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化解實施方案(精選20篇)
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么優秀的方案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債務化解實施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1
為認真執行上級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巡察反饋意見,現結合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標要求
(一)總體要求:以嚴禁新增債務為首要目標,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控制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規范財務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范操作,遏制債務增加勢頭,取得明顯成績效果。
(二)具體目標:自20xx年始,負債10萬元以下村當年實現零債務;
10—30萬元的村兩年內實現零債務;
30—50萬元的村三年內實現零債務;
50萬元以上村每年化解率達20%以上。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20xx年5月底前)。各村(社區)要嚴格按照規范程序、口徑和內容,組織開展對村集體債務的全面清理核實。此次以20xx年村級債務化解基數為基礎,重點核查20xx年后債務變動情況。鎮政府將組織專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并根據清理核查結果填寫《鎮村級債務情況自查明細表》,5月底前由村主要負責人簽字審核后統一匯總上報至鎮政府。
(二)積極穩妥地化解村級債務(20xx年6月份以后)。鎮政府根據所轄村級核實結果、債務形成原因,建立村級控債、化債獎懲制度,積極主動化解村級債務。各村(社區)制定《xx村債務化解實施方案》,實行“一村一方案”,按照“誰舉債、誰負責”原則,明確償還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與個人,要把貧困人員的個人債務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優先化解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發展等方面的債務。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不定期對村級化債情況進行抽樣督查。
(三)總結驗收建章立制(20xx年1月)。各村(社區)上報20xx年底階段性化債成果,鎮政府匯總一并向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上報,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將對村級化債工作以及控債、化債長效制度進行檢查驗收,檢查結果報送市委、市政府。
三、化解措施
(一)逐步化解債務。優先化解因賬務處理不及時形成的債務,對實質性債務要制定還款計劃,逐年化解。
(二)節約支出化解債務。嚴禁各村新增債務,嚴控村級集體辦公費、報刊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確因征地拆遷、招商引資等需開支的,必須本著簡樸節約的原則,由鎮制定限額,超過部分一律不得入賬。
(三)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集體經濟收入。以村級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一是整合盤活各類集體資源,清理整頓顯失公平合同,實現保值增值。二是創新產業發展模式,推廣“黨組織+農戶+基地+企業(合作社)”等形式,整合農村產業的生產、銷售、服務等環節。三是除上級補貼類、救濟類、應急類及專業技術要求較強的資金項目外,承建、領辦30萬元以下的.村級小型建設項目。四是整合土地全域整治、“土地銀行”、集體閑置資金募集投資等多項扶持政策,不斷拓寬集體經濟增收渠道。在不斷發展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基礎上,穩步有序化解村級債務。
(四)規范財務管理,強化監督舉措。各村(社區)要嚴格執行《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十四項制度》要求,規范村級財務管理。鎮政府和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等將于每半年對村級債權債務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對各村(社區)上報數據進行核實,對表實不一的村(社區)將實行督促整改,并將化解債務情況納入“三資”月度抽查工作,尤其是對債務重、矛盾多的村(社區)實行重點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各村(社區)也應成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由村(社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負責組織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制定化解方案,落實化解任務。
(二)嚴明化解責任。建立村級債務化解責任制,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為化解村債第一責任人,對化解債務工作負總責,村(社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鎮政府將對化解工作中領導不力、任務落實成效不明顯的村(社區),予以嚴肅處理。
(三)確保取得實效。村級債務化解時間緊、任務重,各村(社區)應嚴格對照政策規定,結合“強改轉”作風建設抓好落實,確保取得明顯實效。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2
為加強我鎮政府性債務管理,規范政府性債務的舉借和使用,進一步有序化解存量債務,杜絕新增債務,完善政府性債務鳳險預測機制,切實防范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根據省、市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確保政府性債務穩步下降的前提下,加大對存量債務結構像還力度。按照“杜絕新增、化解存量、加強管理、防范風險”的原則,化解存量,杜絕新增,減少債務風險,減輕融資壓力,切實加強債務管理。根據我鎮債務現狀,通過壓減一般性公共支出、盤活存量資金和國有資產,千方百計籌措資金償還債務化解存量,確保全鎮政府性債務在20xx年全部償清不新增債務,不發生區域性風險債務事件。
二、組織領導
為打贏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根據省、市針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的各相關文件要求,經鎮黨委研究決定,成立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楊輝同志為組長,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劉xx為副組長的工作專班,確保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做到人人肩上有壓力、個個身上有責任。做到各部門及相關人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抓好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
三、工作舉措和責任分工
(一)工作原則
據市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的工作要求,一是全面摸清債務狀況,明確債權債務關系,消化舊債、杜絕新債,逐步建立“化解有方、管理有序、監控有力、責任到位”的管理機制,二是高度重視,實事求是,鎮全額兜底,逐一摸排,對歷史性債務進行限期償還。三是規范管理,總結經驗,吸取教訓,舉一反三,促進良性循環,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促進鎮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二)工作措施
1.制定《鎮20xx年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方案》并建立20xx年政府性債務合賬,建立償債資金來源鎮領導負責機制,(責任領導:劉xx,責任單位:財務辦公室,完成時限:20xx年3月)
2.建立20xx年政府性債務臺賬,建立償債資金來源鎮領導負責機制和領導負責制。(責任領導:劉xx,責任單位:各債務單位主要負責人,完成時限:20xx年8月底前,并長期堅持。)
3.采取分類施策的方法緩解償債壓力。通過縮減一般性公共支出,科學調度資金,鎮全額兜底,逐一摸排,建立償還臺賬,采取一對一協商談判的方式,通過減少債務額等方式緩解償債壓力、實施一次性償還。(責任領導:劉xx,責任単位:工業辦公室、農業辦公室、財務辦公室、各債務單位主要負責人,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并長期堅持)
4.定期開展督導檢查,落實責任,確保債務清償工作有序推進。(責任領導:劉xx,責任單位:工業辦公室、農業辦公室、財務辦公室、各債務單位主要負責人,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并長期堅持)
5.充分利用鎮統一領導的功能,合理調配資金,結合自身實際,科學安排全鎮建設,杜絕舉債建設。(責任領導:劉xx,責任單位:工業辦公室、農業辦公室、財務辦公室、各債務位主要負責人,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并長期堅持)
四、工作要求
鎮政府各部門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出發,高度重視,深刻認識到政府性債務工作的.重要性,各債務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要擔當起主要主任,按償還方案明確的工作任務、以及完時間節點,責任要到人,時間到日,確保各項清償工作按步推進。同時,在明責包干的基礎上,單位內部要通力按互相配合,確保全鎮的債務償還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3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規范政府性債務舉借、使用和償還行為,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根據《昆明市深化政府性債務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昆明市防范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方案》《昆明市防范化解市屬平臺公司債務風險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所指債務為五華區全口徑債務,包括納入債務監測系統的政府性債務和區屬國有企業公司債務。
一、工作目標
——政府債務。控制政府舉債規模,確保政府債務總量不超過區人大常委會批準的政府債務限額。債務率指標控制在市財政局政府債務風險測算預線以內,不出現債務風險預警。
——公司債務。區國投公司、區園投公司及時足額償還到期債務本息,不出現企業債務逾期失信行為。不得新增違規融資,公司融資行為不得新增政府隱形債務。
二、工作任務
(一)規范融資舉債,防范隱性債務風險
1.嚴禁新增違規債務。全面落實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職責,規范政府舉債融資行為,政府債務只在限額內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規范舉借,不得以任何形式違法違規舉債融資或變相融資,不得以任何方式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或承諾承擔償債責任,不得為社會資本或者項目公司提供融資擔保。
2.加快化解隱性債務。對我區已列入省、市政府隱性債務貸款項目,要通過撤函剝離、貸款置換、提前償還等形式,加快整改力度,力爭本年內化解隱性債務風險。
3.規范政府支出責任事務管理。政府購買服務、PPP形成的政府長期支出責任,嚴格控制在中長期財政支出規劃和分年財政預算可承受的范圍內。
4.全面推動發行項目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專項債券。對土地儲備等收益能覆蓋融資本息的公益性項目,積極爭取申報、發行項目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專項債券,支持資源開發利用,推進項目建設,緩解融資壓力。
(二)規范政府投資項目審批,防范政府債務風險
1.科學制定項目投資計劃。政府投資主要投向增加公共服務產品供給的公益性、基礎性建設和改善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的補短板、調結構重點環節。不得出臺與地方政府財力不匹配的政策;不得建設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以及超出當地財力承受范圍的項目;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要按照盡力而為、量力可行的原則,對建設計劃的制定、審批、執行嚴格把關,防范新增地方債務風險。
2.落實項目資金匹配保障。對在建項目,要做好項目庫建設、做好資金保障,有序推進項目建設,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造成的損失浪費;對尚未開工的`項目,建設資金或融資本息償還來源不落實的不得開工建設。
(三)制定償債計劃,化解存量債務
1.政府債務。區財政局作為化解政府債務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落實存量政府債務化解工作。加大資金統籌力度,在預算中足額安排當年到期政府債務本息,政府債務收支分類嚴格納入預算管理。加大收入組織力度,加快土地開發,多渠道籌措償債資金,發生政府債務償還風險時,預算穩定調解基金優先用于償還到期債務本息。
2.公司債務。區國投公司、區園投公司作為化解公司債務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落實化解公司存量債務工作責任。按照“一個項目、一個方案”的要求,建立債務項目清單式管理,分年度制定償債計劃及資金籌措計劃,逐項落實償債來源。妥善處理公司新增債務與化解存量債務的關系,對公司債務實行動態監控和管理,新增債務及到期債務無法落實償債來源的,及時向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報告,啟動應急處置機制。
3.匹配鎖定償還來源。梳理土地等政府性可償債資產資源以及存量債務形成的資產收益等,根據資源價值、政府償還責任和債務余額等情況,一一匹配后進行鎖定,優先鎖定政府債務償還來源。按照“一個單位、一個清單”的要求,區財政局、區國投公司、區園投公司結合實際分別制定政府債務和公司債務的償還計劃。政府債務全額納入財政預算保障,按照項目性質分類化解當發生政府債務償還風險時,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和盤活存量資金優先用于償還到期債務本息。公司性債務明確具體的資金來源,并將可償債資產、資源鎖定到具體的債務項目,一旦出現債務償還風險,立即處置變現,嚴格專項用于償還對應債務。
(四)做大做強國有企業,加快市場化轉型
1.扶持引導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加大對區屬國有企業的配套扶持力度,通過資本金注入、財政補貼等加大可用現金流量,做實公司資產,補充有效資源等有效措施,全面提升企業的外部信用等級。堅持“企業為主、政府引導”,支持區屬國有企業依托政府性資源和項目,積極開展融資工作。
2.加大企業市場化轉型力度。剝離區屬國有企業政府融資職能,積極推進區屬國有企業實施商業化轉型、市場化運作、拓展融資平臺實體化經營范圍,提升市場競爭能力,提高市場化運作規范化管理能力。支持融資平臺公司以市場化方式參與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健全企業市場化投資決策機制,規范企業融資信息披露和融資行為。
(五)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建立風險應急處置機制
逐步建立完善五華區債務管理機制,結合區級實際,制定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建立“快速響應、分類施策、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穩妥處置”的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制定出臺《五華區政府性債務風險處置預案》。建立完善債務風險報告機制。各債務主體責任單位發現債務風險問題必須在債務到期前2個月及時向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預計發生違約的債務類別、債務人、債權人、期限、本息、原定償還安排等基本信息,風險發生原因,事態發展趨勢,可能造成的損失,已采取及擬采取的應對措施等,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謊報。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研究后按照風險處置預案進行處置。遇突發或重大債務風險事件,區政府向市政府報告,并抄送市級財政部門。
三、債務化解計劃
(一)全面落實政府債務預算管理制度
20xx年債務系統鎖定的存量債務,按照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類化解。截至20xx年,系統鎖定政府一類債務已全部償還或進行置換,未來三年主要是償還到期置換債券本息,三年預計需償還置換債券本息1.8929億元,其中:20xx年0.706億元,20xx年0.1434億元,20xx年1.0435億元,以上作為政府債務支出全額納入當年預算安排;世行貸款,財政足額安排到期債務本息,在債務主體單位當年部門預算中安排;應付工程款財政負責督促責任單位在工程完工后及時支付尾款,并在系統內完成核銷;擔保貸款及其承擔的償還責任,財政部門積極聯系對接上級主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進行核銷。
20xx年新納入債務系統實行動態管理的政府中長期支出事務,財政足額在每年的預算中安排。
(二)全面落實公司債務對應鏈接制度
公司到期債務化解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確保不出現償還風險:一是借新還舊置換一部分到期債務;二是用公司經營性收入償還到期本息;三是以上兩項措施無法覆蓋的到期債務本息,采用拍賣公司鎖定對應的產權資產方式保證償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以區長為組長的五華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政府性債務管理的重要決策部署,全面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控制政府舉債規模,化解存量債務風險。在區財政局下設辦公室,負責五華區政府性債務的日常監控和定期報告,牽頭協調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共同開展政府性債務風險防范和化解工作。
(二)強化主體責任
根據目前債務情況,確定區財政局、區國投公司、區園投公司分別為政府債務和公司債務的風險防控責任主體,單位負責人為債務風險防控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把控好職責范圍內的債務風險。出現債務風險的部門,將按相關規定嚴格問責,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健全考核機制
將政府性債務管理情況納入債務風險防控責任主體黨政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范圍和年度綜合考核范圍,對出現違規舉借政府性債務、發生債務風險導致政府失信影響政府信用的,當年年度綜合考核實行一票否決。
(四)嚴格責任追究
對出現違法違規舉債、發生債務風險影響政府信用的,實行終身問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府性債務管理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4
村級債務沉重是當前制約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影響村級組織正常運轉的重要障礙。有效化解村級債務已成為鞏固農村綜合配套改革成果,促進農村和諧穩定健康發展,推進新農村建設的迫切需要。為此,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通知》(枝府辦發[20xx]46號)文件精神,結合本鎮實際情況,就我鎮化債工作講以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增強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20xx年鎖定村級債務以來,我鎮各村從實際出發,采取有力措施,積極化解村級債務,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截止20xx年6月底,全鎮村級債務總額為1051.55萬元,比20xx年鎖定債務1672.05萬元,減少620.5萬元,占鎖定債務總額的37.11%。各村債務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化債較好的村有:橫店村84.9%、仙女村81.7%、桃店村76.5%、金湖村73%、青獅村72.6%。但大部分村下降幅度偏低,甚至達不到10%,化債進程遠低于預期,化債任務十分艱巨。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村組干部思想認識不到位,有的認為村級負債是普遍現象,缺乏緊迫感和危機感;有的認為村級債務已積重難返,主動性不強;有的認為村級債務情況復雜,擔心拔起蘿卜帶出泥,影響農村穩定;有的村組干部還抱著等、靠、要的思想,指望上面拿硬政策拿資金來解決;也有部分村債務重,集體經濟薄弱,對化債信心不足,望而生畏。對此,各村必須站在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重塑黨的基層組織在農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增強影響力和號召力。
二、把握原則,確保化債工作合理合法
村級債務化解方案的制定必須按照“逐筆清理、集中鎖定、先急后緩、先遠后近、統一支付、公開公正”的原則、并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鎮化債領導小組審批后執行。
(一)基數鎖定原則。我們所說的村級債務,是指20xx年全省統一審計鎖定,經過八年化解后余下的債務總額。這次村級化解的任務也就是這一部分余額。
(二)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償還債務要從實際出發,先急后緩,先個人后單位,先群眾后干部,先借款后應付款的原則,嚴禁借新債還舊債。
(三)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要依靠群眾,充分發揚民主,廣泛發動群眾參與,監督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各村化債方案的制定,債權債務的清查,審核結果的確認,都必須經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認可。化債結果要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三、多措并舉,確保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取得實效
村級債務是當前農村工作的一大頑癥。由于各村客觀情況的差異,化債工作沒有現存的模式可言,各村可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具體的辦法和措施,積極穩妥地做好化債工作。
(一)清產核資,明確權屬。據初步統計,稅改以來,全鎮各村未列入村集體管理且不交承包費的閑置資源有5000余畝,這是化解債務潛在的重要資源。《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上述土地資源歸集體所有,應該有償使用,經營戶必須向村集體繳納承包費用。因此,各村要集中時間、集中精力、組建專班對20xx年清理資產、資源時遺漏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之外的面積、機動地面積、“四荒地”面積、山地林地崗地面積等村集體土地資源進行全面清理登記,匯總后上報鎮財政所,以規范其權屬關系。村集體擁有的企業、基地、閑置房產、已開發的養殖水面等固定資產和多經地等也要再次進行清理核實,登記造冊,匯總后上報到鎮財政所。
(二)通過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化債。村級組織應以強村富民為目標,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中心,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因地制宜,選準符合本村實際的發展路子,不斷拓展增加村級經營性收入的新途徑。
1、發揮資源優勢,經營增收。各村要在清產核資、明確權屬的基礎上,對村營土地、資產的合同兌現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充分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不斷提高承包合同的兌現率。截止20xx年6月底,經三資監管后,發放各村到期通知書72份,村接通知后經招標、詢價發包,如期簽定承包合同11份,收取承包款638800元,極大地增加了村集體收入。但仍有61份到期承包資源閑置、尚未處置,村集體經濟陷入被動的困境。對已簽定承包合同但未履行義務的承包戶,在收取到期合同款后,依約中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資格。對強占村級資產資源,未簽定承包合同的,依法強制收回,按規定程序組織發包。對誠實守信、履約積極的農戶,村級資產資源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對債權人主動要求承包村級資產資源的,應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用以抵償債務。村集體“三資”經營收入,應主要用于化解村級債務。
2、提供社會化服務,培植新的增收點。圍繞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戶需求,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社、農村經濟協會、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服務組織,為農民提供中介、流通和科技等微利服務,帶動農民搞好產業結構調整,以服務促經營,以經營養服務,增加村級收入。
3、盤活資產,變存量為增量。以明晰產權、規范管理為重點,深化村級小型水利設施、機電設備和林木資源等管理方式改革,探索增加村級收入的多種實現形式。通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承包、租賃等多種經營形式,引導農村存量資產合理流動和優化組合,提高經濟效益,促進村級收入增長。
4、招商引資,借助外力增收。在保護耕地、穩定增加糧食產量的前提下,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通過農民入股和外商投資等多種途徑,發展旅游觀光和休閑農業,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有條件的村,可以圍繞本鎮主導產業,通過領辦、聯合農戶參股或掛靠農產品加工企業,組建農產品加工增值項目,創辦經營實體。
(三)積極引導,收取農戶稅收尾欠款。近幾年,關于啟動清收農業稅尾欠的呼聲很高,根據中央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對于已具備一定經濟承受能力的農戶,要深入細致做好宣傳和思想工作,增強其權利義務對等意識和信用意識,動員其自愿還債、主動還債。各村可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因村制宜,確定具體的清收辦法和措施。
(四)加強財務管理,壓縮費用化債。嚴格執行《仙女鎮農村集體經濟三資管理辦法》,強化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規范村級財務預決算管理制度,嚴格村級財務收支行為,控制非生產性支出,節約更多資金化解村級債務。要大力壓減村級供養人員,合理確定村組干部人數和補貼標準。嚴禁借考察之名組織的參觀、旅游活動。要采取費用總額控制,限額包干的辦法,大力壓縮費用開支,增強償債能力。每年從對村轉移支付資金中壓減不低于10%的費用作為化債基金,用于償還債務。
(五)利用好村域人脈資源,積極向外籌措資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沒山沒水,就勤跑腿。一說到化債,都有畏難情緒,有的村集體資產能賣的賣了,資源能發包的一包就是二十多年,債務能抵的抵了,少數村集體幾乎只剩下一個空殼,這些難處都客觀存在,但并不是沒有辦法。各村要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資源優勢,積極爭取幫扶項目,捐贈資金用于化解村級債務。
(六)建立化債基金,確保化債資金專款專用。鎮財政設立化債資金專戶,實行分村建賬,專人管理。專戶資金來源包括:市政府每年部分資金、鎮政府每年配套部分資金,作為完成當年化債任務村的獎勵資金;市直各駐村單位每年幫扶部分資金;收取的農戶稅費尾欠款;各村每年從轉移支付中節支10%的資金、村集體經濟收入中用于化債的資金等。各村要將用于化債的資金及時足額存入鎮財政專戶,待各村專戶資金足以完成當年化債任務時,連同市、鎮獎勵資金一并撥付到各村化債專戶,專戶的資金必須全部用于化債;各村存入的專戶資金不能完成當年化債任務的,市、鎮兩級獎勵資金不予撥付。
四、強化組織領導,確保村級債務化解工作落到實處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鎮成立化債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周金鋒同志任組長,宋昌波、徐紅琴、嚴成斌同志任副組長,胡海清、杜國斌、許中群、田中品、王法青、周海艷、李愛華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杜國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地點設在財政所。各村黨支部、村委會是化債工作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者,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實行民主決策公開運作,重大問題提請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駐村干部要積極幫助、支持、指導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多途徑研究解決化債的難點問題,督促所駐村全面完成化債的目標任務。
(二)加強宣傳,典型引導。鎮化債辦要通過召開動員會議,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組織宣傳車、有線電視、調頻廣播、農村黨員服務中心信息平臺等多種形式,宣傳化解村級債務的重大意義和市委、市政府的總體要求,增強村組干部的主體意識,引導群眾樹立和強化主人翁意識,自覺主動地支持和參與化債工作,營造良好的化債氛圍。對化債工作中涌現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將通過簡報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和推廣,堅定全鎮上下做好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信心和決心。
(三)建章立制,強化督辦。一是建立通報制度。定期通報各村化解村級債務進度,表彰先進,鞭策后進,及時總結推廣經驗。二是建立督查制度。根據通報情況,對村級財務管理不當,債務化解工作缺乏實效的村,鎮領導小組將組織重點督查。三是建立領導責任制。化解村級債務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分管領導具體抓,財政所督促抓,駐村干部經常抓,村組干部主動抓的工作機制,將化債工作情況納入對村工作的考核范疇,與任期目標考核掛鉤,與村組干部工資掛鉤,與上級獎勵資金掛鉤,與駐村干部的年度考核掛鉤。對債務鎖定后出現新增債務的村,主要負責人要說明情況;對債務化解不力的村,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談話。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5
為有效規范化解我鄉村級債務,確保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保值增值,大力推進鄉村振興,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目標任務
以20xx年底村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20xx年底前實現負債10萬元以下的村負債清零,20xx年底前實現負債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村負債清零,負債50萬元以上的村在20xx年后逐年清零,到20xx年底前完成債務全部清零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公開公示原則。堅持“四議兩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債務化解必須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審核把關,通過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防止集體資產流失和徇私舞弊行為發生,避免引發新的矛盾和問題。
(二)穩步推進原則。村級債務形成原因比較復雜,在處置過程中,必須從各村實際出發,堅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難,分類消化,從有條件、易化解的環節入手,先個人后單位,積極穩妥、有序進行,不搞一刀切、簡單化。
(三)依法操作原則。村級債務化解必須遵循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相關的財務制度,規范程序、依規操作,切實維護集體和廣大農民的利益。
(四)實事求是原則。從實際出發,尊重客觀事實,以原始票據、賬簿、表冊和當時的實際情況為基本依據,據實進行清理化解。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培訓
制定方案。結合我鄉實際,制定債務化解實施方案,明確組織領導、責任單位、專班人員、宣傳培訓,債務清理核實的時間、內容、方法、步驟、要求及化解債務的目標、任務、原則和措施等。
政策宣傳。采取各種形式深入學習宣傳清理化解村級債務的基本政策法規和制止新增債務的相關規定,確保債務清理化解工作宣傳到戶。
組織培訓。抽調業務骨干,組成清理核實工作專班,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細化措施,限期完成,并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業務水平。
(二)摸清底數
在原有債權債務臺賬基礎上,充分運用審計結果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集體資產清查成果,組織工作專班對“全國村級債務摸底調查管理系統”已鎖定的村級債務進一步清理核實。按照形成時間、金額、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經手人、審批人等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建立債權債務臺賬和數據庫,鎖定債權債務數額。
(三)確認債權債務
在全面清理各村債權債務的基礎上,對鎖定的債權債務金額,根據村級債權債務形成的原因,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償還責任,分別由債權人、債務人和村民代表成員簽字確認。
(四)債權債務公布
清查結果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后,以村組為單位進行公布(內容包括債權債務金額、形成時間、原因、債權債務當事人等),公布期為7天,接受群眾監督,村民無異議的,向鄉上報數據,對債權債務有異議的,要求村重新進行核實。
(五)統計匯總上報
鄉財政所負責各村統計匯總工作,于20xx年6月10日前將清理核實情況和債權債務統計匯總表報經鄉主要領導簽字確認后,上報市財政局審定。
(六)債務審查鎖定
鄉政府牽頭組成工作專班,配合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工作專班,于20xx年6月20日前根據債務清理審定的數據,對全鄉所有村級債務進行審查,形成報告,鎖定數據。
(七)化解債務
以鎖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按照工作目標任務,在20xx年7月1日-期間,分階段進行化解,實現階段清零目標。
四、化解措施
(一)剝離經營性債務。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進一步清理甄別經營性債務,逐村建立臺賬,對有明確償還來源和化解途徑的經營性債務,村級組織制定還款計劃,鄉人民政府實行動態監管,督促及時還款。
(二)清收債權。對農戶稅改前應繳稅費欠款,可采取先掛賬的辦法,待承受力明顯增強后再做處理。對農戶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可采取對沖方式處理。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干部職工的欠款,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歸還。對企業欠款,按合同協議據實清收,確有困難的,可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對債務單位撤銷、債務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虛(空)賬債權,依法依規進行追溯清收,確實無法收回的依法予以核銷。
(三)落實減免減債政策。對村級公益性事業負債,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制定措施,依法依規給予政策減免和資金支持;對稅改前村級集體欠繳稅費形成的債務予以豁免;對村集體拖欠上級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形成的債務,確定無力償還的,積極與相關單位協商減免;對因上級項目資金落實不到位,項目配套資金產生的村級債務,用市政府籌措資金幫助化解,溝通協調金融機構制定相應優惠政策;對稅改前的村級貸款,相關機構從未主張過債權,且符合《金融企業吊賬核銷管理辦法》吊賬核銷條件的,按程序核銷,一直主張債權的,可依法予以減息免息。
(四)利用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充分利用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盤活集體資產資源,對已經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的'村,集體股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償還債務,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員可用分紅收益沖抵所欠債務。
(五)利用村級集體經濟收益還債。有條件的村可從當年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性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金額依法依規用于償還村級債務。
(六)堅決遏制新增債務。把禁止增加新的村級債務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嚴格按照年初預算控制村集體支出,禁止舉債興辦公益事業和發放村組干部報酬、補助,禁止以任何名義為企業提供擔保。對未按要求擅自舉債的,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依法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七)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政府每年按照實際化解債務金額的10%設立化債專項獎勵資金,自20xx年起連續五年,以“以獎代補”的形式對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突出的村給予獎勵。
(八)鼓勵村企“結對幫扶”。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國有和民營企業及其他市場主體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結對幫扶”,利用各類市場主體的經營優勢、資金優勢,幫助村級集體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獲得更多集體經濟收益來支持化解債務。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鄉黨委副書記、鄉人民政府鄉長任組長,分管財貿、農業農村工作和紀檢監察的領導任副組長,鄉組織辦、黨政辦、民政辦、鄉村振興辦、綜治中心、司法所、市場監管所、財政所、農業服務中心等單位為成員的涼霧鄉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鄉財政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周德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同時,抽調鄉組織辦、鄉紀委監察室、財政所等單位業務骨干和駐村公務員組成工作專班,指導推進全鄉村級債務化解工作。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村要切實擔負起化解村級債務的主體責任,安排專人、組建專班,結合實際按照“一高兩化三到位”的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有序有力推動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并及時向鄉村級債務化解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強化督查考核。將化解村級債務納入村基層治理和黨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駐村干部考核和各年度目標考評內容,嚴格督查、加強指導,確保村級債務清理的質量和進度。
(四)建立長效機制。將村級債務化解納入村干部任期和離任審計內容,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違反規定,擅自借款,造成村級集體經濟重大損失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6
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確保農村社會穩定和各項事業健康發展,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全省化解村級債務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和市、縣化債工作實施意見,為促進全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穩步推進,經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省、市、縣三級化解村級債務會議精神,按照“摸清舊債、嚴控新債、落實責任、分類處置”總體要求,堅持“遵守法規、依靠群眾,因村制宜,規范管理、重在落實”的基本原則,切實搞好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堅決制止新增債務,促進我鎮經濟健康穩定發展,為加快推進鄉村振興步伐夯實經濟基礎。
二、組織領導
鎮委、鎮政府成立以鎮長任組長、分管農業及農村“三資”等工作的聯席會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其他聯席會領導為副組長、全體包村行政干部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以指導和督導各村化解債務工作的正常開展。同時,在村成立以包村行政干部為組長、村支部書記為常務副組長、村第一書記為副組長、其他村干部為成員的工作專班,具體負責化解村級債務的實施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財政所,由鎮財政所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在財政所和村兩委會中抽調,負責全鎮化解村級債務日常工作的業務指導和信息上報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二)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三)堅持依法依規清收化解原則。
(四)堅持民主議事原則。
四、目標任務
(一)債權目標和任務
自20xx年5月起,全鎮各村要在全面清理登記債權基礎上,根據債權構成和類別,分別擬定清收方案,提交黨員群眾議定,擬定三年內完成債權清收計劃。
(二)債務目標和任務
一是財務清理目標:全面清理村組所有財務帳目、經濟往來、承包合同、財產物資、兩工折款、“一事一議”籌資、國家稅賦減免、國家各項補貼、國家轉移支付、干部工資尾欠及群眾反映的其他突出問題。
二是債務清查目標:以“鎖定”和“擠水分”為重點,對每筆債務進行重新確認;每筆利息進行重新核實;所有干部工資尾欠進行重新審定;確保所有債務“水分”全部“擠干”。
三是化解債務目標:以20xx年底村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負債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前實現債務清零;負債10萬元以上、50萬元(含50萬元)以內的村,20xx年底前實現債務清零;負債50萬元以上的村,20xx年底前實現債務清零。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工作紀律。在化解過程中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所有收支均由村會計經手,按照代理記帳手續辦理,其他專班人員協助進行。
(二)明確工作任務。工作專班開展化解工作時,可按照先易后難、先單位后個人的原則逐步往前推進。
(三)落實工作責任。債務化解過程中專班要明確工作職責,履職盡責,強化擔當,扎實做好清收化解工作。
六、工作紀律
1、在清收化解工程中,掌握工作方法,嚴禁激化矛盾。
2、工作專班團結一致,嚴禁拉幫結派,制造矛盾。
3、嚴格執行議定辦法,任何個人不準私自更改議定內容。
4、嚴禁提前宣傳透漏議定內容。
5、未經履行議定程序,嚴禁私自更改債權債務化解金額。
6、非工作專班嚴禁插手債權債務業務。
七、方法步驟
(一)宣傳動員,提高認識。
村級債權債務清收化解涉及面廣,數額大,成因復雜,通過會議、橫幅、廣播、電子屏、微信、短信、QQ群、給農戶一封信等多種形式進行廣泛的宣傳發動,實行村干部帶領專班入組開會進行宣傳發動,對在外務工人員進行電話或郵寄信函形式告知,宣傳工作做到家喻戶曉全覆蓋,不留死角。
(二)全面清理,摸清底子。
認真開展村級債權債務的核實清理,搞好債權債務的'合并、分類及賬務處理,明晰債權債務關系,切實擠干水分,按照債務形成的時間、金額、用途、原因、期限、經手人、審批人等分門別類、登記造冊。
(三)召開會議,民主議事。
對本村債權債務結果進行議定程序,由支部提議,兩委商議后,召開黨員大會審議,最后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進行逐條決議,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議定實施方案措施。
(四)清收債權,化解債務。
按照議定的債權債務方案措施,專班進行清收化解。
1、村干部帶隊,專班入戶進行,按先集中戶后分散戶進行,對個別特殊情況戶可合力攻堅。
2、債權清收和債務化解相結合,對同一家庭或家族同時有債權或債務的,經協商履定手續后可對沖核銷。
3、對于死亡戶和失蹤失聯人員等,認真做好清收化解記錄,保留證據,每筆進行充分議證后按類型區分,分批化解或按程序作呆帳處理。
4、清理化解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化解過程中遇到黑惡勢力將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嚴肅打擊。
5、村集體發展經濟與化解清收相結合,對積極主動對債權進行償還的,根據村規民約,可建立獎勵機制,提高債務化解效率。
(五)帳務處理
1、做好化解債務帳務處理。一是組織搞好結賬,由村兩委成員組織理財小組搞好村組全部清收單據款項、原手續核定待銷,并全面提請黨員群眾代表議定。
2、村級債權債務化解后的集中歸類賬務處理。村級債權債務化全解工作要分階段進行結帳處理帳務,村委會要組織本村村民理財小組成員對化解后的情況進行一一勾列、甄別,視具體情況進行相應的按時還款或賬務調帳處理,所有的還款調帳等手續須有村民理財小組成員的簽字確認并履行“四議兩公開”手續。
(六)張榜公示,接受監督。
本村債權債務化解工作完成后,要及時匯總清理情況并上報鄉鎮債權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核。審核后由各村村民理財小組將清理情況在村級財務公示欄內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七)資料歸檔
債權債務化解由專人建立獨立檔案,并形成會議記錄,記錄每次專班會議,圖片,宣傳發動,代表大會議定,專班入戶清收化解債權債務等動態。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7
為加快發展村集體經濟,有效控制和化解村級債務,切實保障村級組織正常運轉,根據《遼寧省農村集體資產條例》、《開原市關于進一步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化解村級債務專項行動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20xx年底村級債務為基數,嚴禁新增債務,調優債務結構,通過十年努力,多措化解債務。20xx-20xx年化解債務1億元,20xx-20xx年化解債務1億元;到20xx年底全市村級債務總額下降到0.5億元以下。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原則。所在鄉鎮(街道)為化解村級債務的責任主體,村為實施主體,對鄉鎮(街道)實施捆綁考核。
(二)堅持因地制宜原則。各村要針對債務產生的不同情況,逐項制訂債務化解方案,實行“一村一策”,確保工作有效推進。
(三)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按照分析債務構成,摸清資產資源、理清化債思路等步驟,分階段穩步推進,保持社會穩定。
(四)堅持創新方法原則。在堅持現有法律法規和政策前提下,以“法無禁止即可為”的改革創新精神,尋求化解村級債務的新思路、新方法。
三、主要任務
圍繞“每五年化債1億元”目標,實施控債化債八大行動。
(一)債務明晰行動。按照“四議一審兩公開”程序,從村級民主決策和管理上對現有債務進行清理和明確,建立村級債務清單,并張榜公示。從20xx年開始,嚴禁新增債務,確需增新債務的,必須事先報請鄉鎮(街道)村級財務管理辦公室,經批準同意后再按照規定程序經村民(股東)代表會議表決。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完成時間:20xx年3月底前
(二)債務清除行動。鄉鎮(街道)村級財務管理辦公室統一對村級債務進行集中清理。對應由個人或其他單位(組織)承擔責任的,要按規定轉換債務關系;對債權單位確已撤銷或債權人已放棄債權的債務,要依程序及時予以核銷;對村集體歷史上形成的不良借貸資金,符合條件的,要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積極爭取作呆帳、壞帳核銷處理;對多重債務關系,要積極開展三方或多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采取債權債務對口劃轉、相互沖轉抵賬等方式消化債務。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完成時間:20xx年4月底前
(三)履約清收行動。全面查清村級集體各類應收款和未兌現承包(租賃)合同,逐一制訂清收計劃,明確每筆應收款項的'清收時間節點、采取切實可行措施組織催收,確保“應收必收”。同時,對已簽的承包合同(協議)重新審定,對不合理的、明顯低價的承包合同,通過雙方依法平等協商、按照相應程序進行修改和完善。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配合單位:市紀委監委、市法院、市農業農村局、市審計局
完成時間:20xx年4月底前
(四)資源轉換行動。激活村集體的山林、土地、水塘、房屋等資產資源,通過農村集體產權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增加集體收入,利用增值收入一定比例償還集體債務。與農信聯社等金融機構合作,通過政府提供擔保、銀行提供貸款等方式轉換民間借貸。金融機構根據村級集體資產情況在貸款利率上予以傾斜,合力支持村級化債工作。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配合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農信聯社、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開原市支行等
完成時間:20xx年5月底前
(五)物業經營行動。強化村集體對山林、土地等資源的所有權能。鼓勵以農戶委托、村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等方式,對農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和田間設施、防火、防盜、防病蟲害方面進行物業化管理。鼓勵村級股份經濟合作社開展生產和經營服務。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配合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
完成時間:20xx年6月底前
(六)規范管理行動。各鄉鎮(街道)建立新增債務申報審批、對村級債務實施動態管理和監控、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每年用一定比例集體經濟收入償還債務等制度。堅持“一村一賬戶”,村級項目、補助等一律通過基本帳戶收支。村干部基本報酬由市財政保障,各鄉鎮(街道)采取“按月打卡發放基礎工資+年終呈現績效考核工資”方式進行發放。績效報酬與村集體經營性收入、債務化解情況掛鉤。統一政策、統一渠道,規范村級班子成員的報酬。規范村級聘用人員和村級公益性崗位人員聘用管理,村聘人員必須報所在鄉鎮(街道)審批同意后方可正式聘用。村級臨時用工必須經“兩委”班子會議研究,提交村民(股東)代表會議形成用工標準等書面決議后才能實施。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完成時間:20xx年7月底前
(七)減支節約行動。堅決杜絕村級行政性公務接待支出。嚴禁巧立名目發各種津貼、獎金及各種會議誤工補貼。嚴格控制村級管理費支出。有債務的村不得承擔應該由村民個人承擔的費用(包括有線電視費、農村合作醫療、農房保險等),視債務情況酌情壓縮村級慰問等費用。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配合單位:市紀委監委、市農業農村局、市民政局
完成時間:20xx年8月底前
(八)規范工程行動。嚴格按照《開原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辦法》、《開原市關于村級財務管理的若干規定》執行村級工程項目招投標制度。所有村級工程(項目)實行鄉鎮(街道)“三資”管理領導小組終審制。所有村級建設項目或其他村級事項,嚴格控制投資規模,確保先預算后實施,資金保障率必須達到80%以上才能組織實施;確需舉債進行項目建設的,應先報請鄉鎮(街道)“三資”管理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再啟動村級議事程序,對項目或事項的必要性和村級償債能力等進行充分認證,表決通過后才能組織實施。
責任單位:屬地鄉鎮(街道)
配合單位:市紀委監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
完成時間:20xx年9月底前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原市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指導、督促檢查、工作考核等。把村級債務管理工作納入市委巡查的工作內容,加強村級債務的監督管理。鄉鎮(街道)完善“三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行政一把手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實施“三個一”制度:村級集體增收化債責任“上壓一級”,所在鄉鎮(街道)作為責任主體,村級為實施主體;村級項目“上審一級”,由鄉鎮(街道)“三資”管理領導小組組長審批;村級資金“上管一級”,由鄉鎮(街道)村級財務管理辦公室審核,其中村級工作(項目)、村干部報酬、村級人員聘用、村級債務等重大事項必須由鄉鎮(街道)“三資”管理領導小組組長審簽。
(二)強化考核機制。把村級集體增收化債工作列入鄉鎮(街道)年度綜合考評。如鄉鎮(街道)沒有完成年度村級集體化債考核任務或有新增債務的村,一律不得設立鄉鎮(街道)自主單項考核,所在村主要領導年度考核“一票否決”。各鄉鎮(街道)要把化解村級債務同鄉鎮(街道)駐村干部、村主要干部的績效考核掛鉤。
(三)加強化債監管。根據《遼寧省農村集體資產條例》,把村集體負債、化債和新債作為評定村級集體“三資”分級管理的重要依據,把化債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管與正常審計工作相結合,強化執法監察和審計監督。
(四)發展集體經濟。全面落實開原市委《關于進一步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實施意見》,按照“一村一項目”要求,統籌各類涉農項目資金優先用于扶持集體經濟發展,增加村集體經濟年收入和經營性收入,提升村級造血功能,提高村級債務償還能力。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8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打好三大攻堅戰的部署,積極穩妥防范化解我處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根據全省防范和化解政府債務工作會議安排部署,結合辦事處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債務情況
截止20xx年12月31止,朱湖辦事處無政府債務。
二、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執行中央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各項政策措施,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強化“四個意識”,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高質量發展理念,落實規范債務管理、防范化解風險的主體責任,按照“心中有數、化解有策、兜底有方、應對有效”的要求,堅持黨的領導,牢牢守住不發生新的政府債務風險的底線,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三、方法步驟
(一)嚴格流程管理
1.嚴格項目審批。各部門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從嚴加強建設(改擴建)項目管理,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圍繞脫貧攻堅主戰略,突出重點投資項目,嚴格執行建設標準,著力控制投資規模,嚴禁以脫貧攻堅之名違規審批“花架子”項目。所有建設項目的財政支出要全部依法納入預算管理,決不允許脫離預算約束在法定限額外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未經批準、未落實資金來源、未制定融資平衡方案的項目一律不得實施。經批準的項目在實施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管理,不得隨意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
2.嚴格對企業和事業單位監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向企業撥款機制,嚴格按照批準的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撥款,嚴禁在沒有預算及合法協議的情況下向企業撥付資金。進一步完善企業資產管理制度,對資產負債超過合理水平、償債能力弱的企業,從嚴控制新增債務融資。嚴禁企業重復利用各類資產擔保融資。
(二)建立債務管理長效機制
1.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紅線管理。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和區委、區政府有關加強政府性債務、政府隱性債務管理的相關文件精神,各部門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政府債務風險管控工作負主要責任,其余人員按照崗位及職責,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穿透監管,分別承擔相應責任。切實強化債務管理底線思維,嚴禁各部門、各單位違法違規舉借債務或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
2.是節約開支,壓減公用經費支出。一是嚴格機構編制和人員管理。二是嚴格車輛購置及運行管理。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管理制度。三是嚴格控制和規范出國(境)公務考察活動。四是嚴格控制會議、慶典、論壇、節會等費用支出。五是嚴格控制公務接待開支。六是嚴格控制獎勵補助發放。七是壓縮和控制建設項目。八是行政事業單位壓縮財政預算。九是加強企業管理。全方位加強支出管理,節約運行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風險防范意識。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有關精神,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充分認識化解地方政府債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履行地方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建立政府舉債終身問責制和債務問責倒查機制,從嚴整治違規舉債亂象。
(二)強化政治擔當,確保任務落到實處。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盯住重點領域、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著力完善“借用還”和“權責利”相統一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機制,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做好債務風險管控工作,嚴堵違法違規舉債融資的“后門”,決不允許新增隱性債務上新項目、鋪新攤子,牢牢守住不發生政府債務的底線。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9
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農村“普九”債務化解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務院關于“制止新債、摸清舊債、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的總體要求及自治區“普九”債務化解工作部署,從20xx年12月起,用一年時間,完成我市“普九”債務化解工作,即必須于20xx年底前償清全部農村“普九”債務。同時,建立制止發生新的農村義務教育債務的長效機制。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農村“普九”債務化解工作的順利進行,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烏魯木齊市農村“普九”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開展我市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的清理化解及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李新鴻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劉軍、楊少英同志兼任。
三、工作責任和原則
根據中央規定,化解農村“普九”債務由省級政府負責統籌規劃,地、州、市級政府負責督促檢查,縣級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化解農村“普九”債務工作實行地方首長負責制,以區(縣)為單位組織開展清理、化解工作。同時,堅持以下原則:
(一)公開透明原則。農村“普九”債務都應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二)審計鎖定原則。在清理核實基礎上,所有需要償還的農村“普九”債務,必須經過嚴格的審計認定后才能償還。
(三)直接償還到債權人原則。農村“普九”債務必須直接認定到債權人,償還資金直接償還到債權人。
四、 債務的界限
需要化解的農村“普九”債務是指以各區(縣)為單位推進農村“普九”工作到通過自治區“普九”驗收合格期間發生的債務。債務用途主要包括教學及輔助用房、學生生活用房、校園維修建設、教學儀器設備購置等與學校建設維護直接相關的支出以及衍生的相當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合法利息。
五、資金籌集
籌集償債資金是自治區、市、區(縣)各級財政共同的責任。各級財政要從以下渠道籌集償債資金:
(一)統籌安排地方一般預算收入、上級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以及中央財政給予的化解“普九”債務補助資金。
(二)地方征收的教育費附加經費和人民教育基金年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償債。
(三)教育專項資金。
(四)其他資金。
六、實施步驟
(一)20xx年8月22日前各區(縣)認真清理推進農村“普九”工作到通過自治區“普九”驗收合格期間發生債務的'項目、金額及債權人。
(二)20xx年8月28日前審計部門對清理的農村“普九”債務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三)20xx年8月31日前各區(縣)將經過審計認定的清理農村“普九”債務報告,由政府主要領導簽字后,直接上報自治區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同時,將清理農村“普九”債務報告上報市政府、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備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區(縣)、各部門要加強對化解農村“普九”債務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建立領導責任制和部門分工負責制,明確目標任務,精心組織實施,及時研究化債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二)嚴肅紀律。在工作中,各區(縣)嚴禁產生新的債務,不得向農民攤派,不得擠占挪用其他必保的專項資金,不得影響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進行。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套取補助資金、造成資金損失及產生新債的行為,除追回補助資金外,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做好宣傳。各區(縣)、各部門要注意做好化解農村“普九”債務宣傳工作,及時把中央和自治區的政策傳達到基層,使群眾真正理解政策。
(四)建立健全報告制度。一是建立每月報告制度,各區(縣)每個月都要向自治區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報告本地化債工作的進展、成效和問題等情況。二是建立重大突發事件的即時報告制度。各區(縣)對化債過程中發生的群體性的事件,要及時處理,及時上報,不得瞞報。三是要建立化債信息聯絡員制度,安排專人負責信息上報和聯絡工作。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10
一、目標要求
(一)總體要求。以嚴控新增債務為首要目標,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控制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的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規范財務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范操作,遏制債務增加勢頭,取得明顯成績效果。
(二)具體目標。20xx年村級債務化解率力爭達80%,化解過去的債務,控制新增債務。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各村要嚴格按照規范程序、口徑和內容,組織開展對村集體債務的全面清理核實,組織專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并根據清理核查結果填寫《村級債務情況統計表》,報鎮農經站統一匯總信息。
(二)積極穩妥地化解村級債務。針對不同的債務,需要采取不同的化解方式,針對本鎮余額較大的幾類債務,三資中心明確了化解方式,確保各村能夠根據自身情況進行化解。
(三)總結驗收建章立制。各村上報階段性化債成果,周村鎮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村級化債工作以及控債、化債長效制度進行檢查驗收,檢查結果將報送縣農業局。
三、化解措施
(一)清理債權債務化解。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政府各項惠農政策的落實,農民收入近幾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具備了一定的.償還能力,通過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和法治教育,農戶的欠款大多數可以收回,用以化解部分村級債務。
(二)分類施策化解四類債。針對本鎮余額較大的幾類債務,三資中心明確了化解方式,確保各村能夠根據自身情況進行化解。對于時間較長的呆死性債務,主要是20xx年以前形成的債務,通過對所有涉及單位和個人債務事項、金額具體分析,一是對單位已經不存在或個人已經死亡多年的債務,通過“四議兩公開”程序,予以核銷,達到化解債務目的。二是對于其他形成的呆死債務,有的能通過收回集體債權償還的予以化解。對于金融部門的陳舊貸款,督促村里積極償還;對修建住宅樓形成的虛擬債務,已計入“應付款”科目的,通過履行“四議兩公開”程序,核準修建住宅樓的承包收款方,將預付款沖減虛擬債務后,結余資金轉入“公積公益金”。
(三)嚴格治舊控新化解。積極穩慎化解,把控新作為重中之重。一是建立健全村級舉債申報審批制度,村級新上重大項目,要嚴格履行“四議兩公開”程序,報鄉鎮備案。二是指導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定集體資產收益分配制度設立債務警戒線,明確收益分配優先序,對超過警戒線的村集體,要先償還債務,再進行分紅。三是規范集體成員福利費支出,改變一些村集體大包大攬水、電、氣等費用的習慣,引導農戶合理承擔費用。四是健全投入機制,加大財政資金向基層傾斜支持力度,進一步減輕村級集體的支出壓力,以防新增債務。
(四)拓寬增收渠道化解。提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水平,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耕地、“四荒地”、宅基地等產權,全部納入農村產權交易平臺管理。鼓勵村集體挖掘人脈資源,開展招商引資、推進全民創業,通過稅收新增財力返還,形成穩定收入。因地制宜,積極穩妥地發展一些農業產業類、服務類的項目,增加村集體經營性收入,推進村級債務化解工作。
(五)爭取政策支持化解。針對有些村級債務依靠村級組織本身難以化解的問題,本應有國家承擔的修路架橋、教育衛生等形成的債務,各村要積極爭取政策支持,主動對接金融部門,全力化解相應債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成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由村黨支部書記任組長,負責組織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制定化解方案,落實化解任務。
(二)嚴明化解責任。要建立村級債務化解責任制,各村主要負責人為化解村債第一責任人,對化解債務工作負總責,各村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鎮黨委政府將對化解工作中領導不力、任務落實成效不明顯的村,予以嚴肅處理。
(三)確保取得實效。村級債務化解時間緊、任務重,各村應嚴格對照政策規定,抓好落實,確保取得明顯實效。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11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從辦公室工作實際出發,通過全面排查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制度機制和外部環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點,開展評估風險等級、制定防控措施、規范權力運行、加強監督管理、強化考核追究等手段,著力構建預防超前、制度完善、監督有力、干部廉潔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體系,創造依法辦事、高效做事、廉潔干事的環境,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權力運行中不廉潔行為的發生。
二、方法步驟和主要內容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
(一)動員部署。及時召開全辦動員大會,認真傳達全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會議精神,進行動員部署,制定下發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的分工。同時結合周二集中學習等,持續加大有關廉政風險防控的學習力度,使辦全員牢固樹立廉政風險防控的意識和觀念。
(二)成立機構。成立本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廉防辦”(掛靠在人秘股)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各掛靠單位、各股室各負其責,形成內外監控、多方聯動、上下協同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明確由辦分管領導牽頭抓好分管范圍的廉政風險防控的職權梳理、風險查找、防控措施等防控重點,同時辦掛靠單位、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指定專人負責,做到股室(掛靠單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與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同步推進。
風險等級的評定:按照風險發生的機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廉政風險分為高、中、低三級:
(1)高級風險為重點關注等級,指發生機率高,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嚴重損害后果,有可能觸犯國家法律,構成犯罪的風險;
(2)中級風險為需要關注等級,指發生機率較高,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較為嚴重損害后果,有可能違反黨紀政紀和相關法規的風險;
(3)低級風險為一般關注等級,指發生機率較小,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風險。
風險等級的管理:廉政風險等級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高級風險由辦主要領導負責,中級風險由辦分管領導負責,低級風險由辦掛靠單位、股室負責人直接管理和負責。
辦“廉防辦”將排查出來的風險點和預防措施在一定范圍內征求意見并公示。
第三階段:制定防控措施階段
(一)公開亮權。針對排查出來的因公開不夠、權力運行透明度不高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堅持把有效的內部監督與暢通的外部監督相結合,拓展信息公開范圍。要充分利用網站、公開欄及宣傳欄等陣地,將職權目錄、運行過程、運行結果等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監督。辦“廉防辦”要負責將本辦履行職權情況積極對外公開,重點公開“三重一大”、民生保障等熱點問題,做到及時、主動、全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消除各種潛在的廉政風險。
(二)制度控權。要匯總排查出來的因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有“漏洞”而產生的風險點,形成防控措施責任分解抓落實的方案:一方面做好當前各項廉政制度的評估,查找制度有無漏洞,是否隱藏部門利益,建立健全相應的防控制度,使制度更加科學、合理、管用,努力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另一方面要結合職權梳理和風險排查,建立健全相應的防控制度,讓每一個風險點都能找到相應的防控措施。要按照明晰職權邊界、規范工作權限的原則,對每個崗位、法定權限制定相應的規范。重要重點崗位人員應按規定實行定期輪崗交流。
(三)簡政放權。各掛靠單位、各股室針對排查出來的因市場競爭不充分、行政管制過度而存在的廉政風險,從人、財、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敗的重要權力崗位入手,構建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機制;要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審批手續,拓寬網上審批覆蓋面,提高辦事速度,不斷優化政務環境。
第四階段:建立長效機制階段
(一)檢查考核機制。要建立本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檢查考核制度,通過信息監測、定期自查、上級檢查、社會評議等方式,對風險點及其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結果納入本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績效評估考核內容。
(二)預警處置機制。建立廉政風險信息收集、分析、通報和預警制度,由辦“廉防辦”指定專人負責廉政風險信息收集,對收集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有針對性地進行預警處置,對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督導,在一定范圍內通報預警處置情況,努力做到“沒有問題早防范,有了問題早發現,一般問題早糾正,嚴重問題早查處”,防患于未然。
(三)風險評審機制。邀請辦廉政風險評議監督員或紀檢監察部門,對我辦的防控制度進行審核評估,重點圍繞制度的廉潔性、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沖突等問題,從制度設計環節開始,查找制度在內容、程序、配套等方面的不足。
(四)動態管理機制。在廉政風險防控實踐過程中,不斷總結經驗,推進防控機制的科學化和規范化,并結合我辦各項工作發展的新要求,對新出現的廉政風險要及時制定和優化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風險防控動態修正優化機制,推進源頭治腐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目標,統一思想。辦領導班子成員和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明確目標任務、主要內容、重點步驟,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區紀委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充分利用各種載體,大力開展宣傳工作,在全辦營造勤廉風險防范的宣傳氛圍。
(二)領導帶頭,精心組織。建立廉政風險防控制度體系,涉及面廣,政策性、專業性性強。辦班子成員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職責,對分管范圍內防控體系建設工作帶頭抓、親自抓,查找廉政風險,帶頭制訂和落實防控措施,帶頭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圍內的廉政風險防控管理,確保全面推行,落到實處。
(三)結合實際,務求實效。要立足實際,堅持把建設廉政風險防控體系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緊密結合,突出抓好權力清理、風險查找、防控措施制定等防控重點,確保把風險點找全、找準,力求取得實效。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12
為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省化解村級債務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鄂辦發〔20xx〕23號)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印發的《全市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天辦發〔20xx〕1號)相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20xx年底村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負債10萬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實現債務清零;負債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內的村,20xx年底前實現債務清零;負債50萬元以上的村,根據前期推進情況確定具體清零時間,最遲不得超過20xx年。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開展《石家河鎮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形成齊抓共管、持續推進的良好局面,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特設立《石家河鎮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財管所,余晨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蔣剛兵、梁卓翎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聯系電話: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清理核實。結合年度村級資產清查工作,對全鎮農村集體“三資”和村級債權債務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清查結果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后,以村組為單位進行公布,接受群眾監督。(責任單位:鎮紀委、鎮財管所、各村(居))
(二)剝離經營性債務。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進一步清理甄別經營性債務,逐村建立臺賬,鄉鎮統一管理。對有明確償還來源和化解途徑的經營性債務,村級組織制定還款計劃,由鎮化解村級債務辦公室(以下簡稱化債辦)實行動態監管,督促及時還款。對未履行民主程序擅自舉債、形成不良經營性債務的,按照“誰批準、誰負責、誰借錢、誰償還”的原則,落實化債責任,明確償還期限、確保按期化解。(責任單位:鎮化債辦、各村(居))
(三)依法清收債權。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清收債權用于還債。對農戶稅改前的應繳稅費欠款,可采取先掛賬的辦法,待承受力明顯增強后再作處理。對農戶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可采取對沖方式處理。對存在欠款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干部職工,對惡意欠款拒不償還的對象要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歸還。對企業欠款,按合同協議據實清收,確有困難的,可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對債務單位撤銷、債務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虛(空)賬債權,依法子以核銷。(責任單位:鎮紀委、鎮司法所、鎮財管所、各村(居))
(四)落實政策減免。對村級公益性事業負債,依法依規給子政策減免和資金支持。對稅改前村集體欠繳稅費形成的債務給予豁免,對村集體拖欠上級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形成的債務,確實無力償還的,積極與相關單位協商減免;對因上級項目資金落實不到位、項目配套資金不足產生的村級債務,各村應積極籌措資金化解。金融機構負責落實上級相關優惠政策,對村級呆賬貸款按程序予以核銷。(責任單位:鎮化債辦、鎮財管所、鎮農商行、鎮農業銀行、鎮郵政銀行)
(五)發展集體經濟。積極探索黨組織領導的以實現共同富裕為目標的新型集體經濟發展路徑,培育更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特色農產品品牌,讓更多農民深度參與農業產業鏈、價值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鼓勵村級組織依托集體土地、山林、水面、廠房等資源,以入股、租賃等方式,與相關市場主體實現共建共享;要維護集體經濟的發展基礎,一般不宜采取出售資產抵債的辦法。支持村級組織依托集體經濟組織、股份經濟合作社,開展土地流轉、托管等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指導村級組織依法用好村級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開發利用政策,多渠道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依法依規用于償還債務。統籌整合各級財政扶持資金,建立村集體經濟發展引導資金制度。加快推動省、市兩級扶持新型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落地見效,發揮示范帶動效應。(責任單位:鎮組織辦、鎮經濟發展辦、鎮鄉村振興辦、鎮財管所、各村(居))
(六)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充分利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盤活集體資產資源,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清產核資中依法收回的資產、資源,經鎮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招標、競價承包,增加集體經濟收入。(責任單位:鎮財管所、鎮經濟發展辦、各村(居))
(七)堅決制止新增債務。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健全監管制度,規范收支行為,從源頭防控新增債務。建立舉債審批和責任追究制度,下決心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化解債務存量、嚴控債務增量。村級組織抓發展、搞建設,必須量入為出,不得超越自身實力。對違規舉債造成不良債務的,堅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責任單位:鎮紀委、鎮財管所、各村(居))
四、工作步驟
(一)成立機構,制定方案(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各村(居)要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指定專人進行摸底調查、信息上報等工作。
(二)宣傳培訓,統一思想(20xx年4月11日至20)
鎮、村分別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對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村級小廣播、宣傳標語、入戶宣傳等方式加大對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輿論宣傳和引導力度,促進廣大干部群眾深刻理解化債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使農民真正理解、廣泛參與、積極配合化債工作,形成全鎮上下思想統一、步調一致的工作氛圍。
(三)摸底調查,分類造冊(20xx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各村(居)要結合年度農經統計年報、“全國村級務摸調查管理系統”,村級賬簿等資料對各村集體“三資”和村級債權債務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鎮財管所指導各村(居)按照債權務形成的時間、金額、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經手人、審批人分門別類,登記造冊。
(四)公示公告,接受監督(20xx年5月1日至5月7日)各村(居)將清查結果交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后,以村組為單位,在“村級財務流水賬公開欄”和村組微信群上進行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
(五)科學分析,精準施策(20xx年5月8日至11月30日)針對摸底調查公示確認的債權債務數據,進行科學分析,精準制定化債的籌款方案,精準確定化債范圍、化債比例、化債方案,按照一村一方案逐步化解村級債務。
(六)考核驗收,實施獎補(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對20xx年各村化債工作進行考核驗收,根據考核驗收情況,實施獎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工作職責。全鎮化債工作在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鎮化債辦具體組織實施;鎮組織辦負責對各級干部在化解債務工作中的履職情況進行考核;鎮紀委負責對化債中違規舉債、弄虛作假、優親厚友以及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不負責等問題嚴肅查處問責;鎮司法所負責欠款國家公職人員、惡意久款對象依法清收的指導;鎮經濟發展辦負責培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特色農產品品牌;鎮財政所負責對化債工作的業務指導。要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各村(居)是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者,承擔直接責任。
(二)強化檢查督導。鎮化債辦及鎮紀委要抽調人員組成督導組。督導組負責定期、不定期對各村(居)化債工作進行檢查和督導,及時向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匯報督導情況。鎮化債辦負責對每個階段的工作進行考察評估,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和評估結果及時宣傳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促進全鎮化債工作整體推進。
(三)狠抓工作落實,強化目標責任管理。將化解村級債務作為各村(居)兩委班子工作實績考核和鄉村振興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納入鄉村基層治理和黨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確保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13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市、縣有關會議精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確保農村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省、市、縣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部署,按照“摸清舊債、嚴控新債、落實責任、分類處置、逐步化解”思路,堅持依法依規、依靠群眾、因村制宜、規范管理,將化解村級債務與加強鄉村治理、發展集體經濟、規范“三資”管理相結合,把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作為治本之策,做到化存量與控增量兩手抓、兩手硬,減負、增能、提效并舉,為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夯實經濟基礎。
二、工作目標
以20xx年底村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負債10萬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實現債務清零;負債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內的村;20xx年底前實現全鄉債務清零。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清理核實。結合年度資產清查工作,對全鄉農村集體“三資”和村級債務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按照債務形成的時間、金額、利率、原因、用途、物限、經手人,審批人,分門別類、登記造冊。清查結果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后,以村為單位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對已確認的村級債務,利用“全國村級債務摸底調查管理系統”,鎖定債務數額,精準確定化債范圍,精準制定化債方案,報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備案。
(二)剝離經營性債務。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進一步清理甄別經營性債務,逐村建立臺賬,鄉級統一管理。對有明確來源和化解途徑的經營性債務,村級組織要制定還款計劃,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動態監管,督促及時還款。對未履行民主程序擅自舉債、形成不良經營性債務的,按照“誰批準、誰負責,誰借錢、誰償還”的原則,落實化債責任,明確償還期限,確保按期化解。
(三)依法清收債權。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清收債權用于還債。對農戶稅改前的應繳稅費欠款,可采取先掛賬的辦法,待承受力明顯增強后再作處理。對農戶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可采取對沖方式處理。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干部職工的欠款,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歸還。對企業欠款,按合同協議據實清收,確有困難的,可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對債務單位撤銷、債務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虛(空)賬債權,依法予以核銷。
(四)落實減免政策。對村級公益性事業負債,按照有關政策依法依規給予政策臧免和資金支持。對稅改前村集體欠微稅費形成的債務予以豁免,對村集體拖欠上級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形成的債務,確實無力償還的,積極與相關單位協商減免;金融機構應制定優惠政策,對稅改前的村級貸款,相應機構從未主張過債權、且符合《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呆賬核銷條件的,按程序予以核銷;一直主張債權的,可依法予以減息免息。對在村級債務化解過程中發生的特殊情況,報鄉政府一事一議集體研究決策。
(五)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鼓勵村級組織依托集體土地、山林、水面、廠房等資源,以入股、租賃等方式,與相關市場主體實現共建共享;支持村級組織依托集體經濟組織、股份經濟合作社,開展土地流轉、托管等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建立資產登記制度,全面掌握資產使用情況,有效保障農村集體資產安全;指導村級組織依法用好村級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開發利用政策,多渠道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依法依規用于償還債務。
(六)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充分利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盤活集體資產資源,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清產核資中依法收回的資產、資源,經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招標、競價承包,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已經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的村,集體股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償還債務,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員可用分紅收益沖抵所欠債務。
(七)堅決制止新增債務。加強農村集休“三資”監管,健全監管制度,規范收支行為,從源頭防控新增債務。建立舉債審批和責任追究制度,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化解債務存量、嚴控債務增量。村級組織抓發展、搞建設,必須量入為出,不得超越自身實力。對違規舉債造成不良債務的,堅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八)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按照“誰舉債、誰負責”原則,村集體是化解村級債務的責任主體,必須主動想辦法償還債務,不能“新官不理舊賬”。鄉鎮是化解村級債務的.實施主體,針對各村債務產生的不同情況,逐項制定債務化解方案,實行“一村一方案”。縣政府設立化解村級債務專項獎補資金,對按時保質完成化債任務的鄉鎮予以獎補。
(九)鼓勵企業“結對幫扶”。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國有和民營企業以及其他市場主體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結對幫扶”,支持村集體化解債務。充分調動和發揮“千企幫千村”示范引領作用,幫助村集體把資產、資源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以高質量“輸血”提高集體經濟文“造血”功能。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業務培訓(3月28日-4月10日)
積極開展多層次、全方位宣傳,提高人民群眾對村級債務清理化解工作的知曉率、參與率,同時,對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重大意義、工作目標、方法措施、工作流程等組織專題培訓。
(二)制定方案,明確任務(4月11日-4月15日)
根據全鄉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部署,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債務化解的目標和時間表,按照時間節點全力推進。
(三)清理核實,鎖定債務(4月16日一6月10日)
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專班對每筆村級債務的形成時間、金額、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經手人、審批人進行清理核實,填寫《大悟縣村級債務情況自查明細表》、《大悟縣村級經營性債務自查明細表》,由村主要負責人、駐村干部簽字上報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四)積極穩妥,化解債務(6月11日-11月30日)
針對每筆村級債務制定化解方案,明確化解責任人、化解時限、化解資金來源,確保化債效果。填寫《大悟縣村級債務化債登記表》,由村主要負責人、駐村干部簽字上報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五)總結驗收,建章立制(12月1日-12月31日)
建立化債責任制、舉債責任迫究制等相關制度,指導各村總結階段性的化債成果和經驗,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各村化債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并將驗收情況上報縣化債辦,做好迎接省、市檢查驗收準備。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責任落實。這次村級債務清理化解工作,既是省政府今年提出的三項硬伙硬結的工作之一,也是省紀委嚴格跟蹤督辦的事項,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政治自黨,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和務實高效的作風,扎實做好村級債務清理化解工作。在堅持現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前提下,積極尋求化解村級債務的新思路、新方法,把穩節奏,防止急躁冒進,要制定應急預案,堅決防止因群眾訴求久拖不決、草率處置而激化矛盾,引發群體性的事件或嚴重事件。為積極穩妥推進村級債務的化解,黨委書記親自掛帥,分管負責人錢進同志要專抓此項工作。同時抽調專門力量,組成工作組,由鄉班子成員帶隊,分片包干,責任到人,深入村組幫助開展工作。
(二)嚴格操作程序。為確保這次村級債務清理核實工作數據真實準確,要嚴格按照宣傳動員、培訓骨干、調查研究、制定方案、清查核實、統計匯總、逐級審核、考核驗收的程序進行。具體工作中要做到“五統一”,即統一政策規定、統一培訓骨干、統一時限要求、統一表冊格式,統一驗收標準。
(三)嚴格工作紀律。要嚴格按照政策規定,依法依規核實債務,徹底擠干“水分”,堅持消除“人情債”、“糊涂債”,嚴禁弄虛作假,虛報、高報、瞞報債務。這次債務清理核實,以村為單位上報,以鄉鎮為單位匯總。一旦查實有弄虛作假問題,要嚴肅追究責任。
(四)嚴格督查驗收。工作專班要經常性的督導檢查,每個階段結束后,要組織人員進行抽查驗收,確保債務清理核實工作的質量和進度。對檢查當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研究,明確處理辦法。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結束后,縣級領導小組將組織專班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村,要重新進行清理化解,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14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相關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區政府債務風險,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原則
嚴格遵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財政部、省財政廳等相關文件要求,依法依規處置政府性債務風險。
(二)分級負責原則
成立由區委書記沈xx任組長的開福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按照“誰舉債、誰償還、誰負責”的原則,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區本級具體工作;金霞經濟開發區成立相應領導小組,負責本園區具體工作。
(三)平等協商原則
在政府與社會資本方談判中,遵循平等協商、長期合作、公開透明的原則。
(四)分類施策原則
針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及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等涉及財政責任的重大債務問題進行分類,逐項整改。優先解決財預〔20xx〕50號、財預〔20xx〕87號、財辦金〔20xx〕92號文件發布后新舉借的債務產生的風險。
(五)穩妥處置原則
避免盲目進行突擊整改,防止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動貸款置換期限長、利率低的貸款等。
二、目標任務
逐年穩妥消化存量,依法嚴格控制增量,確保我區政府債務可承受、可持續,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三、任務分工
(一)妥善化解存量
1、鎖定存量債務
區發改局牽頭,對照政府年度投資計劃,逐項清理核實存量在建政府投資項目和資金落實情況。
區審計局牽頭,按照政府性債務、隱性債務和其他債務的口徑,逐筆清理存量政府債務情況,分類鎖定政府與平臺公司的債務。
2、分類籌措資金
區財政局牽頭,將存量政府債務中政府應承擔的資金分年足額納入預算,并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中按比例新設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應急專項;指導平臺公司按市場化原則多渠道籌措資金,妥善處置其應承擔的.存量債務;按照資產規模、變現價值、變現時序等口徑和要求,逐項清理核對其管理的國有資產情況,制定資產盤活和處置方案。
3、繼續完成整改
區財政局牽頭,按照《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民銀行 銀監會 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xx〕50號)、《財政部關于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財預〔20xx〕87號)要求,繼續整改違法擔保,糾正政府投資基金以及政府購買服務中的不規范行為,確保將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區法制辦牽頭,進一步提高部門、單位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切實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債務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
區金融辦牽頭,協調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確保必要的在建項目可持續融資,避免因盲目抽貸壓貸停貸出現資金斷鏈,防范在化解存量政府債務過程中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
(二)嚴格控制增量
區發改局牽頭,制定政府投資項目負面清單,科學論證和編制新建政府投資項目計劃。對于無法落實資金來源或難以實現資金平衡的項目,不得批準立項和開工建設。
區財政局牽頭,強化新建PPP項目的“兩評”論證;強化政府投資項目施工圖預算(招標上限值)、工程變更、結算和決算的審核,積極介入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編制審查。
區金融辦牽頭,指導平臺公司依法依規開展項目融資。
(三)規范平臺發展
區委辦牽頭,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平臺公司的邊界,嚴格控制新設平臺公司,加快整合現有平臺公司,推進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
(四)強化考核問責
區審計局牽頭,對政府債務進行年度審計,查處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
區績效辦牽頭,將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區對各級各部門績效考核范圍。
區委督查室牽頭,督促審計查處的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整改,并商請有關部門,對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后出現的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黨政干部進行嚴肅問責。
四、工作要求
(一)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協調,強化督導,定期召開各責任部門(單位)工作調度會,及時向區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
(二)區直各責任部門(單位)、平臺要統一思想、強化擔當,抽調精干力量,建立主要領導負責制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好本部門(單位)防控化解政府債務的工作。結合牽頭任務和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金霞經濟開發區領導小組制定本地區具體工作方案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15
為積極化解政府性債務,切實加強風險防控管理,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全面落實省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財政廳《關于地方債務化解方案的批復》(蘇債辦〔20xx〕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強政府性債務化解和風險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完善債務管理制度
(一)嚴格政府性債務預算管理。政府債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一般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中的財政補貼等支出按性質納入相應政府預算管理。各融資主體政府性債務中確需政府承擔償債責任的,根據財力狀況將償債資金納入預算管理。
(二)嚴格政府性債務限額管理。堅決杜絕隨意新增政府債務,除新增政府債券外,確保“化債方案”之外沒有新的隱性政府債務。
(三)合理編制并嚴格執行政府性債務年度計劃。規范編制全縣政府性債務年度收支計劃,根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建設規劃及綜合財力水平,合理測算未來三年在政府公益性項目建設上可以籌措安排的各類財政性資金,在債務限額內提出債務舉借建議。
(四)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今后政府投資項目一律先進入政府投資項目庫。在庫的公益性項目需要實施的,必須進行財力可行性評估,在財力允許且資本金已落實的情況下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否則不予安排;在庫的非公益性項目,根據專業領域由縣平臺公司市場化運作。
(五)夯實政府性債務管理基礎。建立政府性債務核算、統計和定期報告制度。加強債務核算及統計工作,做到賬實一致。凡有政府性債務余額的單位,每月向縣財政局報送財務報表和政府性債務相關統計報表。各融資主體舉借債務根據《金湖縣縣屬國有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暫行規定》(金政發〔20xx〕34號)文件精神,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二、穩步化解存量債務
(六)界定存量債務管理范圍。已進入財政部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系統的債務納入顯性債務管理;未進入財政部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系統,但已納入省財政全口徑統計范圍并被鎖定的債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將可能由政府承擔全部或部分償還責任的債務納入隱性債務管理。
(七)明確劃分債務償還責任。按照“誰舉借、誰使用、誰償還”的原則,明確政府和企業的責任,政府債務不得通過企業舉借,企業債務不得推給政府償還。今后任何部門不得新增各類政府債務。
(八)加快償還顯性債務。結合化解方案,將顯性債務中確需政府承擔償還責任的債務,納入財政預算并逐年化解。
(九)穩步化解隱性債務。積極拓寬籌資渠道,通過土地出讓收入、融資主體資產處置收益、向上爭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等方式,統籌安排償債資金,根據批復的“化解方案”逐年化解到位。
(十)增強債務償還能力。統籌組織財政收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壯大可償債財力規模;積極培植財源,認真落實支持產業發展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批穩定性強、稅源基礎廣、貢獻力度大的產業;建立財政存量資金定期清理制度,將盤活的存量資金優先安排,提前償還高息債務;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支持,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增強地方政府自身償債能力。
三、規范融資舉債行為
(十一)強化鎮級債務管控。鎮級政府原則上不得新增債務;如經批準同意舉借債務的,必須有相應的經營性資產與之匹配;鎮欠縣級財政和縣級平臺公司的債務必須負責償還,利息每半年結算一次,對化解存量債務成效顯著的鎮可給予相應的獎勵。
(十二)遏制違法違規舉債行為。厘清舉債融資行為的政策邊界和負面清單,堅決遏制違法違規舉債行為。嚴格執行預算法和國發〔20xx〕43號文件規定,嚴控新增債務,除新增政府債券外,確保“化債方案”之外沒有新的隱性債務。各類平臺單位不再繼續承擔政府融資職能,不得采用行政委托或指定方式讓平臺類單位承擔新的公益性項目,不得產生新的違法違規政府支出責任。嚴禁各類假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變相舉債的行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僅限于有經營性現金流、適合市場運作的公益性項目,不得采取回購社會資本方股權,或保底承諾、明股實債等方式進行變相融資。嚴禁假借政府購買服務名義變相舉債融資,政府購買服務必須堅持先有預算、后購買服務的原則,項目要嚴格限定在政府職責范圍、適合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服務事項內,不得將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貨物采購,以及建設工程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規范政府各類投資基金的設立、運營,政府不得以借貸資金出資設立投資基金,不得承諾回購其他出資人的投資本金,不得承擔其他出資人投資本金的損失,或者向其他出資人承諾固定回報或最低收益。規范融資平臺注資行為,政府不得將公益性資產、儲備土地注入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承諾將儲備土地預期出讓收入作為融資平臺公司償債資金來源。
(十三)規范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加強政策引導,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大力推廣PPP模式,規范選擇項目合作伙伴,引入社會資本,增強公共產品供給能力。縣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預算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完善財政補貼制度,分清債務償還責任。項目建設和運營過程中形成的債務由項目公司根據市場化原則負責償還。
四、加快平臺公司轉型
(十四)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理順政府與融資平臺公司關系,提升融資平臺公司的融資能力,規范監督管理,促進市場化轉型,切實防范政府性債務風險。著力增強融資平臺公司的“造血”功能和抗風險能力,支持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為業務清晰、治理規范、運營高效、服務本地經濟發展的市場化主體。
(十五)增強融資擔保能力。繼續支持和壯大縣級擔保公司發展,同時,積極爭取省市擔保公司、再擔保公司對我縣融資工作的支持,為縣國有融資平臺提供市場化擔保,進一步提升擔保公司擔保能力。
(十六)加強平臺公司市場化運作。鼓勵平臺公司參與全縣國有資本的運作運營,實現國有資產運營全域化。鎮級經營性資產納入縣級平臺公司管理,實行控股或合作;對產業類投入項目,必須由收益財政承擔成本,可由平臺公司進行投入,鼓勵片區開發;鼓勵和支持平臺公司利用自身優勢加快轉型發展,各平臺公司按照各自分工積極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平臺公司經營收益除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適當上交外全部留用,以壯大平臺公司實力或化解存量債務。
(十七)強化平臺公司人才隊伍建設。平臺公司要加強人才隊伍、風險管控等建設;鼓勵平臺公司創新發展,開展金融、擔保、股權投資基金等新型業態的發展;平臺公司要相互支持,錯位競爭,良性發展,實現縣域資產效益最大化。
(十八)鎖定平臺公司的.債務。全面厘清平臺債務,依法依規合理劃分政府與融資平臺的償債責任。明確化解目標,制定化解計劃,保證平臺公司良性運行。
五、構建風險防控機制
(十九)建立應急處置機制。根據縣政府制定的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各融資主體相應建立債務應急處置預案,分類制定處置措施,有效應對突發債務風險。
(二十)開展預警監測。縣財政局應按照財政部、省財政廳相關規定,做好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及時實施風險評估和預警,做到風險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并將政府及其部門與其它主體簽署協議,承諾用以后年度財政資金支付的事項,納入監測范圍,防范財政風險。縣政府定期排查風險隱患,防患于未然。
(二十一)明確債務風險事件。債務風險事件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地方政府債券到期本息兌付出現違約;二是政府無法償還地方政府債務本息,或者因償還政府債務本息導致無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運轉支出;三是政府無法履行或有債務的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責任導致無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運轉支出;四是因到期政府債務違約,或者因政府無法履行或有債務的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造成重大群體性的事件,影響極為惡劣。
(二十二)建立風險報告制度。債務人預計無法按期足額支付或有債務本息的,應當提前2個月以上向縣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報告,經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確認無力履行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后向縣政府報告。縣政府預計無法按期足額支付到期政府債務本息的,應提前1個月以上向市政府或省政府報告,并抄送市財政局或省財政廳。
六、強化監督與問責
(二十三)實行向縣委報告制度。自20xx年起,縣鎮兩級政府新上項目、舉借債務等重大事項,必須報縣委常委會研究批準。存量債務化解情況每年要在12月底前向縣委常委會報告。
(二十四)實行向同級人大報告制度。自20xx年起,縣鎮兩級政府建立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政府性債務運行情況的制度,將上年度政府性債務余額、債務償還情況等作為關注事項列入年度政府預算報告,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
(二十五)實行政府性債務考核制度。將政府性債務管理及存量債務化解納入年度績效目標考核,并將其列入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范圍。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16
為認真貫徹落實《湖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貫徹落實全省化解村級債務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及時化解村級債務、制止村級債務增長,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要求
總體要求:以制止發生新的不良債務為首要目標,以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控制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級經濟、規范財務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范操作,遏制債務膨脹勢頭,取得明顯減債效果。
具體目標:20xx年6月底化解村級債務總額100%,實現村級債務全清零。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20xx年4月底前)。各村要提高認識,抓緊時間,充分應用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嚴格按照程序,組織力量開展村級債務清理核實工作,對村級組織形成的各類債權和債務進行全面再核實,摸清底數,分類清理。要對村級債務清理結果進行認真審核,逐筆登記造冊,建立債務臺賬和債權債務數據庫,鎖定債務數額。根據村級債務形成原因,按照“誰舉債、誰負責”“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償還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或個人。
(二)積極穩妥化解村級債務(20xx年5月底前)。建立村級控債、化債獎懲制度,積極主動化解村級債務。各村要結合實際制定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分類化解,優先化解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發展等方面的債務。要把農民、村級干部、村級工程業主等個人債務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采取切實措施,集成現有政策,整合現有資金,積極化解基礎公益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債務。
(三)總結驗收建章立制(20xx年6—7月)。松柏鎮財政所組織對各村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和村級財務管理長效機制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總結,檢查結果報松柏鎮政府。
三、推進措施
(一)逐步化解債務。一是優先化解因賬務處理錯誤或不及時形成的債務,采用核減踢債的方式進行,對2009年已鎖定的歷年稅費尾欠債務、錯賬假債作賬務清零處理;對實質性債務要制定還款計劃,逐年化解。二是抵賬沖債。對經營性債務、工程尾欠、設施維護等其他債務,可采用抵賬沖債的方式進行化解,即加大債權清收沖銷債務;三是及時還債。村集體現有結余資金的村,在債務核準后及時還債下賬清零。
(二)節約支出化解債務。嚴禁各村新增債務,嚴控村級集體辦公費、報刊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確因征地拆遷、招商引資等需開支的,必須本著簡樸節約的原則,接待限額90.00元/人,超過部分一律不得入賬。
(三)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對村集體缺乏資金現階段無能力還債的村,以村級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一是整合盤活各類集體資源,清理整頓顯失公平合同,實現保值增值。二是創新產業發展模式,推廣“黨組織+農戶+基地+企業(合作社)“等形式,整合農村產業的生產、銷售、服務等環節。三是除上級補貼類、救濟類、應急類及專業技術要求較強的資金項目外,承建、領辦50萬元以下的村級小型建設項目,不斷拓寬集體經濟增收渠道,在不斷發展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基礎上,穩步有序化解村級債務。
(四)切實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三資”委托代理制,完善財務公開制度,確保村級民主理財制度落到實處。要按照“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原則,做好村級財務年度預決算,及時張榜公布,接受村民監督。對固定資產、資源性資產的'處置、拍賣、發包等重大財務事項,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健全村級財務審計制度,防止出現村級債務前清后欠的問題。穩步推進以股份合作為主要形式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逐步實現經營性債務和基礎公益性債務的有效分離,確保村級組織的正常運轉。
(五)嚴格追究責任。強化村民委員會成員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果向全體村民公布。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依法嚴肅追究。各村要嚴禁沒有資金來源上項目,嚴禁擅自擴大建設規模,嚴禁借群眾要求名義上“政績工程”項目。對違反規定發生的債務,要區別情況,嚴肅處理,對因“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和超財力、超標準搞建設形成村級債務的,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大小,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理。同時對在規定期限內不能化解村級債務的負責人,按照相關程序予以追責。對作假賬,虛報債務,騙取化債補助資金的單位或以舉債為名從中牟利的村級干部,責令其將所得款項全部退回,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堅決制止發生新的村級債務。涉及村級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生產開發項目,必須足額安排資金,不得留有缺口,不得要求村級組織安排項目配套資金。不得組織開展要求村級和農民出錢出物的達標升級和檢查評比驗收活動。村委會建立村級債務動態監控機制,實行定期報告制度,每月向財政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債務變化情況和原因,提出控制村級債務的政策建議。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村要高度重視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并將工作落實情況作為年底績效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明確責任落實。各村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村級債務化解方案,明確具體目標,實行項目化管理,細化目標要求,明確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村委會是做好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經管員負責化解村級債務的日常工作。財政所和代賬機構要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監督,完善村級財務公開和民主理財建設。
(三)嚴格督促檢查。加大督查力度,采取隨機調研、定期督查、半年調度等方式,加強對工作落實情況的跟蹤問效和過程監督。鎮財政所每半年組織對化解村級債務情況進行一次專項督查,督查結果作為績效考核重要內容。各村要制定本地村級債務化解實施方案,于20xx年5月底前報鎮財政所備案。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17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xx〕43號)、《省人民政府關于規范政府舉債融資行為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xx〕38號)和財政部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明確主體責任。縣人民政府對本地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負總責,各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直各部門,組織清理排查,摸清債務家底,扎實做好本部門單位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切實擔負起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防范化解財政風險的主體責任。縣政府成立由政府縣長為組長,政府常務副縣長為副組長,縣財政局、縣發改局、縣審計局、縣國資局、縣金融辦、人民銀行鄖西支行、十堰銀監局鄖西辦事處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財政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當出現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時,縣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需要轉為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風險事件應對工作。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債務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適時調整成員單位。
(二)明確部門監管責任
縣財政局作為政府性債務歸口管理部門,承擔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債務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負責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做好債務規模控制、政府債券分配、預算管理、統計分析和風險監控等工作,組織提出債務風險應急預案,組織提出需提交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決策的工作方案和政策建議。
縣發改局負責評估投資計劃和項目,根據債務風險應急需要調整投資計劃,牽頭做好企業債券風險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審計局負責對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開展審計,提出加強債務管理和債務風險防控意見。
縣國資局負責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防控,督促相關企業做好債務償還和風險防范工作。
縣政府金融辦負責協調地方金融機構配合開展政府性債務風險處置工作。
人行鄖西支行負責開展金融風險監測與評估,牽頭做好區域性金融風險防范和化解工作,維護金融穩定。
十堰銀監分局鄖西辦事處負責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做好風險防控,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風險處置工作,牽頭做好銀行貸款、信托、非法集資等風險處置工作。
債務行業主管部門是政府性債務應急處置的責任主體,負責定期梳理本行業政府性債務風險情況,督促舉借債務或使用債務資金的有關單位制定本單位的債務風險應急預案;當出現債務風險事件時,落實債務還款資金安排,及時向債務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二、全面落實政府性債務管理政策規定
(一)嚴格執行限額管理政策。債務限額由省人民政府下達,政府債務年末余額不得突破省人民政府審定下達的限額。
(二)分類納入政府預算管理。嚴格落實政府債務預算管理要求,將一般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將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中的財政補貼等支出按性質納入相應政府預算管理。對未按要求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債務,不得安排財政性資金償債。各部門各單位要將債務收支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政府債務預算應當全面反映債務“借、用、還”整體情況,并匯總反映政府債務余額、結構、債務資金安排使用以及償債資金來源等情況。
(三)明確限定舉債資金用途。舉借的政府債務,只能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和適度歸還存量債務,不得用于支付利息,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不得用于競爭性項目,不得用于樓堂館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投資項目,不得用于提前償還以后年度到期的政府債券、外債、國債以及政府專項借款。
(四)嚴格執行政府擔保規定。除轉貸的外國政府和國際經濟組織貸款外,各部門各單位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其他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不得承諾為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的`融資承擔償債責任。縣政府可根據自身財力狀況出資設立或參股擔保公司(含各類融資擔保基金公司),構建市場化運作的融資擔保體系,依法依規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政府依法在出資范圍內對擔保公司承擔責任。
(五)建立完善舉債融資機制。縣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只能通過省人民政府代理發行政府債券舉債,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違規舉債。不得以文件、紀要、領導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決定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為政府舉債或變相為政府舉債。不得以借貸資金出資設立各類投資基金,嚴禁利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政府出資的各類投資基金等方式違法違規變相舉債。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縣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設立政府出資的各類投資基金時,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諾回購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擔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損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會資本方承諾最低收益,不得對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權投資方式額外附加條款變相舉債,也不得通過違規擴大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和期限等方式變相融資舉債。
三、加強各類融資平臺公司融資管理
(一)加快推進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縣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不得干預融資平臺公司的日常運營,加快推動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為市場化運營的國有企業。除國家另有政策規定外,主要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功能、沒有實質性經營活動的融資平臺公司,應在妥善處置存量債務、資產和人員等基礎上依法清理注銷;對于兼有政府融資和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職能的融資平臺公司,應在剝離其政府融資功能并妥善處置存量債務的基礎上,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整合同類業務,轉型為公益性事業領域市場化運作的國有企業;對于具有相關專業資質、市場競爭力較強、規模較大、管理規范的融資平臺公司,在剝離其政府融資功能并妥善處置存量債務的基礎上,轉型為一般企業。
(二)分類處理融資平臺公司存量債務。對融資平臺公司屬于政府債務的存量債務,在規定期限內置換為政府債券;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存量或有債務,可按照規定程序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轉化為政府債務;融資平臺公司新增的企業債務,應當由其統籌自身經營收入等資金妥善償還,縣政府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涉及違法違規提供擔保的,按照《預算法》第九十四條規定,責令改正,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要依法依規保護金融機構合法權益,嚴禁以處理融資平臺公司存量債務和新增債務名義逃廢責任。各部門違規注入融資平臺公司的資產,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劃轉收回;屬于以注冊資本形式注入的資產,應當依法承擔補足資本的法律責任;對存量政府債務形成的非經營性資產,應當通過政府債券置換債務收回。
(三)規范融資平臺公司舉債融資行為。要進一步規范融資平臺公司的舉債融資行為,使其依法合規開展市場化融資,不得將公益性資產、儲備土地注入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承諾將儲備土地預期出讓收入作為融資平臺公司償債資金來源。融資平臺公司在境內外舉債融資時,應當健全信息披露機制,向債權人主動書面聲明不承擔政府融資職能,并明確其新增債務不屬于政府債務。縣政府及所屬部門不得以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為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的融資提供擔保。
四、建立健全政府性債務風險防控機制
(一)完善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要全面掌握政府資產負債、政府債務還本付息和經濟財政運行等情況,完善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根據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或有債務代償率等指標,及時分析和評估政府債務風險狀況。要強化預算約束,健全管理制度,將政府及所屬部門與其他主體簽署協議承諾用以后年度財政資金支付的事項納入監測范圍。要建立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定期評估本地政府性債務風險情況并作出預警。
(二)做好債務風險防范和化解工作。政府性債務規模較大、債務風險較高的部門單位,要制定中長期債務風險化解規劃,明確降低債務率的目標和任務,細化時間表和路線圖,努力降低債務率。當出現償債困難時,要通過控制項目規模、壓縮一般性支出、盤活存量資金、引入社會資本、處置政府存量資產等方式,多渠道籌措償債資金。
(三)建立健全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要抓緊制定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完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當難以自行償還政府債務、發生債務風險事件時,要及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和責任追究機制,切實化解債務風險,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全面清理整改違法違規舉債融資行為。各部門各單位要對照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全面清理各類違法違規舉債融資擔保行為,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工作。縣財政局要會同縣發改局、縣審計局、人民銀行鄖西支行和十堰銀監分局鄖西辦事處等部門,對違法違規舉債融資問題進行專項檢查,對債務規模大、風險高的部門和單位開展專項督查,提早防范隱性債務風險。
(五)建立聯合監控機制。縣財政局要會縣同縣發改局、人民銀行鄖西支行、十堰銀監分局鄖西辦事處等部門,建立大數據監測平臺,完善統計監測機制,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和數據校驗,定期通報監測結果。要建立財政、發改、司法、審計、人民銀行、銀監等部門以及注冊會計師協會、資產評估協會、律師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參加的聯合監管機制,對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融資平臺公司、金融機構、法律服務機構等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跨部門聯合懲戒,形成監管合力。
五、強化政府性債務管理督查考核問效
建立健全政府性債務管理督查考核機制,將政府性債務管理作為各部門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強化日常監管,督促部門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積極化解、有效防范債務風險。要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對全面落實債務管理政策、有效控制債務規模、及時化解債務風險的部門單位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補助;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債務規模長期偏高、化解債務風險不力的部門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和追責問責。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18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縣進入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發展階段,為了更好地發揮我縣律師在參與企業重整重組為化解企業債務危機中的作用,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切實增強為化解企業債務危機提供法律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各律師事務所要充分認識債務危機可能帶來的不利后果,積極引導廣大律師準確把握當前國際國內和我縣經濟形勢,牢固樹立大局意識,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把組織律師參與企業重整重組,努力為化解企業債務危機提供法律服務作為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和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行動,充分發揮律師法律知識和法律實務經驗的專業優勢,積極做好相關法律服務工作,推動我縣經濟的平穩較快發展。
二、充分發揮律師在參與企業重整重組化解債務危機中的職能作用。
針對我縣存在的企業債務危機,各鄉鎮人民政府正采取積極措施,實施拯救方案,做好防范化解工作,維護平陽經濟平穩發展的局面。這些措施涉及大量的法律關系調整和法律事務處理,迫切需要通過律師提供專業法律服務,輔助政府和企業有效實施企業資產重組和債務處理,提高化解矛盾和防范風險的能力,維護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一)開展調研,全面掌握企業債務危機狀況。
為深入了解全縣企業債務危機發生情況,縣司法局將組織律師事務所全面開展調研工作,按照縣域劃分為5個調查組,重點調查重點企業行業。各律師事務所積極與各企業部門聯系,開展各種形式的.專題調研活動,互通信息,組織律師深入企業,全面掌握企業債務危機狀況。全縣所有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近期要走訪顧問單位,征求意見,了解需求,并及時將重大問題和情況向縣司法局匯報。
(二)提前介入,及時幫助企業應對債務危機,做好企業法律事務代理工作
各律師事務所要積極履行法律顧問責任,及時掌握法律顧問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幫助企業規范經營管理,應對債務危機,引導企業正確處理債權債務、勞動用工,努力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各律師事務所加強與企業管理部門的聯系,建立快速反應通道,企業一有需要,要積極組織法律顧問團合理運用《公司法》、《擔保法》和《合同法》等法律的規定,推動相關企業在《公司法》的架構下實施債務重組、產業整合,增強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各律師事務所要積極配合當地政府拯救方案的實施,注重協調,以非訴訟的方式做好相關債權人的工作,避免不必要的訴訟。根據企業具體的擔保情況,參與制定化解方案,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協商化解辦法,控制企業債務危機和地方金融風險的擴大與蔓延。
(三)完善制度,全面加強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要充分利用這次律師參與企業重整重組、化解企業債務危機處理之機,宣傳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利用各種形式廣泛地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增強企業法律意識和防范法律風險的能力,力爭全縣企業法律顧問聘用率的提高,提高企業法律顧問服務水平的經驗,縣局將對律師對企業開展服務納入每年執法監督檢查內容。同時要建立長效機制,縣司法局成立以律師所骨干律師組成的“平陽縣中小企業法律服務團”,定期開展服務活動。
(四)履行職能,主動發揮政府的法律參謀作用
要積極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團的作用,變被動為主動,協助政府研究制定拯救困難企業、化解企業債務危機的工作方案,從專業角度對拯救方案進行論證,使方案具有法律上的可行性,防范方案中的法律風險。對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現的一些共性、關鍵性的問題,要積極向政府以及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努力為政府的科學決策提供法律上的幫助和支持。具有破產管理人資格的律師事務所要積極參與當地政府實施困難企業的破產保護,根據需要,協助政府對困難企業進行接管,避免損失的進一步擴大。通過服務,努力幫助企業特別是一些重點企業利用破產保護進行重整,實現重生,使企業的股東、債權人、職工等通過企業重整實現各自利益的最大化。此外,溫州的民營經濟較發達,民間高利借貸成為民間資本逐利的重要平臺,而高利借貸不僅給借貸方帶來了很大風險,同時也給監管部門帶來了很大監管壓力,給全社會帶來諸多不穩定因素。如何更好地規范和發展民間金融,防范風險,政府律師顧問應及時提出建議,引起政府的重視。
(五)加強宣傳工作,暢通信息溝通渠道
加強宣傳工作。一方面,各律師事務所要組織具有企業法律服務專業知識的優秀律師宣傳法律知識,增強企業經營管理者風險防范意識,提高風險防范能力。要通過以案說法等形式,開展法律咨詢,引導企業、債權人通過合法程序表達訴求、解決問題,維護社會穩定。另一方面,要加強信息溝通,做到“四個”知道:讓政府知道律師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讓企業知道律師在防范經營風險中的作用;讓律師知道服務發展大局的重要性;律師應知道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當事人利益訴求。
(六)規范律師服務收費,減輕困難企業經濟負擔
各律師事務所嚴格按照《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監督律師服務收費,嚴禁亂收費或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在當前企業普遍困難的情況下,要求所有擔任企業法律顧問和參與企業重整重組的律師自覺降低收費標準,盡量做到減、免、緩收律師費、顧問費,努力在為困難企業提供優質法律服務的同時減輕企業負擔,與企業共渡難關。
三、切實加強監督指導,提高律師的服務質量
各律師事務所要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教育、引導、鼓勵廣大律師充分發揮專業優勢,積極參與企業重整重組、化解區域性債務危機行動,竭力做好相關法律服務工作。在政府成立化解企業債務危機工作小組、研究制定拯救處置方案時,要主動將執業經驗豐富、執業素養良好的優秀律師推薦給政府、有關部門以及企業。律師事務所要建立健全律師辦理企業重整重組、化解企業債務危機法律事務的指導機制,規范律師辦理企業重整重組、化解企業債務危機法律事務的執業行為,在接受企業債權、債務、破產等方面案件時,標的額一千萬元以上要主動向市司法局、市律師協會報告,接受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協的監督、指導,不斷提升律師服務大局的能力和水平,為促進我縣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更大貢獻。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19
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防范控制債務風險的戰略部署,規范地方政府相關融資業務,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現提出以下工作意見:
一、整體要求
(一)持續做好常態化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工作,進一步規范銀行保險機構、地方政府相關融資業務,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嚴格執行地方政府融資相關政策要求,打消財政兜底幻覺,強化合規管理、盡職調查,嚴禁新增或虛假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切實把控好金融閘門。各級監管機構要進一步加強監管,建立完善風險監測體系,制定風險應對預案、疏堵結合、精準施策,對新增或虛假化解的銀行保險機構和負有責任的個人依法從嚴處罰。
二、嚴禁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銀行保險機構應嚴格盡職調查,提供融資應符合以下要求:一是不得違法違規提供實際依靠財政資金償還或者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持的融資。二是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黨委、人大及其常委會、政府及其部門出具承諾或擔保性質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決議、會議紀要、協議、各類函件等。三是不得要求或接受以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國有資產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融資進行抵押、質押以及以售后回租、售后回購等的方式變相抵押、質押。四是不得要求或接受以政府儲備土地或者未依法履行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等公益程序的土地抵押、質押。不得提供以預期土地出讓收入作為企業償債資金來源的融資。五是參與政府和社會的合作(PPP)、政府投資基金等,不得約定或要求由地方政府回購其投資本金、承擔其投資本金損失、保證其最低收益,不得通過其他明股實債的方式提供融資及相關服務。六是不得將融資服務作為政府購買服務內容。七是企事業單位在本行、本公司存量地方政府相關融資,已經在抵押擔保方式、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方面整改合格。八是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健全新增隱性債務發現機制。銀行保險機構應在合同中約定,一旦發現客戶違規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將終止提供融資,已簽訂融資合同的終止提款,同時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相關監管機構。
(三)加強融資平臺公司新增融資管理。銀行保險機構向地方政府相關客戶提供融資前應查詢財政部融資平臺公司債務及中長期支出事項監測平臺(以下簡稱“監測平臺”),根據查詢結果實施分類管理。對于不涉及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客戶,銀行保險機構應落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政策要求,按照市場化原則,依法合規審慎授信,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對承擔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客戶,銀行保險機構還應遵守以下要求:一是不得新提供流動資金貸款或流動資金貸款性質的融資。二是不得為其參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提供配套融資。除此以外對確因經營需要且符合項目融資要求的,必須由客戶報本級人民政府書面審核確認,銀行保險機構將審核確認情況作為審批融資的前提條件,同時嚴禁以審核確定名義進行變相擔保。在嚴格依法合規解除違法違規擔保關系的基礎上,對必要的在建項目允許在不擴大建設規模和防范風險的提前下,繼續提供融資,避免出現工程爛尾。各級監管機構不再受理原銀監會融資平臺名單查詢和調整事宜。
三、妥善化解存量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四)依法合規配合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銀行保險機構配合地方政府化解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到期存量隱性債務,要嚴格遵守《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配合做好防范化解融資平臺到期存量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工作的通知》(銀保監發[20xx]45號文件)。在自主決策、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的前提下,以市場化方式合規、適度向融資平臺公司提供化債融資,承接債權債務關系清晰、對應資產清楚、項目具備財務可持續性、化債方案明確且切實可行,短期償債壓力較大的到期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可適當延長期限,探索降低債務利息成本。優先化解期限短、涉眾廣、利率高、剛性兌付預期強的債務,防范存量隱性債務資料鏈斷裂的風險。銀行保險機構使用企業周轉便利類金融工具接續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前,應通過監測平臺確認該筆債務在財政部匯總的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清單內。提供的資金期限不得超過其對應的到期債務化解期限,規模不得超過對應到期債務本金余額,不得通過信托資金、流動資金貸款或其他流動資金貸款性質的融資置換存量隱性債務,不得置換明股實債類債務。
(五)做實作細化債方案。各銀行保險機構應要求融資平臺公司提供存量隱性債務化解方案,逐筆明確還款日期、還款金額和償債資金來源,及時采取追加合法擔保等風險化解措施。
(六)協商整改擔保方式。各銀行保險機構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管理等有關規定,對于地方政府及其部門、機構以直接或間接形式提供的原有擔保,以學校、醫院、公園等公益性資產或以無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出讓收入承諾或土地儲備作為擔保,應重新落實合法擔保。
(七)嚴禁虛假化債。銀行保險機構要嚴密監控資金用途,確保資金僅用于償還對應到期債務的本金。不得用于擴大建設規模等違規用途,支持地方政府實質性化解隱性債務,嚴禁虛假化債。不得配合地方政府或融資平臺公司置換不符合條件的隱性債務。不得將不具備市場化條件的隱性債務轉為經營性債務。不得將仍要地方政府承擔的隱性債務轉為經營性債務。發現違規情況及時報告監管機構,在違規行為整改完畢前,終止發放后續資金。各地要強化與銀行保險機構的信息共享比對,未經債權人同意的不得作為已化解債務或合規化債,防止虛假化債。
四、強化風險管理
(八)落實主體責任。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切實履行風險管理主體責任,指定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管理,管理層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本機構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管理,尤其是新增隱性債務和隱性債務化解情況。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及時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制定完善融資平臺公司風險應對預案,加強統籌協調,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九)加強統一授信管理。銀行金融機構要定期進行融資平臺公司風險評估,按照穿透管理和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強化集團統一的授信管理。要將貸款含貿易融資、債券投資、特定目的載體投資、票據承兌和貼現、開立信用證、保理、擔保、貸款承諾以及其他實質上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信用風險的業務納入對融資平臺公司的統一授信。銀行保險機構要進一步規范各類業務管理,不得通過理財、信托、保險、融資租賃等方式違規向融資平臺公司提供融資或繞道置換不符合條件的隱性債務。不得承銷變相增加或虛假化解隱性債務的'平臺公司債券。保險機構要切實加強資金運用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
(十)優化審批流程及權限。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優化風險管控措施和控制流程。加強對融資平臺公司融資業務的集中審批和管理,嚴格不同層級的審批權限,落實授信管理問責機制。對存量隱性債務置換、以及轉為經營性債務的審批權限上收至總行或總公司管理,不得委托或轉授權給分支機構。
(十一)嚴格風險管理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要科學評估融資平臺公司的財務能力和還款來源,重點審核收入的真實性、持續性和可行性,統籌考慮融資平臺公司負債和償債能力的匹配度,要審慎評估各類擔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充分性,切實加強項目資本金支付、貸后管理等關鍵環節,密切跟蹤監測項目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確保風險管控到位,對實際控股人或控股股東有未結清隱性債務的企業要加強資金監控,嚴防資金挪用風險。
(十二)設立區域風險限額。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密切關注相關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等級、財政信用情況等,對債務率高的地區要加強融資平臺公司的區域風險管理。
(十三)合理確定期限結構和還款方式。各銀行保險機構應根據項目預期現金流情況和實際建設期、達產期及運營期合理確認期限結構和還款方式。
(十四)嚴密排查隱性債務風險。各銀行保險機構應至少每半年對納入監測平臺的客戶組織一次風險排查,重點排查隱性債務未結清的融資平臺公司,動態掌握各種影響償還的風險因素,一戶一策采取化債措施,并向相應的監管機構報送排查報告。對風險較大、隱患突出的客戶,應加大排查頻次和化解力度,有序推進資產保全和風險化解工作,形成重大風險的,應及時向相應監管機構報送。銀團貸款牽頭行或代理行應履行銀團貸款貸后管理職責,按時完成化債進度報告并分送各銀團成員行。
(十五)做實資產分類。銀行保險機構要嚴格落實資產分類要求,根據實際風險情況調整融資平臺公司的資產分類,真實、準確、動態掌握風險情況,對于資不抵債、到期不能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要及時下調五級分類等級,不得掩蓋不良資產。
(十六)足額計提撥備。銀行保險機構應統籌考慮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風險和預期損失足額計提資產損失準備,確保資產損失準備能夠覆蓋融資平臺公司相關業務的損失,對隱性債務未結清的融資平臺公司,銀行撥備水平不得低于本行貸款撥備的平均水平。
五、強化監管監測工作
(十七)各級監管機構要高度重視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確定專門的牽頭部門,建立協同機制,積極開展地方政府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各銀保監局每半年至少要集中研究一次轄內銀行保險機構涉及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尤其是違規新增隱性債務及隱性債務化解情況,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為橙色或紅色的地區要增加研究頻次。
(十八)明確監管要求。各級監管機構要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履行風險防控的主體職責,確保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履職問責、分類準確性、撥備充足性等符合監管要求,對銀行保險機構新發生的融資平臺公司大額不良風險暴露或其他重大風險要及時跟蹤調查,明確監管意見。
(十九)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監測體系。各級監管機構要基于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清單,密切監測隱性債務風險情況,重點關注涉及隱性債務規模大、資產分類和資本計提不準確,或新增融資平臺公司相關業務較多的風險突出的機構,督促其加大風險化解力度。各級監管機構要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統一安排,填報相關的專項統計報表,持續做好風險監測,既要關注表內貸款、債券融資,也要做好理財、信托等資產管理業務以及投向融資平臺的其他表內外業務風險監測,各級監管機構要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密切監測融資平臺公司債務到期情況,建立專門的統計監測臺賬,逐筆統計到期時間、金額、償債資金來源、實際償還情況等,切實掌握風險底數。各級監管機構要指導銀行保險機構積極配合財政部門做好融資平臺公司債務信息共享比對工作,對涉及本機構的數據要按要求迎應核盡核,積極與財政部門和債務人溝通協商,協同提升數據質量,要依托監測平臺跟蹤監測銀行、保險機構對各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融資平臺公司、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提供的融資。
(二十)制定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各銀保監局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轄內的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對不能按隱性債務化解方案落實資金來源,未能按期償還的,要指導銀行保險機構及時與地方政府進行溝通,采取措施及時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風險,并及時報告銀保監會。
(二十一)定期報告制度。銀保監局每半年應向銀保監會報告銀行保險機構涉及的地方隱性債務情況、債務風險情況,包括但不限于隱性債務風險化解進度、融資平臺公司相關業務的主要風險監管工作情況等。
六、嚴格依法問責機制。
(二十二)建立健全內部問責機制。銀行保險機構要恪守不新增隱性債務的底線,妥善化解存量隱性債務,依法合規參與地方政府相關融資,要完善內部控制,明細責權劃分,建立問責機制,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要嚴格按照規定追究責任。
(二十三)組織現場檢查。各級監管機構要將融資平臺公司相關業務納入現場檢查內容,切實加大檢查力度,重點檢查新增隱性債務、違規置換或虛假化解隱性債務的行為。
(二十四)加大問責力度。對存在違規問題和存在重大風險的銀行保險機構,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對違規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
(二十五)強化監管協作。各銀保監局要加強與地方政府和財政部門的溝通協作和信息共享,在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化解、融資平臺公司共享比對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形成監管合力。監管中發現的新增或虛假化解隱性債務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通報財政部門。要及時將轄內融資平臺公司融資風險情況向同級地方政府報告,發揮地方政府在風險處置中的積極作用。
(二十六)本指導意見印發前出臺的有關文件如與本指導意見不一致的,按照本指導意見執行。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 20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扎實抓好我市房地產行業矛盾糾紛的化解穩控工作,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我市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現根據《海南省房地產風險防范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結合全省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專項清理處置、生態保護紅線區專項檢查、海岸帶保護與開發專項檢查、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違法建筑專項整治、停緩建房地產項目處置、商品住宅項目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處置等工作,強化政治意識,提高政治站位,扎實抓好房地產行業矛盾糾紛的化解穩控工作,全力維護全省和諧穩定的社會大局。
二、加強領導
文昌市房地產風險防范領導小組要全面排查房地產行業矛盾糾紛,具體梳理各項目存在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房地產風險,積極消除不穩定問題和隱患。
三、各部門職責
(一)政法部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對房地產行業矛盾糾紛的排查,落實現場處置、輿論監控、社會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做好維穩預案,確保社會穩定。
(二)法院部門負責對涉及司法查封的房地產項目進一步全面清理,大力解決債務和司法查封的“麻花結”,同時加快建立法院、房管、不動產登記等部門關于司法查封和抵押房屋信息共享和實時反饋機制。
(三)國土、規劃部門負責涉及土地、規劃、不動產權登記等方面房地產風險防范工作,依法處置土地、規劃等方面違法違規行為,完善相關手續。
生態環境保護部門負責涉及環保問題,特別是受鄰避效應影響方面房地產風險防范工作。
(四)住建部門負責違法違規銷售、網簽備案、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延期交房、物業管理等方面房地產風險防范工作。
稅務部門負責涉及依法開展稅費征繳等方面房地產風險防范工作。
公安部門負責對項目涉及惡意欺詐、一房多賣、非法變賣查封財產等違法行為依法立案查處。
信訪部門負責做好涉房地產項目群眾來信及來訪接待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化解矛盾糾紛,防止上訪群眾尋釁滋事和矛盾激化引發群體性的事件,匯總上訪群眾訴求和動態。
四、處置步驟
(一)排查階段(20xx年3月31日前)。
各責任單位要強化責任擔當,進一步對本市房地產行業的`矛盾糾紛進行全面排查和動態排查,并逐一建立臺賬。對已經發生的矛盾糾紛積極化解,對有苗頭、處于醞釀階段的矛盾提前防范。
(二)處置階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30日)。
根據排查摸底情況,采取一個項目問題、一個領導、一個班子、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五個一”措施,落實責任單位和具體責任人,明確處置措施和處置期限等,必須在保持社會穩定的情況下開展處置。要防止違法違規行為合法化,并結合實際情況分類處理。同時,要舉一反三,依法行政,規范管理,避免在開展房地產風險防范工作的同時,出現新的問題和不穩定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壓實主體責任。各責任單位要統一思想認識,全力以赴,攻堅克難,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務,切實排查解決房地產行業矛盾糾紛問題。市政法委、法院、公安、稅務、國土、規劃、住建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房地產風險防范工作。
(二)合力破解難題。各責任單位要建立存在風險防范問題的房地產項目動態臺賬,逐個項目制定對策,采取“五個一”措施,加快推進房地產風險防范工作。同時,每月要將房地產風險防范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工作建議等情況及時報送至市房地產風險防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加強工作銜接。各職責部門要在加強與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專項清理處置、生態保護紅線區專項檢查、海岸帶保護與開發專項檢查、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違法建筑專項整治、停緩建房地產項目處置、商品住宅項目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處置等工作銜接的基礎上,有效推進化解房地產業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繼續推進重大決策、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加大房地產方面的法制宣傳,引導業主依法理性維權,減少貪圖低價的盲目購房行為,堅決打擊小產權房和違法建筑。要落實“三同步”要求,堅決防止房地產風險隱患問題與其他社會矛盾交織疊加、被惡意炒作利用、發酵引爆。
(四)健全體制機制。各職責部門要不斷強化創新意識,主動作為,努力防范和化解房地產行業風險。要真正解放思想,大力弘揚敢闖敢試、敢為人先、埋頭苦干的特區精神,以自貿區(港)建設的國際視野,在創新房地產行業體制機制上主動作為,探索商品房現售制度,優化房地產交易登記制度,加快房地產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制度設計,促進我市房地產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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