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全協議合同模板八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協議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協議合同 篇1
為了保證物料提升機在施工生產中正常運轉,切實提高機械完好率和利用率,杜絕機械安全事故,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充分保障機械設備在安全狀態下運行,同時使設備的出租方(簡稱甲方),承租方(簡稱乙方)和使用方(承租丙方)各負其責,特制定如下安全協議:
一、出租方(甲方)職責:
1、出租方必須根據承租方提出的安裝部位及工程概況編制物料提升機施工方案,并提出升降機所需的全部資料:
①、法人營業執照,
②、設備租賃資質,
③、產品合格證(注:新出廠機械必須出具廠家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及產品出廠合格證),
④、設備檢測報告,
⑤、驗收所需的表格。
2、提供的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安全使用標準,達到機械性能的規范要求,出租方負責升降機運輸、安裝、拆除、接高、附著、維修、保養及過程中的安全責任。在安裝、拆除前必須制定詳細的拆裝方案及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派一名專業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指導和監督。特殊情況需要承租方人員配合時,出租方必須承擔出租方人員在配合安裝拆卸過程中出現的任何意外事故和損失。
3、提升機安裝完畢出租方必須先進行自檢,合格后報承租方進行驗收并填寫驗收表,雙方共同驗收合格后簽字蓋章,交給出租方。
4、為保證提升機的正常運轉和使用,出租方必須每月定期來工地訪問檢查、維修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與承租方溝通解決,并做好日常機械配件供應及置換,提供每月一次對設備的檢查記錄給乙方存檔。
1、施工過程中如出現機械故障,出租方接到通知后,必須及時組織技術和修理人員到現場進行維修,不得借故進行拖延時間影響承租方正常使用。
二、承租方(乙方)職責:
1、根據出租方的技術交底及提升機的說明書要求,對提升機下的基礎進行夯實處理,保證滿足提升機對地基承載力的要求,并提供相應的資料。
2、對安裝完畢的提升機,在各樓層必須搭設合理的平臺及防護門,樓層標記,各樓層防護,進料口的防護棚(長、寬、高分別不低于6m,3m,25m),要有連鎖裝置的安全門,有合理的進出料坡道。
3、卷揚機要符合卷揚機的安全標準,卷揚機身必須設牢固地錨,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同時必須搭設防護棚及防護欄桿,設專人負責,有操作規程及負責人標牌。
4、給外埠施工隊提供合格的機械設備,負責設備附屬設施的完善,對操作人員上崗前進行培訓考核、監督和檢查記錄在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填寫日常檢查記錄,并定機、定人、定崗位責任及各種標牌的制作及安裝。
5、提升機的結構與墻體結構拉節要牢固、設置合理,負責提升機基礎的接地電阻的制作,電阻值≤4Ω。
2、纜風繩固定位置要合理,松緊度適當。架高10~15m設1組4根,每增高10m設1組,每組4根,鋼絲繩直徑不小于12.5mm,按規定設地錨。
3、嚴禁領導違章指揮或強行要求卷揚機司機違章操作,負責司機在現場的安全教育。
三、使用方(外埠隊)職責:
1、物料提升機在使用前,外埠隊(使用方)必須選派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有效卷揚機操作證件,責任心強,對機械性能、構造了如指掌的操作人員。
2、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機械安全管理規定,嚴禁司機帶病、疲勞駕駛和酒后作業。所使用的機械必須設防雨、防砸棚,操作人員戴好安全帽。
3、遇有大風及雷雨天氣停止使用機械。嚴禁帶故障作業,如機械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機械故障,應立即停機檢查、及時報修,并通知項目部機械管理人員,禁止私自亂拆亂卸和機械帶病運行。堅決禁止超負荷運載。
4、機械運行前必須檢查前后防護門是否關閉,插上安全銷,嚴禁將機械交給非司機操作及操作人員擅自離機而去。
5、操作人員要對機械全方位負責,勤檢查、勤保養,對較大的故障及時上報項目部有關人員,有項目部通知廠家進行維修。
6、下班前將吊籠降至地面,斷電上鎖,嚴禁違章指揮和野蠻操作,嚴禁中途私自換人,如違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使用方承擔。
四、事故處理:
1、由于甲方責任造成機械設備事故或丙方作業人員傷亡的,甲方應參照國家現行規定給予丙方一次性經濟補償,并配合乙方、丙方處理一切善后事宜。
2、由于丙方作業人員個人責任造成的傷、殘、亡事故,由丙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并負責丙方作業人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叁方各執一份,抄報乙、丙雙方上級主管或業務部門一份,有效期自簽字蓋章之日起至設備拆除退場之日止。
物料提升機出租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物料提升機承租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物料提升機使用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2
本部受甲方(貨主)委托,依據《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的規定甲方(貨主)與乙方
(駕駛員)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協議:
甲(貨主) 乙(駕駛員或車主)
1、車型車號 車輛單位
2、車架號發動機號駕駛證號聯系電話 手機
3、乙方承運貨物名稱,貨物重量噸,共計件,貨物價值人民幣元,裝貨地點,途徑 ,到達地點 ,啟運時間 ,到達時間共 天。
4、乙方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逾期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5付款方式:按元,裝好貨,甲乙雙方驗貨以后,甲方預付給乙方 元,余款 元,在貨物到達終點且簽回單給甲方后付清運費。
6、發車后,承運方發生的如燃油車損過路過橋費、被盜、被劫等不可抗拒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車主)自行承擔。途中 人押車,伙食貨費由支付。
7、乙方應保證貨物安全運輸,從貨物啟運至貨物到達終點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失、污染、損壞等均有乙方(車主)負責賠償。
8、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雙方解決不了,可按法律程序解決。
9、甲乙雙方應認真審視協議合同內容,本協議一式三份,簽字或蓋章即可生效。補充 甲方住址:
甲方(代理人)簽名:
乙方(車主或駕駛員)簽名:
中介方:
電話:
簽發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姓名 身份證號
為了加強租賃房屋安全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責任
1.1 甲方應提供完好的房屋和附屬設施。
1.2 乙方入住前,向乙方交清環境、電、消防設施等要害部位注意事項。
1.3 對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二、乙方責任
2.1 乙方對家庭所有成員和來訪親朋好友,宣傳教育好各項安全事項,并自行管理到位。
2.2 乙方在入住前應對環境和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認,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系。如日常檢查不到位,出現問題及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2.3 乙方租賃期間不準擅自改動電線路,電器設施,并負責管理。
2.4 乙方不準使用電爐子、電取暖器(箱)、電淋浴桶等非安全電源器。
2.5 乙方在人走時,必須將一切用電設備關閉,將煙頭等明火物熄滅。
2.6 乙方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化學用品帶入樓(房)內。
2.7 乙方因違反用電、消防管理等有關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和賠償。
三、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居住安全情況,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4
甲方: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 (租賃公司)
甲方因(工程名稱)工程需要,根據雙方簽訂的設備租賃合同,現由乙方安裝(或拆卸)(樓棟號或設備編號+設備名)壹臺,安裝高度為 96.25m(最終高度),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施工電梯使用地點及工程名稱
使用地點:
工程名稱:(工程名+樓棟號)
二、安裝(拆卸)施工時間
(用于安裝)該設備的初始安裝高度應在甲方通知的進場時間開始,在五日內安裝完畢;最終安裝安高度根據工程進度,分次頂升或加節完成。
(用于拆卸)在該設備報停后,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拆卸該設備,乙方須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每臺設備在四日內拆卸出場。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①負責解決處理好設備進出場及作業所需的道路和場地,負責塔機的基礎、路基、排水,將與設備相適應的開關箱安裝到位,并承擔其費用。
②設備的安裝位置由乙方會同甲方確定,但應該保證設備的正常(按說明書要求)安拆。如發生非正常(超出說明書要求)安拆時,所增加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③在設備進出場、安拆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適合的`場地和安拆條件。
④負責設備總體安全防護,如相鄰高壓線路的防護、非一家租賃公司所屬的多塔防碰撞措施、施工電梯的進出料通道和防護棚等。
⑤在設備安裝完成并取得檢測后格報告后,組織安裝單位、設備產權單位、監理單位進行驗收。
⑥辦理使用備案手續。
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①負責設備進出場的運輸,施工現場設備安拆,安裝完后的設備自檢,自檢合格后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檢測,整機檢測合格后將設備交付甲方項目部使用,并全過程的安全負責。
②對自檢和有資質單位檢測發現的不合格項及時進行整改,確保設備整機合格。
③將設備使用說明書或書面的主要技術性能參數交甲方項目部。
④編制設備安裝或拆卸專項方案,由乙方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同意后,與其它安拆資料一并報甲方和監理單位審核。審核通過后辦理安裝或拆卸備案手續。
⑤設備安裝完,經檢測合格后,協助甲方在30天內辦理完使用備案手續。
四、安全事項
安拆人員進場后由乙方會同甲方作現場安全交底。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設備安拆的安全管理規定。
五、安拆費用的結算和支付
1、按雙方租賃合同的約定(必須說明是否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率)
六、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負責人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六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生效至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停止使用,并結清各類費用后合同終止。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5
發包人:
分包人: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依照《中華能人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為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雙方就本建設工程分包施工安全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明確雙方在施工期內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發包人一般權利和義務
1.1、發包人根據本工程具體情況,制定安全保證計劃。發包人對分包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如實告知分包人在項目勞務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職業健康的根源及防治措施。
1.2、發包人對分包人的作業現場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監督檢查,對查處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整改。
1.3、對不服從發包人安全管理,或分包人有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行為時,發包人有權責令停工整改,并進行處罰。對因分包人原因造成重傷或死亡事故的,雙方可以終止合同,分包人在事故處理完畢后3日內退出施工現場。
2、勞務分包人一般權利和義務
2.1分包人必須服從發包人安全管理。定期參加安全檢查和安全例會,及時了解施工安全情況和安全要求。
2.2、分包人有權對發包人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技術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議,以確保安全生產。
2.3、分包人主要負責人是分包工程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分包人對發包人提供的安全基礎設備設施采取保護和防護措施,并對安全基礎設施和防護措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檢查檢驗,按規定做好安全設施器材的定期試驗檢驗工作。
2.4、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制定或嚴格執行發包人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2.5、分包人定期組織安全檢查,認真開展隱患整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遵守發包人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定期主動向發包人安全管理部門匯報安全工作情況。
2.6、分包人應認真配合地方政府、發包人及發包人組織的職業健康和安全檢查。因達不到規范標準要求所引起的各種罰款由分包人承擔。
2.7、施工期間,除發包人、監理工程師、地方行政管理部門等檢查工作進入工地外,其他外部人員不得進入工地。
3、勞務分包人在簽訂勞務分包協議書的同時應提交本單位安全施工資料
1、分包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復印件。
2、分包人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安全操作證(正本)復印件。
3、分包人施工人員班組劃分及安全員花名冊。
4、事故處理
4.1、分包人對勞務分包作業現場的傷亡事故應及時上報發包人安全管理部門,發包人協助分包人進行事故救援,維持好現場,分包人配合發包人、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處理,事故處理費用及善后工作由分包人負責。
4.2、分包人在作業中發生輕傷、重傷事故時,分包人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處理,分包人承擔相關費用。
5、安全風險抵押金
5.1、發包人按有關規定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本工程約定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為分包價款的3%。
5.2、發包人在工程期滿后30日內,在扣除分包人應承擔的安全費用后將剩余的安全風險抵押金返還分包人。
6、協議變更和解除:
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因人力不可抗拒或無法防止的外因,使雙方無法履行協議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協議。
7、分包協議書期滿,該協議自行終止。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甘肅省電網建設與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的有關規定,
(以下簡稱甲方)和**************(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使用乙方電力桿塔及通道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以保障電力運行和電力設施的安全為首要宗旨,并作為解釋協議的主要原則。
2、甲方需在乙方轄區內包括城區、鄉鎮電力桿塔上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施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的屬地供電所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勘察批準后方可施工。
3、經乙方許可后敷設的電纜、光纜等設施,在施工完畢后,甲方必須書面提出驗收申請,經乙方驗收確認不影響電力線路安全運行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不得作任何變動。
4、甲方未經乙方許可擅自施工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者,乙方有權制止,并有權拆除已經敷設完畢或正在敷設的電纜、光纜等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甲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高處作業、配電設備上的工作及帶點作業等相關規定,并派專人監護施工現場。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影響供用電安全或造成電力設施損壞以及跳閘停電等事故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7、甲方在乙方產權所屬電力設施上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后,因外力或天氣等其它原因引起斷線、倒桿等電力事故,造成甲方相關設施損壞、人身傷亡以及第三方設施損壞、人身傷亡等情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8、甲方在乙方產權所屬電力設施上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后,因甲方產權所屬的電纜、光纜等設施脫落、斷線及安全距離不夠等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若對乙方造成損失, 甲方應向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9、乙方在甲方所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的電力桿塔施工,對甲方電纜、光纜等設施造成的損壞等情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乙方線路改造致使線路通道走向發生變化,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在限期內拒不配合調整其電纜、光纜等設施的,乙方有權予以拆除,所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甲方必須保證電纜、光纜等設施施工安裝的質量,做到安裝工藝統一,高度一致,排列整齊對稱,接頭不得裸露,包敷合格,外觀美觀大方。并嚴格遵守有關電力安全規程標準,確保與電力線路的距離安全可靠。
11、甲方電纜、光纜等設施的安裝工藝不符合要求及對電力線路的安全運行造成隱患的,乙方有權向甲方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如甲方在規定期限內不予以整改,乙方有權予以拆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12、甲方電纜、光纜等設施投入運行后,必須保證電纜、光纜等設施的安全運行,并負有消除任何安全隱患的義務,在每月月初將檢查結果報告乙方。
13、對甲方電纜、光纜等設施的線路桿塔,經乙方勘察、驗收后,認為影響桿塔和線路安全運行,不能做補充安全措施的,甲方必須拆除桿塔甲方產權的電纜、光纜等設施;可以實施補充安全措施的,所需的拉線等材料及施工費用等由甲方負責;同時由此所補充的安全設施所引起的所有事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4、甲方在乙方電力線路通道敷設的電纜、光纜對同桿電力線路垂直距離不得小于1.5米,線路兩端及轉角桿等必須使用鋼絞線敷設加裝拉線,所有拉線必須安裝拉線絕緣子及拉線警示套管。
15、甲方敷設的電纜、光纜穿越電力變壓器時應采取必備的安全措施,穿越進戶線時應安裝絕緣套管和使用絕緣自粘帶。
二、爭議解決辦法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決。
三、其它
1、本協議的變更及其它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簽定書面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條款。
2、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重大政策調整,導致本協議在期限內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可書面提出解除協議。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由臨澤縣安監部門備案。
4、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方違反以上條款,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5、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安監部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代理人簽字: 或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7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托運貨物,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及到達地:
1.1、貨物的起運地點:蕭縣經濟開發區
1.2、到達地點:廣東省、福建省各市區
1.3 甲方委托發貨員( ),將貨物發出交由乙方指定司機,發到指定客戶處。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所托運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如有乙方有權拒絕托運。
2.2、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資料及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系人等有關資料。
2.3、準備好待運貨物并落實裝卸人力和工具,由乙方負責裝卸作業的除外。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接到甲方發貨指令后,根據下單貨量,乙方直接到甲方廠家倉庫提貨;乙方按要求合理準備車輛及確保車輛,在指定的提貨時間到達甲方廠家倉庫。嚴格按廠方的要求當天的發貨計劃當天提完貨。否則所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負責及甲方客戶給予甲方的任何處罰結果。
3.2、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價格含稅費、裝車時,乙方必須仔細清點數量、型號與提貨單是否相符,如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3、當個別甲方客戶要求加快到貨速度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按要求配合落實。
3.4、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完畢,必須取回有收貨人簽字的有效回單在10天內交給甲方,如單據遺失,乙方負責由此引起的相應損失賠償。
第四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4.1、經甲乙雙方商議確定,甲方委托乙方負責承運的貨物所發生的運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廣東省統一按 元/T,福建省統一按 元/T結算。
4.2、乙方必須憑“甲方指定收貨人”已簽收的回單同甲方結算。
4.3、甲方在確認相應期間內委托給乙方的全部運輸任務均已完成后,乙方根據托運單清單及統一開出發票交由甲方,甲方以銀行轉賬或以現金方式結算運費。
第五條:其它違約責任
5.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5.2、乙方自甲方處交接貨物起,至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止,
甲方把貨物的風險轉移給乙方,乙方對承運途中發生的貨物短少,殘損、污染和事故損失負責照市場價賠償,并在30天內清償。其中未付的運輸費用可用于抵扣賠償金。
5.3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單獨合作和承運同線路同品牌的貨物,如果違約,甲方將取消乙方承運資格,并有權處置乙方未結運費和違約保證金。
第六條:文本及時效
6.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合同有效期為 20xx年 1月1日至 20xx年 1月 2日。
6.3、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七條:變更與終止
7.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20xx.01.01 日期:20xx.01.01
安全協議合同 篇8
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單位名稱:_________
本國際聯網單位愿服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科的管理,同意并將遵守本協議:
第一條 本單位自覺接受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及數據文件,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通過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的違法犯罪行為。
安全保護管理所需信息、資料及數據文件主要包括:(1)用戶注冊登記、使用與變更情況(含用戶賬號、IP與EMAIL地址等):(2)IP地址分配、使用及變更情況;(3)網頁欄目設置與變更及欄目負責人情況:(4)網絡服務功能設置情況;(5)與安全保護相關的其他信息。
第二條 本單位及其用戶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第三條 本單位及其用戶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有害信息。
第四條 本單位及其用戶不得從事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第五條 本單位及其用戶應當履行《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安全保護職責。
第六條 本單位發現計算機信息網絡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應當保留有關原始記錄,并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第七條 接入單位及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自網絡正式聯通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到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科辦理備案手續。
如果本單位不遵守該協議,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依法接受公安機關處罰。
安全責任監督單位:
______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科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單位: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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