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協議書匯編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理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托代理協議書1
編號:
第號
甲方:
乙方:
稅務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聯系人:
聯系人:
稅務登記號:
茲有(甲方)委托稅務師事務所(乙方),提供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現將雙方責任及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一、委托事項:
(一)項目名稱:
(一)具體內容及要求:
(二)完成時間: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元,差旅、食宿等費用另行計算。
(二)上述費用按方式,自協議簽訂后日內支付完畢。
三、甲方義務及責任:
(一)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代理人員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及時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賬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稅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的,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三)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經勸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按未服務的時間計算退還甲方。
(四)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數額的比例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的義務及責任:
(一)乙方接受委托后,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
(二)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員必須對執業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保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必須按時出具代理報告。如超過約定時限,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收取代理費的比例支付違約金。
(四)因乙方失誤造成甲方不正確納稅,被稅務機關處以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的,由甲方負責補稅,乙方對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簽訂后,雙方應積極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
六、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七、協議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協議有效期為,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時止。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委托代理協議書2
代理人:xxxxxxxxxxxx(以下簡稱甲方)
被代理人:xxxxxx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與被代理人經過協商,達成委托代理協議如下:
第一條被代理人授權代理人在下列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活動:xxxxxxxxxxxxxxxxxx(委托代理的權限和具體內容)
第二條代理人必須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委托的范圍和內容,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代理人超越代理權實施的民事行為,由代理人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實施的行為,事后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視為在代理權限內。
第四條代理人不履行職責或者其他違法行為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被代理人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被代理人按照xxxxxxxxxxxx(雙方約定的條件),在xxxxxxxx期限內,支付代理費xxxxxxxx元。
第六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xxxxxxxx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委托代理協議書3
甲方:王昆
乙方:呂文輝(文輝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一、委托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在王昆、王永珍訴任刃、鄔前紅項目轉讓合同效力糾紛一案中擔任甲方的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權限:特別授權代理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及時、詳盡地陳述真實案情,并及時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和協助乙方工作。如甲方對乙方提出的要求涉嫌違法、不合理、不可行的,乙方有權拒絕。
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代理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繼續代理或者解除本協議。
3、甲方不得故意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否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所收取的代理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不予退還,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4、本協議簽訂后,甲方自愿放棄委托,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應依法執業,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代理費、辦案費及其他費用
代理費用為人民幣300000萬(大寫:叁拾萬元整)(包含本案在二審中發回一審法院重新審理的代理費用)。甲方于協議簽訂之日交納代理費人民幣100000元(大寫:拾萬元整),于1月31日前支付100000元(大寫:拾萬元整),于2月28日之前再支付100000元(大寫:拾萬元整)。如本案中甲方敗訴,則乙方只收取甲方人民幣30000元(大寫:叁萬元),即退還之前收取的270000元(大寫:貳拾柒萬元)。如甲方勝訴,甲方除了上述已經支付的300000元以外,再向乙方支付案件被告向甲方實際退回的轉讓費及賠償款項數額各一半的費用。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協議書4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系方式:
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系方式: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辦理注冊商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向中國國家商標局在第____類(商品/服務)上申請注冊____件商標。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標注冊所需要的文件、證件,并保證提供文件、證件的真實、有效、合法性,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商標注冊代理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2、乙方接受委托后,乙方會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商標代理注冊、設計、制作等事項,因注冊材料被核駁或需刪改的,領取《商標注冊證書》的時限順延。
3、乙方責任:
(1)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甲方委托代理商標注冊材料的完整性,保護知悉的商業秘密。
(2)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商標注冊材料齊備后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申報手續,并向甲方提供有效證明,在____個月內完成商標注冊業務。
(3)如甲方提供虛假材料的,乙方有權利終止商標注冊業務,依約所收的預付金不予退還。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幣種:____)
1、商標注冊代理申報費:____元/標/類、十項。
2、查詢費:
(1)中文查詢:____元/標/類、十項。
(2)英文查詢:____元/標/類、十項。
(3)圖形查詢:____元/標/類、十項。
3、注冊商標的制作費:____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標注冊規費和代理費合計為:____元。
5、甲方向乙方指定的賬戶匯款商標注冊及相關費用后乙方應立即向商標局進行注冊申請,不得超過____個工作日,甲方有權監督。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注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委托協議。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協議一經依法簽訂,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更改、終止協議,代理業務完成后本協議自動無效。
2、協議履行期間,如與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繼續履行的,委托代理協議自動解除。
3、甲方若在商標申請過程中放棄申請必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元整。
六、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此協議在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開戶銀行:
賬戶: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協議書5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及國家和省,市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代理集中采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依據《政府采購法》第十六,十八,二十條規定,將本單位 (項目名稱)委托乙方實施采購,乙方根據委托辦理采購事宜。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采購預算,采購計劃的編制以及相關報批手續,落實采購資金;
2、根據業務需要,向乙方提供具體的采購需求及有關文件,資料,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提出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性條款;
3、出具法人授權代表書,指定采購項目的授權代表,全權代表甲方與乙方辦理具體采購事宜;
4、配合乙方按照規定的采購程序和采購方式進行采購,遵守集中采購的有關規定和紀律,對評標,談判或詢價內容
及有關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
5、確認相關文件及中標(或成交)結果,接受經合法程序產生的中標(或成交)供應商,在中標(或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與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6、履行合同,組織對項目進行驗收,如在履約過程中需要對合同進行變動,須報批的應首先報有關部門批準,并及時將變動情況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接受甲方委托的集中采購項目,指定專人與甲方聯系,負責項目的具體組織和實施(發布公告、組織預審、編發招標文件、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等);
2、在采購過程中鼓勵有效競爭,符合采購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3、負責收集,整理,編制,歸檔和保管與采購項目有關的文件,須由甲方確認的采購文件及時交甲方確認;
4、負責發布采購信息,抽取專家,組織成立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協助甲方制定供應商的資格條件;
5、項目評審結果經甲方確認后,向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發出中標(或成交)通知書;
6、見證甲方與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或依據授權直接與供應商簽訂合同;
第四條 甲方如對采購結果有異議,應在七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詳實的證據和材料,乙方應進行復核,并根據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如發生糾紛,應首先尋求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以通過縣財政局政府采購辦進行調解。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財政局政府采購辦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公章)
乙 方: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地 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協議書6
委托人與山西xx律師事務所達成如下協議:
一、山西xx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人委托,指派律師為案的。
二、委托代理權限:
三、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律師事務所收費程序規則》及《山西省律師服務臨時標準》的規定,委托向山西xx律師事務所所繳納委托費用元,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交清。
四、委托人必須絕對真實地陳述案情,提供并保存有關本案證據。如果在接受委托后,發現委托人捍造事實,有意弄虛作假,律師事務所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律師是力爭使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權利)在法律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但不保證案件的最終結果,即不是“保打官司”和“包攬訴訟”。律師對法律的解釋屬“學理解釋”范疇,其與執法者對法律認識的偏差所導致最終不利結果的風險由委托人承擔。
六、律師接受委托后須盡職盡責地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不論最終結果如何,律師所收取的代理費均不予退還。
七、本委托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止。
八、本委托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如需變更本協議,需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壹式叁份。
委托人:受托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與_________就貸款協議、抵押協議及保證書一案發生糾紛,甲方擬向_________提起訴訟和/或仲裁(下稱“該案件”),并需聘請律師代理,為此甲乙雙方就甲方聘請乙方代理訴訟和/或仲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在此就甲方與_________的貸款協議、抵押協議及保證書糾紛一案,委托乙方指派其律師擔任該案件訴訟和/或仲裁及執行的代理人,但有關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和/或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等事項,必須經甲方對乙方另外出具書面的特別授權。
第二條乙方接受甲方在上述第一條中所作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和/或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有關該案件的訴訟和/或仲裁代理人。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將就乙方代理該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四條規定金額的律師費,此外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生的實際開銷應另由甲方據實支付。上述實際開銷包括乙方發生的與該案相關的電話費、傳真費、復印費、中國國內的差旅費、交通費及其他雜費,但乙方律師往返新加坡與甲方討論案情收集證據的差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根據上述第三條之規定所應支付的律師費及實際開銷應按以下規定向乙方支付:
1、首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支付給乙方。
2、第二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該訴訟的第一審訴訟審結(包括由第一審法院作出判決、調解書)后,或者在仲裁機構作出仲裁裁決后立即支付給乙方。
3、第三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請執行該案件的判決書或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并得到法院立案后立即支付給乙方。
4、第四期律師費為甲方在該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請人償還之貸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該案件的判決書、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被履行或被執行完畢后,或者在甲方以債轉股、債務抵銷、抵押物或其他財產折價受讓、用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完成了該案件請求金額的債務重組或全部或部分受償后,甲方應立即將該第四期律師費支付給乙方。
4.5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生的實際開銷,應由甲方隨時憑乙方的要求補償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根據上述第四條規定應向乙方支付的款項,應由甲方付至乙方書面通知的銀行帳戶。
第六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時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協議書8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因委托人工作繁忙,并債務人拒不還款的前提下,與被委托人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托事項
委托人同意將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的欠款及利息委托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向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追討。 債務人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追討傭金、費用和追回款項的處理
1、 被委托人向委托人收取傭金,遵循“無效果,無報酬”的原則,即被委托人沒有追回欠款,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傭金。 2、
3、 如追回欠款被委托人收取傭金比例__________%。 對被委托人從賠付前先行追討產生的費用,由被委托人負責,
4、 如被委托人從債務人處追回的款項應先給付委托人應得款項,傭金由剩余款項中給付。
5、 委托人應向被委托人提供證明債權債務的法律條文,
三、 對債務人的追討中,如需采取法律措施或仲裁或訴訟時,被委托人應與委托人協商,共同采取相應法律行動。
四、 本協議追討委托失效為______天,即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委托人收到的有關該債務項下的任何還款均為被委托人的追回款。
五、 追回款應由債務人直接匯入委托人賬戶,在委托人收到追回款的三天內,按本協議規定給付傭金。
六、 被委托人向債權人收取債務所產生的糾紛和法律責任均由被委托人自行負責。
七、 ⑴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任何一方因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⑵如果委托人提供偽造的文件或隱瞞事實或在被委托人接受委托后私下與債務人簽署還款協議,應與被委托人協商,如未征得被委托人同意由此影響被委托人追償效果,其責任由委托人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委托人與被委托人各持一份。
委托人:被委托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協議書9
甲方: 村(居)委員會
乙方:XXXX
甲方經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將村集體財務會計事項委托給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一致,協議如下:
一、委托事項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村(居)委員會所有的會計憑證、賬薄、報表。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所發生的財務業務的原始憑證及會計核算工作。
3、銀行存款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二、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所有權、使用權、處置權、審批權和收益分配權歸屬村(居)集體。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財務報表進行財務公開,有權查詢票據等會計資料。
3、甲方對集體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原始票據須事由清楚、手續完備、資料完整、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字、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審批負責人審批,不得私設賬外賬。
XXXX、甲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將每月的所有原始票據等會計資料整理交乙方做賬、保管。
5、甲方應將乙方提供的財務報表、公布榜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張貼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否則后果由甲方負責。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l、乙方有權對甲方的經濟活動情況進行監督,有權拒絕不符合規定開支的票據入賬,有權要求甲方經辦人補充和完備有關手續。
2、乙方有權向鄉鎮、縣財政(經管)部門匯報甲方的財務情況、反映存在的問題。
3、乙方必須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按本行政村作為會計核算主體獨立設置賬簿,及時做賬,提供報表,并保管好會計資料,不得遺失。
XXXX、乙方要接受甲方及其財務監督委員會的賬務查詢,并耐心解答甲方成員對賬目提出的質疑,接受鄉鎮、縣財政(經管)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5、乙方要尊重甲方的資產所有權和財務管理自主權,不得平調、貪污、挪用甲方的資金,做到“誰擁有,誰使用”。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鎮財政部門備查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理協議書10
甲方(投資者):_________
乙方(證券營業部):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雙方聲明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托代理關系存續期內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揭示書》,清楚認識并愿意承擔證券市場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并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托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 開設資金帳戶
第三條 甲方應親自開設資金帳戶。 甲方在開設資金帳戶時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戶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戶。
第五條 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條 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托方式下達委托。
第七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并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托;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分紅派息;
5.應甲方要求提供其帳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 甲方進行柜臺委托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托,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 當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條 甲方應在委托下達后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托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 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證券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 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柜臺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通過乙方柜臺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并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 乙方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
第十五條 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柜臺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 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 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簽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 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帳戶。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托代理關系: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的;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 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托代理關系,需書面通知甲方,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托代理關系通知后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銷委托代理關系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權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條 甲方開設資金帳戶后,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托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托書,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 授權委托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甲方授權委托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可除外。 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 甲方在授權委托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托書。
第二十七條 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 責任、乙方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 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托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擔由于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托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當甲方遺失證券帳戶卡、身份證、資金帳戶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因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第三十一、三十二條所述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四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五條 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機構戶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甲方是機構戶時,開設資金帳戶,按如下程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托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復印件、證券帳戶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鑒和密碼。
第三十七條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柜臺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傭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稅費。
第三十九條 甲方的委托憑證是指其柜臺委托所填寫的單據、非柜臺委托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條 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簽署后,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二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條所指情形發生。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辦理自助委托協議書(電話委托、刷卡委托、熱自助委托、遠程委托)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托(電話委托、刷卡委托、熱自助委托、遠程委托)系統買賣有價證券業務簽署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辦理自助委托(電話委托、刷卡委托、熱自助委托、遠程委托)開戶時需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確保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并愿對所提供資料產生的結果負責。當有關資料發生變化時,甲方承諾辦理變更手續。如未及時變更而導致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必要時可不定期通過自助委托系統變更交易密碼(以下簡稱密碼),因密碼遺忘甲方應通過書面形式向乙方申請重新設置密碼。使用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示為甲方親自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密碼泄密造成證券被盜買盜賣)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甲方在操作時務必根據電腦屏幕或電話語言提示謹慎操作,因操作失誤而產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對甲方在證券交易中可能遇到的不可預測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損失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僅限于停電、通信故障、機器設備故障等。
五、自助委托(電話委托、刷卡委托、熱自助委托)買賣證券的一切數據一律以乙方電腦資料為準。
六、甲方的證券帳戶卡和交易磁卡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須向乙方申請掛失,掛失受理生效前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應參照乙方規定選擇下列自助委托方式(請填寫“是”或“否”)
1.電話委托( )
2.刷卡委托( )
3.熱自助委托( )
4.遠程委托( )
八、本協議為《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書》的有效組成部分。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業務規則執行。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協議書11
協議編號:
協議簽定地: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開戶行:
戶名: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并簽訂以下條款:
1.服務在協議簽訂后的__10-15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選人詳細簡歷,每個職位提供簡歷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薦人選后5日內組織面試,如果第一批候選人經過甲方面試后反饋給乙方為不符合要求,雙方應及時保持溝通,并根據實際情況,共同修改和調整職位要求(例如職位要求過于求全等)和擴大搜索范圍,以便于乙方盡快推薦下一批候選人。
2.職位描述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資規模,開展業務時間和業務范圍,組織結構,企業文化等資料。由甲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詳細職位描述(含職位名稱、組織結構、薪金范圍、特別需求等),各項要求應盡量明確,其中薪資待遇和福利條件應與委托的職位相當。
3.職位薪酬由甲方與聘用員工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薪酬范圍。
4.服務費為使本次招聘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即人民幣)的預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費用)甲方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成功聘用后,按每職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務費用。甲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選,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為稅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年薪低于十萬元人民幣的以十萬計算。(注:“稅前年薪”是指13個月的稅前月薪總額)
5.甲方通知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錄用通知書后五日內將錄用通知書傳真或郵件發給乙方。甲方應在乙方推薦人員正式上班后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后五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以下稱“甲方通知”)乙方。
6.付款期限及方式
1)所有付款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
2)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到甲方報道后五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全額服務費用。
3)如甲方對乙方推薦的人選的實際錄用多于實際委托訪尋人數的,應按上述條第4款規定的標準向乙方加付服務費,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規定。
4)預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
7.乙方開戶行開戶行:戶名:銀行帳號:
8.其它費用如外地候選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試,差旅費如需甲方承擔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費用可以通過乙方轉交候選人。
9.服務保證
9.1.由乙方推薦到甲方上崗之人選的保用期,自該人選上崗之日起,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甲方內部另行規定有更長或更短的試用期,均與本合約無涉。
9.2.乙方應保證所推薦人員資料真實。
10.服務限制
對于乙方推薦給甲方之員工,在所推薦人員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將其向其他客戶推薦。
11.保密原則
1)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甲方員工信息進行保密;
2)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保密,并應保證其內部知情人員對該類信息進行保密,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乙方推薦人員
1)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薦的人員,在其自推薦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均被視為“乙方推薦人員”,在此期限內,如乙方證實甲方與其發生聘用與被聘用關系,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第4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2)如果甲方在一年內沒有聘用乙方推薦的人才,而是推薦給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樣要支付費用給乙方,支付金額按本合同規定執行。
3)對于乙方每次推薦的簡歷,如甲方自己有此簡歷應在24小時之內通知乙方,否則視為乙方推薦人選;乙方的顧問將全權負責與候選人的聯系,安排面試等事宜。在乙方授權之前,甲方不得與候選人直接聯系。
13.與推薦人員的聯絡甲方一般不應與乙方推薦人員直接聯絡。所有與被推薦人員的聯絡均應通過乙方進行。甲方對候選人的背景調查,為盡量避免對候選人產生不利影響,原則上均應通過乙方進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討背景調查的時機和方式,達成共識后方可進行。
14.協議期限及更新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在此期間內甲方提供的所有職位,均遵本合同條款。合同期滿后,如雙方無異議,合同自動順延壹年,直至任何一方不愿意繼續合作,并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終止。
15.爭議的解決協議雙方就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6.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協議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第5條的規定履行相關通知義務,則乙方有權按照甲方與乙方所推薦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約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協議約定的服務費用。
3)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0條“服務限制”,乙方應向甲方返還該職位已付部分費用。
4)如乙方在3個月內未找到甲方滿意的候選人,應提供聯系過的候選人名單,分析報告,和甲方討論未找到合適候選人的原因,探討解決方案。
17.其它
1)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自乙方收到甲方預付費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協議書1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平等自愿,有償服務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企業招聘員等事宜,在遵照國家有關法律的前提下,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格守。甲方委托乙方招聘企業員工,甲方對招聘崗位的職位描述,任職條件,及薪資福利等承諾見甲方《招聘簡章》
一、招聘委托: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招聘一線操作工及生產線儲備管理人員;
2、甲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復習件,公司簡介并填寫《企業委托書》;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詳細了解委托招聘職位的要求,分析背景資料,并在此基礎上,對人選進行綜合考評和查證,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招聘簡章負責對應聘人員的初試,;力求客觀全面的向甲方介紹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在征得甲方同意后,組織雙方面試的協調工作有乙方負責;
3、甲方應按照其規定的條件面試考核乙方提供的人才,并應于考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是否聘用的意見通知乙方;
4、為了生產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如出現某一批次的人員在甲方基地工作時間未滿15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辭工辭職人數超過5人名的,由乙方負責在7天內將人員補充到位;
5、為了人員穩定,乙方安排一名聯絡人員在公司基地長期留守,甲方負責該名人員的住宿和工作時間的就餐,其余費用有乙方負責解決;
三、人員的聘用:
1、首批人員的提供時間,乙方在20xx年8月27日前向甲方提供人員供甲方錄用,甲方視人員的工作情況來決定雙方以后的具體合作名額;
2、第一批次人員的供應不得少于30名;
3、若甲方經過面試及評審等工作后,錄用乙方所提供的人選,應及時通知乙方并開具相關材料便于以后計算具體人數;
四、企業聘用長期工的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協議簽訂之日起,第一批次人員甲方按每人300元人民幣的標準付給乙方招聘費用,第二批及人員甲方按每人450元人民幣的標準付給乙方招聘費用;
2、第一批次人員費用支付方式: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崗位上工作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招聘費用100元,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崗位上滿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100元招聘費用;滿12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余下的款項。共計300元/人。
3、第二批次及以后合作人員招聘費用的支付方式:在第一次合作成功的基礎上,以后所有批次人員的費用支付方式按照以下辦法執行,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崗位上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招聘費用150元,不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的甲方不需付給乙方任何費用;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崗位上滿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150招聘費用;滿12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余下的款項。共計450元/人;
4、如遇到甲方安排的長假及其他不可抗因素費用的支付方式按照事先約定的時間節點順延,但甲方需要在費用支付前5日內通知乙方;
5、如有超過5名以上的員工出現無故停工,造成產線不能正常運轉的,甲方有權終止合作,并只支付該時間段內招聘費用的50%;
6、如乙方招聘人員出現群體性的鬧事罷工,參與人員超過10名的,并對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不需支付任何招聘費用;
7、對于乙方招聘人員出現無故停工和集體鬧事罷工的,甲方有權拒付無故停工人員和鬧事人員的工資;
五、實習生的管理辦法及費用的支付方式:
1、乙方在20xx年9月27日前安排不少于30名實習學生到甲方南京基地實習;
2、實習生的工資標準為50元/天;
3、甲方按照每人150元的標準付給乙方招聘費用,具體付費的方式按照以下辦法執行,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崗位上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招聘費用50元,不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的甲方不需付給乙方任何費用;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崗位上滿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50招聘費用;滿9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后,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余下的款項。共計150元/人;
4、實習生的實習時間不得低于3個月,為了實現生產的連續性,下一批次實習生的到位時間定為上一批實習生實習結束的前10天;
5、實習生到我公司的路費由乙方負責安排解決,實習結束回校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安排一名帶隊老師專門負責實習學生的管理工作;
7、工資的發放:由乙方指定的人員進行實習生工資的領取和發放;
8、甲方負責安排帶隊老師的住宿和工作時間用餐;
9、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產生期間產生的工作糾紛及其他問題由乙方安排的帶隊老師負責解決;
六、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對所簽合同的內容嚴格保密。甲方在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前不能對乙方提供的人員作任何資料的審查或單獨聯系,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商業機密和用人信息泄露出去。
2、甲方有責任對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保密。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若隱瞞乙方推薦的實際用工人數,視為違約,若違約需向乙方支付雙倍的委托費用。
2、乙方若將推薦給甲方的已任職的在職人員推薦他工作,視為違約,乙方違約需向甲方支付雙倍的委托費用。
3、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甲方無故未能按時支付費用,則視為違約,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為總金額的3%/天。
八、協議的效期合同有效期為壹年,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協議簽訂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年月日
委托代理協議書13
委托單位(甲方):村委會(集體經濟組織)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單位(乙方):**鄉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負責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根據中共**縣紀委《**縣基層黨風政風監督工作實施意見》(*紀發?20xx?4號)文件精神,將集體“三資”管理事項委托給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一致,協議如下:
一、委托事項
甲方所轄村民組的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統一管理。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各種流動資產、農業資產、短期投資、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集體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嶺、園地、荒地、灘涂、水面等資源性資產。
二、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不受侵犯。
2.甲方有權對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賬目提出質疑,有權要求乙方對財務問題作出解釋。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三資”臺賬、公開表,有權查詢會計憑證等會計資料。
4.甲方有權向上級業務監管部門反映本集體經濟組織的“三資”狀況。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對本集體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將所有集體資金交乙方管理,并按財務管理制度使用和支付資金。
3.甲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將每月發生的所有票據等會計資料整理交乙方做賬、保管,確因特殊情況當月不能移交的票據,甲方應主動說明原因并在下月及時移交。
4.甲方的票據和其它會計資料要按規定合法真實地取得,事由清楚,經辦人簽字,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有審批權的`負責人審批。做到手續完備,資料完整。甲方不得私設賬外賬。
5.甲方應將乙方提供的集體“三資”公開表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張貼公布,接受村民(成員)的監督。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涂改乙方提供的公開表。
6.甲方應依法處理處置集體資產、資源,確保集體資產、資源保值增值。
(三)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對甲方的經濟活動情況進行監督(包括對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核查)。對甲方違反財務制度及有關規定的行為有權報請有關部門處理,并要求予以糾正。
2.乙方有對甲方資產、資源統一管理權,有權向鄉政府和相關部門匯報甲方的集體“三資”狀況、反映存在的問題。
3.乙方有權拒絕不符合規定開支的票據入賬,有權要求甲方經辦人補充和完備有關手續。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獨立核算主體,分村建賬,單獨核算,不得打亂集體經濟組織界限,不得隨意歸并或拆分會計核算單位。村級銀行賬戶,也要分村設立。
2.乙方應尊重甲方的“三資”管理自主權。不得平調、貪污、挪用甲方的“三資”,不得將所代理的集體“三資”用于開展借貸業務或為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必須做到“誰擁有,誰使用”,確保甲方集體“三資”的安全。
3.乙方應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及后續相關制度的補充規定,為甲方設立總賬和必要的明細賬,并根據村級會計業務填制憑證,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整理、裝訂會計檔案。
4.乙方應加強對甲方集體資金的收支監管,防止甲方收入不報賬,另設賬外賬。
5.乙方負責為甲方建立資產、資源臺賬,包括資產、資源臺
賬的變更;負責甲方資產、資源的評估;指導甲方對資產、資源合理利用,包括對外承包、拍賣、轉讓的招投標,以及合同的簽訂等。
6.乙方應按核算單位及時整理好村級會計檔案(包括經濟合同),并分類編號,裝訂成冊,統一保管,不得散失、毀損。
7.乙方應按照會計制度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編報、提供真實完整的各類會計信息,并制作明細的收支財務公開表,以保證上級業務監管和群眾監督的需要。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上述協議,將按照《會計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及各級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四、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委托行為實際發生時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
五、協議份數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紀委備查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委托代理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糾紛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案甲方的訴訟代理人。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按時積極努力工作。如乙方怠于履行代理義務,甲方有權終止委托,依約已支付的費用有權索回。
三、甲方必須努力配合乙方的工作,按時提供有關本案的全部證據材料,同時按規定支付法院收取的立案費等其他行政費用。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取的代理費全部退回甲方;
如甲方終止履行協議,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回并支付乙方在辦案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費用。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授權委托書》。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及甲乙雙方的協商,甲方按下列方式和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費用:
1.代理過程中發生的查詢費、公證費、鑒定費、資產評估費、新聞宣傳費、訴訟費(立案費)等必要的行政費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律師辦理該案過程中發生的工作費用(如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由甲方預先支付,實報實銷。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乙方帳戶信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行號):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案本審審理完結時終止。訴訟期間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執行。
九、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和紀律,對在工作中了解或知悉的甲方的商業資料、秘密或其他情況,在任何情況下不經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十、因解釋和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委托代理協議書15
甲方: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與因糾紛事宜(以下稱該案),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該案的階段代理人。但就該案件的輔助事宜,有權指派其它人員辦理。
如上述律師有其它事項不能出庭,則乙方與甲方協商指派其它律師出庭處理。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及時答復甲方詢問;
(三)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四)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
(二)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三)甲方指定下列聯系人:
甲方聯系人:
電話:
郵編:
聯系地址:
上述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四)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代理費及相關費用
(一)經協商雙方同意代理費的收費方式為下列第種:
第一種:正常收費方式:
代理費共計¥元(大寫:圓)。其中每件元,共件。
該代理費僅為雙方約定的代理階段的費用,如進入下一階段,雙方另行協商收費
第二種:風險代理方式
經協商雙方同意,律師費按“前期律師費+后期律師費”收取:
1、前期律師費:收費數額為:¥元(大寫:圓)。
2、后期律師費:除前期律師費之外,如就本案甲方獲得索賠(無論系以何種方式獲得索賠,包括但不限于撤訴、和解、調解、判決、裁決等),則甲方應當按照最終實際得到的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以補償金、賠償金、勞動報酬等任何名目作出的賠償)的20%的比例,于獲得賠償的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后期律師費。如賠償金額系分期支付,則后期律師費亦相應分期支付。前期律師費不計入后期律師費以內。
如本案需要進行法院階段的一審、二審、強制執行,則律師費仍按本協議約定收取,不另行收取。
(二)代收費用及差旅費
1、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2、在辦理委托事項過程中所需的辦案費用(包括資料、交通、通訊、文印、差旅、食宿等費用)按如下第叁種方式支付:
壹、乙方墊付,甲方實報實銷;
貳、包干;
叁、免收辦案費用,但因辦案所需在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用由甲方據實報銷。
(三)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
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
乙方指定收款帳號為:
開戶行:
開戶名:
帳號: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足額正規發票。如甲方系單位客戶,則乙方開具發票不作為付款的憑證,是否付款以銀行付款憑證為準。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代理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托范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托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后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條其它
1、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裁決。
2、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辦案律師各留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聯系人:
傳真:
電話:
電子郵箱:
委托人須知
尊敬的委托人:
感謝您選擇本律師事務所,并委托我們承辦您的法律事務,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為了更好地維護您的合法權益,也為了使您更加了解律師工作,特提請您注意如下事項:
一、任何案件無論您選擇訴訟還是仲裁等,均具有法律風險。包括案件雖然贏了但您的權利最終無法實現或者審理期過長、無法執行等。在簽訂合同前律師會向您提示法律風險。
二、您作為委托人有責任對委托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和決策。根據律師的意見、建議和風險提示做出的您的決定。案件結果非因律師錯誤運用法律或失職行為外,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擔。
三、您在委托本所律師辦理案件時,請注意應與本所簽訂委托合同,而不是與律師個人簽約,法律合同應當蓋有所章;交納律師代理費時,律所應當向您出具正式發票。承辦律師無權私自收案、收費和向委托人做出單方承諾。
四、委托人所提供的案件情況應當真實,要求律師辦理的事項應當合法;承辦律師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盡職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承辦律師不得對案件處理作出任何承諾。
五、遇有下列情況,律所不予退費:①律師完成委托事項,委托人以結果不滿意或律所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②律師已經開庭,委托人撤訴或對方撤訴的;③其他非因本所或者本所律師的原因,委托人無故終止合同的。
六、你在繳納代理費外,還要承擔其他辦案費用。(如交通費、通訊費、復印費、打字費等)有兩種交納方式,一是采用包干方式以代理費名義交至律師所,由律師所出具正式發票;二是以實報實銷方式與承辦律師自行協商處理。
七、律師接受您的證據原件您應當索要收據。
八、如果在委托合同履行過程中承辦律師有任何違規行為,或者您有任何疑問或意見,請與本律師所聯系,電話:。
請您確認上述事項后再簽署委托合同。
委托人確認:我已了解須知中所提示和說明的內容。
委托人簽名或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須知一式三份,本律所、承辦案件律師及委托人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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