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吃酒”-議論文
在我的家鄉,無論誰家有喜事,都要請客擺酒。多則四、五十桌,少則一、二十桌。賓客盈門,觥籌交錯。客人高興,主人殷勤。主客稱兄道弟,皆大歡喜。
從小到大,不知出席過多少喜宴,吃過多少次酒。追溯起來,西北地區的吃酒歷史,源遠流長。
過去,孩子滿月,擺“百日酒”;長到十二歲,要辦“剃頭宴”。成年后結婚要擺酒慶賀,新房落成也要擺酒“暖房”。
現在,不光滿月、結婚要擺酒宴。職務升遷、老干部離職,兒女考入大學。甚至買輛汽車、三馬子、摩托車,也有人擺酒。以前,請客范圍僅限于親朋好友。而今,盛行“一網打盡”。單位里喜事頻繁,“酒”也就得不斷地吃。于是乎,搭禮便成了一筆沉重的開支。
記得兒時最愛“吃酒”。每有喜事,父親、奶奶總是互相謙讓一番,(當然,往往輪流去吃)之后穿上平素舍不得穿的見人衣裳,渾身上下拾掇利落,照幾遍鏡子后,這才喜滋滋去“吃酒”。
那時候經濟困難,為吃一回酒,很早就開始準備衣著,確定誰去“吃酒”。每次聽說要“吃酒”,我就饞得不行,為飽口福,死纏硬磨要跟上大人去吃酒。一般情況下父親嫌我累贅,不帶我去。奶奶疼愛孫子,幾乎每次都領。
稍稍長大后,這等好事便被弟妹撈去了。看著他們歡天喜地去吃酒,真是羨慕死了。等他們吃酒回來,忙著追問吃了些什么。常常是一邊聽一邊拌嘴,仿佛自己也去吃了一般。
“吃酒”的滋味,至今想來,仍叫人咂嘴。
十四歲那年,父親和小姨娘再婚,院子里擺滿了酒席。大人們穿得新嶄嶄的,滿臉笑容;我和伙伴們歡天喜地,像麻雀似的在席間穿梭。那一天,我不但吃了個夠,時值今日,還對親戚們恭喜的東西,記得清清楚楚。
當時的“酒”遠沒有今天的酒席豐盛,卻吃得有滋有味。那些吃酒的畫面,在腦海中,定格成了一幅幅美麗的風景。
貧窮的.日子里,“吃酒”是多么開心的事呀!
小時候特愛“吃酒”,現在最怕“吃酒”。
而今,一聽有酒可吃,心里便開始發怵。
因為“吃酒”早已淡漠了感情,成了必須的應酬。
如今,誰家有大小事情,主人便委托操辦者逐一請客。去吧,論血緣很生疏了;不去吧,人家有請,不能駁了面子。無奈,只好硬著頭皮掏錢隨上一份子。
擺酒者心態各異:有的擺闊顯富,有的擺權顯勢,還有人擺社會關系,更有人展示后人勢力……。只要達到張揚的目的,誰管來客的感受。
吃酒者更是心照不宣:有人不能得罪,有人得罪不起;有人需要結交,有人必須攀附;有人礙于情面,有人不愿意被劃成“另類”……
擺酒者忙得不亦樂乎,吃酒者疲于奔命,裝笑應酬。主客都呻喚累人。然而,規矩既已形成,誰也不好打破。
一場酒吃畢,至少半日工夫。況且,吃酒時,常常是一大堆并不熟識的人被主人安排坐在一處。要么沒話找話說些天冷天熱之類無聊的話題;要么,正襟危坐,緘口不語。
“吃酒”本是樂事一樁,如今卻成了社交手段,純粹是為了平衡各方關系,失去了原來的含義。
有一次,托人搭了禮,因為那天有事沒去赴宴。之后,事主不知忘了還是有別的原因,沒有依地方風俗補請。以后,幾次碰到路上,居然問也不問一聲我為何沒有赴宴。
還有幾家過事,也是托人搭了禮,因忙,正日哪天未去赴宴,原想依慣例主人會補請,孰料事主也似忘了一般,見面連聲說明都無。
我十分不解:請客時為何就忘不了我,擺酒時忘性咋就這么大呢!幾十元禮錢連份人情都沒買到,這禮搭得也太冤枉了吧!以后再有人“請”,于是有些就不再搭禮。一段時間后,又覺這樣太得罪人。以后再有人請,只好入鄉隨俗。但心里總是疙疙瘩瘩的,像堵了一塊石頭似的不舒服。
擺酒擺不出威風,搭禮換不來真誠的友誼,個中道理,誰不明白。只是,都不愿點破而已。
唉!說歸說,明日還得去吃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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