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反復申說,莊子哲學是生命哲學--人怎樣才能逍遙,其中首先就要“去蔽”--擺脫心靈的任何束縛,抹去心鏡上的所有灰塵,還一個清純空明的天心。而這一章要講的“齊物論”便是重要一環,它深化了莊子的天道觀和人生觀。
物即天地萬物,人與我皆物,仁義忠信等理念也是物,莊子稱之為“外物”。關于物的知識,便是物論。古希臘大思想家亞里士多德把知識分為三類:一是實踐的,如倫理學、政治學等;二是理論的,如形上學、數學和物理學;三是制作的,如詩學、建筑、音樂等他認為屬于技術層面的知識。(亞里土多德:《形而上學》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第118頁)
莊子沒有分得那樣細,他的目的是齊“物論”,齊知識,齊之于天道。也就是說,唯有天道才是絕對的,而物論都是相對的,沒有真理可言。既然物論都是相對的,而關于是非曲直的各種知識性爭論又是從某些物論出發的,那么是非的標準也是相對的,我們無法根據知識判定誰真誰假。因此關于這種是非的爭論當然是多余的,或者說,出于對待之心、分別之心的是非之爭沒有必要。
但假如我們生活在一個沒有真假對錯的世界上,豈不是太可怕了?殺人放火跟一日三餐一樣,還怎么生活?
不必擔心,自有天道在。天“真”而物論假,我們只有而且必須從天道出發才能獲得真正幸福的人生。因此,知識和外物一樣不可“必”。是之謂齊物論,而休乎天鈞。
知識總是用語言表達的,但言論并不都是知識,不過二者又很難分清。那么怎樣對待言說呢?莊子說“言無言”。怎么做到言而無言呢?莊子說“得意忘言”。“意”是天意、天道,一切言說都應該是天音的自然流溢,我們也應該從中聽取天意。
那么,知識有沒有用?莊子說有用,但得看怎么用。對待知識的態度決定了對知識的使用效果。出自天道的態度,將使知識取得大用;如果執著于某種知識、學說(如仁義之道),那么非但無用,反而有大害。
我們已經講過,天道之為天道,不在于它是什么,有什么,而在于它不是和沒有什么。所以它能從是和有中超拔出來,又上升到“無無”、“無有一無有”的高妙境界,這是最高的真理和唯一正確的態度。同時人生的逍遙是人的最高目的和天的絕對命令。所以一切知識都必須自天道觀之、都必須為逍遙服務。
因而莊子對一切(包括知識)的評價都有兩種標準:一是視角,不同視角得到不同結果,而天道是唯一正確的,自天道觀天道便使之不執無不執有;二是目的論的應然判斷:為人生逍遙服務的即是好的知識,否則便不好。
天道即無,所以人難以窺見它的整體;天道即有,于是道術分裂于天下;即無即有,則各家各派皆是聞風而悅之者,都各有自己的價值,從而引出了莊子品評天下學術的宏大制作。(《天下》)
這便是本章大意。在這一章,為了展現莊子深途而獨特的思想,我們必須以重筆濃彩加一些專業化術語來描述,讀者從中或許可以看到究竟什么是莊子哲學。
莊子思想的一個明顯特征就是層次性。不僅層次井然,而且步步推進,直至化境。常在不疑處生疑,匪夷所思,令人欲罷不能,與之俱進。高的層次兼容并包低的層次。濃,但化得開;深,但不佶屈聱牙。讓我們舉一寓言來說明。(出自《則陽》)
“魏王與齊王定約,而齊王背約,魏王大怒,準備派人去行刺。”這是第一層次,講的是故事的發生,“刺之”是第一個選擇。
“公孫衍聞而恥之,曰:‘君為萬乘之君也,而以匹夫之手段報仇,豈非辱哉?我請求領兵二十萬,為君攻之,虜其牛馬,系其人民,使齊王內熱發于背,然后拔其國,待齊王出走,一并俘獲,打斷他的脊梁。’”這是第二層次,選擇的是“攻之”。
“季子聞而恥之,曰:‘費了好大勁才筑城十仞,十仞之城已成,而又破壞它,豈不是勞民傷財?如今兵火不起七年了,這是吾王之根基。今公孫衍興兵,實亂人也,不可聽從。’”這是第三層次,選擇的是非攻。
“華子聞而恥之,曰:‘善言伐齊者,亂人也;善言勿伐者,亦亂人也;謂伐之與不伐伐亂人也者,亂人也。’君曰:‘然則若何?’華子曰:‘君求其道而已矣’!”有所言皆是亂,因而要求退守虛靜之道。這是第四層次。但莊子意猶未盡。“惠子聞之,而引見了戴晉人。戴對魏玉說:‘您知道蝸牛嗎?有建國于蝸牛觸角左支上的,叫觸氏,有在另一支上建國的,叫蠻氏。兩國爭地而戰,伏尸數萬,追亡逐北十五日而后返。’魏王說:‘噫!是瞎編的吧!’戴晉人說:‘那好,我說點實在的。您認為四方上下有窮盡嗎?’王說:‘沒有。’戴說:‘知道游心于無窮之境,而返四海之內,好像是若有若無,一大一小吧?’王說:‘是啊。’戴說:‘四海之內有魏國,魏國中有大梁城,城中有君王您,跟他們比起來,您跟蠻氏有什么差別嗎?’王說:‘沒有。’客人走了,魏王悵然若失。”
蝸是物之小者,而蝸角更是小中之小,微中之微,相與爭地豈非多此一舉、徒勞無功嗎?王與無窮比,也是滄海一粟,跟蝸角上的蠻氏半斤八兩,同樣微不足道。若要與燕相爭,同樣徒勞。
莊子認為,行刺是匹夫之怒,不足與言;攻之是傷天害命,罪不可赦;非攻則怒氣難平,郁積傷身,也不是好事。虛靜之道僅是無為而已,只是不言而已,但“道,物之極,言默不足以哉。非言非默,議有所極。”(《則陽》)所以要超越名言層次,超則齊之忘之,游心于無窮,物我兩忘,了無是非,不亦樂乎?這才是真正的生命之道。
可以看出,莊子的思想是從最高層次的天道--生命之道來批評相對低層次的言論,又統而攝之,因而百轉不窮,不落言簽;亦不落齊物論的“物論”樊籬。
《齊物論》是內篇第二,“齊物論”是此篇主旨。《齊物論》開篇即是南郭子綦的“吾喪我”和大知小知的辯證,我們已經講過。
莊子說:“非彼無我,非我無所取。”彼是外物,我是自我。自我是在與外物相對立、相對待的關系中產生的。假如一個人從來沒跟任何人、任何事物打過交道,他是不可能產生自我意識的,而當人與物發生關系之后,物便進入其中,成為一個方面(一極),而自我成為另一極。在哲學中,這種關系被稱為主體--客體關系。我自然是主體,而物是客體,沒有主體也就沒有客體,反之亦然,正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
明代心學大師王陽明有過一個極好的著名例子“山中觀花”:“先生(王陽明)游南鎮,一友指巖中花樹,問曰:‘天下無心外之物,如此花樹,在深山中自開自落,于我心亦何相關?’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汝心同歸于寂;你來看此花時,則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便知此花不在你心外。”’(《傳習錄》下)
這就叫“非我無所取”。而我與物一打交道,就產生了“喜怒哀樂、慮嘆變勢、姚佚啟態”之情和物論。因此,這時的我與物是有分別的認識論上的兩極。莊子說:“是亦近矣,而不知其所以為使。”就是說,這種說法有道理,但還不知道其所以然者。所以然者是“真宰”,但真宰是無法知其征兆的,只能通過它的作用推論出它確實存在,但卻無法見其形體,真宰是“有情而無形”的。不過,無論能否知道它的真實情況,對于真宰之真卻無損益,但對人就不一樣了。不知真宰,卻是不知天道,不知天道便與物相交觸摩擦,物之行如奔如馳,而人莫之能止,不亦悲乎?人為追逐萬物而不返于己,為外物所役使,不是很可哀嗎?能不昏昧嗎?
昏昧的原因是有成心、成見。如果隨其成心而立定是非標準,誰沒有標準?何必還要知天道呢?愚人也是有成心有標準的。而有成心必有是非心,有是非則必生爭執,“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適越而昔至也。”--沒有成心成見而有是非,就好像是今天去越國而昨天已經到了,這就是以無有為有,豈非荒謬?
“人的言論并非風吹萬竅所發出的聲音,發言的人議論紛紛。滔滔不絕,但其所言的是非標準卻無定則。”莊子問:那究竟算是發言呢還是不算?無標準的言談頂多算意見,離真理還遠著呢?“他們以為自己的言論不同于小鳥的叫聲,但究竟是有分別呢還是沒有?天道是怎樣被遮蔽的因而有真偽之別呢?言論是怎樣被遮蔽的因而有是非之分呢?道何處不在呢?什么言論不可以呢?”
蒼穹回響著莊子的提問。沒有人回答。莊子自己答道:“道隱于小成,言隱于榮華。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則莫若以明。”
王夫之說這一段話可作《齊物論》的提要,或中鵠的。莊子接著說:“物無非彼,物無非是。自彼則不見,自是則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此方生之說也。雖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為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待乎哉?果且無待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摳。樞始得環中,以應無窮。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也,故曰莫若以明。”
“彼、是”是此段的關鍵詞。先正義:是,此也,然也,既是對“這一個”的指稱,又是某種“肯定”;彼,彼也,非也,既是對“那一個”的指稱,亦是某種“否定”。
物皆有彼此,這一個或那一個東西,即“彼是”。從“那一個”看不見的,從“這一個”就可以知道。所以說彼與此是相對而言偽,是即此,故“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之不存,“是”將焉附?這就叫“彼此并行之說”。這是第一層次。以“是”的“此”之意來談彼此的對立,從而齊彼此,齊被是。
生死如輪轉,今觀之也生,后觀之也死,故“方生方死”;是非無窮,由是觀之為是,自彼觀之則非,昔觀之也是,今觀之也非,故“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生死是非并行而莫知其終,是非相同而莫知其孰對孰錯,故曰“因是因非,因非因是”。那么是非豈不是不可分清了?所謂“是非自有公論”豈非妄語?正是如此。所以莊子說“圣人不由是非之途而論爭,而以天道普照萬物,泯除是非別見”。這是第二層。以“是”“非”相對照而齊之于天,由齊彼是而齊是非。
“此”與“彼”無分別,“是”與“非”亦無分別,反之亦然。所以“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這不過上面兩個層次的結論。但真的有是非彼此嗎?真的沒有是非彼此嗎?彼此是非都不相對待、都不構成對立的地方就是道樞。道之樞紐居于環之中央,范圍眾物、眾議,而中心虛空,以應無窮之變化。所以“是亦一無窮也,非亦一無窮也”,故日莫如以天道明之。這是第三層。彼此是非“文成破體,錯配對偶”,交相對映,非但齊彼此是非,而且超彼此是非,根本來就沒有彼此是非!以道觀之,本來無一物,何處染塵埃?
無彼此,彼此相對而言;無彼此,則無對待分別心;無對待心則無是非之分;既無彼此之別又無是非之辯,而齊之于天,這才是更高境界。
這個更高境界就是“莫若以明”,就是“樞始得環中以應無窮”。相互依賴而生的,亦相互依賴而息,相依而可其可,相依亦不可其不可。攻擊別人是招人攻擊的媒介,殺人者被殺,是“殺”之兩可。
既然這樣,圣人自然不屑一顧,順任萬物之吹,而無所倚恃、依賴,別無所不照,何處不明?這才叫“普照”。圣人本不須照,只是“彼此是非”陳乎前,圣人不得已而為之。假使無儒墨之浮華言論,圣人又何必照哉?
圣人之照,無我無物,無彼無耦,是大明;小知大知爭相炫耀其知,舞弄是非,是一曲之明。一曲之明,非不明也,是小明。如果小明偏要以大明自居,偏想燭照天下,必然要“露馬腳”。就像猴子蹲在地上的時候,尾巴是看不見的。直到它往樹上爬,就把后部供大眾瞻仰,可是這紅臀長尾是本來就有的,并非地位升高了的標志。一曲之士與之相似,也算一種“人之異于禽獸者幾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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