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段差異與小組合作學習
數學新課程標準指出:有效的數學學習活動不能單純地依賴模仿與記憶,動手實踐、自主探索與合作交流是學生學習數學的重要方式。老師們在這一理念的指引下,開始在課堂上大量引用小組合作學習,實踐、反思、提煉、再實踐、再反思,經過反復的實踐,小組合作學習已走進千千萬萬的課堂,公開課上、展示課上、優質課上,只要有課堂的地方,幾乎都能見到小組合作學習的學習方式。可細看很多課堂我發現這樣一種現象,不論是一年級的課堂,三年級的課堂,還是六年級的課堂,小組合作學習的形式、方法、要求幾乎都一樣,這合乎教育規律要求嗎?我產生了疑問。有人說,小組合作學習就是創設情境,提出問題,小組內合作交流,解決問題,這本身就是一種學習技能的培養,那不一樣還會怎樣呢?真是這樣嗎?
數學新課程標準學段目標中指出:1-3學段的目標是在解決問題方面有與同伴合作解決問題的體驗,4-6學段目標則是在解決問題的活動中,初步學會與他人合作。根據新課標的理念在各學段組織小組合作學習的目的要求應該是有差異的,那就是說上面看到的現象是不合理的。
心理學、教育學、生理學等各方面的研究表明,小學生各學段的認知水平、情感態度、以及已有知識技能水平都是有很大的差異的,同時不同年段的學生獲取知識、技能、情感的需要都存在很大的差異性。在組織小組合作學習的時候,不論年級的高低,做法、要求都一樣,這有違科學的真理,對學生的知識技能等各方面的發展都是不利的,因此學生學段的差異就不得不引起重視。
小組合作學習是指學生或團隊中為了完成共同的任務,有明確的責任分工的互助性學習。小組合作學習是學生獲取知識的一種重要學習方式,是一種技能,說到底是一種習慣的培養,養成了這種習慣,也就會學習了,陶行知不是說:教育就是習慣的培養嗎?既然是培養一種習慣,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應是一個逐漸發展的過程,一點一滴的積累,應該根據學生的年段特點循序漸進的實施,不能拔苗助長。
那么到底應該怎樣在小組合作學習中注意年段差異,循序漸進的培養小組合作學習能力呢?我自2004年開始,在課堂上反復實踐、反思、總結,現在我結合自己的認識和一些做法談談自己的感悟:
教學目標的差異。運用小組合作學習是為彌補學生個人能力的不足,集合集體的力量來更好的解決問題,以達到學習效果。根據新課程標準的精神,以及學生的認知水平等都得出,小組合作學習的培養應經歷學生體驗感受向學會合作逐漸邁進的過程,不得操之過急,只有這樣才能讓學生真正理解和學會運用技能。
合作內容的差異。學生各學段的認識水平,動手動腦能力,思維能力都影響著學生能否真正解決問題,達到效果,在設置合作交流的問題任務時應針對學生學段特點,知識結構思維水平的差異來展開,設置的問題、任務將更能適合合作交流,才能達到合作的效果。低段學生主要以形象思維為主,可多進行一些操作性強的內容;年段高了,學生的抽象思維開始發展,再向一些理論性強的、爭議性大的、是似而非的內容延伸。
組織方式的差異。學生在合作交流中人數的多少,組織者的水平,大家的興趣愛好,個性特征的變化都會對小組合作造成直接的影響,學生年段不同,怎么分組,人員的分工,紀律的控制,如何開展學習等,學生開始都不會,教師要先帶一帶、教一教,再慢慢讓學生自己解決,最終達到讓學生自由組合,自己分工,商定人員的安排等。
合作技能培養的差異。剛開始培養小組合作,就要求學生學會傾聽、協作、交往、整合等合作技能是不現實的,也是有違科學常理的,我們應一點一滴的培養規范、積累,低年級只要會說,會做就行了;上高年級后再要求相互間的交往、整合、質疑,只有這樣由淺入深的進行,才便于學生學習掌握,培養起來的能力才會根深蒂固。
學習評價的差異。學生認識水平的不同、情感要求的差異將給小組合作學習評價帶來新的問題。評價時,個人成績、小組成績是只重其一,還是兩者兼顧,這是一個兩難的問題,低段的學生喜歡表揚,注重個人評價,學生得到表揚會很高興,但他們人小,只重個人利益,不利于學生集體主義感的培養,也不利于讓學生體會小組合作中的共榮共恥,對學生小組合作的積極性將有影響,顧應多評價小組成績,個人評價可以方在自主學習,集體學習時多些;年段高了,學生會有一些惰性,在小組中不聞不問,這時,學生個人評價就必不可少了。
教師角色作用的差異。新課程標準指出教師應是課堂的組織者、引導者、參與者。學生小了,紀律不好,經常不知道該做什么,教師應多提醒,作個學習的組織者;學生大了,意見多了,教師應多給一些指導性的意見,做個學習的參與者,引導者。教師只有擺正自己的位置,做一位合作學習中的首席,才能及時的調整學生學習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更好的發揮小組合作學習的作用。
小學階段,低、中、高段數學課堂到底該怎樣進行小組合作學習能力的培養,我用表格的形式將各年段的差異的重點歸納了一下,只是我的一些做法與思考,可能不是十分合理與完善,我旨在拋磚引玉,引起大家的思考,請同仁與專家們指導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