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制度大全[15篇]
在現在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請假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請假制度1
環境學院研究生請假制度
根據三峽大學有關文件及水利與環境學院實際狀況,特此制定水利與環境學院研究生請假銷假制度。
一、本規定適用于我院所有在籍研究生。
二、各類請假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申請表見附表1)
三、研究生請假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除疾病或緊急情況外,不得事后補假。
四、研究生病假,須提供校醫院及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及學生本人的請假條、,經學院分管院長批準,上報研究生院備案,方可生效。
五、研究生事假,須由本人持請假條、經導師及輔導員簽字后由分管院長蓋章,方可生效。因導師派出事假,請假時間在七日以內者,須由導師及輔導員共同批準并備案留檔;七日以上者除須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須得到分管院長批準,上報研究生院備案,并且須由導師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因私事假,除不需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外,遵照導師派出事假執行。
六、任課老師原則上不具有批假權利(突發事件除外)。突發事件指突患疾病或因病重不能請假時,可由班長代為履行相關請假手續,然后立即報請研究生辦公室。
七、因學校、學院活動請假時,須由相關部門統一開具請假證明。
八、在學期長假(如元旦、五一、十一等)之前學生因私請假,原則上不予批準。
九、研究生請假期滿后,須到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辦理書面銷假手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校,須向導師及輔導員說明情況,并且在返校后補辦假期延長手續。如未如期辦理,按曠課/缺勤處理。
十、請假過程中出現下列行為時,視為請假無效:
(1)未履行書面請假手續;
(2)批假超越權限;
(3)事后補寫請假條、;
十一、研究生未履行請假手續而擅自離校均按曠課/缺勤論,依據實際情況予以教育批評或紀律處分。一學期累計時間超三天者,予以警告處分;一學期累計時間超一周以上,兩周以內,予以記過處分;超過四周,上報研究生院并勸其退學。
十二、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研究生辦公室所有。
請假制度2
美容院員工休息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員工的正常休假:
(1)每月結束前兩天全體員工將自己下月休息安排報店長主管處,由店長主管進行統一安排,并制作員工休假安排表。
(2)員工正常休假天數根據當地美容業的實際情況結合本美容院員工顧客數量比例進行安排。
(3)正常休假時間,員工如有放棄者,美容院按照相應補貼進行員工嘉獎。
(4)當月生日員工,可獲得生日假期1天。
(5)上月加班累積時間超過10小時的員工,按照規定在當月可獲得多休息一天的`嘉獎。
(6)同一班次的基層美容師不可同天休息。
(7)美容院中層管理者不可同天休息。
二是員工的日常請假:請假是除掉員工正常休息時間,因個人事務需要安排假期。
1、事假請假制度:
(1)店長事假制度
請假程序:提前一周填寫請假申請表格———交店務經理或老板處———審批————提請一天進行工作交
接給主管
天數:店長事假原則上不超過1天
(2)前臺人員事假制度
請假程序:提請一天填寫請假申請表格———店長審批簽字———下班前進行工作交接給店長或顧問
天數:前臺人員事假原則上不超過3天
(3)美容顧問事假制度
請假程序:提前三天填寫請假申請表格———交主管審批————店長助理簽字————店長簽字———下班前進行工作交接給本組其余負責人
天數:顧問事假原則上不超過2天(4)普通美容師事假制度
請假程序:提前兩天填寫請假申請表格———交各顧問組長審批———主管簽字———店長簽字———下班前進行工作交接給其余美容師或本組顧問
天數:美容師事假原則上不超過3天
(5)后勤人員請假制度
請假程序: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表———主管簽字———店長簽字———進行工作交接給臨時工作人員或店長
天數:后勤人員事假原則上不超過1天
注意事項:如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增加請假天數或者臨時請假者都需由店務經理親自審批
2、病假
請假條件:
(1)提供醫生開據病假條
(2)工作時間生病不用請假條
(3)勿須提前申請
請假制度3
●請假:
一、員工請假,先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按管理權限逐級審批,經批準同意后,才能用假。
二、未經批準或未辦理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律按曠工處理。
三、請假期滿,應及時到所在部門辦理銷假手續;如須延長假期,必須再向所在部門主管申請,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四、事假:員工沒有正當理由,一般不能請事假,確需請假須提前1天交請假單(特殊情況除外);3天內由管理處(部門)批準,3天以上報項目區域常務經理批準。
五、病(公傷)假:需提供有效證明,并按管理權限審批。
●各類假期待遇:
一、病、事假:請假期間,扣實際假期天數的基本工資;當月請假累計超過7天,除扣除請
假天數的基本工資外,取消當月考核浮動工資,并取消年終獎金的`當月份額。
二、公傷假:公傷休養期間,按實際天數扣考核浮動工資(其他享受待遇,視情況而定)。
三、婚、喪假:假期為3天,超出時間按事假處理。
四、產假:產假期為1個月,假期內只發基本工資;如確需延長假期不得超過2個月,期間按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并取消年終獎金的當月份額。
請假制度4
一、審批事項
1、機關工作人員請假必須經過批準后,交黨政辦主任登記。請假1天的,由部門分管領導簽字批準;請假2天以上(含2天)先經部門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再由黨委書記或主任批準;黨政領導請假一律由黨委書記或主任批準。
2、機關工作人員休假(喪假除外)必須先本人書面報告,分管領導同意后,再經人事部門審核,報書記或主任批準后并交黨政辦主任登記方可休假。休假完畢后,必須及時銷假。
3、機關工作人員請、休假(急性病及喪假除外)均得事先請假,不得事后補假,否則以曠工論處。
二、辦法及待遇
(一)病假休假辦法及待遇
1、機關工作人員因患急性病需住院治療的,由本人或委托人寫出申請;因患慢性病需需住院治療的,憑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介紹信按程序辦理住院審批登記手續。
2、病假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年休假原則上一次休完,最多不能超過兩次,休假時間不能跨年度使用。
(4)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為主。確需在外地休假的,必須經書記或主任同意,方可前往,其路費自理,路途時間計算為休假時間。
(二)探親假辦法及待遇
1、探親條件。工作滿1年的正式工作人員,與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父母的待遇。
2、探親假期。
(1)職工探望配偶,一年一次,假期30天。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假期20天。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3、探親假待遇。按正常出勤對待。
(三)產假辦法及待遇
1、產假假期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難產增加15一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增加15天;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30天;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30天。
(2)懷孕流、引產假期。經醫療部門證明,女職工妊娠不滿3個月流產的,給予15天產假;
滿3個月引產的。給予30天產假。
2、假期待遇
(1)休假期間扣除其下鄉補助和交通費。
(2)有崗位津貼的扣除休假期間的崗位津貼。
(3)其他任何待遇按正常出勤對待。
(四)婚、喪假辦法及待遇
1、婚、喪假假期
(1)婚假。在職工作人員結婚可休假3天,如本人已達晚婚年齡(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結婚者增加婚假12天。
(2)喪假。在職工作人員及配偶父母親病故,可休喪假3天。處理喪事可請3~5天事假料理。
2、假期待遇
(1)休假期間扣除其下鄉補助和交通費。
(2)其他任何待遇按正常出勤對待。
請假制度5
請假制度管理規定是為了維護企業的生產和經營秩序,保障員工合法權益,合理調動員工積極性和創造力,加強組織管理和效率,提高員工滿意度和忠誠度而制定的規章制度。請假制度的管理規定主要包括請假的申請、審批、安排、記錄和統計等方面。
請假制度的管理規定具有以下重要意義:
(1)保障員工合法權益。請假制度明確員工的請假權利和義務,保障員工合法權益,防止惡意請假和違規請假導致的糾紛和損失。
(2)提高員工歸屬感和認同感。請假制度通過公平、公正、透明的.審批流程和規定的請假時間和條件,增強了員工的歸屬感和認同感,減輕員工的工作壓力和心理負擔。
(3)增強組織管理和效率。請假制度通過規范請假流程和操作,統一管理請假記錄和事務,提高組織的管理效率和運作效果。
(4)減少人為差錯和風險。請假制度通過規定請假標準和審批程序,減少人為差錯和風險,提高員工福利和企業形象。
請假制度6
經校務會討論通過,關于教職工公假、病假、事假、調休等請假制度作以下補充規定,如有違反或除特殊情況外,無論何種事由未辦理請假手續,作曠工處理。
一、關于公假
1、教職工公假到校辦請假備案,另請附會議通知,(教研活動不需會議通知)。
2、中層干部公假到分管校長處請假,到校辦備案,另請附會議通知。
二、關于病假(看病)
1、病假需向人事部門遞交由醫院出具的病假單。
2、每月固定看病的教師:請交書面申請,并提出具體時間,交至人事部門,由人事部門提交校務會討論。如在此之外再有病假,至人事部門請假,按相關規定執行。
3、不影響上課外出看病,如有醫生事后開具的病假單或者有學校的調休單可以不按病假處理。原則上每月不能超過二次,每次半天。
4、如身體原因(大病、重病),不能坐班,則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附相關證明,交人事部門,經校務會討論批準后,按有關規定執行。因其它原因或短期身體不適申請不坐班的.教師,實行彈性工作
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30——下午3:00)。
三、關于事假
1、半天的事假:填寫請假單,并交至人事處辦理請假手續,同意后在校辦備案。
2、一天及以上的請假:如果是因為重要的家事等,請交書面申請,并交至人事部門。經校務會批準后方可請假。
3、中層干部事假需另向分管校長請假。
四、關于調休
1、不影響學校工作,調休最多一天,原則上不可調休連續一天以上,如有病假單,可以調休充病假,最多不可超過病假天數。
2、除突發事件,請假或調休需提前一天到人事部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遞交調休單(原則上當天調休不予批準)。
3、中層干部調休需另向分管校長請假,并至校辦備案。
注:所有請假請附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如沒有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一律不能認定已辦理任何類型請假手續。
請假制度7
1、病假期間的工資,按現行規定為不低于所在地區最低工資的80%,相關法律依據如下: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請假時間
勞動部文件《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對一年中病假休息的時間有以下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以上是對連續病休時間的規定,累計病休時間的規定是:
第四條: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請假制度8
第一條 辦證人員請假須填寫請假條,1天以內由辦證大廳負責人批準;1天以上3天以下報處分管領導批準。
第二條 辦證人員事假、病假、曠工等考核規定如下(均指在崗辦證人員,公傷例外):
1、辦證人員當月休病假3天(含3天)的,扣發當月全部考核津貼;病假2天以上(含2天)、3天以下的,扣發當月考核津貼的40%;2天以下的,扣當月考核津貼的20%;辦證人員全年病假累計30天以上(含30天)的,不享受當年年終各類考核津貼。
2、辦證人員當月休事假2天以內(含2天)的,扣發當月考核津貼總額的80%;休事假2天以上的,扣發當月全部考核津貼。辦證人員休事假期間的月基本工資、崗位特殊津貼等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且事假每天扣年終各類考核津貼的10%,扣半年各類考核津貼的`10%。
3、辦證人員曠工除扣發當月工資、全部考核津貼、當年的半年和年終的各類考核津貼外,還將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當年內辦證人員事假累計超過10天或病假累計超過30天的,當年不再享受公休假。如休假后其病、事假累計超過上述規定天數的,則不再享受下一年度公休假待遇。
5、辦證人員因身患重大疾病住院或病假的不扣發工資和各種考核津貼。
6、辦證人員因長期患病(經與院方核實),需要6個月以上長時間治療或休養,經處領導研究批準交辦公室備案后方可準假。病假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但不享受月考核津貼、半年及年終各類考核津貼,其它一律按國家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
7、辦證人員生病,單位原則上一般不派人護理。如辦證人員身患重大疾病的或因公受傷不能自理的,經領導批準,住院期間單位可派人護理,護理期間單位護理人員的工資、津貼、福利待遇不變。
第六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請假制度9
1 考勤制度
A、為保證您的孩子的安全,請家長在接送時出示學員接送卡,并在學員出勤登記表中簽到、簽退;
B、為鼓勵出勤率達90%的學員,中心于每學年末設立評比活動并給予獎勵; C如學員因病或事需請假,請提前告知中心工作人員。
C、逢法定假日及中心寒暑假,課程安排將會提前作出公示。
2 停課
A. 為保障您的孩子自身及其他孩子們的'身體健康,如果學員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應及時就醫并告知中心協助辦理休學手續,待康復后出示醫院開具的痊愈證明,學館將恢復對其授課:
1.) 因病需請假一個月以上
2.) 患有傳染性疾病
休學申請由書面形式提交,經批準后生效。
A、學員或家長在中心期間因違法規定,嚴重擾亂教師正常教學以及其他學員學習且經多次說服教育無效,中心有權停止對該學員授課;
B、 因特殊情況(如遇不可抗自然災害、大規模傳染性疾病集中爆發、停電等),導致中心無法正常進行教學活動,將提前通知并作統一安排。
3 延費及退費
A. 學員因生病、度假、出國等原因,需要長期請假者,每半年可享有一個月學費延費之權利(最短的請假周期為半個月,即小于半個月的假期不予延費)。
B. 學員因搬家、出國等原因申請退費時,需攜帶繳費收據或發票、學員身份證明原件及家長身份證原件;辦理退費須退還發票,如有遺失,不予受理。
C. 報名費、教學材料等費用不予退還;
D. 當學員就讀時長不超過所繳納學費一半之時長時,退費比例為剩余學費之70%。 當學員就讀時長不超過所繳納學費一半之時長時,退費比例為剩余學費之50%。 E. 退費時,刷卡手續費、發票稅額均有學員家長承擔。
請假制度10
新的學期開始了,為了您的孩子健康和入園后的安全,為了有計劃地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培養幼兒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我們真誠希望家長們在幼兒接送、請假和晨間保健檢查等方面,給予支持和配合!
一、幼兒接送及請假制度:
1、接送幼兒的家長請有秩序地排隊進入幼兒園并刷接送卡,無卡者不得入內。
2、早晨8:30之前一定要送幼兒入園。鼓勵中、大班的孩子自己進入班級,小班的孩子家長攙著進入班級,培養孩子的獨立意識。
3、下午4:10開大門,方可接幼兒。請家長接到幼兒后即離園,不要在園逗留。如逗留后發生意外事情與幼兒園無關。
4、幼兒因并因事須履行請假制度,請假條及時交給班級教師,整月請假的請假條交到園長辦公室審批后交給會計。提前一天請假的方能退伙,當天請假的不予退伙。
二、晨間保健檢查的具體要求:
1、清晨起床后家長要注意觀察孩子精神狀態是否正常,孩子不舒服要及時就醫,發燒38。以上及患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等傳染性疾病的幼兒不得入園,并請家長及時持病歷向教師報告,不得隱瞞。(保健品一律不得帶到幼兒園服用)。
2、入園前務必檢查孩子口袋有無危險品,如紐扣、珠珠等,不要給幼兒戴各種玉佩、發夾、手鏈、手鐲等,以免發生意外。
3、為了您的孩子在園內活動方便安全,請給孩子穿跟腳方便的鞋子,穿合身的衣服,勤剪指甲,保持整潔衛生。
三、友情提醒:
1、請家長積極配合班級的教育教學活動,注意觀看家長園地及網站的內容。遇有問題請及時與班級教師進行交流和溝通。
2、請家長不斷樹立科學的育兒方法,不僅注重幼兒的智力開發,更要培養幼兒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3、請家長進入幼兒園后不得吸煙、不得大聲喧嘩、著裝得體大方、注意文明禮儀。
我們衷心祝愿每個孩子健康、快樂地成長!
2.
1.病假事假一律提前書面請假,單位同意后方可休假,突發事件則及時說明。如與單位重大活動或者實際情況沖突,則以大局為重。
2.病假在一周之內,所在單位審批,超過一周提出書面申請,由鎮教管辦審批。病假超過兩周的,由市教育局審批。
3.公辦教職工病假時間超過六個月不參加考核。從第七個月起地方補貼不發。正常恢復上班后再發。
二、請假出勤獎扣發說明:
1.事假每月2天之內,病假每月3天之內課務自行調代,病假一天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如經本人申請,幼兒園同意安排代課,病假扣20元,事假扣40元。
2.病假3天以上,事假每月3天或以上,課務自行調代,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如經本人申請,幼兒園同意安排代課,病假扣25元,事假扣45元。
3.教師中途有事外出,須填寫外出申請。每月4次,每次40分鐘。每次超過40分鐘,作事假半天處理。
4.教師遲到早退一次半小時以內扣2元,半小時以上1小時以內扣4元,超過1小時作事假半天處理。每月遲到早退不超過3次,超過三次,每超一次,作事假1天處理。如上班途中遇特殊原因,需及時電話聯系園領導。
三、幼兒園準假規定:
1.婚假: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女年滿20周歲):3天。憑結婚證請假。
2.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90+15天。憑生育證請假。違反計劃生育規定小產或生產的按照事假論處。并自行給付代課金。
3.教師選擇有效節育措施(上環)懷孕:原則上享受15天產假,沒有選擇有效節育措施及有效節育時間(正常生產3個月以內、剖腹產6個月以內)而懷孕的病假論處。戴環假2天。
4.喪假:直系親屬:3天,隔代:1天。(僅限于: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及配偶的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其它的以事假論處。
5.有子女哺乳期(8個月以內),上下午可安排半小時喂奶或兩次并作一次。(必須在做好班級工作的情況下自己抽空閑時間。)
四:特別說明
以上幼兒園準假規定必須由教職工提出書面申請,園領導根據幼兒園工作情況批準后才能生效。如果沒有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自行休假,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全額出勤獎并記入學期考核.
以上準假規定均屬連續計算,并且不扣除其它法定假。
請假制度11
一、本公司以下列日期為例假日(若有變更時應預先公布),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特制訂了公司員工請假休假管理規定如下:
(1)例假日
1、元旦;
2、春節;
3、婦女節(限女性);
4、勞動節;
5、國慶節。
(2)每星期日。
(3)其他經公司決定的休假日。
(4)例假日若適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二、員工請假分下列七種:
(1)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7天為限。
(2)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應具特約醫院或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每年積計以30天為限;住院者,以1年為限,兩者合計不得超過1年。
(3)婚假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4)產假?
1、員工生育可請假8星期;小產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個月,辦獨生子女手續再加3個月;
2、配偶分娩可請假1天。
(5)喪假
1、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喪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喪亡可請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1天。
(6)公假因兵役檢查或軍政各機關的調訓,期間不滿1個月者或應國家考試或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出席會議期間在3天以內者,可請公假;
(7)特別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特別假。
三、 前條各款假期內的薪津照常支給。
四、 第二條各條款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1)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三天內由主管核準,三天以上由經理(主任)核準;
(2)主管級人員,假期三天內由主管核準,三天以上由協理或副總經理核準。
(3)經理級人員由協理以上主管核準。
五、 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規定命令退休。
六、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1)事假愈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免職或解雇;
(2) 病假愈期可以未請事假的假期抵銷,事假不敷抵銷時按日計扣薪津。 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七、 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八、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須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九、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十、本公司員工曠工在7日以內按日計扣薪津。
十一、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十二、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十三、計算全年可請假日數,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職者,比例遞減。特準病假延至次年銷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職人員計算。
十四、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各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十五、在本公司服務1年以上滿3年者每年給予特別休假7天。服務3年以上未滿5年每年給予特別休假15天,滿10年以上每增滿1年加給1天,但至多以30天為限。
十六、特別休假按以下手續辦理
(1)每年初(元月)由各單位在不妨礙工作范圍內,自行排特別休假日期。特別休假日期表一式兩份,一份留存原單位,一分逐級轉呈各部(室)經理(主任)核閱后送人事單位備查。
(2)特別假休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填員工請假記錄卡),并覓妥職務代理人,辦妥職務交待后才能休假。
(3)基于業務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比照休假天數的.薪津數額改為獎金,若干休假期間,因業務需要奉令銷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數的薪資額改發獎金。
十七、員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特別假
(1)事、病假積計逾21天者;
(2)曠工達3天以上者。
請假制度12
一、目的:
為規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適用全部條款。
三、請假程序:
1、公司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申請,填寫《請假單》,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行政人事部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不論何種假期,員工請假1天(含)以內者,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確認,總經理申請審批,員工請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公司總經理審批確認,如遇不在公司,公司領導按級別逐級報批。
3、員工填寫請假單,經各部門領導審批后交由辦公室備案歸檔。
4、較長時間的假期,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5、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
6、公司所有員工無論因公、私事請假經批準后,均需交請假單至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7、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類別
1、病假
①員工請病假應持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休病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基本工資的60%發放工資。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將予辦理病退離職手續。如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②員工因病假請假一天以上,需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請假一天(含)內下,可憑請假單銷假。
③員工病假休假,需填寫《請假單》,寫明假別、原因、時間,按照請假程序辦理,員工若因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請假單》,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門主管請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內補齊請假手續,交由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未辦任何手續而缺勤者,作曠工處理。
④無病假條不上班者(又不是請事假人員),按曠工處理。對于頻繁請病假,且對公司日常運作產生不利影響的,公司會根據實際情況,對相關員工進行處罰。
2、事假
①員工因事需要休假時,可申請無薪事假,請事假必須說明請假事由,并填寫《請假單》。按請假申請程序和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②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工資、補貼及獎金);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一次最長不得超過10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年累計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終獎待遇;員工連續請事假滿30天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③一天以內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部門主管同意后,總經理批準后,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事假2天(含)以上,需報總經理批準后,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連續請假3天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不允許電話請假和代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但需相關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須于上班后的1天內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未辦任何手續或請假未經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④員工親屬住院需要本公司員工護理的,按事假處理。
⑤特殊情況需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的超過假期者按曠工處理。
3、工傷假
①工作中因工負傷,需住院的員工,須在指定醫院就醫,由該醫院出具證明,確定其休息時間。,憑正規醫院簽發的《診斷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
②工傷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及柳州地方政府有關政策及規定
4、婚假
①員工試用期滿且結婚登記日在本公司入職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員工休婚假,須本人憑結婚登記證,并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公司給予婚假3天;休假時間連續計算(包括雙休日)。
②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不可分開休假,逾期不休作自動放棄。婚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③凡請婚假者,應提前一周填寫《婚假請假單》直接交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請假單》至行政部備案。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
5、產假及哺乳假
女職工生育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妥生育假期手續的,公司準予假期。
①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填寫《產假請假單》,報公司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產假申請單》至行政部備案。
②凡公司的正式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均可申請帶薪產假或產后護理假
③單胎順產者,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者,再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齡員工(女24周歲,男26周歲),單胎順產者,產假為120天,難產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⑤女員工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根據醫院的證明,視情況給予15-30天的產假;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45天的產假。
⑥男員工的產后護理假為7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產假期間薪水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標準發放。其產假及哺乳假按國家及地方計劃生育有關政策執行。
⑧員工休完假期后,應持相關證明到行政人事部報銷假期。
6、喪假
①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喪假;員工的近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養的家屬)亡故可享有1天喪假;喪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②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③喪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須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喪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
④員工休完假期后,應持相關證明到行政人事部報銷假期;如公司相關人員見證或能夠證明者,則不需要要證明,如路程較遠無相關人員能證明則由親屬死亡所在當地村委會開據證明(并加蓋村委會公章),到行政人事部報銷。
7、年休假
①根據相關規定,在公司工作滿一年者,可享受3天帶薪年休假,累計工作已滿2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聘用及臨時用工人員除外)。
②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員工的年休假可以申請在每年的春節前后進行休息。春節期間員工應遵守放假及上班時間規定,不按要求準時上班的,將按曠工或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③所有年休假以半天為一個單位,由行政部根據工齡發放相應的《年假單》,每次請年假需出示《年假單》,并交行政部備案。
④年休帶薪休假期間,不記錄考勤,發放全額工資。每年年假不計累計,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單》兌換補貼,補貼標準為當日基本工資的兩倍,計入次月工資中發放。
六、其它規定
1、為維護員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部門人員原則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為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體現企業對員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應休未休的,可累計休息,日后根據工作情況可進行補休,公司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以小時、半個工作日、1個工作日為單位合理安排員工提前使用其累計未休時間,員工應予理解和支持。各部門應根據工作制實行情況,參照本規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執行。
2、員工必須做到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因事不能上班時,必須提前1天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須以電話向部門主管請示并得到批準,事后立即補辦手續。如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7天按開除處理。
3、各部門負責人、主管及員工請假前均須事先落實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確保其崗位及負責的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4、員工請假、調休以半天(4小時工作時間)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調休的原則,在當月完成,不得累計。一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病假、工傷除外)。對于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將作為年度是否給予員工加薪、晉升的重要考核依據。
5、各部門人員請完假之后找借口再請連假的則打曠工處理,1年之內請連假最多不超過2次(3天以上含3天算連假,特殊情況(工傷、婚、喪、病、產假)除外,如請連假超過兩次則年終獎減半。如請假日期已到,找其他借口加請假,則以曠工處理,曠工1天扣3天工資。
七、全勤獎
1、當月在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內無任何遲到、早退、等缺勤記錄,無任何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及其他假期等(國家法定假日、年假、補休除外)才能享受全勤獎。
2、公司規定時間上班計算考勤,以考勤機資料為準。
3、不服從安排怠工、擅自離崗影響工作正常進行者,扣除本月全勤獎。
4、每月全勤獎為50元。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修訂和完善。
請假制度13
一、學校教師的請假要嚴格按照《揭東縣學校人事管理暫行規定》中第三章《教職工請假制度》的有關要求辦理教師請假,凡須請假的教師一律須報校長批準,準予請假后方可離崗。
二、教師的請假都應辦理請假、續假、銷假手續,一切請假事先均要辦理請假報批(急病的可事后辦理),請假期滿后應上班并辦理銷假手續,須延長假期的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三、教師因病請假7天及以內的,須提供鎮級以上醫院證明,7天以上的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證明(要有二名主治醫生簽名)和病歷,學校有權要求陪同到醫院檢查。
四、教師因辦理私事而占用工作時間確須請事假的,由本人提前書面申請,并辦理請假手續報批。
五、教師按國家的政策規定請假的,如生育假(產假、落實計育措施)、婚假、喪假等,按相關政策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產假的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注明預產期)并附準生證;落實計育措施的須提供實施手術的醫院證明;婚假的須提供結婚證。
六、教師的請假審批按規定辦理,事假3天及以內、病假7天及以內的`由學校校長審批并登記存檔,其他的請假都按規定手續逐級上報審批,學校根據批復情況登記存檔。
七、育齡女教師請假超過一個月的(除產假)須提供最近一次的孕檢證明,并按時參加例檢。
八、教師的一切請假均須審批獲準后確認,未獲批準離崗或私自超期未上班的按曠工處理,處理意見按揭東教字[20xx]32號文規定的辦法上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教師請假制度13
為了進一步規范教學行為,提高工作時效性,保證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經校行政會討論決定,就教師請假、調代課作以下規定:
1、教師無論是公事或私事不能按課表正常上課時,必須履行請假調、代課手續,采取與其它課程調換時間或者請同學科的教師代為上課的辦法解決。
2、法定假:婚假、產假等法定假,按相關規定執行,并報校長室批準,由學校安排代課。
3、事假:事假一律要求自行調課。半天向行政值周請假,一天及以上需報校長室批準。
4、公出:教師如果公出,事先必須到教導處登記。公出盡量自行調課,實在調不出的請教導處安排代課。公出期間的課一律開代課單。所有公出應得到校長或分管校長同意。
5、病假:病假由學校安排代課,但必須在病休前一天請假,報學校批準,如急診須在上課前請假。病假一律需醫院證明。
6、教師因急事離開學校,不能按時回校上課,或因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代課手續時,教師本人須課前設法向分管的校長、教導處請假,然后由教導處安排代課,回校后及時補辦代課手續。
7、在公出、請假之前未到教導處辦理代課,過后一律不予補辦代課手續。凡未按以上規定程序辦理調、代課手續者,則視為私自調課或曠課處理。因事假申請調課,事假后需調回補上。
請假制度14
目的:
為規范公司人員管理及考勤制度,加強企業管理,嚴肅勞動紀律,增強員工責任感,確保公司有序經營而制定本管理制度。
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正式員工、試用員工、實習人員、兼職人員
考勤制度
公司全體員工均實行指紋打卡考勤制度。
1、公司所有員工進行上班、下班兩次打卡考勤制度。
2、上班無故遲到、早退者將受公司的罰款:一個月遲到5分鐘之內的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的將不作罰款處理,但這直接影響該員工當月的績效考核;超過3次的將作曠工半天的處理;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每次扣款10元(需按時參加晨會);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的每次扣25元;1小時以上3小時以內的每次扣款40元;3小時以上的扣除當天工資。一個月遲到超過3次,每次遲到時間超過半小時,計曠工一天的處理。
請假程序
1、不論何種假期,員工請假1天(含)以內者,由主管領導審批確認即可,如遇主管領導不在,可直接向主管經理申請審批,報人事部備案;兩天以上(含兩天)的假,由各主管部門審核、主管經理批準,如遇不在公司,可向人事部進行審批備案,但人事部需先口頭征得主管部門或主管經理的同意,并在審批單上做相關記錄。公司領導按級別逐級報批。
2、病假、事假:扣除當日工資。如需請假的,需事先填寫請假條,經核查批準后送人事部方能生效;
3、對于突發性事件的,無法及時請假的必須及時聯系,經直屬領導同意后方可請假,并通知人事部,重返崗位的第一天補填請假條交人事部,否則視曠工處理。
4、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超假期應續假者,未請示有關領導批準的,均以曠工論處。
5、假未滿回公司需進行銷假,通報人事部填寫《銷假申請單》,否則仍視為請假處理。
6、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補休以(半天)4小時以上計算。
7、曠工一天扣除兩天工資。無故曠工達3次者,作辭退處理。
8、公司所有員工無論因公、私事請假經批準后,均需交請假單至人事部備案歸檔。
9、月底考勤:人事部在月底對照考勤記錄與請假條進行復核,將發現的問題反饋給各部門。對當天既無考勤記錄,又無請假條的,作曠工處理。
長假的處理:為確保工作的`連續性,請長假者須做到:
1、超過5天的病、事假,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提出,最高不超過10天(住院治療的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處理)。
2、婚假:3天,應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提出,需延長假期的最高不超過10天。
3、產假:女職工生育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妥生育假期手續,公司準予假期。 ①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填寫《產假請假單》,報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產假申請單》至人事部備案;
②單胎順產者,產假98天,其中包括產前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③產假期間薪水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標準發放。
5、工傷假:凡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負傷,二十四小時內憑正規醫院簽發的《診斷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工傷期間的工資按照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月支付。
6、喪假:以下情形視為喪事假(需提出書面申請)
①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準假3天;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準假2天。
②喪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須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
③喪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
7、年假:員工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帶薪休假期間,不記錄考勤,發放全額工資。休假期間,各部門需安排好值班制度,因公司原因引起員工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假期兌換補貼,補貼標準為當日基本工資的兩倍,計入次月工資中發放。
請假制度15
1、請假審批手續程序
需請假員工于請假前填寫公司統一的請假條1個工作日
如員工事先來不及填寫請假條(如病假),需由員工親屬電話通知員工所在部門或行政及人力資源部1個工作日
員工請事假三天以內、病假一個月以內,由所在部門經理進行審批1個工作日
員工請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內、病假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內,由所在部門經理審核后,報行政及人力資源部審批1個工作日
員工請事假七天以上、病假三個月以上,由總經理審批1個工作日
2、請假
2.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應嚴格執行勞動紀律,不得無故缺勤,不得擅離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公務外出必需經部門/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批準,部門/單位負責人外出須經總經理批準。
2.2員工因事(病)請假,應填寫《請假申請表》,并按規定履行休假審批程序,獲得批準并支配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如遇突發大事無法提前請假者,應準時以電話方式向部門/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報告,并于當日由部門/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依規定代辦請假手續(部門/單位負責人請假須經總經理批準),否則視為曠工。
3、遲到、早退
3.1員工均須按時上、下班,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下,每次扣除薪金30元;15分鐘以上(含15分鐘)、2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2確有緣由者應辦理請假手續,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3.3員工一年內遲到和早退累計達10次的,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
4、曠工
4.1以下狀況,一律視為曠工:
4.1.1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假滿未續假而擅自不到崗或續假未經批準者;
4.1.2無故缺勤2小時以上(含2小時),返回單位上班后1個工作日內也未補辦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獲批準的;
4.2對曠工的處理
4.2.1曠工1天,按日標準薪資x3倍扣除薪資(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員工,日標準薪資按上月薪資收入/當月天數核算),同時不享受當月發放的慰問、獎金等福利,年終福利或慰問獎等視情節輕重予以部分或全額扣減;
4.2.2連續或累計曠工達2天,視為重大行為過失,公司將與之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不賜予任何經濟補償。
5、病假
5.1員工請病(傷)假,應填寫《請假申請表》并按規定履行請假審批程序,并提交區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因病批準休假但無法供應醫療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有效證明的,則按事假處理。
5.2員工病(傷)假在一個月(含累計)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批準;累計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準;累計三個月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病(傷)假須經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
5.2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治療時,醫療期期限依照國家有關醫療期規定執行。
5.3員工醫療期滿后返回崗位工作時,如不能從事原工作,公司也無法調整崗位或不能從事另行支配的工作的,公司將有權解除其勞動合同。
5.4員工病(傷)假工資計算方式詳見《薪酬與福利》。
6、事假
6.1員工請事假須講明事由,并填寫《請假申請表》,事假三天(含累計)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批準;累計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準;累計七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
6.2全年累計事假十天以下,事假1天扣1天日標準薪資(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員工,日標準薪資按上月薪資收入核算);全年累計事假超過十天(含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事假1天扣1.5天日標準薪資;
6.3全年累計事假十五天(含十五天),公司有權與之解除勞動合同并不賜予任何經濟補償。
7、出差考勤
因公參與社會活動、赴外地出差,依公司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視為正常出勤。行政人事部做好出勤記錄,作為薪酬計算和考核依據。
【請假制度】相關文章:
請假制度06-17
請假的制度11-06
請假的制度11-29
中學請假制度11-02
疫情請假制度12-27
最新請假制度08-07
請假休假制度07-28
請假制度(精華)07-31
(必備)請假制度07-31
請假制度【集合】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