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學生校外住宿自我管理協議書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那么協議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院學生校外住宿自我管理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甲方:學院
乙方:學生
乙方系我院班學生,因向甲方提出走讀申請。甲方經與學生本人談話,并征得學生家長同意后,同意乙方校外住宿。為督促乙方養成良好的校外生活習慣,不斷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加強自律,順利完成學業,現就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校外生活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不得以方便校外生活、實踐等為由違反校紀校規。按時作息,及時完成各項學習任務,不得曠課,上課不得遲到、早退,并積極參加學院、班級組織的集體活動。不得從事有損于學校、學院、班級形象的事情。
2、乙方在校外生活期間,個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由本人負完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不斷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和能力。
3、乙方有義務定期向聯系責任教師和班主任或輔導員匯報自己近階段的學習生活和思想情況。
4、乙方有義務提供真實的住宿地點及聯系電話,必須在學院登記在冊;如有變動,須及時向相關老師說明并進行修改。聯系電話做到24小時開通。
5、若乙方違反任一上述規定和校紀校規,甲方有權決定取消其校外住宿的'資格,同時不得參評該學年所有獎學金,并通報家長。其中相關經濟損失由個人自負。
6、乙方在外宿期間,家長應密切予以關注,必須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教育乙方更好地學習和生活。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的校外住宿申請程序負責,做到規范審批。
2、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料要認真審查,逐一登記,動態修改。
3、甲方對乙方要執行學生近況書面報告制度,落實聯系責任教師一對一的聯系工作,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走訪、電話聯系等多種形式的檢查,密切關注乙方的思想動態和學業。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一經簽定,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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