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規勞動合同14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正規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正規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公民身份號碼:
居住住址:
戶籍地址:
聯系電話:
緊急狀態聯系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乙方到崗后雙方才正式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 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企業本部。
第六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第七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有權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適當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
第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乙方節假日休息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
第十一條 乙方自行加班的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支付加班報酬的義務。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 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有的規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均具有約束力,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更不得將屬于甲方的業務轉讓給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同時,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除了給予乙方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乙方的月工資(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統一制定工資調整、加班費、福利待遇以及請事、病假和曠工的扣除標準等,對此乙方予以認可并接受。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七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后5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2、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用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賭博、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3、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5、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6、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局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并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資、轉(改)制、經營方式調整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其它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6、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占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7、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并不得有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言論和行動。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可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完畢后,將截止乙方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之日的工資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補償金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八章 其他規定
第二十七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全面知悉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并理解無誤。
第二十八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生效之前,雙方若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三十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
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甲方可與該受委托人就本合同的有關變更、終止等涉及乙方勞動關系的一切問題進行協商和處理,該受委托人也可代領、簽收相關文書、款項等。如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聯系上緊急狀態聯系人或該聯系人拒絕接受乙方委托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正規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志為 。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月日起至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______________ ,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為 ____________ , 職務(或工種)為 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并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 執行,初始工資額為 元/月或 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 ;
(2)勞動定額 (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3、其他形式(如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資): 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物價水平和政府頒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辦法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和辦法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并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數額為 元/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七、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序后,可以裁減人員,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條第(一)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并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甲方可與其約定競業限制,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于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解除或者終 (一)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作如下約定: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雙方作如下約定:止本合同后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正規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公司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郵編:
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并經乙方確認其在甲方工作的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勞動報酬以及乙方有權了解的其他情況,且乙方已知悉并詳細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乙方承諾: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提供給甲方的學習、證書、文件等資料均為真實,如果提供虛假資料,乙方愿承擔相應責任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和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果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就續簽事宜達成一致,則可續簽本合同,續簽的次數不限。
第二章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內容和勞動定額標準由甲方決定,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勞動定額進行合理調整。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當達到甲方規定的工作標準。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第五條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或者公司經營需要而對乙方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進行調整。
第三章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每周六天工作制,每日8小時,上下班時間按公司規定執行。
第七條 乙方有權享受法定的節假日和甲方規定的休假待遇。按照法律規定執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除外。
第八條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在照顧員工有合理的休息時間的情況下,或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到崗工作。乙方無特殊理由應積極支持和服從甲方安排,但甲方應嚴格控制加班時間。
第九條 甲方不得違反勞動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若有特殊情況需安排加班的,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法律及相關規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經營狀況制定本公司薪酬制度,并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它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形式支付,次月15日發放。
第十一條 乙方在甲方正常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即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福利津貼和保密費用組成,具體以應聘表確定的基數作參考。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工資,如果乙方沒達到甲方規定的要求指標,乙方的工資不得提升。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本企業利潤情況設立年終獎,可根據員工勞動表現及在單位工作年限發放獎金。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企業狀況,向乙方提供津貼和補助金。 第十五條 除了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的補助外,甲方不負有向乙方提供其它補助津貼的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含有乙方因履行保密義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具體比例是報酬的15%。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在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月工資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八條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按照下列原因對乙方工資進行調整:
(一) 根據乙方工作表現、能力調整工作崗位的;
(二) 根據甲方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勞動報酬的;
(三) 根據甲方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崗位的;
(四) 乙方被派遣到甲方入股或參股到位的;
(五) 甲方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及出現其他客觀情況的。
第五章 社會保險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第六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要求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二十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用品。對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提供相應的保護,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及企業所在地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 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須經常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教育、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各種規章制度及社會法制教育,乙方應積極接受這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三條 對于有職業危害的崗位,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提供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章 勞動紀律
第二十四條 乙方已經知悉并詳細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制定、修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六條 乙方如觸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違反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本公司的有關規定給乙方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因乙方違反公司的規章,造成本公司利益受到損害,如企業聲譽的損害、財產的損失,甲方根據嚴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罰款措施;
第二十七條 如果乙方有貪污受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其他不道德行為,引起或將引起嚴重損害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乙方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權立即予以開除,并不給予“合同補償金”和“合同履約金”。乙方貪污受賄和損害他人人身安全和財產利益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及離職之后的保護商業秘密事項,按照雙方的《保密協議》執行。
第八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九條 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公司工作需要,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作適當的調整。
第三十條 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完成的職務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有獲取榮譽證書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應的職業技能培訓,乙方則享有甲方規定的基本工作權利及相關人事待遇。
第三十三條 乙方享有參加相應的業務學習和提出工作改進建議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乙方負有維護甲方和利益和聲譽愛護甲方的公共財物,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九章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三十五條 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后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六條 符合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一)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甲方因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且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與乙方達成協議的;
(三)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 甲方規章制度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三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程序進行裁員:
(一)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 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員的;
(四) 甲方因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的;
第三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 損害經濟損失的;
(四)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 本單位 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產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
(六) 乙方因觸犯國家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九條 符合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勞動權利;
(二) 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三)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的利益的;
(四) 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
(五) 甲方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條 要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公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 乙方患病和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的;
(三)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
(四)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 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應當按勞動者用工工資標準的2倍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按法律及企業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持有正當理由,不愿繼續在本企業工作時,可以提出辭職,但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批準后生效。辭職人員如系由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后,工作未滿合同規定年限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三條 乙方如在本企業內擔任經濟、管理、財務等高級職務,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出辭職,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決意辭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間接或直接的經濟損失,至少賠償合同余期的全額工資作為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五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了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賠償對方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產生,報經董事會批準,合同解釋權屬本公司人事部(或辦公室);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合同內容。由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議應首先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提交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內容或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和國家勞動管理部門監督執行。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正規勞動合同 篇4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動合同終止后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1、甲、乙雙方于____ 年__ 月__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及于____ 年__ 月__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變更協議》于____ 年__ 月__ 日期滿終止,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勞動關系自《勞動合同》期滿之 日起終止,雙方之間不再續簽新的《勞動合同》。
2、甲方于____ 年__ 月__ 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人民幣___元。
3、乙方承諾,其在離職后不以甲方名義對外從事業務,也不損害甲方的形象及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否則,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愿負賠償責任。
4、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書并結清上述款項后,雙方無任何其他異議,同時一致同意放棄向對方主張任何其他補償、要求的權利。
5、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和其結清了全部工資、加班費、獎金等;乙方同意,即便甲方尚拖欠其工資、加班費、獎金等,其也同意放棄。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 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署 日期:____ 年__ 月__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簽署 日期:____ 年__ 月__ 日
正規勞動合同 篇5
甲: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
乙: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跆拳道興趣班項目,甲方投資該項目涉及的房租費用以及水電費用,乙方投資該項目涉及的所有器材費用。
第二條該項目運營以后,所有相關器材破損以及器材的
第二次購買等產生的費用按甲50%、乙50%比例承擔。
第三條項目的盈余按照以下細則分配,利潤按月結算。
1、跆拳道學費。雙方按學費的甲50%、乙50%比例分配。
2、跆拳道服裝費、雙截棍等相關器材費。雙方按除成本價所得盈余的甲50%、乙50%比例分配。
第四條項目中涉及的安全問題上課期間因學員意外受傷所產生的醫藥費用,按與家長協商后的醫藥費用總額甲50%、乙50%比例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在期滿前三個月辦理。
第六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____市場開發以及售后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和日常事務。
第七條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違約處理如果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九條協議解除
一方合作人有違反本合同協議的;
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合作協議期滿。
雙方同意終止協議的情況。
一方合作人出現法律上問題以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合作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蓋章)____日期:乙方:(蓋章)____日期
正規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綜合工資元人民幣,于次月15日前發放。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十五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規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營業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認工作時間執行以下 條款。
(一)A、標準工時工作制。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23日為發薪日。
(二)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基本工資
(三)雙方約定加班加點工資計發基數按月基本工資為標準結算。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社保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七、勞動合同終止、解除的條件和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4、乙方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或給甲方造成5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乙方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乙方兼任其他公司工作的;
8、乙方提供不真實人事資料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10、其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解除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的;
(3)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移交正常工作并經甲方同意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宣布解散的,或因門店經營不善、租賃合同解除、加盟商撤資、閉店或不可預定的天災、事故導致門店無法繼續營業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合同:
(1)職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在規定的醫療期間的;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甲、乙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一)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二)未約定的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它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后的三日內書面告之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代簽和涂改。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附件包括:《梅爾卡蘭奴門店員工行為管理規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正規勞動合同 篇8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員工姓名(乙方): 身份證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月——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采取下列第1 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 無 個月(天),從——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詳見該部門經理工作職責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2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日)。
2、其他形式:以每年制定的工資標準為準。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人力資源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5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并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
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人力資源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八) 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人力資源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人力資源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人力資源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人力資源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人力資源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人力資源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人力資源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九、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人力資源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人力資源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勞動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人力資源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后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
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勞動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勞動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勞動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并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勞動合同。由于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后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系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業人力資源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人力資源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勞動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勞動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抵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正規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全額事業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XXXX學校制
勞動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簽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①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②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③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辦公室干事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五條 甲方每月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月工資按其畢業時間套專技人員工資,按所聘專技崗位執行相應工資,月工資(含社保金)為 元。試用期期間,不享受學校福利待遇。試用期后與在職職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與在校正式職工享受同等待遇,請事假、病假與在校正式職工同等標準扣除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婚假、產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第八條 暑假期間根據學校需要安排乙方上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安排上班的按月工資標準計發實際工作時間工資,未安排上班的,不計發工資。
第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社保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或以貨幣形式按月發放。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時,甲方應當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從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在工作考核中不合格者;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懷化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或與今后國家和懷化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懷化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日期:
正規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_______工種。
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____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斑不得超過____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____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二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____年(滿半年不滿____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____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的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________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____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____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特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____至____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____%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期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 (略)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年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頻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_;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元;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男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同鑒證機關:____________(蓋章)合同鑒證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同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正規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公交車駕駛員。
二、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簽勞動合同。
三、其中試用期為三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車輛等任何損失,應照價賠償。
四、乙方經甲方聘用后,自愿繳納安全互助基金壹萬元,用于私自離崗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辭退、離職、無任何責任者甲方應足額將安全互助基金壹萬元整退還給乙方。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資人民幣1,200.00元/月,
每月 日為發薪日,甲方應按時支付工資。甲方為乙方提供免費工作午餐或發餐補費8.00元標準。
六、乙方應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規定,盡忠職守,維護公司利益。
七、乙方應定期保養車輛,保持車輛安全性能,保持車內外整潔,保持收銀箱的正常使用,保持監控設備的監控狀態等,若因乙方未盡以上職責,造成車輛財產損壞,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八、乙方聘用期間應須服從公司安排的車輛、運行線路,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絕及拖延之情形,如有違反,公司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罰款或開除處理。
九、乙方在職期間內一律不準有私下用車之情形或將車駛離線路辦私事、開回自家之行為,如有發現一律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十、乙方關于安全駕駛等管理的規定,按著國家交通管理法律及公司駕駛員安全管理規定辦理。
十一、乙方應按甲方規定時間、地點移交收銀箱,杜絕收銀箱及箱鎖人為破壞或私配鑰匙,侵占公司財物,否則,一經發現立即開除,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二、甲、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違反,則要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署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甲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正規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____市XX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我____市XX公司因工作需要招用志為臨時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為臨時用工合同,甲方有權隨時根據工作需要解除合同。
二、勞動報酬: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工資標準為每月人民幣壹仟元整1,000元,甲方承擔辦 公房屋的取暖燒柴及電費。在合同期間甲方不再承擔支付乙方任何保險及福利待遇。
三、工作時間:____市XX公司牛場全日(24小時)及節假日和法定休息日的值班值宿。
四、乙方工作任務:做好工作時間內的安全工作,保證甲方工作場所不發生案件和災害事故。具體任務:防盜、防火、防爆炸、防毒、防破壞。
五、乙方工作職責:
1、對工作場所的重點部位要隨時巡邏檢查,防止發生問題,保證安全。
2、堅持對規定的看護區域、范圍進行巡邏檢查,發現可疑情況和問題,要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3、在當班期間,發現可疑人、可疑事和可疑情況,要立即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以便及時采取對策,避免發生問題;如果認定可疑人是犯罪分子,就要立即報110。
4、要熟悉和掌握各種類型技術預防器材的性能,并會在實際工作中應用。
六、乙方在聘用期間出現任何自身安全事故及疾病和甲方無關,由乙方自己負責。
七、聘用工作期間,甲方出現一切物品被盜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興業街道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規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組織機構代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方因經營需要與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續訂)如下條款,用書面勞動合同形式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其中試用期 個月。
合同期滿,合同終止。如甲方經營正常,雙方都能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勞動合同續訂手續。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 崗位工作。工作地點:
。甲方因經營變化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工作任務。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崗位(職責)責任書》和《員工管理制度》、《員工管理手冊》作為《勞動合同書》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其工作崗位性質不同,公休日未能安排休息的,另行編排實行輪休制,每月保證4天公休(本人同意加班的除外);
2、根據國家規定執行相應的工作制——8小時工作制(不包括膳食時間);
3、除《勞動法》規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并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本單位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標準,用貨幣形式于每月 日支付給乙方上月工資報酬。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基本薪酬為
元/月。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當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五、用工約定
1、簽定勞動合同協議后,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依法立即解除雙方勞動合同關系(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計酬:實際薪酬/月出勤天數=實際工作日薪酬,每月4天有薪假期。)
2、勞動協議期內,乙方要求辭職,須提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提出辭職,須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最高領導審批時間為準;(勞動合同法第37條)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提供兩套工衣給予乙方,如乙方在甲方工作未滿六個月因離職(辭職、辭退、除名等),甲方按購買工衣單價從乙方工資中予以扣除。工作滿六個月以上離職者(辭職、辭退、除名等),甲方按一定的工衣折舊扣除費用。
六、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政策,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管理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等手段致使甲方簽訂或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試用期后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提前15天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可以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在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經營同類行業、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行業。競業限制的范圍為洗浴行業,期限為離職1年內;地域為xx地區。
九、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勞動者)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
正規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經濟類型:單位代碼: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乙 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貴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雙方應當依法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有合作意向,協商后再簽定長期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擔任職務。工作地點位于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同意后,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于每月 日支付。
第五條 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月,于每月日支付。此工資已包含個人所有社保費用,公司不另行繳納所有社保費用。
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八條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 乙方的所有社會保險費甲方已現金的方式發放到乙方的工資內,甲方不另行繳納。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十一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乙方,不得隱瞞或者欺騙。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乙方在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乙方。
第十二條 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工具,督促乙方遵守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勞動安全和職業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甲方。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六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 他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不相符的,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條款。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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