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協議模板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后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股權激勵協議模板,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本《股權激勵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簽訂: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或“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系公司之員工,丙方系公司控股股東。為維護各方之權益,現簽訂《股權激勵協議》如下:
第一條總則
1、經充分協商,各方一致同意由乙方、丙方或丙方指定的其他人員出資成立【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或“持股平臺”)。合伙企業將持有公司________萬元的股權,該持股數量、比例可根據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進行變更。
2、本協議的訂立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且合伙企業成立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條股權認購
1、各方同意,乙方按照________元/財產份額的價格認購合伙企業的財產份額,合伙企業根據公司凈資產和凈利潤水平以____________元/股的價格認購公司的股權。根據上述原則,乙方同意以________萬元的價格認購合伙企業________萬元出資份額,占合伙企業總出資份額的____%,間接持有公司____________萬元的股權。
2、乙方認購合伙企業的資金來源為乙方自行籌集。
3、乙方認購合伙企業的財產份額為未實繳的出資額。乙方應當在完成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日內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價格實繳出資額。
4、乙方認購的合伙企業財產份額性質為有限責任,在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后乙方成為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乙方同意根據《合伙協議》確定合伙企業的執行事務合伙人。
5、協議各方認可,乙方認購合伙企業的財產份額比例以及間接持有甲方的股權比例,可能因合伙企業或甲方增資擴股等情況而稀釋。乙方同意接受公司及丙方的安排。
第三條各方承諾
1、本協議的簽署人承諾,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同時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不屬于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經營的人(如國家公務員、法官、檢察官、警察)。乙方承諾,其在本協議有效期間:
(1)作為公司的員工,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
(2)其繳付至合伙企業的出資來源合法,不存在任何代持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2、協議各方同意,乙方入伙、退伙、轉讓持股平臺財產份額等事宜應按照以下約定執行:
(1)自乙方成為持股平臺的合伙人之日起,三年內不能轉讓合伙企業的份額。如在此期間乙方出現離職、被辭退、勞動合同期滿乙方不續簽等原因離開公司,或者出現索要或收受回扣、手續費等任何形式的廉潔問題,或者未達到公司的KPI考核方案,則乙方應按照出資額轉讓給丙方或其指定的人員。如在此期間,甲方完成上市(指公司在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交易,包括在北交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下同),限售期限執行上市后的標準(即下述第(2)條規則)。
(2)甲方上市后,乙方自甲方上市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對外轉讓其所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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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份額。在甲方上市滿一年后,乙方每年可轉讓的合伙企業份額分別為其根據本協議所持股份數量的50%,乙方擔任甲方董、監、高的,還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關于董監高減持公司股份的規定。在本協議約定的鎖定期內,員工出現離職或者未達到公司的KPI考核方案的,須將未解除限售部分股份轉讓給丙方或其指定的人員,轉讓價格為:出資本金*(1+8%*持有年限)。
(3)在甲方上市前,員工出現退休事項,其所持有股份由其繼續持有。如員工死亡,或者患重病、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喪失或被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其不能繼續在本公司繼續工作,其所持有股份由丙方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回購,回購價格為:出資本金*(1+5%*持有年限)。在甲方上市后,如員工出現退休、死亡等事項,其所持有股份由其持續持有或者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
(4)如未來3年甲方未上市,乙方可以選擇要求丙方進行回購。回購價格為:出資本金*(1+5%*持有年限)。各方一致確認:①自甲方向監管機構申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材料之日起,上述第(3)條約定中止執行。②自甲方在上市之日起,上述第(3)條約定終止執行。③若甲方在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申請被監管機構不予核準/注冊,或甲方自行撤回發行上市申請的,則自不予核準/注冊或撤回申請之日起,上述第(3)條約定恢復效力。④若相關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對上述第(3)條及本第(4)條的約定有其他要求,雙方同意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約定服務期
1、乙方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在公司及其下屬企業工作,工作期限自乙方入伙持股平臺之日起不少于三年(以下簡稱約定服務期)。乙方在服務期內離職的,①如甲方未上市,乙方應按照出資額將所持有的合伙企業份額轉讓給丙方或其指定的人員;②如甲方已上市,對于已解除限售且變現的股份,乙方應將所得收益減去出資額后返還給丙方或其指定的人員;對于未變現或未解除限售部分股份轉讓給丙方或其指定的人員,轉讓價格為:出資本金*(1+8%*持有年限)。
2、本協議所指約定服務期是指,乙方在甲方及其下屬企業工作,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在公司及下屬企業服務期限及所做的貢獻,按照本協議之約定的認繳價格認繳合伙企業出資額;作為對等條件,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在甲方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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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屬企業工作或者服務滿一定的期限。
3、盡管有前述約定,但協議各方同意,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系的任何承諾,甲方對乙方的聘用關系仍按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執行。如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損害公司或股東利益,甲方有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協議的規定辭退乙方,并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處理乙方所持的持股平臺的相關股權。
4、本協議約定的行為中,所有涉及產生的個人所得稅及其他稅費,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承擔的部分。
第五條爭議解決辦法
1、本協議的訂立、有效性、解釋和履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包括但不限于有關違反本協議、本協議的終止或有效性的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爭議,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則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天津仲裁委員會(下稱“仲裁委”)按照中國仲裁法和該仲裁委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委根據法律及其仲裁規則做出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或直接和實質地受仲裁影響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余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約定未履行或未足額履行出資義務的,未履行出資義務的合伙人參與利潤分配的比例按其已出資金額的比例享受分配,但必須按其認繳出資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擔債務和虧損。
2、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六份,協議各方分別保留兩份。
2、本協議經協議各方簽字且合伙企業成立后生效。
3、本協議與《合伙協議》的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4(本頁無正文,為《股權激勵協議》之簽署頁)
甲方: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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