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雇傭合同(匯編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雇傭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雇傭合同1
甲方
乙方
第一條協議期限
1、協議有效期:自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止。
2、聘用期滿前,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聘用協議。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公司需要聘用乙方為兼職產品業務員。
2、甲方根據公司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不再簽訂崗位聘用協議。
第三條工作報酬
1、甲方按有關規定及制度,根據乙方的業務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發放工資及獎勵(具體發放標準詳見獎勵制度)
2、甲方薪水結算為周薪,每星期六為薪水發放日
第四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協議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________年齡:
聯系電話: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2、甲方招用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的質量要求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時,甲方有權解聘乙方。
三、工作內容和要求
3、工廠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4、乙方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為元。
5、甲方在每月日發放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6、甲乙雙方依法參加工作保險。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7、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3
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為______年(月)。
試用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為___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并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條
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___元。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___元,計件單價為元或完成工作額的___%提成。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元。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元或每個工作日加班加點工資為元。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工資為元或每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為元。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元。
第十三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四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六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從發薪日第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同時,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三十三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六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ㄌ貏e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
鑒證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4
兩者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主體關系的從屬性。
勞動合同關系是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勞動者在身份上、組織上、經濟上從屬于用人單位,遵照用人單位的要求為用人單位勞動,完全納入單位的經濟組織和生產結構之內。臨時雇傭關系則是按照民事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務,與雇主沒有人格上和組織上的從屬性。
2、服務對象的唯一性。
在勞動合同關系中,勞動者在一般情況下只與一個用人單位(服務對象)建立勞動合同關系。臨時雇傭關系中,雇工可以與多個雇主建立勞務關系。比如在家務活動中的鐘點工,一個雇工可以與多家建立勞務關系。
3、用人單位的特定性。
在勞動合同關系中,用人單位為中國境內的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條解釋: “個體經濟組織”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個體工商戶。即勞動全同關系中的雇主為經濟組織,且大多數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而臨時雇傭關系中的雇主一般為自然人。
4、合同內容的法定性。
勞動合同中的法定必備條款由《勞動法》規定,不容當事人雙方自由約定,如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等。而臨時雇傭合同內容,一般由當事人口頭約定,而且勞動的性質大多數是體力勞動,臨時雇傭合同中的雇工一般不享受社會保險,休息休假。工資報酬中不含有獎金、津貼等。
5、勞動時間的穩定性。
勞動合同中的勞動者(一般為群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年復一年地提供勞動,勞動時間具有長期性和穩定性。因此,用人單位從勞動者那里獲取的利益很大。而臨時雇傭合同的雇工一般是為完成一定工作提供勞務,時間短,不固定。有的雇工上午在一個地方工作,下午又在一個地方工作,甚至一天在幾個地方工作,勞動時間具有不穩定性,雇主從雇工那里獲取的利益很小。
6、適用法律的不同性。
勞動合同關系發生糾紛適用《勞動法》,而臨時雇傭關系發生糾紛則適用《民法通則》。
勞動雇傭合同5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合同法》和本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 月__ 日至 ____年__ 月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現甲方誠聘乙方 崗位(職務),并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六天制,工作時間累計每周不超過44小時。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或專業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
方底薪 元。(不包括福利、獎金或提成在內)
2、甲方根據國家、市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國家現行規定的相關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帶薪年假、婚假、吊唁假、工傷假、生育假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或試用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相關規定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或工作必須交接完畢后方辦理結算離職手續;如未滿合同期限又沒有履行通知義務的應當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予于甲方。
5、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雇傭合同6
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
注冊地址: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續簽原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并簽訂本勞動合同續訂書。
一、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于期滿,本次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第
種形式。
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②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休息制度、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等按照原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三、雙方協商變更或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除本勞動合同續訂書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約定外,其他內容與原勞動合同的內容一致并持續有效,甲乙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各自約定的義務。若原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
現行的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現行的法律規定執行。
五、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私自涂改無效,若要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六、本勞動合同(續訂書)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交乙方檔案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合同續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7
甲方(雇主):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雇員):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姆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1.看護小孩;
2.清洗小孩衣物;
3.家務(室內保潔)。
二、服務時間
1.每天____________時____________分至____________時____________分。
2.乙方每月可休息____________天,具體休息時間雙方臨時商定家庭雇傭保姆協議家庭雇傭保姆協議。
三、服務費用
1.服務費用為1000元/月,甲方于每月____________日前支付給乙方。
2.因特殊情況,乙方需要加班(指晚上留宿),則甲方須每晚另行支付20元加班費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務內容提供服務;
2.甲方發現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適合繼續看護小孩的情形,有權隨時解除合同;甲方有義務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為其工作提供必備設備或條件;
3.乙方須自覺履行上述服務項目,細心照顧小孩;
4.乙方不得隨意將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意翻動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為,甲方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乙方如遇親友生病等急事,需臨時離開時,應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間,如因其過錯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毀,應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則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辭而別,否則,甲方將追究其違約責任。
8.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包括上下班在途時間)所發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家庭雇傭保姆協議故事。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8
甲方(雇主):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家政服務員):
戶名:
地址:
電話:
賬號:
開戶行: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家政服務員)自愿為甲方提供家政服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服務內容為:(服務的家庭人口數人)□一般家務(做飯、洗衣、打掃衛生等)□帶養小孩(輔食制作、洗澡撫觸等)□醫院陪護
其它:
2、甲方向乙方商定的服務費為__元/月,休息日:2天/月。甲方必須保證每月對應日前一天將服務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3、如協議期乙方取得甲方同意離職,需提前半個月(15天)進行口頭通知,服務費支付至工作結束當日。如家政服務員離職時未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可以以其擅自離職為由拒付未通知緩沖期(即半個月15天)的服務費。
實際服務時間未滿1個月,服務費用按實際服務天數計算。
4、甲方對家政服務員的工作不滿意,可以提前三天向其提出辭退要求,服務費用按實際服務天數計算。
5、甲方向家政服務員提供免費正常食宿。
不得安排其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視、保證家政服務員服務期間人身財產的安全。
6、甲方有權要求和安排乙方進行體檢,如果體檢不合格,費用由乙方承擔,反之,由甲方承擔。另外,甲乙雙方不得隱瞞各自病史。
7、甲方家中手飾、珠寶、現金等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于乙方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同其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其人身權益。
8、各方如需延長協議期限,應在協議期滿前7日內辦理續簽手續。
9、本協議服務期限為10個月:自_年_月_日始至_年_月_日止。
10、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的可提請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仲裁。
11、本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雇主):
乙方(家政服務員):
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
勞動雇傭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后甲方聘用乙方,并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勞動紀律。
甲方執行國家、省有關勞動紀律方面的規定,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操作規程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ㄒ唬┫旅媲闆r下,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經考核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作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其它情況。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ㄈ┰谙铝星闆r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依照本合同約定的;
(3)乙方嚴重(含多次)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或者甲方操作(工藝)規范的;
。4)乙方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貪污、盜竊、賭博等嚴重問題,對甲方利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5)乙方被勞動教養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與其身體狀況相適應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本合同無法履行;
(9)甲方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者資本、生產經營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確需裁減人員的。
。ㄋ模┍竞贤跐M或者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為期___年。
四、工作內容。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擔任___崗位工作,并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工作任務;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調整。
五、乙方工資及待遇:
。ㄒ唬┮曳皆囉闷趦龋3個月)的工資及待遇: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資確定為 元(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社會保險補助,績效獎 元(按公司規定辦理),滿勤獎元(按公司規定辦理),超出法定工作時間的補貼費 元(按公司規定辦理),特殊崗位津貼元(按公司規定辦理)。乙方工資調整以及獎金、津貼、加班加點工資等按甲方制定的企業內部工資分配方案執行。
(二)乙方試用期滿的工資及待遇: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資確定為 元(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社會保險補助 ,績效獎 元(按公司規定辦理),滿勤獎元(按公司規定辦理),超出法定工作時間的補貼費 元(按公司規定辦理),特殊崗位津貼元(按公司規定辦理)。乙方工資調整以及獎金、津貼、加班加點工資等按甲方制定的企業內部工資分配方案執行。
。ㄈ┮曳降墓べY水平根據應完成的工作量進行考核,隨個人業績有所浮動,考核辦法參考各部門考核細則。甲方應該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乙方須提前一周退還甲方發放的勞動用品和工作物品,辦理相關的交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中扣減,工資不足扣除的不足部分乙方須用現金賠償;
。2)合同期內乙方提出辭職或者未經甲方同意無故不上班達10天(含1年內累計達10天),不再享受當年績效工資、年終獎、以及其他獎勵性待遇;
。3)乙方在一個自然年度內連續或者累計曠工15天以上,經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乙方仍不上班的,視為乙方辭職,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代表人簽章,乙方簽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雇傭合同10
一、主體資格的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包括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用人單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及個體經濟組織。在勞動合同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提供的生產資料相結合,從而實現勞動的社會化,而且勞動者已經成為該經濟組織中的一員,他與用人單位具有身份上的從屬性和依附性,這也是其與雇傭合同最大區別之所在。在雇傭合同中,其主體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傭合同主體之間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獨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隸屬性和依附性。
二、國家干預的力度不同。
勞動合同的建立雖然也體現了當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強調國家意志的主體地位。為了規范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國家的干預貫穿于勞動合同履行的始終。而在雇傭合同中,主體雙方是完全平等的 ,在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的過程中以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為主,國家基本不做干預。
三、爭議的處理方式不同。
勞動爭議的處理受《勞動法》的調整,而且其處理的程序是仲裁前置,即對于勞動爭議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對仲裁不服的'當事人方可起訴。而在雇傭關系中發生的爭議則主要由《民法通則》進行調整,發生糾紛后當事人可直接訴諸于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
四、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
在勞動合同中,勞動法律關系的存在具有相對的穩定性,用人單位負有為勞動者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的義務;而在雇傭合同中,其穩定性較差,雇主也沒有為受雇人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
定義
在古羅馬法中,對合伙的性質及合伙人的權利、義務,已有相當明確的規定。隨著經濟的發展,合伙從家族共有發展為企業主的聯合,以擴大經營規模,適應競爭和增加利潤的需要,合伙遂形成較獨資更進一步的經營方式,經常為各國中小企業所采用。羅馬法的有關規定也為大陸法系諸國所沿襲。建立在合伙合同基礎上的企業稱合伙企業。
特征
①合伙人必須共同出資。包括合伙人只提供勞務或技藝而不提供資金,但資金、勞務或技藝三者必有其一。
、诤匣锶吮仨殔⒓雍匣锸聵I的經營管理;只提供資金而不參加合伙事業的經營管理,不能成為合伙人。
、酆匣锶吮仨氂泄餐慕洕康,否則不能訂立合伙合同。這是合伙合同與一般以財產關系為內容的合同的顯著區別之一。
④合伙人之間負連帶無限責任。合伙財產的性質基本上屬于共同共有的性質。合伙財產包括出資和經營期間取得的財產。
《民法通則》第31條規定:“合伙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余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伙、合伙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薄逗匣锲髽I法》第18條規定了合伙協議應當載明的事項有:
(1)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2)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4)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5)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6)合伙事務的執行;
(7)入伙與退伙;
(8)爭議解決辦法;
(9)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10)違約責任。
勞動雇傭合同11
一、問題的提出
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法發〔20xx〕11號)的規定,勞務合同糾紛是放在"第四部分、債權糾紛"中之"合同糾紛"中之"勞務(雇傭)合同糾紛",而勞動糾紛時放在"第六部分、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中之"勞動爭議",這就需要在司法實務中區分什么是勞務(雇傭)合同,什么是勞動合同。
二、雇傭、勞務與勞動合同的含義
(一)雇傭合同
雇傭,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的契約[1]。按照梁慧星教授主持的民法典專家建議稿中的定義,"雇傭合同是受雇人向雇傭人提供勞務,雇傭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我國"臺灣地區民法"第482條,《瑞士債務法》第319條第一項,《德國民法》第611條,《日本民法》第623條,都對雇傭合同作出了規定。
由于存在反剝削的思想等原因,我國民法沒有正式定義雇傭合同的概念!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涉及雇傭合同糾紛時的訴訟主體、民事案由及賠償原則進行了規定。
(二)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雖然在實務中經常提及,但在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中沒有規定。一般認為勞務是指以活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通常表現為一種活勞動形態勞務關系[2]。廣義的勞務合同包括合同法中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有名合同、消費服務合同及雇傭合同等,比如王全興教授就認為"勞務合同是一種以勞務為標的合同類型,它包括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間合同等"。而狹義的勞務合同只包括雇傭合同。
(三)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xx]12號)從另外一方面提出了勞動關系成立的要件: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四)雇傭、勞務、勞動合同之間的關系
雇傭、勞務、勞動合同三者之間的關系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1)一種觀點認為,由于勞動合同是在17世紀資本主義商品經濟較為發達時從雇傭合同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廣義上的雇傭合同包括勞動合同。該觀點為包容說。
(2)一種觀點取廣義的勞務合同含義,勞務合同包括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居間合同、消費服務合同以及雇傭合同等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合同。但是由于勞動關系由《勞動法》規范,所以勞務合同不包括勞動合同。
(3)一種觀點取狹義的勞務合同含義,把雇傭合同等同于勞務合同,如《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把雇傭和勞務合同等同,歸為一類案由"勞務(雇傭)合同糾紛",把勞動合同和勞務(雇傭)合同并列。該觀點為并列說。
(五)總結
由于我國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中沒有明確定義勞務合同(關系),且勞務合同(關系)的含義過于寬泛和模糊(按上述第二種觀點即一些學者的說法,提出勞務合同是為了與勞動合同區別,但是由于勞務合同包括的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托合同、居間合同為有名合同,可由《合同法》規范,信托合同可由《信托法》規范,而消費服務合同可由《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范,只有除這些以外的勞務提供才涉及雇傭合同,這樣看來只要明確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就足矣,沒有必要再提出勞務合同從而增加概念的混亂。),本文以下內容也不再單獨采用勞務合同(關系)概念,而是采用上述第三種觀點即將勞務合同等同于雇傭合同,將勞務(雇傭)合同與勞動合同看做是并列關系。
三、勞務(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辨析
(一)理論上的區別:
1、合同主體方面的不同
(1)用工主體的要求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中的用工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照《勞動法》規定,勞動關系中的用工主體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同時包括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非法用工單位(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系也按照勞動關系處理。
由于勞動合同的用工主體不能為自然人,所以當用工主體為自然人的時候,用工主體和提供勞務者建立雇傭關系。當用工主體為單位時,就要通過其他方式進行分辨兩者之間是什么關系,區分方法后面詳述。
(2)主體地位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中雇傭方和受雇人兩者主體地位是平等的。它們之間是一種"勞務"與"報酬"之間的交換,受雇人可以不遵守雇傭方的內部規定,受雇人還可以同時選擇給兩家以上的雇傭方提供勞務。
勞動合同中主體雙方具有一定的隸屬、管理關系。勞動者是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應當遵守其內部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領導與安排。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只允許勞動者在其一家單位上班。
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獎勵懲罰措施可以約束其內部員工,但未經受雇人同意卻不得約束受雇人。受雇人只需要按照雇傭契約完成工作任務,無需接受雇傭人的其他無關指示。
2、合同的權利義務和國家干預程度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是一種私法上的關系,強調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只要當事人雙方的約定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國家就不予干預,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規范。
勞動合同也有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的體現,但《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以及工作時間、最低工資、休息制度、工傷保險等均有明文規定,體現國家強制力對勞動關系的干預,一定程度約束了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勞動法》。
3、爭議處理程序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糾紛應當按照民事爭議處理,而勞動合同糾紛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處理。按照現行的勞動法律規范,發生勞動爭議必須先進行勞動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而雇傭關系中發生糾紛,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需要經過仲裁程序。
4、合同的形式
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的。勞務(雇傭)合同的法定形式除書面的以外,還可以口頭或其他形式加以規定。
(二)實務中的操作
在《工傷保險條例》頒布前,司法機關一般通過審查用人單位是否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來區分是勞動關系還是雇傭關系。如果用人單位具有營業執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記、備案手續,則被認定為屬于勞動關系的范疇,反之被認定是雇傭關系。《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以后,由于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系也按照勞動關系處理,不能再按照主體資格來區分勞動關系和雇傭關系。
目前實務中的操作不盡相同。有些勞動仲裁部門依然采用審查主體資格的辦法,遇到涉及未經工商部門登記的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向其申訴的案件即不予受理,于是有些法院對于不符合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爭議的案件直接以勞動爭議案件處理。一些法院受理案件以勞務(雇傭)合同糾紛為案由,在審理中卻援引《勞動法》。當事人在起訴時也有意識的選擇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式,比如有些勞動者在非法用工單位發生工傷后,本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處理,但是實踐中有些當事人為了取得精神損害撫慰金,卻更愿意選擇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起訴。
(三)總結
1、勞務(雇傭)合同的形式
勞務(雇傭)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幫工形式。
、偌彝凸ぁH缂覄甄婞c工、保姆、家庭教師、家庭護士等。
②農村幫工。如雇請他人代為耕作等。
、酃ぷ魇聞諑凸ぁH鐔挝徽埲伺R時搬運貨物、看門、掃地、"棒棒軍"等。
(2)承包人雇工形式。主要是在建筑工程中,承包人(自然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后,由該承包人招聘雇工從事該勞務作業,城市中建筑工地上的農民工就大多屬于這種情況。
(3)合作型雇工形式。雇主一方面雇傭人提供勞務,一方面自己也從事該工作,比如個體出租車老板雇傭另外一名司機和自己一起合作分時間段開出租車等。
(4)返聘形式。離退休人員退休后在受聘從事一些工作,比如為企業看門的老大爺,為單位掃地的老大媽等。
(5)勞務派遣形式。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到三方關系,即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即用工單位,以及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等三個關系,該形式后面詳細介紹。
2、在用工主體為單位的情形下區分勞務(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
由于勞動合同的用工主體不能為自然人,所以當用工主體為自然人的時候,用工主體和提供勞務者建立雇傭關系。當用工主體為單位時,就要通過其他方式進行分辨兩者之間是什么關系。本文認為在該情形下,辨析勞務(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的關鍵點在于勞動合同中,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具有從屬性,此乃勞動合同的特色,也是與勞務(雇傭)合同的明顯區別之處。
(1)人格上從屬性
在勞動合同關系中,勞動者自行決定的自由權受到約束。勞動者必須遵守用人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指揮、領導與安排,勞動者對自己的作息時間不能自行支配,勞動崗位和內容由用工單位決定,接受用人單位獎勵懲罰措施,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只允許勞動者在其一家單位上班。
勞務(雇傭)合同中,①受雇者的自由權相比受到的約束較少,作息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自由支配,在完成自己的工作的同時,可以從事其他的活動,比如不是公司職員的門衛在盡到保安職能的同時看書、保姆在照看小孩的時候可以看電視消遣等;②受雇者一般不用遵守用工單位的內部規章制度,而只是完成自己份內的工作就行,比如用人單位不會要求臨時雇傭的搬運工在搬運車上貨物時遵守其復雜的內部規章制度;③受雇者一般可以在一家以上單位上班,比如一些學校的教授在外兼職上課,雇他們兼職上課的單位和教授之間就是雇傭關系。
(2)經濟上從屬性
勞動者完全被納入單位的經濟組織與生產結構之內,勞動者并非為自己勞動,而系從屬于單位,為單位而勞動,勞動者的創造性受到限制,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工資、福利等待遇,其待遇不僅與其工作業績有關,而且一般與企業的效益掛鉤,勞動者在經濟上完全依附于用工單位,用工單位要解聘勞動者,需要提前通知。
勞務(雇傭)合同中,用人單位不必為受雇者提供有關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所給的報酬只是受雇者提供的勞務的對價,與企業的效益無關,只與受雇者提供的勞務的數量和質量有關。用人單位根據企業的情況和受雇者簽訂合同,如果要解聘受雇者,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該勞務(雇傭)合同沒有到期,單位只需承擔違約責任。一些自由職業者如畫家、攝影愛好者、作家等,他們可同時為多家單位工作,但不享受該單位的福利待遇,他們所得的報酬只跟其提供的作品即勞務有關,在經濟上沒有從屬和依賴關系,他們和用工單位之間就是勞務(雇傭)關系。
(3)組織上從屬性
在現代企業組織型態之下,企業的經營、生產活動一般是靠將勞動者編入其生產組織內遵循一定生產秩序而完成,也就是說勞動者一般不能獨自完成企業的生產經營任務,企業要將勞動者依據企業組織編制,安排其職務讓其成為企業從業人員之一,同時與其它從業人員,共同成為有機的組織,勞動者為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由于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組織結合緊密,勞動者提供的勞動為企業生產經營的重要的一部分,勞動者如果要離職,需要提前通知用工單位。
勞務(雇傭)合同中,受雇者不是企業組織中的一員,即受雇者非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受雇者和單位的組織結合不緊密,其工作性質一般不重要,從事輔助性的工作,受雇者可以隨時離開用工單位。比如象單位雇的鐘點工、清潔人員等,他們在組織上不從屬于用工單位,不是該單位的職工,可以隨時離開。
(4)其他參考因素
是否具備從屬關系,還應從工作時間長短、工作場所是否有限制、支付報酬情況、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有無一般管理指揮監督權、勞務的提供有無代替性等因素,作綜合判斷。
一般來說,具備工作時間短且為臨時性工作、工作場所不固定、按工作次數即提供勞務次數支付報酬、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沒有一般的管理指揮監督權、所提供的勞務可替代性強等因素可以用來支持沒有從屬性,但是,不能反過來推斷,具備工作時間長期、工作場所固定、非按勞務次數支付報酬、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指揮監督權、所提供的勞務可替代性弱等因素就具有從屬性,因為衡量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是否具有從屬性,主要還是從人格上、經濟上和組織上這三個因素考慮,而以上所述的工作時間長短等只是參考因素。
比如一退休老人被一生產食品的單位雇為看門人,看門2年有余,報酬每月結清,雖然該看門工作時間長、工作場所固定、報酬支付不是按提供勞務次數結算,但是由于該退休老人在工作中受到的約束較少,不用遵守該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只需要看好門等,在人格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系;另外,該退休老人看門工作不構成該生產食品單位的生產業務組成部分,老人不享有福利待遇,在經濟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系;最后,老人沒有被納入該單位為生產經營而建立的組織編制中,與該單位其他職工的工作沒有結合在一起從而成為有機的組織整體,不是該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在組織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系,所以該退休老人與該用工單位只是勞務(雇傭)關系。
四、實務中的幾種關系
(一)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到三方關系,即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即用工單位,以及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等三個關系。
通常認為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是民事關系,雙方訂立派遣協議確定雙方權利義務,派遣單位根據用工單位的標準派遣符合要求的勞動者,用工單位根據協議向派遣單位支付報酬或管理費。
派遣單位行使對勞動者的人事管理權,如處分、辭退權,以及承擔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社會福利等《勞動法》的義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具有人格、經濟和組織上的從屬性,存在勞動關系。
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構成的則是勞務關系,雖然用工單位負責在勞動過程中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指揮和管理,勞動者需要遵守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但是被派遣勞動者在人格上、經濟上和組織上是從屬于派遣單位的,由派遣單位發工資、辭退或處分,而用工單位只是行使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管理權。
(二)事實勞動關系和勞務(雇傭)關系
目前學界主流觀點認為事實勞動關系既包括未簽訂書面合同的事實上用工關系(包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期滿后未續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包括當事人履行無效合同而產生的事實上用工關系。[3]
事實勞動關系是勞動關系的一種,只是由于其不符合法律規定要件的要求比如沒有訂立書面合同、合同到期后繼續勞動、非法用工單位等情形,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法律規定在這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成立事實上的勞動關系。事實勞動關系和勞務(雇傭)關系的區別也就是勞動關系和勞務(雇傭)關系的區別,勞務(雇傭)關系和事實勞動關系沒有重疊的地方,不能把長期從事雇傭活動的人認定為勞動者。
(三)用工單位和農民工的關系
農民工的戶籍仍在農村,主要從事非農產業,有的在農閑季節外出務工、亦工亦農,流動性強,有的長期在城市就業,已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務院20xx年3月發布的《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第八條規定指出: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制度。所有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必須依法訂立并履行勞動合同,建立權責明確的勞動關系。該意見主要是為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用工單位和農民工之間不全是勞動關系。依照該《意見》的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必須依法訂立并履行勞動合同,依"法"依照什么法,依照《合同法》,《民法通則》,還是《勞動法》?由于《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不規范勞動合同的成立和履行,而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受《勞動法》規范,依法訂立合同就是依照《勞動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即《勞動法》規定在該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即使名義上簽訂的是勞務(雇傭)合同,在司法中也應該被認定為勞動合同;在屬于勞務(雇傭)關系不屬于《勞動法》規范的情形,比如用工單位請農民工臨時搬運車上的貨物,就是勞務(雇傭)關系。
勞動雇傭合同12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
性別
身份證
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工程完成止。其中試用期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工程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驗收合格,工作地點為全國。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15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2600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元/月。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或者通過協商以附件形式約定。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年月日
勞動雇傭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1、因工作需要,經院務會研究,聘用乙方作為我單位病房護士。現擬定以下合同,望雙方共同執行。
2、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3、乙方在聘用期間,如有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可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4、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做到態度和藹、服務周到,認真、嚴肅,高度敬業。
5、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嚴格各種操作規程。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如因玩忽職守造成后果者,一切損失由乙方本人負責。
6、乙方在聘用期間,按工作安排做好自覺的。本職工作,同時應和單位的其他職工搞好團結,即分工又合作。
7、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嚴格執行醫生的醫囑,做好各種護理記錄,嚴格交接班制度。
8、乙方在聘用期間,如因病、事請假,工資獎金按請假實際天數的比例扣發。如事假連續超過三個月,病假連續超過半年。甲方將視其情節解除合同。
9、乙方在聘用期間,享受甲方節假日發給職工的福利待遇。
10、乙方在聘用期間,如因節假日需要加班,以基礎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發給加班費。
11、乙方在聘用期間,月基礎工資
元,發給在職職工績效獎金的80%。合同生效開始,甲方按有關規定計算購買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費用,如數加發在乙方的工資中,由乙方自行購買。
12、乙方在聘用期間,如生病恢復后,不能繼續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3、本合同一式兩份,有效期一年。簽字之日起執行。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勞動雇傭合同14
因甲方在榆陽區岔河則鄉開設養豬場,需要飼養員從事野勞務工作,經其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一、合同期限:乙方于 年月日起 年月
二、工資及付款:雙方約定年工資為(¥ ) ,付款方式為:。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l、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及相關技術標準養豬。
2、甲方不得無故遲發、少發或不發乙方的工資;乙方有權予以索要。
3、甲方應確保乙方的工作穩定,不得無故和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應提供相關的住宿及取暖設備,供乙方居住使用。
5、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副食地塊里種植飲食所需的蔬等,由甲方承擔相關的種子及肥料費用,此種植產品與甲方共同享用。
6、乙方應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或早退,不得無故離崗,有事應請假(但不得在春節期間
請假),盡職盡責完成工作任務。
7、乙方在工作期間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切忌出現安 全事故,及居住生活應防止二氧化碳中毒等,否則一切責任 自負;
8、乙方對養豬場所應勤于打掃,注意場所衛生,符合 豬場衛生標準條件。
9、乙方應按時對豬場進行消毒,確保消毒次數及消毒面,做好及時、全面、徹底的消毒工作。如出現病死豬生在兩小時內搬離后焚燒或野埋,以免造成疫情傳播。
10、乙方須在氣溫降低時給豬場加溫取暖,確保豬場定的溫度要求。
l 1、母豬必須專人喂養,按規定的喂養量進食,不得少喂或多喂。產房必須每天沖洗,注意觀察母豬發情情況,檢查食槽內的剩余食物及雜物,應及時清除,不得在槽內長時存放,以免導致食物變質引起病害。
12、乙方應做好人員出入登記備查工作,包括豬場工作人員及領導等。確保豬場監控長期處于正常運行狀態,若出現故障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四、其他
1、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若雙方有繼續合作的意愿,應補充簽訂書面合同。
2、如因乙方個人原因致使豬場遭受損失,由中介人協
商做出加倍賠償。
3、如因乙方個人情緒,出現粗心大意千萬浪費及故意損失等,由中介人協商作出相應賠償。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流程進行作業,如不能認真履行甲方有權進行單方面辭退,并扣除所有工資。
5、本合同期限為一年,乙方一旦簽定必須履行完成,如因個人原因中途退出,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資。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介人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中介人:
年月日
勞動雇傭合同15
甲方(用人方)姓名: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性別:
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第二條: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工作地點:
2、工作內容:甲方招用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3、工作時間:根據本工程施工特點,每天采用兩班人員輪班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第三條: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待遇
1、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報酬方式:
2、甲方繳納乙方施工期間的工程險
3、甲方應在每月日前發放乙方上月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4、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5、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它約定:甲方一時資金不能到位,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推遲發放工資,但推遲時間最長不能超過合同規定時間后的90天。
第四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或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和總承包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得擅自離職;
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第五條: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康復后不能繼續從事本合同工作;
、.勞動者不能勝任本合同工作;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⑷.出現法律規定允許裁減人員的情況。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⑶.嚴重失職或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嚴重違反總承包單位或甲方規章制度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5、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六條:法律責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擅自離職或個人失職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雙方約定的其它內容
1、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雙方約定以完成某一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當工程后期出現工作量減少客觀上需要裁減人員情況時,甲方提前3日書面通知乙方,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八條:勞動爭議處理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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