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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應急預案

時間:2024-03-28 15:55:57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危化品應急預案(精選23篇)

  危化品即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特性,在運輸裝卸和儲存保管過程中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保護的化學物品。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危化品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危化品應急預案(精選23篇)

  危化品應急預案 1

  1 目的

  為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穩定,預防和遏制化學品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遇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有序地展開各項工作,根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 依據

  本預案制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 范圍

  適用于院因危險化學品引發的突發事件。

  4 工作原則

  4.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防范和預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4.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院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4.3規范有序,保障到位。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依法規范應急管理和響應機制。

  5 應急組織體系

  成立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并在事故現場設派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

  5.1應急指揮中心

  總 指 揮:由院長擔任(院長因公外出,可授權委托其他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黨委書記、主管副院長擔任

  成 員:由院長辦公室、人事處、試驗研究所、后勤服務中心、地巖院負責人擔任。

  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a) 負責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修訂、審核、發布、演練和總結;

  b) 按季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下達預警和預警解除指令,專項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

  c) 組織、指揮協調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d) 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建設。結合生產經營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安全事故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形成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保障。

  e) 做好穩定職工的情緒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5.2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院長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主任擔任主任,全面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各分院院長、經營處長、項目部負責人擔任副主任,負責各自主管區域現場指揮工作,經營處長負責外圍協調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

  a) 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指揮中心領導報告,并按照領導的指示,立即組織協調院屬各單位做好人員、車輛保障和物資備品等保障;

  b) 隨時掌握安全事故的發生情報;

  c) 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及時將相關命令信息通知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各工作小組。

  5.3 現場應急指揮部

  5.3.1 現場應急指揮部是應急指揮中心的派出機構,設正、副總指揮和各專業小組,其成員主要由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必要時,應急指揮中心另行指派現場總指揮,當現場總指揮不能履行指揮職能時,由現場最高領導接替或應急指揮中心立即指派。

  5.3.2 現場應急指揮部下設各工作小組,人員主要是由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機構及救援隊伍的人員組成。

  5.3.3 現場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a) 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組,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整合和調配現場應急資源;

  b) 及時向應急指揮中心匯報應急處置情況;

  c) 收集、整理應急處置過程的有關資料;

  d) 核實應急終止條件并向應急指揮中心請示應急結束;

  e) 負責現場應急工作總結

  6 應急啟動標準

  在發生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當啟動本預案:

  (1)發生一次死亡(含失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2)危險化學品由于泄漏、火災、爆炸等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多人員急性中毒、傷害或死亡等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對社會有較大危害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3)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7 預防與預警

  (1)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處置,并立即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各部門接到報告后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上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給予支援。

  8 應急響應

  8.1 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處置措施

  (1)進入泄漏現場進行處理時,應注意安全防護進入現場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為了在現場上能正確使用和適應,平時應進行嚴格的適應性訓練。立即在事故中心區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水炮掩護。

  (2)泄漏源控制

  關閉閥門、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減負荷運行等。堵漏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泄漏處。

  (3)泄漏物處理

  圍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沿明溝外流。

  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云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

  8.2 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先控制,后消滅

  針對危險化學品火災的火勢發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的特點,積極采取統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

  (2)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進行火情偵察、火災撲救、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應迅速查明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的主要途徑,燃燒的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產物是否有毒。

  (3)正確選擇最適合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

  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后逐步撲滅火勢。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應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信號應格外醒目,能使現場所有人員都看到或聽到,并應經常演練)。

  (4)消滅余火

  火災撲滅后,仍然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余火。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8.3 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報請應急指揮中心同意后,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進入現場開展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 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b) 監測事故規模及影響情況、受損建筑物垮塌危險程度等;

  8.4 信息報告和發布

  各部門及時將事故的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匯報指揮中心。事故信息的披露要嚴格按照我院有關信息披露程序進行,應急辦公室負責有關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和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工作。

  8.5 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確認,由事故應急協調辦公室協調,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

  9 培訓與演練

  10.1 院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本預案演習組織工作。

  10.2由試驗研究所、后勤服務中心負責預案演習組織工作。

  10.3預案演習每年進行一次。

  10.4 應急演習結束后,各演習組織機構應在15日內向院應急指揮中心提交演習報告。

  10 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危化品應急預案 2

  為了迅速、有效地控制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搶救受害人員,指導群眾防護和組織撤離,最大限度地減輕危害及其造成的損失。凡在路段內運輸危險化學品活動過程中發生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疏散,適用本應急疏散預案。

  一、指揮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當發生化學危險品事故,在上級主管領導到場前應當由管理處值班領導統一指揮,當上級主管領導到場后,應根據需要由上級領導實施統一指揮或指定人員負責指揮,并成立指揮部。地方政府等相關部門到場后,本單位指揮部并入現場總指揮部,服務總指揮部的指揮。

  2、屬地指揮原則

  本系統其他地區的增援力量到場后,服務本地指揮員的指揮。

  3、分部門逐級指揮

  本單位各部門指揮員服從于管理處指揮員的統一指揮,并負責指揮本部門的戰斗,上級指揮員不得越級下達命令,如有特殊情況要越級下達命令時,上級指揮員應將命令情況通報給被超越的指揮員,受命者應主動向本級指揮員報告情況。

  二、指揮體系及任務

  發生重、特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處置必須成立指揮部,根據本系統的工作特點在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疏散、分流等工作。

  (一)指揮部人員構成及主要職責

  總指揮:××× (負責與現場總指揮部工作協調,研究制定救援方案)

  副總指揮:××× (負責本系統具體工作的指揮)

  成員:路政、收費站、服務區、交巡等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各單位的具體工作)

  (二)人員分組及職責

  1、現場人員疏散組(注:具體人員名單和各人員所負責的工作應寫清楚)

  2、現場車輛疏散組

  3、車輛分流疏導組

  4、周圍群眾疏散組

  5、警戒組

  6、后勤保障組

  三、力量調集

  當發生重、特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時,指揮中心接到報警或調度命令后,應當立即按照預案調派交巡、路政、養排等力量趕赴現場,并通知管理處值班領導,同時向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報告。

  四、疏散程序及措施

  (一)實施警戒。第一到場力量應對危險區域實施控制,在事故現場劃分警戒區、輕危區、重危區,設置警戒線;一般情況下重危區為50米、輕危區100米、警戒區為200米,對下風方向或泄漏量比較大時還要擴大警戒區。

  (二)清除火源。迅速熄滅警戒區內的所有明火,關閉電氣設備,包括呼機、手機等通信工具;車輛熄火,并注意磨擦、靜電等潛在火源。

  (三)維護秩序。節實對危險區嚴加控制,以防人員、車輛誤入危險區;在事故路段的主要進出口設安全檢查站,控制車輛進入,保證搶險救援車輛通行。

  (四)組織人員撤離。對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應及時組織疏散至安全地帶(上風或側上風方向),在污染嚴重、被困人員多、情況比較復雜時要注意自身安全。

  1、撤離準備。救援人員首先應熟悉地形,明確撤離方向;準備好進入危險區應攜帶的.標志物、擴音器以及強光手電筒等必要器材。

  2、積極防護。撤離前應及時指導危險區群眾做好個人防護。可就地取材,采用簡易防護措施保護自己。對于一進無法撤出的人員,可將密封性好的房間設置為臨時避難間,指導他們緊閉門窗,用濕布將門窗縫塞嚴,關閉空調等通風設備和熄滅火源,等待時機再作轉移。

  3、迅速撤離。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合理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對粘有毒害性物品的人員要在警戒區出口處實施洗消,進入安全區后再作進一步的檢查,造成傷害的要盡快進行救護。

  五、要求

  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處置危險性大,專業性強,需要有嚴密的組織,在處置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所有進入作業區的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不得擅自進入;

  2、加強統一指揮,協同作戰;

  3、每一個環節都應尊重科學,不可盲目行事;

  4、事故處置完畢后,要清點人員和裝備,并進行洗消。

  危化品應急預案 3

  一、基本情況

  利津縣廣源瀝青有限責任公司無自己的運輸車輛,原料與產品的運輸全部依靠社會運輸車輛完成,但這并不意味著危化品交通運輸安全與我們沒有任何關系了,加強危化品發貨和裝卸環節安全管理對交通運輸安全依然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對不具備安全運輸條件的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不予開具提貨單或不予裝載貨物。這對促進運輸車輛所在運輸企業落實安全運輸主體責任,保證交通運輸安全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我們的具體做法:

  (一)開具提貨單前的資質查驗制度

  1、運輸車輛所在運輸企業的資質。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

  2、運輸車輛資質。具備:

  (1)機動車輛行駛證;

  (2)與核準經營范圍相一致的《道路運輸證》;

  (3)運輸車輛及罐體與行駛證照片一致;

  (4)《道路運輸證》核定載質量與行駛證標注的載質量一致;

  (5)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承壓罐車)最大充裝量應不大于行駛證核定載質量。

  3、駕駛員和押運員的資質。具備:

  (1)駕駛員駕駛證、《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2)押運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

  4、安全警示標志、標識。運輸車輛、罐體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告示牌和噴涂“爆”等文字及道路運輸危險貨物標志。

  缺少上述任何一種證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開具提貨單。

  (二)裝載前的車輛安全狀況查驗制度。裝載危險化學品前,除運輸單位工作人員要認真檢查運輸車輛安全狀況外,發貨單位必須查驗運輸車輛消防、搶修、防護等應急器材安全配置情況,達不到國家規定條件的,不予裝載危險化學品。

  (三)裝載過程中的操作制度。裝載過程中,必須有提貨單位駕駛員、押運員和發貨單位操作人員在場,嚴守工作崗位,嚴格操作規程,嚴格控制進場車輛數量,嚴禁超裝、混裝、錯裝,充裝量不得超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證》核定載質量,且承壓罐車充裝量不得超過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最大充裝量。

  (四)車輛出廠前的`安全核準制度。裝載完畢后,發貨單位必須對裝載重量、系固情況及裝載安全防護設施配置情況進行檢查、核準,對不符合規定的,嚴禁駛離。

  (五)登記制度。對發貨和裝卸環節的查驗、核準工作進行認真登記(詳見《危險化學品裝車查驗、核準登記表》),建立工作臺帳,并明確責任,確保危化品發貨、裝載環節的安全。

  二、可能發生的事故及相應處理措施

  裝載危險化學品時,如違反操作規程或現場沒專人監護等原因,則可能發生汽車槽車冒罐溢油,如處理不及時或不當,還可能導致火災爆炸事故。

  1、汽油槽車事故處理

  泄漏事故處理:

  (1)切斷一切火源,避免引發火災;

  (2)立即關閉裝車閥門;

  (3)禁止泄漏物進入下水道;

  (4)噴水霧以減少蒸發;

  (5)用砂土等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至廢物處理場處理;

  (6)如泄漏量較大,可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

  火災事故處理:火災發生時,可用干粉、CO2、水幕或常規泡沫滅火,并用大量水冷卻槽車,直至火災撲滅;如有可能,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槽車移離火場。

  2、液化氣槽車事故處理

  泄漏事故處理:

  (1)切斷一切火源,避免引發火災;

  (2)立即關閉裝車閥門;

  (3)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

  火災事故處理:火災發生時,可用干粉、CO2、水幕或抗醇泡沫滅火,并用大量水冷卻槽車,直至火災撲滅;切勿對安全閥直接噴水,防止冷凍;如有可能,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槽車移離火場。

  危化品應急預案 4

  為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省、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切實加強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防止化學危險品的擴散,妥善處理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各類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最大限度避免事故中化學危險品的蔓延和擴散,減少事故損失,促進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三明市重大特大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適用范圍

  凡在本轄區從事爆炸晶、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易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腐蝕品等運輸企業和在本轄區道路運輸地段從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發生交通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事故等級、標準

  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危害程度或直接經濟損失情況,將事故分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機構和職責

  在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機構的基礎上,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親自掛帥,統一組織和協調對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救援報告后,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聽從事故現場總指揮的指揮開展救援工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向外蔓延擴散和事故損失擴大。若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發生地不屬于本單位的應急救援處理范圍,應立即通報有管轄權的道路交通管理機構和相關部門,同時,報上一級交通事故管理機構。

  四、組織領導和機構

  我所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領導小組,其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將樂縣運輸管理所,由翁小斌任辦公室主任,統一組織和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并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

  五、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制度

  凡發生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時,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車輛所屬單位或經營業戶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化學危險品屬性、傷亡情況和初步估計的事故發生原因及經濟損失情況報告我所安監股、分管領導、(安監股電話:2265920),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后,應立即上報縣安監局,同時通知相關單位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化學危險品的屬性,開展現場搶險、施救I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外擴散,保護周圍環境。

  六、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和事故應急救援

  (一)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及時到負責化學危險品登記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信息支持。

  (二)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隨時為應急救援提供保障。

  (三)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啟動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當地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交通運輸部門和相關部門。

  (四)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拖延、不推諉,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化學危險品蔓延、擴散。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害源,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協助有關部門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4、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七、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并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

  一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

  二是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

  三是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四是防患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八、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危貨運輸企業的領導和有關人員應盡職盡責,認真履行法定的職責和義務,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拖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有關運輸企業領導和人員的行政責任。

  危化品應急預案 5

  為在危化品突發安全事故后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黃山中學危化品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小組是學校事故處置工作的協調決策機構,事故發生后,負責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一、組織機構

  (一)事故應急處理指揮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職責:xx

  1、對危險化學藥品萬一發生火災、泄露、丟失等意外情況,指揮中應視具體情況迅速組織各相關人員成立應急小組,制定相關措施。

  2、保障各種應急物品、器材及所需資金。

  3、全面負責各種突發事故的處理;協調各小組的工作,人員配備、監督、檢查小組職責落實情況。

  4、組織成員學習相關知識,明確各小組的職責,不斷提高成員防范應急能力。

  5、緊急呼救電話:巡警110急救120火警119

  6、市教體局安全科電話:xxxx。

  (二)搶救組

  組長:xx

  成員:xx

  職責:xx

  發生大的事故后,要保障對外界的聯絡暢通,并掌握所有成員的通訊方式,最大限度地利用高科技手段迅速做到上通、下達,同時應做好救災組織與預先人員之間、救災組織與上級領導和兄弟單位之間的信息,同時當通訊系統被破壞時做好利用其他方式進行聯絡的可能性。發生事故后對傷勢較重的人員要做好與附近醫院的聯系,并保證急救藥品和設施的齊全與良好,同時對危險化學品的物、化性質要逐一了解,并對可能造成的傷害要有相應的搶救措施。

  二、危險化學品急救措施

  在實驗室中發生人身中毒時,必須采取急救措施,應先行急救,再送醫院治療。

  (1)吸入毒氣:將其移到空氣新鮮處休息(冬天注意保暖),讓中毒者昔日新鮮空氣,如輕度中毒者會較快恢復正常,如果發生昏迷休克,可給中毒者做人工協助呼吸,保持安靜,注意保暖。

  (2)消化道誤服中毒應立即洗胃,使中毒者嘔吐。常用的'洗胃液是食鹽水、肥皂水,3--5%的碳酸氫鉀溶液或1:50的高錳酸鉀溶液(千萬不能太濃,防止灼傷胃粘膜)。洗胃液要大量喝,邊喝邊使中毒者嘔吐。如果沒有洗胃液,可以引用大量溫開水,沖淡毒物并使中毒者嘔吐。洗胃藥反復進行多次,直到洗胃中基本沒有毒物,然后再服解毒劑。常用的有生蛋清、牛奶、淀粉糊、面湯等。主要毒物的毒性癥狀及其急救措施。

  三、善后處理調解要求

  (一)事故發生后,應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涉及的人員和事故的性質進行全面的調查,形成完整的書面材料,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呈報。

  (二)動員各種力量,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穩定受傷者家人的思想情緒,會同有關方面協商確定善后處理方案。

  (三)對受傷者進行全面徹底的治療,務求對受傷者的傷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召開事故分析會,研究落實整改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危化品應急預案 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對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保證事故應急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地運行,最大限度減少事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安全、可持續發展。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行業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準,結合公司自身經營情況及所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4 應急工作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1)以人為本,快速反應。事故發生后,迅速按照預案實施應急工作,處置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努力減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確保社會穩定。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實行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3)分工負責,協同應對。有關部門根據“三定”和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團結協作,共同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加強應急救援科學研究和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建設,在事故單位開展自救工作的同時,依靠社會力量,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經營單位概況

  主營產品鹽酸、硫酸、液氨、燒堿、氫氧化鈉、次氯酸鈉。

  3.應急救援的組成和職責

  3.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聯系方式

  3.2職責與分工

  不管在任何環節發生事故,公司應急救援組織均有義務協助應急救援工作。

  組長: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協助社會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和向相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教訓。

  組員:負責在現場收集材料,以便對發生事故調查;負責搶救工作和協助社會醫療救護單位進行救護工作;并向醫療單位說明是受何種危險化學品的傷害,及危險化學品的危害特性、急救方法;負責協助公安、消防部門救援隊伍疏散事故現場的人員、設立警戒線;負責后勤保障供應。

  4.應急程序、通訊聯絡

  4.1 報警與救援程序

  事故發生

  事故報警與接警

  出動應急救援隊員

  緊急疏散

  現場急救

  泄漏處理

  火災撲救

  根據公司經營方式,當接到事故報警后,迅速召集應急救援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協助應急救援。

  在趕赴現場途中,通過電話向在事故現場人員強調盡可能疏散、撤離事故現場的無關人員,根據事故大小首先設立一定范圍的危險區,并進行隔離,禁止其他無關人員、車輛進入。并立即向當地的公安、消防、醫療、環保等部門報警。

  到現場后,根據各人職責和分工,迅速展開救援活動;根據事故的大小,協助當地的公安、消防、醫療、環保等部門檢測、搶險、救援工作開展,向社會救援單位說明提供危險化學品的救援方法、措施及安全技術說明書,共同迅速制定現場搶險、救援及控制方法。應急救援人員協助醫療救援人員在現場視受傷人員情況現場進行治療救護,或迅速安排車輛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4.2 社會救援報警電話

  消防報警電話:119

  醫療急救電話:120

  公安報警電話:110

  5 預警和預防機制

  5.1 信息報送

  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時,應當立即向主要負責人如實。主要負責人接到事故或險情報告后,應根據各自職責,在規定時限內及時上報相關信息。

  5.2 事故預防

  制定公司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的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和修訂;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滿足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員;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強化日常安全生產檢查。特別是在運輸途中,應加強監管,由供貨方實施監控管理。如有運輸途中發生意外,監管部門應及時采取救援措施,并向上級匯報。如自身能力不能施展救援的,應及時向其他有能力的營救部門求援。

  6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措施

  6.1燒堿

  一、危險特性:

  與酸發生中和反應并放熱,遇潮時對鋁、鋅和錫有腐蝕性,并放出易燃易爆的氫氣。本產品不會燃燒,遇水和水蒸氣大量放熱,形成腐蝕性溶液。具有很強腐蝕性。

  二、泄漏處置:

  隔離泄漏污染區,周圍設警告標志,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學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用清潔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以少量燒堿加入大量水中,調節至中性,再放入廢水系統。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三、滅火方法:

  霧狀水、砂土、二氧化碳滅火器。

  四、人員救援:

  皮膚接觸: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涂上3%-5%的硼酸溶液。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或用3%硼酸溶液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應盡快用蛋白質之類的東西清洗干凈口中毒物,如牛奶、酸奶等奶質物品。患者清醒時立即漱口,口服稀釋的醋或檸檬汁,就醫。

  6.2液氨

  一、危險特性:

  爆炸極限15.7-27.4%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二、泄漏處置:

  迅速撤離至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區,并隔離直至氣體散盡,切斷火源。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式呼吸器,穿防化服。切斷氣源,高濃度泄漏區,噴含鹽酸的.霧狀水中和、稀釋、溶解,必要時報警。

  三、滅火方法:

  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正在燃燒的氣體,噴水冷卻容器。滅火劑:水、泡沫、二氧化碳、沙土。

  四、人員救援:

  皮膚或眼睛接觸:立即脫去衣物或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15分鐘以上,就醫。若有灼傷,就醫治療。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通暢,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6.3硫酸

  一、危險特性:

  與易燃物(如苯)和有機物(如糖、纖維素等)接觸會發生劇烈反應,甚至引起燃燒。能與一些活性金屬粉末發生反應,放出氫氣。遇水大量放熱,可發生沸濺。具有強腐蝕性。

  二、泄漏處置:

  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好面罩,穿化學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勿使泄漏物與可燃物質(木材、紙、油等)接觸,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堵漏。噴水霧減慢揮發(或擴散),但不要對泄漏物或泄漏點直接噴水。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然后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三、滅火方法:

  砂土。禁止用水。應急處理人員戴好佩帶自給式呼吸器。穿防腐蝕工作服,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戴橡皮手套。

  四、人員救援: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立即用水沖洗至少15分鐘。或用2%碳酸氫鈉溶液沖洗。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呼吸困難時給輸氧。給予2~4%碳酸氫鈉溶液霧化吸入。就醫。

  食入:誤服者給牛奶、蛋清、植物油等口服,不可催吐。立即就醫。

  6.4鹽酸

  一、危險特性:

  燃爆危險:該品不燃。具強腐蝕性、強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能與一些活性金屬粉末發生反應, 放出氫氣。遇氰化物能產生劇毒的氰化氫氣體。與堿發生中和反應,并放出大量的熱。具有較強的腐蝕性。

  二.泄漏處置: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

  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清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

  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三、滅火方法:

  用堿性物質如碳酸氫鈉、碳酸鈉、消石灰等中和。也可用大量水撲救。

  四.人員救援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可涂抹弱堿性物質(如堿水、肥皂水等),就醫。

  眼睛接觸: 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用大量水漱口,吞服大量生雞蛋清或牛奶(禁止服用小蘇打等藥品),就醫。

  6.5氫氧化鈉

  一、危險特性:

  本品不會燃燒,遇水和水蒸氣大量放熱,形成腐蝕性溶液。與酸發生中和反應并放熱。具有強腐蝕性。

  二、泄漏處置:

  隔離泄漏污染區,周圍設警告標志,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學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用潔清的鏟子收集于干燥凈潔有蓋的容器中,以少量加入大量水中,調節至中性,再放入廢水系統。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三、滅火方法:

  用霧狀水、砂土。滅火。應急處理人員戴好佩帶自給式呼吸器。穿防腐蝕工作服,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戴橡皮手套。

  四、人員救援:

  皮膚接觸:立即用水沖洗至少15分鐘。若有灼傷,就醫治療。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臉,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或用3%硼酸溶液沖洗。就醫。

  吸入: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患者清醒時立即漱口,口服稀釋的醋或檸檬汁,就醫。

  6.6次氯酸鈉

  一、危險性:

  次氯酸鈉對皮膚黏膜有腐蝕作用,溶液的腐蝕性與同濃度的氫氧化鈉相似。經常用手接觸本品的工人,手掌大量出汗,指甲變薄,毛發脫落。本品有致敏作用。次氯酸鈉在胃中與胃酸接觸后,即生成次氯酸,次氯酸對胃黏膜有較大刺激性。 大量吸收時可引起高鐵血紅蛋白血癥,對皮膚、粘膜有較強的刺激作用。

  二、泄露處置: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直接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腐工作服,戴橡膠手套。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超過30℃。應與堿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

  其他防護: 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注意個人清潔衛生。

  三、滅火方法:

  次氯酸鈉所在的倉庫或使用車間發生火災:次氯酸鈉不燃,但為氧化劑可助燃.,受高熱分解產生有毒的腐蝕性煙氣,具有腐蝕性。應疏散火災現場周圍50米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自行滅火時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離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

  四、人員救援:

  吸入:立即轉移至新鮮空氣處,如有咳嗽、呼吸困難等呼吸道刺激癥狀,在監護人的幫助下到公司醫務室進行觀察、治療。情況嚴重時撥打公司醫務室電話或“120”到現場施救。

  眼:癥狀較輕時在監護人的幫助下到公司醫務室使用大量清水持續沖洗15分鐘,有持續的疼痛、畏光、流淚癥狀,就近去專科醫院就診。

  皮膚:癥狀較輕時可自行徹底使用清水或肥皂水清洗,如皮膚仍有持續疼痛或刺激癥狀,可去公司醫務室或就近去專科醫院就診。污染的衣服要洗干凈后再穿。

  誤服:可口服100~200ml的生蛋清、氫氧化鋁凝膠或牛奶。但是出現中毒癥狀者應到醫院就診。

  7 緊急疏散的原則

  7.1 建立警戒區域

  (1)警戒區域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有專人警戒。

  (2)除消防、應急處理人員及需堅守崗位人員以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

  7.2 緊急疏散

  (1)緊急疏散應向上風向轉移,要指定專人帶領和護送疏散人員到安全區,并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警戒崗位,負責引導方向,防止有人誤入火災蔓延區。

  (2)不能在低洼處滯留。

  (3)疏散時注意清查是否有人停留在著火區,如有人未撤出,應采取緊急救援措施。

  8 應急救援預案的管理和處置

  8.1 應急救援預案的管理

  在經營過程中一旦發生重大事故,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發布或解除應急救援指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和向周圍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請求有關單位支援。

  8.2 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原則

  (1)一旦發生事故,不論大小,均要予以高度重視,按事故可能導致的最嚴重的后果及時做出判斷,妥善處置。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以救人為主,同時積極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擴展,并盡快組織人員緊急疏散,撤離至安全區域。

  (2)應急救援隊伍,在重大事故發生時應及時趕赴現場,在指揮領導小組的指揮下,根據事故情況,按照“自救為主”的原則和滅火預案,及時有效地排除險情,控制并消除事故,搶救傷員,做好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

  (3)若事故可能危害到周圍單位、人員(居民)的安全時,應及時和周圍單位及當地有關部門聯系,引導其人員(居民)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

  (4)在自救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會安全時,應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和向周圍單位通報,盡快請求社會力量援助。社會援助隊伍進入危險區域時,應安排專人聯絡,引導并告知事故概況和安全注意事項。

  (5)建立事故應急救援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遇到問題及時處理。

  8.3 應急救援信號規定

  統一使用電話報警和聯絡,危險區邊界安排人員設立警戒線。任何閑雜人等禁止越入警戒線。

  9 應急和演練計劃

  全體員工都負有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擔負著公司經營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及處理工作。應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預案演練和相關知識的理論學習。每次演練參加人員都必須嚴格按照實戰的標準進行,整個演練過程做到事前有計劃,事后有、講評、。

  危化品應急預案 7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一、成立學校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職責:

  1、對危險化學藥品萬一發生火災、泄露、丟失等意外情況,指揮中應視具體情況迅速組織各相關人員成立應急小組,制定相關措施。

  2、保障各種應急物品、器材充足。

  3、全面負責各種突發事故的處理;協調各小組的工作,人員配備、監督、檢查小組職責落實情況。

  4、組織成員學習相關知識,明確各小組的職責,不斷提高成員防范應急能力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體現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原則: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正確處理。

  三、預防與應對措施

  1、嚴格學校化學品的管理,特別是爆炸品和劇毒物品的管理。建立雙人雙鎖分管鑰匙等相應的保管制度,并由部門負責人經常檢查落實情況。

  2、如發現各類危險化學品被盜、被搶、被騙及因化學品引起的爆炸和火災,應立即報告學校事故處理小組,并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

  3、如發生被盜、被搶、被騙事件,實驗室管理員應立即向應急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匯報,并書面說明事故發生詳細經過。由事故處理小組報110和區教育局備案。

  4、如發生因化學品引起的爆炸和火災事件,應立即啟動《學校火災應急預案》。

  5、學校各部門應服從事故應急小組組長統一指揮,并落實相關部門要求采取的措施,以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四、危險化學品急救措施

  在實驗室中發生人身中毒時,必須采取急救措施,應先行急救,再送醫院治療。

  (1)吸入毒氣:將其移到空氣新鮮處休息(冬天注意保暖),讓中毒者昔日

  新鮮空氣,如輕度中毒者會較快恢復正常,如果發生昏迷休克,可給中毒者做人工協助呼吸,保持安靜,注意保暖。

  (2)消化道誤服中毒應立即洗胃,使中毒者嘔吐。常用的洗胃液是食鹽水、肥皂水,3--5%的碳酸氫鉀溶液或1:50的高錳酸鉀溶液。洗胃液要大量喝,邊喝邊使中毒者嘔吐。如果沒有洗胃液,可以引用大量溫開水,沖淡毒物并使中毒者嘔吐。洗胃藥反復進行多次,直到洗胃中基本沒有毒物,然后再服解毒劑。常用的.有生蛋清、牛奶、淀粉糊、面湯等。

  一氧化碳

  跟血液中的血紅蛋白結合,使它喪失機能,人感覺頭痛、昏迷、昏睡不醒而至死。CO達到0.1%時,1小時意識不清,4小時致死。

  把患者移到空氣新鮮有光線的地方,注射咖啡堿,喝淡茶,皮下注射食鹽水,吸氧氣或人工呼吸。

  乙醚

  吸入蒸氣后會麻醉

  一般是吸氧,進行人工呼吸

  汞及其化合物

  汞蒸氣侵害呼吸器官,喉痛,嗓啞聲音不清

  汞中毒可服用鐵粉2份加硫1份的混合劑

  白磷

  觸及皮膚時造成燒傷、損害骨骼、蒸氣刺激喉鼻粘膜并有腐蝕性,進入消化系統會發生激烈作用,直到死亡。

  附著于身上時,用2%的硫酸銅或酸銀溶液沖洗,飲入時,用0.3%的高錳酸鉀洗胃,飲用1%的硫酸銅溶液200g銅化合物

  傷害消化系統,能引起嘔吐,飲用3.0g的硫酸銅則有危險。

  用鹽水或用牛奶洗胃,要多喝食鹽水,蛋清。

  鋇鹽鉛鹽

  嘔吐,下痢、眩迷,損害腎臟和視力減退。口腔、咽喉和胃部感覺干燥,發熱,直至嘔吐,并能引起其他神經上的癥狀。

  使患者胃里的東西吐出后,用5%的硫代硫酸鈉溶液洗胃,生成BaSO4,PbSO4的沉淀。

  (3)皮膚、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應立即用大量自來水沖洗(對皮膚

  上的濃硫酸應先用干布揩拭),具體急救措施見“化學灼傷和急救措施”:

  灼燒物質

  急救措施

  各種酸(濃硫酸、硝酸)

  立即用水沖洗,接著用3--5%碳酸氫鈉溶液中和,最后用水清洗,必要時涂上甘油,如果出現水泡,應涂上龍膽紫。

  當皮膚粘上濃硫酸時,切忌用水沖洗一面硫酸水合時放熱而加重傷勢,正確吹方法是先用干棉布吸去濃硫酸,再用流水沖洗,后處理方法同上。

  各種堿磷

  立即用水沖洗,再用3--5%的碳酸氫鈉溶液浸泡以中和生成磷堿,然后用2%的硫酸銅溶液沖洗使磷酸轉化為難溶的磷酸銅。再用水沖洗殘留的硫酸銅溶液,最后按灼燒傷處理。切不可使傷口暴露在空氣中或用油脂涂敷。

  五、其他事故

  (1)實驗室如果不慎發生火災,立即移開可燃物,切斷電源,停止通風。

  對小面積火災,應立即用濕布、濕衣服或沙子等覆蓋燃燒物,隔絕空氣使火熄滅,對大面積的火災應立即報警,并針對燃燒物性質使用相應的滅火器進行搶救,以減少損失。

  (2)萬一發生觸電事故,要立即切斷電源,把觸電者迅速轉移到附近適當地方,揭開衣扣,使其全身舒展。如果觸電者停止呼吸或心臟停止跳動,要毫不遲疑地進行人工呼吸或心臟按摩,并迅速送醫院搶救。

  危化品應急預案 8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學校危險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嚴防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指的危險化學藥品,系學校化學實驗室里的易燃品、氧化劑、毒害品和腐蝕品等。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危化品事故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院長、校長、法人

  副組長:黨委書記、副校長

  成 員:

  職責:領導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有效地 處理出現的危化品安全事故。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安全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學校各部門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防范措施

  1、保管

  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按有關規定存放在條件完備的.專用室或專用柜(櫥)內,并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火、滅火防曬等安全設施,專人專管,落實職責。

  2、使用

  危險化學藥品按當日限量等有關要求,填寫領物單,按程序審批,專人領取。嚴格遵守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使用的原則。

  3、組織管理人員(包括師生)宣傳教育培訓有關危險藥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包括自救、報警、防范、撤離等,同時備足備好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和物資,以防萬一。

  4、學校分管領導和執行人要定期檢查藥品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應急措施

  1、危險化學藥品一旦發生丟失、被盜情況,應立即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報告學校分管領導,及時統計藥品的數量、名稱和價值等書面報學校校長,學校將根據危害程度及事件性質酌情處理,并如實報上級主管部門,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2、在實驗操作使用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疏散師生至安全地段,并在第一時間送受傷師生校醫務室或市級醫院救治,及時報119、120等有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報學校校長。

  四、其他

  事故發生后,應急安全領導小組應及時查明原因,計算損失,落實職責和防患措施,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學校校長。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危化品應急預案 9

  1、總則

  1.1目的

  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范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現場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專家參與。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并發揮其作用。

  1.3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發生的下列事故災難應對工作:

  (1)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事故;

  (3)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事故;

  (4)安全監管總局認為需要處置的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協調指揮機構與職責

  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領導下,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統一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具體承辦有關工作。安全監管總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的組成及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局長

  副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分管調度、應急管理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副局長

  成員單位:辦公廳、政策法規司、安全生產協調司、調度統計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機關服務中心、通信信息中心、化學品登記中心。

  (1)辦公廳:負責應急值守,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報告事故信息,傳達安全監管總局領導關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向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報送《值班信息》,同時抄送國務院有關部門;需派工作組前往現場協助救援和開展事故調查時,及時向國務院有關部門、事發地省級政府等通報情況,并協調有關事宜。

  (2)政策法規司:負責事故信息發布工作,與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及新華社、人民日報社、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等主要新聞媒體聯系,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布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3)安全生產協調司:根據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組織協調安全監察專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調度統計司:負責應急值守,接收、處置各地、各部門上報的事故信息,及時報告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同時轉送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和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起草事故救援處理工作指導意見;跟蹤、續報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5)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提供事故單位相關信息,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下達有關指令,協調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應急救援建議方案,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報告;協調組織專家咨詢,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根據需要,組織、協調調集相關資源參加救援工作。

  (7)機關服務中心:負責安全監管總局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8)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保障安全監管總局外網、內網暢通運行,及時通過網站發布事故信息及救援進展情況。

  (9)化學品登記中心:負責建立化學品基本數據庫,為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提供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

  2.2有關部門(機構)職責

  根據事故情況,需要有關部門配合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按照《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協調有關部門配合和提供支持。

  事故災難造成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時,按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統一組織協調指揮。

  2.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按事故災難等級(見6.2響應分級標準)和分級響應原則,由相應的地方人民政府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地方政府負責人擔任,全面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由熟悉事故現場情況的有關領導具體負責現場救援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實施應急救援,并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報告事故及救援情況,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報請安全監管總局協調,并說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裝備等情況。

  發生的事故災難涉及多個領域、跨多個地區或影響特別重大時,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與職責,由地方人民政府比照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相關部門職責,結合本地實際確定。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控與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由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分析,經核實后及時上報國務院。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企業按照《關于規范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xx]125號)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對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其他災害和事件的信息進行監控和分析。可能造成Ⅱ級以上事故的信息,要及時上報安全監管總局。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Ⅰ級)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中央直屬企業同時上報安全監管總局和企業總部),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特別重大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安全監管總局。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逐級上報事故情況,并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至省(區、市)人民政府,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3.2預警預防行動

  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確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要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當本級、本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為需要支援時,請求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協調。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Ⅱ級)時,安全監管總局要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準備;并根據事態進展,按有關規定報告國務院,通報其他有關地方、部門、救援隊伍和專家,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分析事故災難預警信息,必要時建議國務院安委會發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預警信息。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一般事故(Ⅳ級)(見6.2響應分級標準)。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所在地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發生Ⅰ級事故及險情,啟動本預案及以下各級預案。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2啟動條件

  (1)事故等級達到Ⅱ級或省級人民政府應急預案啟動后,本預案進入啟動準備狀態。

  (2)下列情況下,啟動本預案:

  ①發生Ⅰ級響應條件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②接到省級人民政府關于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增援請求;

  ③接到上級關于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

  ④安全監管總局領導認為有必要啟動;

  ⑤執行其他應急預案時需要本啟動預案。

  4.3響應程序

  (1)進入啟動準備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①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收集事故有關信息,從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0532-83889090)采集事故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

  ②密切關注、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③通知有關專家、隊伍、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④向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導意見;

  ⑤派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

  ⑥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組織專家咨詢。

  (2)進入啟動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①通知領導小組,收集事故有關信息,從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采集事故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

  ②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事故情況;

  ③組織專家咨詢,提出事故救援協調指揮方案,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

  ④派有關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導協調、協助指揮;

  ⑤通知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通信、氣象、物資、財政、環保等支援工作;

  ⑥調動有關隊伍、專家組參加現場救援工作,調動有關裝備、物資支援現場救援;

  ⑦及時向公眾及媒體發布事故應急救援信息,掌握公眾反映及輿論動態,回復有關質詢;

  ⑧必要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通知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按照《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進行協調指揮。

  4.4信息處理

  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Ⅱ級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后要及時報安全監管總局。

  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可將所屬企業發生的Ⅱ級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直接報安全監管總局。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要跟蹤續報事故發展、救援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信息,及時提出需要上級協調解決的問題和提供的支援。

  安全監管總局通過辦公廳向國務院辦公廳上報事故信息。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協調增援。

  事故災難中的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有港澳臺或外國人員時,安全監管總局及時通知外交部、港澳辦或臺辦。

  事故發生地化學品登記辦公室、區域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搶救中心和安全監管總局建立聯系,共享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相關信息,主要包括現場數據監測、應急救援資源分布信息、氣象信息、化學品物質安全數據庫、重大危險源數據庫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相關信息可通過傳真、電話等傳輸通道進行信息傳輸和處理。

  4.5指揮和協調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救援指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當立即啟動企業預案,組織救援,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當地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相關處置預案,統一協調指揮事故救援。本預案啟動后,安全監管總局協調指揮的主要內容是:

  (1)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和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協調調動有關的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救援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責成有關方面實施;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適時通知有關方面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時,商請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

  4.6現場緊急處置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涉及跨省(區、市)、跨領域的影響嚴重的緊急處置方案,由安全監管總局協調實施,影響特別嚴重的報國務院決定。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針對上述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其一般處置方案和處置方案要點分別如下:

  4.6.1危險化學品事故一般處置方案

  (1)接警。接警時應明確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危險化學品種類、事故簡要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等。

  (2)隔離事故現場,建立警戒區。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根據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火焰輻射熱、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3)人員疏散,包括撤離和就地保護兩種。撤離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在有足夠的時間向群眾報警,進行準備的情況下,撤離是最佳保護措施。一般是從上風側離開,必須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

  就地保護是指人進入建筑物或其它設施內,直至危險過去。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采取此項措施。指揮建筑物內的人,關閉所有門窗,并關閉所有通風、加熱、冷卻系統。

  (4)現場控制。針對不同事故,開展現場控制工作。應急人員應根據事故特點和事故引發物質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4.6.2火災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火災發生位置;

  (2)確定引起火災的物質類別(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災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明確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

  (5)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6)確定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7)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含火災與爆炸伴隨發生的可能性);

  (8)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對周圍區域的可能影響規模和程度;

  (9)火災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災蔓延、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0)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6.3爆炸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爆炸地點;

  (2)確定爆炸類型(物理爆炸、化學爆炸);

  (3)確定引起爆炸的物質類別(氣體、液體、固體);

  (4)所需的爆炸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5)明確爆炸地點的周圍環境;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7)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后果(如火災、二次爆炸等);

  (8)確定爆炸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9)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6.4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泄漏源的位置;

  (2)確定泄漏的化學品種類(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

  (3)所需的'泄漏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確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5)確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7)確定泄漏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

  (8)實際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氣象信息;

  (10)泄漏擴散趨勢預測;

  (11)明確泄漏可能導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

  (13)確定泄漏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4)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隊、企業救援隊伍、防化兵部隊等)。

  4.7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及其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4.8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4.9事故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當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出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并計算出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4.10信息發布

  安全監管總局是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信息的指定來源。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信息對外發布工作。必要時,國務院新聞辦派員參加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對外報道工作。

  4.11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安全監管總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省(區、市)人民政府宣布應急處置結束。

  5、應急保障

  5.1通信與信息保障

  有關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聯系方式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有關單位的調度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

  通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衛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證各有關方面的通訊聯系暢通。

  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建立、維護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級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系數據庫。

  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建立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通信網絡、信息傳遞網絡及維護管理網絡系統,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通信聯絡、信息溝通的需要;加強特殊通信聯系與信息交流裝備的儲備,以滿足在特殊應急狀態下,通訊和信息交流需要;組織制定有關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事故災難信息管理辦法,統一信息分析、處理和傳輸技術標準。

  安全監管總局開發和建立全國重大危險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并負責管理和維護。省級應急救援機構和各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地區、本部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處理,并向安全監管總局報送重要信息。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救援裝備保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裝備,有關企業和當地政府根據本企業、本地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建立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依托現有資源,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2)應急隊伍保障。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以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基礎,以相關大中型企業的應急救援隊伍為重點,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習。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促使其保持戰斗力,常備不懈。

  公安、武警消防部隊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

  其他兼職消防力量及社區群眾性應急隊伍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補充力量。

  上海、吉林、沈陽、天津、濟南、青島、株洲、大連等8個區域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搶救中心,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主要負責指導或實施對傷員的救治。

  (3)交通運輸保障。安全監管總局建立全國主要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交通地理信息系統。在應急響應時,利用現有的交通資源,協調鐵道、民航、軍隊等系統提供交通支持,協調沿途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交通警戒支持,以保證及時調運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人員、裝備、物資。

  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地贏得救援時間。

  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和調集足夠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4)醫療衛生保障。由事故發生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醫療救護隊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進入事故現場實施醫療急救,各級醫院負責后續治療。

  必要時,安全監管總局通過國務院安委會協調醫療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醫療救治力量支援。

  (5)治安保障。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6)物資保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企業根據本地、本企業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時所需物資的調用、采購、儲備、管理,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

  國家儲備物資相關經費由國家財政解決;地方常備物資經費由地方財政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由企業自籌資金解決,列入生產成本。

  必要時,地方人民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跨省(區、市)、跨部門的物資調用,由安全監管總局報請國務院安委會協調。

  5.3技術儲備與保障

  安全監管總局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和技術設備設施資源,提供在應急狀態下的技術支持。

  應急響應狀態下,當地氣象部門要為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

  根據重大危險源的普查情況,利用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分布和基本情況臺帳,建立重大危險源和化學品基礎數據庫,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根據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有關內容,利用已建立的危險化學品數據庫,逐步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統,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依托有關科研單位開展化學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等專項研究,加強化學應急救援技術儲備,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5.4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信息交流。各級政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按規定向公眾和員工說明本企業生產、儲運或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2)培訓。危險化學品事故有關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業務培訓;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應急救援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應急救援管理機構加強應急管理、救援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

  (3)演習。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有關規定定期組織應急演習;地方人民政府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并于演習結束后向安全監管總局提交書面總結。應急指揮中心每年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組織一次應急演習。

  5.5監督檢查

  安全監管總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6、附則

  6.1名詞術語定義

  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由危險化學品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的事故(礦山開采過程中發生的有毒、有害氣體中毒、爆炸事故、放炮事故除外)。

  6.2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事故)響應、Ⅱ級(重大事故)響應、Ⅲ級(較大事故)響應、Ⅳ級(一般事故)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Ⅰ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Ⅱ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10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Ⅲ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Ⅳ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6.3預案管理與更新

  省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應急保障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和所承擔的應急處置任務,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安全監管總局備案。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安全監管總局及時組織修訂。安全監管總局定期組織對本預案評審,并及時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

  6.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安全監管總局負責解釋。

  6.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危化品應急預案 10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因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等引起的化學品事故或險情。

  二、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應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遵循學校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管理、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組織配備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及救護設備設施,承擔本單位危險源發生事故時的搶救、救援和處理處置工作,并及時報告事故情況。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學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成立學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董文章擔任,副組長由副校長李春山擔任。成員由科學實驗室及各功能室工作人員組成。

  (二)工作職責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統一部署、協調、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決定預案的啟動和終止;指揮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開展工作。

  2、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修訂;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工作;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險情報告后,迅速報告領導小組組長,并通知有關人員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為確保及時、有效、順利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內設危險源控制組、現場警戒組、救援排險組、醫療搶救組、物資供應組、善后處理組等六個組,其職責如下:

  (一)危險源控制組

  由科學實驗室、功能室人員組成,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準備好專用的防護用品、用具及專用工具等。

  (二)現場警戒組

  由校辦室組成、派出所負責。

  1、負責劃定現場的警戒區并組織警戒,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

  3、負責救援通道的暢通。

  (三)救援排險組由校領導組人員組成

  1、火災、爆炸類事故由派出所的負責人任組長。

  2、普通事故由學校負責人任組長。

  (四)醫療搶救組

  由學校領導組成員組成。負責現場對傷員進行傷情判別,依據不同傷情施行緊急搶救,現場處置和安排轉運傷員。

  (五)物資供應組

  負責組織搶險物資和工具、器具和救治藥品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由總務負責。

  (六)善后處理組

  由學校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接待安撫、扶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四、應急救援程序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實施應急救援、事態監測與評估、后期處置等幾個方面。

  (一)事故報告與報警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可能發展成為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火災事故同時向119報警,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有毒物質的大量泄露等)、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二)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1、領導小組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險情報告后,應迅速向領導小組組長匯報,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預案》,指定應急救援現場總指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相關人員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在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領導小組指定人員擔任。指揮部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確定應急救

  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匯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

  2、現場指揮部設立后,要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按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型確定事故應急救援具體實施方案,布置搶險救援任務。

  3、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后,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處置基本程序

  1、防護

  根據事故現場所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劃定的危險區域,確定相應的防護等級。全部進入防護區的相關人員必須按相應防護標準采取相關防護措施。

  2、詢情

  (1)遇險人員情況;

  (2)容器儲量、泄漏量、泄漏時間、部位、形式、擴散范圍;

  (3)學生、周邊居民、地形、電源、火源等情況;

  (4)消防設施、工藝措施、到場人員處置意見。

  3、偵檢

  (1)搜尋遇險人員;

  (2)使用檢測儀器測定泄漏物質、濃度、擴散范圍;

  (3)測定風向、風速等氣象數據;

  (4)確認設施、建筑物險情及可能引發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

  (5)確認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確定攻防路線、陣地;

  (7)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

  4、警戒

  (1)根據詢情、偵檢情況確定警戒區域;

  (2)將警戒區域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視情設立隔離帶;

  (3)合理設置出入口,嚴格控制各區域進出人員、車輛、物資,并進行安全檢查、逐一登記。

  5、救生

  (1)組成救生小組,攜帶救生器材迅速進入危險區域;

  (2)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安全區域;

  (3)對救出人員進行登記、標識和現場急救;

  (4)將傷情較重者送交醫療急救部門救治。

  6、控險

  (1)啟用滅火設施;

  (2)根據現場泄漏情況,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嚴格按照堵漏方案實施;

  (3)若易燃氣體泄漏,所有堵漏行動必須采取防爆措施,確保安全;

  (4)切斷泄漏源;

  (5)根據泄漏對象,對不溶于水的液化氣體,可向罐內適量注水,抬高液位,形成水墊層,緩解險情,配合堵漏;

  (6)轉移較危險的瓶(罐)。

  7、救護

  (1)現場救護

  將染毒者迅速撤離現場,轉移到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有條件時應立即進行呼吸道及全身防護,防止繼續吸入染毒;對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采取心肺復蘇措施,并給予氧氣;立即脫去被染污者的服裝;皮膚污染者,用流動清水或肥皂水徹底沖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

  (2)使用特效藥物治療;

  (3)對癥治療;

  (4)嚴重者送醫院觀察治療。

  8、洗消

  (1)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

  (2)洗消的對象輕度中毒的人員;

  重度中毒人員在送醫院治療之前;現場醫務人員;

  消防和其它搶險人員以及群眾互救人員;搶救及染毒面具。

  (3)使用相應的洗消藥劑;

  (4)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須經過環保部門的檢測,以防造成次生災害。

  9、清理

  (1)少量殘液,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干粉等吸附,收集后作技術處理或視情倒至空曠地方掩埋;在污染地面上灑上中和或洗滌劑浸洗,然后用大量直流水清掃現場,特別是低洼、溝渠等處,確保不留殘液;

  (2)現場環境檢測合格后,清點人員、車輛及器材;

  (3)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離。

  應急救援結束后,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對救援情況進行評估,對險情或事故的損失情況進行統計,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危化品應急預案 11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學校危險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嚴防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指的危險化學藥品,系學校化學實驗室里的易燃品、氧化劑、毒害品和腐蝕品等。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危化品事故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校長、法人

  副組長:黨委書記、副校長

  成員:

  職責:領導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有效地處理出現的危化品安全事故。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安全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學校各部門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防范措施

  1、保管

  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按有關規定存放在條件完備的專用室或專用柜(櫥)內,并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火、滅火防曬等安全設施,專人專管,落實職責。

  2、使用

  危險化學藥品按當日限量等有關要求,填寫領物單,按程序審批,專人領取。嚴格遵守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使用的原則。

  3、組織管理人員(包括師生)宣傳教育培訓有關危險藥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包括自救、報警、防范、撤離等,同時備足備好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和物資,以防萬一。

  4、學校分管領導和執行人要定期檢查藥品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應急措施

  1、危險化學藥品一旦發生丟失、被盜情況,應立即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報告學校分管領導,及時統計藥品的數量、名稱和價值等書面報學校校長,學校將根據危害程度及事件性質酌情處理,并如實報上級主管部門,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2、在實驗操作使用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疏散師生至安全地段,并在第一時間送受傷師生校醫務室或市級醫院救治,及時報119、120等有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報學校校長。

  四、其他

  事故發生后,應急安全領導小組應及時查明原因,計算損失,落實職責和防患措施,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學校校長。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危化品應急預案 12

  為切實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確保現場處置高效、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和《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關于印發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的通知》(粵府辦〔20xx〕14號)、《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粵府辦〔20xx〕1號)和《江門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制定本預案。

  一、現場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配合、加強協作;快速反應、高效運轉;依靠科學、安全處置。

  二、預案適用范圍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是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規定的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造成危險的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運輸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過程中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參照本預案執行。

  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分級

  根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3個級別:

  (一)Ⅰ級事故:是指事態非常嚴重,事故造成危險、劇毒化學品嚴重泄漏、水體等環境污染,嚴重威脅到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或者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需要立即疏散事故現場周邊居民,需實施跨區域交通組織分流。

  (二)Ⅱ級事故:是指事態嚴重,事故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或處置時極可能造成泄漏,或導致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或者劇毒品可能污染周圍環境等,雙向交通中斷需要分流和事故周邊群眾需要疏散。

  (三)Ⅲ級事故:是指事態一般,事故沒有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但處置困難,有可能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燃燒、爆炸,對交通造成一定的影響。

  四、應急指揮體系

  (一)地市級指揮部:市政府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領導任副總指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相關的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領導參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置Ⅰ級事故相關事宜。

  (二)市、區(縣級)級指揮部:各地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當地市、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領導任副總指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領導參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置Ⅱ級事故相關事宜。

  (三)現場指揮部:由事故發生地的`交警大隊或其上級公安機關領導,或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導擔任現場指揮官,安全監管部門領導擔任副指揮官,指揮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交通運輸、城管(燃氣辦)等部門領導參與處置工作。

  發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現場指揮官由高速交警大隊或其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導擔任,如達到Ⅱ、Ⅲ級事故,需報所屬地段的轄區政府;如達到Ⅰ級事故,則需報江門市政府。

  五、部門分組及主要職責

  為使現場應急處置有序、安全開展,根據粵府辦〔20xx〕14號的要求和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各級指揮部設置以下相應工作組:

  (一)現場交通組:由公安交管、公路路政等部門組成,公安交管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現場安全防護、協助搶救受傷人員、事故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控制肇事司機等;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區,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實施交通管制和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和減少交通擁堵。

  (二)搶救治療組:由衛生計生、消防、醫療、職防等部門單位組成,衛生計生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和落實相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救治工作;在事故達到Ⅰ級、Ⅱ級時,根據需要對受污區域做好衛生防護工作。

  (三)安全評估組:由安全監管、消防、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燃氣辦)、治安等部門組成,安全監管部門(涉液化石油氣和天燃氣則為燃氣辦)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對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承壓盛裝容器的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安全距離(區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揮人員組織、協調、實施。

  (四)交通拯救組:由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燃氣辦)、公路管理等部門組成,交通運輸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和落實拯救、起重的車輛或相應的運輸車輛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統籌并落實對事故現場的危險化學品的駁載、卸載、轉移等工作;評估拯救作業量、難度、危險性和應急拯救費用處理。

  (五)環境監測組:由環保、衛生計生、水務、城管、農業等部門組成,環保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污染的土壤、水體、大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環境污染物監測結果,為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依據。

  (六)現場保障組:由屬地的市、區(縣級)政府及經濟和信息化、電力、通信等部門單位組成,由屬地的市、區(縣級)政府領導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應急電力、通信的保障,排除現場相關電力線路(設備)安全隱患;根據安全評估的情況,當地鎮、街負責疏散現場周邊群眾,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其他事宜。

  六、應急響應

  根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達到的三個級別,對應實施Ⅰ級、Ⅱ級、Ⅲ級三個等級的應急響應:

  (一)Ⅰ級響應:發生Ⅰ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開展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公安局,由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公安局報告江門市政府、市公安局,并成立江門市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視情況及時通知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環境監測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并可通知現場保障組到現場協助。現場指揮官應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簡明報告處理情況及后續處理方案,并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意見繼續履行指揮職責。

  (二)Ⅱ級響應:發生Ⅱ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啟動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開展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和公安局,并請求成立市、區(縣級)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視情況及時通知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環境監測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現場指揮官應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簡明報告處理情況及后續處理方案,并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意見繼續履行指揮職責。

  (三)Ⅲ級響應:發生Ⅲ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和公安局,并視情況及時通知相關的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

  七、現場處置工作安排

  (一)現場警戒。先期到達現場的公安交管、路政等人員要立即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秩序,協助搶救傷員;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二)交通組織。公安交管、路政部門要指揮應急工作車輛和執行搶險救援任務各種車輛通行;要根據實際交通情況,采取管控或分流等措施,疏導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現場對交通安全的影響。

  (三)安全評估。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后要立即研究、分析,對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安全距離(區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揮人員組織、協調、指揮和實施。

  (四)環境監測。當事故達到Ⅰ級或Ⅱ級事故時,需及時對事故現場周邊環境的土壤、水體、大氣等進行監測,提出意見供指揮人員協調、處置等。

  (五)施救拯救。指揮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提供的方案,現場指揮相關職能部門搶救傷員、排除危險和施救拯救;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在現場協助指導拯救。

  (六)群眾疏散。當事故達到Ⅰ級或Ⅱ級事故時,根據安全評估專家提出的意見或方案,對一定區域內的群眾組織疏散,保證現場周邊群眾撤離到安全地帶。

  (七)現場清理。公安交管部門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如屬爆炸、燃燒現場,應知會公安部門其他警種參與勘查;拯救作業完畢后,路政、公路養護等部門清理現場,必要時放置相應的安全提示設施,公安交管部門檢查后視路況安全程度再恢復交通。

  八、落實預案的相關要求

  (一)要落實部門職能責任。各地、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本預案明確的職能職責,制定自身的應急處置預案或方案,明確和細化落實的人員、做法和責任,并適時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水平。

  (二)要切實保障聯絡體系。應急處置的聯系方式以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的分管領導報備的聯系方式為準,因分管領導調動或調整沒有報備聯席會議辦公室(公安交管部門)或因其他原因無法聯系而影響應急反應的,由相關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三)要提高指揮處置效能。對現場指揮官發布的通知、指令,相關部門必須迅速響應及行動,落實應對工作措施或方案。各部門領導或專家等人員到達現場后要第一時間向現場指揮官報到。每次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就處置期間的各部門的聯系報告、反應時間、反應措施、工作成效和改進方面進行總結,向政府及相關部門反饋。

  (四)要建立技術專家信息。江門和各地都要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信息庫,由安全監管部門和燃氣辦實行分類管理,保證能夠調度相關專家人員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助做好現場處置工作。

  (五)要落實救援裝備儲備。各級安全監管、質監、城管(燃氣辦)部門要掌握本市轄區和周邊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盛裝容器、儲存產品的種類、運輸車輛狀況的應急救援能力,配備必要的搶險救援器材等裝備,保證能及時調度和趕赴事故現場。

  危化品應急預案 13

  一、總則

  1、目的和依據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迅速、有效地組織和實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對環境產生的嚴重污染,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2、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xx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中發生的傷亡事故。

  4、工作原則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科學管理的原則。

  5、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分級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級別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一般事故(Ⅳ級)。

  (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級),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Ⅲ級),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組織機構

  成立xx縣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辦主任,縣安監局、公安局負責人擔任。參與部門的負責人為應急指揮部成員。成員由宣傳部、總工會、公安局、監察局、安監局、衛生局、交通局、財政局、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環保局、質監局、氣象局、電力局、事發地鎮政府、消防大隊、應急辦、xx縣工業園、煤化工業園、中油xx分公司、延長殼牌石油有限公司、中石化xxxx公司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2、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辦公室主任由安監局主管副局長擔任。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各危化企業編制預案;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負責收集和匯總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事故信息和各單位工作進展的最新動態,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負責指導全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救援培訓、演練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大型機械的儲備、協調和調用。

  3、成員單位職責

  (1)縣總工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

  (2)縣監察局:參與事故調查和查處應急救援過程中瀆職、失職行為。

  (3)縣應急辦:協助現場指揮部工作,督促落實現場指揮部的各項決定、指令及事故現場各救援小組的聯系協調,向現場指揮部及各職能組提供相關職能組及其他有關方面的聯系方式,信息的傳遞及向上報送工作。

  (4)縣公安局:負責事故危險區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協助事發地xx做好救援人員、車輛、設備到達現場。負責有關直接責任人的監控及逃逸人員的追捕;參與傷員的搜救工作;參與事故調查。

  (5)縣安監局:負責提出確定危險化學品主要生產、貯存區域及重點目標的建議,組織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為應急救援提供詳細情況;檢查督促相關單位制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和實施;負責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組織專家顧問組成員為應急救援的具體實施制定方案;牽頭負責事故調查組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微機錄入各種危險源的主要特性和主要處置方法;配置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隨時準備投入救援工作。

  (6)宣傳部(外宣辦):負責事故現場區內外新聞媒體的協調、管理,組織各新聞單位把握準確的輿論導向,及時發布事故信息。

  (7)縣衛生局:負責制定人員救護的搶救預案;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工作;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負責藥品、器材的供應,提供醫療保障;指導現場救護工作;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8)縣住建局:負責城市燃氣設施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技術鑒定;負責提供事故現場地下水、天然氣管網鋪設資料;參與相關事故的調查。

  (9)縣交通局:負責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負責調集應急救援所需各種運輸工具,隨時準備投入救援工作。

  (10)縣財政局:負責籌集事故搶險和事故處理資金。

  (11)縣民政局:負責組織社會救濟隊伍和落實救濟物資,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12)縣人社局: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

  (13)縣環保局:負責及時測定危險物質的品質成份及可能影響區域的范圍,并向指揮部提供報告內容;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并定期定點進行監測控制,向群眾發布公告;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消除和治理,控制其對周邊環境進一步污染;負責事故現場危險物質的處理。

  (14)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相關事故現場處置的技術支持;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15)縣氣象局:負責氣象保障,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氣壓、溫度、濕度、雨量等氣象情報、預報。

  (16)縣電力局:負責事故現場供、用電應急處置;保護事故救援所需用電安全;快速修復損壞的供配電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17)縣消防中隊:負責控制和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的事故現場,并負責有毒物質的洗消工作;參與傷員的搜救工作。

  (18)事發地鎮政府:負責搶險救援道路、水電暢通及搶險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負責可能影響區域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負責事故善后工作。

  (19)中石油xx分公司:負責成品油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并為應急救援提供專業救護隊伍和技術支持。

  (20)延長殼牌石油有限公司:負責成品油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并為應急救援提供專業救護隊伍和技術支持。

  (21)中石化xxxx公司:負責成品油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并為應急救援提供專業救護隊伍和技術支持。

  三、監測、預警

  1、監測

  縣安監局要統籌協調健全全縣危化企業數據庫,建立監測預警體系。各危化企業是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監測的主體,要進一步完善監測設施設備,提高監測能力。各鎮(辦)安監站要進一步加強對本轄區各類危化企業的安全檢查。

  2、信息報告

  發生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或發生可能危及周邊區域安全的事故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撥打報警電話,事故單位負責人和事發地鎮政府應在1小時內向縣安監局、縣xx上報事故情況,需上報市政府上級部門的經縣政府同意后上報。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有毒物質的大量泄漏等)、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3、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電話

  縣政府值班室:

  縣安監局值班室:

  報警電話:

  4、預警

  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報告后應立即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并根據分級情況提出預案啟動建議。

  四、應急響應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救援后備隊的預備、實施應急救援(緊急疏散、搶救傷員、險情處置、現場保護、維持秩序)等幾個方面。

  1、先期處置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事故現場人員和獲知事故信息的其他人員應當立即向“110”報告;單位負責人要立即報鎮(辦)和安監局。

  2、應急處置程序

  (1)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報警提出預警級別后,立即啟動本預案,同時通知有關成員單位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2)事故發生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專業救援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3)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布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4)專家顧問組成員到達現場后,迅速對事故的基本情況做出評價,提出處置實施辦法和防范措施。

  (5)各專業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后,應服從現場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6)現場處置完后,由專家顧問組有關人員和環保部門指導進行現場洗消工作。

  (7)事故得到控制后,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決定應妥善保護的區域,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開展調查工作。

  3、處置要求

  (1)現場指揮和各專業救援隊伍之間保持良好的通迅聯系。

  (2)車輛應服從指揮部的調度,并按要求行駛和停放。

  (3)對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大量泄漏救援,應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應急救援人員不得穿帶釘的鞋和化纖衣物,手機應關閉。

  (4)對有毒物質泄漏的處置,必須使用正壓自給式防毒面具,對皮膚有危害物質的處置,必須穿全封閉化學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等。

  (5)事故污染區域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4、請求上級支援

  當本縣的救援措施不能使危險化學品事故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指揮部應立即向市政府報告,縣安監局應當立即向市安監局報告,請求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

  在上級救援組織領導到場后,有現場總指揮負責向上級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開展情況,并由上級救援組織統一指揮后續救援工作。

  5、應急結束

  當遇險(含失蹤)人員全部發現,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排除后,經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應急結束由指揮部報縣政府,由縣政府統一發布。

  五、后期處置

  1、善后處理

  由事發地鎮(辦)牽頭相關部門配合負責組織事故災難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治療、安置、補償和工傷鑒別,征用物資和勞務補償等事項,盡快清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監管機構應督促各類保險經辦機構積極履行保險責任,迅速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3、社會救助

  由縣民政局動員社會力量,積極組織協調社會捐贈,并負責捐贈資金、物資的管理和監督使用。

  4、事故調查與總結

  應急救援結束后,由安監局牽頭,監察局、公安局等部門配合聯合開展事故調查,并在15日內將應急處置工作的總結評估報告送縣政府應急辦,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概況、事件發生的原因、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事故責任的認定,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過和存在的問題,今后應當采取的預防措施及應急處置工作的改進建議。

  六、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通過移動和聯通網絡保持事故現場通訊暢通,指揮中心成員聯絡方式見附件。

  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明確類型、數量、性能、存放和管理;必須按法律法規規定應當配備的裝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縣安監局應當加強檢查指導工作。

  (2)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事故后,由指揮部根據需要及時協調有關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3)治安保障

  縣公安局負責應急狀態下治安次序的維持制定應急預案,包括警力培訓、布局、調度和工作方案等。

  (4)物質保障

  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5)經費保障

  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必要時,應急處置資金按照相關規定解決。

  (6)社會動員保障

  縣團委負責做好應急狀態下的社會動員工作。

  七、預案演練

  定期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是確保本預案能取得預期效果的重要措施。全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由縣安監局牽頭組織,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積極參與和配合;鎮(辦)每年至少一次組織區域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依照本預案的職責分工,定期組織有針對性應急處置演練,以確保在本預案啟動后,應急反應快速、有序,具備應有的實戰能力。

  八、其他事項

  1、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由總指揮決定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2、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和廢棄物處置單位必須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配備足夠的專用防護用品、器材及專用工具等。

  3、政府各部門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預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

  4、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救災。

  5、各有關責任部門和各鎮政府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和廢棄物處置單位,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和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7、蒲白礦務局礦山救護隊隨時準備支援地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搶救排險。

  8、華電救護隊隨時準備支援地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搶救排險。

  9、xx煤化工業園聯系電話:

  10、xx縣工業園聯系電話:

  11、各危化企業必須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其人數不得少于本企業從業人員的25%。本企業發生事故時作為骨干實施搶救排險,其他危化企業發生事故時作為縣應急救援后備隊使用。

  九、附則

  1、預案管理

  本應急救援預案由縣安監局組織編制,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各相關鎮(辦)和縣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結合各自職能制定實施方案,報縣安監局備案。

  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安監局負責解釋。

  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危化品應急預案 14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增強全市交通行業危險化品事故的應對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1.2.1《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于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1.2.2本預案同時適用于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傷害、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要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并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市交通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和三個職能組,按照規定職責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1.1領導小組組成

  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處置專項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有:

  1.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與結束;

  2.根據現場應急救援情況,統一部署、協調、督查各職能組落實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和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應急搶救指令落實情況;

  3.調度現場及外圍救護所需的運輸車輛;

  4.研究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作出事故應急、求援及善后處理等建議和決策。

  2.2領導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2.2.1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2災情處置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副組長,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以及市運輸管理處相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具體負責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

  2.2.3運輸保障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客運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市運輸管理處客管科、貨管科負責人XX縣(區)運管部門分管客、貨運輸的副職、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油田運輸企業相關人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事故現場附近企事業單位、學校、居民區內人員的緊急疏散。

  2.2.4專家顧問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學校、企業單位有關方面專家組成。具體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三、風險分析

  3.1危險性分析

  我市石油化工企業較多,在石化產品的道路運輸過程中,涉及的物品有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有毒物品、腐蝕品等,這些物品如果控制不當,極易引發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燙等嚴重后果,將會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環境和正常秩序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3.2分類

  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人員傷亡、污染等事故。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在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2)對重要的`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做好檢測檢驗記錄;

  (3)根據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及毒害的部位、場所,設置必要的可燃氣體、毒害氣體檢測報警器。

  對危險源監控的管理措施有:

  (1)建立健全本單位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和監控責任,制定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2)保證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

  (3)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

  (4)建立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

  (5)定期對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四、預警與響應

  4.1危險化品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進行先期處置。同時迅速報告119、120,市安監局、市環保局、交通部門、當地政府。

  4.1.1報告程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并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后,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短信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信息報送后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并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4.1.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附后),并按要求上報。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地址、危化品事故的類別(火災、爆炸、泄漏等);

  (2)危化品名稱、初步認定的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種類(固體、液體、氣體)、數量、危害的形式,

  (3)采取的初步措施、以及現場人員傷亡情況;

  (4)可能波及影響范圍及狀況(廠礦企業、居民區、重要設施等)、事故能否控制等;

  4.2應急預案的啟動

  4.2.1預案啟動的單位

  局屬有關單位接到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迅速了解情況,做出判斷,確認是否構成重特大事故,并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報告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4.2.2領導小組工作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按規定向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向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規決定。

  4.3基本應急響應的處置要求

  4.3.1有關部門應急處置要求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通知后,負責人應迅速做出安排,按照要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參與相關救援工作。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2各職能組應急處置要求

  按照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積極、高效、有序地開展事故救援及相關工作,同時做好后援工作準備。各職能組要將開展情況及時報告災情處置組,保證事故搶險工作協調、有序、有效實施;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按照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的救援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4.3.3搶險中重大事項的決策

  作出事故搶救重大決策措施要迅速報告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和市政府專項指揮部,經同意后方可實施。

  4.4事故現場搶救原則

  安全第一、救人為主、減少損失、先控制、后處置。

  4.5事故現場保護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的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志、牌照、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管好現場重要物件。

  4.6事故救援的善后處理

  (1)經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下達停止現場救援指令后,方可停止現場救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留下少量人員予以監護。

  (2)現場清理及設備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發生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及生產工藝要求進行。

  4.7應急響應的結束與總結

  4.7.1應急響應的結束

  在市政府專項指揮部下達結束搶險救援指令后,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發出結束本預案的指令,結束救援工作。

  4.7.2應急響應總結

  在全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由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對事故搶險過程中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檢查預案的操作程序、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完善本預案,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政府專項指揮部辦公室。

  五、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主要包括:XX市長途客運公司、XX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遼河油田大力運輸分公司、盤錦遼河油田泰興工貿有限公司、盤錦興達瀝青有限公司、XX市第六運輸公司等單位救援力量。

  六、預案管理

  6.1 預案培訓

  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6.2 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6.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布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通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6.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報市交通局備案。

  6.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七、附則

  7.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八、附件

  1.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

  2.XX市交通局應急管理系統通訊錄

  危化品應急預案 15

  為及時有效地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工作,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預案》,結合本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一、危險目標和危險種類的確定

  依據《重大危險源辨識》,對本學校目前使用的化學品、實驗耗材、儀器和防護設備進行了辨識并綜合分析其危害程度,確定了下列危險目標和危險種類。

  1、危險目標:學校綜合樓一樓右側實驗儀器室。

  2、危險種類:化學藥品泄漏,化學藥品火災,危險化學品中毒。

  二、災情報告、報警程序

  1、醫療急救電話:120。

  2、本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科學教師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首先進行個人防護,然后按照事故不同類別分別采取相應的.現場處置措施,并立即報告本學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組長及副組長,判斷事故等級和趨勢后采取相應的內部外部聯絡。

  三、實驗室化學品泄漏處置程序

  1、易燃、有毒氣體泄漏:現場人員首先從室外總閘切斷電源(避免斷電時電弧引起火災),然后迅速開門窗通風,并按照危險程度通知臨近實驗室或整座建筑人員撤離至上風區,在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之后對泄漏源進行控制處理:用毛巾或抹布擦拭灑出的液體,并將液體擰到大的容器中,然后再倒入帶塞的玻璃瓶中。

  2、易燃、腐蝕、有毒液體泄漏:現場人員首先從室外總閘切斷電源(避免斷電時電弧引起火災),避免中毒和受到灼傷,然后使用相應物資擦拭和吸收。大量泄漏時在實驗室門口設置堵截圍堰后撤離,等待應急救援人員處置。

  3、化學廢液及廢舊試劑:學校化學廢液種類主要為各種有機溶劑。教師應嚴格控制化學試劑簽發數量,督促實驗人員進行有機溶劑回收利用。確實無法回收利用的,按類別收集于專用容器中。廢液及廢舊試劑由學校責任部門定期統一處置。當化學廢液及廢舊試劑外泄時,知情者應立即通知本單位安全應急小組組長,立即采取措施追回外泄廢液。外泄廢液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害及環境破壞者,由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置。知情不報者按失職論處。

  4、化學品包裝物:劇毒化學品包裝物,必須交學校責任部門統一處置。普通化學試劑瓶子,集中裝于紙箱中,定期交給學校責任部門處理。

  5、本單位所有實驗操作人員,要有高度的節能環保意識,實驗設計及實難過程中要充分體現綠色化學理念,以保護生態環境為己任。實驗工作中,要樹立高度的節能節水意識,全體教師都有杜絕一切浪費的責任。

  四、實驗室化學品火災處置程序

  實驗中一旦發生了火災切不可驚慌失措,應保持鎮靜。首先應立即切斷室內一切火源和電源。然后根據具體情況正確地進行搶救和滅火。常用方法如下:

  1、可燃液體著火:立即拿開著火區域內的一切可燃物質,關閉通風設施,防止擴大燃燒。若著火面積較小,可用抹布、濕布、鐵片或沙土覆蓋,隔絕空氣使之熄滅。覆蓋時動作要輕,避免碰壞或打翻盛裝可燃溶劑的玻璃器皿,導致更多的溶劑流出而擴大著火面。

  2、酒精及其它可溶于水的液體著火:可用水滅火。

  3、汽油、乙醚、甲苯等有機溶劑著火:應用石棉布或砂土撲滅。絕對不能用水,否則會擴大燃燒面積。

  4、金屬鈉著火:用砂土覆蓋滅火。

  5、導線和電器外殼著火:不能用水及二氧化碳滅火器,應先切斷電源,再用干粉滅火器或覆蓋法滅火。

  易燃、液化氣體類火災,首先切斷電源,開門窗通風,起火初期首先控制氣體泄漏,然后使用滅火毯遮蓋撲滅,如無法控制氣體泄漏,當容器內容物儲存量低于爆炸極限時,使用干粉滅火器撲救,火焰消失后使用滅火器對周邊環境降溫至室溫以免氣體重新燃燒或爆炸,否則必須保持穩定燃燒,避免大量可燃氣體泄漏出來與空氣混合后發生爆炸。

  五、實驗室化學品爆炸處置程序

  混合性爆炸發生后,現場和周邊實驗室人員應開門窗通風,切斷電源,熄滅所有點火源,避免發生二次爆炸,盡快通知學校消防及單位安全應急小組進行撲救,必要時電話119報警。

  六、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按“火災控制與人員疏散應急預案”中的疏散、撤離程序執行。

  七、受傷人員現場救護、醫院救治

  對受到化學傷害的人員進行急救時,按下列方法緊急處理:

  1、置神志不清的傷員于側位,防止氣道梗阻,呼吸困難時給予氧氣吸入;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心臟停止者立即進行胸外心臟擠壓。

  2、皮膚污染時,脫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動清水沖洗;頭面部灼傷時,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3、眼睛污染時,立即提起眼臉,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

  4、發生燒傷時,應迅速將患者衣服脫去,用水沖洗降溫,用清潔布覆蓋創傷面,避免傷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皰弄破。患者口渴時,可適量飲水或含鹽飲料。

  5、誤服化學試劑者,可根據物料性質,對癥處理;必要時進行洗胃。

  危化品應急預案 16

  一、危險化學品的種類

  包括壓縮氣體、爆炸品和易燃的液體和固體、液化氣體、自燃物品、遇濕也易燃的物品、有機過氧化物、氧化劑及腐蝕品等。

  二、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

  (一)從事儲存、保管和使用的物質部門和處置廢棄化學品的單位要履行自己的職責

  主要負責人要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符合有關法規、法律、規章中的規定和國家標準,對危險化學品安全負責。對安全知識、法律和法規、專業技術、職業防護知識和應急救援知識進行培訓。

  (二)危險化學品儲存、保管和使用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保管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統一實行規劃和審批,并形成制度,區市級在編制總體規劃時,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應當按照確保安全的.原則進行規劃用于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和儲存,物質部門在儲存和保管危害化學品時,要嚴格遵守國家和區市級的規劃,要符合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許可,要建立健全的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制度,保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和管理。

  劇毒化學品儲存的物質部門要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經濟貿易管理部門和設區的市級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批準后,方可進行儲存和保管。

  危險化學品儲存和保管要有專用場地,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要符合國家標準,并有專人管理。

  2、危險化學品的領取要經過有關部門核準后方可進入市場

  物質部門在領取化學品前,要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后,獲得許可文件后方可進行儲存和保管,并時刻接受監督和管理危險化學品的經營活動。

  物質部門在危險化學品沒有出庫之前,要看生產企業有沒有生產許可證,看危險化學品有沒有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包裝物。

  因公安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經公安部門監督檢查后,可獲得劇毒化學品的購買憑證、準購證和公路運輸通行證,有了這些證件以后,物質部門才能經營、保管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在運輸時,無論采取鐵路、公路、水路或是民航方式,其相應的部門都要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其公路和水路運輸單位、駕駛人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都要有資質認定,并負責運輸過程中的監督檢查。

  如采取郵寄方式運輸危險化學品時,郵政部門要負責監督檢查。

  3、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據其種類、特性,作業場所設置監測的設施和設備,單位,應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在使用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保證處于正常適用狀態;劇毒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對其產量、流向、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采取保安措施。

  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在使用前,應檢查并記錄,記錄至少保存2年。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在停業時,應采取有效措施,不留有事故隱患。處置方案應報在地有關管理部門,由其負責,并對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公眾上交的危險化學品,由公安部門接收,再交由環保部門進行認定。

  三、發生事故時的應急預案

  事故發生前,應向環境保護、公安、質檢、衛生等有關部門查問危險化學品的登記,了解危害化學品的特性,建立相應的營救、撤離預案。

  事故發生后,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營救、撤離,采取措施對人員進行保護;迅速地控制危害源,檢驗、監測危險化學品所造成的危害,測定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監測危險化學品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并進行處置,直至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為止。

  四、小結

  危害化學品在人們的生活當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只有加強其預防措施,做出合理應急預案,才能使危害化學品不再有危害。

  危化品應急預案 17

  一、指導思想

  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時,我縣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四、預案啟動條件

  1.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或縣城水源地取水中斷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故;

  3.其他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事故,需要啟動本預案的。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1.指揮組織

  縣政府成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組長:縣人民政府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縣長

  副組長: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縣環境保護局局長

  成員單位: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環境保護局、縣消防隊、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水務局、縣安監局、縣交通局、縣公路養護段、縣民政局、縣衛計局、縣氣象局、縣市場監管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縣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環境應急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環境保護局分管副局長兼任。

  2.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調查,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的統一發布。

  危險化學品泄露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縣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參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組建的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

  3.有關部門職責

  (1)公安部門:按照事故現場救援指揮組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協助衛生、消防等部門營救受傷人員,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根據相關指令,結合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嚴格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預防和打擊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者及相關嫌疑人;負責事故涉及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采取積極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

  (2)消防部門: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救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將事故傷者轉移到危險區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車輛所載的危險物品性質特征未明的情況下,采取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災害的蔓延,會同安監、環保部門對危險物品的性質特征進行分析,采取正確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災情。

  (3)交通部門:負責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經營資質管理,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及道路運輸證管理、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管理,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秩序;加強途經水庫、水源地及河流等重要路段安全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警告警示限速標志、減速帶、標線及防撞護欄、護墩、護坪、護墻、避險車道,實施公路安保工程和事故多發路段整治工程;協同公安、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應急運輸車輛,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協同安監部門對事故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駁載、轉移,妥善處置事故車輛;參與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4)衛計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毒性鑒定和危險化學品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做好防護指導,組織實施受污區域衛生防疫工作。

  (5)安監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當地政府、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包括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提出相關處置措施,解決救援過程中的專業技術性問題;負責指定危險化學品運輸的事故車輛的臨時停放場所,對妥善處置事故車輛提供專業指導。

  (6)環保部門: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污染的土壤、水源、空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確切的環境破壞程度指數,為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詳實依據和方案;組織對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可能誘發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工作。

  (7)水務部門:配合交通部門對城鄉水源地、水庫、河流等水環境敏感區域內的公路設立警示標志;負責水庫、河道污染源的截流,協助進行污染治理,及時提供有關水文資料,參與開展地表水、地下水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調查和評價,并做好環境污染事件地區群眾生活用水工作。

  (8)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及包裝容器的質量監督;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罐體實物及安全閥質量、大罐小標、危險化學品的“混裝”等違規行為引發的各類突發事故,進行相關的技術鑒定。

  (9)氣象部門:及時、準確提供發生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情報資料。

  (10)發展和改革部門: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

  (11)民政部門:做好救濟物資發放、危險區域內人民群眾的轉移安置工作等。

  (12)通訊管理部門:負責應急通信指揮調度工作,滿足突發情況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的需要,確保通信安全暢通。

  (13)新聞宣傳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發布的組織管理。按照領導小組確定的報道口徑,組織新聞單位,積極主動地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輿論引導并對信息發布審核把關。

  (14)鄉(鎮)人民政府:按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行政區域內所有道路(包括轄區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救援的組織指揮。

  六、預警與響應

  1.預警

  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波及范圍、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發布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行動。

  (1)縣政府應急辦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和通報制度。組織安監、公安、消防、交通、質監、環保、衛生等有關監管部門參加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情況。同時,建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通報制度,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轉移聯單由所在地和接收地的公安部門核準后,將道路運輸轉移聯單連同詳細路線圖和運行時間表,移送安監、交通運管、環保部門等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防范應對措施。

  (2)加強職責部門的監管職責,有效預防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一是公安交警部門要嚴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新車上戶關和車輛年檢審驗關,嚴禁不合格車輛非法上路;二是質量監督部門要嚴把槽罐容器檢驗關。對于槽罐車的載質量、容積和外形尺寸按介質實際密度進行核定,堅決杜絕“大罐小標”私自改裝行為;三是交通運管部門要嚴把運輸市場準入關,進一步強化運輸危險化學品企業責任,加強對掛靠經營行為的管理。

  (3)交通、公路等有關部門在重要的城市飲用水地表水源及上游主要河流和人口稠密區的公路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警示標志,通過的`涉危車輛應由交警部門對通過時間、路線、承運的危險貨物、重量等進行審批,并由交警部門通報沿線安監、公安、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做好應對工作。

  (4)縣政府應急辦為處置危化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單位發放應急通行證,有關的公安、交通運管部門等部門開設事故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部門及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

  2.應急響應

  (1)應急程序啟動

  ①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②縣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接到應急報告或指令后,各有關成員單位于15分鐘內派員出發,趕赴現場指導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應急救援。

  (2)現場指揮與控制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指揮污染事故現場處置工作。一是快速分析污染事故原因、發展趨勢、影響范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信息通報與發布等方面的措施;二是指導協助縣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三是向應急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應急辦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等。

  ①掌握引發事件危險化學品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范圍等,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

  ②對已發生污染危害的污染源應采取一切可能措施,予以消除,并防止擴散、蔓延;

  ③指令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④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⑤統一協調相關部門的聯動應急,確保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3)信息發布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要組織有關部門及專家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將分析結果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通報當地政府。按照國家和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有關的規定,及時、準確地發布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七、應急終止

  1.應急終止

  污染事故的環境應急終止由應急現場指揮組根據監測數據報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實施,并以書面通知形式向應急處置有關部門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2.現場恢復

  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終止后,配合當地政府組織現場清潔、凈化等工作。

  八、信息報告

  1.信息受理

  縣人民政府及公安、環保等有關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受理、接報,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時限,逐級上報,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

  2.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報告;事件責任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件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和公安、安監、環保等有關部門報告;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報告方式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報告應采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不利影響。

  九、后期處置

  1.總結與評估

  突發事件處置結束一周內,參與處置的成員單位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必要時,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故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調查評估。

  2.結案歸檔

  全程詳細記錄污染事故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十、安全防護

  1.環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采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

  2.事件發生地周邊居民的安全防護

  (1)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所涉及到的范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2)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范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范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禁止人員在低洼處滯留;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并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

  (4)選擇地形有利的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并配備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器材;

  (5)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在更大范圍內向事發地周邊居民告知應急防護措施,減小事件的影響。

  十一、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并成立專門管理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處置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

  2.技術保障

  建立危險化學品應急專家庫,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

  3.經費保障

  設立環境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4.培訓與演練

  定期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廣大群眾,普及危險化學品環境安全知識和防護技能。

  危化品應急預案 18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及時有效地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確保統一指揮,迅速反應,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重大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由于自然人為的原因,在危險化學品貯存、經營、運輸、使用過程中,可能引起泄漏、燃燒、爆炸造成危害人員生命和健康及財產損失的事故。我市危險化學品危險源分布點多面廣,種類較多。現有危險化學經營,使用單位90多家,涉及石油、燃氣、爆炸品、有毒物品和農藥。共達50多個品種。有以貯存、經營為主的油料、化工、燃氣倉庫等超過臨界量的.重大危險源20多處。這些潛在事故隱患隨時可能引起事故發生。

  一、應急救援的主要任務

  (一)、制定處置總體決策和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災害事故現場情況,查明事故原因,適時調整行動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搶修危害源。

  (二)組織事故現場救援指揮部調度各單位之間的通信聯絡。

  (三)組織協調救援的指揮、物資、設備、防毒面具、衣物等器材。

  (四)組織事故現場所需電力、可燃氣、液體以及交通運輸等相關保障工作。并轉移危險物品。

  (五)組織搶救人員,送療保障。

  (六)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疏散區域內人員,維護救援現場秩序。

  (七)組織消除危害后果,恢復正常秩序。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隊伍編成及任務區分

  (一)市安全生產救援指揮部是應急救援最高指揮機構,總指揮由安委會主任分管副市長、秘書長、安監局領導組織。主要職責是統一組織領導救援工作,決策救援行動,指揮調度各種救援力量及社會各有關方面的行動。

  (二)市安監局應急救援中心負責承辦日常救援事務。主要職責是:制定和組織落實救援行動預案;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建立危化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準備好救援物資、器材等;組織建立起指揮、通信、值班勤務等社會保障力量。并指揮指搶救隊執行救援行動。

  (三)消防和搶險救援組,由消防隊組織。主要任務是:滅火、消,協同事故單位控制危害源,消除危險化學品泄露和擴散,營救重度、中度危害區人員,搶修設備排除險情。

  (四)現場管控組。主要任務是對救援現場實施警戒,嚴禁無關人員出入現場。疏散群眾撤離危險區,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疏導現場搶險車輛,并對主要路段進行管制。

  (五)調查取證組。負責進行現場勘察,提取物證。對重大責任人采取措施,控制逃避。

  (六)送療救護組。主要任務是對事故現場受傷害人員進行急救和護送治療,通報相關醫院做好接治傷員準備工作。協調市血站、防疫部門做好搶救受傷人員的準備工作。根據需要開設現場救護所。

  (七)新聞宣傳組。主要任務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宣傳教育和采防報道、為能干擾事故搶險。負責發布現場救援作息、傳達市政府命令、通告等項工作。

  (八)環境監測和氣象保障組。主要任務是及時向指揮部通報監測情況,跟蹤監測危險物品災害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氣象組將天災情況送達指揮部,分析天氣對救援的影響,協助修改應急方案。

  (九)運輸組。主要任務是:運送疏散人員,協助醫療隊護送傷員,轉移物品,運送搶險救援物資。

  (十)搶修組。主要任務是:對建筑物實施搶險搶修,以大型工程機械作業手段實施搶險救援。

  三、應急救援指揮及協調方法

  (一)報警。市安監局救援中心建立全天候值班,并與市政府,火警、治安、急救、交警建立聯動報警系統市安監局救援中心電話為7512327。遇有危險化學品災害事故,事故單位立即向市救援中心報警。

  (二)接警。市安監局應急救援中心接到報警后,立即報告總指揮,通知指揮部成員到指揮中心或事故現場,通知各救援隊,保障組立即集結,服從命令,前往事故地點進行救援。

  (三)現場指揮。各救援組到達現場后,立即按規定任務開展救援行動。現場指揮救組移交,事故單位交消防隊,再交現場指揮部。

  (四)疏散組織指揮。事故單位組織本單位人員疏散,街道、社區組織群眾疏散。運輸隊協助運送,治安隊協助疏導。

  四、落實措施和要求

  (一)要全面落實人員和裝備。各救援組要按照預案配齊配強人員,落實到人頭。根據任務分工自行調整配備車輛、器材,保證調動執行任務需要。、

  (二)建立完善值班聯絡系統。各救援組要設立24小時值班員,電話號碼13944353200,掌握同指揮部的聯絡方法。救援車輛、設備、器材情況能移與值班員保持聯系,以便隨時調用。

  (三)落實行動方案。各有關部門,救援組織和重點目標單位要根據預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進一步明確參加救援行動了人員、任務情況,同時要適時開展演練。

  (四)及時收集整理救援信息。各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要經常檢查、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各救援組織要適時調整、補充人員、裝備、器材并上報市安監局救援中心要及時搜集整理救援資料。完善救援數據信息庫。

  危化品應急預案 19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危險化學品突發事故,提高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科學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為依據,堅持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發揮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全鎮各類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準備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范圍劃分為以下3個區域:

  1、事故中心區域,即距事故現場0-500m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筑物設施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2、事故波及區域,即距事故現場500-1000m的區域。該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

  3、受影響區域,是指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的危害。

  二、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

  在鎮安委會的領導下設立鎮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一)成員單位職責

  1、鎮安辦:負責鎮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相關企業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組織和指導應急救援演練;負責建立應急救援組,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小站派出所: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3、鎮消防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工作,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洗消工作,組織傷員的搜救。

  4、衛生院:確定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的定點醫院,培訓專業醫護人員;安排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5、安監站:及時上報區環保局測定事故對環境危害的成份和程度;對可能受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的污染;負責對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故的鑒定和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6、黨政辦:負責制定搶險救災運輸預案,確定搶險運輸單位,監督搶險單位做好人員和車輛準備,優先保證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以及受災群眾的安全疏散。

  7、綜治辦:負責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8、宣傳辦:負責應急事故的對外宣傳報道工作。

  9、勞動和社會保障所:負責工傷保險、傷殘鑒定工作。

  10、社會事務與計劃生育:負責受災群眾的善后安置工作。

  (二)現場事故救援指揮部各救援專業組織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牽頭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救援;負責向各組傳達指揮指令,協調和督促各組工作,報告各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上報上級部門。

  2、施救處置組:由消防隊牽頭負責。負責控制危險源,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現場滅火、堵漏、傷員的搜救、設備容器的冷卻及事故后對被污染的區域的洗消工作。該組由消防隊、企業消防搶險隊伍、事故應急救援備選單位組成。

  3、傷員搶救組:由衛生院牽頭負責。負責搶救傷員并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確保傷員能在事發現場或醫療機構中得到及時醫治。

  4、安全疏散組:由派出所牽頭負責。負責對現場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5、安全警戒組:由派出所牽頭負責。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和治安管理,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

  6、物資供應組:由黨政辦和社會事務牽頭負責。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

  7、后勤保障組:由黨政辦牽頭負責。事故發生單位應做好事故應急救援搶險的各項后勤工作。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一)信息監控與報告

  1.信息監測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全鎮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信息的`接收、報告、初步處理和上報工作。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掌握全縣危險化學品的分布和重大危險源等基本情況,建立全鎮危險化學品基本情況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同時上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建立本企業基本情況和危險源數據庫,包括所屬危險化學品的性能、特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的特點,將可能發生災害的類型、危害程度及時上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

  2.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及時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按照有關規定報告小站鎮人民政府和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應在事故發生后30分鐘內向區政府和區安委會報告。

  (二)預警預防行動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監督管理工作。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應及時向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通報監控信息,并及時采取控制事態發展的措施。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可能導致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確定應對方案,如需支援,請求上級機構協調。

  (三)預警級別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級別,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進行預警。

  一般(Ⅳ級):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或人30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較大(Ⅲ級):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至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II)級: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機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以下。

  特別重大(I)級: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為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以上。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等級,分別響應。

  一般(IV)級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進行應急救援,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大(I級)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先啟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并及時上報區應急機構,請求啟動上一級應急救援預案。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依照區安全事故救援預案執行,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依照省安全事故救援預案執行,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依照國家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執行。

  (二)應急處置

  1、先期處置

  發生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后,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全鎮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布危險或避險警告;

  2、應急決策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同意后,啟動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

  3、預案啟動條件

  (1)啟動條件

  下列情況下,啟動本預案:

  ①發生I級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

  ②接到相關企業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請求。

  ③接到上級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的指令。

  ④執行其他應急預案時需要本預案啟動。

  (2)預案啟動

  應急預案啟動后,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有關企業、單位按預定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有關企業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政府鎮長任指揮長,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2)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組織營救受害人員,指揮人群疏散、安置;

  (4)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5)向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5、應急聯動

  事發企、事業單位參加處置工作的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組,各工作組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和事發企、事業單位確認事故災難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向批準應急預案啟動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經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事發企、事業單位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二)保險理賠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公司必須及時查勘理賠,提供快速便捷的理賠服務。

  (三)事故調查

  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應急救援結束后,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協調建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和完善全重大危險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保證應急救援參與部門之間暢通聯絡。

  (二)應急救援與保障

  1、救援裝備保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基地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

  2、應急隊伍保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全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布局。公安、消防、衛生、等應急救援任務繁重的部門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專業救援隊伍。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機構要掌握應急救援力量,形成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后,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應根據需要及時協調黨政辦提供運輸保障。派出所要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

  4、治安保障

  派出所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5、物資保障

  由黨政辦、社會事務辦和重點企業負責常備安全救援物資儲備。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保證應急物資的生產和儲備。

  6、社會動員保障

  鼓勵、動員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為應對突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提供物質、資金和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門、專業隊伍為主體,志愿者隊伍和社會公益組織為補充的應急救援保障機制。

  7、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與廣場等空曠場所的基礎設施改造相結合,規劃和建立事故應急避難場所,并建立維護和使用保障制度。

  (三)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信息交流

  廣泛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全民安全和應急避險意識。

  2、培訓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組織、指導對企業、部門專業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提高應急救援的業務水平和專業能力。

  3、演習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指導各企業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

  七、附則

  (一)獎懲與責任追究

  鎮人民政府對在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履行行政法定職責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危化品應急預案 20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全省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為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應急響應程序,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預防和減少次生事故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江蘇省行政區域內下列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江蘇省行政區域內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以下簡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超出設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跨設區市行政區域的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發生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港口危險貨物事故(含港口經營企業涉及儲存、裝卸危化品的事故)、危化品運輸事故、石油天然氣管道事故等的應急救援不適用本預案。

  1.4 事故分級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分為以下等級:

  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5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省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相關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以事發地黨委和政府為主。省有關部門與地方黨委、政府密切配合,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必要時由省人民政府直接組織指揮。

  (4)科學決策,依法處置。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加強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應急準備工作。

  1.6 預案體系

  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包括本預案在內的涉及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省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地方應急預案、化工園區應急預案、危化品從業單位(儲存、裝卸危化品的港口經營企業除外,下同)應急預案、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及為應急預案提供支撐的工作手冊和事件行動方案組成。

  本預案應急工作手冊是預案涉及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對自身承擔職責任務進一步分解細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門和單位應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操作指南。

  事件行動方案是參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的救援隊伍、專家隊伍等按照應急預案、工作手冊或上級指揮機構要求,為執行具體任務并結合實際情況而制定的工作安排。

  1.7 風險分析

  根據江蘇省涉及的危化品類別、從業單位特點和分布情況,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危化品屬性風險。受危化品理化性質影響,如管理不善等原因可引發危化品火災、爆炸、泄漏生產安全事故。

  (2)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風險。危化品從業單位在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化品過程中的火災、爆炸、中毒等風險,以及冶金煤氣中毒、爆炸和油氣輸送管道火災、爆炸風險。化工園(集中)區外危化品從業單位,基礎設施配套不完善,增大安全風險隱患。

  (3)化工園(集中)區危化品集聚風險。化工園(集中)區內危化品從業單位生產工藝復雜、儲存量大、管道密集、人員集中、各類安全風險疊加,容易引起群發、鏈發風險,存在因一起事故引發“多米諾”效應的重大風險。

  2 組織體系

  江蘇省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結構圖見附件1。

  2.1 指揮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在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總指揮與副總指揮由省人民政府指定。

  成員:由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糧食和儲備局、省總工會、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氣象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民航江蘇安全監管局、江蘇銀保監局、省通信管理局、南京鐵路辦事處、省電力公司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擔任。

  省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領導、組織、協調全省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掌握事態發展,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決定啟動和終止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設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必要時協調駐蘇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向國務院報告事故和救援情況,必要時請求協調支援。

  2.2 成員單位及其應急處置職責

  在省指揮部的統一組織下,有關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省委宣傳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新聞發布、報道工作意見,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對外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的工作;負責現場記者的采訪管理、服務工作。

  (2)省委網信辦:負責事故網絡輿情的監測、引導和調控管控工作。

  (3)省軍區:根據地方政府需求,協調現役專業力量支援協助事故救援。

  (4)武警江蘇省總隊:在省委、省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參加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協同公安機關擔負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安全警戒,維護社會秩序。

  (5)省教育廳:協助做好各類學校實驗室和校屬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應急救援有關物資組織和保障。

  (7)省公安廳:組織指導應急救援的治安保衛、道路交通管制,組織提供施救所需的救援器材和其他救援裝備。

  (8)省民政廳:負責事故遇難人員遺體處置工作。

  (9)省財政廳:按照規定落實政府危化品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有關部門和單位危化品安全生產工作經費,為應對事故工作提供資金支持。

  (10)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與事故有關的工傷保險政策落實。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1)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組織協調提供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測繪地理信息。

  (12)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預警和環境損害評估工作,組織制訂環境應急處置方案,參與事故調查。

  (13)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提供施救所需的施工機械、救援器材和其他特種設備。

  (14)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組織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水陸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15)省水利廳:負責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水資源調配。

  (16)省農業農村廳:協助做好農藥生產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7)省商務廳:協助做好加油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障事故處置過程中生活必要品的供應。

  (18)省衛生健康委:負責事故應急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并為地方衛生醫療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19)省應急廳: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相關物資、裝備的調配。

  (20)省國資委:參與所監管企業的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置工作。

  (21)省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與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相關的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現場施救所需的技術支持和保障。負責提供搶救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信息,監督搶救傷員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

  (22)省廣電局:負責指導省內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媒體加強事故應急救援新聞報道。

  (23)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應急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24)省總工會:參加事故中職工傷亡的調查處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25)省消防救援總隊:組織做好事故的火災撲救和搶救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應急救援工作。實施危化品處置、火災撲救、人員搜救、工程搶險、工程加固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險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為事故調查收集有關資料。

  (26)省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報、預測,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開展因氣象災害引發的事故災害調查、評估及氣象分析等工作。

  (27)江蘇海事局:負責組織協調長江江蘇段和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水上搜救等工作。

  (28)連云港海事局:負責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水上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29)民航江蘇安全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所需的空運和物資、器械的空投保障。

  (30)江蘇銀保監局: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對發生事故的參保單位及個人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31)省通信管理局:指揮、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為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公眾通信網的應急通信保障組織工作。

  (32)南京鐵路辦事處:負責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鐵路運輸保障。

  (33)省電力公司:負責應急救援的電力保障工作。

  各成員單位應當建立應急聯動工作機制,明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保證聯絡通暢,并加強與其他應急機構的銜接配合。

  2.3 現場指揮部及其主要職責

  省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組織制定并實施應急救援方案,設立應急救援工作組,決定采取控制、平息事態的應急處置措施。協調、指揮有關單位和人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及時報告應急處置和救援進展情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提出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

  現場指揮部可設立綜合協調組、事故救援組、交通管制組、醫療衛生組、環境監測組、處置保障組、新聞發布組、專家組、善后處置組等應急救援工作組。根據事故現場實際,工作組設置可適當調整,各工作組負責人由現場總指揮指定。各應急救援工作組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省應急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承擔現場指揮部的綜合協調,指令接收轉發,信息收集上報,調配應急力量和資源等工作;協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協調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和專家的調集工作;承辦現場指揮部各類會議,督促落實現場指揮部議定事項;審核把關信息發布;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文件、影像資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和歸檔等工作。

  (2)事故救援組:省消防救援總隊、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實施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處置、火災撲救、人員搜救、工程搶險、工程加固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險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為事故調查收集有關資料。

  (3)交通管制組: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和警戒,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實行交通管制和疏導,開辟應急通道,保障應急處置人員、車輛和物資裝備的應急通行需要;組織協調盡快恢復被毀交通路線。

  (4)醫療衛生組:省衛生健康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調度全省醫療隊伍,設立臨時醫療點,協調外部醫療機構,為事故受傷人員、救援人員提供醫療保障服務;做好現場救援區域的防疫消毒;向受傷人員和受災群眾提供心理衛生咨詢和幫助。

  (5)環境監測組: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氣象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對涉事區域進行環境監測工作,提出控制污染擴散的建議,防止發生環境污染次生災害。

  (6)處置保障組:事發地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糧食和儲備局、南京鐵路辦事處、省通信管理局、省電力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根據事故處置工作需求,及時提供物資、裝備、食品、交通、供電、供水、供氣和通信等方面的后勤服務和資源保障。

  (7)新聞發布組: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應急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統籌協調媒體的現場管理,做好事件輿論引導工作,組織新聞發布工作;做好新聞應對發布和集體采訪活動的組織工作;做好境內外媒體溝通協調和組織聯絡工作;向省指揮部和事故相關單位、轄區政府通報輿情進展,提出應對建議。

  (8)專家組: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總隊、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對事故的發展趨勢、搶險救援方案等提出建議,為應急搶險救援行動的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9)善后處置組:事發地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糧食和儲備局、省總工會、江蘇銀保監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做好受災群眾、遇難(失聯)人員親屬信息登記、食宿接待和安撫疏導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難者遺體處置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難和受災人員的經濟補償等善后工作;做好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

  2.4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職責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加強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責任制,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健全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物資,做好事故應對工作。事故發生時,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立即采取先期處置,配合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善后和事故調查工作。

  3 預防、監測與預警

  3.1 預防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

  對化工園(集中)區內危化品從業單位存在因一起事故引發“多米諾”效應的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風險,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化解存量風險,落實管控措施,強化化工園(集中)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重大危險源監控能力等建設,推進應急救援能力提升。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針對可能發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3.2 監測與預警

  3.2.1 監測預警類型

  (1)異常預警。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危化品從業單位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實現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風險的.動態監測和自動預警,監測預警數據實現實時傳輸、上下互聯。發現監測數據異常時,預警信息同步傳輸至上級應急管理部門。

  (2)事故預警。事發地啟動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尚未達到上級預案啟動條件時,上級人民政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或受委托部門、單位立即啟動相應預警。

  (3)聯動預警。當危化品從業單位發生危化品生產安全預警信息時,及時上報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通報周邊企業,啟動聯動預警行動。當危化品從業單位所在地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時,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根據突發事件牽頭處置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督促企業做好預警及防范工作。

  3.2.2 預警信息的發布

  按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發布一級、二級預警信息應當由本級政府主要負責人、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或本級政府受委托部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簽發;發布三、四級預警信息應當由本級政府受委托部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

  預警信息內容包括:預警區域或場所、險情類別、預警類型、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災情概要、有關預防預警措施,以及工作要求和發布機關等。

  3.2.3 預警措施

  宣布進入預警期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根據預警級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和應對工作。

  (1)加強對事故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2)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人員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加強公眾溝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詢電話,向社會公告采取的有關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和勸告等。

  (3)針對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組織應急隊伍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的準備,視情預置有關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調集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4)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3.2.4 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實行動態管理。發布預警信息的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更新預警信息或者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采取的有關措施。

  4 應急響應

  江蘇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流程圖見附件2。

  4.1 信息報告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事發地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后,應當立即核實有關情況,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第一時間逐級上報至上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信息初報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類別、簡要經過、影響范圍和損害程度的初步估計、現場救援情況、事故已采取的措施等。

  當情況發生變化時,需及時進行信息續報。信息續報的內容包括:人員傷亡、事故影響最新情況、事件重大變化情況、采取應對措施的效果、檢測評估最新情況、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等。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涉外機構通報。

  4.2 先期處置

  發生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應當立即啟動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告事故情況:

  (1)組織搶救遇險人員,協助救助傷員,根據事故危害程度,組織現場人員撤離或者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及時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

  (2)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3)維護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根據需要請求鄰近的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救援,并向參加救援的隊伍提供相關技術資料、信息和處置方法;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急救援措施。

  事發地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疏散受到威脅的人員,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應急處置,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或者災情蔓延,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傷害,并向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報告;隔離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事故現場秩序;組織安撫遇險人員和遇險遇難人員親屬;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避免或者減少事故對環境造成的危害;依法調用和征用應急資源;及時發布有關事故情況和應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4.3 啟動響應

  發生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超出設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跨設區市行政區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由省指揮部依據本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啟動應急響應后,省指揮部及相關部門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全力做好救援工作。

  4.4 處置措施

  在省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現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事發地人民政府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科學處置,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1)制定方案。根據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類型,研判現場信息,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2)搜救、疏散人員。立即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組織開展人員搜救工作,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受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3)搶險救援。組織開展事故處置、工程搶險、道路交通設施搶修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危險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4)現場管制。劃定警戒區域,在警戒區域邊界設置警示標志,將警戒區域內與事故應急處置無關的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對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車輛進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證道路暢通;合理設置出入口,控制、記錄進入事故救援核心區的人員。

  (5)醫療救護。組織開展現場緊急醫療救護,及時轉移危重傷員。根據需要向上級衛生健康部門請求派出有關專家和專業醫療隊伍進行指導和支援。

  (6)環境監測。開展事故現場及周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環境監測,綜合分析和評價監測數據,預測事故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采取控制污染擴散的措施,提出現場救援工作建議。

  (7)洗消和現場清理。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根據需要正確使用洗消藥劑,迅速采取洗消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相關人員造成的危害,對受污染的工具和裝備進行洗消;清除事故現場殘留的有毒有害氣體,統一收集處理泄漏液體、固體及洗消廢水。

  4.5 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4.5.1 危化品火災爆炸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著火部位、蔓延方向、火勢范圍、對毗鄰威脅程度,生產裝置、控制路線、建(構)筑物損壞程度,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火災爆炸發生位置、危化品性質,及火勢擴大或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綜合考慮事故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及可能對周邊的影響,確定警戒范圍。將警戒范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周圍物品危險性及火勢蔓延途徑等影響因素,選取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式,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在做好充分的救援準備及安全防護后,進入事故現場實施救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高溫液體燙傷人員、化學燒傷人員等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往醫療急救機構進行救治。制止泄漏,切斷泄漏源,如若不能有效堵漏時,可采取倒罐輸轉、放空點燃、惰性氣體置換等方式進行泄漏處理。根據需要采取轉移可燃物料、切斷與裝置及管線設施的連通,利用消防水炮或消防水栓對火罐、設備進行冷卻。對周圍受火災威脅設施及時采取冷卻、退料、泄壓,采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攔截飄散流淌的易燃液體或挖溝導流將物料導向安全地點,采用毛氈、沙袋等堵住下水井、陰井口等處等保護措施,防止火焰蔓延并對火場進行控制,當達到滅火條件時實施滅火作業。

  (5)現場監測。實時監測事故現場氣象擴散和易燃易爆氣體濃度,監測泄漏物質和消防廢水是否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并根據現場氣體濃度及爆炸源的情況確定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危險,確定應采取的處置措施。

  (6)火災撲救過程中,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火災發展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滅火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并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指揮部。

  4.5.2 危化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容器儲量、泄漏量、泄漏部位、形式,設施、建(構)筑物險情及可能引發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泄漏的危化品種類及性質、泄漏源的位置及氣象情況,確定警戒范圍,將警戒范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消除可能引發火災和爆炸的火源,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周圍區域重大危險源的分布,以及預測的事故現場泄漏擴散趨勢等情況,確定主要的控制措施(如筑堤導流、堵漏、倒罐轉移等),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根據救援方案,在充分做好救援準備及個人防護的基礎上,進入事故現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醫療急救部門救治。根據現場泄漏情況,采取關斷料、開閥導流、排料泄壓、火炬放空、倒罐轉移、應急堵漏、冷卻防爆、注水排險、噴霧稀釋、引火點燃等措施控制泄漏源,防止泄漏物進入下水道、地下室或受限空間。稀釋泄漏物濃度,攔截、導流和蓄積泄漏物,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標或環境敏感區擴散。對于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外流。

  (5)泄漏物清理。當存在大量殘液時,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無火花器具收集,集中處理;少量殘液用稀釋、吸附、固化、中和等方法處理。

  (6)現場監測。加強對現場水質、大氣、土壤、氣象信息的監測,并采取措施防止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造成二次污染。

  (7)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泄漏物質濃度擴散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并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指揮部。

  其他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處置,綜合參照上述現場處置要點,及時、科學、有效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4.6 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全面、客觀。發生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設區市人民政府在省委宣傳部的指導和事發地黨委宣傳部門協調組織下,第一時間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布權威簡要信息、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

  4.7 應急結束

  相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應急處置工作完成,省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組織應急隊伍和工作人員有序撤離。同時采取或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通知相關方面解除應急措施,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在省指揮部的領導下,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由省相關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事發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配合。

  善后處置主要包括人員安置、補償,保險理賠,征用物資補償,污染消除等事項。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盡快消除事故影響,依據相關法律政策做好遇難者及其家屬的善后處理及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等;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人員及受影響群眾,對應急救援中傷亡的人員及時給予救治和撫恤,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督促轄區內保險公司積極做好理賠服務工作;及時歸還調用和征用的財產,財產被毀損、滅失、消耗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做好現場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疫病防治,事后恢復等工作。

  5.2 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規和有關規定進行。

  5.3 總結評估

  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后,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

  6 應急保障措施

  6.1 應急隊伍保障

  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隊伍由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救援隊伍和社會救援力量等組成。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及時將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需掌握區域內應急救援隊伍資源信息情況,并督促檢查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準備情況。

  6.2 資金保障

  應急救援隊伍根據救援命令參加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耗費用,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費用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專款專用。

  6.3 裝備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根據本地區不同行業、區域的危化品事故種類、風險和特點,結合應急隊伍能力建設,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設施、設備及物資等,做好維護和管理,并及時更新和補充;保障轉移人員和救援人員所需的食物、飲品供應,提供臨時居住場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超出事發地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報請省有關部門提供支援。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危化品從業單位根據實際需求,配備必要的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器材,建立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

  6.4 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資源信息,針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對傷員的救治能力。

  6.5 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交通運輸、海事、鐵路、民航等部門加強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交通運輸保障能力建設,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和應急通行機制,確保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和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依托解放軍、武警部隊、海上搜救、民航等水陸空資源,健全水陸空緊急運輸服務隊伍體系。

  6.6 通信與信息保障

  通信管理、廣電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督促相關企業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體系,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于公用通信網的應急通信系統。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通信主管部門組織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做好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并保證處于適用狀態。

  6.7 技術支持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應急信息數據庫,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研究用于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為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6.8 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加強危化品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和培訓,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避險能力。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至少每2年組織1次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1次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法律法規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執行。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

  省應急廳負責本預案編制,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7.2 獎勵與責任追究

  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危化品應急預案 21

  為了確保公司使用、存放的.危險化學品在發生事故后能及時迅速地開展搶救和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或避免國家、企業、員工及相關方財產損失和人員的安全風險,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要求,特制定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應急處理組織

  1、公司組成應急處理指揮組

  組長:

  成員:

  2、指揮小組成員職責:

  ①(項目經理)任務是了解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數量、搶救設施等情況,組織現場搶救指揮,組織撤離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相關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

  ②任務是根據指揮指令,及時與政府有關部門、消防、醫療機構、環境保護部門聯系、溝通和匯報;

  ③任務是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對當事人及周圍人員的詢問記錄,并與轄區內公安部門聯系;

  ④ 任務是處理好善后工作。

  二、應急處理程序

  ① 當事故一旦發生以后,事故發現人應大聲呼救,火速報告項目經理或施工員;

  ② 項目經理在獲得求救信息并確認事故后,應立即報警(119、120、110 ) ,并立即向公司應急搶險領導小組上級匯報事故初步原因、范圍及后果,組織項目事故應急小組進行搶救,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相關人員;

  ③ 指揮組接到事故發生消息后,立即通知全體成員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了解事故發展情況,開展搶救工作,迅速控制危險源。并通知危險化學品管理機構對危害進行檢測,測定危害程度;

  ④ 當政府事故處理部門趕到現場后,現場指揮組簡要匯報事故情況,一切人員聽從政府事故處理部門指揮,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直至搶救結束,針對事故危害性,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⑤ 撲救結束后,要保護好現場,按公司事故調查處理要求,填寫事故報告,協助政府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并作出相應處理決定和防范措施,吸取教訓。

  二、通訊聯系

  醫院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匪警:110

  工地現場值班電話:

  有關負責人電話:

  項目負責人: 手機:

  安全員: 手機:

  技術負責人:手機:

  施工員: 手機:

  危化品應急預案 22

  1總則

  1.1目的

  進一步增強防范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提高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對能力,保障員工和公眾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環境破壞、財產損失及社會影響。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項目部使用危險化學品和參加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化工裝置檢修及改、擴建工程中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共同應對、屬地為主;依靠科學,積極預防;信息暢通、快速反應。

  2危害分析

  公司各所屬項目部,在施工過程中,經常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強腐蝕等危險化學品,尤其是危險化學品工廠的改、擴建及大檢修工程,可能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

  3應急準備

  3.1組織機構

  公司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工作。工程各項目部應急管理機構要明確將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作為重要的管理職能。

  3.2信息監控

  各項目部可以不單獨成立專門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組織,但是要把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職責列入各級應急組織機構的工作職責中。

  使用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工廠改、擴建、大檢修工程施工中,要設專人按照《關于規范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xx]125號)的精神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對施工現場實施監控。

  3.3預警預防

  積極做好可能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預警預防工作,針對某種、某幾種危險化學品事故,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和危險化學品的有關專家、地方、建設方的消防隊應急搶險隊建立緊密聯系,一旦發生事故,請求支援。掌握處理危險化學品藥物的資源。和地方政府、友鄰單位、周邊社區做好信息溝通。

  4應急響應

  4.1響應分級

  4.1.1Ⅰ級響應(特別重大、公司級)

  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50人以上中毒或受傷;或造成500萬以上的經濟損失;或發生很大的負面社會影響等。Ⅰ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災難按照國家、事故發生地的省、公司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的處置方案執行。

  4.1.2Ⅱ級響應(重大、公司級)

  造成1~2人死亡,或危及1~2人生命安全,或造成20~50人中毒或受傷;或造成100萬~500萬經濟損失;或發生較大的負面社會影響等。Ⅱ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由公司應急指揮部為主,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響應。

  4.1.3Ⅲ級響應(較大、項目部級)

  造成人員重傷或19人以下中毒或受傷;或造成100萬以下經濟損失;或發生一定的負面社會影響等。Ⅲ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由各項目部為主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

  4.2報警

  施工現場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報告上一級應急組織,并逐級報告到公司應急辦公室。Ⅱ級以上響應級別,要分別報給公司和當地政府。Ⅰ級響應級別,公司應急辦公室必須報告國家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4.3應急措施

  4.3.1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及由其引起的火災、爆炸時,現場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應急指揮部所屬各類應急小組進入狀態,應急搶險隊在條件允許時,進入現場,劃出警戒區。在通往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

  4.3.2向上級、當地政府報告,通報友鄰單位和周邊社區,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向危險化學品登記中心采集事故相關化學品的基本數據,組織專家咨詢,提出事故處置方案。

  4.3.3人員疏散。當條件允許時,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撤離到安全區域。有組織有秩序地從上風側離開。當現場狀態已無法安全撤離時,可以組織人員進入建筑物或其他設施內,關閉所有門窗,關閉所有通風、加熱、冷卻系統,就地保護。

  4.3.4火災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火災發生位置;

  2)確定引起火災的物質類別(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災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明確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

  5)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6)確定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7)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含火災與爆炸伴隨發生的可能性);

  8)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及對周圍區域的影響可能達到的規模和程度;

  9)火災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災蔓延、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0)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3.5爆炸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爆炸地點;

  2)確定爆炸類型(物理爆炸、化學爆炸);

  3)確定引起爆炸的物質類別(氣體、液體、固體);

  4)所需的'爆炸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5)明確爆炸地點的周圍環境;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7)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后果(如火災、二次爆炸等);

  8)確定爆炸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9)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3.6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泄漏源的位置;

  2)確定泄漏的化學品種類(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

  3)所需的泄漏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確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分人口密度等);

  5)確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7)確定泄漏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

  8)實際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氣象信息;

  10)泄漏擴散趨勢預測;

  11)明確泄漏可能導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

  13)確定泄漏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4)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隊、企業救援隊伍、防化兵部隊等)。

  4.4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及其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4.5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5善后處理

  5.1救治受傷中毒人員

  與醫院密切聯系,救治因危化品爆炸、火災、泄漏造成的人員受傷或中毒,向醫院報告有毒、有害物質的種類,以便醫院有針對性的醫治與搶救。檢查事發現場周圍群眾的身體狀況并予以救治。發生人員死亡,要做好其親屬的撫恤工作。

  5.2清理現場

  對危化品爆炸、火災、泄漏造成的事發現場環境污染,要采取強有力的措施處理受污染的水體、空氣和土地,并檢驗達到合格要求,以便恢復正常生產或生活。

  5.3查清事故原因

  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危化品事故的主要原因并通報,以免同類事故異地發生。

  5.4責任追究

  對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要追究其責任,根據事故造成損失的大小,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要予以法律制裁。并以此案例教育廣大職工。

  5.5信息發布

  安排事故發言人,如實發布事故信息,既不允許夸大,也不允許隱匿。盡最大努力減少危化品事故的負面影響。

  6應急終止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相應級別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宣布應急處置結束。

  7附則

  7.1本預案由公司質量安全部組織制定,并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危化品應急預案 2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此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處理學校意外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組織恢復正常教學秩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二、成立我校危險品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突發安全事故聯系電話: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各教師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校長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校長報告,經請示后及時向教育、公安、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組織現場人員離開危險區域,救護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報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學校第一責任人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安全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

  4、校內報告程序:事發當事人或目擊者—學校安全事故領導小組成員—校長—縣教育局

  5、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其責任

  四、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措施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柜存放,專人管理(實驗老師、村小校長)。

  2、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迅速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帶,及時將情況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

  3、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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