通、傳遞、綜合報告現場處置情況;制定處置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在處置緊急事故時,可以歸并后勤保障工作,即落實應急物資、通迅、生活等保障措施;負責信息報送和新聞發布。

  人員清查組:牽頭單位為縣公安局。其主要職責是:對死亡、失蹤、受傷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并整理人員名單,進行戶籍處理。在處理緊急事故時,可以歸并安全保衛工作,組織警力對現場進行警戒、控制。

  醫療救護組:牽頭單位為縣衛生計生局。其主要職責是:組織、調度醫療衛生機構對傷員提供搶救、轉移和收治,對現場進行消毒防疫。

  事故調查組:牽頭單位為公安局交警大隊。其主要職責是: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違法行為,判明事故責任,評估事故損害后果,提出整改措施或建議,形成事故成因分析報告。

  善后工作組:牽頭單位為縣民政局和保險公司。其主要職責是:妥善做好死亡(失蹤)、受傷人員善后處理有關事宜。縣民政局負責協助有關單位做好死亡人員尸體處理,并對特別困難,符合救助條件死亡人員家庭提供臨時生活救助;保險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理賠,協助現場指揮部做好現場搶險救援和社會穩定工作。

  技術組:牽頭單位為縣安監局。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專家或技術人員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咨詢。

  (四)擴大應急

  當道路交通事故在各鄉鎮難以處置時,由事發地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請縣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擴大應急。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特大交通事故的,由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調集各種處置預備力量投入處置工作。當事態特別嚴重且本縣力量難以勝任時,及時向州、省報告,并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向州、省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五)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參與事故應急處置行動救援人員,應由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備(如:參與油類泄漏或化學危險品搶險行動的人員,由消防部門提供防護裝備等),并在作業時穿戴。

  (六)社會力量動員

  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專業應急救援力量薄弱不能勝任時,縣人民政府動員民間力量參與救助。

  (七)新聞報道

  新聞報道體現知情、客觀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由縣人民政府統一發布重大以上事故相關信息,公開的內容一般為事故經過、事故原因、損害后果及救助情況。一般以上事故報道,由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重大事故報道,應經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道,應經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報道,應經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批準。

  (八)應急結束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處置情況,經過核實后,可以宣布解除應急預案。

  五、信息共享和處理

  (一)信息采集

  1.以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為樞紐,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信息管理系統,連接縣鄉兩級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實現全縣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

  2.常規信息采集。利用有線或無線傳輸方式,對車輛所有人、經營人、乘客或通過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采集有關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原因及道路、損失、救援情況等信息。

  3.現場信息采集。利用詢問、錄音、照相、錄像等設備,以及法律允許的手段,通過詢問有關人員,查閱有關車輛行駛記錄、資料及其他的原始文書資料,檢查車輛及有關設備的證書、人員證書,核實事故發生前車輛的行駛狀態、技術狀態,檢查車輛及貨物的`損害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勘查事故現場并搜集物證,進行技術鑒定等采集信息。

  (二)信息處理

  1.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收集整理各鄉鎮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對動態信息進行研判和處理,并根據事故性質、程度及影響范圍的判斷,及時向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同時向有關部門報送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2.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縣內發生的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的接報和處理工作,按照規定及時將相關信息上報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并隨時續報現場采集的相關動態信息。

  3.信息交流

  發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相關行業的,還應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通報。

  (1)遇到火災、爆炸導致的交通事故,及時向消防部門通報。

  (2)遇到事故車輛墜入江河的,及時向海事部門通報。

  (3)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失蹤人員涉及港澳臺胞或外國人員的,及時向外事部門通報,由外事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程序和要求處理。

  六、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理

  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員的遺體由縣人民政府組織處理,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負責承擔相應善后事宜。

  (二)社會救助

  社會所捐款物,由縣民政局統一管理,審計局監督使用。

  (三)保險

  所有機動車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鼓勵車輛所有人或經營人參加機動車輛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事故車輛或人員參加保險的,由其投保的保險公司按規定及時理賠。

  (四)調查和總結

  負責事故調查的公安機關,在調查取證結束后,依據事實和證據做出調查結論,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并制作事故綜合報告,提出經驗教訓及改進建議,報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

  七、保障措施

  (一)裝備保障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裝備包括交通工具、急救藥品、器材、通信工具等。縣人民政府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需要調動時,保證可用、適用。縣公安、衛生、交通部門和通信企業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和籌集,并及時更新和補充。

  (二)資金保障

  各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資及預付資金儲備制度,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及殯葬死者的需要,儲備物資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三)醫療保障

  醫療部門組織和參與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要指揮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四)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迅速進入事故現場,維持治安秩序,保障搜救、調查、善后等工作有序開展,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五)通信保障

  電信、移動、聯通等單位要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為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

  八、附則

  (一)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縣人民政府進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應遵照執行,各鄉鎮要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專用術語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交通事故。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救援。是指利用現有人力資源和裝備,確定事故位置,開展拯救人員活動,為其提供醫療或其他服務,并將其轉移至安全地點的行動。

  (三)預案調整修訂

  本預案可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調整,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勢變化,主管部門或協作部門職能調整等因素修訂。

  (四)獎懲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實際情況與救助效果,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有重大過失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解釋。

  (六)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水上交通安全秩序,保持社會政治大局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行政區域內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本預案所指的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是指一次死亡或失蹤3人以上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相關單位參照本預案分別制定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適用于本鄉鎮或本單位一般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應急救援體系力求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功能全面,運轉高效。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縣人民政府設立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設立桂陽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由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指揮長,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縣長任副指揮長,縣政府辦、縣政府應急辦、縣監察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衛生局、縣水利局、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縣廣播電影電視局、縣地方海事處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由縣交通運輸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統一組織,指揮協調全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決定啟動《桂陽縣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監督實施;組織事故救護演練和技術比武;公布水上交通事故救援等有關情況。

  2.2.2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督查落實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重大決策的實施,收集和匯總信息并及時向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及時組織事故損害調查和快速評估。

  2.2.3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縣政府應急辦:負責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的聯絡協調、調度、收集綜合有關信息,并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及時傳達上級領導和縣政府領導有關批示要求,必要時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縣監察局:參與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依照行政監察規定及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對責任單位(部門)及工作人員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職責情況實施監察,查處瀆職失職、違法亂紀行為;

  縣安監局:綜合協調和督查全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參與事故調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制定防范措施。

  縣交通運輸局:參與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參與事故調查等工作。

  縣公安局、縣消防大隊:負責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的事故現場;參與傷員搶救和人員疏散工作;負責對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縣水利局、縣地方海事處:負責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調查了解后,立即向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匯報,并在必要時爭取上級有關部門的援助。

  縣衛生局:組織事故醫療救援工作。

  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負責事故中受害人員生活救助等工作。

  縣財政局:綜合協調事故應急救援資金的保障工作。

  縣廣播電影電視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信息發布工作。

  2.3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機制

  發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時,成立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指揮部下設若干應急處理組,具體負責相關工作。

  事故調查組:發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由縣監察局牽頭,組織縣安監、交通、海事部門負責人到現場進行事故調查。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應采取的措施和建議;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檢查控制事故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寫出事故調查報告;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書。

  打撈搶救組:由縣安監局、公安局、交通局、衛生局、水利局、海事處及當地鄉鎮政府制定處理打撈措施和搶救方案,為指揮部的決策提供有力的科學依據,必要時請專業打撈隊進行打撈。由縣衛生局組織醫療人員搶救傷員,由縣公安局、交通局和當地鄉鎮政府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做好維護秩序及打撈人員的保衛工作,疏散其它船舶及圍觀人員,確保打撈、搶救人員順利工作,做到水陸交通暢通無阻。

  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鄉鎮政府牽頭,提供應急救援物質及裝備,組織做好電力、通信設施搶修等工作。

  宣傳報道組:由縣政府辦、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廣播電影電視局等部門參加,負責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宣傳報道和新聞發布工作。

  善后工作組:由縣政府牽頭,組織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地方海事處、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有關保險機構、事發單位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及其家屬安撫、撫恤、理賠等工作。

  3.應急響應

  3.1發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當地政府、當事人必須嚴格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發生的實際情況,尤其是重特大情況必須第一時間向縣政府報告。

  3.2救援程序

  發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開展現場自救,同時報告縣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縣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級別啟動相關預案,開展救援工作。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實施救援行動。

  3.3信息報送和處理

  發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或個人應立即報告當地鄉鎮人民政府及縣交通運輸局、縣地方海事處,最遲不能超過2個小時,特殊情況下,可直接報告縣人民政府。縣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詳細了解事故情況,評估等級,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

  3.4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動員有關人員和協調有關物資、設備、器材以及占用場地參加應急搶險救援,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給予支持、配合。

  4.責任追究

  4.1發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和部門領導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4.1.1不按本預案要求制定本部門和單位預案的;

  4.1.2對已發生重特大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故意拖延報告期限的;

  4.1.3拒不執行命令或違抗指揮部命令的;

  4.1.4阻撓搶救人員調用物資和占用場地的;

  4.1.5貪污、挪用搶救物資和資金的;

  4.1.6哄搶國家和個人財物的;

  4.1.7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4.1.8阻礙事故處理人員執行公務的;

  4.1.9有特定責任的國家工作人員,不堅守崗位,臨陣脫逃或玩忽職守的;

  4.1.10對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造成其他危害的。

  5.獎勵

  經縣政府同意,對在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召開總結表彰大會,對事故應急處理、搶救工作中的有功人員進行表彰。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8

  一、編制目的

  為了提高政府在惡劣天氣下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有效減少和控制安全行車事故的發生,保證惡劣天氣下的行車安全,明確相關應急處理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確保應急工作快速啟動和高效有序,結合毛坪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在以下情形出現時,啟動本預案。

  1、霧天能見度較低時

  2、暴雪、積雪很深或雪后路面結冰時

  3、遇特大暴雨、強風、冰雹時。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惡劣天氣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應急處理的方針、政策。

  2、根據惡劣天氣情況,宣布惡劣天氣預案的啟動、終結。

  3、領導、組織應對惡劣天氣的各項工作。

  (二)惡劣天氣應急工作小組

  惡劣天氣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各相關應急處理工作組,具體負責處理各自職責范圍內的事務并做好與其他工作小組的協調工作。

  1、安全管理工作小組

  組長:馮長松鎮應急辦負責人成員:尹金亮鎮應急辦工作人員黎大平鎮應急辦工作人員職責:

  1.做好對駕駛員的安全交代

  2.檢查過往車輛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發布安全提示信息

  4.收集、天氣路況信息

  2、勸導、宣傳工作小組 組長:田光怔宣傳委員成員:夏洪瓊黨政辦主任周曉華民政辦工作人員

  職責:

  1、在重要路口對來往車輛進行勸導。

  2、利用多種渠道,宣傳交通安全知識。

  (三)應急預案啟動期間,領導小組和各工作小組成員未經組長批準不得離崗,有特殊情況不能履行職責時,該成員職責由所在領導小組、工作小組安排人員遞補。

  (四)各工作組必須嚴格執行領導小組的決定和指令,遇情況發生變化時,及時向上級匯報。

  四、預案的啟動

  (一)遇霧天、大雪等能見度低于50米,路面積雪較深,路面結冰或強風、特大暴雨、冰雹不能保證安全行車時。由惡劣天氣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宣布啟動本應急預案,政府所有人員立即到崗,并及時向縣政府匯報。

  (二)遇霧天能見度低于100米,中雪、大雨等天氣,對安全行車有較大影響時,由領導小組副組長宣布啟動本應急預案,交通安全相關成員立即到崗,聽從指揮。

  五、通訊保障

  應急預案啟動時,政府所有人員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確保應急預案順利實施。

  六、信息報告制度

  各村村主任為惡劣天氣信息員,遇惡劣天氣時,應及時向鎮政府上報。

  七、惡劣天氣下的應急處理原則

  應急處理總原則:安全、迅速、高效、有序。八、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處理的工作組必須無條件執行惡劣天氣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達的指令,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造成安全事故或惡劣影響的責任人,將進行黨紀政紀處分。

  九、預案終止

  根據天氣變化情況,經應急領導處理小組組長同意,終止本預案的執行。

  十、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有效。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9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各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負責發布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2、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6、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后處理。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系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傳達

  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專業搶救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組織學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配合醫生進行現場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X(校醫務室負責人)負責,主要任務是與聯系,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4、警戒維護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5、后勤保障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6、善后處理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并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后,學校班子成員組織學校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學校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區教育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0

  根據教育局關于加強校車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的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校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學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2、明確各成員職責

  1、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學生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園長匯報或者報警;阻止學生上車。

  2、要求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3、具體安排、布置、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學生之間的矛盾。

  4、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司機事故后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司機應立即報告園長或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成員,啟動本級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匯報(先口頭后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并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附:接送幼兒安全責任狀

  為確保幼兒入園、離園、乘車絕對安全,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責任狀。

  1、值班教師按時到崗看護好上班之前的每一位入園的幼兒,協助跟車教師保護幼兒上下車。

  2、各班統計好當天入園人數及變動情況。

  3、跟車接送幼兒教師,必須提前到崗,按時、定點(記清上車人數)接送幼兒。晚離時,各班在教室前站好隊,核實人數及路線準確無誤,待車停穩后,把幼兒送上車,與跟車教師交接好。

  4、接送時,幼兒全部上車坐穩后,由教師關好門窗,再示意司機起步。

  5、途中不準開車門車窗,不準幼兒將手臂、頭伸出窗外。教師在車門處就坐。

  6、離園時,各班在教室前站隊、清點人數,送到大門口家長的手中。

  7、禁止幼兒私自外出教室或者大門,外出必須有教師看護;教育幼兒不與陌生人打交道,預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8、接送教師必須增強責任心,規范行事,杜絕一切安全隱患。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一律由當事者承擔。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1

  為強化安全管理,充分認識冬季大霧、冰雪天氣給交通安全帶來的影響和危害,提高冬季冰雪天氣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正確及時處理冬季冰雪天氣事故等各種突發事件,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冬季大霧、冰雪天氣應急處置預案,做好預防冬季冰雪的準備工作,確保冬季冰雪天氣的交通安全。

  一、成立學校極端天氣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預防措施

  1.總務處認真做好冬季冰雪天氣行車安全宣傳教育。高度重視惡劣氣候的行車安全工作,把冬季大霧、冰雪天氣和冰雪道路安全行車知識及應急處置措施作為駕駛員冬季安全培訓內容之一,并通過標語、專欄、班前教育等形式反復宣講做好惡劣氣候事故防范工作的重要性,讓駕駛員充分認識冬季冰雪、雨霧等惡劣氣候給交通安全帶來的影響和危害,自覺做好防范準備,同時教育駕駛員在冰雪、霧天行車時,必須服從交警和和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指揮,不得冒霧搶道行駛和強行通過。

  2.做好惡劣氣候信息的收集處理工作。加強冰雪道路的行車安全信息,組織人員收聽收看車輛途經地天氣預報,收集運行線路路況信息,提醒駕駛員根據實際情況落實防滑、防凍、防霧等安全措施。

  3.認真做好車輛維護保養和車輛技術況及設施設備的'檢查工作,對燈光(包括防霧燈)、雨刮、制動等部位和防滑、防火、除霧等設備進行重點檢查,切實把好駕駛員車輛技術狀況關。

  三、應急處置

  1.接到有關天氣預報、上級指示或通知后,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布有關消息和警報,組織教職工隨時準備執行防災任務,停止各項大型活動。全面組織各項防災工作。

  2.冰雪惡劣天氣出現后,學校要做到“五個到位”,即組織領導到位,應急措施到位,搶險隊伍到位,后勤保障到位,宣傳發動到位。保衛處要加強在暴風雪等惡劣天氣的值班和領導帶班,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做到24小時有人在崗有領導(學校中層以上領導值班為主)在崗,校領導班子成員和搶險突擊隊員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對于一般突發安全事故,責任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報校領導小組,各處室人員及時到位,加強值班管理,嚴格執行報告制度,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做好防災值班記錄,檢查各部門防災情況。

  3.遇有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道路不通,交通困難,“校極端天氣應急領導小組”報教育行政部門,可采取包括停課在內的安全措施,確保師生安全。

  四、極端天氣行車注意事項

  遇冬季大霧、降雪及路面結冰等極端天氣應按以下注意事項謹慎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一)冬季大霧天氣

  1.開啟霧燈

  在霧中行車,應打開霧燈、近光燈,但別開遠光燈。遠光燈的光線高挑,被大霧折射后容易射入對向行駛的駕駛員眼中,使其視線模糊。勤按喇叭,警告行人和車輛。聽到其他車的喇叭聲,應當立刻鳴笛回應,示意己車的位置。如果發現迎面來車有很多都開著示寬燈或前霧燈,前方路段可能有霧或正下著大雨。如果已經感覺到大霧影響了視線,那么打開霧燈,控制車速。

  2.低速行駛,注意安全

  在霧中盡量低速行駛,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車距。氣溫低、濕度大的時候,路面極易形成薄霜,避免緊急制動。跟車時要注意和前車的距離。

  3.寧靠中間,不沿路邊

  在大霧中,可以盡量利用殘存的視距,盯住路中的分道線行駛。但一定注意不要軋線行駛,否則會車將很危險。

  4.除霧切忌邊走邊擦

  玻璃一定要弄干凈。遇到大霧時,被水汽凝結的風擋曲面會使行車的視線更加受損。使用空調的除霧擋,可以快速除霧,如果想用手擦去風擋霧氣,請停車后擦拭,切忌邊走邊擦。

  5.停車后,乘員遠離車輛

  如果感覺霧太大,想停車等霧散去再上路,可以將車緊靠路邊停放,打開霧燈、近光燈和雙跳燈。最重要的是,停車后,所有人都要從右側下車,離開公路盡量遠一些,千萬不要坐在車上。如果是停在高速公路的緊急停車港灣,人最好能翻過護欄,到路基外面等候。

  (二)降雪及路面結冰

  1.在冰雪路面行車,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特別注意控制車速,需要剎車時,盡量使用手剎,切勿猛踩剎車板。

  2.駕車時要加大行車間距,在冰雪路面行車的間距應為干燥路面的2-3倍以上。一定要沿著前車的車轍行駛,不要超車、急轉彎和緊急制動。停車時要提前準備,少用緊急制動,盡量利用發動機的制動作用控制車速。需要加速或減速時,油門應緩緩踏下或松開,以防驅動輪因突然加速或減速而打滑。

  3.在經過高速公路隧道以及橋梁路段這些“盲區”時,開車人一定要注意提前減速,不要因為前面路段不結冰就放- 4 - 松警惕,往往這些路段特別容易出事故。

  4.在冰雪彎道或坡道上行駛時,提前減速,適當加大轉彎半徑并慢打方向盤。雙手握住方向盤,操作要勻順緩和,然后迅速通過,避免途中變速、停車或熄火。不要在彎道中踩剎車,否則慣性將使汽車失去控制。

  5.在高速路臨時停車時要盡量選沒有冰雪的空地,朝陽、避風、平坦干燥處停放,不要緊靠建筑物、電線桿或其他車輛,以防側滑時碰撞。停放時,要拉緊手剎掛好擋。車子靜止時,不要完全依賴開啟的發動機取暖,以免廢氣中毒。為防輪胎凍結于地面,最好在車輪下鋪墊沙石、柴草、木板等物。若必須在坡道上停車,應掛擋、拉緊手剎,并在車輪下填塞輪胎支墊、石塊等,以防汽車溜坡。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2

  冬季到來,由于雨、霧、雪、等天氣的即將來臨,導致道路能見度降低,部分路段可能存在積水結冰的現象,嚴重影響道路暢通和行車安全,為了切實加強冬季學生接送車輛運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高效有序的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秩序,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學校建立學生校車冬季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組員由各班班主任、安保人員及校車司機組成,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的制定,發布和實施,參與處理安全事故,對事故發生經過做好詳細調查和記錄,并在第一時間內報告相關部門,并通知相關人員趕到現場,協助交警等部門進行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二、事故預案方法和措施

  1、學校要對放學乘坐校車的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和交通法規的教育,特別是對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復地對學生進行講解、分析,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2、制定學生乘坐校車的紀律和安全制度,針對學生的年齡特點對乘坐校車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租用車輛要求選用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的駕駛員,選用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學校提供服務。

  3、加強駕駛員和乘坐校車負責老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文明駕車、禮讓先行”,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減少事故隱患,并落實安全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要求負責教師加強管理,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并加以教育。

  4、要求學生在乘車中自覺依次上下車,要文明、安全候車,要在規定的時間、地點等候校車,上下車輛時要特別注意安全。在行車過程中,嚴禁同學之間打鬧,頭和手伸出窗外。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三、處理事故的職責

  接到事故發生報告后,有關職能部門要立即趕赴現場,以最快的速度立即積極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組織救援、保護事故現場、開展事故調查取證,盡快設法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如屬重大安全事故,則視事故情況,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系,妥善處理。

  四、關于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案

  原則: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后,應先搶先救急,及時匯報,按照依法辦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1、確認事故現場,保護現場,先搶救傷員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采取的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志,協助交警、交管部門拍攝或繪制現場圖并寫出書面記錄。

  2、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及時做好同乘學生的護送工作。

  3、在上級部門指導下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五、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1、隨車教師第一時間報警,然后及時匯報學校領導。

  2、領導小組及時報中心校、教育局和相關部門。

  3、處置乘車人員。

  ①如有受傷者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要盡快及時聯系車輛把傷員送至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救治。

  ②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同乘沒有受傷的學生。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4、及時通知家長。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并參與調解。

  6、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7、保險介入。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3

  為了有效的預防及和及時有效的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在車輛發生事故時,能及時、迅速、有效的實施救援,根據《道路運輸安全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精神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葛沽鎮交通事故突發事故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成員單位包括:政辦、鎮農委、鎮安監站、鎮武裝部、鎮綜治辦、鎮綜合執法隊、鎮財政所、鎮衛生院、鎮派出所及各村居。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農委,辦公室主任有農委主任袁錫道兼任,辦公室電話:

  鎮各所屬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交通運輸事故分組,組長由各相關部門主任兼任,并將分組名單上報鎮農委。

  二、成員單位職責

  1、鎮農委: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對鎮域內各運輸公司及其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和督導,對所有運輸企業要做到及時消除隱患事故,落實好鎮域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各項工作。

  2、政辦:負責協調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中的通信和后勤運輸保障工作。

  3、鎮安監站:協調相關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中事故的調查與處置工作。

  4、鎮武裝部:負責組織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隊伍及施救工作。

  5、鎮財政所:負責保障救援資金的籌備落實工作。

  6、鎮衛生院:負責道路運輸事故中傷員的救治工作。

  7、鎮綜治辦:負責案件后續社會穩定工作。

  8、鎮綜合執法隊: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穩定。

  9、派出所:負責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安全保衛和事故調查及治安工作。

  三、應急救援工作的`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以保護乘客及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為基本原則,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2、堅持就近救援原則,交通事故發生時,附近村居要及時立即進行組織自救,并向上級部門進行匯報事故情況。

  3、堅持統一指揮原則,如發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任何參加救援工作的成員單位和個人必須聽從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4、領導小組應根據預案要求,加強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教育,進行應急救援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和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提高應急救援反應能力。

  四、落實責任

  各有關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相應準備,落實相應負責人,事故發生后,鎮要動員社會各方力量,按照本規定做到統一指揮,相關部門和單位應通力協作,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及時救援,妥善處理,將損失降到最低。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4

  為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保證一旦發生學校交通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課任老師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部署相關工作,安排、檢查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突發交通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校領導和教師值班,早上和中午都必須提前半小時到校,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處理,把學生送往醫院,并通知其家長,及時報警。

  2.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必須有指定教師看護,值班人員及時檢查。若學生發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救護踩傷學生,及時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

  3.各班選出一名交通安全監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碰傷、撞傷后,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5.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班主任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

  6.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四、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范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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