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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方案(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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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
教育評價改革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個重要環節,對小學的教育教學工作起著重要的導向和質量監控作用。學生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和《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黨的教育方針,貫徹素質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學生素質發展和反映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從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注重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促進教師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促進各門課程的有效實施,充分發揮評價的功能,推動新課程改革的深入發展。
二、評價原則
(一)、評價內容多元化原則。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考查,不僅關注學習成績,而且關注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發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學習興趣與積極情感體驗等方面的發展;尊重個體差異,注重對個體發展獨特性的認可,給予積極評價,發揮學生多方面潛能,幫助學生悅納自己、擁有自信。
(二)、評價過程動態化原則。不僅關注結果,更要注重學生成長發展的過程,有機地將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結合起來;給予多次評價機會,促進評價對象的轉變與發展;鼓勵將評價貫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學行為中,使評價實施日常化、通俗化,建立學生成長記錄袋。
(三)、評價主體互動化原則。強調評價過程中主體間的雙向選擇、溝通和協商,關注評價結果的認同問題,即如何使評價對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評價結果;改變單一評價現狀,加強自評、互評,使評價成為教師、管理者、學生、家長共同積極參與的交互活動。
(四)、期望性原則。充分體現教師對學生學業成績和特長發展成功的期望,使教師有信心,學生有希望。教師的評語要注滿“師情”,透出一個“愛”字,點燃學生的希望之火,重視“鼓勵”的教育功能。
(五)、模糊性原則。運用模糊控制理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評價學生的素質發展情況。文化課考試,量化形式學生的學習成績,改較精確的百分制為較模糊的等級制,對學生思想品德表現及興趣、意志、個性、態度和習慣等智力因素不宜量化的項目,一律采用操行評語定性評價。
三、評價內容及標準
新課程中的學生評價強調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生的評價不僅關注學生知識和技能的掌握,而且要關注學生多方面的表現,包括道德品質、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合作與交流、個性與情感以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等多方面的發展。學生綜合素質和學業水平的內容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個方面。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由品德修養和行為習慣兩部分組成。
品德修養:愛國、愛校、關心集體,遵守紀律、遵守公德,努力學習、勤思好問,孝敬父母、尊敬師長,注意安全、講究衛生,文明健康、勤儉樸素,關心他人、團結同學,誠實守信、知錯就改,熱愛自然、愛護環境,自尊自愛、自信自強。
行為習慣:在學校里說普通話,認真聽講,積極發言;按時完成作業,不拖拉作業;作業字跡工整,不馬虎;自己機整理書包和書桌,不亂丟果皮紙屑等雜物,認真作好兩操,能和別人合作,見了老師主動問好,按時起床睡覺,吃飯不挑食,喜歡讀有益的課外書,不進網吧等少兒不宜場所,不亂用零花錢,愛護花草樹木,飯前便后會洗手,進出家門主動和大人打招呼。
(二)、學科學習目標
學科學習目標是指經過學科學習應達到的基本目標,每科學習目標從知識與技能、過程由于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層面進行具體評價。
學生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的基礎性發展,也要觀眾學生的學業發展和個性特長。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不能截然分開,通常基礎性發展目標蘊涵在學科學習目標中,和學習目標同步發展,在評價實施過程中應盡量作到兩者的有機結合。體現國家課程標準對不同學段的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方面的基本要求。
在實施評價的過程中,要根據教育部提出的基礎性發展目標以及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對不同學段的要求,根據不同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征,分學科分階段提出具體評價指標。道德品質、行為習慣、學習態度等方面,列出若干項行為表現作為評價指標。
目標體系要體現對學生個體差異的關注,注意對學生個性特長發展的評價,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四、評價方法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根據不同發評價內容和指標實施多元評價,還要滲透或包含在學科學習目標的評價中進行。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方面要重點結合品德與社會、品德與生活學科教學以及班隊活動、校本課程實施中進行評價;學習能力和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結合所有學科教學進行評價;運動與健康方面主要結合體育與健康學科進價;審美與表現方面重點結合音樂、美術學科教學進行評價。在學科教學或各種教育活動中分層實施評價。創設情景、機會,通過參與活動,日積月累,讓學生感受、體會與內化。通過表現性任務、觀察、記錄、訪談、作品分析、個人自評、同學、教師、家長互評的方式進行評價。
(二)、學科發展的評價
1、知識與技能的評價
要遵循個學科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以及該學段、學年以及每個單元的知識與技能目標為基準,通過作業、測驗、栲栳市和完成一些開放性的表現性任務等形式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以等級的形式呈現。
(1)、練習、作業
作業分析評價是教師了解、掌握學習效果、學習態度最常用、最有效的評價方式。學生的作業情況通過學生的認真程度,主動作業的情況;課外學習情況以及實驗操作能力,小論文、小發明、小制作等成果進行綜合評價。
(2)、平時學習:是指知識與技能的掌握的程度,包括各種測查如識字、背誦、朗讀、默寫、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單元測試,創造性作業的完成情況等。
(3)、期末考試(考查)。考試、考查是評價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試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不同選擇相應的考試形式,既有閉卷考試,也有開卷形式。除紙筆測驗外,也可以選擇聽力考試
口試、實際操作等性質評價形式。考試的內容應多元化,除關注知識與技能外,還應體現考查學習的過程與方法以及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方面的內容;還要重視加強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尤其是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反思能力的發展。
考查學科應通過平時觀察、評語、記錄、表現性作業、綜合實踐活動等方式,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學習習慣、興趣、毅力、學習動機、學習技能、社會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形式學生表現的信息進行考查。
2、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
對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必須與基礎發展目標和學科教育目標相結合,在日常教學活動中,采用觀察、記錄、訪談、學生自評和學生互評等性質的評價方式對其進行評價。各學科根據本學科特點,結合基礎性發展目標在學科中的體現,制定具體的評價內容以及指標體系。
(1)、日常觀察
課堂教學觀察:學生課堂學習行為觀察是評價學生學習過程的重要方法。學生的課堂表現要通過學生回答問題的頻率,學生的思維品質,學生的探究行為,學生在小組合作中的表現,學生的學習興趣、主動性積極性等因素來進行綜合評價。可以在學生自評、互評的基礎上進行綜合。
活動觀察:校內外活動觀察,要通過學生參加的一些有意義的活動,包括學生參與各類綜合實踐活動的過程描述、活動成果、學生的感悟和反思等。
特長表現:包括學科獲獎記錄或證明、親手制作的作品(如航模、車摸、陶藝、電腦制作等)或小發明成果、藝術性活動記錄或獎勵證書。
(2)、成長記錄:
成長記錄是形成性評價的重要方式,建立每個學生的成長記錄。成長記錄要收集能夠反映是學習過程和結果的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最佳作品、社會實踐和社會公益記錄、體育與文藝活動記錄,教師、同學的觀察評價,來自家長的信息,考試和測驗信息等。
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更典型、客觀、真實,盡可能的展現自己的學習成果與進步歷史。
期中期末組織成長記錄的交流展示。并將成長記錄納入期末終結性評價內容。對成長記錄的評定應注重學生的進步和所付出的努力可,明確改進的方向。通過對成長記錄的回顧比較,使學生學會反思,了解自己的進步,認識自己的優勢和不足,明確進一步發展的目標,逐步發展自省的意識和能力。
五、評價的主體
評價主體包括學生本人自評、互評、教師評價和家長評價四個方面。
學生自評和互評:一是由學生本人對自己的綜合素質及行為寫出自我評語;二是自己或同學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教師評價:一是由班主任給每個學生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評出分項等級,并給每個學生寫出綜合性評語,重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整體描述,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二是各學科教師根據本學科所制定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及學科發展目標評價體系,對每個學生基礎性發展達成及學生學業水平進行評價,給出相應的等級,并對學生學科的發展態勢進行描述,寫出激勵性的評語。
家長評價:一是對自己子女的綜合素質寫出鑒定性評語;二是對自己子女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評出分項等級。
(四)、評價結果的呈現
評價結果包括等級或評語
評語包括:1、家長評語。2、教師、班主任評語。等級包括:1、分項等級。即根據評價內容所列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通過整體判斷對兩個方面以及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給予一個等級。2、綜合等級。即把分項等級和分主體等級綜合,作為綜合素質或學業水平的最后等級。以上等級均為四等,以A(優秀)、B(良好)、C(及格)、D(待及)呈現。
(五)、綜合素質報告單
學生綜合素質與學業水平報告單由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表、學科學業水平評價表,包括多主體評價和教師綜合評語構成。將期末考試與學生的日常評價有機結合起來,從幾個方面來反映學生取得的進步和成就,報告學生的學習態度、情感與學習習慣方面的情況。
學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和諧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我校以品質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1 、方向性原則:評價體現新的人才觀、教育觀和質量觀,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
2 、客觀性原則:在評價過程中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做出合理的評價。評價堅持主體參與,以學生、家長、教師評價相結合。
3 、全面性原則:評價體現全面性和綜合性,從五個方面進行評價。關注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對評價內容進行全面考核,有根據地作出判斷。
4 、科學性原則: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圍繞評價目的,建立簡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運用科學、多樣、靈活的評價方法實施評價。
5 、發展性原則:尊重人的發展性與特殊性,注重評價的內容多元、方法多樣。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重視學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促進學生的自主發展。
6 、參與性原則:要加強學生之間、學生、教師和家長的對話與交流,增進理解與溝通,開展有效的自評、互評,及時反饋,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形成和諧的學校文化。
1 、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是評價學生綜合素質的主要依據。其基本內容主要包括品德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五個方面。
2 、學科性發展目標
學科性發展目標在關注學生各學科學業成績的同時,關注學生的學習品質。包括主動學習、快樂學習、學會學習、合作學習、樂于實踐。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并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采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學業考試。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除傳統的紙筆測試外,還可設展示性評價,允許學生進行二次考試。
(3)、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廣泛宣傳和培訓。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評價小組,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培訓工作,統一思想,保證評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綜合素質評定小組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將評價結果填入《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3、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應由學校評定委員會組織進行,要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完成。評定時以學生階段性的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依據,結合學科成績確定學生的評價等級。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作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評定結果只公示“優”等級,其余等級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
(3)、綜合素質評定的結果為了激勵和提醒學生及家長,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同時也作為學校診斷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依據
學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2
為了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xx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辦〔20xx〕1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意義
(一)把實施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初中畢業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強化素質教育導向。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進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二)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全面評價學生綜合素質,改變以升學考試科目分數簡單相加作為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
(三)在實踐中探索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建立健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形成素質教育實施與保障的長效機制。
(四)通過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面向全體師生特別是學生家長和社會進一步倡導素質教育,宣傳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促進全社會教育觀念的更新。
二、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促進素質教育全面實施;有利于全面客觀體現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的發展狀況;有利于構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形成實施素質教育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1、發展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待學生、評價學生,關注學生的學習過程和成長過程。
2、公平公正性原則
評價前公開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人員組成和有關制度;參與評價人員包括學生和教師都應堅持標準,要對評定的各個維度、要素和關鍵表現準確把握,重實際、重依據,全面衡量評價;對所有學生一視同仁,進行準確的描述,確保評定結果和學生表現相一致,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實事求是,不以偏概全。
3、規范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是直接關系到學生升學乃至學生前途的工作,必須做到操作規范,要建立公示、監督、申訴等必要的制度,規范操作程序,保證評價工作公正客觀有效,具有較高的信度。
4、導向性原則
以新課程改革作為評價理念,注重對學生綜合素質的全面考查,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道德情操,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養成良好的習慣,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動手能力,發揮學生在評價中的`主體地位和作用,把評價的過程變成學生自我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過程。
三、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
由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其下設的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負責20xx年全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1/3]的制定及實施工作的全面指導。
學校在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領導下成立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主要負責:①確定學校具體評價方案,制定具體的評價程序;②領導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組織并監督本校評價工作,處理評價過程中的糾紛,對評價結果進行認定;③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學校評價監察小組主要負責監控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接受本校有關投訴,進行調查并予以處理。如果不能夠處理,應及時上報市評價監察小組。
四、評價的內容和標準
1、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五個維度: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圍繞這五個維度的關鍵表現和實證材料進行評價,具體分為方面、要素、關鍵表現三級,實證材料作為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詳細內容可參考《xx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各校可依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對各要素、關鍵表現及其實證材料做適當調整,但應注意保證評價體系的科學性與可行性。
2、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學生日常表現和關鍵表現的實證材料為依據。實證材料的提供務必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各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學生提交的實證材料,主要提供以下六項實證材料:
①統一考試、考查的成績;
②關鍵的表現性作品、作業;
③綜合實踐活動的有關記錄和證明;
④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表彰、獲獎證明;
⑤關鍵性評語(班主任、授課老師或其他社會人士);
⑥自我描述。提倡和鼓勵學校提供平時積累的學生成長記錄或其他材料。
3、班級評價小組負責主持本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評價時應注意對實證材料的分析與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如果評價小組成員之間存在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經過更為廣泛和深入地調研和討論后做出決定。學校要特別重視建立并逐步完善學生成長記錄檔案,準確記錄學生成長過程,充分發揮過程性評價對學生成長的激勵作用。
五、評價的主體
為了提高評價的科學性,各學校應該遵循評價主體的多元化原則,評價中要將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小組或全班評價)、家長評價、教師評價、平時成績與統一考查等有機結合,有條件的學校可以在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增加專家評價。考慮到本評價對學生本人及其家長為高利害性評價,學生自評及家長評價不納入等級計算,以評語的形式呈現。
每個初中畢業班均應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建議人數為3—5人或以上。小組成員給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于1年,對學生應有充分了解,同時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誠信意識。小組名單要在評價工作正式開展前一個月向被評班級所有學生公布,如果超過1/3的學生不同意某教師作為評價者,則需要作相應調換。班級評價小組由學校評價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小組成員確定后,要報區、縣和市兩級評價工作委員會備案。
六、評價程序與方法
(一)宣傳培訓。學校就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內容、標準、方法、過程、制度等內容,組織教師、學生和家長進行學習,做好宣傳動員和培訓工作。
(二)資料整理。班級評價小組對畢業班學生的三年學業成績、個人特長、獲獎情況及成長記錄袋等資料進行匯總、整理,經公示、核定確認后錄入電腦。
(三)多元評價。綜合素質評價必須堅持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長評價、教師評價、平時成績與統一考查相結合的方法,堅持先民主后集中的原則,堅持標準,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學生。
1、學生自評。對自己三年來的發展情況進行評價,描述性評語不超過200字。
2、學生互評。20xx屆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的“公民道德素養”采用同學互評方法,“學習態度與能力”采用班級學生代表評價和教師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其它三個方面暫不采用互評方法)。互評和學生代表評價時學生按本方案的“公民道德素養評價標準及說明”和“學習態度與能力評價標準及說明”,對本班每一位同學(包括自己)進行等級評價。“公民道德素養”方面學生互評權重占50%,“學習態度與能力”方面學生代表評價權重占25%。學生代表由班委會成員和學生推薦代表共10人組成。
3、家長評價。學生家長對學生作出綜述性評語,其要求與學生自評要求相同。
4、教師評價。教師評價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方面所占權重為50%,在“學習態度與能力”方面占25%,其它方面的教師評價按本方案“評價標準及說明”執行。
5、平時成績與統一考查相結合。其中,學習態度與能力維度中,平時成績占50%;實踐與創新維度中,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和學校組織的信息技術考查,各占50%;運動與健康維度中,學生平時體育成績和體育表現作為實證材料,各占50%;審美與表現維度中,平時成績與統一考查相結合,各占50%。
(四)建立檔案。學校應為每位學生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袋》,全面、全程記錄學生在初中階段各方面的狀況。學生的等級評定和綜合性評語確定后,由班主任組織填寫在《xx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呈現表》(見操作手冊)中,班主任簽署意見并簽名,同時將學生提交的原始資料,選擇其中重要的部分(如關鍵考試試卷、關鍵表現性作業、綜合實踐活動報告、特長證明材料、獲獎證書、自我描述性評語等)整理裝訂成冊,作為附件,一并收入學生評價檔案袋,交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審查。
(五)審核認定。評價結果由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認定。對各班級上報的評價結果材料,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要對其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認真的審查,對班級評定中的不同意見進行仲裁,學校評價監察小組負責對有關的投訴和舉報進行調查、復議和處理。最后在《xx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呈現表》上簽署意見和蓋章,收入學生檔案袋。
(六)結果告知。每個學生的評價結果應通知學生個人及其家長,如學生及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學校評價監察小組應進行調研與處理。學校評價監察小組受理后,應進行調查和復議,如果發現確實有誤,應及時處理并記載更改緣由,要由2名以上領導簽名負責,并及時上報市評價監察小組。同時要保存原評定記錄以備審查。
(七)匯總備案。由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將本學年的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匯總,填寫《xx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匯總表》、《xx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統計表》,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按規定的時間,報送市教育局備案。
七、評價結果的呈現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應包括兩部分:綜合性評語和評價等級。
(一)綜合性評語。綜合性評語主要是對初中畢業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對學生三年的成長過程給予客觀的評價,重點突出學生的特點、特長和潛能。綜合性評語應根據學生五個評價維度的具體表現以定性描述為主。綜合性評語要由班主任收集學生自評、家長評價結果,在班級評價小組其他相關人員參與下寫出。
(二)評價等級。每個方面的評價結果分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公民道德素養”不限定等級比例,“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和“審美與表現”四個方面每所學校A等學生不得超過全體學生的40%。對學生某一維度評價為d等時應非常慎重,被評為d等的學生其材料必須提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八、評價結果的使用
根據我市20xx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的要求,進一步推進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將評價結果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我市在以下兩個方面使用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一)作為初中畢業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
(二)作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我市在高中招生時將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與學業考試成績一同作為錄取的依據,具體方式按市教育局相關文件要求進行。
九、評價工作的進度安排
(一)準備階段
3月:研制方案、成立機構、征求對方案的修改意見;
4月:宣傳動員、學習培訓。
(二)實施階段
4月下旬:市教育局根據省《中考綱要》制定體育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操作)考查、藝術(音樂、美術)考查評分細則;區、縣、校制定實施細則,進行試點評價。
5月上旬:評價專業人員培訓(地點待定);
5月中、下旬:各項評定全面實施;
6月10日前:各校(xx縣由縣教體局統一報送)將評價結果(電子文本和紙質文本)一式兩份,報市教育局教研室三號辦公室江一新老師處。
學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3
全面建立初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對初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為了讓學生、教師和廣大家長全面了解和掌握《郎溪縣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的基本要點,明確下一步學校操作流程和具體要求,確保我校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緊張而有序地進行,特制定本細則。
一、成立組織、明確分工
1、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組(下設評價小組)
組長:
副組長:
2、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小組
組長:
成員:錢軍、李偉及13位現任班主任
辦公室設在教導處。
3、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監察小組
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政教處。
4、工作職責:
(1)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組全面負責全縣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2)評價工作小組主要負責: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和審核評價的規章制度;
組織對班主任和教師的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工作;對各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價程序;對本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審核認定、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
(3)監察工作小組主要負責:監控本校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各界人士的質詢與質疑、監督與投訴,并制定具體投訴方式與處理辦法,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及時調查和處理。
二、強化宣傳、操作細則
1、利用學校網站和宣傳欄向全校及社會公示《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及說明》《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由教導處組織教師學習上述文件;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學習上述文件,讓全校師生和社會人士都關心關注此項工作,明確開展此項工作的'目的意義。
2、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和班級評價小組利用系統軟件上機完成自評、互評和師評活動。由學生依據《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的評定內容和參考標準對自己和他人的綜合表現進行全面地總結、分析和評定,并認真填寫《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中的學生自我評價;由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成員按照《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結合學生表現對學生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由教導處匯總分析數據,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自評、互評、師評、統考折合、總分各項分數,下發給各班級,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班主任組織認真填寫《20xx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中的自評、互評、師評、統考折合、總分、等級、值得記載的情況(須附原始實證材料)、學業考試成績、教師綜合性評語。完成家長、學生、班主任簽名,確認無誤后交教導處形成學生成長記錄袋。
學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4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三)激勵性原則:
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讓評價成為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
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反映學生學業成績,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素質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操行表現評價、學業發展評價和個性特長評價等三項內容。
1、操行表現評價:
對照《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生養成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生活能力、個性品質與情感態度等個人操行表現。
2、個性特長評價:
通過開展書畫賽、體育運動會、六·一、元旦、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作文展評等各種活動,了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對有特殊表現的學生做出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
對照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學生學業達成與發展的狀況,主要以期末考試試卷測評成績呈現。
期末檢測內容:
語文:
考試試卷和學生語文素養。
數學:
考試試卷和平時測驗。
英語:
考試試卷、英語會話和課文誦讀。
科學:
考試試卷、實驗操作、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
考試試卷和社會調查。
音樂:
歌曲演唱。
美術:
作畫、剪紙、手工制作等。
體育:
以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得分為依據。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
3、各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學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5
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評價改革,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教育方針的全面落實,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培養德 、 智 、 體 、 美等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3、自主性原則。
學生是評價的主體,要充分發揮評價的自我教育、自我調整的功能,使評價客觀、全面,既得到同學、教師、家長等的認同,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4、動態生成性原則。
評價活動本身是一個動態生成的過程,教育過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評價可根據學生年齡、年段特點,根據校本實際及學期教育教學工作重點,實化過程,凸現行為習慣的培養與達成。
5、可操作性原則。
根據學校、班級實際,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師將評價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有利于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學習習慣,使評價具有較強的實效性、針對性及可操作性。
三、評價的基本內容、標準、結果呈現方式。
1、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品德行為、學習能力、合作交往、強身健體、審美表現等五個維度。各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要素、關鍵表現提示等。
2、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呈現形式包括兩部分:
一是等級評定。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分別用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呈現。
二是綜合性評語。由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家長心聲四個內容組成。自我描述:記錄一學年中自己最具代表性的成績;同伴贈言:記錄自己最信任的.同學或同齡朋友的希望與祝愿;教師寄語:記錄班主任或你最欣賞、信任的老師對自己一學年的評價;家長心聲:記錄家長的反饋意見。
四、評價操作程序與方法。
1、本評價方案給每個學校以創造的空間,學校可以根據本評價標準制定符合學校和學生實際的評價細則,體現校本特色。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通過學生綜合素質每月評價記載表來呈現。
3、學生綜合素質月評價要按照《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體系》,依據年段具體行為目標達成情況,在征求老師、同學、家長等意見的基礎上,由學生自己記載完成,但每次評價結果必須得到老師、家長、同學的簽字認可。
4、學生學年綜合素質評價由班主任依據月評情況,分析學生發展狀況,給予客觀評定。
5、學生綜合性評語,在每學年即將結束時形成,其整理歸納活動,強調多元主體參與。評價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和 “家長心聲”均按照前面所述的方式完成,并于下學年報到時反饋給班主任備案。
6、材料整理粘貼欄,可根據各學校的具體情況實施。主要粘貼學習過程的記錄材料和關鍵表現的材料。(舉例參照附表) 五、本方案從xxxxx年春季開始在全鎮小學各年級試行。
學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6
根據《上海市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和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的精神,從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和水平,引導中小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既作為學生在該學段學業是否合格、準予畢業的依據,也可作為升入高一級學校時的參考。現就田蘭中學對初三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提出具體實施方案。
一、組織管理
切實加強對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管理及制訂具體工作實施意見,并向學生、家長、教師公布。學校領導小組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具體負責:
組員:
二、評價細則
(一)評價指標
一級指標包括德、智、體、美四個方面。
“德”的二級指標包括思想品德、社會實踐、德育學科學習三個方面。其中,思想品德包括熱愛祖國、勤奮自強、誠信守法、文明禮貌、團結合作五個方面;社會實踐包括學農學軍、實踐活動、勞動表現三個方面;德育學科學習包括學習表現、學習能力、學習成績三個方面。
“智”的評價內容包括學習表現、實踐能力、學習能力、學習成績四個方面。其中,學習表現包括學習態度、學習習慣兩個方面;實踐能力包括實驗操作能力、技術操作能力、學科實踐能力三個方面;學習能力包括閱讀交流表達、科學探究兩個方面;學習成績指標主要是各學科成績。
“體”的評價內容包括健身鍛煉、身體健康、體育學科學習三個方面。其中,健身鍛煉包括活動參與、健身能力兩個方面;身體健康包括體質健康、衛生習慣兩個方面;體育學科學習包括個體發展、學習能力兩個方面。
“美”的評價內容包括藝術活動和美育學科學習兩個方面。其中,藝術活動包括活動表現、審美欣賞兩個方面;學科學習包括藝術學科的學習表現、學習能力兩個方面。
(二)評價辦法
學生自評:自我評定。學生要體現誠信意識,本著對自己負責的原則客觀評價自己。
學生小組評:班主任組織9位學生(由班干部、普通成員組成)成立學生小組,學生小組成員本著對他人負責的原則對每位學生進行客觀評價,之后選出班級中綜合素質評價為優秀的學生,學生評定的優秀學生人數不超過班級人數的1/4。
教師及家長代表評:由現擔任班級的`班主任、任課教師、家長委員會成員聯合評定。教師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履行職責,本著對學生負責的原則進行評價,教師小組評定的優秀學生人數不超過班級人數的1/4。
評價等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通過學生自評、學生小組評、教師
及家長代表評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三方面評價結果如果是三個優或兩優一良,那么綜合評價等級為優秀;如果是一優兩良或三個良或兩良一合格,那么綜合評價等級為良好;如果是一良兩合格或三個合格,那么綜合評價等級為合格。
基礎型課程中非工具學科的學習成績按任課教師評定的等級記錄,工具學科的學習成績教務處將統一以一定的比例轉換成等級記錄。
拓展型、探究型課程按照當年教師評定的等級記錄。
學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7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既應注意對學生、教師的統一要求,也要關注學生個體差異以及對發展的不同需求,為學生成長、教師和學校有個性、有特色的發展提供一定的空間。在實施評價中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充分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制度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學生了解自己,發展潛能,實現自主管理;有利于教師轉變教育觀念和教育教學行為,幫助學生打磨成長的軌跡;有利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實現德育為先、素質為重的過程性管理;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現注重素質、提升能力、全面發展的素質教育。
(二)發展性原則。以促進學生素質提升和全面發展為宗旨,堅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既要看到學生現有的發展水平,更要發現潛在的發展可能性。要注重過程,關注學生個性差異,淡化終結性評價,重視形成性評價。
(三)多元性原則。評價內容力求多元化,要從情感態度、思想品質、行為習慣等方面全面客觀地評價小學生綜合素質的發展水平。評價主體和方式務必多元化,要采用自評、互評、師評方式,注重表現性評價和真實性評價,實現多角度、多方式的評價。
(四)可行性原則。立足實際,講究實效。注重培訓,評價內容和評價標為師生所理解、接受。制定的評價實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實施過程和評價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
(五)客觀性原則。認真領會評價標準,讓客觀的評價標準貫穿評價始終。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關注并尊重學生平時的表現事實。科學收集評價信息,采取科學的評價步驟,采用科學的評價鑒定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
三、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從德、智、體、美、勞等各個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狀況。培養學生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具體評價內容包含以下3個維度:
1、情感態度:愛國情感、懂得感激、富有愛心
2、思想品質:明禮誠信、樂觀向上、遵守規則、珍惜資源
3、行為習慣:文明習慣、學習習慣、衛生習慣
四、評價實施細則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內容體系的一級指標由3個維度構成,二級指標由10項內容構成,三級指標由24項內容構成。在運用該指標體系實施評定時,要認真對每個學生個體的綜合素質逐條評定。(具體內容見附件)
五、評價結果的呈現及作用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必須填寫等級。
3、評價結果作為評選、表彰優秀學生的主要依據。
六、組織實施
1、成立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德育處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
2、各班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七、關于《小學生手冊》填寫補充說明:
1、每個學期須填寫2頁內容,學生思想品德及身體心理素質均按等級填寫。(優、良、合格、待合格)
2、學生考勤、愛好特長、獎懲記載須如實填寫,沒有的寫“無”。
3、老師的話,須用正楷字撰寫,且無錯別字;學生的話,須指導學生認真填寫好,家長的話由學生放假領回之后要求家長認真填寫,下期開學班主任要檢查。
4、填寫完成后各班將《學生手冊》交德育處統一檢查蓋章后方可下發給學生。
學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8
一、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我們將根據《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的評估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充分發揮評估的促進發展的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的過程,成為學校教育發展的提高過程,從而有效地促進學校的素質教育。
二、評價的原則
(一)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心、綜合實踐活動等方面綜合評估學生的全面發展,要有利于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具備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環境適應能力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和審美鑒賞能力。
(二)要將評估的內容細化為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過程性準則,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提供理論支撐和措施保障,充分發揮評估機制的促進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與提高的過程,使評估細則的要求內化為學生素質發展的目標和剛性指標。
(三)評估內容要多元化。從全面的意義講,要重視學生的文化成績的評估,但更要注重學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個體差異,注意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評價,注意學生的合作能力、團隊意識的培養與提高,注重學生情感的培養和價值觀的審視。
(四)要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學校對學生的考核評價,又可用于學生的自我評價與自我測評,有利于學生在全面發展過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評估過程中,既可以單一指標的評估,又可以綜合評價,從而達到全面評估的目的,使評估的過程成為指導的過程,學生實踐的過程,使學生朝著指向目標的努力過程。
三、評價的內容與要求
(一)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支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第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休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這三方面的評定,參照《x區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的“檢測內容”所列的具體指標。
2、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例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其他。
學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9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落實新課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學生的綜合素質,轉變教育教學質量評價觀,建立有利于學生全面和諧發展的評價體系,根據《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工作職責:組織、協調、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開展,負責審核學生綜合素質的定性與定量評價,并確定學生的.畢業綜合評語和“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等項目測評的最終等第。
(二)成立相關測評小組
1、綜合評語實施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組員: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職責:組織宣傳學習;
每學期組織學生自評與同伴互評,撰寫、上報綜合評語,并及時進行反饋;負責相關檔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審美與藝術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組員: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音樂專項測評與美術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
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3、運動與健康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運動技能專項測評和體能測評,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
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4、勞動與技能測評機構: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高一高二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任教師及有關實驗員。
職責:負責學本項目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技能,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等五個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及時向校測評領導小組提供勞動與技術類A等申報名單。
5、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參與組織開展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活動的相關教師。
(2)工作職責:負責學生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三個專項的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
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三、評價內容、形式及辦法
1.定性評價
(1)評價內容:學生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情感態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質。
(2)評價形式:綜合評語(包括分層概述、突出表現、紀實性材料等)。
(3)評價辦法:在學生自評、互評、任課教師評價基礎上,由班主任每學期撰寫一次;
畢業綜合評語由畢業班班主任在各學期評語的基礎上,結合學生的發展變化情況進行撰寫,并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2.定量評價
(1)評價內容:審美與藝術(音樂、美術)、運動與健康(體育與健康)、勞動與技能(理化生實驗技能、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探究與實踐(研究性學習活動、社會實踐、社區服務)四大塊。
(2)評價形式:確定“測評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評價辦法:由學校各測評小組每學年組織測評一次,測評成績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過20%,E等不超過5%。學生測評最終等第由學校測評領導小組根據浙江省有關測評規定予以確定,其中A等不超過25%,E等不超過5%。對評定結果中獲得A等的學生在校內張榜公示,對評定為E等的學生給予書面通知。
四、評價時間安排
1.綜合評語(定性評價)每學期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期結束前2周內完成;畢業綜合評語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完成。
2.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定量評價)每學年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5周前完成;學生測評最終等第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確定。
學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0
根據音樂學科的特點,并以《音樂課程標準》規定的各學段、各年級的課程目標和教學領域為基準,制定我校對學生音樂素質等級評價標準如下:
一、評價原則
1、導向性原則
音樂課程評價應有利于學生了解自己的進步,發現和發展音樂的潛能,建立自信,促進音樂感知、表現和創造等能力的發展;有利于教師、提高自己的教學水平;有利于加強和改進學校的音樂教學工作,并有利于促進課程的發展。
2、科學性原則
評價指標的確定和評價方法的選擇應以音樂學科的特點和音樂教學的客觀規律為依據,體現中小學音樂課程的性質與價值,符合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音樂審美教育規律。
3、整體性原則
對學生的評價要用發展的眼光,從不同階段的回顧和對比中,把握其進步與發展,使評價起到激勵和促進的作用。
4、可操作性原則
評價的`可操作性原則是指評價的指標和方法要簡便、明晰,易于操作和推廣。
二、評價內容
《音樂課程標準》指出:對學生的評價應關注情感態度與價值觀和知識與技能方面的指標,還應考察學習過程與方法的有效性。依照《標準》要求,根據各年級教學目標,我校對學生音樂素質等級評價主要從“學生對音樂的興趣愛好與情感反應,音樂實踐中的參與態度、參與程度、合作愿望及協調能力,音樂的體驗及模仿能力、表現能力,探究音樂的態度與創編能力,對音樂與相關文化的理解以及審美情趣的形成等幾個方面測評,具體內容見(湘版)音樂教材學生學習評價表:表一“音樂小花在開放”、表二“在音樂中長大”。
三、評價方式
我校音樂課程評價的方式主要是: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自評、互評與他評有機結合,形成貫穿于音樂教學全過程的、生動活潑的良好評價氛圍。從評價的時間上看,評價表中“今天的表現真棒”與“小紅花的家”等內容屬于課堂即時評價,在課堂上(或課后)完成;“一期的收獲真大”、“音樂的感覺真好”、“我們班的小明星”、“老師對我說”、“爸爸媽媽對我說”等內容屬于期末總結評價,在學期末完成。從評價主體看,“今天的表現真棒”、“一期的收獲真大”、“音樂的感覺真好”、“我們班的小明星”、由學生自己填寫,其中包括了自我評價與相互評價;“老師對我說”由任課教師填寫,“爸爸媽媽對我說”由學生的父母填寫,兩者屬于他人評價。
四、評價等級和標準
依照評價表的填寫結果,給學生打出音樂素質等級評價。測評等級均按A(優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個等級給以評定。
A(優秀):學習興趣、習慣和毅力均為最佳狀態;積極、大膽地參與音樂藝術實踐活動,并有良好的合作意識、協調能力,對他人的評價中肯;音樂體驗與模仿能力、表現能力強;音樂情感的表達準確,并富于創造性。
B(良好):學習興趣、習慣和毅力狀態較好;能比較積極、大膽地參與音樂藝術實踐活動,有較好的合作意識、協調能力,對他人的評價較為中肯;音樂體驗與模仿能力、表現較強;音樂情感的表達基本準確。
C(合格):學習興趣、習慣和毅力表現一般;音樂藝術實踐活動中參與態度欠佳,與他人合作意識、協調能力一般,對他人的評價欠中肯;音樂體驗與模仿能力、表現能力一般;音樂情感的表達一般。
D(待合格):基本沒有學習興趣和習慣;不積極參與音樂藝術實踐活動,在活動中不能與他人合作,對他人的評價不中肯;音樂體驗與模仿能力、表現能力差;表達音樂情感差。
學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1
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改革的》精神,結合《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上級教育部門下發的《小學生素質綜合評價手冊》為主要載體,決定在我校小學生中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為保證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從德、智、體、美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通過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真實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人才素質的新要求。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應堅持“四個結合”的原則:一是堅持形成性評價與過程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二是堅持科學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的'原則;三是堅持學校評價與家庭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四是堅持與“三個快樂”辦學理念相結合的原則,確保評價工作科學、有序、高效地進行。
二、評價內容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道德、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共六個方面,并且按三個層次(學生自評、學生互評、班主任評)四個等級(優秀、良好、及格、待及格)進行評價。
三、評價過程與方法
《小學生素質綜合評價手冊》每學期填寫一次,學年末綜合評價,確保評價結果的公平公正。學期的評價結果應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并接受學生及家長的質詢和申訴。班主任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書面結果進行妥善保管,以便學生在轉學、升學等過程中隨學生流動而流動。評價具體過程和方法為:
(一)宣傳與準備
1、評價宣傳
學校每學期均應將評價各要素對學生的具體要求提前以各種形式告知學生,少先隊大隊部要結合《中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有關要求,大力宣傳評價要素,并結合評價要素修改、完善和進一步健全學校和班級的德育工作考核、評價、激勵機制,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形成過程與目標相統一的長效工作機制。少先隊大隊部和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各要素發展情況的教育與引導、檢查、督促力度,以達到在過程中教育學生、提高素質的目的。要通過家長會,等形式告訴家長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意義、內容和基本方法,以贏得廣大家長的理解與支持,手冊中家長的話一欄應由家長評定簽字后再收回,以充分調動家庭因素,共同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為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積極的工作環境。
2、人員
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并組織力量對班級評價成員進行培訓,為評價工作客觀公正、科學有序地進行奠定基礎。
(二)評價方法:
1、學期評價:學期評價是在班級評價小組共同主持下,組織學生開展學生自評與小組同學互評,學期末由班主任認真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2、互評,學生互評前應對學生進行培訓和引導,避免以偏概全。對于小學低年級段的學生,班主任還應將評價要素的各種關鍵表現,以淺顯、生動的語言進行描述、說明,以保證低段學生自評和互評的準確性。評價按“優、良、及、待及”四個等級,學生互評完成后,由班主任負責組織對同學互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保存好,作為學期末的依據。
3、自評,由班主任教師向每名同學分發自評表,并在教師指導下,由學生完成。
自評與互評結束后,班主任應組織班級評價小組成員,對每名同學的自評與互評結果進行對照分析。首先,對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反差較大的,班主任應結合平時對該生的觀察與了解,及時給予個別輔導,以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我,以實現自我教育的目的。其次,學生互評結果原則上應成為學生該次評價的結論主要依據,但評價小組若發現互評結果與學生實際表現不符合的,可進行調整,并由評價小組全體成員簽字存檔。
(三)評價結果
評價結果從性質上分為兩類:一是學期評價結果;二是學年評價結果,學期評價結果是學年評價結果的參考,學年評價結果視為對學生性評價。
評價結果從形式上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綜合性評語,由班主任運用文字給予準確描述,認真填寫在評價手冊上。第二種是等級評定,即由班級評價小組集體評價得出等級性結論。
學期評價結果應于評價結束后一周內告知學生及家長,接受師生監督。并公布申訴、舉報電話與申訴、舉報方法,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應接受和妥善處理家長和學生的相關申訴。
四、與評價有關的政策
在學期評價中該學期受過學校處分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為及格,有違法犯罪行為并受到司法機關處罰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為待及。對學生綜合素質終結性評價為待及的評定要特別慎重,應由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最后裁定。
五、平價結果的運用
1、在學期中各項均評為優秀的學生,在評市級、縣級等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的評定時優先考慮。
2、學校對優秀的學生予以獎勵。
學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2
一、課程評價目的
激勵每個兒童的發展;
促進課程的發展,提高教育;
促進教師的自我成長,提高專業能力。
二、評價的特點
1、評價過程化
強調對兒童學習活動過程的評價,重視兒童在活動過程中的態度、情感、行為表現,重視兒童活動中付出努力的程度,以及過程中的探索、思考、創意等。即使活動的最后結果沒有達到預期的目標,也應從兒童體驗寶貴生活經驗的角度加以珍視。
2、評價多樣化
——主體多樣化
評價是教師和兒童共同合作進行的'有意義的建構過程。兒童既是評價的對象,也是評價的主體,強調兒童的自評、互評等方式和家長以及其他有關人員的參與。
——角度多樣化
分析兒童的言語或非言語表達,匯集來自教師、同學、家庭等各方面的信息。
——尺度多樣化
不用一個統一的尺度去評價所有兒童,關注每一個兒童在其原有水平上的發展。
三、評價內容
本課程主要對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各方面的表現進行綜合性評價,其具體內容分為三大類:
1、課前準備。書及的準備、靜候教師
2、課堂表現。遵守課堂教學常規、積極舉手發言、主動參與活動
3、學習結果。課內作業的完成情況、課外作業的完成情況
四、評價依據
1、課前準備。小組長檢查帶書以及資料準備的情況,及時進行記錄。課代表組織課前紀律,登記靜候教師情況。
2、課堂表現。教師觀察并記錄學生在課堂上的各種表現,可以自行登記也可以指派課代表及時進行登記。
3、學習結果。教師對學生課內、課外各種作業的完成情況進行登記,還可設計問卷和組織學生回答問卷,了解學業生學習情況和發展狀況。盡量做到用成長資料袋或活動記錄冊等方法收集學生學習成長過程中的各種資料。這是評價學生成長比較有效的一種方法。
五、評價方式
采用開放式的評價方法,課內行為和課外表現相結合。
1、師評
教師要及時記錄學生的點點滴滴,對學生課堂表現作出真實客觀的評價,期末,將記載情況反饋給學生,并召開一次期末總結會,學生們各抒已見,促使教師的評價進一步完善。
2、自評
學生自己評價自己。學生對評價會從“盲目”逐漸轉為自覺。
3、互評
以課堂學習小組為單位,在小組長的組織下,指導學生對組內成員平時的學習情況和組內學習情況進行評價。并自評、互評優缺點,提出努力目標。
4、家長評
條件允許的話,可以設計問卷調查或組織家長參與評價。
5、綜合評
教師結合以上三種或四種評價結果,再進行一次綜合評價。
以上每一大類和每一小項均分A、B、C、D四個等次進行評價。A為優秀,B為良好,C為合格,C為待合格。
學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3
一、 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我們將根據《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的評估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充分發揮評估的促進發展的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的過程,成為學校教育發展的提高過程,從而有效地促進學校的素質教育。
二、評價的原則
(一)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心、綜合實踐活動等方面綜合評估學生的全面發展,要有利于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具備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環境適應能力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和審美鑒賞能力。
(二)要將評估的內容細化為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過程性準則,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提供理論支撐和措施保障,充分發揮評估機制的促進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與提高的過程,使評估細則的要求內化為學生素質發展的目標和剛性指標。
(三)評估內容要多元化。從全面的意義講,要重視學生的文化成績的評估,但更要注重學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個體差異,注意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評價,注意學生的合作能力、團隊意識的培養與提高,注重學生情感的培養和價值觀的審視。
(四)要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學校對學生的考核評價,又可用于學生的自我評價與自我測評,有利于學生在全面發展過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評估過程中,既可以單一指標的評估,又可以綜合評價,從而達到全面評估的目的,使評估的過程成為指導的過程,學生實踐的過程,使學生朝著指向目標的努力過程。
三、評價的內容與要求
(一)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 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 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 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 交流與合作。能與他 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支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 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第
1.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休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這三方面的評定,參照《z區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的“檢測內容”所列的具體指標。
2.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例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其他。
四、組織實施
(一)建立江蘇省瀆木高級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名單報區教育局備案。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學校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另外,各班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由班主任任組長,任課教師、班干部、學生代表為組員。工作小組對學生具體地加以考核。
(二)學生使用全省統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表式附后)。每個學生每學期一張,并在六個學期表的基礎上形成高中三年的總表。評價表進入江蘇省普通高中新課程教務管理信息系統。每學期通過全省統一的教務管理軟件進行信息輸入和輸出。
同時,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成長記錄袋中包括每學期的評價表、三年的總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材料,其他有價值的材料。成長記錄袋進入學生檔案。
建立學生成長記錄袋,具體工作由班主任負責,班主任要把學生成長記錄袋作為顯示學生這一階段學習成就或持續進步信息的一連串表現、作品、評價結果以及相關記錄和資料的匯集。
(三)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過程中,要充分發揚民主,嚴格評估程序。一般來說,其評估程序為:
①學生自評,②結伴互評,③任課教師評價,④班主任評價,⑤學校評價,⑥評價結果反饋。
(四)在學期末和畢業前,各班主任應以書面形式將評價表通知學生本人及家長。各評價內容得A等第的學生在校園內公示15日以上。
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公示期間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7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
五、 結果應用
(一)“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總表)作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學校應根據招生部門的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供電子表格。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中,普通高中學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養達不到“合格”,不能填報高校志愿。
(三)在綜合素質評價中,學生的“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單項達到A級且其他三項均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錄取;以上三項均為D級的,高校可以不錄取。
(四)學生如參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試,學校須提供學生成長記錄袋。
(五)中學向高校提供的學生檔案材料,必須包含學生成長記錄袋。
六、保障制度
(一)班主任、校長誠信承諾制度。班主任須簽訂誠信承諾責任狀。校長必須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上簽字。
(二)評價項目抽測制度。省教育廳將不定期組織對學生的理化生實驗操作能力和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等項目A等第的學生進行抽測。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評價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應的等第,并將抽測學生和學校的有關情況記錄在案。
(三)責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對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涉嫌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被高校錄取資格;已被高等學校錄取的,建議取消該生學籍。
學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4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改進程,促進學生全面、和諧、持續發展和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和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綜合素質標準的重要舉措。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學校評價為主體,因校制宜,充分發揮師生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二、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
主要內容有:從情感與態度、行為與習慣、交流與合作、身心與健康和審美與表現等方面培育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學習、學會生活、學會健體、學會審美等綜合素質,促進學生自主發展、主動發展、全面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三、學校成立領導班子
組長:
副組長:初中教導、小學教導
成員:各班
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指導學校開展評定工作,監察調控評定過程,接受和處理各界人士的咨詢與投訴,對評定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和處理;制定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認定評定小組成員;對校內各評定工作進行指導;認定評定結果;監控評定過程。
(1)班級評定工作小組
組成人員:由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組成,評定人員給學生授課時間原則上不少于一年,評定小組成員不得少于2人。職責:對所教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定。
2、健全相關
(1)公示制度。評定的內容、方法、程序及結果的運用等,應向學生及其家長做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獲得“優”等級的名單應在學生所在班級公布,被評為其它等級的學生可向班主任查詢。
(2)申訴制度。對評定結果有異議者,可向學校評定小組提出申訴和舉報,學校評定小組要力爭將問題化解于校內。學校評定小組應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查處過程及結果。
(3)誠信制度。為工作人員建立誠信記錄,如在評定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應予以記載,并在評價中給予適當扣分。
(4)監控制度。學校評定小組要全面了解有關評定工作的信息,及時糾正評定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每年的終結性評定工作結束后學校評定小組應認真進行質量分析并撰寫工作匯報。
四、評價方法。
1.學生自評。自評是促進學生自我表現發展的有效方式之一,學生應是主動的自我表現評價者。學生在自我表現評價中學會,了解自我表現發展的狀況,通過反觀自己的學習過程,比較自我前后學習情況的變化,了解自己本階段掌握的知識技能情況,改進學習策略,從而明確自我發展的目標。學生根據本人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各個方面的要求,寫出一定的描述性,整理并提供相關證據,作為學生互評和教師評價的參考依據。
2.同學互評。讓學生在教師的引導下相互評議,以發展他們的合作精神與競爭意識。評完后統一交回給老師,再由老師檢查核定。
3.教師評價。在學生自評與互評基礎上,參照綜合素質手冊對各項內容的細化,教師從學生的整體表現入手,將日常的片斷事實和記錄作為評價依據,通過觀察、訪談和調閱學生的成長記錄袋等實證材料,參考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依據評價標準對學生進行綜合評價,并確定相應等級。
4.家長評價。以班為單位定期召開,向家長了解學生在家的學習情況,相互了解學生的變化,以便參與對孩子做正確的評價。
學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5
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和諧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我校以品質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1、方向性原則:
評價體現新的人才觀、教育觀和質量觀,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
2、客觀性原則:
在評價過程中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做出合理的評價。評價堅持主體參與,以學生、家長、教師評價相結合。
3、全面性原則:
評價體現全面性和綜合性,從五個方面進行評價。關注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對評價內容進行全面考核,有根據地作出判斷。
4、科學性原則:
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圍繞評價目的,建立簡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運用科學、多樣、靈活的評價方法實施評價。
5、發展性原則:
尊重人的`發展性與特殊性,注重評價的內容多元、方法多樣。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重視學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促進學生的自主發展。
6、參與性原則:
要加強學生之間、學生、教師和家長的對話與交流,增進理解與溝通,開展有效的自評、互評,及時反饋,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形成和諧的學校文化。
學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6
為了完善體育課程結構體系,推動新課改的實施及深化,增進學生健康體能,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獲得體育與健康知識和技能,開創體育教育教學新局面,依據全日制義務教育新《體育與健康標準》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制定本評定方案。
一、評價指導思想
以“健康第一”的為指導,促進中、小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以及健康的成長,提高學生的體育意識和能力,面向全體學生,激發學生學習表現和創造的欲望,培養學生積極、主動的學習精神。引導發展學生潛能,張揚個性。激勵教師不斷進取,完善教學管理,推進新體育課程的建設。
二、評價方案目的
鼓勵學生積極上進,提高學習興趣,激勵學生的學習熱情,掌握必要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術,發展能力,提高學習的信心,培養良好的體育鍛煉和衛生保健習慣,促進身心的和諧發展。
三、評價方法
評價包括學習過程積累、體能與技能、兩部分,即學生成績=過程積累分(40分))+體能與技能(60分)=100分。
1、學習過程積累40分
主要包括:出勤情況;課堂活動表現。
(1)出勤情況10分
以每節課教師或體育委員的考勤為準,無故缺課每年累計達10課時定為體育課成績不合格;出滿勤、不遲到、不缺課、不早退的'學生得滿分;曠課1次扣1分,缺課1節扣0.5分,遲到、早退課4次扣1分。
(2)課堂活動表現30分
學習態度10分:喜愛體育活動,積極主動參與體育課外活動。
合作精神10分:具有集體榮譽感,互相幫助,互相尊重,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體育道德。
情意表現5分:
根據體育活動表現出來的自信心和意志力,會動腦、會學習有創新精神。
回答問題5分:課堂上積極踴躍地,認真、準確,每次得1分。
課堂活動表現是以學習小組為單位,學生小組長組織,進行小組互評;教師結合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表現,對個別學生的成績適當調整,最終確定每位學生的量化分數。
以上是對學習過程積累部分內容及賦分的闡述,40分是最后的折合分,學期末教師可以根據自己、體委和小組長對平時各項成績的記載和對每位學生的印象評定出每位學生的平時成績。
2、測試部分60分
主要包括體能與技能兩方面
(1)、體能測試30分
小學體能測試共2項,每項10分。測試項目根據不同年級、不同水平目標的所學內容而定。
體能測試參照《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參考量化表查成績,結合每一位學生的基礎及提高的幅度進行評定。
(2)、技能測試30分
小學技能測試共2項,每項15分。測試項目根據不同年級、不同水平目標的所學內容而定。
四、學生成績表述
將平時積累、體能、技能分數統計得出學生成績,采用四級評定制予以表述。A(90分以上)、B(76-~89)、C(60~75)和D(60分以下)四個等級。
不及格的學生經過一段時間的練習,如果有進步可以再給一次機會重新測試,重新評價。
學生體育全面考核后,教師在學生的自評、互評基礎上,評出學生的成績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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