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議執行申請書
在一步步向前發展的社會中,申請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我們可以將自己的愿望和請求寫進申請書里。但是你知道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異議執行申請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異議執行申請書1
申請人:張,男,19______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區路X樓X號,身份證號:610,聯系電話:
請求事項:解凍申請人賬號為工資卡,并為申請人及其母、女每月留出生活必需費用每月1600元。
事實與理由:
因張、陳、吳與XX區農村信用合作社聯社XX分社貸款糾紛一案,___年12月貴院依據()執恢號執行裁定書對張在中國工商銀行支行賬號為賬戶進行了查封、凍結措施,并扣劃了全部余款,并且將每月到賬工資全額劃撥,結合執行及本案實際情況,申請人現提出異議如下。
___年10月,申請人因資金周轉困難需要取得一筆貸款,陳向申請人表示她與被申請人當時的盧負責人熟識,可以為其取得個人擔保貸款。___年10月27日,在陳介紹下申請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個人借款合同》,同日被申請人即向申請人提供了20萬元貸款。然而,申請人實際上只拿到了5萬元貸款,其余15萬元被陳拿走(發放貸款時一折一卡,申請人拿了一張卡,里邊有5萬元,陳拿了折子,里邊有15萬元,折子一直在陳手里)。陳涉嫌詐騙一案申請人也已經報案。
申請人現年59歲,緊靠工資維持基本生活,沒有其他經濟來源。申請人之母程出生于19______年X月X日,現年已經78歲高領,需要贍養,申請人之女張X,出生于19______年X月X日,尚未成年,沒有獨立生活能力,需要申請人撫養。從___年至今,貴院將申請人的工資卡全額凍結,導致申請人及其母、女的基本生活沒有保障,給申請人的正常生活帶來極大不便。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因此,請求貴院對張在中國工商銀行路支行賬號為賬戶予以解凍,同時每月為申請人及其母、女留出生活必需費用1600元。
基于此,申請人特提出異議,請求貴院對該執行措施依法予以變更。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異議執行申請書2
異議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異議人下屬_____項目部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到北京市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_________)朝執字第__________號《協助執行通知書》,異議人特對此通知書提出異議。
異議請求:_________________
依法撤銷(__________)朝執字第__________號《協助執行通知書》。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該通知書無法律依據
1.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不適用于本案情形
(_________)朝執字第__________號《協助執行通知書》明確該通知書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30條,但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規定:_________________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該規定只針對財產證照的轉移,不涉及被執行人的到期債權。
2.《協助執行通知書》的送達對象、執行標的不合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執行階段,《協助執行通知書》的送達對象應當是(1)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2)財產權利登記機關;(3)為被執行人發放收入的單位等,而不是被執行人的債務人。執行標的要么是存款,要么是收入,要么是產權證照等,而不是到期債權。
3.《協助執行通知書》的內容不合法
該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_________________1、凍結泰州_____公司在異議人處的工程款______萬元;2、未經法院允許,不得將工程款發還。
異議人認為:_________________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61條至69條的規定,如果被執行人不清償債務,執行申請人請求人民法院執行被執行人的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應當向第三人即被執行人的'債務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而不是《協助執行通知書》。《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與《協助執行通知書》的最大區別在于:_________________被通知履行到期債務的債務人享有異議權,且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做實體審查。根據前述援引的法律規定,《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中還應當明確履行期限、第三人的異議權及第三人不履行或不提出異議的后果。而(__________)朝執字第__________號《協助執行通知書》根本不具備上述內容。
二.異議人對被執行人的債務不足協助金額,亦未到期
根據異議人與被執行人的勞務合同約定,被執行人現對異議人的債權金額約為______萬元,遠遠低于人民法院要求異議人協助(并要求凍結)的______萬元。根據異議人與被執行人的合同約定,被執行人對異議人的債權為勞務合同尾款(保修金),支付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異議人對被執行人的債務尚未到期,異議人無即時履行的義務。
三.即使異議人的債務到期,該到期債權也不宜執行
異議人與被執行人簽署的合同性質為建筑工程勞務分包合同,被執行人的債權即為農民工工資,為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國家三令五申要求施工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欠農民工工資。因此,即使債權到期,由于到期債權的性質,也不宜執行。
綜上,異議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銷(_________)朝執字第__________號《協助執行通知書》。
此致
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異議執行申請書3
異議申請人一:姓名,性別,民族,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x。
異議申請人二:姓名性別,民族,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x。
被異議申請人:北京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異議事項:xxxxxx法院(xxxxxx)xxxxxx。
事實與理由:xxxxxx。
基與以上理由,法院在執行(xxxxxx)x法執二字第xxxx號公告涉及的房產時損害了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懇請法院終止對該房產的執行。
此致
xxxx市xxx區人民法院
異議申請人:xxxxxxxxxxx
異議執行申請書4
復議申請人劉永桂(又名劉永貴、劉十美),男,20__年6月5日出生,漢族,寧鄉縣電力局花明樓供電所電工,住寧鄉縣大屯營鄉六里村石湖塘組。復議申請人劉永桂不服寧鄉縣人民法院(20__)寧法執異字第2號執行裁定,現依法提出復議。理由如下:
一、寧鄉法院執行裁定書認定事實錯誤,有意偏袒被執行人。
1、沒有認定寧鄉縣電力局的通知在執行中所附條件的事實及該條件的.違法性。
寧鄉電力局確實通知過劉永桂到白馬橋供電所上班,但劉永桂前往供電所報道時得知該通知附了條件:上班前必須與寧鄉電力局設立的寧鄉縣楚溈農電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勞服公司”)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
劉永桂應通知要求前往報到、被拒、被拒理由、主張請求等均在聽證時當庭陳述,電力局也沒有否認;在20__年11月12日寧鄉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對“勞服公司”工作人員廖旭輝所作《詢問筆錄》中亦有記載;聽證現場,廖旭輝也沒有否認劉永桂所述事實。
該條件是違法的。理由有如下:
(1)電力局設立“勞服公司”向自己派遣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第67條禁止性規定;
(2)、要求劉永桂與“勞服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因履行義務主體不合生效判決,而且在該合同中寧鄉電力局不是合同主體,其根本沒有依據判決履行義務;
(3)附條件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本身就是違法行為,該等情況屬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之規定,電力局及其主要負責人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
2、寧鄉法院裁定書認定事實中,對劉永桂關于《結案通知書》的異議只字未提。劉永桂始終認為結案是錯誤的,始終沒有同意寧鄉法院在寧鄉電力局要求劉永桂與“勞服公司”簽訂一年期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結案。
3、劉永桂未上班,是因為寧鄉電力局和“勞服公司”違法設立條件,認為該條件違法,而以實際行動抗爭(起訴、仲裁、投訴)并非不愿意上班;劉永桂不同意。
異議執行申請書5
申請人:_________
注冊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20______)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并已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20______)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采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行(20______)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
二、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20______年,申請人的公司銀行賬戶被采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公司財產及商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了解,方知北京公司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20______)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已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十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于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于二零零三年初搬遷至北京,且一直在此正常經營(整個辦公面積為1200米2,均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員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開辦公電話及手機號碼,公司在市內各個辦事機構均有常駐工作人員;企業信息可以通過工商登記、網站查詢獲知,且申請人于近幾年內在北京開發了數個房地產項目,具備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系,則能通過上述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
三、原告所說的申請人向其借款的經辦人與申請人沒有任何關系,某人即不是申請人公司員工,申請人也從未委托過此人代理公司進行企業間借貸行為.
四、原告用于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系”的借條、發票、協議書只有復印件,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諾書》中所載公章系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真實性且相關證據僅有復印件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某人利用偽造的申請人公章,以申請人名義向原告借款的行為已經涉嫌詐騙,原告從其自稱的“借款關系”成立十多年以來從未向申請人主張債權,申請人有理由懷疑原告與某人合謀欺詐,申請人已經就本案情況向貴院提出調卷申請,并將向公安機關報案.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4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申請人:_________
20______年___月___日
異議執行申請書6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男,漢族,19__________年7月1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電話號碼。
請求事項:
蘇_______________汽車是申請人使用擁有的財產,貴院對該車輛的執行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特提出異議,并且請求法院撤銷對蘇_______________汽車的`保全。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與__________在20__________年3月11日因為生意需要向申請人借款11萬元,為此把蘇____________________汽車作為抵押交付給了申請人,同時交付的還有該車輛的行駛證。雙方借條約定車輛違章由申請人負責,為此申請人在拿到車后處理該車輛的違章,花費1萬多元,該情況有借條、違章記錄單據作為證明。
申請人自20__________年以來一直使用該車輛,20__________年申請人為該汽車做了年審,年審手續費用都是由申請人辦理。另外,該車輛的交強險、商業險都是由申請人辦理的,保險金也一直申請人繳納。
近年來,申請人一直沒有間斷要求借款人歸還借款,但是借款人一直沒有歸還,后來借款人電話無法聯系,申請人四處打聽借款人下落無果,由于借款人__________與__________一直沒有歸還借款,導致申請人權益受到侵害損失很大。現在申請人占有使用該車輛是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理應受到法律的保障。
綜上,申請人請求貴院立即停止執行,依法撤銷對蘇_______________汽車的保全。以保障法律賦予申請人的合法的權利。
此致
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04月7日
異議執行申請書7
申請人:,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市xxxx區,電話號碼。
請求事項:
xxxx汽車是申請人使用擁有的財產,貴院對該車輛的執行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特提出異議,并且請求法院撤銷對xxxx汽車的保全。
事實與理由:
xx與xx在xxxx年xx月xx日因為生意需要向申請人借款11萬元,為此把xxxx汽車作為抵押交付給了申請人,同時交付的還有該車輛的行駛證。雙方借條約定車輛違章由申請人負責,為此申請人在拿到車后處理該車輛的違章,花費1萬多元,該情況有借條、違章記錄單據作為證明。
申請人自以來一直使用該車輛,申請人為該汽車做了年審,年審手續費用都是由申請人辦理。另外,該車輛的交強險、商業險都是由申請人辦理的,保險金也一直申請人繳納。
近年來,申請人一直沒有間斷要求借款人歸還借款,但是借款人一直沒有歸還,后來借款人電話無法聯系,申請人四處打聽借款人下落無果,由于借款人xx與xx一直沒有歸還借款,導致申請人權益受到侵害損失很大。現在申請人占有使用該車輛是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理應受到法律的保障。
綜上,申請人請求貴院立即停止執行,依法撤銷對xxxx汽車的'保全。以保障法律賦予申請人的合法的權利。
此致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異議執行申請書8
申請人:
注冊地:
住所:
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____)一中民初字第____號終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并已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____)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采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 裁定中止執行(____)一中執字第____號裁定書;
二、 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 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______ 年,申請人的公司銀行賬戶被采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公司財產及商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了解,方知北京公司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____)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已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________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十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于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于______ 年初搬遷至________,且一直在此正常經營(整個辦公面積為 ________ 米,均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員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開辦公電話及手機號碼,公司在市內各個辦事機構均有常駐工作人員;企業信息可以通過工商登記、網站查詢獲知,且申請人于近幾年內在北京開發了數個房地產項目,具備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系,則能通過上述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
三、原告所說的申請人向其借款的經辦人與申請人沒有任何關系,________即不是申請人公司員工,申請人也從未委托過此人代理公司進行企業間借貸行為。
四、原告用于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系”的借條、發票、協議書只有復印件,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諾書》中所載公章系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真實性且相關證據僅有復印件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____利用偽造的申請人公章,以申請人名義向原告借款的行為已經涉嫌詐騙,原告從其自稱的“借款關系”成立十多年以來從未向申請人主張債權,申請人有理由懷疑原告與____合謀欺詐,申請人已經就本案情況向貴院提出調卷申請,并將向公安機關報案。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204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申請人:________公司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異議執行申請書9
申請人:曹,男,漢族,xx年11月27日出生,身份證號碼:,住址:xx市xx市路號,聯系電話:
永川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重慶市永川市人民法院缺席審理,作出(2)永民初字第16x3號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并已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2)永民執第x2x--4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采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行(2)永民執第x2x--4號裁定書;
二、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2x年,申請人的銀行賬戶被采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申請人財產及聲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了解,方知永川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訴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作出(2)永民初字第16x3號審判決書,已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4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從1x年12月x日(原告稱申請人借款時間)至2x年1x月1x日(原告發催款通知書時間),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于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多年來一直在永川市勝利路-1-3居住,我的家人和孩子也在此居住,原告的訴訟期間亦沒有離開過。原告、法院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系,則能通過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法院只憑借原告詢問筆錄中申請人下落不明一句話,就依此判決,有違法律的嚴謹、權威,明顯輕率和不負責任。
三、申請人從沒有向原告借款,申請人也從未委托過他人代理申請人向原告有借貸的行為。
申請人從法院復印了相關資料后,經過仔細辨認,申請人沒有在借款申請書、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抵押合同、借款借據等文書上簽字,這些文書上的簽名系他人仿冒本人名字簽署的,同時,申請人也沒有委托過任何人向原告借款。依此申請人不應當承擔任何還款的法律責任,原審法院作出申請人還款的判決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四、原告用于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系”的借款申請書、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抵押合同、借款借據等文書,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上述證據中本人簽名系他人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真實性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原告提供的證據顯示,借款時間是1x年12月x日至1x年12月7日,那么,申請人應當在2x年12月7日前向申請人(即使不是申請人借款)進行催款或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原告直到2x年1x月1x日向申請人發出催款通知書,在2x年6月x日才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訴訟早過時效4年之久,法院任然在申請人沒有接到通知的情況下作出原告勝訴的判決,是錯誤的。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x4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永川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零xx年十一月十七日
異議執行申請書10
申請人:張,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市xx區路x樓x號,身份證號:610,聯系電話:
請求事項:解凍申請人賬號為工資卡,并為申請人及其母、女每月留出生活必需費用每月1600元。
事實與理由:
因張、陳、吳與xx區農村信用合作社聯社xx分社貸款糾紛一案,x年12月貴院依據()執恢號執行裁定書對張在中國工商銀行支行賬號為賬戶進行了查封、凍結措施,并扣劃了全部余款,并且將每月到賬工資全額劃撥,結合執行及本案實際情況,申請人現提出異議如下。
x年10月,申請人因資金周轉困難需要取得一筆貸款,陳向申請人表示她與被申請人當時的盧負責人熟識,可以為其取得個人擔保貸款。x年10月27日,在陳介紹下申請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個人借款合同》,同日被申請人即向申請人提供了20萬元貸款。然而,申請人實際上只拿到了5萬元貸款,其余15萬元被陳拿走(發放貸款時一折一卡,申請人拿了一張卡,里邊有5萬元,陳拿了折子,里邊有15萬元,折子一直在陳手里)。陳涉嫌詐騙一案申請人也已經報案。
申請人現年59歲,緊靠工資維持基本生活,沒有其他經濟來源。申請人之母程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現年已經78歲高領,需要贍養,申請人之女張x,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尚未成年,沒有獨立生活能力,需要申請人撫養。從x年至今,貴院將申請人的工資卡全額凍結,導致申請人及其母、女的基本生活沒有保障,給申請人的正常生活帶來極大不便。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因此,請求貴院對張在中國工商銀行路支行賬號為賬戶予以解凍,同時每月為申請人及其母、女留出生活必需費用1600元。
基于此,申請人特提出異議,請求貴院對該執行措施依法予以變更。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異議執行申請書11
異議人:xx,男,漢族,xx年xx月xx日生,住xx,身份證號碼xx,聯系電話xx。
在申請執行人肖xx與被執行人王xx就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貴法院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當作被執行人王xx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裁定中止執行被執行人王xx的個人財產。
事實與理由:
xx年xx月xx日,異議人自主老宅(含宅基地和房屋)由政府拆遷并負責安置。肖xx(申請執行人)與黃xx(被執行人,黃xx之子)原為夫妻。恰逢拆遷之際,肖xx因婚姻關系而享有一個自建房安置指標。
xx年xx月xx日,異議人與妻子王xx一次性繳納建房資金230311.93元,隨后又全額墊資234523.94元用于購買家具和裝修房屋(詳見民事起訴狀)。
xx年xx月xx日,肖xx在不支付一分錢的情況下,就拎包入住搬進了新房。肖xx與黃xx離婚后,以黃xx、王xx為被告提起“分家析產”訴訟。
xx年xx月xx日,經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確定:新橋沁園安置小區歸肖xx使用,王xx應向肖xx支付房屋折價款165240元。
異議人就該生效的判決執行事宜提出異議,懇請法院裁定中止該判決的執行。理由如下:
一、異議人黃xx和妻子王xx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肖xx支付建房款和裝修費用,存在真實的債權債務糾紛。中止執行是債務抵銷、保護異議人合法權益的必要手段。
二、執行申請人無正當工作、無收入來源,為避免因執行申請人揮霍無度而無法追回被執行的款項,中止執行是化解雙方矛盾的。
三、生效判決客觀上存在超出訴訟請求進行判決的情形,業已進入再審申訴程序,不排除錯判、誤判的可能,中止執行是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的'有效保障。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202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并執行回轉,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
日期:
異議執行申請書12
異議申請人:XXXX,男,漢族,1977年12月6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XXXX,北京市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XXXX
被異議申請人: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職務:經理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管莊西院電話:XXXX
異議申請人不服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0xx)三中執字第XXXX號執行公告,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之規定,故依法提出異議,請求裁定中止執行。
事實與理由:
一、異議申請人是涉案房屋的實際使用人,且已經支付了租賃費,轉讓費。且與被異議申請人、北京萬博領航教育咨詢有限公司之間涉及108號底商房屋的租賃糾紛案件正在法院審理之中,合同的效力最終只能由法院裁決。
20xx年4月18日,申請人與北京萬博領航教育咨詢有限公司之間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被告(甲方)將座落于北京市朝陽區雙橋路康惠園小區3號院1號樓3-1-108號底商出租給申請人(乙方),租期自20xx年4月18日至20xx年8月2日止,還約定了押金、租金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相關條款。合同簽訂之后,申請人根據約定支付給北京萬博領航教育咨詢有限公司押金31937.5元、半年租金191625元,支出門面轉讓費120000元,花費巨資對租賃物進行了裝修,該公司也依約交付了房屋使用至今,上述合同的簽訂過程都是由被異議申請人公司的工作人員代理北京萬博領航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完成的,且其也一直在收取申請人的水電費,視為其同意把涉案的房屋租給異議申請人。異議人的租賃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應受法律保護。
二、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0xx)三中執字第XXXX號執行公告,要求申請異議人15日之內騰退該房屋是錯誤的,也是違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釋〔20xx〕10號第三十一條 承租人請求在租賃期內阻止向受讓人移交占有被執行的不動產,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租賃合同并占有使用該不動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其發公告的執行依據是北京仲裁委員會作出的(20xx)京仲裁字第0668號裁決。該裁決中并沒有要求申請異議人把房屋交付給被異議人。異議申請人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還有待法院認定。
綜上,三中院在(20xx)三中執字第00287號執行公告中涉及的房產強制執行中損害了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懇請法院中止對該房產的執行。
此致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異議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異議執行申請書13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終止對案外人xx的執行,(20xx)辰民初字第xx號民事判決對案外人沒有法律約束力。
事實和理由:
天津市xxx與天津市xxx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業經貴院一審判決終結,現已進入執行程序。現申請人對該案提出以下異議:
1、被執行主體不適格。
天津市xxx與天津市xx租賃合同糾紛一案,被執行的主體是天津市xxx而不是案外人xx,,然而貴院在沒有任何針對案外人xx生效判決文書的基礎上而對案外人強制執行”,顯然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2、(20xx)辰民初字第xx號民事判決針對的是天津市xx,而不是案外人對案外人沒有法律約束力。
雖然(20xx)辰民初字第xx號民事判決已生效并申請執行,但在該判決中明確被告只有一個即是天津市xx,并沒有案外第三人,根據合同相對性及判決可以證實被執行的`主體為天津市xxx,執行案外人xx明顯與判決不符與事實相悖。理應終結對案外人的強制執行。
據此,申請人請求貴院依據事實和法律,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維護申請人合法的權益,以保障法律賦予申請人的合法生存的權利。以體現法律的公正和正義。
此致
x市北辰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異議執行申請書14
申請人:
注冊地:
住所:
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20xx)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并已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20xx)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采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行(20xx)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
二、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20xx年,申請人的公司銀行賬戶被采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公司財產及商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了解,方知xx公司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20xx)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已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十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于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于二零零三年初搬遷至xx,且一直在此正常經營(整個辦公面積為1200米2,均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員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開辦公電話及手機號碼,公司在市內各個辦事機構均有常駐工作人員;企業信息可以通過工商登記、網站查詢獲知,且申請人于近幾年內在xx開發了數個房地產項目,具備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系,則能通過上述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
三、原告所說的申請人向其借款的經辦人與申請人沒有任何關系,某人即不是申請人公司員工,申請人也從未委托過此人代理公司進行企業間借貸行為.
四、原告用于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系”的借條、發票、協議書只有復印件,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諾書》中所載公章系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真實性且相關證據僅有復印件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某人利用偽造的申請人公章,以申請人名義向原告借款的行為已經涉嫌詐騙,原告從其自稱的“借款關系”成立十多年以來從未向申請人主張債權,申請人有理由懷疑原告與某人合謀欺詐,申請人已經就本案情況向貴院提出調卷申請,并將向公安機關報案.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4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申請人:
日期:
異議執行申請書15
申請人:李______,女,1980年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居住地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室,系本案被執行人王______妻子。
申請事項:
請南昌縣人民法院對王______與王坤民間借貸執行案裁定不予執行并啟動審判監督程序。
申請理由:
王坤訴王______民間借貸案之前,申請人曾于20______年___月以周方家庭暴力并轉移共同財產為由向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同時申請對夫妻共有房產進行財產保全。此案經西湖區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開庭審理后做出(20xx)西民一初字第1181號判決,該判決雖不予支持申請人離婚訴請,但對王______與申請人共有財產作出了事實認定,除王______與申請人名下有共同房產四套及轎車等財產外并未認定存在共同債務。然而就在李靖對王______起訴離婚一案進行同時,王坤以民間借貸為由向南昌縣人民法院起訴其親生子王______,訴稱王______對其負有數百萬元債務,嗣后與其子王______快速調解結案,并由王坤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王______在未經申請人同意并未告知申請人的情況下擅自作出將夫妻共有房產償還給其父王坤的處理。至此,王坤王______父子這起民間借貸案及執行程序已直接影響申請人合法權益。
申請人認為,王坤起訴其子王______借貸案暨執行案具有非常明顯的虛假訴訟惡意編造債務侵害申請人共有人的特征,王______擅自處分夫妻共有財產屬無效行為,其與王坤的行為嚴重侵害了申請人合法權益,為此申請人懇請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啟動審判監督程序,現陳述主要事實理由如下:
一、王坤訴王______一案的執行標的物系王______與申請人婚姻關系存續之間購買的夫妻共有財產、王______擅自處分夫妻共有房產無效。
王______與申請人自1999年舉行婚禮同居,20______年生大女兒王悅,20______年補辦結婚證,20______年5月生小女兒王梓(見南昌市西湖區法院西湖區法院(20xx)西民一初字第1181號判決第3頁)
王______與申請人名下共有房產四套,具體如下(見房產檔案):
1、南昌市金盤路89號店面(20______年12月購買、賣房人為謝英,成交價為222588元)
2、南昌市贛撫路599號店面(20______年1月21日購買、賣房人為南昌金潤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成交價為1311432元)、
3、南昌市北京東路恒茂國際都會10室住宅(另有車位及儲藏室)(20______年2月購買、出賣人為江西恒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交價為1139998元)、
4、南昌市解放西路26號天佑國際公寓2(20______年3月購買、賣房人為江西房地產開發建筑公司、成交價為775313元)。
前述四套房產均屬于申請人與王______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依據《婚姻法》第17條規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4條規定均屬夫妻共同房產。
在前述房產屬于申請人和王______共有房產情況下,王______未經申請人同意擅自將前述房產若干處分以償還給王坤的所謂債務,違反了民法通則意見、物權法、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屬無效處分行為。
《物權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第九十七條“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
《民法通則意見》第八十九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一般認定無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七條規定“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有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有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有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依據前述法律規定,夫妻共有財產是共同共有財產,夫妻雙方對這些財產擁有平等的占有權、使用權、管理權、收益權和處分權。對共有財產的任何處分行為都應由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違背對方意志擅自處理共有財產,都構成對他方合法權益的侵害,而王______在未經申請人同意并不告知申請人的情況下就與其父協議處分房產,明顯侵犯了申請人李靖的合法權益,應該被認定為無效的民事行為。
二、王坤不具有法定的善意第三人的特征,其接受王______擅自處分夫妻共有房產行為無效。
王______的父親周王坤在此案中不具有善意第三人特征,因為其是王______的親生父親,王______系其子,王坤對王______與李靖在夫妻關系存續時購買此套房產不可能不知情,更不可能對申請人起訴周方離婚案不知情。
首先,王______與申請人在婚姻關系期間購置前述房產,在家庭生活中屬巨額錢款置業理財行為,作為王______父親的王坤不可能不知情,王坤在其子結婚后與其子在一起工作,對此王______在西湖法院審理離婚案法庭調查中有明確陳述,即“我是為我父親打工”(見西湖法院庭審筆錄第6頁)。在父子兩人一起工作的情況下,王坤對王______置業行為不可能不知情,這有悖生活常理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
其次,王______曾與申請人就離婚事宜于20______年12月27日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就轎車及店面租金事宜作出約定,嗣后王坤于同日出具承諾書(見協議書及承諾書),承諾在其子王______不履行前述協議書情況下由其負責履行。這份承諾書就充分說明王坤對周方與申請人正在進行的離婚訴訟及房產被申請人訴訟保全的情況非常清楚,更知悉其法律利害關系。
再次,王坤明知其子與申請人訴訟離婚進行中,卻與其子王______經法院達成所謂民事調解書以期得到前述房產,其主觀惡意非常明顯,其不具備善意第三人的特征。
綜上,王坤訴王______民間借貸一案具有非常明顯的惡意串通虛構債務侵害申請人特征,屬于最高法院再三強調懲治打擊的虛假訴訟行為,王______擅自處分夫妻共有財產既王坤接受這一處分屬無效行為,申請人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特申請貴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啟動審判監督程序,以查清事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申請人:_________
20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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