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協議書(集錦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般協議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保險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保險協議書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精神,結合甲方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 簽定的工程設計合同為主框架(下稱《人保設計合同》),經雙方協商,決定由乙方承擔《人保設計合同》里所約定“乙方”事宜的項目,本合作協議為《人保設計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人保設計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作協議與《人保設計合同》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全省基層網點裝修工程設計
2、取費方式(人民幣):設計費為人民幣/M2,單價包干,含稅(含單價70元/M2稅費;另單價50元/M2稅費由甲方支付),含管理費(含單價120元/M2管理費)。
第二條 雙方職責
(一)、甲方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有關法令法規,檢查督促《人保設計合同》的全面實施,協助解決設計過程中出現的重要事項。
2、協調、協助乙方進行施工圖會審、修改。
3、協調乙方進行各網點的勘測。
4
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打入乙方公司帳號的錢款。
(二)、乙方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法律法規,根據《人保設計合同》各項條款確定的原則和要求,制訂設計方案,涉及建筑結構方面的設計必須有專業結構書的簽名確認。
2、負責《人保設計合同》中規定的各網點室內外裝飾、CI標識、消防及空調圖紙繪制,并提前2天交與甲方審圖。
3、按《人保設計合同》及國家、省廳的有關規定,乙方必須在設計圖紙中標識相關材料品種、規格、材質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4、做好設計工作資料的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歸檔資料必須及時、真實、完整、整理成冊。
5、負責各網點設計工作的勘察測量及工作中的食宿、安全事故等工作。
7、按《人保設計合同》及取費方式的約定及時支付款項,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不準私自代表甲方簽訂《設計合同》。一經發現,視為乙方違約,并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9、設計工作期內,乙方所有人員的工資、住宿、福利、醫療、保險費及各類事故發生所需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三條 設計費用的約定
1、本工程單位面積設計費為人民幣元/M2,單價包干。
2、按《人保設計合同》計費方式,以網點為收費基礎。
3、按《人保設計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進度款進入乙方公司帳號后,乙方扣除70元/M2的設計費和另單價50元/M2稅費后,剩下部分將由甲方全部支取。
4、本工程所有稅金由乙方負責。單位設計費也已含管理費。
5、《人保設計合同》里如有另約定補助項目的,乙方分得60%,甲方分得40%。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違約方必須承擔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
2、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違約賠償金伍拾萬元整。
3、因項目過程因甲方問題和不定因素發生所造成的經濟原因,甲方應以收取費用的比例共同承擔。
4、項目進行中因建設方超過合同的要求或是其他服務要求甲方應配合乙方向建設方追求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費歸于乙方。
5、因甲方與建設方協商之后沒有告知乙方,如因工作內容與之前商議不同不符,乙方有權不接受!
第五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本合同壹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執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處理。
甲方單位名稱(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保險協議書2
甲方:乙方:
為促進甲乙雙方的共同發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業務合作范圍
本協議所稱全面合作業務(以下簡稱業務)是指在我國現行法律制度下,乙方代理甲方向客戶提供保險產品與服務的金融業務。業務范圍包括:銀保代理業務、其他業務。安貸寶保險費率按2‰收取。
(一)銀保代理業務,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有關保險業務,并依法收取手續費。銀保代理業務包括:代理銷售保險業務和代收代付保險費業務。
代理銷售保險業務,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為兼業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向客戶銷售保險產品,并依法收取手續費的銀保代理業務。
代收代付保險業務,指乙方代理甲方收取其業務員或投保人繳納的保險費,以及代理甲方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支付保險金的業務。代收代付保險業務分為代理收取保險費業務和代理支付保險金業務。
(二)經雙方確認的其他業務合作。
二、業務合作方式
(一)雙方簽訂業務合作協議,確認業務合作關系。
(二)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為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經授權,超越代理授權范圍或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一概由乙方負責。
(三)甲方在乙方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和相關專用賬戶,用于代理保險費的歸集。
(四)甲方在業務發展中,積極提供優質的保險保障服務;乙方在業務發展中,積極推介甲方保險產品,并提供相應支持。
三、銀行保險業務交流
(一)甲乙雙方應對各自的客戶群進行聯合調研,了解客戶對銀行保險產品的需求,合作設計適合雙方推廣的保險產品和金融服務。
(二)對適合市場需求的銀行保險業務,雙方應共同進行策劃、宣傳、推廣。
(三)雙方應建立定期交流、研討機制,完善已有的.合作項目,探討新的合作領域。
(四)甲方可根據乙方需要,為乙方的金融提供保險服務。
(五)甲方為乙方代理甲方保險業務的管理軟件系統提
供技術支持。
(六)甲方負責對乙方的代理人員進行相關保險知識和實務操作培訓,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培訓的項目、時間、內容,雙方另行約定。
(七)乙方與甲方定期核對相關業務經營情況。
(八)甲乙雙方應設立專門業務管理部門,負責本協議各項內容的管理、落實。
甲方常設機構為:團體業務部
乙方常設機構為:市場發展部
(九)乙方負責向甲方定期介紹相關業務發展情況,反饋客戶對保險產品的需求信息和保險服務方面的意見。
四、手續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代理銷售保險產品的保險手續費支付標準除按兼業代理保險合同15%外,再以現金方式給乙方支付7%培訓費。手續費由甲方按季轉入到乙方指定的帳戶。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在約定的范圍內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指導、培訓;
2、負責向乙方提供代為收取保險金的實務流程、票據單證、宣傳資料和相關數據資料;
3、按照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手續費及相關費用;
4、對乙方在委托代理權限范圍代理的保險業務,在保
險條款約定的范圍內承擔理賠責任;
5、新開發保險產品優先選擇乙方代理銷售。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甲方委托的代理權限范圍和條款約定,代理銀行保險業務;
2、乙方有反映客戶要求和提出建設性意見的權利;
3、乙方有向甲方收取手續費及相關費用的權利;
4、乙方按照《保險法》、《保險兼業代理人管理規定》合法開展業務,并接受甲方對代理業務的指導和培訓、監督、檢查;
5、乙方對甲方提供的重要空白業務單證,按乙方重要空白憑證管理;同時對甲方提供的印章簽收后由專人管理使用,不可轉借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若有遺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有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乙方確保將收取的保險金在規定時間內歸集到甲方在乙方開立的結算賬戶上;
7、乙方無出單、損失勘查和理賠權限,未經授權乙方不得對被保險人作出任何有關保險承保、賠償或給付的承諾。
六、其他條款
投保人在駕駛無牌照、無證的機動車輛發生意外傷害,甲方應做為賠償范圍。
七、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均有義務為對方嚴守商業秘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對外提供任何有關對方業務經營資料和信息。
八、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若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應提交酒泉市肅州區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
十、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協議到期后,雙方如無異議,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如一方需要變更或終止本協議,提議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本協議方可變更、終止。
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即行終止:
(一)違反本協議規定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有違法或嚴重損害對方信譽行為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十一、附件
(一)本協議框架下的附屬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或雙方的權益因客觀因素
保險協議書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統一信用代碼:
資質證書號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統一信用代碼:
資質證書號碼:
為保證廣大城鎮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服務,促進社會保障及衛生事業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甲方確定乙方為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認真貫徹國家的有關規定及統籌地區政府頒布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及各項配套規定。
第二條甲乙雙方應教育參保人員和醫務工作者自覺遵守醫療保險的各項規定;甲乙雙方有權向對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有權檢舉和投訴對方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為。
第三條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協議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加強內部管理,制定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法規的相應措施,為參保人員就醫提供方便;乙方必須有一名院級領導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并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同做好定點醫療服務管理工作;乙方有責任為甲方提供與基本醫療保險有關的材料和數據;甲方如需查看參保人員病歷及有關資料、詢問當事人等,乙方應予以合作。
第四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與乙方有關的參保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按規定向乙方撥付應由甲方提供的醫療費用,及時向乙方通報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的變化情況。
第五條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在本單位顯要位置懸掛甲方統一制作的定點醫療機構標牌,設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宣傳欄"和"基本醫療保險投訴箱",將基本醫療保險的主要政策規定和本協議的重點內容向參保人員公布。
第六條乙方所使用的有關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軟件,應與甲方的管理軟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統相連接的接口,能夠滿足甲方的信息統計要求(甲方與乙方間的計算機通訊費用(網絡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甲方負責組織與基本醫療保險計算機管理有關的人員培訓。
第二章 就診
第七條乙方診療過程中應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則,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不斷提高醫療質量。
第八條乙方應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準則,熱心為參保人員服務;參保人員投訴乙方工作人員態度惡劣的,乙方應認真查實,如情況屬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參保人員在乙方就診發生醫療事故時,乙方應在事故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具體期限由各統籌地區規定)通知甲方。乙方多次發生醫療責任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協議。
第十條乙方在參保人員就診時應認真進行身份和證件識別。
(一)乙方在參保人員辦理門診掛號或住院登記手續時應認真審查醫療保險卡并根據甲方提供的名單審查該證件是否有效,憑無效證件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二)乙方在參保人員就診時應進行身份識別,發現就診者與所持醫療保險證身份不符時應拒絕記帳并扣留醫療保險證件,并及時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乙方應為參保人員建立門診及住院病歷,就診記錄應清晰、準確、完整,并妥善保存備查;門診處方和病歷至少應保存2年,住院病歷至少應保存15年。
第十二條乙方應使用由甲方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專用處方箋、專用收據和結算單等。
第十三條乙方必須保證為在本醫療機構就醫的參保人員提供符合基本醫療服務范圍的住院床位。
第十四條乙方應嚴格掌握住院標準,如不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入院,其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有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乙方應及時為符合出院條件的參保人員辦理出院手續,故意拖延住院時間所增加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參保人員拒絕出院的,乙方應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記帳,按自費病人處理,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第十六條乙方因限于技術和設備條件不能診治的疾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為參保人員辦理轉診手續,對符合轉診條件,乙方未及時轉診造成參保人員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將有能力診治的病人轉出,轉出后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支付(病情已過危險期,經甲方及參保人員同意,轉入級別較低的定點醫療機構的情況除外)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疾病,轉出后的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十七條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疾病, 日內因同一疾病重復住院的,只按住院一次結算費用,參保人員對出院決定有異議時,可向甲方提出,費用暫行自付。
第十八條乙方向參保人員提供超出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需由參保人員承擔費用時,應征得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同意(應簽文字協議)。
第三章 診療項目管理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統籌地區關于診療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參保人員在甲方其他定點醫療機構所做檢查的結果,乙方應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檢查。
第二十一條醫生為參保人員進行檢查治療的收入不得與醫生及醫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掛鉤,甲方查實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可拒付相關費用,并將相關項目排除在約定項目外,情節嚴重的,甲方可單方面中止協議。
第二十二條在本協議簽訂后,乙方新開展超出協議規定的`診療項目,如該項目在勞動保障部門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內,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診療項目的申請;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進行審查,審查過程中乙方應提供甲方審查所需的有關資料,并為甲方進行實地考察提供方便;對于乙方提供的資料,甲方有保密的義務;
(三)甲方接到乙方申請后應在 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過程(不含乙方因資料不齊補報的時間),如不同意申請,應通知乙方,并說明理由;如同意申請,應同時確定給付標準,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超時限未答復視為同意。
第四章 藥品管理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嚴格執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的規定,超出的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按照急性疾病 天量,慢性疾病 天量,最長不超過 天量的原則給藥。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允許參保人員持本醫療機構醫生所開處方到定點零售藥店外購藥品,不得干涉參保人員的購藥行為,外購藥品的處方應書寫規范,使用漢字,字跡工整,并加蓋乙方門診專用章。
第二十六條乙方提供的藥品應有小包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關于劑量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乙方使用本院生產的、并列入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的醫院制劑,其費用甲方按照規定給予支付;乙方新生產的醫院制劑如申請進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可參照本協議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辦理申報手續。
第二十八條報銷范圍內同類藥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有若干選擇時,在質量標準相同(如符合GMP標準)的情況下,乙方應選擇療效好、價格較低的品種。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物價政策,所售藥品價格高于國家或省級物價部門定價的,差額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條乙方為參保人員提供的藥品中出現假藥、劣藥時,藥品費及因此而發生的相關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給付,并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反映;乙方或其工作人員非法收取藥品回扣的,一經查實,甲方應扣除該種藥品的全部費用。
第五章 費用給付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統籌地區制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乙方應在每月______日前,將參保人員上月費用及清單報甲方,由甲方進行審核。
第三十三條甲方定期對門診及外購藥品處方進行隨機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處方總量的 %,對違反規定的費用應先按比例放大 倍,其后對于放大后的金額在給付時扣除。
第三十四條參保人員在乙方就診發生醫療事故的,按照醫療事故管理辦法處理,由于醫療事故及后遺癥所增加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五條參保人員投訴乙方違反規定不合理收費,甲方查實后,乙方應負責退還。
第三十六條甲方查實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虛報費用或醫護人員串通參保人員騙取醫療保險基金的,應在償付時扣除違約金額,具體違約金為 ,并報有關行政部門處理;觸犯刑法的,甲方應向司法機關舉報。
第三十七條乙方負責收取應由參保人員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并使用專用收據。
第三十八條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疾病按統籌地區費用結算的有關規定給付。
第三十九條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費用申報 天內向乙方撥付合理醫療費用的 %,其余 %留作保證金,根據年終考核審定結果最遲于次年 月 日前結清。
第六章 爭議處理
第四十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乙方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二條協議執行期間,國家法律、法規有調整的,甲乙雙方按照新規定修改本協議,如無法達成協議,雙方可終止協議;協議執行期間,乙方的注冊資金、服務條件、服務內容、法人代表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四十三條甲乙雙方無論以何種理由終止協議,必須提前 日通知對方。
第四十四條協議期滿前 個月內,甲乙雙方可以續簽本協議。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換文形式進行補充,效力與本協議相同。
第四十六條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于: 年 月 日
簽于: 年 月 日
XXXX合同文本
保險協議書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再保險經紀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同意:1.根據甲方的委托范圍,負責與國際/國內再保商的聯絡、溝通與協調;2.根據甲方要求,設計再保險方案,并向國際和/或國內再保險市場詢價,根據詢價結果做出匯總分析,供甲方決策參考;3.協助甲方對項目進行風險查勘、識別與評估,并根據要求,向分保接受人提供風險查勘報告;4.根據甲方的決定,選擇分保接受人,并負責再保險安排工作;5.負責就保單的注銷和續轉,溝通甲方和分保接受人;6.出險后,負責與分保接受人的聯系和協調工作;7.負責協助甲方向分保接受人攤回賠款。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同意:1.如實向乙方提供所有與上述再保險經紀服務有關的信息與資料,在乙方服務過程中給予必要的`協助。2.在有效期內,若甲方欲終止協議,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三、保密條款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除應法律要求或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將獲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給第三方。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本條款繼續有效_________年。
四、函件1.發送對方的重要函件應以書面形式送達或以掛號方式寄至對方地址。使用傳真、電子郵件等其它方式,原件應隨后掛號寄送;2.郵寄函件通常被認為在發出后7個工作日內寄達對方,傳真件則在傳送的同時即視為收到。
五、報酬與費用1.雙方同意,在甲方將再保險業務交由乙方安排后,乙方依法有權從分保接受人處取得相關的傭金作為報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費用;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任何超出本協議第一條范圍的服務,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供費用預算報告,雙方協商確定后由甲方支付相關服務費用。
六、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就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簽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事項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協議期滿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繼續有效。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協議書5
第一條 凡是被保險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險單所載明地址內的下列家庭財產,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
一、房屋及其室內附屬設備(如固定裝置的水暖、氣暖、衛生、供水、管道煤氣及供電設備、廚房配套的設備等);
二、室內裝潢;
三、室內財產:
(一)家用電器和文體娛樂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險人可自由選擇投保。
第二條 下列財產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可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
一、屬于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者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第一條載明的財產;
二、存放于院內、室內的非機動農機具、農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內的糧食及農副產品;
三、經保險人同意的其他財產。
第三條 下列家庭財產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
一、金銀、珠寶、鉆石及制品,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字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二、貨幣、票證、有價證券、文件、書籍、帳冊、圖表、技術資料、電腦軟件及資料、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三、日用消耗品、各種交通工具、養殖及種植物;
四、用于從事工商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財產和出租用作工商業的房屋;
五、無線通訊工具、筆、打火機、手表,各種磁帶、磁盤、影音激光盤;
六、用蘆席、稻草、油毛氈、麥桿、蘆葦、竹竿、帆布、塑料布、紙板等為外墻、屋頂的簡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與保險房屋不成一體的廁所、圍墻、無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財產;
七、政府有關部門征用、占用的房屋,違章建筑、危險建筑、非法占用的財產、處于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八、其他不屬于第一條、第二條所列明的家庭財產。
保險責任
第四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臺風、龍卷風、暴風、暴雨、洪水、雪災、雹災、冰凌、泥石流、崖崩、突發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體墜落,外來不屬于被保險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第五條 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也負責賠償:
一、在發生保險事故時,為搶救保險標的或防止災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
二、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
責任免除
第六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戰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武裝沖突、罷工、盜搶;
二、核反應、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寄居人、雇傭人員的違法、犯罪或故意行為。
四、因計算機xx年問題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第七條 保險人對下列損失和費用也不負責賠償:
一、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引起的各種間接損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災害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家用電器因使用過度、超電壓、短路、斷路、漏電、自身發熱、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損毀;
四、座落在蓄洪區、行洪區,或在江河岸邊、低洼地區以及防洪堤以外當地常年警戒水位線以下的家庭財產,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保險標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導致的損毀;保險標的的變質、霉爛、受潮、蟲咬、自然磨損、自然損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損失;
六、行政、執法行為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七、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
第八條 房屋及室內附屬設備、室內裝潢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根據購置價或市場價自行確定。房屋及室內附屬設備、室內裝潢的保險價值為出險時的重置價值。
室內財產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根據當時實際價值分項目自行確定。
不分項目的:按各大類財產在保險金額中所占比例確定,即室內財產中的家用電器及文體娛樂用品占40%(農村3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30%(農村15%),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30%,農村農機具等占25%.特約財產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和保險人雙方約定。
保險期限和保險費
第九條 保險期限分別為一年、三年、五年。均自保險單約定起保日零時起至期滿日二十四時止。保險期滿,保險責任自行終止。期滿續保,另辦手續。
第十條 被保險人根據下列規定交納保險費:
一、保險費:基本險費率、附加險費率按費率表規定執行。
二、中途退保,按日平均費率計算應收保險費。
2、普通型家庭財產綜合保險條款(二)
賠償處理
第十一條 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按照下列方式計算賠償:
保險協議書6
甲方:_____,性別_____,族別_____,出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籍貫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族別_____,出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籍貫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號_____:
因甲方_____駕駛摩托車_____從_____到_____方向行駛,在行至_____處與_X駕駛的車牌為“___”貨車相撞,致_X受傷。_X受傷較重,在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現在治療已經告一段落,_X已基本康復。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能反悔。
一、甲方兩人在縣人民醫院治療的醫療費用27000元(大寫:貳萬柒仟元整)由乙方支付;
二、除醫療費用外,乙方一次性賠償甲方兩人共計人民幣6180元。(大寫:陸仟壹佰捌拾元)該款由甲方兩人自行分配(如何分配與乙方無關)本款包括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等所有費用。甲方收到該款后,是否繼續進行復查(或治療)由甲方決定,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病情的變化結果與乙方無關。
三、雙方因此次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失各人自負,各自的修理費各自承擔。
四、雙方當事人在協議上簽字后,乙方應當場支付賠償費用。
五、甲方收到該款后,放棄了任何形式的賠償和補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糾纏乙方,包括向任何機關和部門通過訴訟或非訴訟的形式再主張權利。
六、甲、乙雙方簽字后,甲方將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權利全部轉移給乙方,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保險索賠。甲方應在簽訂《協議書》當日向乙方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及住院病歷復印件。
七、甲方向乙方提供保險索賠的相關證件后,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索賠事宜。如果索賠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返還;如果索賠成功,甲方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對乙方取得的保險利益進行分配。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險協議書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為方便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保險,確保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托發運的其他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規定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得到及時補償,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預約保險協議,在乙方向甲方繳付約定保險費后,甲方按以下協議列明事項承保乙方及其業務合作公司的國內、國際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托發運的其它貨物運輸保險:
一、被保險人:
以乙方所承運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托發送的其它貨物的發、收貨人為準。
二、保險標的:
乙方承運的所有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托發運的其它貨物。
三、標的包裝:
適合運輸的相應的包裝。
四、保險金額:
1.年度內的總保險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元。
2.每一郵政快件及貨物的保險金額按以下兩種方式確定:
(1)以申明價值作為保險金額:客戶向乙方辦理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托發運的其它貨物時,已申明價值的,則以申明價值作為保險金額。
(2)以固定金額作為保險金額:客戶向乙方辦理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托發運的其它貨物時,未申明價值的,則以每件人民幣 元作為該件的保險金額。
五、保險條件:
1.條款及險種:本協議甲方按《郵包一切險》(見附件一)承擔保險責任。
2.保險費率:在上述預計年度內總保險金額情況下保險費率按 %計算。如實際保險金額超過上述保險金額,乙方需按上述費率和實際保險金額結算保險費。
六、保險金額的提供:
每日由乙方以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供前日汽車、飛機、火車及EMS方式的貨運總保險額。
國際業務及國內業務保險金額在 萬元以上的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托發送的其它貨物,乙方則須以《啟運投保清單》方式在承運后48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
七、保險費交付結算方式:
年度保險費分四期預付。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在每季度初向甲方繳付保險費人民幣(大寫) (¥元)。保險費年底結算,如果年保險費不足 萬元,不退費。如果年保險費超過 萬元,乙方補繳。
八、免賠額:無
九、保險責任起訖:
本保險責任,自乙方辦理所承運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托發運的其它貨物收訖手續時開始生效,直至乙方根據承運合同將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托發運的其它貨物運達本保險單所載目的地收貨人時終止,或自目的地郵局、郵政快遞公司及受乙方委托的社會物流企業簽發到貨通知書當日零時起算滿十五日終止。但在此期限內一經承運合同列明的收貨人簽收,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十、運輸路線:
乙方應以審慎方式選擇運輸方式及運輸線路。
十一、運輸工具
以火車、飛機、汽車及EMS方式。
十二、保險限額:
甲方在本協議方式下的保險限額以每一運輸工具(汽車)或每一批次貨物(火車、飛機)最高不超過;
1.人民幣(大寫) (¥元)為準。如乙方在每一運輸工具(汽車)或每一批次(飛機、火車)運輸貨物超過人民幣(大寫) (¥元)萬元,乙方應在運出貨物前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方便甲方及時安排分保。
2.人民幣(大寫) (¥元)為準。如乙方在每一運輸工具(汽車)或每一批次(飛機、火車)運輸貨物超過人民幣(大寫) (¥元)萬元,乙方應在運出貨物前兩個工作日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安排分保。
十三、出險索賠:
當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一經獲悉,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同時需提交承運合同、價值證明及其相關索賠單證,包括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事故證明、損失簽定等能證明損失狀況的單證,并在雙方達成賠付協議后10日內予以賠付。
對未申明價值的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托發運的其它貨物,甲方按實際價值計算賠償,但對該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托發運的其它貨物賠償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500元。對申明價值的貨物,如申明價值高于實際價值,按實際申明價值和實際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但最高不超過申明價值。
十四、附:每日結算清單傳真
附件一:郵包險條款
一、責任范圍
本保險分為郵包險和郵包一切險二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定,負賠償責任。
1.郵包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或由于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碰撞、傾復、出軌、墜落、失蹤,或由于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2)被保險人對遭受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2.郵包一切險
除包括上述郵包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1)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2)屬于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郵包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被保險郵包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5)本公司郵包戰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本保險責任自被保險郵包離開保險單所載起運地點寄件人的處所運往郵局時開始生效,直至該項郵包運達本保險單所載目的地郵局,自郵局簽發到貨通知書當日午夜起算滿十五天終止。但在此期限內郵包一經遞交至收件人的處所時,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本公司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1)當被保險郵包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以后,被保險人應及時提取包裹,當發現被保險郵包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現被保險郵包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郵局索取短、殘證明,并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2)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郵包,應迅速采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郵包的損失,被保險人采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3)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郵包收據、發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郵包遞交收件人時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報表樣本: 發送貨物日報表 備注:裸裝、舊設備、玻璃及陶瓷制品、私人物品、家具、瓶裝及桶裝液體只承保路運基本險。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保險協議書8
第一章可保財產
第一條凡是存放在本保險單上載明的地點,屬于被保險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財產均可做為保險標的,由投保人向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
一、衣著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
五、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于與他人共有的本條一至四款所列財產。
本條所指被保險人為參加保險的城鄉居民(下同)。
本條所指保險人為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下同)。
第二章不保財產
第二條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之內:
一、房屋及附屬設備;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機、農用機械等;
四、個體工商戶、連家鋪子因營業所使用的財產和待銷商品;
五、金銀、珠寶、玉器、首飾、貨幣、票證、有價證券、紀念幣、獎章、獎牌、郵票、古玩、古書、字畫、文件、帳冊、技術資料、圖表、家畜、寵物、花、樹、魚、蟲、鳥、盆景以及其他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和工藝品;
六、煙酒、食品、糧食、農副產品、藥品、化妝品;
七、游戲卡、唱盤、影碟、錄音錄象帶、軟盤、表、筆、眼鏡、無線通訊設備、打火機、手包等經常隨身攜帶的物品;
八、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保險財產中未列明的其它家庭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第三章保險期限
第三條保險期限分為一年、三年、五年期、長效還本保險為一年至八年有效。自辦理投保手續并交納保險費次日零時起到規定期滿日的二十四時止。
第四章保險金額
第四條由被保險人根據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自行確定,并且按照保險單上規定的保險財產項目分別列明。
第五章保險費
第五條本保險分為非還本及還本保險兩種形式,由投保人自愿選擇,被保險人應當在投保時依照收費標準一次繳清保險費。收費標準請詳見附表。
第六章保險責任
第六條保險人僅對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經濟損失、負賠償責任: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冰雹、雪災、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龍卷風、冰凌、泥石流;
三、空中運行物體墜落,以及外來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體的倒塌;
四、在發生以上災害事故時,為防止災害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保險財產損失,以及在施救過程中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七章除外責任
第七條保險財產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或暴力行為;
二、核子輻射和污染;
三、被保險人或其家屬成員的故意行為;
四、電視、電器(包括屬于電器性質的文化娛樂用品)、電氣設備因使用過度和超電壓、碰線、弧花、走電自身發熱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損毀;
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保險財產,以及用蘆席、稻草、油毛氈、麥桿、蘆葦、帆布等材料為外墻、屋頂、屋架的簡陋屋棚,由于暴風、暴雨所造成的損失;
六、蟲蛀、鼠咬、霉爛、變質以及其它不屬于本保險單第六條所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七、保險財產在違章建筑、危險建筑內發生的保險事故的損失。
第八章退保
第八條非還本保險形式的保險,未屆保險期滿中途不辦理退保手續。
第九條凡投保人選擇一年、三年、五年還本保險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險待遇,并應遵循下列規定:
一、保險期滿后,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人將投保人交納的保險本金全數退還給投保人。
二、保險期滿后,若不退保,投保人應另辦續保手續。
三、被保險人如在保險期內要求退還保險本金,就根據非還本家財險費率計收本保險年度的保險費,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從應退還的保險本金中扣回。
第十條投保人選擇長效還本保險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險待遇,并應遵循下列規定:
一、長效還本保險期為八年有效,八年保險期滿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人將投保人交納的保險本金全數退還給投保人。
二、長效還本保險期滿五年以上要求退還保險本金的,要視本保險年度內是否出險而不定期,若本保險年度內出險,發生賠款的要按短期計費標準計收(見短期計費標準表計算),從退還的保險本金中扣回;若本保險年度內未出險,未發生賠款的不收取任何費用,將保險本金全數退還給投保人。
三、保期不滿五年要求退還保險本金的,依照本條款第九條第三款規定辦理。
第九章賠償處理
第十一條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和損失當天出險當地的市場重置價,并且按其新舊程度計算賠款,但最高以不超過保險單上分項列明的保險金額為限。如保險單上未列分項保險金額時,分項賠償限額按以下比例計算賠償;衣著及床上用品按20%計算;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按30%計算;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按50%計算。
第十二條依本條款第六條第四款規定支付的合理的施救費用,應與保險財產直接損失賠償金額分別計算,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保險財產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合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且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四條保險財產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或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盡力施救并保存現場,向當地公安部門或有關部門報告,同時立即通知保險人,以便及時確定損失、查勘處理。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單、保險財產損失清單、施救費用單據以及所在單位、街道、鄉(鎮)和有關職能部門(如公安、氣象等部門)的證明。
第十六條保險財產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賠償請示時,保險人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保險人,并協助保險人向第三方追償。
第十七條保險財產在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損失后,被保險人應如實向保險人提供損失情況,如有虛報損失等欺騙行為,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經支付的賠償,并終止保險合同。
第十章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八條在保險期限內,保險財產存放地點發生變更,或保險財產所有權變更,被保險人應及時向保險人申請辦理批改手續。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應當維護保險財產的安全,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防災防損工作。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如果不發行或違反本條款的各項義務和規定,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
第十一章其它事項
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保險人賠償以后,該保險年度的有效保險金額為原保險金額減去賠償金額后的余額。
非還本形式的保險若在保險期內累計賠款彀保險金額時,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不退還終止日至屆滿日的保險費。
在同一保險年度內累計賠款達到保險金額時,該保險年度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但保險單以及剩余年度的保險金額仍全額有效。
本條所述各種情況,應由保險人出具批單加以批注。
第二十二條如果被保險人從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財產遭受損失的當天起,一年內不向保險人申請索賠,不提供本條款第十五條所規定的單證,或者從保險人書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內不領取賠款,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二十三條還本保險形式的保險,保險人有權根據銀行同期儲蓄利率的變動,相應調整費率或保險金額,并告知被保險人。
第十二章保險仲裁
第二十四條被保險人和保險人發生爭議不能解決[本文由網站收集整理]時,可以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法院處理。
家庭財產險附加盜竊險條款
本保險為家產財產險附加險,只有在投保人投保了家庭財產險的基礎上,經保險人同意,才能投保家庭財產附加盜竊險,其保險金額以不超過投保人投保的家庭財產險的保險金額為限。
茲經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與保險人雙方約定:本保險單承保的家庭按照以下規定附加盜竊保險。
一、存放于保險地址室內的保險財產,因為遭受外來的、有明顯痕跡的盜竊損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二、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服務人員、寄居人的故意行為、或勾結慫恿他人盜竊或因順手偷摸、窗外鉤物等無法證明外來人員盜竊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三、本保險按照保險單所列財產項目分項承保、分項理賠。
四、被保險人在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盜竊損失后,要保存現場,向當地公安部門如實報案,并立即通知保險人,否則如保險人無法確定保險責任及損失情況的,保險人有權不予賠償。
五、賠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險財產,應歸保險人所有。衩保險人如果愿意收回該項被追回的財產,其已經領取的賠償金必須退還給保險人,保險人對被追回的財產的損毀部分,可以按照實際損失補償。
六、本附加險的其它未盡事宜按照家庭財產保險條款規定辦理。
保險協議書9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就乙方(被保險人重慶金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業主楊世國在乙方所轄項目(即金科天籟城)區域內倒入水池致死事故保險理賠一案達成如下保險賠付協議:
1、本次楊世國人身傷亡事故屬于乙方向甲方投保公眾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甲方對本次事故承擔保險理賠義務。
2、就本次事故造成的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楊世國人身傷亡賠付金______元(______元整),甲方同意向乙方(被保險人)一次性賠付額為______元整。
3、甲方向乙方支付完上述第2項款額后,該賠案(賠案號:______)即為完結。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險協議書10
甲方(保險人):
地址:
負責人:
乙方(被保險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保單號: 保險標的:事故時間和地點:20 年 月 日, 事故原因:協議簽訂地: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事故致使乙方損失事宜達成如下賠付協議:
一、就上述事故,基于乙方的索賠申請和提供的相關索賠材料;甲方對保險事故定損為人民幣元(¥ ),核定保險標的殘值為人民幣 元(¥ )。
二、根據保險合同,甲方應賠付乙方人民幣 元(RMB )作為上述事故的最終及全部的保險賠償金。
三、甲方應當在本協議生效后三十日內將保險賠款付至乙方的以下同名賬戶。乙方承諾,在收到賠款后不得就上述事故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及其相關利益方提出索賠,和或提起訴訟、仲裁。
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四、乙方保證自己是唯一有權領取上述保單項下保險賠款的人,如今后有其他任何人就上述事故向甲方主張上述保單項下領取保險賠款的權利,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賠款及賠償甲方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五、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索賠材料是真實的、完整的',不存在故意誤導甲方或故意影響甲方客觀地做出認定保險責任事故及做出賠付的重大情形存在。如乙方的保險索賠含有任何虛假成分、乙方或其代表在索賠時采取欺詐手段企圖在本保險單項下獲取利益、或任何損失是由乙方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縱容所致,乙方將喪失其在本保險單項下的所有權益,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賠款并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六、乙方承諾,相關責任方尚未就該次事故給乙方造成的損失進行任何賠付。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項后,就已取得的保險賠款部分向事故責任方的一切追償權益轉讓給甲方,并同意甲方向責任方追償,乙方將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若非由于乙方過失,甲方向相關責任方無法成功追償相關損失,甲方無權向乙方要求返還相關賠償。
七、本協議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若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保險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被保險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
保險協議書1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再保險經紀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同意:
1.根據甲方的委托范圍,負責與國際/國內再保商的聯絡、溝通與協調;
2.根據甲方要求,設計再保險方案,并向國際和/或國內再保險市場詢價,根據詢價結果做出匯總分析,供甲方決策參考;
3.協助甲方對項目進行風險查勘、識別與評估,并根據要求,向分保接受人提供風險查勘報告;
4.根據甲方的決定,選擇分保接受人,并負責再保險安排工作;
5.負責就保單的注銷和續轉,溝通甲方和分保接受人;
6.出險后,負責與分保接受人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7.負責協助甲方向分保接受人攤回賠款。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同意:
1.如實向乙方提供所有與上述再保險經紀服務有關的'信息與資料,在乙方服務過程中給予必要的協助。
2.在有效期內,若甲方欲終止協議,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三、保密條款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除應法律要求或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將獲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給第三方。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本條款繼續有效_________年。
四、函件
1.發送對方的重要函件應以書面形式送達或以掛號方式寄至對方地址。使用傳真、電子郵件等其它方式,原件應隨后掛號寄送;
2.郵寄函件通常被認為在發出后7個工作日內寄達對方,傳真件則在傳送的同時即視為收到。
五、報酬與費用
1.雙方同意,在甲方將再保險業務交由乙方安排后,乙方依法有權從分保接受人處取得相關的傭金作為報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費用;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任何超出本協議第一條范圍的服務,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供費用預算報告,雙方協商確定后由甲方支付相關服務費用。
六、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簽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協議期滿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繼續有效。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協議書12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身份證: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現在處于失業狀態,沒有與任何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等建立勞動關系,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失業期間,由甲方為其代為繳納養老、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企業和個人負擔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個人全額負擔。甲乙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以及其他任何經濟糾紛,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甲方為乙方代為繳納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
若乙方沒有書面通知甲方其與任何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等建立勞動關系,視為乙方一直處于失業狀態。
2、乙方以現金形式按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乙方預計繳納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用(含企業負擔部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為乙方代為繳納養老及醫療保險,無論甲方事先有無通知乙方,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對于甲方預先扣除的款項有異議,應在扣款之日起次月向甲方提出,經核對后,按多退少補原則處理,否則視為乙方確認扣款金額無誤。
4、乙方若與第三方建立勞動關系,想辦理轉移手續時,應提前一月通知甲方,由甲方為其辦理保險終止繳納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費用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
5、乙方在失業期間委托甲方代為繳納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甲方除收取發生的養老及醫療保險費以及由此產生的費用外,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屬于無償代理。甲方還承擔了由此產生的用工風險。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協議書13
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支)公司:
根據你公司與保險個人代理人_______(以下稱“被保證人”)簽訂的第_______號《保險個人代理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書》),本保證人自愿為《合同書》項下被保證人所應負的民事責任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本保證人在此聲明和保證:
一、本保證人是______________ ,在不具備擔保資格或能力時,()本保證人保證及時通知你公司。
二、本保證人與他方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均不影響本保證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保證人為法人的':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
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險協議書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地址:
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地址:
傳真:
為了促進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的業務全面發展,達到雙贏的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
在本合作協議期內,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和費率條件下,在開展自身業務過程中利用自身優勢積極向乙方投保飛機__________保險。乙方將利用自身資源特點,在承保的所有飛機保險中,在核保流程和費率上盡可能予以便利。
第二條、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有繼續合作的愿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與責任
1、甲方可根據自身業務需求,經雙方協議后,調整乙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保險金額及保障項目。
2、甲方應執行保監局關于見費出單的規定,不得拖欠乙方保險費。
3、甲方有義務做好本單位安全教育工作,在發生保險事故后及時通知乙方并保留好事故現場,積極配合乙方做好案件的查勘及理賠工作。
4、為確保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優惠費率,甲方應確保每一會計年度,在乙方投保的保險全年合計總造價,不得低于相應優惠費率所享受的相應工程總造價額度要求。時間不足一個會計年度的,合計工程總造價按相應比率折算。
5、甲方有義務指定專人與乙方進行工作容溝通,服務內容具體為新單資料報送、接單,手續費接收、協助報案、意見反饋、溝通協調等。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與責任
1、乙方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與甲乙進行相關業務溝通及辦理,所簽訂業務指定為其名下,負責相應新單業務及保全業務辦理,同時負責手續費支付。
2、為促進雙方公司業務發展,乙方按甲方投保保險產品為其支付相應手續費用,投保飛機保險主險手續費為乙方實收主險保費的_____%進行支付,投保飛機保險附險手費為乙方實收附險保費的`_____%進行支付。飛機保險手費中,投保飛機保險按乙方實收保費的_____%進行支付手續費。手續費為次月_____日前支付,乙方指定人員不得無故拖延。
第五條、違約責任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協議中的權利、義務的全部或部分告知給第三方,否則構成違約,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違約方承擔。
第六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險協議書15
甲方: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
住所地: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無錫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住所地: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為建立、規范、穩定、提升雙方的合作關系,以“平等、自愿、互利、誠信”為合作原則,為建設全方位、多領域的全面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合作總體框架
1、甲、乙雙方將密切合作共同策劃營銷活動,制定基于甲方渠道客戶,以客戶關懷為出發點的客戶服務營銷規劃,促進雙方產品的銷售,共同做好客戶服務工作,以提高客戶認知度、滿意度。
2、雙方在車輛保險業務、承保理賠服務、車輛維修、零部件報價、市場營銷、品牌推廣等方面展開全方位深層次合作。
3、甲方將根據雙方保險合作深度,在以下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提供更優質的互動服務:配件價格、噴漆工時、玻璃價格等。
4、甲、乙雙方以誠信為本,忠誠合作,共同服務客戶。共同提高雙方品牌市場美譽度和核心競爭力,實現業務發展目標。
二、投保服務合作
1、甲方與乙方授權的分支機構簽署兼業代理協議,乙方在銷售相關的車輛以及進行客戶保險續保提醒時,應優先推薦客戶投保甲方車險產品。
2、乙方在代理銷售甲方保險時,應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保險產品費率表和承保規章計算保險費,并按乙方實務要求提供完備的投保資料,甲方需給予乙方相應的配合。
3、甲方指定專門的客戶經理,負責乙方經銷商店代理機動車輛保險業務的簽單承保工作,通報有關行業性文件、并協助乙方處理相關的車險產品的銷售及售后服務事項,努力拓展雙方業務合作。
4、甲方承諾的送單時效:對于乙方當日傳真至甲方的投保資料,甲方承諾于次日上午點前可將送至乙方。(如個別客戶有特殊上牌時間要求的,可協商后個別處理)
5、甲方應按保監會的規定執行車險“見費出單”。
6、乙方經銷商代理甲方車輛保險業務全年保險費金額達方應在乙方經銷商店免費安裝并及時調試更新“遠程出單系統”,實現現場查詢和出單功能。
7、甲方向乙方經銷商代理的保險業務支付手續費,手續費按月結算。保險銷售代理手續費采用法規統一比例,交強險為_______%,商業車險為_______%。甲方應按時根據協商確定的代理手續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如果年度因保險監管要求手續費率有所變化,甲方將及時通知乙方,在不違反監管要求的情況下,甲方根據雙方重新協商確定的代理手續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9、信息提供和溝通:甲方應定期為乙方提供專業化銷售、營銷禮儀、溝通技巧、車險產品、理賠流程等多項培訓課程。
甲、乙雙方應定期相互通報相關業務經營情況,反饋客戶對保險產品的需求信息和保險服務方面的意見,促進雙方業務持續、健康的發展。
三、理賠服務合作
乙方為甲方最高級別的重要客戶,一切事宜均以第一次序優先處理,甲方為乙方提供綠色通道的服務模式,指派理賠服務專員全程協助辦理各項手續。賠案“并發式”處理,同時啟動多環節事故處理流程,縮短工作時間。
(一)出險報案管理
1、甲方提供24,為客戶提供24小時的救援和接待服務。
2、客戶出險后乙方可為客戶撥打上述電話代為報案,顧客亦可直接撥打上述電話報案。
3、如顧客直接撥打上述電話報案,甲方的電話服務中心在接到報案后以電話或者短信形式通知乙方,必要時甲乙雙方一同進行現場查勘和施救等;對于無需對第一現場進行查勘的出險車倆,甲方應將客戶直接指引回乙方店內進行定損。
(二)甲方同意為乙方的保險客戶提供理賠時限承諾。快速理賠的具體時間標準為:
四、事故車的派修和維修
(一)甲方在接到屬于在乙方店內投保車輛報案后,負責向出險客戶推薦乙方為首選維修廠家并及時向乙方提供出險客戶信息,由乙方負責和客戶的具體聯系。
(二)甲方將從以下,但不僅限于以下幾個方面,提高乙方經銷商的回店維修率:
1、對于在乙方經銷商承保的客戶,甲方做到100%推薦回原店維修,并且使用原裝備件。
2、對于非經銷商承保以促進雙方業務的合作與發展。
3、乙方應協助甲方有效控制客戶的騙保行為。
(三)甲方承諾向乙方推修車輛金額不低于_______年乙方簽單保費的_______%,若甲方未達到上述比例,仍需按上述比例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四)甲方同意配件價格按_______價格作為保險事故車輛的理賠定損依據,乙方應為甲方查詢相關價格提供支持和解釋。
1、事故車輛開始修理前,甲乙雙方須會同被保險人或車主三方共同就修理工時、更換項目進行核實確定。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需增加或更改的項目,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和被保險人,待共同確認并在定損協議中注明后,方可增加或更改。
2、配件價格價格不下浮,扣1%殘值。
3、底盤、擱油底殼事故客戶到店后能追述現場的,客戶車輛不需返回事故現場。
4、車損在元以內的單方事故,案件屬實情況下可免追溯現場。
5、噴漆工時按下表操作:
注:(1)單獨玻璃破碎:有零件號的輔料按配件價格定損,其他輔料雙方協商確定;損壞的玻璃為福耀玻璃,則按福耀玻璃定損。
(2)噴漆5個面以上(包含5個面),油漆工時按9折定損,劃痕險按9折定損。
6、鈑金工時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7、單獨玻璃破碎:
(1)單獨玻璃破碎,按福耀玻璃價格定損;
(2)是否更換膠條可根據實際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換下的膠條可由甲方回收。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本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甲方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代理業務的承保條件及管理辦法;
3、對于乙方違反本合同或者法律規定實施的代理或其他行為,甲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4、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須的保險條款、費率、實務手續說明、管理規定及單證;
5、甲方應根據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手續費;
6、甲方應向乙方推修車輛金額應達約定比例,否則按約定比例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7、甲方應乙方要求,依乙方提供的資料,就乙方的兼業代理人資格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依法開展保險代理業務,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乙方有權就其開展的'保險代理業務收取本合同規定的手續費;
3、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授權范圍內,應以甲方名義向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提供及時、高效的服務,獨立開展業務活動。
4、乙方在開展保險代理業務時,有義務向投保人、被保險人將保險公司業務情況和保險條款的內容及其含義進行告知;
5、乙方在開展保險代理業務時,有義務將投保人、被保險人所反映的實際情況,及其所掌握的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如實、全面地告知甲方,同時不得阻礙投保人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誘導其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6、乙方所代理的保單出現理賠事項時,乙方應為甲方理賠提供協助;
7、乙方在開展業務時,不得使用不正當競爭手段損害其他保險機構或代理機構的商譽,也不得利用不正當手段通過甲方的雇員或其他機構謀求商業利益。
六、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承諾當一方未事先取得另一方的書面授權,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泄露由對方提供為簽訂本協議所需的所有信息。
2、前項規定之保密義務至本協議書終止后仍然有效。但是,經書面證明屬以下各項情況時,甲乙雙方無須承擔前項規定保密義務。
a、信息提供時一方己擁有的信息;
b、信息提供時己周知的信息;
c、信息提供后,非因自身原因己周知的信息;
d、信息提供后,因第三方未盡保密義務而合法獲得的信息。
3、若無其他特別約定,甲乙雙方在一方要求歸還其提供的包含秘密信息的資料(無論書面資料、磁盤、磁帶等各種形式)時,另一方應立即將其歸還給資料提供當事人。
七、禁止轉讓
甲、乙雙方的任意一方,若未獲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權利義務以及本合同地位轉讓、轉移給第三方,或由第三方進行任何處分或擔保。
八、分離獨立性
本合同中的任意一項條款若被法院或其他正當權利機關及保險行業協會認定為違法、不能履行或無效的情況下,僅視該條規定無效。該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內容仍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立即將該無效規定更改為有效規定。
九、違約責任
1、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本協議,不履行其應盡義務的,甲方有權視乙方違約程度輕重,經乙方同意后扣除相應手續費,變更授權范圍或解除本合同;若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本協議,不履行其應盡義務的,乙方有權視甲方違約程度輕重,經甲方同意后扣除相應保險費,變更合同或者解除本合同,若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合同的中止、解除
1、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對方;
2、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有違法犯罪或嚴重破壞保險人信譽的行為時;
(2)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合同項下相關費用,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仍未交付的;
(3)一方發現對方營業情況、公司管理或公司存續情況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的,有權中止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4)甲乙雙方事實上已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一、適用法律及糾紛解決辦法
1、本合同之有效性、釋義、實施以及執行可能性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為基準進行解釋。
2、甲、乙雙方應友好地協商解決因本協議書的釋義、適用或實施而發生的所有糾紛。
3、若前項糾紛未能友好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期限為一年。為不影響雙方的合作關系,本合同到期后,如甲、乙雙方對原合同無任何疑義或不需作任何改動的,原合同可自動延續至續簽合作協議之日止。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以書面形式進行修改或補充,經修改或補充并經雙方簽字(章)確認形成的文書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財產保險股份乙方:無錫汽車
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簽約人:簽約人:
(簽章)(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