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設備管理考核制度精華2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機電設備管理考核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機電設備管理考核制度1
一、機電運輸科為礦設備主管部門,負責全礦設備計劃、驗收、大修、更新、改造、報廢等全過程綜合管理,并參與新設備的選型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制定本礦設備管理的實施細則和制度。
2、負責全礦設備購置計劃,大修計劃的編制及管理工作。
3、負責全礦設備報廢的鑒定、報批工作。
4、負責全礦設備分配、調撥工作。
5、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本礦所屬各單位的設備管理,組織開展技術革新活動,推廣先進經驗,推廣新技術、新工藝。
6、參與新設備的驗收工作。
7、負責組織設備計劃檢修。
8、審查確定安全技術改造項目。
9、負責全礦機電設備安全、經濟合理運行。
10、協助安全監察部對機電運輸系統職工進行培訓、技術考核。
11、對大型、重大事故組織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
二、全礦的機電設備由機電運輸科統一調配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外借、亂拆、亂卸設備。否則,限期整改或交回并每日罰款10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為止;井下轉接的機電設備,轉交單位轉交的設備必須完好,不缺零配件,否則對轉交單位按不完好情況罰款100元/處。接收單位接收設備后要定期維護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損壞情況,由接收單位負責處理,設備不用后,拆卸的設備零部件要妥善保管,丟失的零配件按原價賠償。
三、所有使用或回收設備的單位必須確定一名工作認真、業務熟練的兼職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設備領取、記賬、管理和回收等工作。
四、各單位領用設備時,必須由設備管理員持本單位設備賬本和填寫完整的設備領用單(填寫清楚設備名稱、型號、出廠編號等)到設備庫領用設備。對于少數從機修車間領出的設備,設備庫保管員必須到現場驗收簽字方可發放。領用單上要有主管領導的簽字方可生效。若遇特殊情況不能辦理正常手續的,可由當天值班礦領導簽字暫借,但必須在事后24小時以內補辦正常手續,不及時辦理的,一天罰設備使用單位100—200元,對機電隊機修車間私自發放設備庫設備的罰款100元/次。
五、各單位需更換新設備時,必須先將舊設備回收入庫,由設備庫保管員開具設備回收單,憑設備回收單到機電運輸科辦理更換手續。如特殊情況無法回收時,可持經主管礦長簽字的借條到設備庫借領。但舊設備必須在兩日內回收,補辦更換設備手續。否則,超過一天罰款100元。
六、五小電器(防爆按鈕、防爆電鈴、防爆電棒、防爆接線盒、4mm;以下電纜)的領用都要從機電設備庫領取,礦供應科中的五小電器只對機電運輸科發放;沒有經機電設備庫領取的五小電器,在生產中出現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供應科發放者和使用單位各承擔100責任。
七、各單位領用井下新增設備,必須提前兩天到機電運輸科辦理“采區供電整定審批單”,憑“審批單”辦理領用手續。即機電運輸科在接獲使用單位用電申請開工施工單后,兩天內完成負荷審批、接電設計、電纜、設備配套供貨,機電運輸科沒有按期完成“審批單”影響正常生產的罰款100元,井下施工單位不經機電運輸科同意私拉亂扯的,給予100—300元罰款。
八、各單位領用設備時,設備所配戴的完好卡片要由領用單位保存。回收時,卡片連同設備一并交回。如果沒有交回或將卡片丟失者,單臺(件)對該單位一次性罰款50元,對該單位設備管理員罰款20元;電纜走向“米標牌”丟失的罰款100元/次;丟失電纜按照采購價的3—5倍處罰領用/使用單位。
九、對于沒有辦理任何手續而設備庫管理員私自發放設備者,罰設備庫管理員50元/次,并限期補齊手續。
十、一切出入庫的機電設備,必須做到出有憑,入有據,有設備編號、檢修(防爆)合格證(防爆設備必須加蓋防爆驗收合格章);否則給予機電運輸科100元/次的罰款。
十一、各單位在使用皮帶機、刮板機等機電設備時,其隨機配戴的附件不經機電運輸科批準一律不準用作其它用途。如經發現,則對使用單位處以100元/件/次的罰款。
十二、回收入庫的設備,設備庫管理員和設備驗收員必須全面認真檢查,并填好設備回收單,造成設備損壞和配件丟失要賠償。個別無法當時確定的設備,可暫打封條,并在1———3日內由修理房拆開,通知有關單位現場分析,按分析結果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十三、回收的設備以最終入庫的數量為準,對回收過程中丟失的設備,回收單位應按原價賠償。
十四、回收的設備要將其配套的配件、底盤也一并回收。否則,按100元/件進行處罰。如果有設備標志牌的也要將標志牌一并回收,如丟失則按50—200元/個進行處罰。
十五、對于將要移交的機電設備在未移交給接收單位之前,由原單位維護看管。如發生設備及零部件損壞、丟失,由原使用單位賠償;現場移交簽字后,設備發生損壞及丟失由接收單位賠償。工程結束未移交前,機電設備的丟失、損壞,由原單位負責賠償。移交時機電運輸科管理人員到現場交清接明,簽字生效。設備移交手續結束48小時內,各隊設備管理員要到機電設備庫消帳或注冊,凡超過規定時間未辦理任何手續的,按100元/天處罰。
十六、設備移交時,除達到基本完好標準和正常運轉外,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凈(和溜子底槽平為準),皮帶巷無積煤(以漏出H架底角為準并保持底皮帶200以下無積煤),或達到現場確定的標準。否則,一處罰款100元,超過5米的按20元/米加罰,并限期由移交單位處理。交給接收單位處理的,對移交單位加倍處罰。
十七、對于更換下的設備、配件要及時升井進行檢修。如果安全檢查時,發現工作場所存放有壞的設備、配件,罰使用單位100元/次(若在檢查時當班損壞更換的除外)。如發現備用設備丟失者,由使用單位按原價進行賠償。
十八、在平地設備檢修完成后,由檢修單位申請,機電運輸科組織驗收,驗收中每發現一項問題,對檢修單位罰款10———50元,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掛上驗收合格單,合格單上需有機電運輸科內組織驗收者簽名。
十九、設備、配件丟失、損壞按下列規定賠償:
1、電動機、水泵燒毀按照“設備送修鑒定單”上所出現的修理費用賠償。
(1)電機損壞屬下列情況之一的不罰使用單位:
①運行時間超過一年燒毀的。
②局部匝間短路。
(2)對下井使用時間不超過24小時毀壞的'電機、水泵經分析后處罰,但必須在24小時之內送回設備庫。超過24小時不再分析,直接罰使用單位。
2、電機安裝使用后,五天之內電機軸斷,屬安裝責任,一次罰安裝單位200—500元。
3、設備安裝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試運行期3天內(移交前)損壞,該設備必須在32小時內升井檢查。屬設備運輸中碰傷、進水等原因導致設備受損的,由運輸單位負責,并承擔罰款。屬安裝造成的由安裝單位負責,并承擔罰款。非以上原因者,由機電運輸科、調度室共同分析決定。不按時升井者,按安裝單位的責任處理。
4、對設備易損壞的消耗按下列規定進行考核:
皮帶機托輥月損耗率0.5%;刮板月損耗率為2%;鏈環月損耗率4%;鏈環螺栓月損耗率10%。
5、應回收而沒有回收的,發現后,回收單位應在接到通知當日內回收,可沖減消耗。否則,按原值對回收單位進行處罰。
6、機電設備及附件、配件丟失按原價賠償(易損件除外)。損壞的零部件要以舊換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則,按缺小件的價值給予賠償。
7、每損壞一臺減速機,罰使用單位500元;減速機加水,發現一次罰使用單位200元;減速機缺油發現一次罰使用單位200元;每損壞一臺開關,按照修理所需費用罰使用單位(人為損壞的加倍處罰)。
8、設備隨機保護失靈或不使用,罰使用單位100—200元。
9、各單位所使用開關、電機、減速機、機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輥、縱梁、刮板等易損件,每月清點一次,帳物不符的,按規定對使用單位進行處罰。
10、皮帶機的皮帶要經常調整,不準用元木及鋼管等物件在邊緣擋皮帶跑偏,發現用元木及鋼管調偏,每一根罰款100—200元。皮帶跑偏以皮帶邊緣超出托輥邊為標準,每處以50元為基數,發現跑偏一根托輥加罰5元;在用皮帶的托輥不準發出尖叫聲,發出尖叫者,每個罰款30元;托輥不轉或軸承已壞,仍在使用,每個罰款50元。工作面備用的電機不得放在有積水及潮濕處,并且每周至少接火開動一次。如果發現備用的電機受潮或更換后不能使用者,責任單位按原價賠償。數量多的配件要碼放齊全,分類存放。否則,發現一處罰款50元。
11、每一部皮帶不得少于兩處清煤器,然后,每增加一個出煤點,增加一個清煤器。清煤器必須是鋼板中間加膠皮,禁止使用元木及其它代替,發現缺少或不合格一處罰款100元。
12、在用的刮板機必須完好。如果發現有跳鏈、漂鏈、跳槽現象每次罰款200元。
13、皮帶缺過橋一處罰責任隊100元。
14、皮溜裝煤點前后10米衛生差罰所管區隊100—200元。
15、設備運輸時野蠻裝卸的,發現一次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造成設備損壞者按設備原價值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并對責任單位負責人罰款50元。
16、不按照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責任單位按原價進行賠償,并對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一次罰款50—200元。
二十、大碴(Ф≥300mm)等雜物不準拉入溜煤眼。設備運行過程中,發現大碴塊的,司機必須停機搬下,每搬一次獎司機5元(包括篩選系統),由調度室裁定。并對責任隊給以相應處罰。
二十一、工作面刮板機要保持平、直、穩、牢,不能有兩處彎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400mm,發現一處不合要求罰款50元。工作面刮板機拉水煤,對使用單位每次罰款20。
機電設備管理考核制度2
一、工資考核公式
實發工資=個人基本工資+(當月綜合考評得分/100×(獎金1200)
二、個人當月綜合考評得分構成
當月得分=班組內考核20分+日常考核40分+工作成效考核25分+綜合評定15分+獎勵分數
三、班組內考核打分--滿分為20分
每個月的月底,主管需對維修成員進行評定打分。
以表格的形式進行評定打分;評定的內容主要有:
1、工作態度
2、勞動紀律
3、任務完成
4、團隊合作與配合
5、技術進步與提高
四、日常考核滿分為40分,考核細則如下:
1.工作消積怠工,不服從工作分配者次/扣10分
2.工作消積,敷衍工作任務者次/扣10分
3.因工作不認真、缺少責任心,而出現的維修質量事故,影響生產1小時以上者,或直接造成設備損壞(500元-800元)者。次/扣10分(如果造成更大損失視情節另行處理)。
4.因工作不認真,馬虎大意,而出現維修質量問題累計三次者。次/扣5分
5.接到報修后不能迅速到場處理故障,或者到場后不能立即處理故障,沒有時間觀念者。次/扣3分
6.接到生產人員報修后,態度惡劣(因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而對操作人員批評者除外),極盡推諉不修者。次/扣10分
7.工作效率低,工作中經常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視情節而定。次/扣.3-5分
8.工作中不能團結協作、積極配合,出現問題推卸責任,并造成影響生產1小時以上,或造成較壞的影響者。次/扣6分
9,值夜班主管分配工作沒完成者。(視情節)次/扣6分
9.維修中浪費材料,沒有節約意識的。(視情節)次/扣3-10分
10.維修后現場清理不整潔的,(包括在維修班內的維修、制作、使用鉆、刨機床等)。次/扣2分
11.工作中不按公司要求佩戴勞保用品或不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的。次/扣3分
12.在高空維修天車時,不正確佩戴使用安全防護繩的。次/扣5-15分
13.遺忘或延期完成工作任務的。(視情節)次/扣3-10分
14.值班期間不注意值班室衛生,隨地亂丟垃圾的。次/扣1-2分
15.維修后的備件、費料、公用工具等不及時存放好隨處亂放的。次/扣2-5分
16.在維修結束后,現場清理不徹底。次/扣2-3分
五、工作成效考核------滿分為25分
主要對工作的質與量進行考核;以日常的維修記錄為依據,進行綜合評定。具體評定辦法:
1、故障維修的'可靠性。10分
--每次故障維修后,如果在一周內反復發生次/扣1~3分
--維修采用的辦法不正確,對設備安全、后期維修與運行留有隱患的,次/扣2~5分
--巡視、定期預防性維修時有遺漏或者不徹底,次/扣2~5分
2、維修工作數量(維修記錄表)的綜合評定。10分
--主要以維修記錄表內的參與的工作質與量進行評分。
3、設備巡視成效評定。10份
--設備巡視以傳動裝置,密封,液壓等為重點。
--結合設備巡視記錄對個人的工作成效進行考評。
--對因巡視不到位而引發的設備故障、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等根據情節予以評定。
六、綜合評定--滿分15分
評定內容主要如下:
1、工作態度
2、勞動紀律
3、團隊合作與配合
4、任務完成
5、技術進步與提高
七、獎勵分數參考
1.工作中團結互助,積極配合的,據情節加:3~10分
2.能夠提前發現異常現象,避免設備事故發生者。據情節加:2~10分
3.對設備改進提出建設性方案并參與實施的。根據實際效果加:3~10分
4.主動學習,積極進步,。次/加5~15分
5.工作中表現一貫突出者,據情節加:2~10分6.當月全勤加3分
6.維修中能及時解決疑難問題者,修舊利廢、節約意識明顯者,據情給與相應獎勵。
對綜合考評有任何異議或建議的,可以書面的形式向直屬領導提出。
注;機修人員各自包機設備不變,新考核主要針對設備點巡檢,對設備運行情況掌握清楚,把設備故障降到最低,巡檢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需停機處理的要做好記錄并與生產線協商停機處理。
維修鉗工主要對全廠機械,液壓,及管路設備負責。
即日起交接班記錄必須每班都要認真填寫。以及時反映當班設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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