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巨鹿 盧敬霞
在古漢語中,“之”是使用頻率很高的一個詞“之乎者也”“之”字當頭,正確理解
“之”字用法,對掌握古漢語有重要意義。
在文言文中,“之”字主要有以下幾種用法:
一、作助詞。在文言文中,“之”最常用做助詞。作助詞時,主要有以下四種情況:
1、結構助詞。相當于現在的“的”。一般“之”前后都為名詞,前一名詞對后一名
詞有限定作用,如:
“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岳陽樓記》
“禽獸之變詐幾何中哉?止增笑耳。”《狼》
“今之子者,談古人書,多訾古人之失……”《師說》
2、用在主謂之間 ,前一分句里,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之”字多大句子前半部分或分
句中。如
“師道之不傳也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師說》
3、提前賓語或定語標志,無實意。
“宋何罪之有?”《公輸船》(提前賓語)
“誰能定是非之真”《奕喻》(提前定語)
“馬之千里者,食或盡之栗石”《馬說》
4、語氣助詞,用于調節音節,一般用于表示時間的詞句末,如“頃之”“久之”。
“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三、代詞:
在古漢語中,“之”即可以作人稱代詞,又可以作指示代詞。
1、人稱代詞,訂是第三人稱代詞,個別時作第一人稱。
“愛其子擇師而敬之”《師說》
“桓候故使人問之”《扁鵲見蔡恒公》
沛公言:“君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鴻門宴》
“君將哀而生之乎?”(“之”是第一人稱)《捕蛇者說》
2、指示代詞。可代人或物。如:
“客數敗,其失算,欲易置之。”《奕喻》
“均之二策,寧許以負奏曲。”《廉頗藺相如列傳》
三、動詞。“之”在一些情況下,也可做動詞,表示“到……去”“往”的意思,“
之”后,一般為表示地名的詞。如 “昔韓娥東之齊”《列子湯問》
“吾欲之南海”《為浮》
對于“之”字用法,應根據它在文中的情況,具體分析。只要掌握以上四種基本用法
,再細心推敲,就一定能準確地掌握“之”字的用法和解釋意。
作者郵箱: shulingwang@ey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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