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爾赫斯說,他最懷念的顏色正是黑色和紅色。他失明的世界,是個顯藍發綠、略帶些光的霧騰騰的世界。他甚至說,失明是一種生活方式,一種并不完全是不幸的生活方式。
今天重讀博爾赫斯,其實是重溫來自文學的魅惑召喚。這位被稱為“作家的作家”的人,為我們留下了一份豐厚而偉大的文學遺產,他構成的整個文學世界就像他本人的精神世界一樣獨特、豐富充滿著迷宮般的無限可能性。但時至今日,如何向未曾經歷過上世紀九十年代的年輕人介紹他?如何向從未讀過他的人闡述他?我們依然有待回歸閱讀的起點。即便是重讀,像博爾赫斯所一直鐘愛的重讀,也需要足夠貼近,看清他的真實世界。
作家博爾赫斯
一直到50歲,博爾赫斯才迎來他在阿根廷的盛名,一直到他60歲出頭,他才在國際上獲得聲譽。1923年他出版首部詩集《布宜諾斯艾利斯的激情》時,印了300冊,銷出的機會微乎其微,博爾赫斯請他的朋友--《我們》雜志的主編比安基幫忙發行,方式是讓人往他們有影響的客人掛在休息室的大衣口袋里放一冊他的詩集。“口袋策略”奏效了,布宜諾斯艾利斯的文人們對他的名字和詩有了印象,不是作為極端主義者,而是作為布宜諾斯艾利斯的新秀詩人。1961年,他和塞繆爾貝克特同獲首屆福門托獎,共享1萬美元的獎金,在歷時四十年的文學之路后,博爾赫斯終于走到了國際讀者面前。
在博爾赫斯眾多迷惑性的象征物中,“鏡子”是很典型博氏風格的一個。一個繁衍另一個,如鏡中人,其實,博爾赫斯也不只有一個。我們熟悉的小說家博爾赫斯和詩人博爾赫斯是不同的--前者是一種敘事風格的代表人物,一個博學奇詭的迷宮建造者;后者則在詩歌這種語言中越到晚年愈來愈明晰、質樸、率真。
博爾赫斯曾說過,他的目標是:寫一本非常好的書,但是誰都猜不到是他寫的。這聽起來像是戲言,但又的確符合其性情,就像他在小說《沙之書》里寫的一樣,把樹葉放進森林里,把書放進圖書館。這個作家的世界,龐大無邊,但自成圓滿。
編輯和圖書館員
在博爾赫斯有限的職業生涯中,編輯是其中的一個。在父親健康惡化后,他定期為《南方》、《家庭》等幾個雜志供稿,也做過《家庭》的編輯。《家庭》是迎合阿根廷中上層社會趣味的一本圖文雜志,博爾赫斯主要負責一個類似“閱讀指南”的專欄。小說《阿斯特里昂》就是他做編輯工作中一天之內寫成的--作為雜志編輯,當時還缺三頁篇幅的稿件,沒有時間另外組稿,博爾赫斯便自己寫了這篇小說。
圖書館員是博爾赫斯更知名的工作。1937年,他臨近不惑之年,通過朋友在布宜諾斯艾利斯市立米格爾卡內圖書館里謀得一份差事,做這家圖書館的第一助理館員。這是他的第一份專職工作,職位很低,每月薪水是210比索,后來增至240比索,等于七八十美元,季度福利是兩磅的巴拉圭茶。在圖書館里,五十人干著十五個人就能做完的工作,就是對少得可憐的藏書進行分類和編目。在圖書館工作對熱愛書的博爾赫斯應該是一份美差?但博爾赫斯曾經寫道:“我與圖書館打了九年交道,九年十足的不幸。”他記得,第一天他為400冊圖書進行了分類,第二天就有同事警告他不能這樣做,不然其他人會沒飯吃。在圖書館外,博爾赫斯的名氣越來越響。圖書館員的工作與寫作成為了他極不相稱的兩翼。
失明者博爾赫斯
文學家族中不乏著名的失明者,遠的有荷馬、彌爾頓,近的有喬伊斯。在演講集《七夕》中,博爾赫斯談到自己的失明。他稱之為“不算很過分的失明”--因為是一只眼睛全瞎,另一只部分失明。“但是還能辨別一些顏色,還能區別綠色和藍色”,以及黃色。人們想象的失明者被鎖閉在黑暗世界之中,但博爾赫斯說,他最懷念的顏色正是黑色和紅色。他失明的世界,是個顯藍發綠、略帶些光的霧騰騰的世界。他甚至說,失明是一種生活方式,一種并不完全是不幸的生活方式。
博爾赫斯的家族有目疾的家族基因,他的祖母和父親都是失明者。1938年,博爾赫斯39歲,正值盛年,便已開始逐漸失明。只是這種緩慢地喪失視力就像緩慢的黃昏一樣來臨。1955年,博爾赫斯被任命為國立圖書館館長,博爾赫斯說這是他一生中最喜愛的榮譽,作家曾設想,“天堂應該是圖書館的模樣”。在藏有九十萬冊書的圖書館里,他已看不到書的封面和書脊。博爾赫斯在《贈禮之詩》中寫道:“上帝以他絕妙的反諷/同時給了我書籍與黑夜。/他讓失明的雙眼來充當/這座書城的主人,這眼睛只能/在夢的圖書館里閱讀/毫無意義的篇章”。
但在視覺世界慢慢失去的過程中,博爾赫斯開始研習盎格魯-撒克遜古英語,研究斯堪的納維亞,在他看來,這些享受應歸功于黑暗,他甚至寫了一本詩集,名字叫《影子的頌歌》。博爾赫斯是短篇圣手,這和他的文學觀有關,也和他的身體素質有關,到了晚年。他的創作基本以詩歌為主,因為詩歌能在腦海中記住,并以口述的方式寫下來。
讀者博爾赫斯
在反智之聲甚囂塵上的今天,博爾赫斯可謂是理想的讀者典范。他不僅在寫作中編織文本纏繞、向先賢作家致敬的作品,也在日常中身體力行智識生活的愉悅。而這一切,都是以享樂的方式進行的。
博爾赫斯曾說,要是沒有書籍這一工具,他無法想象自己的一生。他4歲左右自己能看書時就泡在父親的圖書室里,他不分門類博覽群書到了幾乎異常的程度。從《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到愛倫坡到塞萬提斯,以及描寫高喬武士的《馬丁菲耶羅》,還有工具書《大不列顛百科全書》和十卷本的《錢伯斯百科全書》等等。少年博爾赫斯通過閱讀得出結論:生活,他的生活,就是文學。
博爾赫斯曾經回憶一些閱讀場景,比如初次閱讀《神曲》。當時,他供職于阿根廷一個圖書館,離家很遠,每天像如今北京的上班族一樣花大量時間在早晚上下班途中,在76路有軌電車上,他對照著閱讀西班牙語版和意大利語版的《神曲》,讀著讀著,他就索性直接讀起意大利語原文來。
“書籍對我來說,其親密程度不亞于手和眼睛。”在他那里,讀書是一種幸福,另一種稍少一點的幸福是創作--把讀過東西的遺忘和回憶融為一體的過程。不僅如此,他還推崇一遍遍重讀。在《私人藏書:序言集》中,博爾赫斯為自己愛不釋手的書每篇寫了一個短小的序言。這些序言堪稱簡潔洗練而傳神的典范。“讓別人去夸耀寫出的書好了,我則要為我讀過的書而自詡。”他說,“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個好作家,但我相信我是一個極好的讀者;不管怎么說,我是一個敏感而心懷感激的讀者。”(文/李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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