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勞動合同15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的勞動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的勞動合同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公司(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_______(以下稱乙方)為我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用工約定:
1、勞務用工協議期滿,如甲方繼續留用乙方,可續簽協議。甲方不再留用,勞務用工協議即終止;
2、勞務協議期內乙方要求辭職,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職責:
1、乙方要聽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服從分配,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用工合同協議書2、乙方要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做到遵章守紀保證出勤;
3、乙方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4、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損害甲方利益,出于個人行為而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四、工作時間: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將按《勞動法》的規定予以支付相應報酬;
2、乙方必須在規定的勞動日數出滿勤,缺勤者必須提前一天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甲方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曠工者每個工作日扣發20元工資);
3、凡缺勤者均扣發當日工資,但缺勤休假不得超過七天,凡超過者,按不勝任崗位工作予以解除勞務協議;
五、_____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保用品,乙方調出時需將勞動工具歸還甲方;
2、甲方不得無理或以不正當理由解聘乙方;
3、甲方在此期間應主動對乙方進行技術培訓和指導;
4、甲方應對此期間乙方的工傷事件負相應的責任;
六、勞動報酬:
正式聘用甲方后其工資為: 元/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協議
1、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職,給甲方利造成損失的;
3、不服從分配,有違法、有_____行為的;
4、不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6、乙方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八、其它:
1、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根據情況給予經濟補償;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進行修訂和補充;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的勞動合同2
一、企業存在認定勞動關系的法律風險。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要想將企業和雇員之間的關系納入法律規范與保護體系中,首先需要界定的就是勞動關系存在與否的問題。很多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對于勞動關系認定不夠清晰,很多企業利用自己的強勢地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正規的勞動合同,認為不簽訂勞動合同,二者之間就不存在勞動關系,可以規避很多風險,并且在職工發生傷害的時候,不對其損害進行負責,這是一種非常錯誤的觀點。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企業和勞動者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并不以是否存在勞動合同關系,關鍵在于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的實際關系。
此外,很多企業經營人員存在對勞動關系認定不夠清晰的問題,經常將企業人事關系和勞動關系混同在一起,對其中的法律權利義務,以及相關法律風險認識不足,存在潛在的法律風險。因此,要想規范企業和勞動者法律行為,一個重要前提就是準確認定二者是否存在法律關系,并將其中的關系準確納入《勞動合同法》
保護范疇之內。對于勞動關系的認定,爭議最多集中在企業承包、租賃經營等過程中,在這些法律關系中,由于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的關系具有模糊性,與《合同法》中的租賃合同、承包合同存在較大的相似性,因此一直是認定中的難點,而承包和經營,又是企業經營過程中經常要處理的法律關系。因此有效界定這些法律關系是企業規避《勞動合同法》中法律風險的重點,同時也是一個難點。
二、企業存在制定規章制度的風險。
企業要進行生產經營,就要制定自己的規章制度。企業作為商事主體,具有自主決定權,也有權制定自己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這無可厚非。但是很多企業規章制度會涉及到勞動者的切身利益,這就存在《公司法》與《勞動合同法》的交叉部分,一方面商事主體有權自主決定經營活動和企業管理,另一方面,企業職工的利益又受到《勞動合同法》的保護,因此,要厘清企業自身規章制度與勞動關系和權益之間的關系,合理規避風險,避免不必要的勞動關系糾紛。企業在制定規章制度的時候,根據企業性質存在不同的程序,對于股份制企業來說,規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存在著較高要求,對于合伙企業而言,相對則較為靈活,前者更強調“資合性”,而后者更強調“人合性”.在制定規章制度的過程中,如果企業經營者不參照《勞動合同法》,很容易侵犯勞動者的權益,留下侵權隱患,在侵害勞動者利益的時候,也將承擔民事賠償甚至行政處罰的責任。
根據我國《公司法》和《勞動合同法》,雖然企業具有自主決定企業經營的權利,但是很多規章因為違反了法律和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因此會產生無效的法律效果,不僅無法起到規范企業經營的目的,同時也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當企業經營者與勞動者發生糾紛的時候,企業經營者不能夠用企業制度作為抗辯事由,主張免除自身責任。此外,很多企業在制定規章制度的時候,會寫入很多霸王性條款,比如將過多負擔和風險轉移給員工,損害勞動者權益,這些都無法受到法律保護,存在潛在的法律風險。
三、企業存在招聘員工上的風險。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企業在招聘員工的時候,也將面臨一定的法律風險,很多企業在招聘過程中,利用自身的信息優勢,向勞動者隱瞞很多信息,沒有盡到自身的如實告知義務,在簽訂勞動合同和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勞動者可以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承擔相應未如實告知的責任,同時也可能導致勞動合同無效,導致企業利益受損。因此,企業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中,要嚴格遵照《勞動合同法》中的原則進行,履行自身義務,平衡雙方利益,以免在未來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訴訟與損失。在招聘員工的過程中,很多企業由于疏忽大意沒有履行嚴格的審查義務,也會帶來潛在風險,付出較高的用人成本。
四、企業存在勞務派遣用工風險。
隨著現代勞務市場的發展,勞務派遣制度得到了廣泛推廣與應用。作為一種高效的用工方式,勞務派遣模式受到了很多企業用工者的青睞,但是在開展勞務派遣業務、接受勞務派遣用工過程中,也存在著諸多法律風險。在選擇勞務派遣單位的時候,由于勞務派遣市場魚龍混雜,很多人力資源公司不具有相應的資質,在出現勞動者侵權糾紛的時候,往往不能有效界定責任,即使界定了責任,由于勞務派遣單位缺乏相應的資質與實力,也不能承擔起相應的法律責任。此外,很多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在出現勞動爭議的時候,也存在很多潛在的法律風險。由于勞務派遣用工形式存在一定的替代性與臨時性,很多企業由于不熟悉相關法律,在用工和崗位分配上,存在著違法的可能性。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現代企業發展過程中,勞動合同關系是企業所要處理的重要關系,對于企業發展而言具有重要的意義。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不僅可以減小企業勞動成本,避免潛在的勞動關系風險,同時也能激發勞動者潛力,推進企業發展提檔升級。因此企業要根據《勞動合同法》指引,規避相應法律問題,減小風險,實現企業與勞動者的共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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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昕。淺析基于風險規避的企業用工法律防控機制構建[J].法制與社會,20xx,(31):49-50.
企業的勞動合同3
《勞動合同法》已經審議通過,將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由于涉及千千萬萬勞動者切身利益,并直接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這部法律的出臺引起了社會各界空前廣泛的關注,甚至一度引起了歐美一些國家工會組織和媒體的注意。與1994年頒布的《勞動法》相比,這部法律對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有不少變化和調整,對于已經長期執行《勞動法》的廣大企事業單位來講,該法帶來的10個用工管理的變化和影響值得關注。
一、法律適用范圍擴大
為了保護所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此部法律將勞動合同的適用范圍進一步擴大,《勞動合同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以外的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依照本法執行。這樣的規定,不僅將民辦非企業單位納入了這部法律的調整范圍,而且將法律擴大到所有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以外的勞動者。毫無疑問,越來越趨于全面的法律保護,將使更多的勞動者得到法律的庇護,也能夠使各種類型的單位在用工問題上更加規范和完善。
二、制定規章制度不能忽視民主管理
《勞動法》已經明確了用人單位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的法律義務,《勞動合同法》則進一步明確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作出修改完善。該法律還明確要求,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當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企業制定規章制度不再是企業管理者一方的事情,更不是企業有權單方決定的事情。一套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制度,必須符合三個要件:內容合法、民主程序和向員工公示。因此,民主管理的具體表現將更多地體現在制度制定和修改環節,而建立勞資共決、勞資協商的機制自然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
三、招聘用工中的訂立合同要求細化
針對目前企業中較為普遍的事實勞動關系問題,《勞動合同法》提出了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合同的具體要求。法律既規定了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明確了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勞動應得報酬兩倍的工資。同時,法律還確立了用人單位招工應當進行備案的制度,希望通過加強政府監管和明確法律責任,多種手段并用,提高勞動合同的簽訂率。用人單位招工違法的結果,將是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的雙重責任。這樣的規定,的確彌補了《勞動法》對法律責任規定的缺失。因此,企業在招聘用工中應當更加強化法律意識,用工管理應追求精細化、嚴謹化,避免草率用工、不規范用工造成雙倍賠償。
四、長期用工制度需要慎重簽署合同
長期以來,我國各類型企業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對合同期限沒有應有的重視。從有關調查來看,企業在勞動合同期限上普遍以短期為主,而且較為普遍地存在“不求同年同月簽訂,一律同年同月終止”的一刀切現象。
《勞動合同法》提出了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合同再續訂的,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目前的短期合同,將產生極大的影響,勞動合同的期限也將隨立法的新要求而有所調整,中長期用工將成為勞動合同用工的主要形式,勞動合同期限的延長以及解雇成本的增大,要求用人單位在長期用工簽署勞動合同時,更要特別慎重。
五、普通員工流動需要更新管理理念
為了保障普通勞動者的職業選擇權,此次立法與《勞動法》保持一致。勞動者辭職只要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合法離職。這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的期限只能夠對用人單位形成法律約束,而對于普通員工基本沒有限制。這樣規定,一方面會形成更多的長期合同甚至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簽訂,另一方面用人單位也必須調整已經產生慣性的用工規則。如何降低員工流動,避免員工流動率過高甚至“員工荒”的出現,是很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需要馬上思考的問題。構建企業核心價值觀,營造穩定團隊文化,或許是法律給管理出的一道難題。
六、核心員工管理依托個性化約定
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在于核心員工,如何保護核心員工,防范核心員工的無序流動,一直是企業用工管理的重點和難點。對此,《勞動合同法》給予充分的重視,不僅明確了對企業出資培訓的勞動者可以約定服務年限和違約責任,并且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授予用人單位競業限制的權利。同時,基于公平原則,法律也對培訓服務期間的權利義務、違約金的額度、競業限制的年限和經濟補償等作出了比較詳盡的安排。對于核心員工的管理,個性化約定成為用工的重點。如何設計、簽署一套內容詳細、合法有效的特殊協議,是企業解決核心員工流動的重要措施之一。
七、弱勢員工保護得到強化
在勞動合同解除的環節上,針對《勞動法》實施以來,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現象時有發生,部分弱勢勞動者屢屢遭受侵權的狀況,此次立法強化了對部分弱勢員工的強制保護。比如,在勞動者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其勞動合同。不難看出,法律對年齡較大、再就業困難和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勞動者,給予了更加強化的保護,充分體現了《勞動合同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立法宗旨。
八、經濟補償金支付體現勞動價值
在《勞動法》中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在勞動者沒有過錯的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按照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而在勞動合同正常到期終止的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由此可見,《勞動法》中經濟補償金屬于勞動合同履行中違約金的性質,即只有在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才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此次立法從開始就明確了經濟補償金擴大支付范圍的原則。在新的法律中,除了勞動者沒有過錯被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的,也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這樣的規定,充分體現了立法對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勞動者貢獻的補償和肯定,也要求用人單位思考如何才能使勞動合同管理滿足成本合理和管理便利的雙重要求。除了續簽勞動合同外,對勞動者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意識,提升勞動者的勞動效率,實現勞資和諧和共贏才是根本。
九、勞務派遣解決同工同酬難題
由于我國一些企業大量使用勞務派遣規避法律要求的勞動義務,勞務派遣曾經一度成為企業規避法律、非法用工的代名詞。《勞動合同法》給了勞務派遣一次正名的機會。為了保護勞務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作為用人單位派遣機構應該和被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工作期間的權利義務。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法律還針對勞務派遣中最受詬病的同工不同酬問題,明確了被派遣人員享有同工同酬的權利。為了避免被派遣人員在權益受侵害時,用工單位和派遣單位互相推諉,在法律責任的承擔上,規定了被派遣勞動者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雖然此部法律仍然沒有能夠徹底解決哪些崗位和行業能夠實行勞務派遣的準入限制問題,但是《勞動合同法》對勞務派遣崗位、派遣與退回、參加工會等問題的規定,還是能夠使剛剛發展起來的勞務派遣發生改變,避免以往無序運營的狀態,開始進入按照“游戲規則”規范發展的階段。對于使用派遣用工的企業來講,新的法律規范要求必須重新評估勞務派遣用工的風險和利弊,在充分保障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基礎上,調整用工觀念,盡量使用工既符合法律要求又能夠滿足企業需要。
十、靈活就業體現靈活特性
隨著我國經濟的多樣化發展,企業類型和用工形式日益復雜,小時工、兼職、輪班等靈活就業形式大量涌現。但是,與用工越來越多樣化現實不相適應的是,我國一直沒有對靈活就業作出法律層面的規范,致使從事靈活就業人員常常面臨維權的尷尬。《勞動合同法》將靈活就業作為一個獨立部分,專門就靈活就業人員的工作時間、勞動報酬、合同訂立、社會保險、合同解除等問題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這既解決了靈活就業人員權益維護問題,也讓使用小時工等靈活就業人員的企業有了法律依據?梢韵嘈牛瑢`活就業的法律肯定和保護,必將使小時工、家政服務等靈活就業得到健康發展。
企業的勞動合同4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用人單位 。ㄒ韵潞喎Q甲方)與 。ㄒ韵潞喎Q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同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日。本合同 終止。
第二條 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完成的工作數目 ,達到 質量標準。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 工作制。
第五條 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縱規程、工作規范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縱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縱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 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 ,工資支付按 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
第八條 乙方的保險待遇按 執行。
第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 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北京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旬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題目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 乙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京勞關發〈1995〉45號),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 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歡欣鼓舞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京勞關發〈1995〉163號)執行。
第十七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旬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的勞動合同5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對原勞動合同作如下續訂:
一、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勞動
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雙方同意對原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1、2、3、4、5、三、凡未作變更或其他特別說明的,依原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四、其他: 注:空白處如不填寫請劃去。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的勞動合同6
勞動者姓名
寧波大地銅業有限公司印制
甲方:寧波大地銅業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新浦鎮工業區住所:
現居住地址:
文化程度:
聯系電話:
甲方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乙方在此特別保證在本合同約定的勞動期限開始之后,同其它單位之間已經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同時也沒有同其它單位之間存在競業限制義務,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同甲方無涉。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20xx 年 3 月 1日起至 20xx年 12月 31日止,其中試用期為1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需滿足員工守冊中規定的以及以下的錄用條件:
①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精神病等較大疾病;②沒有違法犯罪前科和記錄; ③提供的身份證、簡介等個人數據,必須真實合法有效;④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⑤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試用期內,若甲方認為乙方符合甲方的勞動用工要求,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骞ぷ鲀热荩杭追礁鶕a(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甲方在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或乙方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可以對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進行調整,乙方應予服從。
、 工作地點:乙方工作地點為甲方公司所在地。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 工時制度按標準工時工作制確定。
、 休息、休假按甲方相關制度執行,甲方有權決定加班。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㈠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㈡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
㈢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五、勞動報酬和其它待遇
、 根據員工實際情況,勞動報酬采用下列方式支付:
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____元;乙方試用期滿后的基本月工資為____元加浮動工資(含加班工資、績效獎金、相關補貼等,按甲方的相關制度確定)支付。加班工資以基本月工資為基數計發。
、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㈠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法定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㈡若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參加社會保險,則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備案。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㈠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㈡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員工守冊》中相關的規章制度。
八、教育與培訓
、 甲方應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統籌安排乙方的教育與培訓。
㈡ 乙方從事技術工種(崗位)的,必須按國家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 ㈢除本條第㈠項約定的正常教育與培訓外,甲、乙雙方可就乙方脫產或由甲方出資參加的培訓學習,簽訂《培訓/教育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九、合同解除及違約:
、寮、乙雙方可以依法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提前一個月提出解除合同,乙方的工資在離職時進行足額發放。若乙方因特殊原因未提前一個月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其工資按公司正常發工資的日期予以發放。乙方離職時應移交工作中領取的所有工具,并做好各項交接。
、嬉蛞曳讲荒軇偃螎徫坏幕蛞曳絿乐剡`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合同。㈢合同期內,如遇乙方違反公司崗位職責或違規操作給使用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違約責任
㈠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㈡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㈢乙方未按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或提出申請后未辦妥離職的相關交接手續,均按私自離崗處理并承擔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
十一、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調解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并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的勞動合同7
甲方(單位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送達地址: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3、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二條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部門,從事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并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系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后,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系,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于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鑒,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合同訂立日期:
年月日
企業的勞動合同8
職工懷孕后,用人單位認為該職工不能夠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屬于違法解除的。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后,職工該怎么維護自己權益?還有賠償金該怎么計算?
1、用人單位以勞動者懷孕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用人單位以勞動者懷孕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解除。由于女職工在三期內屬于弱勢群體,因此,我國的法律、法規在這方面給予了特殊的保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能因為懷孕女職工不能勝任工作而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將被認定為違法。但女職工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即勞動者存在過錯的除外。
相關法條: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氖陆佑|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ㄋ模┡毠ぴ谠衅、產期、哺乳期的;
。ㄎ澹┰诒締挝贿B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伞⑿姓ㄒ幰幎ǖ钠渌樾巍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谠囉闷陂g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ǘ﹪乐剡`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ㄈ﹪乐厥殻瑺I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ㄎ澹┮虮痉ǖ诙鶙l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灰婪ㄗ肪啃淌仑熑蔚。
2、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如何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主張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秳趧雍贤ā返谒氖藯l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币簿褪钦f,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享有繼續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賠償金“二選一”的選擇權,即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不愿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因客觀原因不能履行的,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3、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應當如何進行計算?
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標準支付賠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企業的勞動合同9
合同編號_______
勞動合同
甲方:
住所:
乙方:性別: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地方性規定,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乙雙方先前有關勞動關系權利義務的任何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權利義務之履行以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及甲方合法制定公布的規章制度為準。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為:
□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為 壹 年,自 20 11年 8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7月 31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月日起至法律規定的終止之日止。
□ 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期限,完成的標志事件為。
1.2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任何一方未提出異議的,按本條第一款約定的期限自動續簽。符合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的,自動續簽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內容為 。
2.2 雙方可另行簽訂《崗位協議》,此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應按照《崗位協議》切實履行崗位職責,遵守甲方合法制定公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2.3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實際經營情況、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身體狀況和專業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技能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2.4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寧波市彩虹南路11號A 座12B 樓4號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因業務經營需要而變更前述地點的。
第三條 工作時間
3.1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根據乙方的工作性質,對乙方實行的工時制度為: □ 標準工時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時;
□ 根據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按綜合計算工時制;
□ 根據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3.2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勞動行政部門的'批準,改變工時制度,對乙方適用的,甲方將根據規定及時告知乙方。
3.3 若由于工作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將支付乙方加班工資;若甲方要求乙方在休息日加班而又不能安排乙方補休的,則將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但若乙方在甲方沒有批準的情況下自行延長工作時間或在非工作日自行上班的將不視作加班。
第四條 休息休假
4.1 乙方可按政府規定享受停工醫療期。
4.2 乙方可按政府規定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等法定假期。
4.3 乙方可按政府規定享受產假(僅限女員工)、陪產假(僅限男員工)等法定假期。
4.4 乙方可按照《員工手冊》的規定享受甲方提供的帶薪年假。
4.5 乙方可按照《員工手冊》的規定享受甲方提供的其他假期。
4.6 假期的申請根據《員工手冊》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執行。
第五條 勞動報酬
5.1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提供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勞動報酬。
5.2 乙方的每月工資在次月日發放。
5.3 法定假期工資的計算按政府規定執行;非法定假期工資的計算按《員工手冊》的規定執行。
5.4 加班工資按政府規定計算。
第六條 社會保險
6.1 甲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依法繳納各類社會保險。
6.2 乙方的社會保險繳納地為 。
6.3 乙方參加的社會保險為:
□ 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 小城鎮社會保險;
□ 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
□ 農村社會保險。
6.4 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部分、住房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均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代扣代繳。
6.5 由于乙方已在其他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甲方無法為乙方再行繳納的,不適用本條的其他款項。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7.1 甲方將確保乙方在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下工作。
7.2 甲方將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7.3 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做好職業危害防護工作。
7.4 乙方的工作內容有職業病危害的,甲方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履行相關義務。
第八條 福利待遇
8.1 乙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外,還可按《員工手冊》或甲方的其他補充福利計劃享受補充福利。
第九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9.1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9.2 乙方的工作內容涉及行業職業操守的,乙方應嚴格遵守職業操守。
9.3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合法制定并公布的各項規章制度,該規章制度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4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其工作相關的操作規程和技術規范。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 經雙方協商一致,
可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10.2 有以下情形的,本合同解除
10.2.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0.2.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詳見附件);
(2) 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3) 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4)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5)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10.2.3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無法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0.2.4 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裁減人員的法定情形出現的,甲方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可解除本合同。
10.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10.2.3、10.2.4 款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1)按國家關于工傷保險規定執行外,本合同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1)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 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乙方在甲方處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的;
(5)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 法律、政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10.2.6 乙方在試用期內欲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試用期滿后乙方欲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0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0.2.7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2) 甲方未按勞動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3) 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4) 甲方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 甲方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甲方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0.3.1 本合同期滿;
10.3.2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10.3.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
10.3.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
10.3.5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10.3.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4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涉及經濟補償的,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11.1 乙方的工作內容涉及甲方商業機密或技術機密,雙方應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11.2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為乙方提供培訓并符合約定服務期條件的,雙方應另行簽訂《服務期協議》。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1.1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當根據損失的大小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企業的勞動合同10
守法企業基本沒有增加成本。而不守法企業中所增加的成本主要是社會保險成本,所增加的成本不超過企業總成本的2%。
記者最近經過多方調查和了解發現,廣東省施行《勞動合同法》以來,在經歷了一段時間的“陣痛”后,其正面效應已經開始顯現,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明顯受到重視,守法企業的用工成本并沒有太大增幅。
針對對《勞動合同法》的質疑,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在該法實施后所做的一份調研給出答《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其實只是增加了違法企業的成本。
低薪崗位薪酬增幅明顯
記者從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據今年1月抽樣調查,廣州企業給新入職的員工開出的平均薪價為每月1160元,比上年同期漲了13%。為找到合適的勞動力,企業愿意支付更高的用工成本,一些低薪崗位薪酬增幅明顯,平均增長都在10%左右。
廣東省總工會最近聯合勞動保障廳調研發現,今年以來,廣東省勞動合同簽訂率已經大大提高,達到了90%以上,其中汕頭市已經達到95%以上。
沒有出現大規模裁員
記者從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該廳對《勞動合同法》實施兩個月來的企業用工情況進行了一次專項統計。結果顯示:廣東用工單位平穩過渡,沒有出現因實施《勞動合同法》大規模裁員等情況。
不守法企業成本增加不到2%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勞動關系處處長林景青告訴記者,2月份,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在粵東、粵西、粵北和珠三角各抽查了部分企業。抽查發現,《勞動合同法》涉及的企業成本,對用工規范的企業影響不大,對違法用工的企業則會造成一定影響。
初步調查顯示:守法企業基本沒有增加成本。而不守法企業中所增加的成本主要是社會保險成本,這些企業大約有30%至50%的員工沒有參加社保,經過測算,這些企業全部職工完全參加社會保險之后,所增加的成本不超過企業總成本的2%。
林景青透露,感覺有壓力的主要是部分勞動密集型企業、港澳臺企業,最大的壓力來自于“規范成本”———這些企業長期以來沒有嚴格執行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特別是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長期超時加班而未依法足額支付加班工資。
記者從調查報告中了解到,即使全員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給企業增加的成本在企業總成本中也只占很小比例。東莞某港資玩具有限公司有職工3420人,50%職工沒有參加三項社保,如要全部參保,企業每年增加人工成本981萬元,占企業總成本的1.8%;深圳一家紡織有限公司是全員參保企業,有職工1700人。假設其中50%即850人過去未參加三項社保,《勞動合同法》實施后每年增加成本支出161.6萬元,占人工成本的5.4%,占企業總成本的0.4%。
少數企業遷移不是因為勞動合同法
另外,在產業升級、成本增加和經濟政策重大調整因素影響下,廣東省雖有一些企業遷移,但數量不多,沒有發生因《勞動合同法》實施而大規模遷移的情況。歐美的外企和國有企業對《勞動合同法》執行得都不錯。有問題的主要是中小企業、港資企業和臺資企業。
針對日前有些媒體提出的因為新法實施導致珠三角近千家企業搬遷,林景青透露,勞動保障部門做了專門調查。調查結果顯示:首先,搬遷的企業遠沒有那么多;其次,導致企業搬遷的最重要的原因是產業結構升級、土地成本增加、人民幣升值等原因,而不是《勞動合同法》。
要不要補繳農民工社保成企業心病
林景青告訴記者,在社保問題上,由于過去政策允許農民工先參加工傷保險,對于參加養老保險沒有強制性規定。那么,對于過去欠繳的養老保險費要不要追繳,住房公積金要不要補繳,現在都還不明確,這也成為不少企業的“心病”。以前不少企業在職工加班和參保等問題上并沒有嚴格守法,現在《勞動合同法》明確了具體責任并把維權武器交給了職工,對企業來說有些心理壓力很正常。
他表示,此次的調查只是勞動保障部門的一個初步調查,廣東省勞動保障廳將在近期聯合廣東省統計局等有關部門,對《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全省的情況做一個全面的調查。
企業的勞動合同11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ㄒ唬┕潭ㄆ谙蓿鹤訽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ǘo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ㄈ┮酝瓿梢欢ǖ墓ぷ魅蝿諡槠谙。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天。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位。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
2、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后,甲方以下列第_________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計時工資。工資為___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场⑵渌问。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_________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六條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乙方違反服務規范,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七條 社會保險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薄⒓滓译p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規范,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在合同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病⒂型的秘斘,賭博,吸毒,打架斗毆行為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5、嚴重違反服務規范,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6、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全職或兼職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兩年內,乙方不得受聘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乙方因該違約行為所得所有收入、財產性權益均歸甲方所有,并賠償甲方所有損失。
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秘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秘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秘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范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制。
。、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雙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础⒎灿杉追匠鲑Y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如未簽訂《培訓/教育協議》,亦不影響甲方索賠的權利。
第十三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要求進行勞動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勞動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為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依據。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
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日
企業的勞動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月。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崗位工作,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度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3、乙方試用期工資每月為___________元,試用期為_______月;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五、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業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準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甲方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法律的規定辦理。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4、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反方應支付對方違約賠償金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如若違反本合同,需無條件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經濟損失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或____________,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者乙方必須當事人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企業的勞動合同13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自愿任XXX銷售業務人員,雙方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協議約定: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權 利:
1、有權根據市場銷售情況和企業實際情況自主確定產品種類。
2、有權針對市場情況對乙方下達銷售任務及考核目標。
3、有權對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全面管理。
4、有權對不能完成銷售任務或違反雙方協議規定的一切不符合銷售條件的銷售人員,隨時調整區域市場、進行處罰或終止合作協議。
義 務:
1、根據企業自身情況和乙方工作表現、工作時間、工作業績給予乙方一定待遇。
2、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配備小汽車一臺,購汽車費用從乙方提成工資內扣除。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權 利
1、可自由選擇甲方。
2、依據雙方約定享有薪酬待遇。
3、可不執行協議以外的違章、違法指揮。
義 務
1、在公司和上級銷售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思想進步?業務熟練?服從領導、工作積極。
三、乙方薪酬及期限:
1、銷售人員是以業績獲得薪酬報酬的。
2、工資底薪為1000元?+提成
3、工廠承擔每月車輛油費20xx元以及車輛保險、年票、過路費(已配小車才可享受此報銷)。
4、提成按每月業務雙數
5、業務費報銷按:(客戶總營業額—客戶回扣—業務自身提成)的百分之二來報銷,超額則從提成工資內扣除,未達則作為年終獎金發放。
6、銷售人員業績考核量標準為:全年分為四個季度,每個季度標準任務量為本季度老客戶總營業額要比去年總營業額同比增長20%,超出任務量按超出部分的營業額的5%作為額外獎金,未達考核量則按差額的5%來扣除獎金,若連續3個季度未達標,則甲方有權拿回給予乙方的原本工廠的老客戶。
7、由于乙方在傳達客戶要求等個人原因造成的工廠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本身來承擔。
8、客戶貨款回收以報價約定時間為準,若過回款時間一月仍未回款,則從乙方提成中扣除乙方相應未及時回收貨款的銀行利息,直至回款為止。
9對因各種原因導致貨款無法收回的壞賬,乙方承擔壞賬的40%,甲方承擔壞賬的60%。
三、保密責任
乙方不得將工廠價格及機密文件外泄或告知其他工廠銷售人員,一旦外泄不但所應得的傭金不予以支付外還將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違約責任
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自愿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一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此協議一示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的勞動合同14
編號;___________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3、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5、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6、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7、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_____元,試用期滿后月工資為_____元。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8、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9、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1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1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1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企業的勞動合同15
【問題】:公司解除姜某存在那些法律風險?
【案情簡介】:
姜某于20xx年8月4日進入某公司從事普工工作,20xx年4月23日姜某因違規操作發生工傷,經工傷鑒定為十級傷殘。20xx年1月,公司以姜某消極怠工不能按時完成工作為由,連續三天記姜某三次大過,并以姜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與姜某解除勞動合同。而事實上公司并沒有制定規章制度,其所能提供的證據僅有未經員工簽字確認的三張記姜某大過的處罰單。
【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是公司一真實案例,案件最后是敗訴的,仲裁委員會和法院都認定公司違法解除與姜某的勞動合同,公司需承擔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其裁決的理由:①公司沒有規章制度,沒有賴以處罰員工的理論依據;②公司沒有姜某證據證明姜某有消極怠工的事實。
【律師建議】:
公司通過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公司有合法、無明顯不合理、且向員工公開公示的規章制度;
(2)公司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員工有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存在,注意公司內部的員工的證人證言的證明力在法律上很小;
(3)通知工會,讓工會充分的參與到案件的處理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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