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國有獨資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
主要內容: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章程由出資人蓋章。
5、公司新住所的使用證明;(同“設立登記”)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住所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7、原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
視公司章程規定的法定代表人產生辦法和程序的不同分別提交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國有獨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變更由國家授權的部門或機構決定)。
決議主要內容:(1)變更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任期未滿變更的還應說明免職原因);(2)若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同時涉及產生程序或組織機構設置的調整則應明確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應條款。
4、《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5、原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變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監事、經理調整的,需提交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身份證復印件(粘帖在《公司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經理情況》相應的位置)。
若變更法定代表人同時修改公司章程的,需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四、公司增加注冊資本變更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主要內容:(1)決定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數額;(2)各股東具體承擔的增加注冊資本的數額和出資方式;(3)增資后公司的股本結構;(4)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
不同比例增資,并涉及國有、集體產權變動的,應經評估后出示評估報告和批準文件,并參照評估后批準的價格辦理增資,提交股東會確認的股權變更協議;
國有獨資有限公司提交出資人對公司增加注冊資本、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的批準文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章程由投資人蓋章。
5、驗資證明;
6、原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五、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變更材料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自減少注冊資本決議或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在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公告三次,并在減少注冊資本決議或決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請變更登記,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主要內容:(1)公司注冊資本減少的數額;(2)各股東具體承擔的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和出資方式;(3)減資后的公司各股東的股本結構;(4)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
國有獨資有限公司提交投資人對公司減少注冊資本、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的批準文件。
4、報刊刊登的至少三次減資公告;
5、股東會決議確認的公司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該說明的主要內容:
(1)公司截止股東會作出減資決議之日共有多少債務;
(2)公司截止申請變更之日未償還部分是否已落實擔保或是否與債權人達成協議;
(3)股東承諾對公司減資前的所有債務(隱性債務)以減資前的投資額為限承擔連帶責任。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章程由出資人蓋章。
7、驗資證明;
公司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8、原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六、變更公司經營范圍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公司股東會(董事會)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國有獨資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
主要內容:決議事項、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
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章程由出資人蓋章。
5、增加經營范圍涉及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并自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6、原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審批機關單獨批準分公司經營許可項目的,公司可以憑分公司的許可經營項目的批準文件、證件申請增加相應經營范圍,但應當在申請增加的經營范圍后標注“(分支機構經營)”字樣。
七、公司營業期限變更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公司股東會決議;
主要內容:決議事項、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
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