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在法院的實習報告集合五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報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應該是準確無誤的。一聽到寫報告馬上頭昏腦漲?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在法院的實習報告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1
實習名稱:認識實習
實習單位:汝南縣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xx.3.5—3.25
(一) .實習單位簡介:
汝南縣人民法院位于汝南縣城西郊,背靠護城河,環境優美,交通便利。本院作為一個基層法院,主要分刑事、民事、行政三個庭,其中刑庭又分刑事一庭和刑事少年庭,主要負責刑事審判相關工作的。民庭也分民事一庭和民事二庭,主要職責負責審理或調解民事相關案件與糾紛。另外又在三個鄉鎮下設三個審判法庭。全員工作人員共計125人,其中司法人員108人。汝南縣縣人民法院作為一個普通的基層法院,卻承載著維護人民正義的重托與法律尊嚴的使命。
(二) .實習過程:
三周的時間或許不是很長,但它卻給了我一個這樣充足的機會,讓我能夠走出校園,在一個特殊且有意義的環境下不斷的認知和學習。
汝南縣是我的家鄉,不是很大,但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縣人民法院作為一個普通的基層法院,卻承載著維護人民正義的重托與法律尊嚴的使命。
農歷正月十六,是我在這里實習的第一天,出來乍到,略顯生澀,慌忙中有些不知所措。但我感覺自己同時又是那么的幸運,因為我的指導老師很平易,雖然年紀大了點,但一點都不另人生畏,我們溝通的很快。這里我首先要向他表示感謝與敬意,在日后的工作中也給了我莫大的鼓舞與支持,點滴中不斷成長。
我被安排在刑庭工作與實習,頭一天上午我翻閱了一份卷宗,通過這份卷宗的熟悉和了解,我曉得了一般案件的的審理與訴訟的過程。同時,身感自己知識構成與能力的不足與欠缺,對于今后我更好的學習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開始階段,我也僅是做些辦公室內務方面或者一些輔助性的工作。有些時候他們也會找我談話,向我詢問工作的情況,有沒有遇到什么困難,這里的法官很熱情,也會為我解決一些法律上的疑惑。
3月7號上午,我院受理了一件刑事附帶民事的案件,由汝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并由郭偉,吳清華,霍國正三人組成合議庭定于3月8號下午三點公開開庭審理。我也有幸參加了旁聽,第一次心里不免有些緊張。開庭前,在趙老師的引見下我分別見到了雙方辯護律師:一名是河南鴻鷹律師事務所的王律師,一名是河南安瀾律師事務所的趙律師。和他們的談話都很愉快,也很投機,距離拉的很近,彼此也沒有陌生感。王律師應該也算是律師界的資深了,他很誠懇的告誡我,有志做一名出色且合格的律師,就必須先學會做人。可謂是發人深省。較之與王律師,趙律師也算是后起之繡了,年輕有為且觀點鮮明,標新立異更顯得有力逼人。其中他談到,今后的律師行業必是突顯服務理念,講究效率的時代。或許他們的話只是一家之言,但對我的觸動卻是很大的,在律師的行業中我們應該這樣去權衡利與義,得與失,我更懂得了,人要想成就一番事業,做好一件事,就必須塌實.勤奮.務實。
三點左右,法官們入席,公訴機關委托人及其辯護人陸續就坐,接著法警帶犯罪嫌疑人出庭,法官宣布開庭。事后我整理出一份簡易筆錄如下:
尹善初故意傷人案
公訴機關:汝南縣人民檢察院
原告:魏留國 辯護律師:王建國
被告:尹善初 辯護律師:趙新奇
審判長:郭偉
審判員:吳清華,霍國政
書記員:趙海港
1. 開庭(審判長宣布法庭紀律)
2. 被告陳述
3. 原告陳述
4. 法官詢問
5. 公訴人舉證
6. 辯護人辯護:指正
7. 休庭:被告對鑒定提出質疑,要求重新鑒定
筆錄于:汝南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對于這一起刑事案件我有許多的感慨,在廣大農村地區,許多人的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依然很淡薄,原本不該發生或者本可以避免的事情,卻改變了一個人一生的命運,甚至讓他走上了不歸路。對于案中尹某的犯罪行為,他本人事后也是后悔莫及,由于他當時的沖動甚至是愚昧無知,人們也只能為其惋惜,可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當下我突然覺得自己的路很長,仿佛一下子肩負起一種使命,同時我也為自己能選擇這樣的一門學問而感到自豪,我將在這條路上奮然前行。隨著日后我熟悉工作的程度,他們也逐漸信任了我,我會時不時為他們校對或修正一些刑事判決書之類的。偶爾也會聆聽他們討論一些案件,為他們作一些合議筆錄。也就是在這樣的工作環境下,我得到了磨練,獲得了不少知識,自己也逐漸的成長起來。
(三) 實習感悟:
在這段日子里,我逐漸了解和掌握了刑事審判庭的具體工作,真正體會到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過程,不僅鞏固了我所學的知識,還做到了學以制用,更學到了許多書本以外的新知識。我深刻的體會到,這次的社會實踐學習使我受益非淺,使我對自己以后將要事的法律工作充滿了信心。 這次實習雖然給我帶來了很大的收獲,但也讓我更加了解了中國法律體制的現狀,尤其是基層法院的法制建設,在中國法制穩步發展的大前提下,仍存在著一些弊端與缺陷。 所以有人說,實習,是支撐大學生活的三大支柱之一;也有人說,實習,是對大學所學知識的一次重要檢閱;更有人說,實習,時步入社會、事業成功的練兵場。無論怎樣,通過這次實習,使我們對將來要從事的法律職業和將要面對的社會有了更深刻的認識,讓我們知道該用一種怎樣的態度去面對自己的職業和人生。
(四) 總結
三周的實習時間很快就要過去了,在這里我也結識了不少良師益友,是他們用真誠和耐心教會了我不少人生的道理,給我以啟迪。在這里無論是法官也好,書記員也好,甚至是后勤工作人員,在某種意義上他們都成為了我實習中的老師。大學伊始,學校能為我們安排一個這樣的實習機會,真的讓我們學有所用,深入社會,體驗生活,真正做到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我的大學生活乃至一生中都留下了濃濃的一筆。一次認識實習不能說徹底改變了我,但它至少讓我真的明白了一些道理,改變了我許多的看法以及思維的方法,讓我更加的成熟起來,做人做事都應恪守:審慎,自律,篤行,強志。
實習人:王韶
xx.3.27日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2
一、前言
法院是中國司法活動的核心機構,它有著嚴謹的運作體系和程序,是掌握司法裁判的神圣所在。大三暑假利用放假的時間,我去了xx法院進行專業實習,這次很認真的踏踏實實在法院實習,一來是為了豐富自己的人生經驗,多一些閱歷;二來是為了將在學校學習的知識應用于實踐,看看理論在將來我們步入社會之后到底能有多大用處;三來也是為了更加深入了解法院,因為我們專業將來必定跟法院打交道;最后也是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際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對社會的認知能力。我們通過法律實踐,了解社會,接觸實際,鞏固專業理論知識和提高實際操作技能,達到教育與實踐相結合的目的,通過實踐的檢驗和錘煉,進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
這次實習要求我們熟悉立案受理前的工作,掌握庭審前的準備工作,旁聽民事訴訟的審理,并在法院相關人員的安排指導下,參與庭審的準備、組織、庭審筆錄的制作等方面的工作;熟悉開庭、庭審調查、法庭辯論、評議、宣判等程序階段中的具體工作;熟悉執行程序中的具體工作,實際體會“執行難”,思考“執行難”的癥結;看看法院實際工作中所使用的各類法律文書的寫作格式、要求和寫作技巧。
本次實習的場所是同學幫我找的xx區法院民一廳,從7月15日到8月11日,我們進行了為期一個月整二十個工作日的專業實習。幫了書記員的忙,完成了學院交給的任務,同時自己也從中學到了很多。
北京市xx區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屬基層人民法院,現位于中關村科技園區xx園欣苑一號。目前,在院工作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約352人,每年審理刑事、民商事、行政以及執行案件約三萬余件。為公正而高效的開展審判和執行工作,切實履行好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xx法院一直從法院隊伍建設、法院文化建設以及法院辦公環境建設等方面不懈努力。20xx年底,充分體現著“法治化、人性化、智能化、社會化”的新審判辦公大樓的落成并交付使用,標志著:在經歷了五十年不懈奮斗,并取得了輝煌成就后,xx法院又將從一個堅實的基礎上起步,為下一個五十年的輝煌而努力奮斗。
我們實習的所在法庭是民一廳42法庭書記員辦公室,42法庭有兩個書記員兩個法官。書記員主要在法官的指導、指揮下,負責完成審判和執行中的輔助性工作,具體工作如下:
1、負責到立案庭領取新立案件,在本庭立結案臺帳上進行登記;
2、負責案件開庭記錄、詢問調查記錄、合議庭合議記錄、宣判記錄、執行記錄等各種記錄工作;
3、負責打印、校對法律文書;
4、負責送達各種法律文書;
5、在訴訟保全、先予執行和執行中協助法官開展工作;
6、對中止、延期及其它法定事由應扣除審限的案件,及時報送立案庭登記;
7、負責整理、裝訂案卷;
8、負責案件報結,報結前應填寫好“案件流程信息表”和“報結案件移交表”,制作結案文書軟盤,將預收訴訟費用轉實收或提交立案庭辦理減免緩審批手續;
9、負責審判庭衛生清理;
10、完成調研信息宣傳任務;
11、庭長、法官交辦的其它工作;
指導我們的書記員教給了我們很多法院有關的工作,例如卷宗的整理、送達法律文書、協助法院工作人員進行卷宗的歸檔工作,對民事訴訟程序作了較深入及系統的了解。 同時指導我們的書記員也對我們提出了一些要求:制作筆錄應格式規范、內容完整、字跡清楚、文理通順、段落分明、核對準確無誤; 整理、裝訂案卷應材料齊全、順序規范、裝訂牢固、干凈整齊; 保持審判庭環境清潔,做到無灰塵、紙屑、煙蒂及其它雜物; 庭審前閱讀案卷,了解案情,布置好法庭,宣布法庭紀律,核對當事人并向審判長報告; 辦理的其他有關事項符合要求等等。
我們實習學的第一項工作就是卷宗的整理。對這個從來沒有接觸過的工作一開始充滿好奇,但是開始做起來的時候發現很麻煩很瑣碎。原來書記員的工作看起來不起眼,但是卻很是重要,并且工作量很大,需要細心和耐心。整卷也有其應該注意的事項,這些是書記員跟我們特別強調的。
首先,是否超期(三個月)歸檔應核對以下信息來確定,一審結案的以送達日期、撤訴筆錄日期等為準,如判決書日期是09年1月1日,送達回證日期時2月1日,歸檔日是4月30日,即應認定為在三個月內歸檔,蓋合格歸檔章。有二審的需看二審退卷函,以函上日期為準。切勿不核對日期就在備考表上蓋合格章或寫“廳內檢查,超期歸檔”;
其次,因一方缺席而辦理公告的判決須在判決公告期的三個月后才能歸檔,也就是說從辦理公告后,共有六個月時間歸檔;
第三,所有的在筆錄上的人都要在最后一頁簽字(法官、陪審員、書記員、到庭當事人及代理人),例:合議庭開庭筆錄上應有該合議庭所有三名法官或陪審員的簽名。
第四,卷皮書寫規范,一審結果空白處應寫明是以何種方式結案,判決(非判決書)、調解還是撤訴(僅此三種)。二審結果空白處應寫明是改判(維持一審判決中的部分,撤銷或改變部分)、維持(駁回起訴維持原判)、撤訴或是調解(四種)。如是撤訴結案的,應在填寫卷宗目錄時寫明是撤訴詢問筆錄而非僅僅寫詢問筆錄。
第五,卷底頁封存證物光盤之封條上應寫漢字大寫日期。
第六,裝光盤的證物袋上應注明,原告/被告提供;
第七,簽宣判筆錄時注意要求當事人將筆錄上要求的到庭當事人信息填完整,整卷時要補齊;
第八,卷宗目錄上空格處應用斜線劃滿,以示結束。
第九,頁碼編的不夠清楚,修改不徹底。有些數字寫錯了,只能用膠帶改錯,切記不是所有的數字寫錯了都可以在原數碼上重寫來遮蓋。
第十,選擇適合的卷皮,卷皮上的鉛筆字跡應擦干凈。60頁到80頁用中卷皮。往往選的過大。二審文書中縫處的釘需要取下來。
十一、卷宗目錄右下方的附證物()袋處填寫規范,沒有證物用橫杠劃掉,如有證物光盤則須在()內用大寫標出數量。
十二、如遇到證物中有公證書附光盤(即光盤是公證書的組成部分)的情況,須在附證物()袋處填寫清楚該光盤在第**頁,例:本卷宗連面帶底共計(100)頁,附證物(壹)袋,在第35頁。
這些要求看著僅僅是些條條框框,照做就可以了,但在我們真正做的時候曾需要千萬般小心。法院對歸檔工作要求很嚴,有時候一點錯誤就必須重新寫重新做。這個整卷工作折磨了我們大多數時間,不過到最后終于功夫不負有心人徹底的掌握了,在其中走了很多彎路,只有自己才知道。
書記員教我們的第二項是熟悉處理一個案件的整個工作流程。工作內容分為四大塊:收發案件材料、開庭、寫判決核判決、整卷移上訴移鑒定及整卷歸檔。
一、新收案件來之后,將案卷材料加上卷皮,卷皮上用鉛筆寫上案號與原被告姓名。同時電話通知被告攜帶證件(如被告是自然人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院收取身份證復印件;如被告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單位,要求前來領取應訴材料的人攜帶并向法院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列明委托權限>及受托人身份證明<如受托人為律師代理人只需提交律師證復印件,如為公民代理人需提交公民的身份證復印件>)來院領取應訴材料(應訴材料包括起訴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并要求被告簽署送達回證及地址確認書。如電話通知不到,可先后采取郵寄、親自到當事人住所地或委托外地法院送達及公告的方式送達。[如在送達應訴材料時忘記收取委托手續或當事人身份證明可在證據交換時要求當事人補交]
二、證據交換,要求雙方當事人分別提交兩份證據材料的復印件,一份入卷,別一份送達對方當事人,并制作證據交換筆錄要求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證據交換的同時,如可以確定安排開庭時間,可以直接向當事人送達傳票,如不能確定待確定開庭時間后另行通知當事人并郵寄開庭傳票。
三、開庭前的準備工作。
(1)首先安排開庭時間并送達開庭傳票。(一般先打電話給雙方當事人口頭告知開庭時間及地點并通知當事人法院會將傳票郵寄送達請注意查收,如某方當事人確有事在法院安排的開庭時間不能到達,我們可以協調一下雙方時間以確定一個雙方都能到達的時間,之后再郵寄開庭傳票郵寄地址按照當事人地址確認書寫,如無地址確認書一般需當事人來院領取);
(2)查收郵寄回單,如一直未有回單返回,在開庭前兩三日電話查詢郵件是否妥投,如已妥投可以查詢或等待回單,如未妥投則需再次電話聯系當事人確認開庭時是否確定能到庭,如存在可能不到庭的可能,則最好另行安排開庭時間,再次送達開庭傳票,以保證程序不存瑕疵;
(3)打開庭筆錄頭。第一部分錄入開庭筆錄中原告事實理由與訴訟請求部分,如有答辯狀應將被告答辯內容也事先打入筆錄;第二部分參照原被告雙方提交的證據材料清單錄入原被告證據及證明內容,如無證明內容則只錄入證據名稱即可。
(4)每周三上午之前報下一周的陪審員計劃。
四、開完庭之后將卷宗整理好,寫判決核判決。核對完判決宣判,一般要求當事人來領取。有代理人的當事人判決書發兩份,沒有代理人的判決書發一份,要求當事人簽宣判筆錄及送達回證。民事裁定書只需簽送達回證。
五、在審判管理系統報結,報完結后填寫內勤的結案統計表并將判決書或調解書(普通程序四份、簡易程序兩份)分好交到內勤。
六、移上訴
一般判決作出后一個月內基本可以確定當事人是否上訴,收到當事人的上訴狀后電話通知對方當事人來領取上訴狀,發完上訴狀后整理上訴卷宗并釘好,等待十五日如果被上訴人不提交書面答辯意見,則可將上訴卷宗轉走。
七、歸檔
但是,在核對判決的時候也有其注意事項。首先核對標題、案號及落款處。案號一般在第一頁的立案信息表處有標注。落款主要核對審判員及書記員的名字(對照開庭筆錄核對);當事人信息部分,如是單位要核對判決上的信息與其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全稱、住所地及注冊號是否一致,如是自然人則核對其信息與身份證及開庭筆錄中當事人信息是否一致。委托代理人為律師的,只寫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如委托代理人是公民的,則根據其身份證及開庭筆錄核對其詳細信;程序性說明部份,注意原被告名稱、案由及到庭當事人處是否有誤,到庭當事人是否與開庭筆錄所記錄的一致;原告訴稱核對一般比照其訴狀及開庭筆錄的陳述,特別核對原告訴訟請求是否完整正確;被告辯稱核對一般比照其答辯狀及開庭筆錄的陳述(當事人很多情況可能并不提交書面答辯狀);經審理查明部分,一般先陳述當事人無爭議事實,注意核對數字與日期等是否準確,再陳述雙方當事人有爭議的事實,這些結合開庭筆錄及當事人提交的證據進行核對;本院認為部分,大部分會引用審理查明中的表述,結合法律規定作出法院對當事人爭議事實的判定,可以稍稍核對一下表述的邏輯及內容。判決主文部份相當重要,標點符號及內容表述均需認真核對。主文部分數字都為大寫,不能出現阿拉伯數字,除了“20xx年”中可以出現“0”。
基本上這二十天的實習處理的時候學會的就是這些,除此之外還聽了兩三次庭審,這些看似簡單但能反映出民事訴訟過程中最本質東西的內容構成了我本次實踐的全部。當看著辦公室里來的“新人”的時候,我才意識到我已經把這些東西爛熟于心了,我已經早已成為“老人”了,沒想到會有我來指導別人的一天,看著他有些羞澀緊張的樣子,小心翼翼地詢問我曾經也問過的問題,是感嘆了時光的流逝和記憶的重疊。我努力周正地告訴所有我所知道的一切,我希望他能夠接替我的工作更好的幫助書記員姐姐和法官老師。
二、總結
經過這一個月短暫的實習生活,我不僅鞏固了大學三年以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還鍛煉了法律實踐能力。通過與該法院的各位老師的溝通與交流與其建立了良好的關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際交往能力,增長了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淺。在近二十多天的時間里,我基本熟悉了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大致的全過程,這對我上個學期學習民事訴訟法的溫習與鞏固將會有極大的幫助。理論與實踐結合才能把知識學透。短短的二十多天,盡管實習之前覺得無聊、浪費時間,但現在回想起來收獲真不少。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鍛煉機會。我在想,如果我們專業的每個人都能來法院真正、踏踏實實的一次,我們的法學教育才能實現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那該會培養出多少人才。我為假期沒有來真正實習過的同學表示惋惜,同時也覺得我能有機會來實踐一回覺得很驕傲,為我的法律生涯畫上了很好的第一筆。
很感謝xx法院能給我這次實習的機會,這座莊嚴肅穆的建筑里面有的不是冰冷,而是書記員和法官們對我們的關懷和熱情,原來以為很浪費時間的工作,可是到了最后,我發現自己還真的有了不舍,這段時光,雖然辛苦,卻構成了我完整法律生命的一部分,也讓我的大學生活終于有了一次真正意義上的實習經歷,也算是大學生活完整了。也希望法院能夠多提供實習機會給我們這些大學生,讓我們把課本的知識運用到實踐。比如在實習過后,復習司法考試的時候,看民事訴訟法的部分我覺得很輕松,因為實際實踐過,所以根本就不用再死記硬背了。
三、 致謝
在報告的結尾,我要再一次感謝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的法院工作者,感謝一直關心我給我的工作提出意見的書記員XX和XX,還有XX法官和XX法官,謝謝你們!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3
時間過的真快,一轉眼來到法院工作已五年之久。回想自己五年來的點點滴滴,讓我記憶猶新的是在預備法官那段為期一年的實習經歷,那次實習活動是教學計劃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是檢驗我們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即將走上法官崗位的必經階段。
一、實習目的
通過實習,全面了解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通過實習,培養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分析和解決現實生活中法律問題的能力;通過實習,認識到自己在理論和實踐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強學習的主動性、針對性、創造性;在實習過程中,通過虛心接受領導和同事們的指導和幫助、誠心學習他們的好思想、好作風、好經驗,全面提高綜合法律素質和法學修養,為走上法官崗位打好堅實的基礎。
二、實習成果
預備法官實習是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從立案、接待信訪當事人、送達相關法律文書、開庭審理、參加合議庭、制作法律文書、宣判等承擔起一個法官辦案的全過程,我崇拜指導老師和同事們扎實的法學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在八個月的實習中,我學到了很多實踐經驗,加強了對法官這份職業的了解,樹立了強烈的責任感和榮譽感,取得了令人滿意的實習成果:
1、立案庭實習收獲
立案庭是法院對外的第一個窗口,是法院工作的開始,占據很重要的位置。立案庭的工作十分繁多,每天要面對各種各樣的人,立案庭的法官經常要與這些當事人進行說理和勸解,而不是簡單的審核是否符合立案條件這么簡單。立案庭還為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者是不懂得怎么寫起訴書、不會寫字的當事人提供方便,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用法院專門的起訴書范本進行填寫。立案庭立案后還要對案件進行分類和開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關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我在立案庭實習期間,虛心向指導老師請教,對案件進行篩選,對屬于法院主管的,予以立案審查,而對不屬法院主管的,告知當事人通過其他渠道解決。
立案庭設立一個信訪接待室,立案信訪工作既是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黨和國家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任務艱巨,使命光榮。立案信訪場所既是群眾表達訴求、參與訴訟、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窗口,也是人民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務涉訴群眾、聯系社會各界的橋梁紐帶,功能重要,作用重大。在深入踐行“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中,把信訪工作作為送上門來的民生問題,必須認真對待。對各類信訪件的接受及處理結果作相應的登記。信訪件的登記簿分為:人民群眾來信登記簿、人民群眾來訪登記簿、院長接待日登記簿、業務庭長接待日登記簿。
對來信按性質分類登記,注明收到日期,及時答復,準確轉送。來訪也按性質分類登記,注明接待日期。接待時做到著裝接待,做到儀表端正、態度和藹、用語文明,認真聽取來訪者的情況反映,認真記錄詳細情節、主要事實和理由,耐心向來訪者解答、轉處或作其他處理。對涉及本院審判、執行案件和社會不安定信訪件及重大信訪件,接待后當天向分管院長報請批處。對需交辦的信訪件交由院長或分管院長作出批辦、處理意見后送責任部門。在信訪工作中我深刻體會到,信訪工作要做到“七到位”:不滿情緒疏導到位;釋法答疑解釋到位;關鍵癥結掌握到位;實際困難解決到位;合理訴求滿足到位;無理要求告知到位;不法行為處置到位。同時,緊緊依靠黨委、人大、政府,以聯動制度為依托,運用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通過法律、經濟、文化等各種手段促使上訪人息訴罷訪。
2、民一庭實習收獲
民一庭主要處理的是婚姻、繼承、財產分割、民事侵權、合同糾紛、民事權利的確認、變更、撤銷之訴等內容案件,這些案件雖然瑣碎,但是卻同民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他們對自己的利益十分關注,為此每天都會向法官訴苦,訴說自己的“委屈”。因為這是一種發泄,當事人需要發泄他們心中的不滿情緒。通過在民一庭的實習,我能從另一個角度知悉民生、民情、民怨。有經驗的法官們會傾聽他們訴說,這有益于疏導他們的憤怒,同時在當事人的傾訴過程中對法官也多了一份信任,這樣在調解的時候有益于做當事人的工作。
通過在民事一庭的實習,我發現法院在實際的判案中與課本抽象的理論和法條刻板的規定最大的不同,是法官辦理案件時堅持調解前置原則,非經調解不輕易判決。今年恰逢“調解年”,各法院都在加大力度提高調解率。如果對一個案件只是簡單地予以判決,往往會導致“一場官司十年仇”。而調解結案是保護當事人利益糾紛的最佳方式。這可以有力避免判決成一紙空文的負面后果,雖然有時對于當事人一方會有失公平,但權益受損方真正得到了補償才是最重要的結果。而且在案件訴訟費大幅下降,在辦案經費縮小的情況下,如果一味采用判決,對法院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是一種極大的浪費和損耗。對調解無望,非判不可的案件,在判決的同時辨析法理,要盡力做好當事人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傳工作,使當事人服判息訴,避免“案結事不了”和當事人無休止的上訪告狀現象。
在民一庭的實習,我深刻地體會到: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僅有基本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它更需要的是實務操作、辦案經驗和社會閱歷,作為一名法官不僅需要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養。
3、行政庭實習收獲
行政庭的受理的案件一般涉及群體糾紛,隨著我縣的經濟發展,行政爭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若處理不好,往往容易造成群體信訪事件。
在行政庭實習期間,了解到必須充分發揮訴調對接的作用,利用訴前協調、庭外協調等多種行政爭議化解模式,通過協調貫徹始終、定期聯系會議、上門指導服務等三項制度,適當延伸審判職能,使司法機關成為化解行政爭議案件的緩沖劑,從行政爭議的預防、和解、執行入手促進“官民”和諧,力爭做到案結事了。將協調工作貫徹案件始終,做到訴前協調、訴中協調和判后協調相結合。行政訴訟不同于民事訴訟,案件的成因通常是原告經過多方奔走努力未能解決問題的情況下,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被迫無奈提起訴訟。因此,他們的訴訟主張大多有一定的合理性。
因此,在審查受理階段即找原告談話,了解原告起訴所欲達到的真實意圖,分析其主張的合理合法依據,在摸清原告真實想法的前提下及時與被訴行政機關進行溝通,了解所涉案件的相關情況,提請行政機關與原告及早溝通,盡可能使雙方矛盾解決在成訟之前。在辦案中,對行政機關在具體行政行為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不護短,不搞“官官相護”。成訟以后,行政庭堅持把行政協調工作作為重要的工作內容,根據行政案件中許多當事人“要個說法、分個是非”這一特點,大多數案件并不急于下判,而是在庭審結束后繼續做各方當事人的工作,盡量使各方意見接近一致,即使最后沒有協調成功,也為下一步工作打下較好的基礎。對協調不成的案件并不是一判了之,多數判決結案的案件,總有一方當事人提起上訴,為此,及時與上級法院取得溝通,將協調工作情況和達不成一致的原因反映給上級法院,為二審協調提供參考意見,使多數上訴案件在二審階段得以協調解決,避免矛盾擴大,有效地緩解行政爭議。
同時,加大非訴行政案件執行的力度,特別是對計生非訴行政案件的執行。計生部門上門征收社會撫養費阻力很大,對這些超生者征收不到位所造成的社會影響相當惡劣,也導致我縣計劃生育工作的被動局面。為此必須要配合縣計生委加大了對釘子戶的征收力度,以點帶面,打開了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工作局面。在工作中也做到了有張有弛,對執行時確實有困難的當事人給其一定的時間籌集執行款項。在行政庭實習期間,給我的感觸是處理行政案件一定要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多與當地政府部門交流、多向當地黨委請示匯報、多和普通老百姓溝通。
4、審監庭實習收獲
審監庭是法院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關口,承擔著重要的歷史使命。民事訴訟法修改以后,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民事案件管轄權上移和基層法院審監庭辦案任務減少。審監庭主要工作職責為案件質量監督管理。我在審監庭實習期間,參與過對案件質量進行評查工作。此項工作對我來說是新課題,壓力很大。我經常向庭室其他同志請教案件質量評查的相關規定,從多方面掌握評查技能,力求評查客觀公正,從而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
在審監庭工作,必須要樹立依法糾錯的司法理念,正確把握糾正錯誤與維護生效裁判既判力和權威性的關系。明確審監工作的重要性,把它作為維護司法公正、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的最后一道防線;明確審監工作機制,為院長履行審判監督職能服務,依法監督本院生效裁判并向院長負責;明確職責要求,在“司法為民”方針指導下找準維護既判力和保障當事人合法訴權之間的結合點,努力追求司法公正。在審判活動中,堅持將穩定當事人的情緒、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等疏導工作貫穿于再審案件的全過程,對當事人既熱情接待,耐心解釋,聽取意見,努力追求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又不一味附和當事人,適時闡明法理,維護司法權威。
三、實習工作總結
1、實習檢驗了我的法學知識,培養和提高了自身的實踐能力。
實習階段一個很重要的學習活動是參加開庭審理,當我第一次坐在那高高的審判臺上,立即有一種威嚴感與神圣感。在庭審中觀察原、被告是如何進行舉證、質證的,應該如何掌握和調度整個庭審的進度和秩序?案子的真相是如何的?應該如何進行判斷和判決?我知道作為一名法官必須具備駕馭庭審的能力。庭審的過程不是一帆風順,有時候庭審過程就像是在菜市場吵架,如果駕駛不好,庭審就無法進行下去,也就無法查清案件事實,影響到案子的裁判。通過實習,我向其他有豐富庭審經驗的同事們學到了不少知識。他們告訴我,一旦發現當事人不服從指揮,任意表達自己的意志的時候就應該制止,否則,他們會越吵越激烈,勢必會影響整個庭審的順利進行。
制作裁判文書是實習的重中之重,也是難點。通過裁判文書,可以看出法官的責任心以及法律運用能力,可以說裁判文書是法官的“臉面”。
在校期間雖學習過法律文書的寫作,而且也拜讀過大量的裁判文書,可一旦自己制作裁判文書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我打印過判決書、調解書和裁定書,每一種文書體式都是不一樣的,在打印的時候,判決書要詳細,對于雙方提交的證據要寫清楚證據名稱、證明的內容等,要從證據中查明案件的事實,然后寫明法院的判決理由和事實,判決的結果。調解書對于法院判決的理由就不用書寫,但是要根據調解筆錄將調解結果寫好,最后要在調解書最后將調解書的效力寫入。裁定書應該說是較為簡單的。判決書和調解書要寫得既簡潔又要豐滿有力,除了格式要正確,表達也要通順,一份判決書或者是調解書也是一份作文,要多讀、多修改,我將裁判文書寫好后交給指導老師,他們通常修改很多次,連標點符號也不放過,因為法律工作是嚴謹和神圣的,法律文書里的一個字一個標點都代表著法律的神圣,不容有錯。
2、實習讓我對民事調解有一個深刻的認識。
今年恰逢“調解年”,各個法院都在力爭調解率,我院的調解率一直偏低,院黨組經討論決定要下大功夫加大調解力度。調解結案的糾紛主要是生活中的糾紛,因而調解的方式在民事案件中被頻繁使用。
很有調解經驗的法官說要做好調解工作法官要具備三種力量:一是人格的力量,調解工作的主持者應該是通曉法律知識,有法學素養,有一定的威望,說話有分量的人,他能夠以自己的言行使大家信服,能服眾。調解員本身的人格魅力能使當事人對其產生信任感。二是智慧的力量,調解員要思維敏捷,處理事務的方法多樣,反應能力迅速,擁有這樣的智慧才能對矛盾作出反應,才能抓住矛盾的中心,幫當事人找出解決的途徑。三是情感的力量,法官被要求在審判中不要帶個人的感情色彩,在調解中要公正、公平,但是這并不是說調解者就應該板著一張臉,很嚴肅的對待當事人,或者是對矛盾不聞不問,漠不關心,這樣并不能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大家都是人,都有感情,因而應該以情動人,試著去了解當事人的感情,以情動人,才能解決好矛盾。
調解工作在庭前、庭中、庭后都可以進行,有很多的案件在開庭以前就調解結束了,在開庭的過程中如果雙方當事人有和好或將矛盾解決的可能,也會當庭進行調解,庭后調解的也有。要做好調解工作,不能就事論事,這樣會陷于被動。調解應積極做好預防工作,預防民間糾紛的發生,將糾紛化解于萌芽狀態。對已發生的糾紛,在進行調解的同時,要特別注意防止激化,防止糾紛的惡性轉化,調解員的工作方針是調防結合、以防為主,要寓防于調,以調促防,以防保調,在進行調解工作時,要時刻注意預防工作,化被動為主動。調解要尊重當事人的選擇,當事人雙方都要自愿,調解的過程中要合法,平等對待當事人,尊重當事人訴訟權利。
調解的進行應該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前提下進行,當事人有時候會情緒激動,說話沒有仔細考慮,語氣十分惡劣,法官面對的當事人經常是這樣子,經常可以聽見當事人生氣的聲音以及指責的聲音,法官要好好的勸解他們,將他們再帶回到矛盾的焦點上。看著法官們辛苦的調解,真的是又佩服又自慚,自己要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的。
3、實習增強了我的綜合素質。
實習期間,經常有當事人咨詢也經常有電話打進來進行咨詢案件的情況,我時常接待各種各樣的當事人,與不同性格的法官打交道,在處理和這些人的交往中提高自己的交際能力、對人待物的'能力。而處理文書和參加庭審,提高了我書寫的能力,鍛煉了口才,也讓自己更加謹慎、細致,嚴謹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
4、通過實習,我對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認識。
前幾年輿論認為法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法院是花錢的當事人的傳話筒,法院腐敗是最大的腐敗,對法院的影響很壞。可是現在法院不是人們以前眼中的形象,隨著法官們綜合素質的提高,法官們嚴肅地約束自己的行為,模范地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實施。他們不僅有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而且還具有較高的法律素養,為當事人盡心盡力辦事,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四、實習中暴露出來的問題
1、通過實習使我意識到作為法官只有法學理論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要有實際動手解決問題的能力、有面對問題找出解決方案的能力。盡管學習了四年的法學知識和通過了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但對現實涉足太少,把現實看得太簡單,處理問題有些任性,也缺乏必要的法學人格培養,做事情不夠穩重。
2、在各個部門實習的時間相對較短,實習只是到了一個新的環境,沒有太多的時間向指導老師和同事們學習,對案件的分析只有很膚淺的認識,跟老師的學習還沒有深入,還沒有達到自己能獨擋一面的程度,面對很多問題很多情況,我還手足無措。
五、結語
“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在指導老師的關懷與教導下,在同事們的大力幫助下,我更加鞏固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較好地掌握了法律在實踐中的運用,提高了法律實踐能力。但我也深深地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踐應用過程中專業知識的匱乏以及實踐經驗的不足。我將在今后的學習、生活和工作中加倍努力、勤奮學習,以掌握更多的知識和經驗,為走上神圣的法官崗位奠定堅實的基礎。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4
一、實習單位及崗位簡介
在大四的最后一個學期,我迎來了畢業實習。本次實習安排在開學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讓我們把在學校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通過對司法實踐的了解進一步深化對所學法律知識的理解和掌握。我此次在縣人民法院實習。縣人民法院是基層法院,共有四個民事審判庭、兩個刑事審判庭、一個行政審判庭以及六個派出法庭(分別是村鎮派出法庭、鎮派出法庭、鎮派出法庭、鎮派出法庭、鎮派出法庭及鎮派出法庭),還有立案庭、高審庭、審監庭、執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審判庭,民一審判庭主要負責審理合同糾紛案件,后我又到執行局呆了一段時間。我在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聽庭審、練習撰寫判決書,還有幾次與其他工作人員到當事人住所地調查。
二、實習過程概述
去實習時老師對我們說實習能否學到東西,關鍵不在于老師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帶著一雙求知的眼睛去觀察、探求,才能學有所獲。而且老師反復強調實習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我們認真對待實習。
實習的第一天,確定實習崗位后我到民一審判庭去報到。民一庭內正在開庭,我便坐在旁聽席上旁聽。這是一起比較簡單的合同糾紛案件,庭審程序進行得很快,在雙方當事人拒絕調解后,法庭聽取了當事人的最后陳述,法官宣布合議庭和議后擇日宣判,庭審結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內整理卷宗。
從第二天開始,我每天8點15左右趕到法院,先把庭內的衛生打掃一下。我們庭基本上每天上午開庭,不開庭又沒什么具體工作時我就到其他庭里旁聽。中午11點40分結束工作去吃飯。下午很少開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沒有審理完畢,下午繼續開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裝訂、登記)。庭長還給我安排了練習撰寫判決書的工作,把經過開庭審理的案卷讓我每三天寫一個判決書,寫完后再交庭長修改。在執行局呆的幾天除了和執行人員外出調查取證或送達傳票、執行令外,也同樣是整理卷宗。
三、實習主要情況及體會
在實習期間,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和書記員整理卷宗多份。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責任的劃分等。在此過程中,通過對卷宗的翻閱和向書記員
咨詢,我對合同糾紛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以及各種歸檔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了解。
2、旁聽案件。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同時,人們法律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再加上仲裁等非訴程序糾紛解決機構較少,導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對較多,且呈逐年遞增趨勢。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聽。以前在學校我參加過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審理嚴肅。但在這里,旁聽民事審判后感覺庭審比較隨便,氣氛比較緩和,有些程序性問題也省略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審判的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了解,認識到民事案件的審理關鍵在于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促進社會和諧。與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結果應該是讓雙方當事人實現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知識要淵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書寫法律文書。在實習的6周中,幫助庭長草擬了7份民事判決書,在撰寫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的錯誤。判決書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實、理由、判決結果、尾部。首部寫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然后是原告訴稱,寫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再寫“被告辨稱”,其內容是被告的抗辯理由和事實。然后是“經審理查明”部分,寫法院對證據的采納和不予采納的理由及認定的事實。此后是本院認為,寫明判決的理由和所依據的法律,最后寫判決結果。我寫完第一個判決后交給庭長,他對我寫的判決書做了很多修改。
他說:“你前邊寫的還可以,但在‘經審理查明’一部分存在問題較多,措辭不夠嚴謹,用語欠規范,陳述過于簡單,邏輯有失嚴密,說服力不足。”的確,我在寫“經審理查明”部分時,寫得過于概括,庭長說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關事實都加以分析,寫出對證據采納和不采納的理由,因為判決要讓原告、被告雙方看,他們可能都不懂法律,作為一個法律文書撰寫者,你要讓訴訟雙方看了以后,通過對判決書中認定事實的邏輯分析得出與判決書相同的判決,這樣才能讓判決具有說服力,才會是一個成功的判決。
而我的判決只是對原告、被告存在爭議的部分事實作了分析,并不能讓人從我的“經審理查明”和“本院認為”部分想當然的得出我做的判決。法律文書寫作這門課我在大二時學過,可惜當時認為只是考查課,沒有認真學習。現在很后悔在學校是沒能好好學習這門課,以至現在不能完成實習中法官交給給我的工作。回學校后我會努力補充文書寫作方面的知識,希望下次遇到類似情況時可以出色完成。
4、跟隨執行人員到被執行標的物所在地去執行。一般到了強制執行階段的案件都是很難執行的,有一部分是被執行人的確沒錢無力給付賠償款,即無財產可供執行;還有一類是有錢但還是不能順利執行,這些被執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財產轉移或隱匿,因為他們通曉法律。曾經有一個案件,申請人知道被執行人把錢存進了銀行,但執行人員去查詢后根本沒有發現被申請人的賬戶,這肯定是把錢存進了他人的賬戶。對于這類案件如果部門之間協調合力執行,會大大提高執行的效率。
實習期間,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之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為以后真正從事法律實踐工作打下了基礎。“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對一些工作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難過。在學校時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學的很多,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真正含義。
以上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參加實習的同學都應該有所認識: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要求是有一定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需要理論的指導,但其發展和意義要在實踐中才能實現,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為社會實踐服務。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該與實踐更緊密的結合起來,在采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時,對實踐加以重視,更多的增加實踐所占比例。
在實習過程中,我發現法律的普及與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國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我會繼續努力,爭取做得更好!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5
一個月的實習生活,說長不長,說短不短。讓我們這些在象牙塔中成長起來的溫室花朵也走出庇護,到社會上體驗了一把工作的辛苦,生活的殘酷。實踐乃是檢驗真理的標準。這句話,擱哪都有道理。我們在校園里,埋頭苦學,常常把老師們當做是真理的化身。老師說什么是對的,我們便奉若真理。走出校門之后,才開始慢慢審視自己學到的東西。是對,還是錯,常常得不到確切的答案,才發現,原來生活中有那么多的灰色地帶。在法院實習的這段期間,不能說自己有多么大的收獲,但還是有了一點自己的思考。
首先,關于證據。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足見證據對于案件解決的重要性。法官也只是人,而不是神,只能根據證據這種實實在在,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來反推事實的真相。但是現實生活中,很多人沒有證據意識,不懂得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而有的人,又擅于偽造證據企圖能夠換取一紙勝訴文書。所以,作為一名法官,必須要練就過硬的本領,懂得如何對證據材料進行去偽存真,盡量還原事實的本來面貌,從而做出合理的判決。而在當前我國人民群眾普遍證據意識不強的情況下,又對法官鑒別證據真偽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關于法律和利益。法律和利益相伴相生。沒有需要調整的利益,便沒有法律存在的必要。說到底,法律就是一個利益衡量的工具,必須要衡量各種利益,然后做出輕重的排序,甚至是取舍。立法者在立法的時候衡量各種利益,只是一種抽象意義上的衡量,這時在眾多的利益或者是價值之中往往存在著位階之分,可以根據社會情況相對容易的做出安排。而司法中的情況則有所不同,因為司法者在司法的時候對各種利益作出的衡量,是一種具體意義上的衡量,可能有更多的制約因素,同時也更為直接的關系到各方當事人的利益。在某個具體的案件之中,需要保護哪種利益,法官就有可能需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往該方當事人傾斜。而要保障這種適度傾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證司法的公正性,就需要仰仗司法者的業務素質和法律信仰等。
最后,法律到底應該是精英文化還是大眾文化呢。以前曾經碰到過一個農村的“代課老師”說過的一些話讓我印象深刻。《教師法》十二條規定:本法實施前已經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任教的教師未具備本法規定學歷,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教師資格過度辦法。而當時該老師所在的縣只過渡了公辦教師和已經退休的教師,卻沒有關注在偏遠村小學等從教的代課老師。當被問及是后來制定的過渡辦法規定只過渡這兩類人還是該縣在實際操作的時候將適用范圍限制。該老師搖搖頭說,過渡辦法之類的東西自己根本就沒有看到過,至于自己為什么不能取得教師資格自己也是莫名其妙。試想,一部法律,或者行政法規連公布之一步都沒有做到,被束之高閣又如何讓人民根據規則來安排自己的生活。我國目前的情況是大多數人不知法律為何物,或者說不知道具體的法律是如何規定自己的權利義務的:自然債務因為不懂訴訟時效而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各種權利因為不懂收集證據而得不到法律的認可,更有甚者,連自己享有何種權利都不清楚。確實,我們國家人民的受教育水平不夠,加上對法律的不夠重視,所以普法工作進行起來有一定的困難。那么,面對這些困難,我們能夠做些什么?恐怕這是一個值得所有法律工作者深思的問題。
在這段時間里面,可能沒有用到高深的理論知識,也沒有接觸多少社會熱點問題,但是這些真實的案例還是沖擊著我的思想。結束實習生活,收拾行囊,開始過安逸的寒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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