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詩里,泛神論思想給女子的影響并不是從哲學的意義上來體現,而是以影響她的整個生活方式來體現。這一結果造就了她內心深處的廣博。她不僅體現為“把每一個老年災民/不問他是老人是老婦/當作生身父母一樣看/每一個兒女當作自身骨血”,更關鍵的是她對自己嫁人的特殊認識,這一認識以自己全身心的愛為基礎而被引伸到另一個與世俗相對的世界。“我或許要反抗假如我/對你的愛是次一等的”,當她把自己的愛的情感上升到一種神靈的境界時,與之相應的便是對肉體的鄙視。年輕女子從戀愛一開始便經歷了一個心靈蛻變的過程,這一過程以死為結局時,死亡本身也就被賦予了另外一種意義。那就是,死在詩中體現的是一種更為理想的愛情的再生,是真正生命永恒的延續。在此詩的結尾:
現在我
真,真可以死了,我要你
這樣抱著我直到我去,
直到我的眼再不睜開,
直到我飛,飛,飛去太空,
散成沙,散成光,散成風,
啊苦痛,但苦痛是短的,
是暫時的;快樂是長的,
愛是不死的:
我,我要睡……
年輕女子在死前所幻化出的自己要飛往的太空世界是永生極樂的世界,而這個世界的實現是以犧牲自己的肉體來完成的,精神的靈光將獲得一種嶄新的愛的面目。在徐志摩的大多詩作中,愛與死經常聯在一塊。從情感的角度看,死是愛的最高形式,從哲學的角度看,死是生存的唯一實在:“我不說死嗎?更不畏懼/再沒有憂慮,再不吝惜/這軀體如同一個財虜”顯然,女子對她所鐘愛的情人抱著明顯的精神泛愛性質,在這戀愛的背后,隱藏著這個女子與宇宙間已然存在的本質間的聯系。一方面固然是對男人的一見鐘情而不具私欲的愛,一方面由此升騰出對整個自然、人類間的特殊體驗——一種合諧統一的潛在韻律與節奏。在她這種獨特的“愛的靈感”里,我們不僅看到了她對愛的真諦的理解,也看到了她生存的意義,她自己心中的宗教。
徐志摩在這首詩中以敘述的口吻講述了一個女子戀愛的故事,這首詩的寫法與徐志摩擅長的抒情詩寫法迥然相異,應該說是一首敘事詩。詩中運用無韻體式,雖然也講究詩行的整餳,可其中的承轉起合完全依據內在情感的韻律來把握。在此詩中,意象的運用已經退居其次,雖然有“枯葦、鴉影、秋林、鐘聲、黃昏、飛蟲、甚至耶穌”這些極富情韻及象征的意象,但詩歌的主要部分還是在此基礎上所關聯的內在情感的延續。這首詩是徐志摩最長的一首詩,也是其最好的情詩之一,同時,也可以看作是徐志摩自己一生人生觀世界觀的另外一種體現。在詩中,既沒有那種狂飚突進的革命豪情,也沒有隨后的對現實詛咒、攻擊的心情,浪漫的人生激情既已退去不占主導地位,現實的泥土還沒深陷進去,有的只是從從容容、毫不畏懼地對待生與死的情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