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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型農民培訓實施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市新型農民培訓實施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xx年,xx市政府將新型農民培訓列入民生工程。為了切實做好新型農民培訓工作,提高農民科技文化素質,培育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增強農民從業、擇業、創業能力,提高農業生產經營水平和效益,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培訓任務
20xx年,全市培訓新型農民2.24萬人,其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即陽光工程)1.08萬人、新型農民科技培訓0.24萬人、農業專業技術培訓0.62萬人、農民創業培訓0.3萬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新型農民科技培訓任務數為預計數,實際任務數以省農委下達數為準)
二、培訓對象
陽光工程培訓:主要培訓年滿16周歲以上有外出務工意向的農民,包括就近就地轉移的農民。
新型農民科技培訓、農業專業技術培訓:主要培訓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專業農民,村級動物防疫員、植保員、農機手、沼氣工等農村社會化服務人員,以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用工人員。
農民創業培訓:主要培訓有創業愿望的外出務工返鄉青年、種養大戶、農機大戶、科技帶頭人、農村經紀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領辦人、農業企業經營創辦人和有志于農村創業的大、中專畢業生。要求參訓學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并具有與創業項目相適應的產業基礎,且能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三、培訓內容及時間
陽光工程培訓:主要是職業技能、政策和法律法規、安全常識等知識的培訓。培訓時間一般為20-180天。
新型農民科技培訓、農業專業技術培訓:重點圍繞水稻產業提升行動、小麥高產攻關活動、玉米振興計劃、油菜高產創建活動、菜籃子工程、奶牛跨越計劃、生豬產業發展“462”計劃、漁業“三進工程”、特色農產品開發等,組織開展農業關鍵技術及相關知識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水稻科學育秧、玉米合理密植、小麥科學播種、油菜輕簡栽培、測土配方施肥、農業生產機械化、病蟲害綜合防治、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水產生態健康養殖、動物疫病防治、大棚蔬菜高效栽培及農業標準化、無公害農產品生產、農產品加工等技術,以及良種良法配套和農機農藝結合。培訓時間12—15天,現場指導12—15次。
農民創業培訓:主要是政策法規、創業理念、創業技巧、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農產品品牌創建、循環經濟、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等知識的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1個月。
四、資金籌措及補貼標準
計劃安排1065萬元,其中:陽光工程爭取財政補助資金335萬元,縣財政配套54萬元,根據培訓內容和時間確定補貼,人均補助標準200-500元;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工程爭取財政補助資金96萬元,根據培訓內容和時間確定補貼,人均補助標準350—400元;農業專業技術培訓,爭取省級財政補助資金248萬元,縣配套62萬元,人均補助標準500元;農民創業培訓,爭取省級財政補助資金240萬元,市、縣配套30萬元,人均補助標準900元。(實際資金及補貼標準以省財政廳、省農委下達數為準)
五、組織實施
新型農民培訓由市農委組織實施。
陽光工程:按照《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項目管理辦法》實施;
新型農民科技培訓:按照《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工程項目管理辦法》實施;
農業專業技術培訓:參照《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工程項目管理辦法》實施;
農民創業培訓:按照《安徽省農民創業培訓實施辦法》(省農委正在擬定)實施。
新型農民培訓實行項目制,以縣為單位實施。主要依托各級農技推廣、科研、教學單位、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綜合試驗站、農業科技示范園、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及各類社會培訓機構,組織開展培訓。項目實行逐級申報,由縣農委根據省農委項目申報指南要求,編制項目申報書,經市農委審核后,統一向省農委申報。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職責明確、分工負責的新型農民培訓管理機制,逐級落實責任制。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農委、市財政、市畜牧水產局等單位負責人參加的新型農民培訓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培訓工作的領導和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農委,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日常管理工作。項目縣要成立相應機構,市縣聯動,認真組織項目實施,切實保障新型農民培訓工作順利開展。
(二)嚴格認定培訓機構
承擔陽光工程培訓的機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職業教育或技能培訓資質;具備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相應崗位必備的培訓場所、教學設施設備、實訓基地和師資等基本條件;有相對穩定的轉移就業渠道,有較大規模的職業介紹能力;熟悉農民教育培訓特點,具有較好的農民培訓基礎和業績;培訓場所和實訓基地貼近農民,能夠在輸出地方便農民接受培訓。
承擔新型農民科技培訓、農業專業技術培訓的機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承擔農民專業技術培訓和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必需的師資、教學設施設備等基本條件;熟悉農民教育培訓特點,具有農民培訓工作經驗和較好的業績;能夠隨時為農民提供農業生產指導和技術服務。重點為農技推廣、農業科研院所、農業職業院校、農廣校、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綜合試驗站、農業科技示范園、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及農民專業合作組織。
承擔農民創業培訓的機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中等農業職業教育以上資質;在農民培訓方面有豐富的經驗,能提供技術、信息服務,長期幫助和跟蹤服務創業農民;具備食宿條件、教學設施、培訓教師和實訓、實踐場所(可以是長期合作的企業)。重點為農業科研院所、農業職業院校和農廣校。(承擔農民創業培訓的機構必須具備的條件以《安徽省農民創業培訓實施辦法》中規定的為準)
(三)強化項目監管
加強制度建設,規范組織實施,強化監督管理,確保項目實施取得實效。建立健全六項制度:一是臺賬制度。培訓臺賬寫明每期辦班時間、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培訓人數及培訓教師。每期培訓結束后,都要有培訓教師和學員代表簽字。培訓臺帳一式兩份分別存縣項目辦和培訓機構。二是公示制度。市農委在xx農業綜合信息網和xx農業信息網建立新型農民培訓公示和宣傳平臺,公布全市培訓任務、培訓機構,宣傳典型經驗;項目縣對培訓機構、培訓任務、資金補助及使用情況進行公示;培訓機構要對選聘教師、培訓計劃進行公示。三是管培分離制度。農業行政部門負責培訓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監督和管理,培訓機構負責組織開展培訓工作。四是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市及項目縣要按照省制定的新型農民培訓項目管理(含資金管理)辦法,嚴格規范使用和撥付培訓補助資金,確保項目資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季度報告制度。新型農民培訓實行培訓計劃、進展季報告制度,培訓機構必須在每季度初和季度末向縣項目辦分別上報季度培訓計劃和進展情況(辦班次數、天數、培訓人數等),縣項目辦匯總后上報市農委。六是檢查驗收制度。建立項目月檢查制度和驗收制度。市農委每月對項目縣的培訓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培訓結束后,由培訓機構提出驗收申請,縣項目辦對每個培訓機構的培訓情況進行驗收,并向達到培訓要求的培訓機構出具合格證明,檢查驗收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上報市農委。市農委對每個項目縣進行隨機抽查,了解項目實施情況。
(四)創新工作機制
將新型農民培訓與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農業科技入戶工程、農民創業帶頭人培育及糧食高產創建、農產品有效供給、農產品質量安全等農業農村工作重點有機結合,提高項目實施效益;積極探索提高農民培訓質量的新途徑,在培訓方式方法和培訓教材方面注重針對性、實用性和科學性,尋求新突破,推動新型農民培訓工作不斷完善和發展;積極探索建立培訓績效評價機制,開展績效評價工作;項目縣在實踐中要積極探索培訓券、培訓卡或與培訓產業結合的物化補貼等培訓新模式。
(五)做好總結宣傳
實行周信息發布制度。項目縣要每周向市農委上報培訓信息,及時發現、總結工作中的經驗,分析存在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按時報送項目實施工作總結,大力宣傳新型農民培訓在發展現代農業、推進新農村建設方面的積極成效,宣傳報道先進典型和經驗,充分發揮示范和帶動作用,為深入開展新型農民培訓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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