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申報協議書五篇
導語:合作是一種能力,更是一種精神,它源于信任,時刻在我們身邊,更重要的是這種精神是難以估量的。接下來小編整理了合作申報協議書五篇,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申報項目合作協議書
甲方(主持單位):
通訊地址:
負責人:
聯系方式:
乙方(合作人):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本協議雙方就共同參與研究、申報與甲方經營相關的項目,經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并參考申請項目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合作雙方共同恪守。
一、 合作內容
1、甲方與乙方聯合申報 年度與甲方經營相關的項目。
2、雙方分工情況:
甲方:負責配合乙方準備申請項目相關的硬件及材料并按月支付給乙方一定的經費開支及相關補貼。
乙方:負責組件團隊完成申請項目的具體操作、研發、資料、文件等具體申報事項。
費用與利潤分配
1、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1000元固定酬勞。因項目申請過程中需要出差或加班,甲方愿意根據甲方公司中層管理出差標準給與乙方相關出差補貼及費用報銷。如在項目申請工作中有需要加班的情況,甲方按照每天50元給與乙方加班補助,按月結算。
2、項目申請過程中,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需求,按時完成項目申報所需的相關資料的準備工作并及時提交審核。
3、項目申請成功后,項目資金、成果等歸甲方所有。甲方根據項目所取得的成果給與乙方分紅,分配比例為項目總金額減去申報費用后的 3-5 %。具體分紅將采取以下 2 種方式支付:
(1)單筆項目經費到賬后甲方應在 5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2)項目經費分階段撥付時,則甲方應在每階段經費到帳后 5 個工作日按比例支付給乙方。
2、乙方應根據本協議規定時間內申請項目的不同,合理安排項目申報時間和相關材料準備工作,節約項目申報成本。
二、 成果分配
1、產權歸屬:
本項目開發研究所產生的科研成果和知識產權歸 甲方獨立 擁有。
(1)成果報獎署名:完成單位為:甲方指定的公司,完成人名單由甲方統一提供;
(2)文件發表:與項目相關一切文件發表都需要經甲方同意后方可發布。
(3)專利申請:項目研究申報的相關專利成果等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利獨立處置。
(4)合作各方根據在合作期間所獲取的成果,包括論文、專著、專利以及鑒定、成果報道等均屬于甲方公司。
2、成果轉讓:
研究項目所產生成果的轉讓權歸 甲方 擁有,由此產生的經濟收益歸甲方單獨所有。甲方根據實際經歷利益分配利潤分紅給乙方,分配方案如下:
甲方享有經濟收益的97%,乙方享有經濟收益的3%。
三、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作雙方確定,執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術風險等因素導致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時,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以將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并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3、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項目在申請關鍵階段不允許單方面解除協議,如乙方單方面解除協議并繼續操作此項目,另一方有權追究其相關經濟補償。
四、其它
1、項目如獲得批準后,本協議有效期自動延伸至項目結題通過時;項目如未獲得批準,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2、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經對方許可,甲乙雙方及其各自人員均不得將本協議內容以及相關技術信息、材料等透露給第三方,保密期限為 5年 ;
4、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
5、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協商約定;
6、與本協議相關的附件、備忘錄等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篇二:聯合申報合作協議書
甲方:×××
乙方:xxx科技大學
甲乙雙方在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情況下,完成20xx年廣西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類別)×項目“項目名稱××”。具體協議分工及利益分配如下:
1、甲方:××
1)在項目實施中,主要負責整個項目的研究、整體規劃。
2)×××。
3)×××。
2、乙方:xxx科技大學
1)負責項目研發過程中的相關技術問題的解決;
2)項目有關科技文獻的查找工作;
3)提供本項目前期研發所需的實驗或試驗儀器及場地;
4)×××
3、甲方將根據項目研發過程中乙方做出的貢獻或資源投入的情況支付適當的項目經費給乙方,甲方占獲得的科技經費××%,乙方占獲得的科技經費××%。
4、根據項目形成的知識產權歸甲乙雙方共享。
甲方: ×××××××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xxx科技大學
代表:
年 月 日
篇三:項目申報合作合同
甲方: (以 下 簡稱甲方)
聯系人:
電子郵件:
辦公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人:
電子郵件:
辦公地址:
電話: 傳真:
為充分利用政府資源,更多地享受政府對高新技術的優惠政策,促進企業快速發展,實現共贏,針對“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知識產權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等資質的申報以及家科學技術部、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科技廳、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南省發改委、鄭州市科委、鄭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等各部委辦的相關項目申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合作合同:
一、甲方義務:
1. 甲方派專人配合做好各項資質和各類項目申報工作,提供資質申請、項目申報所需的素材和相關附件,并承擔所涉及的各項費用(如:查新報告、審計報告、檢測報告等)。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聘請乙方為質資申請、項目申報的唯一合作對象,以保證乙方服務工作的連續性、完整性,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各項工作保密。
二、乙方義務:
1. 提拱政府各種資質和各類項目申報的信息,解答項目申報流程中遇到的問題,并應甲方要求提供項目申報計劃。
2. 實行全程跟蹤服務,包括:資質申請和項目申報、立項、監理、驗收。
3. 配合甲方辦理查新報告、檢測報告、專利和布圖保護的申請、財務審計報告等項工作,為申報政府項目打好基礎,本項條款涉及的各種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4. 協助甲方草擬、修改、整理上報項目所需資料,提供包括:申報書、可行性報告、附件、PPT 等方面的咨詢服務。
5. 協助甲方策劃各類專項的申報,專項經管部門包括:河南省科技廳、河南省工信廳、河南省發改委、國家科技部、國家工信部、國家發改委等,主要專項如:國家863、重大科技攻關項目、支撐計劃項目、重大裝備專項、國家四部委聯合支持專項(包括財政部)、各行業產業鏈提升項目等。
6. 全權負責項目申報前后的溝通工作,公關費用自乙方負責。
7. 協助甲方申報各種企業榮譽和產品獎項,特別是領袖的榮譽和資質,提高甲方的社會影響力,為項目申報打好基礎。
8. 指導甲方做好各類資質申報,幫助企業規劃申請各種稅負減免項目,幫助企業減輕稅負,享受各種國家稅收優惠。
9. 在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協助甲方做好融資服務工作,直至甲方進入上市輔導期。
10. 乙方對甲方的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三、咨詢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 前期費用: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后五個作日內應一次性支付10000元(壹萬元整)人民幣給乙方后,全方位合作工作開始啟動(提供企業資質、項目申請規劃方案)如果因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包括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合同期內沒有成功申報到任何資質和項目資金,乙方必須將前期費用(不包括利息)全額退還甲方。
2. 咨詢服務費:
1) 資質申報:
2) 項目申報:
甲方根據項目立項總額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立項資金在200萬以下(含200萬)的項目按照25%的比例付乙方咨詢費,立項資金在 200萬-400萬的項目按照20%的比例付乙方咨詢費,400萬-1000萬以上(不含 1000 萬)的項目按照18%的比例付乙方咨詢費,1000萬以上的項目統一按照15%的比例付乙方咨詢服務費,乙方所有公關費用自付。
3) 其他服務:
公司提供展會布置、邀約嘉賓、新聞發布會等,具體根據活動大小協商收費。
3. 支付方式:資質申報是先收費,項目申報在成功后收費,即:第一批資金到位的一周內,甲方按照上述咨詢服務費比例一次性全額支付給乙方。
4.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足額向乙方的銀行賬戶支付相關費用。乙方開戶銀行名稱、開戶名和帳號為:
開戶銀行:
開戶名:
帳號:
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除不可抗力,雙方均應履行合同規定的全部條款,否則,違約方應賠償給守約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 合同簽訂生效后,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擅自中止對甲方的服務,則應對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額度限于乙方已經收取的前期費用;如甲方自行進行申報或者委托其他第三方進行申報,則甲方應就其違約責任按本合同第三條支付乙方的咨詢服務費,并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2. 如因甲方未按項目申報時效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或者其他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導致項目申報失敗或在合同有效期內未能進行項目申報,乙方已經收取的甲方支付的前期費用或其他相關咨詢服務費用等不予返還作為對乙方的補償。
3. 成功申請到項目資金后,如甲方拒絕接受政府項目資金,仍視同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甲方須按本合同第三條支付咨詢服務費,時間比照同批其他企業第一批撥款后的一個月內,金額比照立項申請的金額。
4. 如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將向甲方另行加收遲延履行利息,利息技應付款額每日千分之一計算,直至所有款項付清。
五、聯系與通知:
因申報需要,雙方的項目申報業務文件往來應使用本合同首頁記載的傳真號碼、通信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傳遞,傳遞后應馬上告知對方項目聯系人簽收。在七個工作日內,對方若無確認回函,可視為對方簽收以及對所提及的事項己確認。如一方需變更傳真號碼、通信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須以書面形式告知另一方。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1. 本合同履行期間,若甲、乙任何一方確需變更或補充本合同,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協商一致后即可簽訂書面變更、補充合同,該合同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出現下列情形時,合同宣告解除:
(1)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合同約定的相關咨詢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 甲方的申報項目涉及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的內容,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 雙方確定出現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前兩項原因而解除合同的,解除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其所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因第三項原因而解除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憑權威機構提供的相關證明免除全部或部分違約責任,具體免除范圍和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3. 本合同出現下列情形時,合同宣告終止:
(1) 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 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自愿解除本合同的;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之目的不能實現的;
(4) 雙方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七、保守秘密:
1. 甲乙雙方及其員工因履行本合同而得知的對方的技術及業務上的信息,且對方認可該等信息屬于秘密信息,無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或在本合同終止后,雙方均對該等信息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泄露。對于必須獲知該等信息的雙方員工,一方應事先與該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后,才能將該等信息提供給該員工。因該方員工違反保密協議而給對方造成損失,應由該方承擔賠償責任。
2. 除事先取得對方的書面許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任意一方不得將本合同的簽訂、本合同的內容予以公開或向任何第三者泄露。
八、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 本合同及相關補充條款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2. 因履行本合同及相關補充條款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及相關補充條款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未能及時圓滿協商解決的情形下,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依其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避的,對甲乙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章后生效,有效期3年(付款時間不受此限制)。
甲方:
乙方:
篇四:國家合作項目聯合申報協議書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電話:
為充分發揮雙方資源和技術優勢,實現互利共贏,甲乙雙方
經過平等協商,就聯合申報 (項目名稱)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項目申報工作分工:在聯合申報 (項目名稱)過程中,甲方負責就申報項目同相關行政部門的關系協調工作,所產生的費用自行負擔。甲方須提供申報材料所必需的有關企業的資料及其它需甲方配合的工作。乙方負責所申報科技攻關項目的資料撰寫,查新以及項目上傳等工作,所產生的費用自行負擔。
第二條:項目研究工作分工:項目申報單位為乙方,協作單位為甲方。乙方負責實驗室研究和項目檢查驗收所需的資料準備工作。甲方負責項目的國際合作方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第三條:項目經費分配:甲乙雙方同意按照5:5的比例對政府資助經費進行分配。乙方在收到下達的資助經費后的一個月內將甲方所占經費支付給甲方指定帳戶。雙方在完成項目過程中所需費用從各自分攤的科研經費中列支。
第四條:合作項目各方應嚴格遵守共同簽訂的合作協議書,除因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不得中途撤消或中止合同。在合同期內,某方要求修改合同條款,須雙方協商,確認后方能生效。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篇五:聯合申報項目合作協議書
甲方(主持單位):
通訊地址:
項目負責人:
聯系方式:
乙方(合作單位):
通訊地址:
項目負責人:
聯系方式:
本協議雙方就共同參與研究 項目事項,經平等協
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并參考本項目經費來源部門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合作雙方共同恪守。
一、 合作內容
1、甲方與乙方聯合申報 年度 項目,項目名
稱: 。
2、雙方分工情況:
甲方:
乙方:
二、 經費分配
1、項目獲得資助后,甲方享有總經費的 %,乙方享有總經費的 %。
具體經費將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1)項目經費到賬后甲方應在 日內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2)項目經費分階段撥付,則甲方應在每階段經費到帳后 日內支付于乙方。
2、乙方應制作經費預算安排表作為合同的附件,并嚴格按附件經費預算安排表的要求開支經費。
三、 成果分配
1、產權歸屬:
本項目開發研究所產生的科研成果和知識產權歸 (合作雙方、獨立完成方)所有。具體分配如下:
(1)成果報獎署名:完成單位排序為: ,完成人名單排序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2)論文發表:甲、乙方 (需、無需)征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單獨將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論文形式單獨發表;聯合發表論文時,完成單位排序為 ,論文作者排名將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3)專利申請:甲、乙方 (需、無需)征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單獨將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請專利;聯合申請專利時,申請單位排序為 ,發明人排序將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排序方式進行;
(4)合作各方根據在合作期間所獲取的成果,包括論文、專著、專利以及鑒定、成果報道等均須注明 計劃資助及項目編號。
2、成果轉讓:
本研究項目所產生成果的轉讓權歸 (甲方、甲乙雙方共同)擁有,由此產生的經濟收益分配方案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
(1)甲方享有經濟收益的 %,乙方享有經濟收益的 %;
(2)在成果轉讓前,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作雙方確定,執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術風險等因素導致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時,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以將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并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3、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五、其它
1、本項目如獲得批準后,本協議有效期自動延伸至項目結題通過時;本項目如未獲得批準,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2、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經對方許可,甲乙雙方及其各自人員均不得將本協議內容以及相關技術信息、材料等透露給第三方,保密期限為 ;
4、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不成,確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5、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協商約定;
6、與本協議相關的附件、備忘錄等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
項目負責人(簽名):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
項目負責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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