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2月1日是爸爸的生日,我和媽媽都忘了,所以今天來補。
晚上,我和媽媽一起去蛋糕店訂蛋糕。我選了一個大蛋糕,要50元錢。媽媽又想到蛋糕要在半個小時之后才能做好,所以又買了3杯小蛋糕給爸爸、我和王姐姐。每杯2元,總共要56元。媽媽要阿姨便宜點,就只花了55元。媽媽又看到櫥窗里只剩下最后一杯了,媽媽說:“我們經常在你家訂蛋糕,干脆把那杯也送給我們吧!”阿姨同意了。就這樣,我們就有了4杯,相當于每杯只花了1元2角5分。這些都是我自愿用壓歲錢為爸爸買的。
訂好了蛋糕,我們就高高興興地到姑姑家吃晚飯了,爺爺奶奶還在那里等著呢!
篇二:
今天是放寒假的第二天,為了趕緊做好寒假作業,認真的做,一下子就把《寒假園地》做完了,我心中的大石頭也總算落了下來,終于可以輕松嘍!
我高興地吁了一口氣,去向爸爸媽媽“報喜”,本以為爸爸媽媽會替我高興,可沒料到爸爸卻冷漠而嚴厲地說;做這么快有什么用呢?老師布置的這些作業都是讓你們一兩天就完成的嗎?那怎能好好地掌握暑假知識、好好復習上學期的知識呢?”
我聽后,覺得爸爸講得很有道理。哎!要是早知如此,我就不會這樣做了,但現在還有什么辦法呢?總而言之,我以后再也不會像這次一樣“范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