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市八一中學 朱建清 郵編:226014 電話:05135759660
《幼時記趣》的“趣”,既是指童年里發生的若干件有趣的事,更是指處在其中體會到的情趣與樂趣,即“物外之趣”。通讀全文,發現“物外之趣”的獲得,正是童心的充分體現:
在觀察仔細的基礎上,童心使“我”產生奇特的想象,想象奇特了,“物外之趣”自現。作者幼時具有“張目對日,明察秋毫”的能力,并且養成了“見藐小微物,必細察其紋理”的習慣,在觀察時做到了“昂首觀之,項為之強”,“定睛細視”,“出神”。可以說,觀察促進了想象,觀察越仔細,想象就越奇特,正因為如此,飛舞的蚊群似“群鶴舞空”,蚊群沖煙飛鳴如“鶴唳云端”,叢草當作了森林,蟲草變作了野獸,土礫成為了丘谷,這些奇特的想象,是一幅幅令人心馳神往的圖畫,展現著無窮的美感、無限的野趣;但它更是童心的集中體現。是的,兒童的天性,就是在一蟲一草上尋找到發現;童心,就是在一物一事中釋放出創造力。當兒童以他真實的目光去接觸這個真實的世界,他總是習慣以自己的生活積累和“思維邏輯”來改造這個世界,創造這個世界,并賦予這個“世界”以個性的解釋,荒唐也罷,新奇也罷,兒童正是在獲取這個結果的過程中取得心靈的滿足,得到發現的快樂,從這個意義上說,這里的每一個奇特的想象里都裝載著一顆神往自然的童心,每一個新奇的想象都是這顆神往之心得到滿足后的一種表現。所以,“物外之趣”就是想象之趣,就是童心得到滿足而獲得的樂趣。
童心是一團樸素的感情,當它獲得滿足時,“物外之趣”自得。懲罰強暴,同情弱小,似乎是人生來俱有的感情,這種感情表現在兒童身上尤為明顯。兩蟲相斗,癩蛤蟆“拔山倒樹而來”,顯然,兩蟲實在是足以使人同情的弱者、無辜者,對兩蟲而言,“龐然大物”的癩蛤蟆可謂是強暴,“舌一吐而兩蟲盡為所吞”,在孩子的眼里,它的行為實屬以大欺小,以強凌弱甚至是“十惡不赦”之舉,該當受罰,于是“捉蛤蟆,鞭數十,驅之別院”,“我”儼然成為替天行道、懲罰強暴的“俠義之士”,“我”把自己演繹成了一位“英雄”,試想,有哪種心情比得上此時的暢快與滿足?顯然,滿足了心靈深處的感情,那種樂趣就是發自肺腑的,也是令人容易與之產生共鳴的。
總之,“物外之趣”,是童心純真的具體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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