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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質量考核方案

時間:2024-07-13 16:46:33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匯總(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準備工作,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教學質量考核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匯總(15篇)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

  一、考核原則

  1、激勵性原則

  考核工作要有利于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和教師的成長;有利于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激勵教師出滿勤,使滿勁,注重師德,鉆研業務,更好地教書育人;有利于克服管理機制中的平均主義傾向,推進學校內部管理的改革;有利于全面貫徹黨教育方針,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全面性原則

  在考核中應堅持平時考核和階段考核相結合,領導、教師考核和家長、學生評議相結合的方法,對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既要防止求全責備,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觀性原則

  考核工作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內容真實全面,考核方法科學簡便,考核結果客觀公正。

  4、導向性原則

  在考核過程中要重視教師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勵為主,以物質獎勵為輔,積極引導教師參與考核工作,引導教師立足崗位比奉獻,比貢獻。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分德、能、勤、績,工作負荷,班主任工作等方面進行。考核總分100分,附加分40分。

  考核的重點是工作實績,也就是教師的政治思想表現和教書育人的工作實績。

  根據考核內容及其考核細則,匯總后作為學期及年終獎金發放,評優選先,工作調整的重要依據;教師年度考核等第按教育局名額,分班主任和其他教師兩組按一定比例由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列。

  三、考核方法

  1、中心小學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由考核小組部署和組織實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組由校長、副校長、教務主任、政教主任、總務主任、少先隊輔導員、學科教研組長、遠程教育管理教師參加。

  2、一般可采取觀察、聽課、座談、民意測驗與查閱教案、聽課記錄、學習筆記、學生作業、考卷、會議記錄、出勤記載、教研活動等有關資料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考核。

  3、考核工作中要在充分聽取學校領導、同行教師、被考核教師本人以及學生和學生家長意見的基礎上,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2

  一、安全意識

  1、認真簽訂安全責任書,熟知相關條款 ,未簽安全責任書扣5分。

  2、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體罰學生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費用由責任人承擔,本學期安全考核為不合格及時上報安全(事故)信息、隱患及對突發的'學生安全事件處理得當,不報或延遲上報安全信息一次扣5分,處理不及時或不當造成較大影響扣5分

  二、教學安全

  1、學科教學中及時提醒學生注意安全;體育活動符合安全規定,安全使用器械;實驗教學注意器械、藥品使用的安全

  2、教學中忽視安全措施每次扣1分,管理不當造成傷害一次扣5分;違反規定一次扣0.5分

  3、嚴格執行教學常規,提前侯課,準時下課,上課時間不擅離崗位, 上課遲到、提前下課或拖堂5分鐘以上一次扣1分,上課擅離崗位一次直接扣1分。

  4、清點上課學生人數,及時掌握學生出勤情況。

  5、對缺課學生情況不聞不問一次扣0.5分

  三、管理安全

  1、教育學生上下學注意安全,路隊護送到位,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缺一次扣1分。

  2、缺崗一次扣1分,造成學生漏坐接送車每人次扣1分。

  3、嚴格執行放學時間,不滯留學生,發現一次扣5分。

  四、活動安全

  1、按規定參加學生集體活動并確保活動安全,無故缺勤一次扣5分(升旗儀式全員參與,組織學生看影片等活動班主任必須到位管理)。

  2、學生活動有組織、有計劃、有安全預案,擅自組織活動或無安全預案一次扣5分。

  五、安全教育

  1、班級安全教育工作有計劃、有總結、有措施,缺一項扣2分。

  2、利用晨會、班隊會并結合課堂教學進行安全教育(班主任每周不少于1次,課任教師每月不少于1次),有記錄,按時完成各項任務及上交各項檔案材料

  3、無安全教育扣2分,無記錄一次扣1分。

  4、學生不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校園,工作不到位發現一次扣1分。

  5、學生不準攀爬圍欄進校園,不準攀爬窗戶、護欄,發現一次扣1分。

  六、衛生安全

  對學生進行衛生安全教育,做好疫情的排查晨檢、報告工作,工作不到位,發現一次扣0.5分。

  七、設備安全

  1、及時關閉門窗和各類電源,保管好各類校產校具。

  2、門窗不管一次扣0.5分,電源不管一次扣1分,造成校產校具損壞一次扣5分。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3

  一、指導思想

  以《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為指導,以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為中心,以提高教育質量為宗旨,深化教育改革,更新教育觀念,穩定學生在校鞏固率,加快推進教育發展,進一步加強教育教學質量管理,最大限度的調動學校和教師的工作能動性、積極性,增強提高教學質量的緊迫感和使命感,《獎懲辦法》以激勵為主,懲戒為輔,促進全鎮教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二、考核方式

  (一)考核依據

  1、九年級以中考成績和完成職教招生任務數為依據。

  2、七、八年級以縣質量檢測成績為依據。

  3、小學以每學期參加縣上及鎮質量檢測的成績為依據。

  4、每學年度小學檢測年級縣鎮不重復,確保每個年級在學年度都受到公平公正的檢測。

  (二)考核科目

  一、二語文、數學2科;三至六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綜合(語數英之外的學科)4科;初中以縣上檢測的科目為準。

  (三)計算辦法

  1、小學全鎮質量檢測的成績:單科成績=鞏固率(10%)人均分(50%)+優秀率(20%)+前50名人數(20%)。

  2、小學、初中參加縣上質量檢測的按縣上計算辦法計算成績。

  3、參評學生數以秋季入學班級學生數為準。

  三、獎勵標準

  (一)九年級質量獎:

  1、先進集體管理獎與目標任務獎,獎勵到人。

  先進集體管理獎:九年級綜合考評居全縣前8名予以獎勵。第一名獎勵6000元,第二、三名獎勵4000元,第四、五名獎勵20xx元,第六、七、八名獎勵學校1000元。

  2、目標任務獎:

  1完成統招縣中及商中的任務指標為:定向名額指標的50%。

  2完成教體局分配的定向名額指標以外,上縣中及者商中目標任務,獎勵年級組10000元,每超1名且完成縣上三項指標任務的加獎500元。

  3定向名額指標是指教體局分配到九年制學校中考(上縣中)的定向指標數。

  4凡是單科成績排名低于全縣參考學校總數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參與分配獎金,所占獎金由其他管理人員共同分配。獎勵人員范圍及比例:獎勵給學校校長(35%)、分管教學的副校長(10%)、教導主任(10%)、年級組長(5%)、包級領導(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學班級為準,獎金=30%總數/上線學生數x本班上線個數〉。

  3、學科獎,獎勵給學科教師。九年級單科成績居全縣前10名的教師予以獎勵。第1-3名的學科教師獎勵1000元,第4-6名的學科教師獎勵800元,第7-10名的學科教師獎勵500元。(體育、理化試驗按此標準減半獎勵)

  4、職教招生任務獎,獎勵給班主任及參與招生人員,學校自行制定辦法。全年累計完成職教招生任務數,每生獎勵100元。

  (二)七、八年級質量獎:

  1、先進集體管理獎,獎勵到人。

  ①七、八年級綜合考評位居全縣前8名予以獎勵。第一名獎勵學校20xx元,第二、三、四獎勵學校1000元,第五、六、七、八名獎勵學校500元。

  ②凡是單科成績排名低于全縣參考學校總數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參與分配獎金,所占獎金由其他管理人員共同分配。獎勵人員范圍及比例:獎勵給學校校長(35%)、分管教學的副校長(10%)、教導主任(10%)、年級組長(5%)、包級領導(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學班級為準,獎金=30%總數/本校前50名學生數x本班前50名學生數〉。

  2、學科獎,獎勵給學科教師。七八年級單科考評位居全縣前10名的學科教師予以獎勵。第1-3名的學科教師獎勵1000元,第4-6名的學科教師獎勵800元,第7-10名的學科教師獎勵500元。(體育、安全、書法等學科如有參考,按此標準減半獎勵)

  (三)小學質量獎:

  1、全縣統考:

  (1)先進集體管理獎,獎勵到人。

  獎勵標準:

  在第一組(校本部)綜合考評中位居全縣前10名的學校予以獎勵,第一至三名的獎勵1500元,第四至六名獎勵800元,第七至十名獎勵600元。

  在第二組(完小、教學點)綜合考評中位居全縣前20名的學校予以獎勵,第一至五名的獎勵20xx元,第六至十名獎勵1000元,第十一至二十名獎勵500元。

  獎勵人員范圍及比例:

  ①(校本部)獎勵給學校校長(35%)、分管教學的副校長(10%)、教導主任(10%)、年級組長(5%)、包級領導(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學班級為準,獎金=30%總數/本校前50名學生數x本班前50名學生數〉。

  ②(完全小學)獎勵給學校校長(35%)、教導主任(或教導負責人)(20%)、班主任(45%)。

  ③(教學點)獎勵給教學點負責人及班主任各(50%)。

  凡是單科成績排名低于全縣參考學校總數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參與分配獎金,所占獎金由其他管理人員共同分配。

  (2)單科獎:

  ①縣統考獎:對單科考評名列全縣第一組前10名(校本部)、第二組(完小、教學點)前20名的學科教師予以獎勵。第一組位居全縣第1名學科教師獎勵1000元,第2-3名的獎勵800元,第4-6名的獎勵6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此標準減半獎勵)

  第二組位居全縣第1-3名學科教師獎勵1000元,第4-9名的獎勵800元,第10-15名的獎勵6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此標準減半獎勵)

  2、全鎮統考

  (1)先進集體管理獎,獎勵到人。獎勵人員范圍及比例同縣統考一樣。

  獎勵標準:鎮質量檢測總評第一名的獎勵學校1000元,第二名獎勵學校800元。

  鎮內如若有平行班級,即增加1個參評單位,任同一科目的按照1個科目計算,2人同任同一科目的分開計算,班主任獎勵分開計算。

  (2)鎮統考獎:

  鎮內檢測考評前兩名的學科教師予以獎勵。鎮內質量檢測位居第一名的學科教師獎勵800元,位居第二名的學科教師獎勵5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分值比例獎勵)

  (四)設立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獎,全鎮每學年評選若干名。優秀班主任每名獎勵300元,優秀教師獎和先進教育工作者每名獎勵300元。

  (五)包校人員教學質量管理獎:凡在縣、鎮質量檢測總評受到表彰獎勵的學校(或者全鎮綜合質量評比第一名),獎勵包校人員獎勵500元。(教學點不參與學校總評)

  四、處罰辦法

  縣級質量檢測處罰:

  1、學校總評:

  第一組年級總評位居全縣后6名的學校校長、分管教學副校長(或年級包級領導)、教導主任、包校人員分別處罰300元。

  第二組年級總評位居全縣后15名的學校校長、分管教學副校長(或年級包級領導)、教導主任、包校人員分別處罰300元。

  2、單科成績;

  第一組罰后6名:倒數第一處罰500元,倒數第二、三名處罰300元,倒數第四、五、六名的處罰200元(體育、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此標準減半)

  第二組罰后15名:倒數第一名至倒數第三名處罰500元,倒數第四至倒數第九處罰300元,倒數第十至倒數第十五名處罰2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此標準減半)。

  鎮質量檢測處罰:

  凡在鎮上組織的小學質量檢測中倒數后兩名的教師予以處罰,倒數第一名的科任教師處罰300元,倒數第二名的科任教師處罰2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分值比例處罰)。若鎮內受罰學科的分值處在全鎮平均分值5分之內的免于處罰。

  學校總評位居倒數第一名的學校校長、教導主任、包校人員分別處罰200元。若學校總評分值處于全鎮平均分值10分之內的可以免于處罰。

  凡在縣鎮受到處罰的教師當年不得評優樹模,不得評職晉級。凡在縣鎮受到處罰的管理人員權衡全校整體位次,超過1/3(含1/3)不得評優樹模,不得評職晉級。當年凡在縣、鎮組織的質量檢測中受到兩次或兩科以上處罰的教師,根據總體影響程度,原則上予以調整到相對偏遠學校工作。凡總評處于全縣處罰位次和全鎮總評倒數第一的完全小學校長和分管教學人員調整到邊遠學校;連續兩年總評處于全縣處罰位次和全鎮總評倒數第一的完全小學校長和分管教學人員免去職務。若學校總評分值處于全鎮平均分值10分之內的可以免于處罰。

  五、附則

  1、全鎮小學質量檢測的核算辦法。

  單科成績=單科成績=鞏固率(10%)人均分(50%)+優秀率(20%)+前50名人數(20%)。

  學校總評=鎮質量檢測各年級各科目得分之和。

  2、各學校嚴格按照《山陽縣進一步加強教師管理的暫行規定》要求,校長、副校長、中層要帶足節次。

  3、在質量檢測時,必須讓所有學生參加檢測。

  4、按照縣上文件規定,全鎮設立專項“教育質量獎勵基金”,每年從學校經費提取5%納入基金管理(所罰資金一并納入基金管理)用于全鎮教育教學質量獎勵。

  5、原《色河鋪鎮提高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管理辦法》(色九校【20xx】19號文件同時廢止。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4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加強黨的建設為統領,以《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為行動綱領,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等國家教育目標為基本標準,科學評估全縣義務教育質量,充分發揮教育質量評估的激勵導向作用,進一步優化學校管理,引導學校注重培養學生核心素養,促進學校內涵發展,全面提升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水平。

  二、評估原則

  導向性原則。以問題為導向,堅持面向全體、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目標,樹立科學的質量觀、發展觀。

  整體性原則。考核評估內容注重過程評價和終結評價并舉,工作績效和工作流程兼顧,確保質量評估的完整性、發展性和科學性。

  公正性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以事實性資料為佐證,以相關統計數據為依據。考評程序規范透明,考評結果公開公正。

  激勵性原則。評估體系的建立與實施,旨在激發學校的辦學活力和潛能,形成“比追趕超”的發展局面,推動全縣義務教育質量整體提升。

  科學性原則。利用評估工具,對數據及資料進行全面細致分析,科學評估學校黨的建設、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為學校的發展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

  三、評估對象

  全縣范圍內的中心學校、縣直義務教育學校、局直屬學校。

  四、評估內容

  (一)黨的建設。權重分60分,評估分100分。

  (二)教育教學。權重分90分,評估分310分。

  以上兩項權重總分為150分。

  五、評估方式

  依據學校質量評估指標體系,教育局將成立專門的考評組織和聘請第三方評估機構,對轄區學校進行學校質量評價;有關評估細則將另行下發。

  另外,在年度工作期間,轄區學校因工作不力受到省級及以上通報批評的每次扣權重分3分,受到市級通報批評的每次扣權重分2分,受到縣級通報批評的每次扣權重分1分,轄區內教職工因違規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每人次扣權重分0、5分。

  六、結果呈現及運用

  (一)結果呈現

  依據綜合評估得分結果,結合學校實際發展水平,將各單位分為A、B、C、D四個等次。

  (二)結果運用

  根據綜合評估結果,對A、B、C三個等次的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及在教育教學中做出突出貢獻者予以獎勵,具體獎勵標準為:A等次獎勵30萬元,主要用于獎勵做出突出貢獻教職工,其中獎勵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2萬元;B等次獎勵20萬元,主要用于獎勵做出突出貢獻教職工,其中獎勵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1萬元;C等次獎勵10萬元,主要用于獎勵做出突出貢獻教職工。D等不予獎勵。

  實施重點管理制度。對質量綜合評估為最后3名的中心(縣局直屬)學校實施重點管理,當年對學校班子進行集體約談;連續兩年評估為最后三名的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降為副職使用,主持中心(縣局直屬)學校工作;連續三年評估為最后三名的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予以免職,作為中心校一般工作人員使用。

  學校質量綜合評估結果,作為單位表彰、校長任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學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表彰獎勵實行一票否決

  1、主要負責同志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或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的';

  2、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3、違反師德師風造成嚴重后果的;

  4、在評估過程中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影響的。

  被一票否決的學校直接降至D等次,中心(局直屬)學校校長當年不得評先、晉升職稱,義保經費較上年酌情核減。

  七、評估時限

  20xx-20xx學年度,學年度末開展評估。

  八、說明

  1、提升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賦分權重。此項賦分由原來4分,提升至10分(太和三中、民族中學、北城中學、太和九中、南城中心學校、北城中心學校,以上6個單位此項得分以全縣鄉鎮中心學校控輟保學得分的平均分予以記分)。對于上報虛假失學輟學數、勸返數等信息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實行一票否決,該單位評估結果直接認定為D等,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2、增加學前教育普及普惠評估項目。無公辦學前教育教學業務的太和三中、民族中學、北城中學、太和九中、開發區,以上5個單位此項得分以南城中心學校、北城中心學校學前教育得分之和的平均分予以記分。

  3、在計算學業成績得分時,沒有初中的中心學校,按其小學學業成績得分,進行相應比例的折算,即學業成績總得分(不含藝術素養和體育鍛煉)=小學學業成績得分×2。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5

  為建立健全教育教學質量監測體系,完善評價激勵機制,進一步增強廣大教師的工作責任心和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切實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通過建立科學的監測及評價獎勵機制,進一步強化“質量興縣”“質量興教”意識,構建“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的良性發展平臺,促進我縣教育持續、協調、健康發展,整體提高我縣中小學校(含職業學校)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

  二、評價依據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為基本依據。

  三、評價原則

  (一)全面評價與個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二)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三)導向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的原則。

  (四)考核與考試相結合的`原則。

  (五)監測性與激勵性相結合的原則。

  四、評價內容

  (一)綜合考核及評價。

  (二)教學質量監測及評價。

  五、評價辦法

  (一)綜合考核與評價

  從德育管理、智育管理、體育鍛煉、美育熏陶、勞動教育和控輟保學等多個方面進行量化評價,簡稱“5+1”評價(“5”即五育: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育,“1”即控輟保學)。

  1.德育管理。大力開展理想信念、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和民族團結進步教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生態文明、心理健康教育等,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引導少年兒童聽黨話、跟黨走。突出政治啟蒙和價值觀塑造,用好紅色文化、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先進典型和英雄模范等資源,打造社會實踐大課堂和線上德育學堂等。結合實際情況,創新性開展德育工作,增強德育工作的主動性、實效性,構建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參與的德育模式,努力形成學校德育工作特色。

  2.智育管理。學校積極提升學生智育水平,實施創新素養教育,培養認知能力,促進學生創新思維、創新方法形成。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實施教學,確保學生達到規定學業質量標準。發揮教師主導作用,上好每一堂課。突出學生主體地位,注重保護學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發學習興趣,提高學習能力。加強科學教育和實驗教學,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讀書活動。質量監測和督導,堅決防止學生學業負擔過重。

  3.體育鍛煉。學校嚴格落實學生體質健康合格標準和監測制度。開齊開足體育課,開展校園普及性體育運動和特色體育項目,多形式發展體育健身,讓每位學生掌握1-2項運動技能,推進體教融合。強化學生健康綜合干預與監測,青少年近視率達到防控目標,肥胖率控制到全國平均水平以下。

  4.美育熏陶。嚴格落實國家藝術課程設置相關要求,結合地方文化設立藝術特色課程,推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藝術傳承學校建設,廣泛開展校園藝術活動,幫助每位學生掌握1-2項藝術技能、會唱主旋律歌曲。

  5.勞動教育。加強學生生活實踐、勞動技術和職業體驗教育。開設勞動教育必修課程,每周不少于1課時,每學年設立勞動教育周,堅持學生值日制度。因地制宜組織學生開展家務勞動、校園勞動、校外勞動和社區志愿服務實踐活動。

  6.控輟保學。各學校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扎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杜絕學生流失,確保在校學生的鞏固率。

  (二)教學質量激勵

  1.為促進學校教育質量提升,加強學校的日常管理,對我縣中小學校、管理者、學科教師、班主任予以教學管理、教學質量獎勵激勵,以績效獎勵性工資增量方式進行,具體發放方案由學校制定,同時報縣教育體育局審核備案。

  2.優秀初高中畢業生獎勵。在我縣初、高中就讀的學生,按“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育人標準,從當年初高中畢業生中評選出若干名品學兼優的學生給予獎勵。具體方案由學校、縣教研室制定,同時報縣教育體育局審核備案。

  六、資金來源

  (一)本實施方案所獎勵學校和教師的資金由縣財政通過單列績效增量的形式劃撥。學校獲得的績效增量獎勵資金由學校按有關規定統籌支配使用。

  (二)鼓勵企業及社會各界人士向武宣縣慈善總會捐贈資金,加大“金秋助學”力度,獎勵品學兼優及家庭困難學生等。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

  為落實好教育質量監測和評價激勵工作,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教育體育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教育體育局、縣財政局、慈善總會等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武宣縣中小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監測及評價激勵機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體育局,由縣教育體育局主要領導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由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人員組成,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定期做好評價等工作。

  (二)科學評價正確導向

  各評價細則和設獎項目,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文件精神為基本依據。應本著培養人格健全、合格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為導向,實施細則和實施過程由縣教育體育局結合我縣學校實際情況作相應調整。

  八、本辦法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本辦法執行期間,若遇國家、自治區和來賓市對中小學校有關政策調整或形勢發生變化的,應按相關政策和武宣縣實際情況修改。

  九、本辦法自20xx年起實施,原武政發〔20xx〕42號自行廢除。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6

  一、考核內容

  考核指標內容堅持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由保障機制、學校發展、教師培養、學生成長、學生關愛、個性指標等內容組成。并按照以上指標內容分別設置指標體系。考核指標體系由縣教育科技局各股(室、中心)擬定,經考核辦匯總初審,分管領導審核,黨組會研究同意后印實施。(見附件2)

  二、考核程序方法

  赫章縣教育系統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按照確定考核指標、每月調度、季度監測、半年評估和年終考核5個程序進行,由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組織實施。考核工作結束后,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按照縣考核辦要求,通過適當方式向考核對象反饋考核(評價)結果。考核對象有異議的,可向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申請復核。

  (一)指標設置。考核指標設置在本年度第一季度,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結合的方式,根據全縣中小學幼兒園發展定位、職能職責,著重圍繞教育服務管理更加優化、教育質量穩步提升、師德師風建設更加有力、中小學校(園)教育多樣特色發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等要求,結合黨中央、國務院、教育部及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廳、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分解,形成可量化、可比較、能定責、可追責的分類考核指標。根據資源稟賦、發展階段、功能定位等不同特點,將考核對象分為教育集團類、中小學類、特殊教育學校類、育新學校類、幼兒園、中職學校類6個類別分類設置評價指標體系。

  (二)每月調度。由縣教育科技局相關職能股室(中心)對所牽頭負責的指標按月進行調度,并采取發函提醒、掛牌督辦、限期整改等方式,對未按時序推進的工作進行提醒督辦。

  (三)季度監測。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負責,按季度匯總考核對象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有關指標季度推進情況,進行審核評分。對未按時序進度要求推進工作或監測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由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及時提醒,跟蹤整改落實;確需督辦的,由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報縣教育科技局黨組審核,以適當的方式進行督辦。

  (四)半年評估。考核對象于本年度7月20日前對照年度考核指標進行自查并形成半年工作自查報告報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根據平時工作調度和掌握情況,結合指標涉及股(室、中心)意見或建議,進行審核評分,形成半年評估結果進行通報,對突出問題督促整改落實。

  (五)年終考核。由縣教育科技局統一組建考核組,于本年度年底或次年年初對考核對象開展年終考核,綜合月調度、季度監測、半年評估等平時考核結果及動態考核等情況,形成年度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和等次建議,報局黨組會審核。

  三、計分方式

  (一)計分項目。

  單位年度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項分為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指標考核得分、動態考核得分、滿意度測評得分、教育質量得分。

  (二)計分方法。

  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指標得分按照60%比例計入總分、動態考核評價得分按照30%比例計入總分、滿意度測評得分按照10%比例計入總分。計分公式為:

  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得分×60%+動態考核得分×30%+滿意度測評得分×10%+教育質量得分。其中,教育質量得分直接計入單位年度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總分。

  滿意度測評意見分為“滿意”“較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四個等次,分別對應90—100分、80—89分、60—79分、

  60分以下。

  測評主體及分值權重為:班子成員、各股(室、中心)負責人占30%;教師、家長、學生測評占70%。滿意度測評計分方式為:(“滿意”票數×1+“較滿意”票數×0.8+“基本滿意”票數×0.6)÷有效票數×100,“不滿意”票數不計分。

  動態考核基礎分為100分,計分公式為:

  動態考核得分=基礎分+加分事項得分-減分事項扣分。加減分項包括表彰獎勵、表揚肯定、宣傳報道、通報表揚、活動承辦及示范創建、通報批評、不良記錄,考核標準對照附件1執行。按照百分比一定比例計入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總分。得分。

  教育質量得分由縣教育研究室牽頭制定教育教學質量檢測方案并提供考核結果,得分上限不超過10分。

  中心小學類考核計分方法。中心小學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中心小學校本部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60%+轄區內村級學校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平均得分×40%。考核組實地考核時,轄區內村級學校有3個及以上的,至少考核3個;轄區內村級學校低于3個的需全部考核。

  四、等次評定

  根據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高低,教育集團和中小學幼兒園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等次建議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評定為“好”等次,考核得分達到90分以上,且政治素質考核和黨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達到“好”等次;評定為“較好”等次,考核得分達到80分以上,且政治素質考核和黨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達到“較好”等次;評定為“一般”等次,考核得分達到70分以上,且政治素質考核和黨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達到“較好”等次;考核得分低于70分,且發生涉及政治安全、意識形態安全或校園安全、師德師風等事件(事故),造成嚴重影響的,及學生入學鞏固率達不到規定標準的,應評定為“差”等次。

  受到黨中央、國務院(含中辦、國辦)、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廳、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縣委、縣政府書面通報批評(有正式文號)的.,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等次不得評為“好”等次。

  考核結果由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提出等次建議,上黨組會議研究審定,考核(評價)結果作為年度綜合考核結果的重要組成部分。

  五、有關要求

  (一)嚴格執行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單位提供的考核材料及數據,應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隱瞞等情況,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應堅持公道正派、實事求是和客觀公正的原則,不得偽造或擅自更改考核結果,不得隱瞞、歪曲事實真相,不得泄露考核秘密,不得在考核(評價)中謀取私利。

  (三)對違反考核(評價)紀律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制止,并對違紀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或造成重大影響的,將移交相關部門嚴肅處理。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7

  一、考核內容

  音樂、美術學科常識性學科知識

  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實踐操作

  二、考核細則

  (一)音樂

  1、隨機抽取學生考核,班級其余學生參加音樂樂理知識考核。

  2、考試內容及具體記分辦法:百分制

  考試內容:歌曲演唱(70分)、樂理基礎知識(30分)。

  (1)歌曲演唱(70分)

  3—6年級從教材所學歌曲中隨機抽取一首,學生能夠用自然的聲音、準確的節奏和音調有表情的演唱。

  注:①所考歌曲必須背唱

  ②教師不得伴奏

  (2)樂理知識:(30分)

  從3——6年級所學教材中選擇基礎知識出試卷考核。

  (二)美術

  1、隨機抽取班級進行考核。

  2、考核內容及具體記分辦法:百分制

  考試內容:美術基礎知識(30分)、美術基本表現能力(70分)。

  (1)美術基礎知識:(30分)

  3-4年級依據20xx年版美術課程標準要求,從教材中選取(特別是具有我國民族特色的)美術作品,能用恰當的詞語、短句等表達自己對美術作品的感受和認識。

  5-6年級依據20xx年版美術課程標準要求,從教材中選取欣賞美術作品,能運簡單的美術術語,通過口頭描述或寫作等方式表達對美術作品的感受和理解。

  (2)美術基本表現能力:(70分)

  根據20xx年版美術課程標準要求,從美術表現技法的角度對學生進行考核。

  美術基本表現能力的要求:

  3--4年級能夠在繪畫作品中表現自己所觀察到的'事物的特征和感受。

  5--6年級能夠運用線條、形狀、色彩、肌理和空間等造型元素以描繪和立體造型的方法表現事物。

  (三)體育

  1、抽取學生進行身體素質測試。

  2、考核內容及具體記分辦法:百分制考試內容:水平二:坐位體前屈、仰臥起坐50米跑、15秒快速跳繩水平三:50米跑、1分鐘跳坐位體前屈、仰臥起坐立定跳遠所測內容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分測試。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8

  為加強教學管理,深入了解教學運行狀況,及時發現并解決教學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根據本學期教學工作安排,我校將在第11至12周開展期中教學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與實施

  1。學校成立期中教學檢查工作組,全面負責期中教學檢查工作。

  2。各院(部)要對期中教學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提交分析研究報告。

  3。學校對各院(部)反映的共性問題,將會同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專題研究,并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

  二、檢查時間

  定于11月13日—11月24日開展本學期期中教學檢查。具體時間為:

  1。11月13日—11月17日,為院(部)自查、全員聽課評教階段。

  2。11月20日—11月24日,學校組織專家分別到各教學單位進行檢查,檢查各單位教學運行情況。

  具體檢查時間將提前一天通知。

  3。11月21日之前,交本學期期中教學檢查總結(附件1)、同行評教結果匯總表(附件2)、師生座談會記錄和總結(見附件3)、教師評學匯總表(見附件4)。

  三、檢查方式和內容

  (一)院(部)自查

  1。組織召開教師、學生代表評教評學評管;

  2。教學院(部)領導聽課制度的執行情況;

  3。教師教學進度,調、停課情況,教材使用情況;

  4。學生上課出勤、課堂紀律等學風狀況;

  5。實驗教學計劃、課表的制定與執行情況,教師教案情況,實驗報告批改情況,實驗教學的組織與管理工作情況等;

  6。課堂教學獎初評工作總結;

  7。新修教學大綱工作情況;

  8。人才培養方案修訂工作。

  (二)學校集中檢查

  教務處將會同教學質量監測與評估中心、教學督導辦公室、學生處及院(部)領導,對各教學單位的常規教學工作進行檢查,還將著重對課堂教學獎初評復評工作、教學大綱及人才培養方案修訂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四、其它

  1。各院(部)要高度重視期中教學檢查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檢查計劃,真正把期中教學檢查工作落到實處;客觀地查找存在的.問題,及時地反饋給相關人員,并提出合理化的改進意見;對教學管理和教學建設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各教學單位要進行專題研究,提出建議或解決措施,形成分析報告及時向學校反饋。

  2。各院(部)期中教學檢查結束后,按時將紙質版和電子版相關材料報送至教務處教改科(A14—0214),紙質版需加蓋部門公章。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9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緊密圍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扭轉唯分數、唯升學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引導聚焦教育教學質量、遵循教育規律,以全面客觀的監測數據支撐教育決策、服務改進教育教學管理,促進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立德樹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突出“五育并舉”,拓展監測學科領域,構建全面覆蓋德智體美勞教育質量的監測指標體系。

  (二)服務質量提升。緊扣課程標準(或指導綱要),監測學生各學科領域的發展水平及核心素養,系統挖掘影響學生發展質量的關鍵因素,精準服務教育質量提升。

  (三)注重方法創新。充分運用人工智能與大數據、腦科學等領域前沿技術方法,開展計算機網絡測試、人機交互測試等,探索多領域綜合評價和跨年度增值評價,推動監測工作更加科學高效。

  (四)強化結果運用。堅持問題診斷和示范引領并重,建立監測問題反饋和預警機制,督促問題改進;推廣典型地區經驗案例。推動各地建立結果運用機制,有效發揮監測診斷、改進、引導功能。

  三、監測學科領域及周期

  監測學科領域主要包括德育、語文、數學、英語、科學、體育與健康、藝術、勞動、心理健康。

  每個監測周期為三年,每年監測三個學科領域。第一年度監測數學、體育與健康、心理健康,第二年度監測語文、藝術、英語,第三年度監測德育、科學、勞動。

  四、監測對象

  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或指導綱要)中的學段劃分情況,考慮學生認知和學習能力發展的階段性特征,監測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四年級和八年級學生。

  五、監測內容

  對照《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和義務教育課程標準(或指導綱要),主要開展學生發展質量和相關影響因素監測。

  (一)學生發展質量監測。圍繞學生全面發展要求,重點監測學生德智體美勞教育質量狀況。德育主要監測學生的理想信念、道德行為規范以及基本國情常識掌握情況等。語文主要監測學生掌握語文基礎知識情況、閱讀能力和書面表達能力等。數學主要監測學生掌握數學基礎知識和思維方法情況、運算能力、問題解決能力等。英語主要監測學生掌握英語基礎知識情況,閱讀、寫作等綜合語言運用能力等。科學主要監測學生掌握科學基礎知識和思維方法情況、科學探究能力等。體育與健康主要監測學生身體形態、機能、體能狀況以及健康生活習慣等。藝術主要監測學生掌握藝術基礎知識情況,通過藝術作品和活動感受美、表達美的能力,審美趣味和審美格調。勞動主要監測學生勞動觀念、勞動知識和能力、勞動習慣和品質等。心理健康主要監測學生情緒、人際交往等發展狀況以及常見的心理行為問題等。

  (二)相關影響因素監測。調查影響學生發展質量的相關因素,如各學科領域的課程或教育活動開設、學生學業負擔、教學條件保障、教師配備、教育教學、學校管理以及區域教育管理情況等。

  六、主要環節

  (一)工具研制

  組織專家研制測試卷、相關因素調查問卷以及表現性測試工具。測試卷監測學生在有關學科領域的發展水平,重點關注學生探究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相關因素調查問卷調查影響學生發展水平的.相關因素,分為學生問卷、教師問卷、校長問卷、區縣教育管理者問卷等。表現性測試工具用于體育與健康、科學、藝術等學科領域,通過學生現場項目參與和演示,監測運動、操作、演唱能力等。

  (二)樣本抽取

  根據我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學生量大、面廣的特點,采取分層不等概率抽樣方法,分三個階段進行抽樣。其中,根據人口總量、經濟發展水平和教育發展狀況,在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抽取樣本縣(市、區),占全國總縣數十分之一左右(每年約340個)。根據地理位置、城鄉分布、學校類型等因素,采用按規模成比例概率抽樣方法,在樣本縣(市、區)抽取樣本學校,原則上每個樣本縣(市、區)抽取12所小學、8所初中。在樣本學校隨機抽取學生,原則上每所樣本小學抽取30名四年級學生、樣本初中抽取30名八年級學生,樣本個人信息嚴格保密。

  (三)現場測試

  為了保證測試操作規范,所有樣本縣(市、區)、樣本校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開展統一測試,測試總時長為一天半。測試安排在本校,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綜合考慮學習內容的完整性和便于組織測試等因素,原則上每年測試時間安排在5月下旬。

  (四)水平劃定

  根據課程標準和學生答題的實際表現,對學生學業水平進行等級劃分和具體描述。參照國際監測通行方式,結合我國教育教學實際,將學生學業表現劃分為水平Ⅳ(優秀)、水平Ⅲ(良好)、水平Ⅱ(中等)、水平Ⅰ(待提高)四個水平段。

  (五)數據分析

  在監測數據掃描錄入基礎上,經過數據清理、跨年對比、數據鏈接等環節生成監測數據庫,運用多種統計分析方法深入挖掘數據,形成監測結果。

  (六)報告研制

  根據報告目的、內容和閱讀對象的不同,主要研制形成國家監測報告、分省監測報告、區縣監測診斷報告、政策咨詢報告四類報告。

  1. 國家監測報告。呈現全國學生在各監測學科領域發展水平的總體狀況、影響學生發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關分析,以適當方式向社會發布。

  2. 分省監測報告。分省(區、市)呈現學生在各監測學科領域的發展水平、影響該省(區、市)學生發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關分析。該報告主要供省級人民政府和有關教育部門使用。

  3. 區縣監測診斷報告。分縣(市、區)呈現學生在各監測學科領域的發展水平、影響該縣(市、區)學生發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關分析,診斷教育質量問題。該報告主要供縣級人民政府和有關教育部門使用,供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參考。

  4. 政策咨詢報告。針對教育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研究,結合一線教育實際深入分析并提出改進建議。該報告主要供有關領導和部門參閱,供地方調整教育政策參考。

  (七)結果運用

  1. 服務決策咨詢。向國務院領導和有關部門呈送國家監測報告和政策咨詢報告,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調整提供支撐。

  2. 督促問題改進。向各省級人民政府反饋監測發現的主要問題清單和分省監測報告,督促問題整改。建立監測預警機制,對全面發展質量不佳、質量下滑趨勢明顯的地區進行預警,對有關責任人員約談問責。

  3. 支撐督導評估。監測結果直接應用于督導評估工作,作為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等工作的重要參考。

  4. 引領質量提升。宣傳推廣監測發現的典型地區經驗案例,搭建監測學習交流平臺。加強監測數據挖掘運用,鼓勵開展監測相關學術研究,引領推動教學改革、改進教育管理。

  七、組織實施

  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由各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組織實施。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統籌規劃、政策指導和過程監督,委托教育部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承擔業務培訓、工具研發、數據采集、報告研制等工作。省級教育督導部門負責本地區的測試組織和過程監督。市級教育督導部門負責本地區的測試協調和指導。縣級教育督導部門負責組織現場測試。

  探索監測結果與政策調整的聯動機制。各地建立省級統籌、區縣為主的監測結果運用制度,教育督導部門牽頭加強與有關部門協同聯動,積極探索適合本地區的監測結果運用模式。建立并完善地方監測機構,探索對地方監測機構在監測工具研發、抽樣等方面技術標準的認定。

  八、紀律與監督

  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嚴肅工作紀律,堅持公平公正,確保工具安全,杜絕模題應考、干擾抽樣、弄虛作假等行為,廣泛接受學校、師生和社會的監督。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省級教育督導部門對監測組織工作的規范性、工具保密性進行全程監督,公開監督舉報電話,受理舉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0

  為了提高教學質量,保證教學任務的完成,結合學校的實際,根據各級教學常規管理實施細則,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升目標:

  為使我校總體教學成績得以提升,我校教師共同努力,爭取期末成績在全鎮排名前四,各科成績均爭取有所提升。

  二、提升措施:

  (一)、切實加強課程管理:

  要嚴格按照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課程、課時計劃,把各種課程開足開全,絕不隨意加課減課。學校對每天的教學活動實行全天侯管理,學校領導每天從早讀開始到放學結束,進行巡視檢查,如發現私自調課、不按教學常規上課,課堂環節脫節、不完整,隨意上自習或者未按照規定時間放學等現象,都做為教學事故記錄在冊,并根據學校獎懲條例進行處理。

  (二)、切實加強課堂教學管理:

  教學質量的提高,關鍵是課堂教學質量的提高。教師要根據各年級、各學科學生的基礎和共同特點,制定教學目標,使“向四十分鐘要質量”的口號真正落實到每一節課上,充分發揮課堂的主渠道作用。

  針對本校教師課堂教學中暴露出的問題具體安排如下:

  1、把功夫下在課前。教師上一節課并不難,上一堂有質量的'課就不容易,經常上高質量的課就更不容易。其功夫應該下在課前。教師要認真鉆研教材,仔細備課。必要時采取集體討論的方式備課。備詳細教案、備教學目標、備教學環節、備可能出現的教學中的意外情況、備教法和學法、備板書設計,必須嚴格做到六個統一,即教學計劃、教學內容、教學進度、教學資料、測驗考試和教學目標的統一。

  2、把力量放在課內。教師每堂課盡可能做到優質高效,必須遵守以下幾點原則:①必須明確本堂課教學目標;②必須讓學生積極參與教學活動;③必須當堂檢查、反饋和鞏固。

  學校對課堂教學質量的管理本辦法是:①隨堂聽課,不打招呼,聽后個別交換意見,提出要求和建議;②組織青年教師評優課活動,促進教學質量的進一步提高。全校校老師都可以聽,然后進行評課,共同研討課堂教學改革的經驗和做法。

  3、把補困加在課后。在教學過程中,要求全體學生完全掌握所學的知識是不現實的,總會有那么幾個學生在學習上有困難跟不上其他同學。教師絕不放棄每一位學生,不僅要幫助學生解決學習上的疑難問題,而且更要幫助學生解決思想問題。建議采取如下措施:①建立后進生成長檔案;②任課教師必須對任課班中的后進生做到心中有底,教學時要分層次教學;③教師必須利用課余時間對后進生進行個別輔導;④經常與后進生談心,鼓勵他們克服心理障礙,只要他們有進步,就給予肯定和鼓勵。

  4、精選課堂教學例題、習題、作業題。學校要求教師對課堂教學的例題、習題、作業題做到精選精改,注重效率。

  5、加強過程管理。對教師的教學工作除了平時的常規檢查、隨堂聽課外,加強對個別青年教師、不安心教學的教師的管理,采取分階段、有重點、有針對性的轉變其思想,提高其業務能力。

  方法為:一聽(聽課堂教學);二看(看備課筆記、作業批改);三座談問卷(開學生座談會、問卷調查、了解教師的教學情況);四總結提高(在上述調查基礎上,指導其總結成功的教學經驗,以發揚光大,指出其在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和意見)。全面解決“教”和“學”之間存在的實際問題,保證學校教學活動有秩序、高質量地正常開展,有培養全體教師嚴謹、認真、一絲不茍的教學作風,加強課堂教學管理。

  (三)、加大對后進生轉化力度,提高整體成績:

  后進生是影響學校教學質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后進生的轉換方面再次做出具體安排:

  1、教師要耐心細致地做好后進生的思想工作,讓后進生樹立信心。任課教師每周要利用課余時間,與后進生進行談話,在課堂上對差生要多啟發誘導,多提問差生,多檢查他們的課堂作業。對他們取得的每一點進步都要及時進行鼓勵,讓他們找回自尊和自信,樹立奮發向上的動力。

  2、自我提升。開展“一幫一、齊進步“結對子活動,后進生主動找”先進生“,取得他們的幫助,提高自身的成績。

  3、家庭幫助。調動家長的積極性,耐心做孩子的思想工作,提高孩子的學習成績。

  各位任課教師必須高度重視并認真執行本措施,由于個人不執行此項措施和執行教學常規不力,導致教學質量滑坡或不達標,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當事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1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落實《關于進一步提高溫州市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若干意見的通知》(溫政辦〔20xx〕137號)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確保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激發教師從事教學工作的積極性,增強教師教學工作責任心和質量意識,特擬定河天一小教學質量考核評估方案。

  一、考核原則

  1、堅持“全面考評”與“重點考評”相結合的原則。在考評中注意考評內容的'全面性,防止主觀片面,特別要對平均分、優生率、合格率、進步值等四個方面進行綜合考評。

  2、堅持鼓勵先進與鞭策后進相結合的原則。對該項考評成績達到或超學校給予通報批評。

  3、堅持評估與指導相結合的原則。在客觀評估的基礎上,針對我鎮小學各學科的工作實際,對下屆小學各學科的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

  二、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組員:z

  三、考評辦法

  實施考核評估由學校考核小組組織考核,每學期考核一次。教學質量計算方法為優秀率、平均分、合格率、進步值等四項按一定的比例權重計算。其中,優秀率占比重的30%,平均分占比重的50%,合格率占比重的20%。考核分A、B、C三檔

  (一)三至六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科學學科教師教學業績考核具體考核方法如下:

  1.教學業績計算公式:

  教學業績得分=(平均分×50%+優生率×100×30%+及格率×100×20%+進步值)×權重

  2.各子項目計算方法:

  (1)平均分

  平均分是指本班參加考試科目單科成績與參考人數的平均值。

  平均分=單科成績總分÷參考人數

  (2)優生率

  優秀率=優秀人數÷參加考試人數×100

  (優秀分以原各年級優秀分為標準)

  (3)合格率

  參加考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

  合格率=合格人數÷參加考試人數×100

  (4)進步值

  ①進步率指任教學科學生成績在原有基礎上提高的數值。

  ②評價范圍為:統測科目的平均分、優秀率、合格率。

  進步分=[本次統測考試數值(平均分)—上次統測考試數值(平均分)+本次統測考試數值(優秀率)—上次統測考試數值(優秀率)+本次統測考試數值(合格率)—上次統測考試數值(合格率)]÷3

  (5)任教科目權重(指統測科目)

  ①任教兩個及以上主科科目以及跨級段教學的,權重為1.1。如語文兩個班級,數學三個班,英語、科學四個及以上班級的,權重為1.1。

  ②任教兩個或兩個班級以上的教師,對任教的班級均進行評估,教學質量評估分取幾個班級的平均值。

  (二)一二年級語文數學科教師教學業績考核具體考核方法如下:

  根據學校《河天一小一二年級游考辦法》組織學生考核,根據學生得星量評定等級。一、二年級如有進行檢測,以檢測結果為準。

  (三)其他學科教師教學業績考核具體考核方法如下:

  1.任教音、體、美、綜合實踐、品德、信息技術等學科的專職老師,以學科為單位進行等級考核,分A、B、C三檔。

  2.根據學期教學要求確定考核內容。由考核小組對任教班級進行學業質量考核,體育學科以國家《體質健康標準》要求進行考核,并以所任教各班級平均分為標準。

  四、獎勵辦法

  分低段、中段、高段三個級段,其中A檔(占30%),學業質量考核加20分;B檔(占50%),學業質量考核加18分;C檔(占20%),學業質量考核加16分,并計入個人學期目標考核。

  本方案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xx小學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2

  一、考核目的:

  為實現“強基固本,鑄南苑品牌”的目標,為進一步提升學校辦學品位,厚實學校辦學底蘊。學校擬進一步建立健全教師考核評估體系,優化競爭和激勵機制,充分調動教學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二、考核對象:在職一線教師

  三、考核原則:公平、公正、公開

  四、各類學科考評:

  學科分為文化考試學科、會考學科、考查學科

  (一)文化考試學科:

  1、以班級各學科在年級中的名次波動情況為依據進行動態考核,即以分班時該學科均分率、及格率、優秀率的綜合得分為N1,期中或期末該班學生的該學科均分率、及格率、優秀率的綜合得分為N2,按N2-N1的大小排序。各年級的各學科綜合得分算式為:

  初一:均分率×40%+及格率×30%+優秀率×30%

  初二:均分率×40%+及格率×30%+優秀率×30%

  初三:均分率×30%+及格率×30%+優秀率×40%

  2、起始學科:文科以語文進班考核成績為依據,理科以數學進班考核成績為依據。

  3、優分標準:以卷面分的90%(語文學科為80%)為標準,及格分以卷面分的60%為標準。

  (二)考查學科:

  1、上全、上足應上課時占20分,一次缺課扣5分,3次以上缺課取消該年度考核獎。

  2、備課按課時備課20分,期中、期末各檢查一次,若缺一課時扣5分,扣完為止,無備課則取消該年度考核獎。

  3、課堂教學水平及能力,以學校或年級組檢查報告為依據(以聽課為主)占30分,學生評教占15分。

  4、獎項設置:一等獎全年獎金為300元/人,二等獎為200元/人,三等獎為100元/人。

  (三)會考學科:

  初二地理、生物、初三體育按中考會考成績(設合格率為m),若m=100%,則按250元/班發放,若m≥98%(或全市同類學校第一),則按200元/班發放,若98%>m≥96%(或全市同類學校第二),則按150元/班發放,若96%>m>90%,則按100元/班發放,若90%>m>85%,則按50元/班發放,若合格率低于85%則不享受獎金。公辦參照民辦降一等次發獎,若公辦m值低于80%不享受獎金。初二班主任享受該班學科考核獎。

  初三體育滿分率設為m,若m=100%,則按250元/班發放,若m≥98%(或全市同類學校第一),則按200元/班發放,若98%>m≥96%(或全市同類學校第二),則按150元/班發放,若96%>m>90%,則按100元/班發放,若滿分率低于90%則不享受獎金。

  (四)初三中考的獎勵政策另行制定。

  說明:

  (1)參加考核的學生以期初各年級組核定為準,中途轉進的學生按進班后第一次考試的成績計入,重新計算綜合得分后按相應學科的方案考核,轉出(因故未能參加考試)的學生,仍按期初分班的時該學生的位次所對應的分數計入考核;擅自流失的學生,班主任所教學科的成績以0分計入,其他學科按缺考學生處理。

  (2)一等獎占該年級班級數的30%,二等獎占該年級班級數的40%,三等獎占該年級班級數的30%。

  (3)語文、數學、英語的`期中、期末獎勵金額各為200元/班;物理、化學各為100元/班;初三政治、歷史各為50元/班。

  (4)一等獎的獎金為該科平均獎的1.2倍,二等獎的獎金為該科平均獎的1.0倍,三等獎的獎金為該科平均獎的0.8倍。

  (5)若某年級某學科在市組織的調研測試中其優秀率、及格率、平均分均名列全市第二(除勵才),則另行獎勵該年級該學科任課教師每人100元;若名列全市第一(除勵才),則另行獎勵該年級該學科任課教師每人200元。

  (6)若教師有教學事故(如所教學科(理科)的均分低于年級均分10分以上或所教學科(文科)的均分低于年級均分6分以上)等,則不享受考核獎。

  五、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實施。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3

  一、考核目的

  通過對教師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的考核,加強對教學全過程的監控,促進中澳星火教學質量的穩步提高。

  二、考核的內容

  對教師的`專業基礎知識、教學態度、教學素質、教研與科研業績、教學工作業績,本學期教學情況等進行的全方位綜合評價。

  三、考核的原則

  1、力求簡單易行,便于操作。

  2、考核兼顧歷史與現實,以現實變化為主。

  3、力求以事實為考核依據,減少主觀性評價。

  四、考核的指數體系

  考核分三部分,共計100分。

  第一部分:學生評教,占50%,由學生對教師的教學質量進行綜合評定。

  第二部分:教務處考核,占25%,主要對教師的教學態度、教學組織及表達能力進行評價。

  第三部分:教學質量考核,占25%,主要對教師的教學態度、教學素質、教學工作業績進行評價。教學質量考核分教研室同行評價、教研組長評價。

  五、考核的組織和實施

  1、考核在教學處長的領導下,由教務主任牽頭,各教研組具體組織實施。

  2、教務處考核使用“表一:教務主任評價表”,教務處評價在教務處長指導,由教務主任對所有教師考評,并交教務處復核。

  教學質量考核使用“表二:教研組同行評價表”,教研室同行評價由本教研室所有教師進行綜合評價。

  學生評教使用“表三:學生評教表”,由任課教師授課所有班級學生評定。

  3、中澳星火任課的所有全職及兼職的任課教師均參

  4、具體實施:

  (1)教務主任、班主任負責組織開展考核工作。

  (2)教務處獲得的信息全部提供給各學科教研組,供教研組作綜合考核時參考。

  (3)學生參評人數必須超過總人數的80%才有效。

  (4)必須保證在考核截止日完成考核工作。

  六、考核結果的使用

  (1)教學質量考核可促進教師進一步了解自身存在的優缺點,并幫助發揚或改正。

  (2)教學質量考核將引導教師在教學工作中積極參與教研、科研活動,不斷地提高自身的教學水平和學術水平。

  (3)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結果納入“任課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核表”,并存入教師檔案。

  (4)任課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核是教師聘用、評優、晉升、評職稱的證明材料之一。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4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校教學質量,增強辦學活力,給學生創設一個文明、健康的環境,對學生、家長、社會負責,真正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使每位教師能得到客觀、公正的評價,做到有章可循,依章辦事,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內容(滿分100分)

  職業道德(10分)、教學工作(50分)、教科研工作(25分)、立體評價(10分)、教育教學管理工作(5分)。

  二、考核細則

  1.職業道德(10分)

  盡職盡責、愛崗敬業、虛心執教、嚴謹治學、為人師表;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校、能積極主動的做好本職工作;關心學生,師生關系融洽,上級領導、社會、家長反映良好,能體貼、理解領導困難;遇事能從大局出發,關心學校,團結同志。(滿分)

  出現下列情況則進行扣分:

  (1)全體教職工會、其他集體活動,無故缺席1次扣1分;

  (2)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不良后果,每次扣2分;

  (3)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每次扣2分;

  (4)賭博打架,做出有損師表形象,影響學校聲譽的事,一次扣10分;

  (5)無正當理由,故意躲避學校安排的重要工作,如任課、監考、招生等每次扣3分;

  2.教學工作(50分)

  (1)工作量15分。

  ①學科系數:語文、數學、英語、專業理論課每節課按1.3節計算,其余科目按1節計算;

  ②周課時基數:副校級4節,中層正職6節,中層副職8節,科長辦事員10節,其他老師12節

  ③代足課時基數,滿工作量者10分,未滿工作量,因學校方面原因,按滿工作量計算;因教師個人原因(除學校同意外),按工作量比例扣分。超出課時基數1節,附加0.5分。本條目累分后總分不超過20分。

  (2)備課5分

  根據實際教學進度確定應備教案課時數,每少一課時扣0.5分。教師做到課前備課,按要求,根據教材和學生實際,做到目標明確,重難點突出,注重導學,注重學生能力的培養和訓練5分。不按規定備課,課后補充教案視為無教案。上課無教案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項扣完為止。

  (3)上課15分

  課堂教學能按課程標準和教學大綱要求,結合課程特點,根據教材和學生實際,嚴格執行教學進度做到重點突出,注重能力的培養和訓練,注重使用多媒體教學手段,教學方法靈活多樣,學法指導到位,完成教學目標,記15分。不按規定授課,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項扣完為止。

  發現教師無故曠課一次扣2分、接打手機、上課遲到、提前下課等違反教學常規的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4)作業批改5分

  根據實際上課時間確定應做作業次數,認真據實填寫作業批改記錄,足量優質完成者得滿分;每少一次扣0.2分,扣完為止。

  附作業次數規定(文化、專業理論課):

  語文:作文每月2篇,每學期8篇,作業每周1至2次,每月6次,每學期24次。

  數學:每周2至3次,每月10次,每學期40次,中職班減半。

  英語:每周2次,每月8次,每學期30次(含作文每月1-2篇,每學期6篇)。

  大專業(每周開課4節以上):每周1-2次,每月6次,每學期24次,小專業:每周1次,每月4次,每學期16次。

  附:作文批改按班級實際人數與所帶班級折算,人數超過45人加0.5分,超過2個班級語文加1分,總加分不超過2分。

  (5)教學成績評價15分

  參加考試科目的按專業部提供的各科教師歷次成績平均分的15%比例納入評價總分(如:甲教師一學期語文教學成績的四次平均分為90分,則該教師的教學成績評價分為90×15%=13.5分。乙教師四次平均分為80分,則教學成績評價分為80×15%=12分);實訓課按實訓處有關考核方案累計教學成績計分,質量評價等級分數(15、11、7、3、0);考查科目則按10%計算,質量評價等級分數(10、6、6、6)。

  (6)考試工作(5分)

  能夠嚴格按照《教考分離方案》組織考試,服從制卷、監考、閱卷工作安排,班主任認真布置考場并及時督促學生上交考試總結的得5分。以下情況扣分:

  制卷工作拖延的扣1分,未完成制卷的扣5分;監考遲到或早退的`扣1分,考場出現作弊被巡視人員發現的扣5分,閱卷遲到或早退的扣1分,無故不參加監考或閱卷工作的扣5分,班主任考場布置未到位及未督促學生上交考試總結分別扣1分

  3.教科研工作(25分)

  (1)聽課、評課4分

  分四個等級:A(3.5-4分);B(2.5-3.4分);C(1.5-2.6分)D(0-1.4分)

  每學期聽課次數達到20次以上,且有聽課記錄,評課實在,有導向作用記A;聽課次數達到15次以上,聽課記錄詳細,認真參與評課活動記B;聽課次數達10次以上,有記錄,評課活動無缺席現象記C;聽課次數10次以下,無記錄,經常缺席評課活動記D。

  (2)學習進修2分

  能積極參加國家、省、市、縣、校組織的各級各類培訓進修,能主動提高個人的專業修養,得滿分。消極工作,不能主動要求進步者酌情扣分。

  (3)教科研論文、課題占5分。

  以獲獎證書、結題證書為依據。任現職以來參加教育主管部門評選或授權評選的教科研論文,獲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積5、4、3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積4、3、2分;縣級一、二等獎分別積3、2分。課題結題,省、市、縣、校級主持分別積4、3、2、1分,參與分別積2.5、2、1、0.5分。論文發表在國家級、省級、市級刊物上的分別積5、4、3分,增刊、專輯、論文集、非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管主辦的內刊上發表的文章及復習資料、輔導材料、試題集等性質的出版物,在非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在冊的期刊上發表的論文,均不作為申報評審的材料。發表的論文應提交刊物合法證明打印件佐證。該項總分超過5分則取5分。

  (4)參加各級基本功競賽,開設各級公開課、示范課、優質課、講座5分。

  以相關文件、證書、學校職能部門的證明為依據。任現職以來參加基本功競賽獲得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積5、4、3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積4、3、2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積3、2、1分,校級一、二等獎分別積2、1分。開設公開課、示范課、優質課、講座,省、市、縣分別積5、4、3分,校級分別積1分,公開課、示范課、優質課、講座不累計次數計分。該項總分超過5分則取5分。

  (5)本人或輔導學生參加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能(或教師業務)大賽,占5分

  以獲獎證書為依據。本人參加專業技能獲省一、二、三等獲獎分別加5、4、3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輔導學生參加技能大賽獲獎降1檔加分。省級一、二、三等獎每人次分別加4,3、2分,市級一、二、三等獎每人次分別加3,2、1分,凡多人輔導的,則根據輔導教師人數,以均分分值形式加給輔導教師。本條目累分后總分上不超過10分。

  (6)輔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競賽(不含技能大賽)或發表作品占4分。

  以獲獎證書為依據。任現職以來輔導學生參加省、市級競賽或發表作品,獲得一等獎每人次分別加4、3分;二等獎每人次分別加3、2分;三等獎分別加每人次2、1分。本條目累分后總分上不超過10分。

  4.立體評價(10分)

  實行學生評教、教師互評、學校行政(領導)評價三方面綜合立體評教(權重:6:3:3),評價依據為本校制定的教學管理規定中的三類評教“教學情況調查表”的內容。每學期由教務處組織學生對任課教師的教學工作進行二次評價(滿分60分,每次滿分30分,兩次評分均分累加),每位教師由20名學生代表評價。擔任一個班級教學任務的教師由該班級學生代表評價。擔任二個班級以上教學任務的教師由每個班級派出學生代表評價;每學期教師互評一次(滿分30分);每學期學校行政(領導)評教一次(滿分30分)。按綜合立體評教三類評教累分/10計分。

  5教育教學管理工作(5分)

  任現職以來積極參與教學教學管理,擔任學校班主任、中層及以上職務、教研組長、學生科長、學生社團輔導老師等,盡職盡責。質量評價等級分數(5、3、1、0)。

  三、教師考核的結果和使用

  1.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每位教師的教學質量綜合評價等級:優秀:85分以上;良好:75-84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優秀率不超過教師總數的15%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評為優秀。

  A:有無故曠課現象者;

  B:一學期遲到早退20次以上者;

  C:出現一般性教學事故者;

  D:每學期請假超過教育局規定天數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

  A:考核總分在60分以下;

  B:出現較嚴重的教學事故;

  C:一學期曠課在3節以上;

  D:一學期遲到早退在30次以上;

  E:當年受到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2.評價結果的使用

  與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崗位聘用、職務晉升、績效考評等掛鉤。

  四、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在校長室。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5

  教師教學質量考評是學校實現人才培養和教育目標的重要保證,是檢驗和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為了進一步鞏固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確立“教學神圣”的理念,客觀評價教師的教學效果與質量,充分調動教師的教學積極性,切實抓好各項教學制度的貫徹落實,促進我校教學水平、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考評的目的在于及時了解教師實際教學能力和教學水平,加強教學管理,促進教師自我發展、自我約束意識的形成;表彰在教學崗位上忠于職守和成績突出的教師,營造愛崗敬業、爭先創優的工作氛圍;激勵教學院部(以下簡稱“院部”)特別是教師個人積極進行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條考評堅持以下原則:效果至上原則,實行教學效果一票否決;院部為主原則,實行分層考核,集中評優;客觀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實行群眾評議,民主考評;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甄別選拔與診斷激勵并重,關注結果與重視過程相統一,以評促教,以評促改。

  第三條本考評辦法中的教學指遵照學校教學計劃、有明確的教學大綱及教學目的的課堂教學活動,有關實踐教學質量的考評辦法依照相關文件執行。

  第四條教學質量考評對象為承擔我校全日制本專科教學任務的全體專任教師;臨時承擔我校教學任務的非專任教師不在本考評之內,其教學質量的考評由其聘任單位自行制定辦法施行并上報學校。

  第五條教學質量考評重在平時,其日常考評細則由各院部自行制定并施行。集中考評以自然年為單位,每年考評一次。

  第六條教學質量考評結果分為四個等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二章考評機構

  第七條學校成立“許昌學院教學質量考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全校教學質量考評的領導、組織與評定工作,處理考評過程中有爭議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務處,負責制定教學質量考評的評選辦法、日程安排,組織、協調、指導各院部工作小組的工作,處理考評工作中的日常事務,受理考評對象對考評工作的復議申請等。

  第九條各院部成立由行政正職(或主持工作的副職)任組長、教學副院長(或副主任)等為副組長、教學管理人員及教師代表組成的“教學質量考評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制定本單位教學質量考評細則及工作方案,組織開展本單位教師教學質量考評工作。

  第三章考評標準

  第十條教學質量考評優秀標準(除具備1—4款外,還應具備該條5、6款之一)

  1、熱愛教育事業,嚴格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2、積極承擔教學任務,認真履行教師崗位職責,超額完成教學工作量;

  3、積極進行教學改革,在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手段改革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積極開展教學研究,在課程建設、教材建設、教學實驗室建設等方面表現突出;

  4、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近3年內未發生過教學事故;

  5、教學態度認真,教學效果優良,受到學生和同行教師一致好評,在本單位教學質量考評中評教成績突出;

  6、獲學校教師課堂教學大獎賽二等獎及以上獎勵。

  第十一條教學質量考評良好標準

  1、熱愛教育事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2、認真履行教師崗位職責,教學工作量飽滿,教學效果良好;

  3、能主動進行教學改革,參與教學研究;

  4、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近3年內未發生過教學事故。

  第十二條教學質量考評合格標準

  1、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較強的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2、積極承擔教學任務,能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教學效果良好;

  3、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當年沒有嚴重違反教育教學規范的行為。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教學質量考評認定為不合格

  1、教學工作量低于學校規定的基本教學工作量的50%;

  2、不服從教學工作安排;

  3、教學態度不端正,教學效果差;

  4、當年發生過一次及以上重大教學事故;

  5、其它嚴重有違教師身份及教育教學規范的行為。

  第四章考評程序

  第十四條教學質量集中考評分院部初評和學校終評兩個階段進行。

  第十五條初評由各院部組織進行。各院部工作小組,按照本單位教學質量考評細則,通過學生評教、查閱教師教學資料(如教學大綱、教案、課件及教學成果等)、召開學生座談會等多種方式,全面了解教師教學情況和教學效果。在此基礎上,對本單位教師教學質量進行考評。

  第十六條各院部工作小組通過初評,將擬定的教學質量考評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人員的.名單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除學校公示的考評優秀人員外,各院部考評優秀的比例為其考評人員總數的5%,考評良好人員的比例為其考評人員總數的50%,其余的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第十七條各院部工作小組需同時報送非專任教師及其他教師的考評辦法及結果。

  第十八條終評具體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其主要工作為:對各院部上報的考評結果進行審核,擬定考評各等次人員建議名單,并上報領導小組。

  第十九條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確定教學質量考評的各等次人員名單,經院長辦公會批準后發文公布優秀人員名單。

  第二十條實行教學質量考評結果公示制度。各院部在將初評結果上報學校之前,須將初評結果向本單位全體教師公示,學校最終評定結果須向全校教師公示,公示期均為五天。對公示結果有異議者,可在公示期內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情況或提出復議申請。

  第五章獎懲辦法

  第二十一條學校教學質量考評結果計入教師業務檔案,作為年度(任期)考核、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之一,并作為評選“教學名師”、“教學新秀”的必備條件。

  第二十二條教學質量考評為不合格的教師,除依照相關規定處理外,原則上其下年度第一學期最高授課時數不得超過學校規定教學基本工作量的50%。

  第二十三條連續兩年教學質量考評為不合格的教師,學校視情況進行轉崗或解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經學校批準全年度外出進修學習或攻讀學位的教師以及當年新進教師不在教學質量考評之列。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此前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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