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通用2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用到通知的地方越來越多,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可以用通知,平行機關之間有時也可以用通知。那么你有了解過通知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1
尊敬的各位業主:
為加強小區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減少污染環境,讓您擁有一個快樂和諧、安全的居住環境,請各位業主務必注意以下事項:
1、禁止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物業工作人員將加大小區巡視,勸阻、制止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陽臺、樓頂、樓道燃放煙花爆竹,以免發生火災隱患和傷人事故。
3、如因個別不聽勸的'業主因燃放煙花爆竹給小區及業主造成財產及人身損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責任將由業主自行承擔。
4、如需燃放煙花爆竹的業主請到非禁止燃放地點燃放,且注意安全,一定要到正規渠道購買煙花爆竹,以免因質量問題而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傷害。
5、請不要讓未成年人單獨燃放煙花爆竹,以免對孩子造成傷害,須由監護人或成年人陪同看護。
6、燃放煙花爆竹時,請勿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不要向人群、車輛、建筑物拋擲煙花爆竹。
7、在家中暫時存放煙花爆竹時,請注意遠離火源。
8、讓我們從少買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禮炮做起,積極營造文明、安全的小區環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以降低安全事故發生。
感謝您對物業工作的支持與理解,愿與您攜手共度一個祥和、愉快的新春佳節!敬請各位業主相互告知!
XXX物業服務處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2
尊敬的廣大市民:
《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經20xx年XX月XX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春節將臨,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現將我市煙花爆竹禁放的有關規定告知大家,希望廣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政府的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一、在本市XX區、XX區、xx區、XX區、XX區行政區域和XX經濟綜合實驗區、XX新區、xx經濟技術開發區、xx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的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郵寄煙花爆竹,禁止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四、賓館、飯店和提供婚慶服務等經營者承辦喜慶等活動的,應當向消費者書面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阻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經勸阻無效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市、區公安機關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違反本規定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市、區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XX元以上XXX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希望廣大人民群眾踴躍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公安機關將對舉報有功人員進行獎勵,并為舉報者保密。舉報電話:XXX
真誠地希望通過我們的共同努力,為市民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和安寧的工作生活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祝廣大市民朋友新春快樂、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3
為預防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降低因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造成的各類污染,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平安的春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禁限放時段。
除婚喪嫁娶,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早7點到晚12點及公安部門批準的煙火燃放活動外,其他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管控。
同心縣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為煙花爆竹燃放限制區域。以下區域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
(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科研單位等;
(二)火車站、汽車站、機場、軌道交通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軌道交通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加油(氣)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倉庫、輸油(氣)管道等禁火區或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安全范圍內;
(四)通信、郵政、快遞、供水、供電等企業;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社會救助站點等單位;
(六)軍事區域、看守所、拘留所等及其周邊;
(七)森林草原防火區域內的山林、公園、綠地;
(八)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文化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地;
(九)同心縣城新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繼續實行煙花爆竹定點銷售。
城市建成區內煙花爆竹實行定點銷售。從事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的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應當依法取得縣應急管理部門的許可。公安機關對非法運輸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任何組織和自然人依法進行查處。應急管理部門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查處。
四、強化煙花爆竹禁限放監管。
公安、應急管理、綜合執法等部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物業公司等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強化監督管理。設置燃放煙花爆竹禁限放警示標志,加強指導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時段的巡查執法,嚴肅懲處非法銷售和燃放行為。
五、倡導居民安全環保過年。
建立各部門共同參與的宣傳工作機制,通過新聞、廣播電視臺、自媒體、公益廣告以及滾動字幕等多種形式,加大對煙花爆竹燃放相關規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傳力度,大力倡導文明節儉過綠色春節,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限放規定,對違法違規典型案例進行深度報道,以案例形式增強宣傳效果。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帶頭遵守規定,號召動員周邊親朋好友,共同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xxx工作組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4
市民朋友們:
《xx市xx區人民政府關于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為確保煙花爆竹禁放取得良好效果,體現我們市民的良好素質,請您和家人、朋友,為了藍天更長久、空氣更清新、生活更安寧、環境更宜居、親人更安全、社會更有序,請您自覺遵守禁放規定、帶頭遵守禁放規定、主動遵守禁放規定。請您大力支持我們的工作,將家中未燃放的煙花爆竹主動上交屬地派出所(公安機關不予處罰),并積極舉報非法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通告》主要內容如下:
1、xx區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不再設立銷售網點。
2、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示范區管委會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3、單位或個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燃放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收繳其煙花爆竹,對單位處1元以上5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1元以上2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5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元以上5元以下罰款。
4、燃放行為人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依法對行為人進行處罰。
5、法律、法規對燃放煙花爆竹有其他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6、本通告自正式發布之日起施行,《xx市xx區人民政府關于設立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x政發[20xx] x號)同時廢止。
xx區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5
尊敬的廣大居民朋友們:
xx區已于20xx年x月x日發布實施《x市x區人民政府關于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x政發〔20xx〕18號,為積極貫徹落實禁放規定,大力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著力營造文明、和諧、安全、宜居環境,特向全區廣大居民朋友發出倡議:
一、做禁放新規的踐行者。請廣大居民朋友自覺遵法守法,不燃放煙花爆竹,倡導選擇喜慶音樂、鮮花裝飾燈新穎時尚節慶方式,選擇安全環保節慶道具,引領綠色健康的節慶新風尚,盡已之力守護藍天碧水,全面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和獲得感。
二、做禁放新規的宣傳者。請廣大居民朋友利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形式,向親朋好友宣傳禁放新規,使禁放煙花爆竹成為自覺行為,凝聚起保護環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新規的監督者。請廣大居民朋友發揮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煙花爆竹,又積極勸阻和監督他人不去燃放煙花爆竹,徹底消除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生態文明建設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希望廣大居民朋友立即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你我做起,告別煙花爆竹,養成低碳、綠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實際行動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我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x市x區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6
全體市民朋友們:
大家好,佳節臨近,首先致以節日的問候!點煙花、放爆竹是我們喜迎佳節的傳統習俗,但是,在增添喜慶氣氛的同時也會釋放大量煙霧并產生噪音污染,嚴重影響市容環境和空氣質量,還有可能引發火災等事故。20xx年xx月xx日xx市人大常委會頒布實施了《xx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辦法》,并于20xx年12月1日起實施,為引導依法、安全、環保、文明燃放煙花爆竹,保持春節期間我區安全、環保的節日環境,按照規定,現倡議全體市民:
遵規守法,從自身做起
自覺遵守規定,摒棄陳規陋習,不違規購買、燃放煙花爆竹。禁燃區域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未經許可運輸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未按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責令改正,并處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倡導新風,從現在做起
善意規勸他人,引領新風正氣,敢于向周圍違反禁燃規定的行為說不。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制止未成年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賓館、飯店和提供婚慶、殯葬服務等經營者承辦喜慶、殯葬等活動的,應當向消費者書面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經勸阻無效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宣傳勸導,從身邊做起
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宣傳動員,倡導文明新風,協助政府落實煙花爆竹禁燃工作。提倡理性購買規定品種內的.煙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煙花爆竹;不在公共場所、易燃易爆區域燃放煙花爆竹;號召動員周邊的親朋好友,共同抵制、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倡導綠色生活、爭當文明市民、維護“xx藍”,帶動共創安全、環保、祥和的節日環境。
各位市民,留住碧水藍天是我們的共同心愿,歡迎您共同參與煙花爆竹禁燃工作,積極舉報違法違規銷售、運輸、貯存、燃放煙花爆竹,發現違規行為請撥打110或所在地鄉鎮(街道)舉報電話。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身體健康,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xx市xx區委文明辦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7
尊敬的各位業主:
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請勿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一、為了使小區有一個清潔、安全的節日環境,物業公司大力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溫馨提示各位業主嚴禁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請各位住戶們自覺遵守、相互提醒。
二、如需燃放煙花爆竹的住戶們請到非禁止燃放地點燃放,且注意安全。一定要到正規渠道購買煙花爆竹,以免因質量問題而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傷害。請不要讓未成年人單獨燃放煙花爆竹,以免對孩子造成傷害,須由監護人或成年人陪同看護。
安全的'居住環境,要靠全體住戶共同維護。感謝您對物業工作的支持與理解,愿與您攜手共建一個安全祥和的居住環境!
XXX物業服務處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8
尊敬的東方城業主:
一年一度的春節即將到來,為使廣大業主過一個祥和、幸福、平安、快樂、安全的.春節。東方城小區根據《莒縣人民政府關于20xx年春節期間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的要求嚴禁在小區內燃放大型煙花爆竹,樓道內禁止燒紙。發現違規燃放的,物業將通知公安部門進行處理。小區內業主如有需要燃放小型鞭炮的請根據通知規定時間燃放,并在售樓處前小廣場內燃放煙花爆竹。
東方城物業服務中心
二〇xx年一月二十七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9
尊敬的全市人民:
隨著春節臨近,又到了燃放煙花爆竹多發期,為了維護和諧、安全的生活環境,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霸州市人民政府印發的《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范圍內禁止生產、存儲、運輸、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我市全域內繼續實施禁燃禁售煙花爆竹的政策。望全市人民積極配合,自覺遵守相關規定,營造出一個和諧,安全,祥和的春節氣氛!現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事項提醒如下:
一、嚴格遵守《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范圍內禁止生產、存儲、運輸、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全年任何時間段,全市范圍內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自覺做到禁燃禁售煙花爆竹,不存儲、不售賣、不購買、不燃放。
二、請廣大人民群眾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群聊、抖音等網絡平臺傳播方式,向身邊的親朋好友宣傳禁燃禁售煙花爆竹的益處,使禁燃禁售煙花爆竹成為大家的'自覺行為,從而凝聚起保護環境、愛護家園的凝聚力!
三、對于違法生產、存儲、運輸、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相應處罰。
四、請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相關規定,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積極舉報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舉報電話:110。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10
為改善我市城市空氣質量,消除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環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海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三亞市人民政府決定在20xx年春節至元宵節期間在三亞市全域(包括海域)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時間:20xx年1月31日(除夕)至20xx年2月15日(元宵節),共16天。
二、禁止燃放范圍:三亞市全域(包括海域)范圍內。
三、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和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四、各區人民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組織實施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負屬地主體責任。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共同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的相關工作。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市、區人民政府及各職能部門舉報違反本通告的`行為。收到舉報的單位應當按職責權限及時調查處理或移交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舉報熱線:“12345”市民服務熱線、“119”火警電話、“110”報警電話。
六、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各區人民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牽頭組織區各職能單位進行現場勸阻和管控。經勸阻無效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依法進行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違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由綜合行政執法、公安機關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11
市民朋友:
您好!xx市xx區人民政府《關于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于20xx年x月xx日起正式實施,決定在xx區城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隨著城市規模不斷擴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等負面效應不斷顯現,全國已有700多個城市實施了煙花爆竹禁放。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請您自覺遵守禁放規定,不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責令停止燃放并給予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廣大市民積極協助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及時舉報。
全區舉報電話:110、12345、12319。
嚴守禁放新規,維護城市環境!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祝您生活愉快、闔家幸福!
xx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xx年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12
尊敬的市民朋友:
霧霾天氣嚴重威脅每個人的身體健康,燃放煙花爆竹則是原因之一,會釋放有毒有害氣體,造成空氣和噪音污染,使空氣質量變得更差,給我們每一個人尤其是老人和兒童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威脅!違規燃放還有可能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嚴重后果。近兩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廣大市民的積極參與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大氣質量也得到明顯改善。近日,有市民通過“12345便民服務平臺”詢問今年市區是否解禁煙花爆竹,在這里警方正式回復:今年我市煙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態化禁放政策。春節將至,為了給全市人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健康、環保的`生態環境,特向廣大市民發出以下通知:
1、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不信傳言,杜絕謠言,自覺遵守《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xx政秘[20xx]61號)的規定,拒絕燃放煙花爆竹,拒絕非法生產、運輸、存儲、寄遞、銷售、攜帶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學習和積極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不銷售、不儲存、不非法生產。
3、對非法燃放、非法生產、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主動勸阻、積極舉報,配合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打擊。
4、通過微信、微博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積極弘揚正能量。
“美麗健康的xx是我家,xx的美麗健康靠大家”!為了您、為了我、為了他,為了藍藍的天、為了碧綠的水、為了清新的空氣,請您自覺接受我們的。通知,堅決抵制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給子孫后代留下永遠的碧水藍天!
通知部門:
日期: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13
為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確保全縣大氣污染指標改善,強化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安全規程》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xx年2月26日結束。
二、禁止燃放區域:仁壽縣城中心城區(東面:天府大道與龍灘大道路口起經天府大道至仁壽大道與懷仁大道交匯處以內;南面:陵州大道兩側經仁富路口至國道213線交匯處羅板橋以內;西面:仁里壽鄉路至國道351線交匯處蒙子坳以內;北面:國道213線國家糧庫以內。)
三、公安、環保、應急、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對違反本通告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機關將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安全事故、火災事故或環境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阻礙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子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中心城區三個街道辦(普寧街道辦、懷仁街道辦、文林街道辦)要高度重視,做好安排部署,充分發揮社區、網格員的作用,搞好巡查和勸解工作,確保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安全。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在中心城區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請及時予以舉報!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14
為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聊城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等規定,現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放時間
20xx年1月13日0時起至2月22日24時(農歷臘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
二、禁放區域
禁放區域范圍:振興街道、信發街道全區域;其他12個鄉鎮街道駐地所在行政村全區域。
三、禁放措施
公安部門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工作;對違反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煙花爆竹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依法查處在禁燃時間、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妨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審批工作;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合理布設煙花爆竹零售網點,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機制,依法向社會發布信息。
教育部門負責督導學校加強師生的教育和管理,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學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
市場監管、文化和旅游等部門負責督促禮儀典慶公司、飯店、賓館、酒店落實本場所禁放管理職責,嚴格遵守禁燃規定。
執法、住房城鄉建設、民政、茌平融媒等部門負責加強主管領域煙花爆竹禁燃宣傳和監督檢查。
各鄉鎮(街道)、相關部門(單位)、派出機構、居委會、村委會應積極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禁燃宣傳,確保家喻戶曉,營造良好的禁燃氛圍。
請廣大居民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共同維護禁燃秩序,創造安全的'社會環境和良好的生態環境。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15
全市廣大市民朋友們:
為持續改善我市大氣環境質量,根據寶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打擊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通告》,自20xx年11月21日起,對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處100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春節即將來臨,禁燃禁放,人人有責,特發如下通知。
一、高度自覺,嚴格遵守禁放規定。以身作則,從我做起,自覺遵守寶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打擊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通告》,大力弘揚低碳生活風尚,做到禁放區域、禁放時間內,不燃放煙花爆竹,以自己的文明行為影響和帶動他人。
二、培育新風,踐行綠色環保理念。從現在做起,移風易俗,摒棄陋習,自覺選擇電子爆竹等環保新方式,文明節慶,倡導綠色、科學、健康的生活方式,爭做文明新風的傳播者和踐行者。
三、廣泛參與,積極配合執法監管。對在禁放區域、禁放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及時進行勸導和制止。每位市民都應向執法部門進行舉報和投訴,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查處。
廣大市民朋友們,讓我們攜起手來,群防群治,共建共享,為守護藍天白云,打造安靜舒適、文明有序的幸福城市做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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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16
尊敬的全市人民:
為進一步提升城鄉文明程度,防治大氣和噪音污染,維護公共安全,促進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XX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全時段全區域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和XX市雙禁辦《關于進一步做好XX市全年全域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通知》,我市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全市域(所有地域)、全時段禁售、禁放煙花爆竹。
對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應急管理部門依法責令停止銷售、燃放,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視情節給予罰款、治安拘留處罰;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XX是我們共同的家園,安全與安寧是我們共同的愿望,禁止銷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大勢所趨,需要全市人民的共同參與和大力支持!我們誠懇地希望您自覺遵守我市禁售禁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從現在做起,從你我做起,改變舊有觀念,移風易俗,養成低碳、綠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此,我們向全市人民群眾發出倡議:
1、做禁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請全市人民自覺遵法守法、不燃放煙花爆竹,采用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綠色、環保的方式從事相關活動,盡己之力守護藍天碧水、清新空氣、整潔環境,全面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安全感、獲得感。
2、做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請全市人民開展普法宣傳,向親朋好友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益處,努力把禁放煙花爆竹變成廣大人民的自覺行為,凝聚起保護環境的正能量。
3、做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請全市人民自覺維護法律法規,增強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煙花爆竹,又積極勸阻和監督他人不去燃放煙花爆竹,徹底消除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查處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是公安機關、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交通運輸等監管部門的職責所在,請您理解并積極配合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公安機關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舉報電話:110(公安局)、119(應急管理局)。
春節將至,在此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節日的問候和祝福!衷心祝愿您:身體健康!平安幸福!事事順利!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17
尊敬的各位業主:
新春來臨之即,大連名仕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全體員工祝您新春快樂、身體健康!春節燃放煙花爆竹是我國的傳統,既帶來了節日的喜慶,也寄托了良好的`祝福。歡慶之余請您配合做好煙花爆竹燃放工作。
1、為確保節日安全和社區和諧,小區內任何部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屆時我司工作人員將加大小區內巡視,對有違反此規定的業主進行勸阻和制止,如業主不聽從管理人員勸阻并強行燃放煙花所發生的火災后果自負;
2、請您到小區兩側主入口外燃放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時請您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
3、各位小區業主尤其是探親度假的業主在外出前請清理自家陽臺和空調架上堆放的易燃易爆物品,避免火險隱患。
控制燃放區域允許燃放時間為2023年1月14日(臘月二十三)、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2023年1月28日(正月初七)、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時至23時(除夕不限時);
物業再次提醒廣大業主務必及時清理堆放在走廊、消防通道內的雜物,以免堆放的易燃物引起火災。
感謝您為小區和諧安全付出的努力。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18
尊敬的各位業主(住戶):
您好!為加強小區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減少污染環境,讓您擁有一個快樂和諧、安全的居住環境,請各位業主/住戶務必注意以下事項:
1、禁止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物業工作人員將加大小區巡視,勸阻、制止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2、禁止在陽臺、樓頂、樓道燃放煙花爆竹,以免發生火災隱患和傷人事故。
3、如有個別不聽勸的業主因燃放煙花爆竹給小區及業主(住戶)造成財產及人身損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責任將由業主(住戶)自行承擔。
4、如需燃放煙花爆竹的業主(住戶)請到非禁止燃放地點燃放,且注意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時,請勿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不要向人群、車輛、建筑物拋擲煙花爆竹。
5、在非禁止燃放點請不要讓未成年人單獨燃放煙花爆竹,以免對孩子造成傷害,須由監護人或成年人陪同看護。
6、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在禁鞭區域內,禁止燃放、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嚴禁郵寄或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車(船)、軌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違反規定的,由公安、工商行政、交通運輸管理等部門依法予以處理或者處罰;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7、讓我們從少買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禮炮做起,積極營造文明、安全的小區環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以降低安全事故發生。
若有任何疑問,請隨時致電各項目物業服務中心電話。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19
為減少環境污染,預防火災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禁止銷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銷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范圍:靈寶市全部行政區域。
二、違反本通告規定,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一)嚴禁在全市任何地區、任何時間燃放煙花爆竹。由公安機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二)嚴禁在全市任何地區、任何時間銷售煙花爆竹。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銷售,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全市任何地區、任何時間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
(四)嚴禁在全市任何地區、任何時間未經許可運輸煙花爆竹。由公安機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五)嚴禁在全市任何地區、任何時間非法攜帶、郵寄、夾帶煙花爆竹。由公安機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沒收非法攜帶、郵寄、夾帶的煙花爆竹,可以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六)嚴禁在全市任何地區、任何時間生產煙花爆竹(含家庭作坊式制造)。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非法生產,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七)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公安機關依法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鼓勵支持單位和個人向公安、應急部門主動上交社會流散煙花爆竹,對主動上交的不予追究責任;對不主動上交違反規定被查處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理。
三、對發現非法制造、運輸、存儲、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勸阻和舉報,可撥打舉報電話“110”進行舉報。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查處。
四、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20
為改善空氣質量和城市環境,預防火災和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發生,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省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XX年12月20日起至20XX年4月20日,全市域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二、應急、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嚴格按照職責分工,依法依規查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的非法行為。
三、違反本通告規定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由相關執法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妨礙執行公務的,從嚴懲處。
四、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任何單位或個人有權勸阻和舉報。舉報電話:110(公安部門)、12345(應急部門)。
五、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21
尊敬的全市人民:
隨著春節臨近,又到了燃放煙花爆竹多發期,為了維護和諧、安全的生活環境,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霸州市人民政府印發的《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范圍內禁止生產、存儲、運輸、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我市全域內繼續實施禁燃禁售煙花爆竹的政策。望全市人民積極配合,自覺遵守相關規定,營造出一個和諧,安全,祥和的春節氣氛!現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事項提醒如下:
一、嚴格遵守《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范圍內禁止生產、存儲、運輸、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全年任何時間段,全市范圍內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自覺做到禁燃禁售煙花爆竹,不存儲、不售賣、不購買、不燃放。
二、請廣大人民群眾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群聊、抖音等網絡平臺傳播方式,向身邊的親朋好友宣傳禁燃禁售煙花爆竹的益處,使禁燃禁售煙花爆竹成為大家的自覺行為,從而凝聚起保護環境、愛護家園的凝聚力!
三、對于違法生產、存儲、運輸、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相應處罰。
四、請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相關規定,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積極舉報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舉報電話:110。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22
當前,我縣天氣持續高溫干旱,森林火險等級居高不下,森林防滅火形勢嚴峻。為堅決防范遏制森林火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安全,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桂林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桂林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市政規[20xx]18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全州縣行政區域內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公安、應急、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銷售、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三、違反本通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舉報。舉報電話:110、12350.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23
為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防止噪聲和大氣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在全市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全市實施全域、全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放飛孔明燈。
二、全市范圍內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從事生產、經營、運輸、儲存、郵寄、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種類包括所有煙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產煙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物品。
四、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無縫對接、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各鎮、街道,各黨政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積極開展禁燃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教育、引導、勸阻和制止本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和放飛孔明燈。
五、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及各類學校,應當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放飛孔明燈的`宣傳教育工作。賓館、飯店和提供婚慶服務等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書面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阻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經勸阻無效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及物業公司,應當做好本單位、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放飛孔明燈的工作。
六、在項城市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并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及賠償責任。
七、對違反本通告在項城市區域內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制品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應急管理部門責令其非法生產、停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八、對違反本通告,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公安部門沒收非法攜帶、郵寄、夾帶的煙花爆竹,可以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九、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十、對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勸阻和舉報(舉報電話:110)。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查處。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24
尊敬的家長朋友們:
你們好!
春節將至,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為讓中小學生度過一個輕松、愉快、安全、充實的假期,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不買、不帶、不拿、不藏、不燃、不放、不售煙花爆竹,以實際行動為孩子撐起一片藍色的天空。現向全縣中小學生及家長朋友們發出以下倡議:
一、做自覺抵制買賣、禁燃禁放的踐行者。積極響應政府號召,自覺學習并模范遵守《商丘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精神,自覺遵守禁燃禁放相關法規。本人及家庭無違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采用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綠色、環保的方式營造節日氣氛、從事慶祝活動,為減少空氣污染做出自己的`貢獻,嚴守“禁燃放”,共享文明城。
二、做自覺抵制買賣、禁燃禁放的宣傳者。積極開展禁限放煙花爆竹宣傳,利用微博、微信朋友圈、QQ群等媒介,向親朋好友宣傳禁燃禁放的益處,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和危險性,凝聚起保護環境、維護安全的正能量。
三、做自覺抵制買賣、禁燃禁放的監督者。增強主人翁意識,發揮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監督和勸阻他人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消除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
親愛的同學們、家長朋友們,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自我做起,每個人都自覺行動起來,不燃放煙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環境污染,讓夏邑縣的天更藍、地更凈、環境更優美!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25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值此新春佳節來臨之際,寧駿物業服務中心全體員工祝您:新春快樂、闔家安康!春節是我國的`傳統節,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集中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還帶來了空氣污染、噪聲污染等環境污染問題,危害身體健康,為使廣大度過一個快樂和諧、安全的新春佳節,為此服務中心提示各位業主務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1、請您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
2、為確保節日安全和社區和諧,小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屆時物業服務中心加大園區巡視,勸阻、制止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3、樓外、樓梯間、公共區域及陽臺也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災隱患和不必要的損失
4、請您務必以公共利益為重,切勿在家中或樓道公共區域放置煙花爆竹;家中已經購買并存放煙花爆竹的,請您從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視,務必自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以免發生火災隱患。
感謝您為共建溫馨和諧社區付出的努力。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26
尊敬的業主/住戶:
在新春佳節來臨之際,金港城服務處全體員工提前給您拜個早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體健康,萬事如意!為了使大家度過一個安全、歡樂、祥和的春節,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同時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服務處針對燃放煙花爆竹事宜特提醒如下:
1、小區公共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陽臺、露臺、公共觀景陽臺、天臺、樓道上燃放煙花爆竹,以免發生火災和傷人事故;
3、春節期間,服務處將加大園區巡視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將及時勸阻、制止,在此過程中請您配合支持我們的'工作。
4、近來全國大部分地區空氣污染嚴重,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心健康,服務處呼吁每個家庭控制煙花爆竹的燃放,還大家一個清澈、潔凈的空氣環境;謝謝大家的配合!
有您的支持與配合,我們會做得更好!
恭祝:新春快樂,闔家幸福!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27
為有效控制城區環境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公共安全,努力營造文明安全、節約環保的社會新風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涼州城區20xx年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就20xx年春節期間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區域:東至馬蹄河、西至金武高速、南至蘭新鐵路、北至金色大道所合圍的區域。
二、重點管控時間:20xx年1月13日至2月20日。
三、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四、在禁放區內,不得儲存、違法違規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五、今年確定的`集中燃放點為城東清水河橋南北兩側、城西小沙河橋西北側,市民可前往燃放點科學、安全燃放。
六、各城郊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依據《涼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涼州城區20xx年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涼政辦發〔20xx〕8號)文件要求,做好本職工作,引導市民群眾前往確定的燃放點燃放。
七、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社區、村民委員會、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做好本單位、本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及時勸阻、制止、舉報違反本通告的行為。
八、在禁止燃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城管執法部門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查處,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九、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xxx工作組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28
尊敬的'居民朋友:
你們好!
根據xx市生態環境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12月12日下發的《關于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要求,自12月12日起至2月6日止,在xx市主城區、各縣市區建成區、鄉鎮政府駐地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在此,提醒大家切實增強守法文明意識,自覺做到:
1、遵守市政府禁限放規定,不在禁限放期間和婚喪嫁娶、開業慶典等活動中違法燃放煙花爆竹;
2、支持擁護市政府禁限放規定,積極勸阻他人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3、發現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舉報電話:110。
廣大居民朋友,請自覺遵守燃放規定,杜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和更高水平富強xx建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工作組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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