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電站防汛應急預案
光伏電站防汛應急預案【一】
前言
為不斷提高光伏電站現場設備的運行管理水平,提高設備運行的安全可靠性,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突發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確保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加強預防安全生產事故和其他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管理,特制定本預案。
事故分級
事故分級: 自然災害事故、設備事故、 系統失壓事故、人身傷亡事故 。
自然災害事故
預防自然災害事故,防洪救災等應急工作,明確各自的職責,明確重點,狠抓薄弱環節,確保光伏電站不被洪水淹沒和大風破壞,保證供電正常,減輕災害損失,保障國家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維護安定。
設備事故
事故應急處理時,在確保人身和電網安全不受威脅的同時,盡快消除事故根源,限制事故的發展,防止、縮小事故對設備的危害。
系統失壓事故
系統失壓,將可能導致光伏電站不能正常并網發電,在光伏電站沒有查明原因的情況下,同時在確保人身安全不受威脅,應斷開并網開關,防止由于設備故障向電網倒送電,保障電網的安全運行。
人身傷亡事故
事故應急處理,堅持以人為本、防御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在發生意外傷害突發事件中,以危急事件的預測、預防為基礎,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為重點,以全力保證人身安全為核心。
應急組織機構
一、應急機構及職責
1.運值人員應全部經特種作業(電工作業)培訓和電工進網作業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資質,同時應有觸電急救的培訓并經考試合格,會緊急救護法、心肺復蘇法、止血、簡單的外傷包扎,會科學的對傷員進行轉移搬運,會處理常見中毒現象等。
事故發生后,應在保證救護人員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使被施救者迅速脫離危險源,然后再向上級匯報有關情況。事故現場由當值值班負責人進行指揮,直到上一級領導到達現場,方可將事故處理權移交。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公司領導和主管領導。
2.光伏電站設備維護工作和設備現場的各項安全措施必須符合《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的有關要求。
3.根據設備維護工作和倒閘操作內容認真做好現場危險點分析,并做好各項安全措施。定期進行危險點分析并檢查此項工作的完成情況,確保其針對性和有效性。
4.在開展設備維護工作和倒閘操作前,應認真組織進行“安全三查”工作。
5.根據工作內容和現場情況,制定相適應的安全措施和危險點分析報告。
6.按《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中的工作票制度,辦理工作票的許可、監護、間斷、轉移和終結。
7.認真開展規范化管理和標準化作業。
8.光伏電站運行人員應認真執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中的倒閘操作制度。
9.在設備現場內可能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地點,設立安全警示牌,并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10.運行人員在進行巡視維護工作和倒閘操作前應按規定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帶、防護服等安全工器具。
11.設備現場的防火、防毒、防爆、防塵、防靜電、防感應電等措施應齊備。
12.現場設備名稱、編號應清晰正確,進行維護工作和倒閘操作前應認真核對設備雙重名稱,防止誤入、誤登帶電間隔。
13.光伏電站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規程、制度、技術等培訓,使其熟練掌握有關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確各自安全職責,提高安全防護的能力和水平。對于新參加工作人員,必須強化安全技術培訓,經過“三級安全培訓”,必須證明其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能,并在有工作經驗的人員帶領下方可進行維護工作和倒閘操作。禁止在沒有監護的情況下指派新參加工作人員單獨從事危險性工作。
14.應結合生產實際,經常性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員工安全防護意識,掌握安全防護知識和傷害事故發生時的自救、互救方法。
15.應積極開展有層次的反事故演習,提高隊伍的綜合實戰水平和員工單兵作戰能力。
16.應針對性的開展技術練兵、技術比武活動,提高作業人員的生產技能水平。
17.加強安全工器具管理。
18.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配備充足的、經檢測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護用品,堅決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護用品,提高設備維護工作和倒閘操作安全保障水平。
19.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對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使用、保管、存放、檢驗和試驗。
二、預案啟動條件
光伏電站在生產、基建活動過程中,由于觸電、高摔、物體打擊、機械傷害、灼燙、交通、自然災害等原因突發人身嚴重傷害(須住院治療)及其以上情形的人身傷害事件時,可啟動本預案。
三、預案啟動的工作流程
1.本預案所稱事件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立即進行必要的處置。并將事件的發生地點、基本情況、影響、發展趨勢等報告公司相關部門。
2.公司成立應急小組,并根據事件情況、嚴重程度、可能后果和應急處理的需要,確定是否進入應急狀態。經研究決定啟動光伏電站應急處理機制后,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布進入應急狀態,啟動本預案,并報公司應急指揮部。
3.光伏電站應急小組根據本預案,按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4.成立人身傷害事件應急救援小組。
5.光伏電站應急小組組長組織指揮、協調本站人員進入應急救援狀態;組織收集事故相關資料(如現場拍照或錄像、查閱相關記錄、與事故相關的物品等),調查事故原因。監督救援工作現場的安全措施,防止救援人員發生人身傷害。負責組織現場保衛工作,保護事發現場原貌,維持現場秩序。調查非生產性事故的原因,搜集、保管相關資料和物證。對非生產性事件,及時采取防止事態進一步發展擴大的措施,必要時請求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支援。
6.光伏電站應急小組成員在組長的指揮下,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并協助組長組織分析、評估發生人身傷害的原因和嚴重程度;并及時與醫院聯系,請求醫院醫護人員支援;組織應急狀態結束后的后期處置。
7.光伏電站安全員負責對現場救援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并參與預案的修訂和完善工作;負責對救援現場進行全過程安全監督,防止救援人員受到傷害;必要時,向120急救中心或其他附近醫院聯系,請求支援。并依照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履行上報職責。組織工傷人員進行傷殘檢查并向勞動部門進行工傷申報工作;協助搜集事故相關資料;負責事故現場的錄像、拍照工作。參與應急狀態結束后的后期處置。
8.光伏電站備品備件管理員負責各種應急物資的儲備和供應,參與應急狀態結束后的后期處置。
9.光伏電站當值人員應負責事故處理中的后勤保障工作,并參加應急救援和搶修工作,對人身傷害事件造成設備事故時,組織收集設備事故方面的相關資料,調查和分析設備事故與人身傷害的因果關系;因設備損壞而造成對人員救護阻礙時,研究、制定解決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救援過程中再次發生人身傷害。如事故發生的基建施工中,應做好基建施工現場的控制管理,組織收集事故發生時的相關信息,調查了解人身傷害事故的原因以及由此引起的設備損壞等問題,研究制定解決方案。
10.光伏電站其他人員服從應急工作組的指揮,積極參加應急處理和善后處置工作。
四、人身傷害事件報告和現場保護
1.人身傷害事件報告:人身傷害事件發生后,光伏電站當值人員將發生人身傷害的情況(發生地點、基本情況、影響、發展趨勢等)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和應急處理工作組。
2.事件發生地點的有關人員必須嚴格保護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傷員。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轉移現場物件時,按照“生命第一”原則先行救人,但事后必須作出標記(有條件時,要對現場進行錄像、拍照,詳細記錄事故相關信息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五、應急處理方案及具體措施
1.事件發生后,現場人員要按照“先人后設備”的原則,首先對人員實施救護。
2.救援工作前,救援人員必須冷靜觀察現場環境,防止造成對傷員的二次傷害或使救援人員受到傷害。必要時必須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再實施救護工作。或在必要時設置臨時隔離區,并派專人看護。
3.傷員脫離險境后,要就地進行必要處置(必要時打電話請求醫院進行處置方法的指導),然后迅速設法將傷員轉移到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4.必要時,現場人員(或應急處理工作組)要向當地120或110等政府有關部門請求救援。
5.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立即上報公司經理和主管經理,通知有關成員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支援。
6.發生人身傷害事件后,光伏電站應急小組組長應迅速組織人員、物資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同時指定專人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取證;記錄救援現場的.相關信息;協助保護現場和相關物證。
六、現場安全防護、醫務、交通、物資、后勤等的需求
1.光伏電站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防護,同時上報公司領導,請求派監督力量支援。
2.光伏電站應急小組負責人要指定專人負責應急現場的物資、后勤保障。
七、人員受傷緊急處理措施
高空墜落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高空墜落傷除有直接或間接受傷器官表現外,尚可有昏迷、呼吸窘迫、面色蒼白和表情淡漠等癥狀,可導致胸、腹腔內臟組織器官發生廣泛的損傷。
2.當發生高空墜落時,首先應去除傷員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
3.在搬運和轉送過程中,頸部和軀干不能前屈或扭轉,而應使脊柱伸直,絕對禁止一個抬肩一個抬腿的搬法,以免發生或加重截癱。
4.創傷局部妥善包扎,但對疑顱底骨折和腦脊液漏患者切忌作填塞,以免導致顱內感染。
5.頜面部傷員首先應保持呼吸道暢通,撤除假牙,清除移位的組織碎片、血凝塊、口腔分泌物等,同時松解傷員的頸、胸部鈕扣。
6.復合傷要求平仰臥位,保持呼吸道暢通,解開衣領扣。
7.快速平穩地送醫院救治。
人身觸電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在接到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報告后,凡在現場的應急人員必須立即奔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做好現場保衛工作,保護好現場并負責調查事故。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減輕傷情,減少痛苦,并根據傷情需要,迅速聯系當地醫療部門救治。
2.發現有人觸電,應立即斷開有關電源,使觸電者在脫離電源后在沒有搬移、不急于處理外傷的情況下,立即進行心肺復蘇急救,并根據傷情迅速聯系醫療部門救治。發現觸電者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在現場就地搶救,用心肺復蘇法支持呼吸循環,對腦、心重要臟器供氧。
有害氣體中毒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氣體中毒開始時有流淚、眼痛、嗆咳、咽部干燥等癥狀,應引起警惕。稍重時會頭痛、氣促、胸悶、眩暈,嚴重時會引起昏迷。
2.當懷疑可能存在有害氣體時,應立即將人員撤離現場,轉移到通風良好處休息。施救人員正確進行自身安全防護的前提下(進入險區應帶防毒面具),將中毒人員與毒源隔離。
3.及時向撥打120求救并向公司相關領導匯報。
4.已昏迷病員應保持氣道暢通,有條件時給予氧氣吸入。呼吸心跳停止者,按心肺復蘇法搶救,并聯系醫院救治。
5.迅速查明有害氣體的名稱,供醫院及早對癥治療。
人身遭物體打擊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當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后,搶救的重點放在顱腦損傷、胸部骨折和出血上進行處理。
2.發生物體打擊事故,應馬上組織搶救傷者,首先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部位、傷害性質,如發生休克,應先處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盡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3.出現顱腦損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昏迷者應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后再搬運。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及時送就近有條件的醫院治療。
燙傷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不太嚴重的燙傷,趕緊用涼水沖洗或將傷處泡在水中,如果有殘雪,將殘雪置水中,水越冷越能減輕癥狀。
2.燙后起水泡時,涂上燙傷膏,用紗布纏好,避免破裂。油炸東西的熱油燙到皮膚,皮膚會爛掉,應先用清潔紗布蓋住,立刻送醫院。
3.身體一部分燙傷,并不會危害生命,如果超過 20%的身體面積,就有生命危險。遭受燙傷嚴重到起水泡,注意不要使水泡破裂,用紗布輕蓋,用冷水冷卻。
4.燙傷與衣服相連不要脫下衣服,連衣服用水冷卻。燙傷越嚴重越覺口渴,要補充水分。
5.發生燒燙傷后的最佳治療方案是局部降溫,涼水沖洗是最切實、最可行的方法。
摔傷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檢查是否有意識,是否有嘔吐等。
2.檢查是否受傷。
3.當手腳不能動時,檢查是否骨折或脫臼。
4.有下列情況,應立即送附近醫院:
無意識、抽搐、持續嘔吐、傷口大,大量出血、手腳麻痹、可能有骨折或脫臼、尿血等。
嘔吐時,側躺,避免堵塞氣管,用干凈毛巾按住大傷口。
出現腫包時,用濕毛巾冷敷。
八、滿足下列條件后,光伏電站應急處理小組可解除應急狀態:
1.受傷人員已得到妥善救治。
2.受困人員已全部得到解救。
3.失蹤人員已全部找到。
4.事件現場潛在危險已全部解除。
5.警方已同意撤離現場。
光伏電站防汛應急預案【二】
一、編制目的
為全面提高應對洪水災害的快速反應能力,及時有效地組織開展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洪水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照國家有關法律,結合我站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的編制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適用范圍
本電站因以下因素導致重大險情時適用本預案:
1、超標準洪水;
2、工程隱患;
3、地震災害;
4、地質災害;
5、上游水庫潰壩;
6、上游大體積漂移物的撞擊事件;
7、戰爭或恐怖事故;
8、其他。
四、實施原則
(一)以人為本,科學高效。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自身健康作為防洪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依靠各級領導、專家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智慧和力量,建立科學、高效的水電站防洪搶險應急工作機制,提高科學指揮能力和應急工作技術水平,不斷完善救助手段,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輕洪水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二)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堅持以防為主,把預防洪水災害作為防洪應急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預測、預警、預防工作;把一般洪水災害的預防和水電站防洪應急工作有機結合起來。
(三)依法規范,果斷處置。洪水災害發生后,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果斷處置,嚴防災害進一步擴大。
(四)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全力搶險、力保人員和工程安全為原則,服從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統一指揮。
(五)資源整合,信息共享。按照條塊結合、降低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各鄉鎮、各部門的現有資源,發揮駐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人員的骨干作用和突擊隊作用,講求救災實效。建立健全應急通信聯絡系統,使水電站防洪應急工作指揮機構、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工作機構之間實現通信暢通,信息共享。
五、預案啟動
本預案由電站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決定啟動實施。
六、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電站防洪搶險應急指揮部,由電站法人代表任總指揮,電站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任副總指揮,其他有關人員為指揮部成員。
(二)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傳遞上級防洪救災工作指令。
(2)指揮電站防洪搶險應急工作,請求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駐地部隊對受災地區進行抗洪救災。
(3)及時了解掌握汛情、災情和抗洪救災應急工作情況,并上報當地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和縣抗旱防汛指揮部,為指揮部主要領導提出抗旱防汛決策參考意見,并具體實施防洪救災的有關工作。
(4)在我站發生重特大水電站洪水災害時,組織召開水電站防洪搶險工作應急會議,聽取災情匯報,安排部署水電站防洪救災應急工作。
(5)組織開展防洪搶險應急工作的信息報送和新聞報道工作。
(6)制定和修訂《水電站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七、災情監測、報告和處置
(一)災情監測
電站要根據氣象部門的預報,加強對水情、雨情的監測,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點,明確監測項目,落實監測人員,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形成通暢的信息傳輸報送渠道。特別是要結合本站的`實際情況,對重點險工險段、重點防洪區域進行全天候監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
(二)災情報告
電站發生重特大洪水災害時,電站防汛搶險應急指揮部應在30分鐘內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指揮部和縣防汛指揮部報告。報告內容包括:水電站洪水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雨情、水情、傷亡人數、損失程度、救災情況及生產生活方面急需解決的問題等。
(三)災情處置
1.受災電站防汛搶險應急指揮部立即組織應急救援隊搶險救災,并將災情及搶險救災情況上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指揮部和縣防汛指揮部。
2.縣防汛指揮部搶險救援隊伍趕到搶險現場后,由其負責統一指揮抗洪搶險工作;電站防洪搶險應急指揮部要按照縣防汛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全力以赴配合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堅持實行水電站防洪安全責任制。以法人代表負責制為核心,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協作的原則,汛前落實水電站庫壩防洪重點部門領導責任制,分級、分部門、分項目落實責任人,明確職責,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二)堅持搞好防汛安全檢查工作。防汛安全檢查是發現工作疏漏和問題,消除隱患,督促落實防洪保安措施的重要手段。要堅持搞好汛前、汛中、汛后檢查工作,特別是汛前大檢查,要對水電站安全度汛的各項工作和防洪設施集中時間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查責任落實、查預案制定、查物資儲備、查通訊保障、查隱患消除,對水庫壩體、泄水閘門、渠道險段、備用電源、通訊設備、防汛物資等進行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把隱患消除在汛期到來之前。
(三)切實做好抗洪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要立足抗大洪、搶大險,全面做好抗洪搶險救災準備工作。一是要認真分析電站庫壩、渠道險段、高邊坡深基坑地段、易塌方溜方地段、局部暴洪和泥石流多發區可能發生的險情,根據抗洪搶險的實際需要,組織落實好常備搶險隊伍,儲備好搶險物資,保證搶險需要。二是要按照預防特大洪水的要求,制定異地調運搶險物資的方案,明確方案的啟動條件,確保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有序調運搶險物資。
八、責任追究
在水電站的防洪搶險應急工作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服從指揮部的決定和命令,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各項工作,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對玩忽職守、有令不行、工作不力者,依照相關法規及黨紀政紀予以嚴懲;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九、具體措施
密切與當地政府、防汛部門、氣象部門聯系,及時了解水情、雨情,當本流域上游可能發生重特大洪水災害時,應提前加大發電流量,壩頭水位超過設計洪水位時,經站長下令可打開沖沙閘泄水。
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遇情況變化時再作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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