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師報 2003-04-04 許思文
據報載,上海市某小學推出“借分制”,即學生某次考試成績不理想,可以向老師“借分”,以提高分數的等級,同時保證在下一次考試中扣除一定的分數作為“償還”。學生要借分,有一附加條件,即需同學、家長或教師擔保,如果借分后無法償還,將由擔保人教育輔導,幫助補習。看了這則消息,心中不禁生出些許感慨,如梗在喉,不吐不快。
應該肯定的是,進入新世紀,教育愈加走向開放、大度和多元。各類冠以不同名目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紛至沓來,各種教育改革和實驗“你方唱罷我登場”,讓人多少有眼花繚亂、無所適從之感。對于教育改革,我是持雙手贊成的,而且我也深感有幸身臨這瞬息萬變的教育大變革時代,領略了許多新教育的無窮魅力。作為一名教育管理者,一名從教多年的老教師,我又常常為一些草率的教育實驗捏著一把汗,為那些被自以為是的成人試來試去的無辜孩童深感痛惜。教育作為一門科學,有著其自身難以逾越的規律性,一切教育研究和實驗,都只有遵循了這一規律,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才能有益于學生的健康成長;反之,一切急功近利的浮躁之舉,只能貽害無窮。
看了這所小學所謂的“借分制”,我的心頭又不禁掠過一絲嘆息和無奈。教育在這所學校里,再一次被簡單地商業化,孩子也再一次被當做成人眼中的欠債者,在分數圍成的利益世界里被推來搡去,失去了應有的歡樂和童真。“借分制”的推行,說穿了,還是應試的僵化思維在作祟,還是分數的無形繩索在發威。一句話,是教育者觀念陳舊和思維定勢的結果。眾所周知,課程改革正在全國范圍如火如荼地推進,影響改革效果的因素涉及方方面面,單從學校而言,能否真心實意地將課改的基本理念化為學校的群體追求,無疑是成敗的關鍵。然而,現實的情況是,一些學校口喊課改,實質上走的還是應試那一套。分、分、分,學生的命根;考、考、考,老師的法寶。分不夠,便采取“借”的愚生愚己之舉,也就見怪不怪了。
借分,固然能夠形成皆大歡喜的“大好”局面。年終歲尾,學生拿著這“假作真時真亦假”的分數,教師擺出全班“一片紅”的借來的成績,和和美美,仿佛這樣一來,教育的任務也便萬事大吉了。也許有人要說,不是還有個附加條件以保證“借而有還”嗎?是的,為確保“償還”,該校又別出心裁地從商業信貸中引進了“擔保人”的教育新概念,并規定如果學生無法償還,將由同學、家長和任課教師作擔保人,施以教育輔導,幫助補習提高。對于學校設定擔保人,更是讓人有一頭霧水之感。大家知道,教師的天職便是傳道、授業、解惑,學生的學習成績雖說是家校合作的結果,但必須明確,學生在校學習的第一責任人便是教師。令人不解的是,為師者不能主動承擔起職責,卻將“擔保”推給了同學、家長,這不知是從哪里學來的邏輯。事實上,若學生在學習上的進步,同學、家長可以擔保得了的話,孩子也就不必到學校來了,還要我們這些教師干什么?至于文中提出的任課教師作擔保,更是于理不符。試想,如果借分后的學生在任課教師的幫助下即可“還分”的話,那么,借分前任課教師做什么去了?是留有一手,還是偷懶?這樣的擔保,前提豈不是建立在對任課教師不信或不全信的基礎上嗎?
教育心理學告訴我們:學生有什么樣的體驗,他就會把這種體驗傳遞到他的社會生活中。我們可以斷言,在“借分”學生的心理體驗中,除了學校主觀想像的“努力還分”之外,更多的,還有教師的不信任和同學的鄙視,以及沒完沒了的“還分”的自卑和對分數的切齒痛恨。我想,這些大概也是行此創舉者不愿見到的吧!
[教育豈能照搬商業化行為]相關文章:
2.法制教育黑板報:何謂不良行為
3.法制教育黑板報:關于違法行為
4.蔚縣剪紙窗花的商業化探索與文獻記錄
7.法制教育黑板報:犯罪始于不良行為
9.組織行為學課件
10.文明行為規范黑板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