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時評的定位的演講范文
無庸諱言,無論是《南方都市報》還是其兄弟報紙《新京報》對于法律時評有著某種特殊的偏愛,這應當是一種時勢的必然。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提出,法治逐漸成為社會上的主流話語,也為民眾所關注,這是可喜的事情。
但是有人也敏銳地感覺到法律時評的學術化趨向,“法律時評過于陷入了一種法理學的探討”。(《新京報》12月15日敬仁博士文)對此,筆者深以為然,報紙不是學術刊物,過多的學理探討還是交給肩負其責的刊物好了。因為民眾也許對此并不關心,甚至反感于拗口的專業詞匯。
然而,敬仁博士接下來的.觀點筆者卻不敢苛同,“法律時評……忽視了當下民間所更為需要的普法教育問題”,因為“對于非法律專業人士而言,更需要的是法律知識、司法訴訟、司法程序、案例分析等問題”。民眾當然需要普法教育,但這是法律時評的使命嗎?
這就涉及法律時評的定位問題,筆者認為法律時評就是用法言法語去解讀社會現象,并藉此傳承法治的理念。而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我們的法律很不健全,甚至貌似健全的法律并不合法(這里的法可理解為人類理性、自然法或者稱真正的民意),對法律的理解也是千差萬異。時評作者要抓住為人們所關心同時存在較大爭議的話題,從法哲學、法理學、法經濟學、法社會學多角度入手,秉承批判的精神,用獨特的眼光,以通俗的語言、精悍的篇幅闡述法治的精髓去啟蒙民眾,在爭鳴中推動法律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如果流于對法律知識、司法訴訟、司法程序、案例分析等問題的簡單介紹,是無益于提高法律時評的品位。因為,這些普法教育問題大可交給其他相關報紙或者報紙的其他版面,即使作為時評,也不應當成為時評版的主流話題。
法律時評需要親民,但更應當有勇氣率先吹響時代的號角,引導時代的潮流!
通聯: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 楊濤 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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