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烏奇是美籍意大利人,他從1849年就開始投入到電話的研究之中,1860年,他成功完成了遠距離通話系統的發明,美國的一家報紙還專門刊登了梅烏奇的成就。他比貝爾的發明早了整整十五年。
安東尼奧·梅烏奇:
梅烏奇是電話的發明者,最初是美國的一項決議通過的。2002年6月11日,美國眾議院的269號決議稱,梅烏奇于1860年在紐約展示的名為teletrofono的機械已經具備了電話的功能,從而證明了電話的發明者應該是梅烏奇而不是貝爾。只是后來貝爾從各種渠道獲取了梅烏奇的成果,才在16年之后申請了專利。決議說:“眾議院認為安東尼奧·梅烏奇的一生及其成就應該得到肯定。他在發明電話過程中的工作也應該得到承認。”經過這項決議,貝爾被永遠的定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亞歷山大·格拉漢姆·貝爾:
亞歷山大·格拉漢姆·貝爾(英語:Alexander Graham Bell,1847年3月3日-1922年8月2日),加拿大發明家和企業家。他獲得了世界上第一臺可用的電話機的專利權,創建了貝爾電話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