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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核制度

時間:2023-05-29 09:09:06 興亮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考核制度(通用21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考核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考核制度(通用21篇)

  公司考核制度 1

  一、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崗位責任,加強和提升員工績效和本公司績效,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活力,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第二條針對員工的關鍵業績指標(產量和質量)進行考核。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車間管理人員,包括車間主任、工藝員、技術員、班長、排產(調度)、質檢。

  二、考核車間:

  原料、成型、燒成、分級包裝、模具(其他車間部門暫不考核)

  三、考核內容:

  本月產量、質量缺陷計劃,產量、質量均衡率。詳見每月車間生產指標和車間缺陷控制目標。

  產量均衡率=(每天實際完成/每天計劃x100%之和)/月工作日

  質量均衡率=質量達標品種數除以當月所生產的品種數乘以100(即品種質量達標率)

  四、考核方法:

  將考核人員的一部分工資作為浮動工資(考核基數)。考核基數按不同職級劃分:車間主任xxx元,副主任xxx元,工藝員、技術員、班長、排產(調度)、質檢xxx元。考核在薪資待遇方面有如下體現:根據產、質量實際完成計劃的`百分數發放工資,超過100%的按100%計算。

  第一條對車間主任、班長、排產(調度)、工藝員、技術員的考核:考核基數x30%作為產量工資,考核基數x50%作為質量工資,考核基數x10%作為產量均衡率工資,考核基數x10%作為質量均衡率工資

  產量浮動工資=本月完成產量/計劃完成產量x(考核基數x30%)

  注意:當本月完成產量除以計劃完成產量的結果大于1時,按1計算

  質量浮動工資=[1-(本月實際缺陷率-計劃缺陷率)/計劃缺陷率]x(考核基數x50%)

  注意:當[1-(本月實際缺陷率-計劃缺陷率)/計劃缺陷率]的結果大于1時,按1計算

  產量均衡率浮動工資=完成產量均衡率/產量均衡率計劃x(考核基數x10)

  注意:當完成產量均衡率除以產量均衡率計劃的結果大于1時,按1計算

  質量均衡率浮動工資=完成質量均衡率/質量均衡率計劃x(考核基數x10%)

  注意:當完成質量均衡率除以質量均衡率計劃的結果大于1時,按1計算

  車間主任、班長、排產(調度)、工藝員、技術員應得工資=基本工資+(產量浮動工資+質量浮動工資+產量均衡率浮動工資+質量均衡率浮動工資)補貼

  第二條對質檢的考核:考核基數x80%作為產、質量工資,考核基數x20%作為產、質量均衡率工資。質檢主要考核質量指標。

  質量浮動工資=[1-(本月實際缺陷率-計劃缺陷率)/計劃缺陷率]x(考核基數x80%)

  注意:當[1-(本月實際缺陷率-計劃缺陷率)/計劃缺陷率]的結果大于1時,按1計算

  質量均衡率浮動工資=完成質量均衡率/質量均衡率計劃x(考核基數x20%)

  注意:當完成質量均衡率除以質量均衡率計劃的結果大于1時,按1計算

  質檢應得工資=基本工資+(質量浮動工資+質量均衡率浮動工資)補貼

  五、考核的一般程序

  第一條員工的直接上級為該員工的考核負責人。工藝員、技術員、班長、排產(調度)、質檢的考核負責人是車間主任,而車間主任的考核負責人是生產部和技術部;

  第二條考核結束時,考核負責人必須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核溝通;

  第三條具體考核步驟在各崗位的考核實施細則中具體規定。

  第四條考核結果及考核文件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六、考核時間及要求

  第一條考核時間安排在每月x日至x日,若逢節假日,依次順延。要求技術部、質檢部、生產部每月6日前把產質量完成情況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要根據上報材料指導相關車間作工資,并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條各車間主任有權利、責任在考核總工資不變的前提下對單個班長、質檢員工資,根據他們所承擔指標完成好壞情況進行調整,每月6日前把調整結果報人力資源部,經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后,沒大問題,原則上尊重主任意見,并實施監督。

  第三條各車間每旬利用黑板報形式公布一次車間產質量指標計劃及完成情況,同時每道工序每旬評選一次產質量第一名、產質量進步最大第一名、產質量倒數第一名、產質量退步最大第一名,前兩名予以公布,并上報人力資源部。評選方案由各車間自行制定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四條本考核制度從xxxx年xx月正式實施。

  七、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公司考核制度 2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

  (一)違反《衛生制度》、《例會制度》《財務制度》條款之一者;

  (二)不按規定辦理相關廣告發布、審查手續者;

  (三)凡在上班時間通訊不暢(電話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無法聯系者

  (四)設計完成后不及時通知客戶看稿定稿者;

  (五)設計方案傳給客戶后不及時跟單者;

  (六)客戶定稿后不及時把工作移交下一環節者;

  (七)相關責任人不及時上報材料庫存導致誤工、影響業務進度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0元的罰款:

  1、違反《設計、工具、車輛和材料管理制度》、《安全制度》《質量制度》和《工作制度》的;

  2、管理人員安排嚴重不合理,產生較大人工浪費的;

  3、工程部負責人為了顧及情緒,故意多帶作業人數者;

  4、忘記客戶或公司交待的工作;

  5、工程部遠距離安裝作業忘記帶材料、工具或其它因準備不充分耽誤工作時間影響工作效率的(包括出門不檢查油箱導致半路沒油的)

  6、業務登記不清楚,結賬時出現漏單、單據丟失或業務參數不清導致無法收回業務款時由主要經辦人或有過錯環節當事人負責把業務款收回并罰款50元;

  7、合同管理人員未及時關注合同信息,導致公司違約或不能按約定時間履行合同內容者;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100元—200元的罰款:

  1、不服從上級管理的、頂撞上級;自身原因被公司責罰時拒不認錯者,鬧情緒者;消極怠工,言語冷漠、態度生硬的;

  2、離崗后留有重大安全隱患的;

  3、發生和傳播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或者言論的;

  4、拒接電話、粗暴掛斷通話、故意設置致電話無法接通者;

  5、對待客戶態度惡劣或因個人失誤造成公司客戶流失的;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除賠償公司損失外,無條件解聘辭退,扣除所有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同時處以20倍以上罰款,并追究當事人經濟和刑事責任;股東如有下列行為者,除按上述懲罰外另處以取消其股東資格和權利,其股份資本以賠償和罰款的形式轉為公司資產;

  1、未能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的長時間曠工者或強行辭職者;

  2、故意浪費材料、損壞工具的、破壞設備者;

  3、偷盜公司財產的或利用公司材料和工具謀取私利的;

  4、違反國家法律,被刑事拘留或判刑者的;

  5、同事間打架斗毆或在外惹事生非對公司經營造成影響者;

  6、泄露公司或客戶商業機密,轉移公司客戶的;離職后將公司的`商業機密或圖紙等私自轉讓或泄露給同行或其它公司的;

  7、營私舞弊、虛報賬目、貪污挪用、收受客戶和合作單位賄賂,損公肥私者;

  五、考勤處罰: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罰款10元;5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5元;

  2、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每次罰款20元;

  3、未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除按規定扣除請假時段的工資外另罰款20元;

  4、打電話、發短信或qq留言請事假者,除按規定扣除請假時段的工資外另罰款20元;

  5、曠工按日工資的兩倍罰款;

  6、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扣除當月工資和獎金,并辭退處理:(1)單月曠工累計達3個工作日或以上; (2)單月遲到、早退累計達到8次以上; (3)一年內累計曠工達到8天;

  六、有直接經濟損失或對公司形象有較大負面影響的

  按業務金額的10%進行懲罰,最高懲1000元封頂。

  七、未經公司同意

  私自承接公司業務范圍內的業務一經公司查證(含承接業務后轉手給其它廣告同行操作),除按承接業務的金額同比罰款外另扣除當月所有獎金;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公司有權隨時罷免部門經理或負責人,并降低基本工資:

  1、不能真正起到模范帶頭作用,不顧全大局,不服從公司安排和管理;

  2、連續三個月業績低于普通員工;

  九、工程部員工連續兩個月以上業績低于公司規定的最低業績標準時,公司有權作出如下處理:

  1、降低基本工資;

  2、解聘辭退;

  公司考核制度 3

  第一條人事考核體系

  對原有的月度考核、勞動態度評價等考核形式進行系統整合,再加以專業化、形式較為科學的人事考核體系。

  1.勞動態度評定:

  根據退休金發放制度進行季度勞動態度評定,日常考核中不評議勞動態度。勞動態度評定實質上是考核員工是否達到公司要求的基本工作標準,這個標準是文化標準,包括基本行為規范、責任心、敬業精神、奉獻精神和團隊精神五個方面。

  2.工作績效考核:

  工作績效考核是對日常業務工作表現的考核,是由各級行政主管去實施完成的績效管理與評價過程。

  此項考核由原有的月考核制度轉化而來,考核期中一個月改為一個季度。這是一種以成果為導向的考核制度,強調的是實際工作表現,考核內容包括工作直接表現成果及與工作有關的實際能力體現。

  3.任職資格能力考察:

  由各系統干部部門負責考察各級干部和員工的任職資格能力狀況,是一項日常性的工作,每半年有一個系統性考察。主要是考察、評價干部和員工的任職資格水平,為干部選拔提供后備人才庫,也為培訓、開發與使用員工提供動態、豐富的檔案庫。

  第二條工作績效考核制度:

  工作績效考核制度是對原有的月考核制度進行深化和優化,吸收其理念和框架上的優點,同時提出新的內容和改進要求。對高中級干部的績效考核將另行制訂相應的工作述職與評價制度,以下內容只適用于中基層員工。

  1.考核對象。中基層員工相對于高中級干部而言,指大系統三級部門及其他二級部門副經理以下正式員工(不包括鐘點工、臨時工和計量制人員)。

  2.考核形式。根據職位的主要職責和工作內容制定考核要素。通過量化表的形式,以實際的工作表現(事實或數據)對照考核標準進行評價。量化表力求實用性和操作性,并保留較大空間供考核者填寫評價意見。

  3.考核內容。核心是工作績效,這里面包含了工作能力或崗位技能的轉化部分,即表現出來的能力部分。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直接的可量化的績效成果,二是反映能力的可衡量的績效特征。

  4.考核要素。按分類的原則確定相應的考核要素,開發類重點考核項目進度與質量,營銷類重點考核銷售額及市場潛力,專業類重點考核工作目標的達成情況,事務類則重點考核日常工作的數量和質量等等。要素力求簡化,以點帶面,而且考核要素必須具有較高的可衡量性,易于評價。

  5,考核基準。指公司內通用的考核標尺,尺度的掌握原則是:S(“杰出”)指實際工作遠遠超過目標要求;A(“很好”)指實際工作超過目標要求或某些方面在遠遠超過目標要求且其他方面達到要求;B(“好”)指達到目標要求;C(“需改進”)指有些方面未達到目標要求;D(“差”)指主要方面未達到目標要求。

  6.考核標準。指對具體考核要素進行評價的績效標準,通常表現為可衡量的工作目標數量、比率等或可檢測的品質標準,前者在考核期初由考核雙方確認,后者則由相關職能部門提出規范。

  7.考核依據。指能夠反映員工工作績效水平的依據。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客觀、準確的事實或數據,數據主要在業務活動中采集,事實主要由考核者從工作過程中記錄和收集。相關協作部門的評價意見也作為績效考核的參考依據,可應用規范的表格通過正式渠道獲得。

  8.考核結果。根據考核要素對員工工作績效進行評價,再對照考核基準確定績效考核的等級,即得出考核結果。在制度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到考核結果應具有較高的效度和信度,效度指結果確實能夠準確反映工作績效的真實水平,信度指不同的考核者對同一工作績效的考核結果能夠保持一致性。考核結果不只是一個等級概念,而且包括考核者所作的規范性評價意見。

  第三條任職資格能力考察制度。

  任職資格能力考察建立在職位描述的基礎上,以職位所需的任職資格條件為標準,對員工的工作適應性、能力傾向、潛能與職業品質等內容進行評估,以確定員工所在職位的勝任程度,提出員工能力資格上的優勢與不足,并逐步明確員工的事業成長與發展通道,其中包括干部培養方向等。

  1.考察形式。上級考察下級,主要依據員工在工作中表現出的穩定的能力特征和職業品質特征。考察下級是上級的日常性工作,也是管理者的重要責任,考察下級的過程就是一個關心、指導、培養下級的'過程。員工對任職適應性也可向上級提出。

  2.考察內容。考察評估內容的重點在于“工作人”而非“社會人”,即組織中人的品質和能力因素,這些因素只與員工所任職位的資格條件有關。考察時上級應力戒帶人個人主觀偏見,月度人事考核應較多地從公司角度對員工提出要求,主要發揮其導向和約束功能,以達到全體員工在企業文化基礎上對公司管理的認同。改進后績效考核制度主要是對員工的工作績效進行專門的考核,加強工作成果導向,以引導員工工作上不斷進步,不斷提高績效水平。

  3.季度績效考核更應重視過程管理與控制:

  可以將工作績效考核的周期改為季度后,逐步導人目標管理的思想和方法,注重期初目標的制訂與期末的考核評價,但同時更應重視過程管理與控制。可以設計月度工作計劃與檢查制度、月溝通制度、月度工作例會制度、工作周記制度等,注重對員工工作過程的階段性成果記錄和工作指導。

  4.強化考核者培訓并引人資格審核制;不少考核者在執行考核制度時角色不到位,致使出現了相當多的問題。因此,在實施并不斷完善新的績效考核制度的過程中,必須對考核者進行相關培訓。并引人考核資格審核制,考核者培訓后經考試合格持證執考,同時對其考核活動進行監管,對其考核資格實施定期審查。

  5.各部門應在“繼承”中開展改進工作:

  在總體改進思想的指導下,各部門應堅持吸納原有制度和方法中的積極因素,并結合部門業務特點開展改進工作。

  6.以各干部、干部處為改進工作的主要推行者。人力資源管理部在思想、制度、方法的層面上提出指導,并與各干部、干部處達成共識。在此前提下,各干部、干部處應擔負起此次改進工作的組織責任,人力資源管理部會及時提供有關支持。

  7.改進工作與工資改革工作相輔相成。

  人事考核與工資制度的關系其本質是價值評價與價值分配的關系,兩者之間是非常緊密的。考核改進與工資改革工作看似獨立的兩件事,實際上是相輔相成;互為一體的。應統籌安排、互促互進,爭取高質量完成任務。

  公司考核制度 4

  為加強管理嚴肅紀律,發揮效益,創一流服務質量,按時完成公司的各項目標任務,經物業管理公司全體職工開會研究決定,實行崗位目標考核制度,具體考核辦法如下:

  一、考勤:遲到一次扣50元,早退一次扣50元,無故脫崗一天扣三天工資,病、事假按考勤制度規定執行。

  二、維修:做到隨叫隨到,及時維修,如出現推、拖、不及時維修現象的被住戶投訴后經核實情況屬實者,一次扣50元,三次以上,作待崗處理。

  三、衛生:每天必須保持小區衛生干凈、整潔,房管員與保潔班長督促清潔工每天清掃小區,每星期三次清掃地下室衛生,如發現小區內衛生差,地下室衛生不干凈,清潔工和房管員一次予以罰款各50元。

  四、綠化:房管員督促綠化人員及時對小區草坪、樹木進行養護管理。如因工作失職,造成花、草、樹木死亡的一次扣50元。

  五、電話:住戶需維修給房管員打電話,房管員應及時接聽,連打二次不接者,被住戶投訴經核實情況屬實者扣除當月工資100元(一年累計不得超過六次)。

  六、抄表:房管員抄表率:水表100%以上,如一項未達到扣除當月工資50-100元,未抄、漏抄、錯抄、代抄水者住戶拒交和少交的費用,由房管員承擔,并扣當月工資的`10-15%。

  七、收費:收費人員必須每月收費率達到95%以上,做到與房管員及時聯系,如未達到扣除收費人員及房管人員當月工資20%,連續三月未完成收費任務的人員,可作待崗處理。

  八、工作落實情況:做到每星期對小區檢查一次,如未檢查扣除當月工資10-20%。檢查范圍:綠化、衛生、考勤、小區維修等。

  九、著裝、工作卡:物業管理公司全體人員(包括臨時工)必須統一著裝、佩戴工作卡上崗。小區工作人員必須服裝統一,如發現不按規定執行者罰款10元。

  十、值班:星期

  六、星期日、節假日(房管員)值班,必須在崗,如發現其不在崗,扣款50-100元,并承擔值班期間所發生事故的一切后果。

  十一、財務:財務收費(水、電、暖氣費等)的收支情況,必須及時按月上報本公司負責人知曉,如不及時報出或漏報的,扣財務人員當月工資的10%。

  十二、業務:包括檔案管理,做到及時出據各種文字報告做到上傳下達。考勤必須嚴格把關,如發現代打考勤者,考勤人員及代打考勤者各扣10元。

  十三、對已聘崗人員,如果工作表現不好,不能積極的完成各項工作任務,被住戶投訴在二次以上,經理有權隨時進行處罰或解聘。

  公司考核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科學規范的干部任用制度,培養一支講政治、懂業務、精技術、會管理的干部隊伍,根據有關規定和本公司實際需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干部試用原則是“注重發展潛力,重視培養提高,堅持備用結合,實行動態管理,服從工作大局,統一調配使用”。

  第二章崗位及條件

  第三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公布試用干部崗位。

  第四條試用干部應具備的條件:

  (一)文化程度:大專以上學歷

  (二)工作經驗:從事管理工作或班組長3年以上,屬業務、技術或管理骨干。

  (三)年齡:40歲以下

  (四)認同企業文化和價值觀,有較強的執行能力,有良好的組織領導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政治素質高,組織原則性強,有良好的`專業知識,富有創新精神,身體健康。

  第三章報名和選拔

  第五條試用干部一般通過競聘上崗程序進行。

  第六條選拔程序

  (一)競聘報名:符合條件者自愿報名,所在單位提出初審意見,人力資源部審查合格后,參加競聘上崗。

  (二)競聘內容:筆試成績10,面試成績40,素質測評10,領導班子評議40,最后擇優試用。

  (三)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提出考察名單,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考察,嚴格按照規定條件和資格要求把關,特別要把好政治關,全面考察擬選人員的德、能、勤、績、廉,注重考察工作實績、發展潛力,注重了解其熟悉業務范圍和主要專長。

  (四)試用干部的選拔應當充分發揚民主,廣開推薦渠道,實行民主集中制,符合條件的,交分公司黨委集體討論,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后,由總經理決定是否聘用。決定聘用的,簽訂試用干部合同。

  第四章考核和待遇

  第七條試用干部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工資按原職級崗位工資不變,獎金按職級10級考核發放。

  第八條試用期間經考核僅為合格或欠佳的,退回原工作部門,并取消相關待遇。

  第九條試用期滿一年,經考核為良好及以上的,在不突破三級經理編制的前提下,正式履行聘用手續,享受相關待遇。

  第十條試用期滿一年,經考核為良好及以上,但由于受三級經理編制的限額不能履行聘用手續的,繼續按試用期待遇執行。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從發文之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考核制度 6

  為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增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能力與對企業文化的了解,并有計劃地充實其相關衛生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專業技術等知識,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進而發揚本公司的企業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作為各級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凡本公司所有員工的各項培訓計劃、實施、督導、考評以及改善建議等,均依本制度辦理。

  一、培訓管理相關制度一般要求

  1、全公司培訓規劃、制度的訂立與修改,所有培訓費用的預算、審查與匯總呈報,以及培訓記錄的'登記與資料存檔等相關培訓事宜,以行政部門為主要實施單位,各相關部門負有提出改善意見和配合執行的權利與義務。

  2、全公司的培訓實施、效果反饋及評價考核等工作以行政部門為主要權責單位,并對全公司的培訓執行情況負督導呈報的責任。各部門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二、培訓體系

  (1)培訓對象:所有公司員工。

  (2)培訓目的:協助公司人員盡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順利進入工作狀況。

  (3)培訓形式:公司集中培訓。

  (4)培訓內容:涉及公司簡介(包括公司發展史及企業文化,各部門職能等)、公司制度介紹、產品/業務介紹與市場分析、相關衛生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上崗前必須進行崗位工種操作規程的教育學習。

  三、培訓計劃的擬訂

  結合公司整體戰略目標及發展計劃,由培訓部門依據對內部員工培訓需求調查的結果,以及公司相關培訓的政策、財務預算等,統籌各部門的需求,擬訂年度培訓計劃,并呈報審核。

  四、培訓實施

  (1)員工一般在入職后進行集中培訓,每次2課時左右,對特殊崗位,可根據需要將培訓時間延長。

  (2)培訓由行政部按培訓計劃組織實施,并全程跟蹤實施情況。

  (3)每位新入職的員工,在上崗前或上崗后最長不超過十個工作日之內,除特殊情況外,都必須接受新員工培訓。

  (4)生產操作人員在行政部培訓完畢后,由生產部門安排培訓。主要是針對新員工將要從事的崗位工作進行應知應會培訓,以及提升工作績效應學習的內容,包括知識的學習和技能的訓練,使之能達到獨立上崗的要求。

  (5)如有必要,可以筆試的形式考核培訓效果,成績合格者方可順利上崗;不合格者依具體情況進行補修或重試。

  五、出勤制度

  1、所有培訓一經報名確認,受訓人員須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應準時參加。

  2、凡在公司內部舉辦的培訓課(包括外部講師的內部集訓、內部培訓講座及各種內部研討會、交流會等),參加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培訓規范;課前簽到由專人負責紀錄,填寫《員工培訓表》;考勤狀況將作為培訓考核的一個參考因素。

  六、培訓的考核、評價及獎懲

  1、原則上各部門組織的培訓都應有考核成績,考核成績記入員工檔案,作為員工提薪、升職的必要條件之一。

  2、員工每年至少參加10學時的培訓,此培訓包括公司內部培訓、外部培訓及自己參加的各種有助于提升自己能力的培訓。

  3、若員工年度培訓滿10學時,則年終發雙薪;反之則視為不合格,年終不發第13個月工資。

  4、行政部組織的培訓由行政部負責考核;各部門自行組織的培訓,由各部門自己組織考核,行政部負責檢查并備案。

  5、考核的形式以定量考核為主,定性考核為輔。行政部組織的針對全公司的培訓可定量或定性考核,各部門組織的培訓要求定量考核為主。

  6、對無故不參加培訓,公司將給予行政或經濟上的處罰。

  公司考核制度 7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得到貫徹執行,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原則

  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2堅持“四不講”,不講條件,不講情面,不講照顧,不講客觀,獎罰分明,逗硬考核。

  3.3物業管理經理行使對物業管理人員的考核權,對公司負責,公司對物業管理經理考核,各主管對員工進行考核。

  4、考核時間:

  每月26-28日前由物業管理經理向對各崗位管理人員進行打分考核。各主管對各崗位進行打分考核并公司審查、備案。

  5、考核內容

  5.1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5.2崗位考核執行情況。

  6、考核辦法:

  6.1物業管理人員各崗位工資由標準工資和考核工資組成,其中考核工資根據公司對各崗位的工作要求中劃定考核工資。具體物管經理每月200元,物管員、收費員、維修員、保安為每月100元,保潔員為每月50元,作為當月的考核工資。其伙食、交通、通訊補貼除外。其余為標準工資。

  6.2工作考核實行100分/人、月制考核,全面達標為100分,依次為94、84、74、64共五個等級。

  6.3得分為95-100分者,得全月考核工資。

  6.4得分為85-9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資30%

  6.5得分為75-8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資80%

  6.6得分為64-7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資,另扣標準工資的30%。

  6.6得分為64分以下者,扣全月考核工資,另扣標準工資的50%。直至當月違反同一規定兩次及以上者,加倍考核。

  7.0考核通則

  7.1獎勵

  7.1.1對公司提高管理和服務質量有突出貢獻,使公司增加收入上2萬元或減少損失2萬元以上者,獎5~50分/次。特別突出,晉升一級工資。

  7.1.2工作業績突出,受到業主/使用人書面感謝表揚者,獎5~10分/次。

  7.1.3參加行業、區、市級競賽獲獎,為公司爭得榮譽者,給予通報表揚,獎5~10分/次,獲市級嘉獎,獎15分/次,記功一次。

  7.1.4見義勇為,事跡突出者,給予通報表揚,獎5~10分/次,特別突出者,加倍獎勵。

  7.1.5拾金不昧,獎1~10分/次,數額巨大,加倍獎勵。

  7.1.6公司的單項獎勵按有關規定進行獎勵。

  7.1.7積極提合理化建議,對公司物業服務工作有實際收獲和較好推動作用,獎5~20分/次。

  7.1.8及時制止治安、消防及其它突發事件,保護了生命財產安全,減少經濟損失,獎5~20分/次。

  7.1.9精打細算、修舊利廢、厲行節約、降低物管成本有較大成果,獎5~20分/次。

  7.1.10對設施設備進行技改,延長設施設備使用壽命、相關消耗下降有明顯效果者,獎5~20分/次,特別突出者,加倍獎勵。

  7.1.11堅持原則,檢舉、揭發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事跡突出者,獎5~20分/次,特別突出者,加倍獎勵。

  7.2考核

  7.2.1遲到、早退、曠工,按《考勤制度》規定執行。

  7.2.2著裝不規范、佩戴不完整,扣1分/次。

  7.2.3姿態不端正、行為不規范,扣1分/次(項)。

  7.2.4語言粗俗,服務被業主有效投訴,扣5分/次(項)。

  7.2.5不服從指揮,未按時完成上級交辦任務,扣3分/次(項)。

  7.2.6破壞團結、撥是弄非,工作推委、拖拉,扣3分/次(項)。

  7.2.7工作期間,干與本職工作無關之事,扣3分/次。

  7.2.8當班飲酒或酒后上班者(因公飲酒者,酒后不得上班,不在本考核之列),扣5分/次。

  7.2.9當班吃零食,禁區內吸煙者,扣2分/次。

  7.2.10串崗、脫崗者,扣5分/次;若給公司或業主造成損失的`,另行處理。

  7.2.11當班吵架、打架、賭博者,扣10分/次,情節嚴重者,另行處理。

  7.2.12當班期間睡崗者,扣10分/次。

  7.2.13無故不參加例會、訓練、培訓者,扣2分/次。

  7.2.14記錄不準確,各類資料上報不及時者,扣2分/次。

  7.2.15弄虛作假,隱瞞實情,包庇、縱容下屬者,扣5分/次(項)。

  7.2.16限期整改不及時,未達要求者,扣3分/次(項)。

  7.2.17泄露公司機密、造謠、誹謗、打擊、報復他人者,扣10~20分/次。

  7.2.18工作場地不干凈、整潔,工作區域10平方米內發現煙頭、紙屑,扣1分/次(處)。

  7.2.19故意刁難業主,向服務對象吃、喝、卡、拿、要,收取好處費,除退出非法所得、賠禮道歉外,另扣20分/次,情節嚴重者予辭退。

  7.2.20主管負責人督查不嚴,導致工作出現大的失誤,影響公司形象或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扣5~20分/次或另行處理。

  7.2.21業主(使用人)投訴、咨詢時認為不屬于本職責范圍而不理睬、不引導者,扣2分/次。

  7.2.22各種考核事件如果有屬于直接上級平時督導不周的原因,或此事是由其他人員、其他部門檢舉者,其直接上級應受相應考核。

  7.2.23各級員工對所屬人員的各種考核,如果有涉及知情不報或蓄意護短者,將受到被考核人相同的考核。

  8.0考核細則

  8.1部門負責人考核評分細則

  8.1.1所管理物業范圍內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根據事故責任大小扣20分/次或予行政處理,或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8.1.2所管轄物業配套設施、設備完好率>98%,每降1個百分點,扣5分/個百分點。

  8.1.3所管轄物業各項管理、服務規范未建立、健全,每缺一項,扣1分/項。

  8.1.4每半年由公司調查一次業主滿意率,未達規定值,每降1個百分點,扣5分/個百分點。

  8.1.5員工培訓不符合有關規定,扣5分/次。

  8.1.6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作主張,給業主或公司造成一定損失,扣5~20分/次,情節嚴重,另行處理。

  8.1.7違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扣10~20分/次。

  8.1.8工作失職、瀆職,經考評,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予降職或其它處理。

  8.2收費員考核評分細則

  8.2.1嚴格執行公司的財務制度,建立健全各項收費臺帳,未做到,扣2分/次(項)。

  8.2.2各科目按規定記帳,按時結帳、對帳,未做到,扣2分/次(項)。

  建立、完善各種收費臺帳,保管、使用好發票及收據,定期檢查、核對,未做到,扣1分/次(項)。

  8.2.3按時發放職工工資,不出差錯,未做到,扣5分/次。

  8.2.4認真、仔細收取各類費用,無計算、書寫錯誤,未做到,扣1~5分/次,收到假鈔,自行賠付。

  8.2.5保證及時準確提供欠繳費用業主/用戶名單名細,延時或不準確,扣1~5分/次(項)。

  8.2.6保持工作臺面干凈、整潔,違規一次,扣1分/次。

  物管員考核評分細則

  8.2.7及時收集、整理、統計業主/用戶入住、裝修、租賃等資料,未做到,扣2分/次(戶)。

  8.2.8認真耐心接待投訴,及時處理并跟蹤督促解決,未做到,扣2分/次。

  8.2.9積極主動配合收費員催收各類款項,未做到,扣2分/次。

  8.2.10定期回訪,加強溝通,及時反饋信息,未做到,扣2分/次。

  8.2.11保持記錄完整、及時、有效,未做到,扣2分/次(項)。

  8.2.12管理好業主檔案,不遺失、不泄密,未做到,扣5分/次(項)。

  8.2.13按要求檢查考核清潔工的工作完成情況,未做到,扣1分/次(項)。

  8.2.14客戶報事報修投訴未及時處理,扣5分/次(項)。

  8.2.15未按期回訪業主/使用人,扣1分/次。

  8.2.16保持工作臺面干凈、整潔,違規一次,扣1分/次。

  8.3協管班長考核評分細則

  8.3.1所管轄物業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扣5~20分/次,未采取補救措施或處理不及時,扣 20分/次,隱瞞不報,加倍處理。

  8.3.2不堅持原則,督導不嚴,包庇、縱容下屬,扣5分/次。

  8.3.3所管部門被業主/使用人有效投訴,扣5分/次。

  8.3.4未按要求組織員工學習、培訓、未作好記錄,扣5分/次。

  8.3.5制度不健全,扣1分/次。

  8.3.6抽查夜間值勤低于4次/月,扣2分/次。

  8.3.7不定期培訓員工,低于4次/月,扣2分/次。

  8.4協管員考核評分細則

  8.4.1未按時交接班,記錄不全或不清晰,扣1分/次(項)。

  8.4.2未按規定巡邏和詳細記錄巡邏時間情況,扣1分/次(項)。

  8.4.3未按規定對人員、物品進出進行有效控制,扣2分/次(項)。

  8.4.4當班期間,發生治安、消防事件未得到及時妥善處理,扣10~20分/次。

  8.4.5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品的存放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項)。

  8.4.6被褥未按規定疊放,未做到棱角分明、平整、無皺紋,扣1分/次(項)。

  8.4.7未經領導同意,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員,扣3分/次。

  8.4.8擅自動用警具,有損公司形象者,扣5分/次,造成嚴重后果者,另行處理。

  8.4.9當班期間,出現安全責任事故者,扣5~20分/次(項)。

  8.4.10其他有違本部門規章制度的行為,按相應規定處理。

  8.5清潔工考核評分細則

  8.5.1地面(含臺階、溝、花臺等)不干凈、清潔,扣1分/次(處)。

  8.5.2側面(含門、欄桿、墻面、墻上附件等)有灰塵、蛛網、亂貼8.5.3亂畫(用工具能做到處),扣1分/次(處)。

  8.5.4頂面(含燈、燈罩、屋頂等)清潔未做徹底,不干凈,扣1分/次(處)。

  8.5.5垃圾(果皮箱)外有污水漬、桶內有異味,扣1分/次(處)。

  8.5.6垃圾清運不及時,存放時間超過2小時以上,扣1分/次(處)。

  8.6維修工考核評分細則

  8.6.1未做好對設施設備的安全、防火、防水檢查,處理不及時,扣1分/次(項)。

  8.6.2不熟悉本崗位工作環境,違反各專業操作規程或工作標準,扣2分/次(項)。

  8.6.3未保持工作環境和設施設備整潔年,未做好有關記錄,扣1分/次。

  8.6.4未完成日常定期巡檢、記錄不完整、不準確,扣1分/次。未記錄,扣2分/次。

  8.6.5未按規定完成臨時交辦工作任務,扣1~5分/次(項)。

  8.6.6檢、維修前,未做預案,擅做主張,給業主或公司造成損失,損害公司形象者,扣5~20分/次(項),后果嚴重者,另行處理。

  公司考核制度 8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一)本規定旨在長期、穩定、統一和規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規定的目的是要通過對職工在一定時期內所表現出來的工作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找出并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訓工作,進而促進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熱情和帶動生產率。

  第二條人事考核的用途

  人事考核的評定結果,將用于以下諸方面。

  (一)教育培訓,開發。

  (二)合理配置人員。

  (三)晉升、提薪。

  (四)獎勵。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者范圍是“就業規則”第三條所規定的職工。然而,下列人員除外:

  (一)兼職、特約人員。

  (二)連續出勤不滿6個月者。

  (三)考核期間休假停職6個月以上者。

  第四條用語的定義

  本規定中使用的專用術語定義如下:

  (一)人事考核——為了實現第一條規定的.目的,以客觀的事實為依據,對成績、能力和努力程度,進行有組織的觀察、分析、評價及其程序。

  (二)成績考核——對職工分擔的職務情況、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三)態度考核——對職工在職務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態度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四)能力考核——通過職務工作行為,觀察、分析和評價職工具有的能力。

  (五)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執行人員。

  (六)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

  (七)考核執行機構——負責人事考核有關事務的機構。

  二、考核計劃與執行

  第五條考核執行機構

  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事考核的計劃與執行事務。

  第六條考核者訓練

  (一)為了使人事考核統一、合乎實際,需要進行考核者訓練工作。

  (二)考核者訓練按照要求制訂訓練計劃,予以實施。

  第七條考核者的原則立場

  為了使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下列各原則:

  (一)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二)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三)不對考核期外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四)考核者應該依據自己得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三、考核的分類

  第八條人事考核的分類

  人事考核對被考核人員的分類如下。

  (一)E(Extra臨時工階層)——臨時工。

  (二)J(Junior作業層)——Ⅰ。Ⅱ。Ⅲ。Ⅳ級職工。

  (三)S(Senior中間管理層)——Ⅴ。Ⅵ。Ⅶ級職工。

  (四)M(Management經營決策層)——Ⅷ。Ⅸ。Ⅹ。Ⅺ級職工。

  第九條考核的等級

  (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群級)。

  (二)A——滿意、不負眾望(優秀級)。

  (三)B——稱職、令人安心(較好級)。

  (四)C——有問題、需要注意(較差級)。

  (五)D——危險、勉強維持(很差級)。

  第十條人事考核表

  人事考核表,按上述人員分類,分為《作業層人事考核表》,《中間管理層人事考核表》、《經營決策層人事考核表》。

  四、考核的實施

  第十一條實施期與考核期

  (一)人事考核的實施期一年次,月和月。

  (二)考核觀察期如下:

  1、與月的實施期相對應的考核觀察期,從x月x日起至第二年的月底,為期個月。

  2、與月的實施期相對應的考核觀察期,從x月x日起至x月x日,為期個月。

  第十二條考核者

  (一)人事考核按職務等級進行,原則上進行兩種層次的考核,即第一次考核和第二次考核。

  (二)一次、二次考核的擔當者,即考核人員,原則上按下表中規定執行。

  (三)在考核期間,如果考核者遇到人事調動,被調離現職務,則考核者所擔當的考核工作,進行到被調離日為止,由后任者擔當考核者,把考核工作繼續推進下去。

  (四)因一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繼續進行考核時,由二次考核者代行其事,而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略掉。

  (五)因二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繼續進行考核時,則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去。

  (六)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單位或部門,二次考核可以省略。

  (七)因一次、二次考核者都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繼續進行考核時,則由總務部長對此作出決定。

  公司考核制度 9

  一、考核范圍

  各分公司及各生產車間。

  二、考核辦法

  主要考核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材料利用率、利潤率、運費收入比率、資金周轉率和貨款回收率。以財務部制訂的目標成本作為成本結轉的依據,新產品、工裝、木型、零活等未制訂目標成本的,按照技術部門出具的工時定額、材料定額,銷售部門出具的發貨清單及運輸派工單進行結算。具體辦法如下:

  ㈠、對XX分公司的`考核辦法

  對機械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潤率、資金周轉率和貨款回收率。

  1、利潤率為25%,每升降1%獎罰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2、資金周轉率為0.46,根據分公司的資金占用情況,計算資金周轉率。每升降0.05獎罰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3、貨款回收率為100%,每升降1%獎罰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㈡、對鑄工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成品合格率和黑砂內廢鐵管理情況。

  1、成品合格率為75%,月末根據當月零工隊結算工資的入爐料噸數、鑄件入庫噸數,計算鑄件合格成品率。每升降1%獎罰車間100元,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2、黑砂內廢鐵管理情況:要求清砂、清銹及車間倒出的黑砂內不能混有面包鐵、機鐵(小機鐵除外),公司將不定期進行檢查,視情況進行獎罰。

  ㈢、對鍛工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板材利用率和輔料小時成本。

  1、板材利用率為85%,根據當月倉庫提供的領料數、廢鋼退庫數及車間內未退庫的備用下角料,計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獎罰車間100元,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2、輔料小時成本為元,按每月節超情況進行獎罰,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㈣、對加工一、二車間、安裝車間及機修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利潤率。加工一車間利潤率為1%、二車間利潤率為0%、安裝車間利潤率為0.5%、機修車間利潤率為2%。按會計報表上提供的盈虧數,與目標成本相比較計算利潤率。每升降0.5%獎罰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㈤、對XX分公司的考核

  對汽車部件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潤率、材料利用率、資金周轉率和貨款回收率、運費收入比率。

  1、利潤率為7.5%,每升降0l5%獎罰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2、材料利用率為68%,根據財務提供的當月領料數和下角料數,計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獎罰分公司3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3、資金周轉率為3.6,根據分公司的資金占用情況,計算資金周轉率。每升降0.1獎罰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4、貨款回收率為100%,每升降1%獎罰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5、沖壓產品運費收入比率1%,收割機產品運費收入比率2%,按當月收入和運費計算。每升降0.1%獎罰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㈥、對沖壓一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萬元產值輔料消耗情況。萬元產值輔料消耗定額為83元,按每月節超情況進行獎罰,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㈦、對沖壓二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輔料消耗情況。根據每月輔料消耗節超情況進行獎罰,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三、其它事項

  1、各單位必須如實提供數據,堅決杜絕人為的調整現象,公司將不定期進行抽查,以核對賬實是否相符,發現作假現象,加倍處罰,情節嚴重者調離工作崗位。

  2、由于工資在車間制造費用中占很大比重,在工資發放不及時的情況下,允許車間合理運用預提和待攤進行調整,到年底匯算結清。

  3、計算材料利用率時,各車間的領料數應等于入庫零件的材料重量和下角料重量之和。

  4、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20xx年8月起執行。

  公司考核制度 10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國家法規和政令,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的制訂原則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糾,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2.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屬各公司。

  第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貫徹并督察實施情況。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獎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員工有下情況之一者,可用于“獎金”或“記大功”

  1.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成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4.在惡劣環境下,冒著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有特殊功效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于“記功”

  1.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按時完成者。

  3.利用廢料回收有較大成果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2.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搶修工程命名生產不致中斷者。

  4.品行端正,遵守規章、指導,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5.節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其他對本公司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亦予以獎勵。

  第六條

  員工獎勵,以嘉獎3次等于記功1次,記功3次等于記大功1次。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為“免職或解雇”、“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

  (一)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免職或解雇”處分

  1.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盜竊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毀損公物者。

  3.攜帶違禁品進人工作場所者。

  4.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者。

  5.不服從主管的.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為者。

  6.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

  9.仿效上級主管人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0.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曠工達7日以上者

  11.記大過達2次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記大過”處分

  1. 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2. 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損者。

  3.違抗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情節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信譽者。

  6.在物料倉庫或危險場所違背禁令,或吸煙引火者。

  7.在工作場所男女嬉戲,有妨害風化行為者。

  8.全年曠工達對5日以上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以予“記過”處分

  1.疏忽過失致公物損壞者。

  2.未經準許,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3.工作不力,屢勸不改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5.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頂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四)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處分

  1.遇非常事變,故意規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內偷懶者。

  4.浪費物料者。

  5.辦公時間,私自外出者。

  6.科長級以上人員,月份內遲到、早退次數累計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違反本公司各規章,應于懲戒事項頂者,應分別予以懲處。

  第八條

  員工之懲處,警告3次等于記過二次,記過3次等于記大過1次,累計記大過2次,應予免職或解雇。

  第九條

  對員工的獎懲,應敘明事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摘錄事由公布于眾。

  第十條

  本章所列嘉獎與警告、記功與記過、記大功與記大過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條

  本公司為了對員工考核、調遷、獎懲公平起見,可設置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其組織規程另定。

  公司考核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實施監管監察,適用本規定。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按照職責對所轄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職責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十三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職責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條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車間、分廠、區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并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

  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申請報告應當包括治理方案的內容、項目和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等。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

  第二十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應當加強對重點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指令書,并建立信息管理臺賬。必要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并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發現屬于其他有關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應該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二十一條已經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單位,在其被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必要時,可以提請原許可證頒發機關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二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納入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實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對掛牌督辦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收到生產經營單位恢復生產的申請報告后,應當在10日內進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進行核銷,同意恢復生產經營;審查不合格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予以關閉。

  第二十四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每季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逐級報至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備案。

  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每半年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的;

  (二)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五)未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擅自生產經營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

  第二十七條承擔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的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評價證明,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單處或者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可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機構,撤銷其相應的資質。

  第二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公司考核制度 12

  一、總 則

  1.1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為了公司全體員工能一起分享公司經營帶來的收益,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能動性,并將短期收益和中長期收益與持續發展相結合,把薪酬管理合理化、標準化、制度化。考核不以懲罰、禁錮員工為目的,而是激勵員工的一種手段,增加團隊戰斗力,凝聚力。通過考核,讓每位員工把工作做得更精細,充分展示自身才華,提高工作效率,杜絕偷奸耍滑,“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工作態度,勇于承擔責任,從而取得合理的回報,推動項目更好的發展。

  1.2制定原則:競爭性原則;公平性原則;經濟性原則;可操作性原則。

  1.3考核對象:項目部全體員工(保潔員、炊事員、駕駛員、保安、試用人員等不參與考核)

  1.4負責部門:由綜合部負責考核,財務部負責統計發放。

  1.5薪酬與績效的關系

  1、全體員工的薪酬與項目收益相關;

  2、一般員工的薪酬與日常工作考核及相應的部門考核結果相關;

  3、部門負責人的薪酬與項目收益、管理能力及部門業績考核結果相關。

  1.6保密原則:全體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透露自己或詢問他人的薪酬狀況。

  二、員工薪酬制度

  2.1薪酬體系

  1、年薪制: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經總裁批準的特殊人才。包括基本工資、其他津貼、季(年)終績效考核獎。

  2、提成工資制:適用于從事業務經營的員工。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其他津貼,提成工資、年終績效考核獎。

  3、結構工資制:適用于中、基層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后勤管理人員等。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易于衡量的部分專業技術人員、后勤服務人員等,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5、試用人員工資:試用期人員工資按既定的試用期工資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2.2薪酬組成

  員工薪酬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基本工資、補貼、福利、其他獎、項目收益獎、業務提成(銷售部門)、非物質獎勵、季(年)度考核工資(年薪制)等(根據職務薪酬體系確定人員薪酬的組成)。

  基本薪資:根據滿足基本生活,崗位性質,工作能力等條件制定為固定工資包括(職務工資,崗位工資,)。

  考核工資:由季度績效考核和年終績效考核組成,每季度末發放季度績效考核工資,年終發放年終績效考核工資(次年2月份左右,農歷春節之前)。

  補貼:公司統一制定各崗位相應補貼如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及其他補貼

  福利:根據項目部相關福利規定發放的現金、物品等

  其他獎:項目部制定的.有關獎項。因特定事項針對特定員工或部門發放的獎項,該獎項不完全針對全體員工。

  項目收益獎:根據年度項目經營利潤情況及各部門全年工作目標承諾,參考全年績效考核分數,由項目部領導確定發放

  提成:根據銷售提成制度發放

  非物質獎勵:員工培訓、榮譽表彰、外出旅游等

  內部方案

  2.3薪酬計算與發放

  每月薪酬=基本工資+季度績效工資(年薪制)+補貼+福利+其他獎 +提成(銷售部)

  全年薪酬=每月薪酬+年度績效工資(年薪制)+年終獎+項目收益獎+非物質獎勵

  基本工資:另附基本工資表

  季(年)度考核:季(年)度考核工資=季(年)度績效工資基數x考核系數。

  福利與補貼:xxx

  其他獎:根據會議、集團公司要求等情況確定

  提成:根據銷售部提成制度計算

  年終獎:根據公司效益情況由公司總經辦定制。

  項目收益獎:根據項目收益情況由項目領導確定 ※總額及分配原則

  三、考核辦法

  3.1考核內容

  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一是針對各部門計劃工作,交辦(含口頭交辦)工作完成情況,工作重點。二是項目部員工通用準則。

  參考內容:各崗位職責及項目部各項制度,另附崗位職責細則。

  3.2具體實施辦法

  由部門經理協助項目經理制定各部門全年工作計劃及考核分值,每季初10號前由部門經理協助項目經理制定月工作重點、計劃及考核分值,每季制定的工作計劃,以完成全年總計劃為原則,部門需對員工單獨打分的,說明原因,擬定單獨打分項。

  員工通用考核細則由項目部統一擬定。

  每季初10號前由各部門將上月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及分值通過書面和電子版本方式提交給綜合部,書面提交的資料需經領導簽字確認。

  綜合部在次季度初5-10號前對各部門上季度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和匯總打分,考核結果經項目部領導簽署后,交財務部,作為當月考核工資計發的依據。

  年底綜合考核以全年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及其他考核內容匯總打分

  3.3考核分值確定

  采取百分制記分法,季度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分值為100分,全年工作計劃及其他考核內容分值為100分。

  員工個人考核得分=部門考核得分+員工通用準則考核得分。

  考核系數:90分(含)以上考核系數為1;80分(含)以上-90分考核系數0.9;70分(含)以上-80考核系數0.8;60分(含)以上-70分考核系數0.7;50分(含)以上-60分考核系數0.6,如考核分數低于60分考核系數0.5,如考核分數極低,另行討論考核系數但不高于0.5。

  有下列行為,取消當季部門或個人績效考核資格,情節嚴重者另行商議處理。

  1、由于員工未履行職責或有失誤、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2、工作態度惡劣或其他原因,嚴重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3、有貪、盜竊、欺詐、腐化、營私舞弊等行為和劣跡的;

  4、無理取鬧、酗酒、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嚴重錯誤;

  5、指揮不當或監管不力,致使部門或協作單位發生較大錯誤,造成項目部出現重大損失者;

  6、無正當理由,故意延誤工作造成項目部重大損失者;

  7、其他經討論確定事項。

  公司考核制度 13

  一、目的

  為了規范本廠信息管理,保證各類計劃、統計、核算工作及時性、準確性、真實性,避免過時或失真信息給決策造成誤導,特建立本制度。

  二、范圍

  統計、核算報表以XX年本廠的《財務部上交報表清單》、《調度處上交報表清單》、以及質檢、供銷部門的報表清單為準,各環節原始票據以XX年5月的《各環節票據說明及對帳時間安排》為準,還包括各部門臨時要求的,有正式書面形式規定要求提供的`信息資料。

  三、報表要求

  1、報表及時,按規定進度完成,以接受簽注時間為準。

  2、數據真實,不故意滿報或虛報數據。

  3、項目齊全,不遺漏統計項目。

  4、數據符合部門間的進出平衡關系。

  5、對分管的物資嚴格按實物狀態和統計要求報表。

  6、報表簽批、審核手續齊全。

  四、考核

  1、報表及時性:延遲1天扣罰5元。

  2、數據錯、漏:一次扣罰5元。

  3、故意滿報或虛報致使數據不真實:一次扣罰10元。

  4、統計員非主觀故意隱瞞,造成漏報,次月主動糾正者,按數據錯、漏一次扣罰;故意隱瞞,二個會計月度仍未糾正的,直接責任人就地下崗,并承擔不低于10%的直接經濟損失。

  5、報表簽批、審核手續不全的,接受部門可拒收,按報表延遲進行考核至收到合格報表為止;接受部門也可簽收,但按報表數據錯、漏一次考核。

  公司考核制度 14

  1、目的

  為了對員工在一年中的工作業績、能力、態度做客觀的評價,作為員工加薪、轉崗、員工開發等提供客觀合理依據。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員工,具體為20xx年xx月xx日前已正式通過試用期考核的在職員工。

  3、原則

  公開性原則:最大限度減少考核者與被考核者雙方對考核工作的神秘感,考核標準通過協商制定,考核結果公開,考核工作制度化。

  客觀性原則:以事實為依據,切忌主觀和武斷。

  4、職責

  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此方針。

  5、程序

  績效考核相關說明如下:

  績效考核周期:

  上本年度的1月1日~本年度的12月31日,合計12個月。

  考核對象:(按員工的'職務類別分為以下兩大類)

  (1)生產一線員工

  (2)非生產一線員工

  考核有關表格如下:

  (1)生產一線員工:

  (2)非生產一線員工:

  年底績效考核:

  參與年終績效考核的員工范圍:

  12月31日(含12月31日)止在公司內工作滿3個月;

  年底績效考核成績計算

  (1)由其直接上級和本人進行考評得出考核分;

  (2)凡在薪資調整日期間出現影響考核結果行為,例如違法違紀等,按照相關法律或公司員工手冊規定受到相應處理的,公司有權將考核結果直接進行調整。

  考核一般流程

  年底人事部發放各部門考核名單及考核表

  人事部匯總各部門考核結果

  (1)各部門根據考評及員工年度表現,提名優秀/表揚員工及團隊

  (2)人事部匯總提交總經理討論

  (3)高層管理人員根據考核結果管理員工,對員工進行調薪、升降職、輪崗、培訓等后續計劃,并報送人事部

  (4)總經理做出調薪的審批

  (5)人事部執行總經理決議

  人事部進行年度匯總、存檔

  公司考核制度 15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績效考核為人員職務升降提供依據。通過全面嚴格的考核,對素質和能力已超過所在職位的要求的人員,應晉升其職位;對素質和能力不能勝任現職要求的,則降低其職位;對用非所長的,則予以調整。

  2、績效考核為浮動工資及獎金的發放提供依據。通過考核準確衡量員工工作的“質”和“量”,借以確定浮動工資和獎金的發放標準。

  3、績效考核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手段。通過考核,獎優罰劣,對員工起到鞭策、促進作用。

  二、績效考核的基本原則

  1、客觀、公正、科學、簡便的原則。

  2、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對員工各個考核周期的評價指標數據積累要綜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準確的結論。

  三、績效考核周期

  1、中層干部績效考核周期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2、員工績效考核制度周期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3、月考核時間安排為1、2、4、5、7、8、10、11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4、季考核時間安排為3、6、9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5、半年考核時間安排為6月25日開始,7月10日前上報考核情況。

  6、全年考核時間安排為12月25日至下一年度1月25日結束。

  四、績效考核內容

  1、三級正職以上中層干部考核內容:季度考核分數x60%,年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x5%+(十月份考核分數+十一月份考核分數)x5%+年度考核分數x75%。

  2、個人自評表和測評量表在填寫完畢之后,經匯總連同匯總計算的各周期考核結果分數列表一并上交人力資源部。

  五、績效考核的反饋

  各考核執行人應根據考核結果的具體情況,聽取有關被考核人對績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見,并將意見匯總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六、考核結果的應用

  人資資源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并與各公司部門領導協調,根據考核結果對被考核人的浮動工資、獎金發放、職務升降等問題進行調整。

  公司考核制度 16

  為確保公司戰略目標的順利實施,通過利用績效考核手段達到激發員工工作激情,最終實現企業與員工雙贏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考核原則

  1、“四公原則”:即“公正、公開、公平、公道”,執行公正,過程公開,評價公平,實施公道,考核應就事論事而不可將與工作無關的因素帶入考核工作;

  2、客觀性原則:用事實說話,切忌主觀臆斷,缺乏事實依據;

  3、反饋原則:考核者在對被考核者進行績效考核的過程中,需要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同時聽取被考核者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正或做出合理解釋;三天一溝通,七天一反饋,一月一激勵,一年一兌現。

  4、時效性原則:績效考核是對考核期內工作成果的綜合評價,不應將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強加于本次的考核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核期的業績;

  6、結果導向原則:突出業績,強調以績效結果為依據,同時兼顧能力或者關鍵行為以及個人表率作用對員工和團隊的價值貢獻。

  二、績效考核人員范圍

  1、集團公司本部部門經理、副經理及員工;

  2、事業部副總經理、部門經理、副經理及部門員工;

  3、各分子公司經理、副經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4、參控股企業外派人員。

  三、績效考核周期

  1、月度督察、半年考核:各崗位的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根據年初確定的目標責任及月度的工作計劃,每月督察,半年考核。上半年考核時間為7月1日—15日,下半年考核時間為次年1月1日—15日。

  2、考核期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后的,考評委員會有權將考核時間順延。

  四、績效考核機構

  成立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考評委員會。

  主任:執行總裁

  副主任:運營總監

  秘書長:人力資源部經理

  成員:副總裁、總監、各部門經理

  各事業部、分子公司成立由一把手任主任的考評委員會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辦法

  采取180度(自評、主管評定、考核小組共同考評、跨團隊考核)的應用行事歷及目標管理的考評方式進行考評

  (一)中層以上人員

  企業經理

  為全方位考核企業經理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經營指標、員工隊伍建設、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綜合素質(管理能力、執行能力、改革創新能力、廉潔自律、與員工的溝通)、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五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后得分。

  1、經營指標

  以年初責任書簽訂指標為考核內容(硬指標):(主要生產加工企業以利潤、現金流、上繳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非獨立運作企業以產量、質量、成本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流通企業以利潤、銷售收入、現金流、應收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其它企業按協議規定執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

  權重占總考核的80%

  考核主體:考評小組評定、綜合管理部提供考核指標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

  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夠站在集團公司戰略規劃的高度上提出本企業合理的發展規劃及具體實施方略;權重占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自評結合直接上級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員工隊伍建設

  員工隊伍建設是指本企業定員的合理性、人員的流失率及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程度;權重占總考核的5%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與集團公司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70%、2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管理能力、執行能力、改革創新能力、廉潔自律、與員工溝通情況;權重占總考核的5%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與本企業員工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50%、40%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5、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目標責任書內的工作內容;權重占總考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體:由自評與直接上級相結合的評定辦法;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部門經理

  為全方位考核中層以上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職能系統內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直接管轄范圍的員工隊伍建設、綜合素質(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客戶滿意度)、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六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后得分。

  1、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主要以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應收款的壓縮、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經理考核權重占40%,副經理考核權重占3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提供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每月未部門工作會確定的工作計劃為考核內容。經理考核權重占30%,副經理考核權重占35%。

  考核主體:自評與考評委員會相結合的辦法;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職能系統內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

  職能系統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夠站在集團公司。

  戰略規劃的高度上提出職能系統的業務規劃及具體實施方略;權重占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由自評、直接上級及考評委員會評定;權重分別為10%、60%、

  3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直接管轄范圍的員工隊伍建設

  直接管轄范圍的隊伍建設是指本部門或本職能系統所直接管轄業務人員搭配的合理性及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程度;經理考核權重占10%,副經理考核權重占15%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與直接管轄的員工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70%、20%

  考核周期:半年考核

  5、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客戶滿意度;權重占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采取自評、考評小組測評與直接上級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40%、50%

  客戶滿意度由與被考核者有直接業務來往的人員評定。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6、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計劃內的工作內容;權重占總

  考核分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獎勵10分,依次累加。注:上級臨時交辦的任務內容不能超出被考核者的業務和職能范圍。

  考核主體:由自評結合直接上級評定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二)一般管理人員

  為全方位考核管理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綜合素質(專業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責任心、工作積極性)、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五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后得分。

  1、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主要以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應收款的壓縮、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權重占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提供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每月未部門工作會確定的工作計劃為考核內容;權重占總考核的50%。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與直接上級相結合的評定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

  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是指被考核者對本系統內業務人員的指導。權重占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的辦法與本系統內的業務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80%、1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綜合素質

  專用指標包括考核者的專業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責任心、工作積極性;權重占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與直接有業務關系的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50%、40%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4、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計劃內的工作內容;權重占總考

  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

  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三)外派人員的考核

  為全方位考核外派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本企業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外派人員定期匯報情況、綜合素質(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溝通協作能力)。三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后得分。

  1、本企業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主要以利潤、現金流、上繳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權重占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提供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年度工作目標及月度工作計劃為考核內容;權重占總考核的50%

  考核主體:采取自與評考評委員會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占10%、90%

  考核周期:半年考核

  3、外派人員定期匯報

  外派人員定期匯報是指被考核者依據《億利資源集團公司外派人員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定期匯報,做好集團公司與所在企業的相關信息傳遞工作,保證雙方的信息互通;權重占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與集團公司直接上級測評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占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溝通協作能力;權重占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所在企業直接上級及所直接管轄人員、集團公司直接上級及有直接業務聯系的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30%、20%、30%、10%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六、績效考核評分原則

  1、考核評分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將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需改進和不良。優秀130-120分;良好120-110分;合格110-90分;需改進90-70分;差70—50分,每個等級的評分原則如下:

  優秀:該項工作績效大大超越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在規定的時間之前完成任務,并且完成任務的數量、質量顯著超出規定的標準,得到來自客戶的高度評價,給公司帶來預期外的較大收益。

  良好:該項工作績效超出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任務,在數量、質量上明顯超出規定的標準,獲得客戶的滿意,超過公司預期目標。

  合格:該項工作績效達到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基本上達到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等工作標準,沒有客戶不滿意,達到公司預期目標。

  需改進:該項工作績效基本達到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偶有小的疏漏,有時在時間、數量、質量上達不到規定的工作標準,偶爾有客戶的投訴,并沒有給公司造成較大的不良影響。

  差:該項工作績效顯著低于正常工作標準的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工作中出現較大的失誤,或在時間、數量、質量上與規定的工作標準相距甚遠,經常突擊完成任務,經常有投訴發生,給公司造成較大的損失或不良影響。

  2、要求部門員工的平均績效得分不得超過部門績效得分,否則考核視

  為無效。

  3、考核委員會參照考核得分,將被考核者劃分為五個等級:

  A級(優秀): 130—120分; B級(良好): 120—110分;C級(合格)110—90分;D級(需改進): 90—70分;E級(差): 70分以下

  4、考核委員會對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參照考核得分,將被考核者劃分為A、B、C、D、E五個等級,等級結果在部門內部實施強制分布法,五個等級所占被考核者總數比例如下:

  A級(優秀)、B級(良好)以上員工占被考核者總數比例不得高于20%; C級(合格)占被考核者總數比例70%以上;D級(需改進)、E級(差)占被考核者總數比例不得低于10%

  七、績效考核流程

  1、考核數據的收集:考核評估開始的第1到第5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指標信息的匯總收集并向考核委員會提供。辦公室應在月末最后1個工作日,將集團公司各部門人員、外派人員本、下月工作計劃及本月工作任務督查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

  2、績效考核評估:考核評估開始的第6個工作日,考評小組及各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在取得各被考核部門的績效考核計分卡及相關信息資料后,依據評分原則進行評估。

  3、集團公司部門各崗位的考核:考核評估的第7個工作日到第9個工作日,由部門直接上級依據崗位員工績效計分卡及相關信息資料對該崗位員工進行考核評估,并將考核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

  4、考核資料整理:考核評估的第10個工作日到第12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回收所有績效考核評估結果及相關資料。

  5、完成考核匯總:考核評估的第13個工作日到第14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統一匯總完成考核評估結果,提交執行總裁審批。

  6、考核評估的第15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將績效考核工資提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以此發放員工崗位績效工資。

  八、績效考核結果運用

  (一) 中層以上管理人員

  1、績效工資的發放

  實際崗位績效工資=基準崗位績效工資x分配系數

  2、崗位工資的調整

  公司根據全年考核等級調整下一年度的崗位工資,調整辦法有自動晉級和評議晉級兩種;

  當年度考核結果為“A”時崗位工資自動晉升1級;當年度考核結果為“B”時,可以列入晉級候選名單,經過評議之后獲得晉級資格,并且崗位工資級別最多可晉升1級;

  上一年度考核結果為“B”而當時沒有獲得晉級資格,本年度考核結果又為“B”時,崗位工資自動晉級1級。

  3、崗位的調整

  崗位調動包括崗位晉升以及崗位下降;

  績效考核結果應作為董事會是否需要調動考核人工作的基礎,董事會辦公會綜合考慮該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以及考核結果,最終確定調動方案。

  4、年底獎金的確定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年度獎金由董事會或經營層確定分配額。原則上以各企業年工資增長率加權平均值為基數,確定年度獎金。

  人均年度獎金=(本年度本部門工資總額/本部門總人數)x當期獎金基數x本人本年度績效考核成績(或本部門年度績效考核成績)

  5、增減股權

  企業經理

  1、對超額完成任務者可獎取獎勵期股;未完成利潤額的扣減期股。

  2、企業經營層未完成利潤額與預算指標的差額扣減一定股權。

  部門經理

  當考核結果為“A”“B”時直接可獲得相應的優秀人才獎,包括增送的股權;

  當考核結果為“D”“E”時相應扣減一定數額的股權;

  具體見《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相關規定

  (二)其它管理人員及外派人員

  1、績效工資的發放

  實際崗位績效工資=基準崗位績效工資x分配系數

  2、崗位工資的調整

  公司根據全年考核等級調整下一年度的崗位工資,調整辦法有自動晉級和評議晉級兩種;

  當年度考核結果為“A”時崗位工資自動晉升1級;當年度考核結果為“B”時,可以列入晉級候選名單,經過評議之后獲得晉級資格,并且崗位工資級別最多可晉升1級;

  當上一年度考核結果為“B”而當時沒有獲得晉級資格,本年度考核結果又為“B”時,崗位工資自動晉級1級。

  3、崗位的調整

  崗位調動包括崗位晉升以及崗位下降。

  績效考核結果應作為執行總裁辦公會決定崗位員工工作是否需要調動的基礎,執行總裁辦公會綜合考慮該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以及考核結果,最終確定員工調動方案。

  如果被考核者認為在別的崗位更能發揮其能力并能提高工作業績,該員工可在績效考核結束后1個月內提出工作調動要求,經部門經理同意,進入內部招聘流程。

  4、辭退

  根據員工考核結果,對于考核成績為E的員工,如果3個月的留用考察期不合格的,應予以辭退。

  根據員工考核結果,對于考核成績連續2次考核結果未達到C的員工,公司有權終止與員工簽訂下年度勞動合同。

  5、獎勵年薪的確定

  員工年度獎金由部門進行二次分配,以各企業年工資增長率加權平均值為基數,確定年度獎金。

  人均年度獎金=(本年度本部門員工工資總額/本部門員工總人數)

  x當期獎金基數x本人本年度績效考核成績

  6、增減股權

  當考核結果為“A”“B”時直接可獲得相應的優秀人才獎,包括增送的股權;

  當考核結果為“D”“E”時相應扣減一定數額的股權;

  具體見《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相關規定。

  九、其它事宜

  1、各事業部、分子公司、參控股企業參照本辦法制訂本企業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并報集團公司審核后實施。

  2、人力資源部負責各事業部、分子公司、參控股企業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監督工作。

  3、《億利資源集團公司績效考核管理手冊》為本實施方案的指導性文件;《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股權激勵方案》《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薪酬管理辦法》及相關資料均為此方案的附件。

  公司考核制度 17

  一、目的意義

  通過對各處(科)室、系(部)工作業績進行檢測與評價,對全體教職工思想政治、師德師風、業務能力和履行崗位職責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充分調動和激發全體教職工愛崗敬業、自覺奉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提高教職工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促進師資隊伍建設,優化部門職能,推動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組織領導

  在董事會的領導下,學院成立xx年度年終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考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處,許文吉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考核原則

  本年度年終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

  四、考核辦法

  (一)處(科)室、系(部)考核。

  1.考核范圍:

  (1)行政處室:行政辦公室、人事處、教務處、學生處、團委、招生辦公室、就業指導中心、總務處、財務處

  (2)教學系(部):機電(電氣)工程系、國際貿易系、焊接工程系、基礎教學部、音體組

  (3)行政科室:工學處、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學生管理科

  2.考核程序:

  本年度的`處(科)室、系(部)考核按以下程序進行:

  (1)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行政處(科)室、教學系(部)分別召開“xx年度工作總結評議會”,由各處(科)室、系(部)負責人依次做本處(科)室、系(部)《xx年度工作總結》。

  (2)每個(科)室、系(部)總結結束后,其他處(科)室、系(部)負責人根據其總結內容,結合工作實際進行公開評議。評議內容包括:闡述本人對《工作總結》的態度(同意或不同意)、簡要補充亮點、重點指出不足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3)推薦產生xx年度“先進處室”、“特殊貢獻處室”、“先進系(部)”、“先進科室”建議名單,上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并公示。

  (4)總結評議會后,各處(科)室、系(部)將《xx年度工作總結》上報行政辦公室存檔。

  3.考核評優:評選“先進處室”3個、“特殊貢獻處室”1—2個,“先進教學系(部)”2個、“先進科室”1個。

  4.評優依據:《“先進處(科)室”評選辦法》(青黃浦字[20xx]34號)、《“先進系(部)”評選辦法》(青黃浦字[20xx]80號)以及評議意見。

  (二)關于中層干部的考核。

  1.考核范圍:各處室正、副職主任(處長、書記),各教學系(部)正、副職主任。

  2.考核程序:

  (1)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各處室、系(部)正副職分別召開“中層管理干部述職評議會”,由各處室、系(部)正副職逐一

  述職。個人述職時間不超過8分鐘。

  (2)每位處室、系(部)正副職述職結束后,其他處室、系(部)正副職要根據其述職內容,結合其工作實際進行公開評議。評議內容包括:闡述本人對其述職內容的態度、簡要補充亮點、重點指出不足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公司考核制度 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1、為公平、公正、科學地評價員工工作績效,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突出對優秀員工的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效地促進工作績效改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2、創建規范的考核平臺,進一步規范、統一、完善工廠考評體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門開展考評工作;

  第二條原則

  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原則,真實地反映被考核人員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部工廠各科室人員及各分廠、車間辦公室人員。

  第二章考核體系

  第四條考核內容

  1、工作業績(占80%):分專項工作和日常工作兩大項。專項工作是指員工月度工作計劃中的工作內容(包含臨時增加的計劃外工作),專項工作考核根據員工月度工作計劃完成的進度和質量進行評價。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據日常工作完成的質量、進度及相關指標達成情況進行考核(如考核采購員的及時供貨率、考核質量主管的質量指標達成情況等)。由于各部門、各崗位工作性質的差異,專項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占的比重由各部門自行調節,但比例一旦確定后應在半年內保持比例的穩定性。

  2、工作能力和態度考核:考核員工為達到工作目標所需的各項知識、技能以及員工的敬業精神、團隊協作精神、執行力和快速反應能力等,各分項的考核權重由各部門自行制訂;

  3、加分項:考核員工創新、自主學習和特殊貢獻等方面。

  考核內容

  綜合考核得分

  工作業績

  專項工作

  80分

  兩項比例由各部門靈活掌握,但總和為80分不變。

  得分=專項工作+日常工作+工作能力和態度+加分項

  日常工作

  工作能力和態度

  20分

  加分項

  第五條考核方式

  采用逐項打分、三級考核的方式,先由員工自主考核,后由直接主管評分,最后由部門主管考核,員工自主考核作為參考,以部門主管考核評分作為最終考核結果。

  第六條考核細則

  由于各部門工作性質與工作內容存在差異性,工廠不制定統一的考核細則,只規范考核的主要內容及各部分內容所占的比重,考核細則由各部門自行制定,報管理部會審后執行。

  第七條考核周期

  每月考核一次。各部門于每月3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管理部。

  第八條考核流程

  下發考核表——員工自主考核——直接主管考核、簽名——部門主管考核、簽名——員工簽名確認。

  第九條考核檔案管理

  各部門考核結果由本部門自行存檔,并將副本上報管理部,由管理部將考核結果匯總、分析后存檔。考核檔案的保存期為兩年。

  第三章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十條考核結果等級分布

  參考分數段

  95以上

  80—95

  80以下

  分布比例

  分值Pi

  注:考評結果分A、B、C三個等級,分數段僅供評級參考。

  1、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

  2、為表揚先進,激勵后進,考核結果應拉開一定的檔次,各部門的考核結果A:B:C的比例應控制在2:7:1范圍內,建議在計算各級別人數時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

  3、為提高員工績效考核的.透明度,要求各部門于每月10日前在部門內部

  公布考核結果。

  第十一條績效提升

  1、員工應根據自身考核情況,發現工作中的不足之處,提出績效改進計劃,并采取培訓或自主學習的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提升工作績效。

  2、對考核成績為C者,須填寫《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制定書面改進計劃。《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由所在部門保留,必要時管理部抽查。

  第十二條未位淘汰

  員工績效考核的評定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或崗位輪換的重要參考依據,連續兩個月考核結果為C或半年內3次C的員工將被淘汰。

  第十三條員工績效工資

  某員工績效工資=部門績效工資總額xx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Mixx Pi)/∑(Mixx Pi)

  Mi=某員工績效工資標準額度(基本工資的20%)

  Pi=考核結果對應分值

  第十四條提薪與升職

  1—12月考核結果有六次以上(含六次)為A,且一年中未出現過C者,工資提升一級,9次以上(含9次)為A,且一年中未出現過C者,則工資提升二級。另外,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升職的重要參考依據,一年內月度績效考核出現過兩次C者,本年度內不能晉升。

  第四章考核面談

  第十五條考核面談必須及時進行,并貫穿于考核的全過程。通過面談達到讓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優、缺點,并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第十六條考核面談主要由直接主管進行。直接主管每月必須所有屬下員工進行面談;部門主管必須每月與A及C級員工面談。

  第十七條部門主管應指導績效考核結果為C的員工編制績效改進計劃,并監督執行;

  第五章考核申訴

  第十八條如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直接主管提出,若不能達成共識,可向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主管應從公平、公正、科學的角度,在三天內給予合理的答復。

  第十九條若員工對部門主管的答復仍有異議,則可向管理部提出申訴,管理部在詳細了解情況的基礎上,一周內給予答復。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考核結果上報和公布的及時性、比例分布的合理性、考核檔案管理及面談等將列入基礎管理對所在部門進行考核,每出現一項不符合扣基礎管理考核分5分,對有時間要求的項目每延期1天扣5分。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本部工廠管理部負責制訂、解釋及修訂;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三月一日起開始實施。

  公司考核制度 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科學規范的干部任用制度,培養一支講政治、懂業務、精技術、會管理的干部隊伍,根據有關規定和本公司實際需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干部試用原則是“注重發展潛力,重視培養提高,堅持備用結合,實行動態管理,服從工作大局,統一調配使用”。

  第二章崗位及條件

  第三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公布試用干部崗位。

  第四條試用干部應具備的條件:

  (一)文化程度:大專以上學歷

  (二)工作經驗:從事管理工作或班組長3年以上,屬業務、技術或管理骨干。

  (三)年齡:40歲以下

  (四)認同企業文化和價值觀,有較強的執行能力,有良好的'組織領導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政治素質高,組織原則性強,有良好的專業知識,富有創新精神,身體健康。

  第三章報名和選拔

  第五條試用干部一般通過競聘上崗程序進行。

  第六條選拔程序

  (一)競聘報名:符合條件者自愿報名,所在單位提出初審意見,人力資源部審查合格后,參加競聘上崗。

  (二)競聘內容:筆試成績10,面試成績40,素質測評10,領導班子評議40,最后擇優試用。

  (三)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提出考察名單,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考察,嚴格按照規定條件和資格要求把關,特別要把好政治關,全面考察擬選人員的德、能、勤、績、廉,注重考察工作實績、發展潛力,注重了解其熟悉業務范圍和主要專長。

  (四)試用干部的選拔應當充分發揚民主,廣開推薦渠道,實行民主集中制,符合條件的,交分公司黨委集體討論,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后,由總經理決定是否聘用。決定聘用的,簽訂試用干部合同。

  第四章考核和待遇

  第七條試用干部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工資按原職級崗位工資不變,獎金按職級10級考核發放。

  第八條試用期間經考核僅為合格或欠佳的,退回原工作部門,并取消相關待遇。

  第九條試用期滿一年,經考核為良好及以上的,在不突破三級經理編制的前提下,正式履行聘用手續,享受相關待遇。

  第十條試用期滿一年,經考核為良好及以上,但由于受三級經理編制的限額不能履行聘用手續的,繼續按試用期待遇執行。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從發文之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考核制度 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強化基礎管理工作,加強公司基礎管理考核的力度,促進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與落實,規范員工工作行為,維護公司工作秩序,依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工作禮儀

  第二條工作態度及待人接物和藹謙遜,不強詞奪理,不與人爭執。

  第三條講文明禮貌,遵守社會公德,不打罵他人。

  第四條上班注意儀容儀表,著裝整齊大方,禁止穿著怪異或暴露,禁止穿無領上衣、短褲、沙灘鞋、拖鞋等。

  第五條不留怪異發型,不染發。

  第六條保持工作區域及公共區域衛生。

  第七條不在工作間內吸煙。

  第八條愛護公司設備設施。

  第九條凡違反上述2—8條,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情節輕微給予口頭警告、情節較重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罰款30元。

  第三章工作紀律

  第十條嚴格遵守考勤、休假制度,不遲到,不早退,按規定休假。

  第十一條工作時間不作與工作無關的事,不與他人閑聊,不到其他部室逗留、聊天。

  第十二條工作時間不得上網玩游戲、聊天或瀏覽不健康網頁,或利用網絡傳播不利公司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言論、文章等。

  第十三條工作時間內不得酗酒,工作區域不得大聲喧嘩、嬉戲、打鬧,無業務需要不得長時間打電話。

  第十四條違反上述第10—13條,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50—100元,情節嚴重根據集團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章工作管理

  第十五條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確保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六條服從領導,聽從指揮,隨時及時辦理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七條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相互推諉扯皮。

  第十八條按時報送各類計劃、報表、資料,保證內容數據真實詳細。

  第十九條按時參加公司或部門召集的各類培訓、集體活動,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培訓或集體活動的,按程序請假。

  第二十條違反上述14—18條,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100—500元,情節嚴重根據集團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對于部門違紀由部門經理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凡部門員工一般違紀部門經理未能及時、有效地作出處理,致使該現象累計出現三次以上五次以下,扣罰部門經理當月崗位工資的10%,嚴重違紀累計三次以上扣罰部門經理當月崗位工資的50%。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具體實施辦法同《公司考核實施細則》之規定。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考核小組。

  公司考核制度 21

  1、目的作用

  員工的崗位績效考核又稱人事考核、績效評價,是收集、分析、評價和傳遞員工在其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行為表現和工作結果方面的信息情況過程。其作用如下:

  1.1通過考核、對員工在一定時期內思想、技能、業務情況做出全面的檢查和總結,為其他人事管理工作提供依據。

  1.2正確評價員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績效是實施獎懲、任用、工資、培訓等項工作的必要依據。

  1.3可激發員工完成工作任務的積極性、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1.4完善的績效考核系統可較準確地剖析組織中人力資源的優劣勢,以便掌握情況不斷優化員工隊伍。

  2、管理職責

  2.1企管部是公司對員工績效考核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考核制度的建立,擬定考核計劃,并對實施過程進行管理,通過合理的績效考核系統的運作,確保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決策正確性。

  2.2崗位績效考核工作與各部門的職責和功能密切聯系著,各部門應通過對內部員工的績效考核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促進本部門目標任務的實現。在考核過程中,各部門主管應對所提供的數據準確性及評估結果的公正性負責。

  2.3企管部負責對績效考核實施過程中,各部門執行政策、原則和相關規定情況進行監督,嚴格各項紀律、防范違規行為,及時反饋信息,保障績效考核工作良性運行。

  3、績效管理

  3.1公司內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加強對直接下級日常工作的指導和幫助,切實做好直接下級日常工作情況的詳細記錄。要倡導部門主管領導從具體的工作中解脫出來,切實履行好管理者的管理責任和指導責任。

  3.2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要加強與下屬之間的溝通與交流,指導下屬改善、提高績效,從而提高公司的整體績效和管理水平。各級人員要同步發展,提高團隊效能。

  3.3公司的績效考核組織在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實施績效考核時,要把他們對直接下屬日常工作情況的記錄、輔導及與下屬共同協作、溝通情況,作為考核的關鍵指標進行考核。

  4、績效考核

  4.1考核分類:月考核、年度考評。

  4.2考核細則(詳見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4.3考核權限劃分:

  4.3.1安防員、綠化員、保潔員、泳池救生員由直接管理員和轄區安防班長共同考核;

  4.3.2安防班長由管理員和管理處主任共同考核;

  4.3.3管理員由管理處主任考核;

  4.3.4管理員、管理處主任由部門主管考核;

  4.3.5其他部門員工均由本部門主管考核;

  4.3.6各部門主管由企管部協助總經辦考核;

  4.3.7總經辦及企管部對各部門考核進行監督指導。

  4.4考核方式

  4.4.1月績效考核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簡單化程序進行,在每月25日前,由考核者根據下級的日常工作情況,對照崗位考核指標與評分方式完成對員工的考核,原則上不再進行復核,考核結果在考核結束兩天內通知本人。各部門收集考核結果送企管部,企管部存檔后轉財務部,作為員工工資發放的.依據。

  4.4.2員工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應在收到考核結果通知的當日,向企管部申訴,企管部協同該員工的考核者的成績重新核定。核定結果為最終結果。

  4.4.3年度考評是對員工在一年工作績效的總評,在12月30日前完成,考評結果作為晉升的依據。

  5、考核注意事項

  5.1績效考核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

  5.2考核必須根據事實,實事求是,不明事項不能去猜想,必須核實;

  5.3被考核者在被考核期間之前的考績無論好壞,均不得考慮在內;

  5.4考核者必須熟練掌握被考核者的工作職責、考核具體內容及標準,不得夸大或縮小被考核者的成績;

  5.5避免對工作時間較長的下屬給予過高評價,對新進下屬評價過低。

  6、考核者的要求及責任

  6.1對考核者的要求

  6.1.1考核者要充分認識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必須公開、公平、公正地評價被考核者,不得循私舞弊,不得利用職權進行打擊報復或謀取私利;

  6.1.2考核者應理解考核的意義、步驟、方法,掌握考核技巧及考核程序。

  6.2考核者的責任

  考核者的考核工作中,不得利用職權之便,進行打擊報復、謀取私利或違反考核紀律,否則,由企管部根據相關規定,從嚴進行處理。

  7、考核溝通及考核結果反饋

  7.1考核后考核者要與被考核者進行溝通、面談,讓他們充分理解、認同實施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意義和作用,使績效考核在全體員工認同的工作環境下進行。

  7.2考核者對被考核者日常工作中的違紀事項要當場指出,說明扣分標準,并詳細記錄;月績效考核成績應在考核結束后兩天內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指出存在問題,提出努力方向。

  8、績效考核對薪酬的調整

  通過績效考核,對于超額完成任務的員工,公司將發給超額績效工資,并大力表彰;對于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除了按公司績效考核規定扣發績效工資外,公司還視情況按以下規定辦理:

  8.1中層及中層以下員工

  8.1.1如果連續三個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績效考核不合格者,則調整職位或降低該員工工資等級一個級別(最低職位的以50元為一個級別進行降低)。

  8.1.2如果降低其職位后該員工能在今后三個月內連續完成工作任務或績效考核合格者,則應恢復該員工物業公司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制度的具體內容的級別。

  8.1.3如果降低其職位后該員工在今后兩個月內連續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績效考核不合格者,則公司對該員工予以辭退。

  8.2高層員工

  8.2.1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績效考核不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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