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居民委員會:
我今年63歲,家住興華路XX號,平房(23平米),與妻子離異,現獨自生活,身體長期有病,不能干重體力活,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靠親屬救濟勉強糊口,年收入不足180元,生活異常艱難,當我-
當我聽說還可以向社區申請低保,我非常高興,本來已絕望的心又讓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氣,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線黎明的曙光。為此,特向廣場社區居民委員會申請低保。我也想靠自己的雙手不給黨和政府增加負擔,但身體狀況、家庭的窘困、生活的艱難,如今只能讓我命懸一線,希望社區能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