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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銷擔保書12篇(通用)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1
致:
根據x x x (以下簡稱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和你行與借款人于x 年x 月x 日簽訂的貸款合同,你行貸給借款人人民幣金額(大寫)x x x x,貸款利率x x x x,貸款期限自x x x x至x x x x。
在此,我x x x x(以下簡稱擔保人)愿為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擔保,并愿為之承擔在合同中所有的連帶經濟責任,特鄭重聲明如下:
第一條x本擔保人是依法登記注冊、資信可靠、確有償還債務能力的金融機構。
第二條x本擔保書擔保最高金額為貸款本金人民幣x x x萬元以及該貸款的全部應付利息及費用。
第三條x本擔保書為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文件,擔保人的任何其他金融行為不改變本擔保書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四條x擔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到期應付款項的證明及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后,保證按付款通知規定的付款日,主動無條件向你行付清全部應付擔保款項。本擔保人確認,你行出具的借款人無力支付到期應付款項的證明和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是終結性的',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均有約束力。
第五條x本擔保書不受借款人上級指令的制約,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制約,也不受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的制約,本擔保書始終有效。
只要擔保的貸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對本擔保貸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變通執行,均不改變擔保人對貸款本息、費用償付的擔保責任。
第六條x擔保人因某種原因,失去擔保資格和能力時,應及時通知你行,并推薦繼承擔保人,經你行認可后,擔保人協助辦理擔保責任轉移手續。在轉移擔保手續未辦妥前,擔保人仍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x本擔保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擔保人償清全部借款本息時自動失效。
第八條x本擔保書解釋權屬于x x 銀行。
擔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公章):
地址:
電話: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2
根據公司號文的申請,貴行同意向其提供外匯貸款(大寫),本保證人愿意為該項貸款的外匯額度擔保。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貴行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保證書為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書,擔保金為履行擔保時與萬美元貸款本金以及利息和費用等量的外匯額度。
二、本保證書保證歸還借款方在 字第 號借款合同項下不按期償還的`全部或部分到期借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貴行書面通知后十四天內代為償還借款方所欠借款本息和費用額度。如我單位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時,接受你行委托外匯管理局從我單位賬戶中扣收全部貸款本息和費用的外匯額度。
三、本保證書在貴行同意借款方延期還款時繼續有效。
四、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并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保證書規定的義務。
六、本保證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方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保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保證人地址:
保證人外匯額度開戶局名及賬號: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3
擔保人:(根本情況)
被擔保人:(基礎情形)
擔保人愿做被擔保人的'擔保人,為被擔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做如下擔保:
一、擔保人累贅采用訴訟財產保全辦法所需全體用度;
二、如被擔保人訴訟財產保全申請過錯,擔保人愿抵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遇的全部喪失。
三、將擔保人按期(存折,現金χχ萬元)交你院作典質,可從中支付
一、二項所需費用。
此致
國民法院擔保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4
浙江某某公司:
貴公司應某某銀行要求,為x公司在該銀行所借貸的金額為y萬元的借款合同提供擔保,現就貴公司所提供的此次擔保,我公司向貴公司提供反擔保,特此開立本反擔保書,向貴公司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反擔保書為無條件、,不因x公司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變更公司章程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二、我公司保證監督x公司按照該公司與某某銀行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約定,嚴格認真地履行該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
三、本反擔保書的保證范圍為貴公司因承擔x公司在此次銀行借款活動中的`保證責任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所代償的本金以及與本金有關的違約金、賠償、利息、費用和其他支出,還包括貴公司因追償這些損失而支出的實現追償目的的費用。
四、本反擔保人保證歸還你公司因承擔保證責任而代為支出的一切款項,并保證在接到你公司書面通知后十四天內償還這些款項。如我公司不能履行上述反擔保責任時,接受你公司從我公司開戶行帳戶中劃轉等額款項的要求,如帳戶中存款不足,我公司將繼續負責償還你公司因承擔為我公司的保證責任而導致的一切損失中的剩余損失。
五、本保證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還清貴公司全部保證損失和追償費用時自動失效。
六、本反擔保人是經合法成立的公司法人,并有足夠償還貴公司因承擔保證責任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的財產做出此次反擔保保證,保證履行本反擔保書所規定的全部義務。
反擔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反擔保人地址:
反擔保人開戶銀行及帳號:
年 月 日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5
鑒于甲方: 同意向乙方 提供典當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典當期限為 個月,并于 甲、乙雙方簽訂了編號為 的《典當合同》/《續當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經乙方請求,本保證人同意出具本保證書,自愿為合同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保證擔保,具體保證事項如下:
第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為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即合同項下當金(大寫) 元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第二條 本保證人確認對上述保證范圍內的全部債務承擔經濟上、法律上的連帶責任。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還本付息及其他相關費用或違反合同其他約定事項的,甲方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進行追索,本保證人不提任何異議。
如發生抵押典當合同項下第十三條約定(質押合同第十六條約定)的任何一項違約事件,甲方仍有權直接向乙方追索。
第三條 本保證書是獨立、持續有效、不可撤銷和無條件接受的,不受合同效力的影響,不受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乙方的欺詐、重組、停業、解散、清算、破產等任何變化而變化。本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也不因收到任何指令、自身財務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任何協議而免除。
甲方根據合同提前收回已給付的當金,均不影響本保證人依據本保證書所承擔的擔保責任。
第四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和乙方之間就合同的期限、利率、費用等達成《續當合同》或任何其他補充協議,本保證人均予以認可,甲方可無需另行通知本保證人。
第五條 本擔保人特別承諾如下:
(一)本保證人是經 批準成立的,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號碼為: ),具有保證人資格的企業法人,或具有保證人資格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事業單位法人,愿意用本保證人所有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資產承擔保證責任,履行本保證書約定的義務。
(二)出具本保證書是保證人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詐或脅迫等因素,并由本保證人對此保證行為在工商行政機關進行備案。
(三)本保證書已經單位內部法定程序通過并授權或經公司董事會等有效機構一致通過并授權。
(四)本保證人提供的財務報表和所有文件均為真實、合法、有效的,本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負責人為之承擔法律責任。
(五)在本保證書失效之前,本保證人對外擔保總額不超過本保證人所有者權益總額。
(六)保證人的工商登記事項、組織結構、經營方式或財務狀況發生任何可能影響本保證人履行保證行為能力的變化時,本保證人均立即通知甲方。
(七)本保證人的繼承人亦受此保證合同的約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不會轉讓上述保證義務。
第六條 本擔保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因本擔保書所產生的爭議,本保證人同意采取合同所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
主合同和此《不可撤銷擔保書》一并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本保證人同意在債務人違約時根據甲方的申請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七條 此不可撤銷擔保書一式四份,甲方、債務人、保證人、公證處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保證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擔保人(公章):
負責人簽字
住址: 聯系電話:
主要開戶行及賬號: 日期: 年 月 日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6
編號: 高保字( )第 號
致:
鑒于:
貴公司和 (以下簡稱"借款人")于 年 月 日簽訂了編號為 號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根據《主合同》,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授信期間(以下簡稱"授信期間")內,貴公司向借款人提供最高本金限額為人民幣 (大寫 )元整的貸款額度(以下簡稱"貸款額度")。 經借款人要求,本保證人同意出具本擔保書,自愿為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所欠貴公司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具體擔保事項如下:
第一條 本擔保書為最高額擔保書
1.1 在授信期間內,貴公司可根據《主合同》和/或該合同項下各具體業務文件分次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貸款額度借款人可循環使用,每次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用途等可由各筆貸款文件另行確定。
各筆貸款到期日可晚于《主合同》約定的授信期間到期日。
1.2 在授信期間屆滿,貴公司向借款人提供的貸款仍有余額時,即由本保證人在本擔保書第2條所確定的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在授信期間屆滿前,如貴公司根據《主合同》和/或各具體業務文件的規定提前向借款人追索,本保證人亦在本擔保書第2條所確定的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3在《主合同》項下各具體業務履行過程中貴公司和借款人之間就各具體業務的期限、利率、金額等達成展期協議書或變更有關條款,或貴公司在擔保期間根據《主合同》及/或各具體業務文件規定調整利率的,無需征得本保證人的同意或通知本保證人,且本保證人均予以認可,并同意按照變更或調整后的內容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二條 保證范圍
本保證人提供保證擔保的范圍為貴公司根據《主合同》在授信期間和貸款額度內向借款人提供的貸款本金余額之和(最高限額為人民幣 元)、該本金產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逾期利息及罰息、復利)、手續費及其他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主債權及擔保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公證費、提存費、執行費、保管費、差旅費等)。
第三條 保證方式
本保證人確認對第二條規定的保證范圍內借款人的所有債務承擔法律上的連帶責任。如借款人未按《主合同》和/或各具體業務文件的約定及時清償所欠貴公司各項貸款的本息及相關費用,或者《主合同》和/或各具體業務文件所規定的貴公司可要求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情形時,貴公司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追索,而無須先行向借款人追索或提起訴訟。即使為擔保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能得到及時償還而另行設有抵押或質押或其他保證,貴公司亦有權選擇就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直接向本保證人追索,而無須先行處理抵押物、質物,亦無須先行追索其他保證人。
貴公司提出的索償要求是終結性的,本保證人對此絕無異議。本保證人同意在收到貴公司書面索償文件后的五日內,如數償還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而無須貴公司出具任何證明及其他文件。除非發生明顯及重大錯誤,本公司接受貴公司索償要求的款項金額為準確數據。
貴公司有權采取認為適當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在公眾媒體上公告等方式對本擔保人進行催收。
第四條 保證責任期間
本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期間為自本擔保書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每筆貸款的到期日起另加兩年。任一筆貸款展期,則保證期間延續至展期期間屆滿后另加兩年止。
貸款人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貸款的到期日。
第五條 擔保書的獨立性
本擔保書是獨立、持續有效、不可撤銷和無條件的,不受《主合同》及各具體業務文件效力的影響,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個人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欺詐、重組、停業、解散、清算、破產、合并(兼并)、分立、改制等任何變化而變化,不受貴公司給予借款人任何時間上的寬限和延期或貴公司延緩行使依據有關協議追討借款人所欠款項的權利而受任何影響。
即使在同時另有抵質、押擔保或其他保證人的情況下貴公司放棄、變更或解除抵、質押擔保或變更、解除其他保證人保證責任,本保證人依然按本保證書的內容對貴公司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條 本保證人特別聲明和保證如下:
6.1本保證人愿意用本保證人所有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資產作擔保,保證履行本擔保書規定的義務;
6.2 本保證人出具本擔保書已獲得充分授權或經上級部門/董事會等有權機構批準;
6.3 出具本擔保書是本保證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詐或脅迫的因素。
第七條 不視為棄權
在本擔保書有效期間,貴公司對借款人和本保證人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主合同》和本擔保書內貴公司應享有的權益或權利,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貴公司依有關法律規定和本擔保書作為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也不能視為貴公司放棄對現有或將來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八條 爭議及糾紛解決方式
本擔保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擔保書所產生的爭議及糾紛,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保證人同意采取《主合同》所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解決。
第九條 術語
本擔保書所使用術語,除另有明確說明外,均具有與《主合同》規定相同的含義。
第十條 本擔保書的生效
10.1 本保證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時,本擔保書于本保證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名章和/或加蓋本保證人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保證人為自然人時,本擔保書于本保證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債權及擔保從權利的轉讓
11.1 無論最高額保證擔保的債權是否確定,貴公司將主合同項下債權全部轉讓給第三人的,最高額擔保從權利均一并轉讓給債權受讓人。
11.2 本擔保書擔保的債權確定后,貴公司轉讓部分債權的,本保證人擔保從權利也部分隨之轉讓,貴公司以未轉讓部分債權與部分轉讓債權的受讓人依債權金額共同享有對本保證人的擔保權益;本擔保書擔保的債權確定前,貴公司轉讓部分債權的,擔保權益也部分隨之轉讓,原最高額擔保所擔保的貴公司主債權最高額相應減少(即原最高額擔保的貴公司主債權最高額扣減已轉讓部分債權金額),待貴公司未轉讓部分主債權確定后,貴公司以未轉讓部分債權與部分轉讓債權的受讓人按債權金額共同享有對本保證人的擔保權益。
第十二條 附 則
本擔保書一式 份,貴公司、借款人、保證人及 等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
保證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時簽署此欄:
保證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名章):
保證人法定地址:
保證人為自然人時簽署此欄:
保證人(簽字):
保證人住址:
保證人開戶銀行:
保證人結算賬戶:
電話:
傳真: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7
致:
鑒于我本人委托貴公司辦理 位客人的日本簽證,為保證以下名單中人員在使用簽證出入境過程中能夠遵守當地法律、法規,按時回國,不滯留境外,本人承諾:若出現滯留不歸等情況,本人愿承擔以下擔保責任:
1. 向貴公司支付保證金每人伍萬元整人民幣。本人保證接到貴公司通知后三日內付清此款,如果未能付清此款,本人愿意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2. 向貴公司支付因客人滯留不歸、延期返國等現象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移民局的遣送費過公安機關的辦案費、因本擔保書而產生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3. 賠償貴公司因客人滯留不歸,延期返國等現象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包括外國領事館因客人滯留不歸、延期返國等現象而減少或停止貴司簽證業務而引起的營業業務利潤損失;
4. 賠償貴司因客人滯留不歸產生的'名譽損失。
本人同時保證:
1. 客人回國48小時內將護照首頁掃描件,日本簽證頁掃描,日本出入境章掃描件、全程登機牌掃描件、歸國報告書蓋章掃描件送交貴司做簽證回程確認(即送領事館注銷簽證)。如無上述資料或如護照缺失,在沒有有效證件證明客人回國,按客人滯留不歸情況處理,向貴公司支付每人伍萬元人民幣;
2. 如有出現上述任何責任問題,本人在接到貴公司通知后三日內付清上述款項。如果未能在期限內付清此款,本公司愿承擔一切擔保和法律責任。
本人已清楚明白地了解根據本擔保書所負有的責任,本公文謹此明示,一旦擔保實現,本人放棄對擔保書提出任何抗辯的權利。
備注:
1、本擔保書從簽字之日起即生效。客人名單附后
2、提供傳真件,傳真件與原件同具法律效力。
擔保人簽名:
擔保人蓋章: 聯系電話:
20xx年 月 日
客人名單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8
xxx集團有限公司:
2、反擔保人在本反擔保書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必須全數清付,不得有任何抵銷、扣減或預扣。若因法律規定或其他原因,反擔保人不得不在其應付款項預扣或扣減任何稅項或其他款項,反擔保人須另付額外金額,以確保xxx銀行實收金額與預扣或損減前的應收金額相同。
3、反擔保人同意本反擔保書和其在本反擔保書項下的一切義務,均不會因下述情況而解除或受到影響:
a)貴司原擔保xxx銀行在任何時間給予借款人的'任何時間或寬容或放棄、撤銷或延遲行使對借款人的任何權利;
b)借款人的法人組織或股東的任何變更或人事變動;
c)反擔保人的內部改組或人事變動;
4、xxx銀行給予擔保人的任何通知或要求,當以書面形式按下述地址或電傳號碼(或擔保人事先書面另行通知的其他地址或電傳號碼)發送:
地址:
電傳號碼:
發送與反擔保人的通知或要求當下述時間視為送達:
a)如采用信函,寄后第7天;
b)如采用電傳,發送之時。
5、反擔保人特此向貴公司陳述及保證:
a)反擔保人乃完全根據xxx有關法律而成立并存在之公司。
b)反擔保人具有充分合法權力簽署本擔保書及履行本反擔保書所規定之一切義務。
c)本反擔保書構成反擔保人之合法、有效及有約束力之義務;
d)反擔保人已采取一切適當而必要之內部措施以授權簽署本反擔保書。
e)反擔保人已從xxx有關部門取得xxx法律及規定所需有關簽署、履行或執行本擔保書之認可、執照、批復及委任,包括本文件所需任何以外幣付款之批準。
f)本反擔保書之簽署與執行屬民間商業活動而非政府或官方活動;反擔保人不得以國家主權或任何xxx法律為理由在法律訴訟、終審裁決以前之法律行為及有關反擔保人本身或其財產之終審裁決之執行及其附屬法律行為中享有豁免權。反擔保人明確放棄所有現在或將來可能得到之法律豁免權。
6、此反擔保書輿反擔保書中所提及之所有權利、義務及責任均受xxx法律管轄。
8、本反擔保書生效后,xx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經濟往來及一切法律責任均由反擔保人承擔。
反擔保人:xxx
20xx年x月x日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9
旅行社有限公司:
鑒于以下客人(名單后附)已申請參加貴司組織的團隊赴 六天 ,為保證客人能按時隨團回國,不滯留境外,本人(本公司)自愿為客人提供擔保。若出現客人滯留不歸的情況,本人(本公司)愿承擔以下擔保責任:
1. 向貴司支付保證金每人司通知后五日內付清此款。
2. 向貴司支付因客人滯留不歸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移民局的遣送費和中國公安機關的辦案費、因本擔保書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3. 賠償貴司因客人滯留不歸而產生的經濟損失,根據但不限于外國領事館因客人滯留不歸而減少或停止貴司簽證業務而引起的營業業務利潤損失;
4. 賠償貴司因客人滯留不歸而產生的名譽損失。
本人(本公司)同時保證:客人回程在機場將護照原件及登機牌交導游送領館注銷簽證,否則本人(本公司)愿意按滯留不歸情況處理。
本人(本公司)已清楚明白地了解本人(本公司)根據本擔保書所有的責任,本人(本公司)謹此明示,一旦擔保實現,本人(本公司)放棄對擔保書提出任何抗辯的權力。
附客人名單: 等 人
凡前往日本的客人如發生擅自離團、滯留境外未按時歸國、超期歸國,將視作為滯留不歸,將不退回保證金每人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特別說明:此擔保書簽字蓋章后即日生效
擔保人簽字:
擔保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10
根據 (借款人) 號文的申請,貴行同意向其提供外匯貸款(大寫) ,本保證人愿意為該項貸款擔保。特此開立本保證書,向貴行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保證書為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書,擔保金額為履行擔保時與 萬美元貸款本金以及利息和費用等值的人民幣。
二、本保證書保證歸還借款方在 字第 號借款合同項下不按期償還的全部或部分到期借款本息和費用,并同意在接到貴行書面通知后十四天內代為償還借款方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單位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時,接受你行委托我單位開戶行從我單位賬戶中扣收全部貸款本息和費用。
三、本保證書在貴行同意借款方延期還款時繼續有效。
四、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是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并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保證書規定的義務。
六、本保證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方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保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保證人地址:
保證人開戶銀行及賬號: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11
_____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
貴公司欲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______________銀行香港分行不可撤銷擔保書,擔保______________國際發展有限公司向上述銀行提供之信用證額度及信托提貨額度,現我公司向貴公司提供不可撤銷之反擔保書。
一般開出信用證額度共____________萬港幣,及其項下之信托提貨額度共___________萬港幣,我單位(以下簡稱反擔保人)現在此無條件及不可撤銷地向貴公司提供持續的不可撤銷反擔保,保證借款人按___________銀行之要求償還切因上述銀行便利而引起之全部應償還款項,包括本金、利患、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井同意:
1.如借款人未能按______________銀行之規定依時償還任何或切因上述銀行便利而引致之到期應償還款項包括本金、利息、費用或其他應付款項,反擔保人須在______________銀行書面要求15天內,以_______________銀行規定的貨幣,將借款人欠款金額,電匯至______________銀行所指定的銀行帳戶內,反擔保人同意在______________銀行提出上述書面要求前,無須采取任何行動要求或強制供款人履行其在上述銀行便利項下的義務。
2.反擔保人在本反擔保書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必須全數清付,不得有任何抵銷、扣減或預扣。若因法律規定或其他原因,反擔保人不得不在其應付款項預扣或扣減任何稅項或其他款項,反擔保人須另付額外金額,以確保______________銀行實收金額與預扣或損減前的應收金額相同。
3.反擔保人同意本反擔保書和其在本反擔保書項下的一切義務,均不會因下述情況而解除或受到影響:
a)貴司原擔保______________銀行在任何時間給予借款人的任何時間或寬容或放棄、撤銷或延遲行使對借款人的任何權利;
b)借款人的法人組織或股東的任何變更或人事變動;
c)反擔保人的內部改組或人事變動;
d)任何經反擔保人同意有關上述銀行便利的有關文件之修改或變動及/或貴公司擔保______________銀行現時或今后持有借款人的任何其他擔保、留置權、匯票、票據抵押、存款或其他抵押品。
4.______________銀行給予擔保人的任何通知或要求,當以書面形式按下述地址或電傳號碼(或擔保人事先書面另行通知的其他地址或電傳號碼)發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碼:__________
發送與反擔保人的通知或要求當下述時間視為送達:
a)如采用信函,寄后第7天;
b)如采用電傳,發送之時。
5.反擔保人特此向貴公司陳述及保證:
a)反擔保人乃完全根據香港有關法律而成立并存在之公司。
b)反擔保人具有充分合法權力簽署本擔保書及履行本反擔保書所規定之一切義務。
c)本反擔保書構成反擔保人之合法、有效及有約束力之義務;
d)反擔保人已采取一切適當而必要之內部措施以授權簽署本反擔保書。
e)反擔保人已從香港政府有關部門取得香港法律及規定所需有關簽署、履行或執行本擔保書之認可、執照、批復及委任,包括本文件所需任何以外幣付款之批準。
f)本反擔保書之簽署與執行屬民間商業活動而非政府或官方活動;反擔保人不得以國家主權或任何香港法律為理由在法律訴訟、終審裁決以前之法律行為及有關反擔保人本身或其財產之終審裁決之執行及其附屬法律行為中享有豁免權。反擔保人明確放棄所有現在或將來可能得到之法律豁免權。
6.此反擔保書輿反擔保書中所提及之所有權利、義務及責任均受香港法律管轄。
7.本擔保書有效期自簽署日起正式生效直至上述銀行便利下所有應償還款項包括全部本息、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清還為止。
8.本反擔保書生效后,利來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經濟往來及一切法律責任均由反擔保人承擔。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不可撤銷擔保書 篇12
___________分行:
根據________(借款人)的申請,貴行同意向其提供外匯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美元(或其它外幣),配套人民幣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本保證人同意為該項貸款擔保。特此開立本擔保書。向貴行擔保下列各項:
一、本擔保書為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書,擔保貸款本金為
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和該貸款項下所發生的.利息和費用。
二、本擔保書保證歸還借款人在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貸款合同項下不按期償還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貸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貴行書面通知后十四天內代為償還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單位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時,接受你行委托我單位開戶行從我單位帳戶中扣收全部貸款本息,如帳戶中存款不足,我單位將繼續負責償還借款人應償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三、本擔保書在貴行同意借款人延期還款時繼續有效。
四、本擔保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并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擔保書規定的義務。
六、本擔保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蓋章)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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