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機制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機制1
一、科任教師要認真學習《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掌握評價指導思想,觀測點內容,掌握評價方法,結果表達,結果使用等,要及時、恰當、準確的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價。
二、科任教師每天要時刻關注所教學生的學習和發展情況,特別要關注學習遇到困難的學生,及時發現,解決他們在學習方面遇到問題和困難,激發學習興趣,培養良好學習習慣、方法,提高學習能力和綜合素質。
三、科任教師評價由班主任根據學校統一安排組織實施,要注重過程性評價,評價材料要及時上報班主任老師,延遲上報,按學校教師考核條例予以處罰,不能及時完成的要及時批評改正。
四、科任教師要嚴格遵守評價工作誠信制度,充分認識到誠信制度是保證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關鍵。參與評價科任教師要本著對學生負責的態度,恪守誠信原則。
五、科任教師本人要認真填寫《班主任工作手冊》中的相關欄目,不得他人替代,并在評價表上簽字蓋章。對填寫不認真,不能及時完成的要及時批評改正。
六、科任教師(每班指定5人)要協助班主任指導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每學期末科任教師要協助班主任負責本班級學生成長記錄袋的整理和展示,學校以班級為單位進行評比。
七、科任教師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掌握原始記錄和實證,在評價過程中要做到嚴肅、認真、準確、合理、客觀、公平、公正,實現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嚴禁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三年內不得晉級和參加評優、評模。
八、評價工作與科任教師的量化考核、津貼發放、獎金分配掛鉤,作為教師晉級晉職、職稱評聘、評先評模的一項重要指標。
九、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態度消極、敷衍了事、質量差、信度低的科任教師,實行綜合素質評價一票否決,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取消年終獎,并取消年度評比、評模晉級的資格。
十、學校建立申訴,舉報制度,學生對科任教師評價結果有異議,可向學校提出申訴或舉報。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機制2
一、班主任教師要認真學習貫徹《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著重把握方案的指導思想、內容、方法、結果表達、結果使用,及時、恰當、科學、準確的對學生綜合素質的六個方面進行評價。
二、班級綜合評價由班主任根據學校統一安排組織實施,要注重過程性評價,組織學生開展自評和互評,指導家長評價和社區評價,各班評價材料要及時上報評價辦公室審核,延遲上報按班主任考核條例予以處罰。并且每次扣2分。
三、班主任在評價過程中要恪守誠信原則,做到嚴肅、認真、準確、合理、客觀、公平、公正。
四、班主任本人要認真填寫《班主任工作手冊》,不得他人替代,并在評價表上簽字蓋章。對填寫不認真,不能及時完成的要及時批評改正。
五、班主任要指導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定期交流心得、展示成果、分享快樂。每學期末學校以班為單位,進行評比,不能及時完成的要及時批評改正。
六、班主任要嚴格綜合素質評價的'檔案管理,不得擅自更改評價信息,徇私舞弊者追查責任,給予紀律處分,三年內不得晉級和參加評優、評模。
七、班級評價工作與班級量化管理、評選優秀班級和班主任量化考核、津貼發放、獎金分配掛鉤。綜合素質評價完不成的不能評為優秀班級。
八、班主任及時把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家長,對學生、家長及有關方面的合理查詢,依據原始記錄,給予耐心細致答復。
九、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態度消極、敷衍了事、質量差、信度低的班主任,實行綜合素質評價一票否決,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取消年終獎,并取消年度評比、評模晉級的資格。
十、學校建立申訴,舉報制度,學生對班主任評價結果有異議,可向學校提出申訴或舉報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機制3
一、學校要組織家長認真學習《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領會精神實質,掌握評價方法,結果表達,結果使用等,要及時、恰當的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價。
二、家長要按照班級評價小組的要求認真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評價材料要及時上報班主任老師,延遲上報出現問題,后果自負。
三、家長要經常與班主任、科任老師聯系溝通。向老師了解孩子在校學習及成長發展情況,每學期至少兩次。
四、家長針對孩子成長情況,耐心細致作好孩子思想教育工作,提出孩子發展期望,制定孩子成長規劃。
五、家長有目的安排孩子做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獨立認真完成家庭作業,節制娛樂活動,按時休息,保證睡眠時間。
六、家長加強對孩子感恩教育,感恩父母的養育,感恩學校老師的良好教育,回報社會。
七、家長對學生評價,本著恪守誠信的'原則,負責任的態度對孩子評價,對弄虛作假,一經查實,通報批評,取消學分。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機制4
為使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夠真正得到貫徹實施,發揮其評價功能,真正體現評價結果的公開、公正、公平,確保誠信度,切實加強制度建設,建立起與之相配套的支撐保障本系。
一、完善機構建設,形成組織保障機制
1、成立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組成人員:霍六榮、郭紀辰。
主要職責:
①組織培訓和宣傳工作;
②負責領導和管理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③負責制訂《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相關制度和具體操作程序;
④組織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及時對評價實施的過程、效果進行監控,表彰先進,懲戒違規違紀人員;
⑤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2、成立綜合素質評價辦公室(實施小組)
組成人員:袁明芹、李愛果。
主要職責:①負責實施《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②學生成長記錄袋的完善與管理;③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相關信息的采集輸入、輸出、公示工作;④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冊的印制發放;⑤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檔案管理;⑥初步審訂評價結果,協調評價過程的相關工作。
具體分工:
趙慧如:具體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評價工作。
丁江立、李鈞:負責社會實踐的組織管理、班主任評價手冊中的監督管理、培訓指導、檢查評比、總結反饋,并對下步工作提出改進意見。
欒英慧:負責評價相關信息的采集輸入、輸出、公示、評價表冊的印制發放工作;負責班主任教師評價工作的日抽查、周反饋、參與月檢查和學期評比工作;負責評價工作的檔案管理。
3、成立年級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組成人員:年級主任、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①做好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和相關制度的宣傳工作;②根據學校統一安排以班級為單位成立班級評價小組并組織各項目的評價實施;③監督和指導各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④檢查指導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⑤審定上報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相關材料。
4、成立班級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組成人員:班主任、副班主任、任課教師、家長代表、班干部代表、學生代表。
主要職責:①按照學校的要求對學生及家長進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宣傳和培訓;②組織學生開展自評和互評、指導家長評價和社區評價③按照評價程序完成各項工作,指導本班學生做好原始數據的收集整理,建立《成長記錄袋》并妥善保管;④負責對班級學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定;⑤接待家長來訪和咨詢。
二、完善制度建設,形成管理保障機制
1、建立培訓制度
(1)學校要組織教師認真學習省廳文件、《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吃透精神、領會實質,使教師對評價工作的各個環節和細節把握清晰、明了,同時也要加強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個教師都要真正樹立起對評價工作的責任心,真正意識到做好評價工作是對學生終生負責,才能保證做好評價工作。
(2)要利用多種形式,向家長、向學生、向社會宣傳國家課程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新的課程理念,印發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向學生、家長、社區人士和實踐基地宣傳解讀,使其熟悉并掌握各項評價體系的操作規程。
(3)學校要按照工作安排采取措施,保證每位參與綜合素質評價的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培訓,提高職業道德水平和綜合評價能力,以確保評價結果的權威性與可信度。
2、建立公示制度
(1)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并把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等級界定和結果使用進行公示,通過學生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媒體等形式,向家長做出明確說明,征得家長和社會的理解與支持。
(2)學校各評價領導小組的組成辦法及組成人員名單,學校要進行公示,以便學生、家長以及社會進行監督。
(3)各評價內容得A等第的學生在校園內公示一周以上。其他評價結果要及時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
公布評定結果要充分考慮并消除對部分學生可能造成的消極影響,及時召開學生家長會或家長座談會,溝通信息,化解矛盾,保持穩定。
3、建立誠信制度
(1)學校要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長記錄袋的誠信機制。學校評價領導小組要與所有組成人員及各評價小組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書,校長和教師要在相應的承諾書上簽字,學校要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2)學校要對教師進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公平、公正,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評價學生。
(3)學校要對學生、家長進行誠信教育。在同學之間的互評中,做到客觀公正,在自評中做到實事求是。家長要協助配合學校、學生做好評價工作,不為學生提供虛假證明,不影響學校的評價工作。要建立學生、家長、社區評價制度,確保評價的公信度。
(4)對誠信記錄不良的教師下年度取消評定小組成員的資格。
4、建立公示、舉報和申訴制度
(1)學校要推行評價工作“陽光工程”,建立并堅決執行“公示、監督、申訴、舉報制度”,做到評價工作公平、正義。校評價領導小組要確定專人負責舉報和申訴的處理工作。
(2)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于評定過程中可能影響評定結果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評定結果存有異議,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內,首先向學校評價領導小組舉報或申訴。領導小組對反映的問題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及時解決,有問題的要及時糾正,無問題的要耐心解釋。
(3)如果對學校評價領導小組的'處理不滿意,上訴人有權向教育主管部門舉報或申訴。
5、建立評價質量監控和分工協作制度
(1)在評價工作中,學校評價領導小組要對評價質量監控,充分了解有關信息,及時解決有關問題。學校綜合素質評價辦室做到日抽查、周反饋、月檢查、學段溝通、學期總結。
(2)學校評價領導小組對各班評價工作進行抽查,對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核查,查出重大問題要重新組織評定,對弄虛作假的情況則要在誠信記錄中記載。
(3)評價是一項系統工程,學校各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確保評價工作順利實施。
6、建立獎懲制度
(1)學校要把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與學校日常管理和考核掛鉤,作為班主任和科任教師量化考核、津貼發放、獎金分配、晉級晉職、職稱評聘、評優評模的一項重要指標,作為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星級學生、文明學生的硬指標,對評價工作做得好的教師要給予表彰、獎勵。
(2)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態度消極、敷衍了事、質量差、信度低的教師要通報批評。對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根據情節,依法依規從嚴處理。涉及領導的,按干部管理條例嚴格查處,情節十分嚴重者,按相關組織程序撤銷其行政職務;
涉及教師的,記入誠信檔案,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參與資格,年度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三年內不得晉級、晉職和參加評優、評模,甚至解聘;涉及學生的,按方案要求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在綜合素質評價中“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方面直接定為D級。
(3)要嚴肅查處評價工作中出現的玩忽職守、違紀舞弊事件,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實行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一票否決權。
附:刁鋪中心小學綜合素質評價的保障制度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機制5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效果將影響著學生的成長,評價結果對學生一生至關重要。教師是對學生評價的最直接的參與者,是最重要的責任人。本著對自己負責、對學校負責、對學生負責、對家長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恪守成信的原則,認真履行評價的職責,特作如下誠信承諾:
一、認真學習評價《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提高認識,提高水平,以誠信的.態度,以關愛學生之心,認真、中肯、高質量做好每一個學生的評價工作。
二、對學生評價,做到公正、公平、透明、正義,決不搞暗箱操作,決不以個人好惡失之偏頗。
三、以誠信之心,虛心接受校領導的督促、指導;自覺接受學生、家長、社會的監督。
四、評語的撰寫一定要反映學生客觀表現和個性特點,評價等級要客觀、公正,令人信服。
五、要本著尊重學生、保護學生、避免傷害學生的原則,對于學生隱私及不利于學生成長、同學團結和師生關系和諧等信息,一定不予公開。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機制6
一、推行評價工作“陽光工程”,建立并堅決執行“公示、監督、申訴、舉報制度”,做到評價工作公平、正義。
二、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要加強自身建設,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列為學校重點工作,以誠信的態度,認真做好評價工作。
三、學校評價領導小組要與所有組成人員及各評價小組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校長和教師要在相應的承諾書上簽字,學校要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四、學校綜合素質評價辦公室要以誠信的'態度、高度的責任心切實履行監督職責,主動對學校評價工作各個環節予以全程指導和監督,對學生所有證件嚴格發放和審核,認真做好申訴、舉報的受理工作,提高評價工作質量。
五、全體教師以對學生高度負責之心,做好過程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總結性評價,評價一定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決不搞暗箱操作,評價做到透明公開,達到評價多元主體心悅誠服。
六、各評價主體要認真填寫《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不得他人替代,并在評價表上簽字蓋章。
七、評價的各職能部門和全體人員要加強自我管理要接受學生、家長、社會的監督。
八、學校要嚴肅查處評價工作中出現的玩忽職守、違紀舞弊事件,對弄虛作假、違反規定和評價程序操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給予紀律處分。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機制7
一、學校要組織社區有關人士認真學習《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領會精神實質,掌握評價方法,結果表達,結果使用等,要及時、恰當的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價。
二、社區有義務協助學校認真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評價材料要及時上報班主任老師。
三、社區是學生、家長居住所在地,發揮社區教育功能,擴展評價空間,重視了解學生在學校、家庭以外思想品德表現和發展狀況。
四、社區評價要注重人文化,避免人情化,要推進社區評價工作“陽光工程”,做到公開透明。
五、社區有關人士要認真填寫《學生綜合素質表》,并在評價表上簽字蓋章。
六、社區人士要本著恪守誠信的原則,做到評價客觀、公正、公平,嚴肅認真,不弄虛作假,一旦發現與事實不符,該生不得學分,給予相關責任人紀律處分。
七、建立社區舉報、申訴制度。學生對社區評定結果存在異議,可向學校評價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或舉報。
八、學生、家長對社區的'評價結果可合理查詢,社區有關人士要根據原始記錄和實證給予耐心的答復。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機制8
一、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并把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等級界定和結果使用進行公示,通過學生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媒體等形式,向家長做出明確說明,征得家長和社會的理解與支持。學校各評價領導小組的組成辦法及組成人員名單,學校要進行公示,以便學生、家長以及社會進行監督。
二、學校考試評價辦公室將全體學生綜合素質總結性評價等級等重要信息(評價結果A級、獲獎情況等)在校園內公示一周,做到評價公開、透明、公平、正義。
三、學生如對本人或他人的評價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向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申訴或舉報。
四、學校要認真做好申拆、舉報的受理工作,提高評價工作的質量,辦人民滿意教育。
五、學校各職能部門在接到學生的申訴或舉報一周內,要在學校考試評價辦公室的組織下,會同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和復評,作出決定并及時通知申訴或舉報者本人;對經復評產生變化的結果,要在校園內公示一周,并說明變化的原因,申訴或舉報者如對處理決定仍有異議,可逐級申訴或舉報,直至市教育局。
六、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有關文件精神,研究、解決評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相互協調、積極配合,確保評價工作順利實施。
七、學校考試評價辦公室要以對事業、對學生高度的'負責態度,切實履行監督職責,主動對學校評價工作各個環節予以全程指導和監督。
八、學校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定期進行總結與反思,對在評價工作中成績突出的職能部門和人員上報學校予以表彰,對在評價工作中出現的玩忽職守、違紀舞弊事件,要嚴肅查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上報學校,視情節輕重,做出處分。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機制9
一、學校評價領導小組成員要帶頭參加并組織培訓,校長要牽頭抓,主管副校長要具體抓,其他副校長要協助抓,要為全體教師做出榜樣,要通過學習國家和省廳的相關文件、評價方案,吃透精神、領會實質,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要積極探索評價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徑。
二、學校綜合素質評價辦公室成員要在學校評價領導小組的指導下,不斷強化自身業務素質的提高,要認真學習《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要反復研究、深入探索,把握操作流程和操作方法。要認真學習日照港中學制定的'綜合素質評價的各項制度、實施細則,要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既有分工,又要相互協作,真正把培訓工作落到實處,不流于形式,要注重實際效果。學校對積極承擔培訓任務、培訓效果好的同志要給予表揚、獎勵,對工作態度不積極,培訓不到位,應付了事的同志要批評教育,乃至經濟處罰。
三、任課教師要以對評價工作的高度責任心按時參加培訓。學習時要認真聽講,討論時要積極發言,每次培訓都要按要求寫出心得體會,切實明晰掌握評價工作操作規程。對于無故不參加者,培訓不認真者,除批評教育外,按學校教師考核條例予以處罰。
四、班主任教師要按照學校要求,認真做好學生和家長的培訓工作,班級培訓工作要與班級量化考核掛鉤,對培訓效果好的班級要給予表揚、獎勵,對工作態度不積極,培訓不到位,敷衍了事的班級要批評教育,并予以批評。
五、全體學生要準時、認真參加培訓,對于個別遲到、早退或無故不參加培訓的學生,要批評教育,嚴重者按學校獎懲條例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六、家長、社區及實踐基地的有關人員要積極配合學校的工作按時參加培訓,積極提供建設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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