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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時間:2024-07-05 12:33:05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年度考核實施方案(錦集1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年度考核實施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年度考核實施方案(錦集15篇)

年度考核實施方案1

  一、考核原則

  學校年度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合理、公開透明、全面準確的原則,考核的結果與個人的評優、獎懲掛鉤。

  二、考核對象

  在校全體工作人員。

  三、考核時間

  考核時間跨度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內容

  根據個人年度工作情況,從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突出工作實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紀守法,嚴于律己,自覺抵制不良之風;能否熱愛學校、安心本職、依章執教,嚴謹治學;能否團結同事、關心學生、互助協作、尊重謙讓;能否服從學校安排,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務;能否關心集體、團結協作,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態度、敬業精神和工作紀律等情況。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自覺履行崗位職責;工作中是否有事業心、責任感,精益求精,踏實勤奮;是否積極參加工作會議和業務學習,無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業務技術的運用發揮,業務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識更新等情況。即在工作中能否勝任所承擔的任務并獨立完成;是否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強的決策、指揮、協調能力及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業務,知識更新快,專業技術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創新。

  績(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包括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會效益以及經濟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職崗位職責,積極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沒有出現責任事故。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三個等次,其中優秀占20%、合格占75%、基本合格占5%。

  五、考核標準

  (一)優秀: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及工作態度好,工作能力強,業務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崗位職責,工作實績顯著,在工作人員中有突出表現,年度考核分數90分以上。

  (二)合格: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及工作態度比較好,工作能力較強,廉潔自律,業務水平能勝任本崗位工作

  要求,較好地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年度考核分數75~89分。

  (三)基本合格:政治表現與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沒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誤,年度考核分數60~74分。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填寫內容要齊全,按照考核內容對自己一年來的實際工作情況填寫,交學校年度考核辦公室。

  2、學校考核小組采取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對每一個人一年來的工作進行綜合測評打分,評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三個等次。

  3、實行優秀人員公示制度,對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至7個工作日。有異議的,考核領導小組認真調查核實,并向反映人通報調查結果。

  4、考核等次意見須通知本人,有本人簽名,否則不予承認。

  七、時間安排

  本次年度考核工作,由學校年度考核辦公室統一安排。

年度考核實施方案2

  為科學評價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督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升政治和業務素質,認真履行職責,提高公共服務效能,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我市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各級各類機關舉辦或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并列入事業機構編制管理范圍的事業單位(經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現有的在冊在職正式工作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均須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

  二、考核內容、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內容

  年度考核工作要按照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的不同特點以及各等級崗位的不同要求,根據聘用合同約定的崗位職責任務以及工作標準,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

  能,主要考核履行崗位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訓的情況。

  勤,主要考核工作責任心、工作態度、工作作風等方面的表現。

  績,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規定的工作數量、質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根據行業、崗位特點,可以包括服務對象的滿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二)考核方法

  一般采取個人總結、績效分析、部門內部評議、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等方法進行。

  績效分析主要根據行業特點,通過有關統計指標和數據,對工作人員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以及所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進行計算處理,形成量化結果。

  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一般采取無記名問卷調查、約談走訪、召開座談會等方式進行。問卷調查根據行業特點,分為普查和抽查兩種,意見分為非常滿意、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

  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以崗位職責及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按照各類崗位的不同特點和各等級崗位的不同要求,自行制定具體考核標準,并報主管部門核準。考核標準應盡量做到量化,不能量化的應表述明確、具體。

  (三)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小組,制定公布考核方案,組織實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組由本單位負責人員、組織人事和紀檢監察人員、工作人員代表組成。考核小組成員按有關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2.被考核人員撰寫個人總結,填寫年度考核表(附件2)。

  3.事業單位內設部門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個人總結或者述職及具體工作表現,對部門所屬工作人員提出綜合評價和考核等次意見。

  綜合評價主要根據績效分析、部門內部評議、單位民主測評、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結果和平時考核情況綜合分析比較得出。

  單位內設部門主管領導以上人員應進行公開述評,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組織實施考核。

  4.考核小組審議并確定考核等次建議。

  5.考核單位黨委(黨組或領導班子)或考核委員會集體研究確定考核等次。

  6.考核結果應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7.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員,并由被考核人員簽署意見,存入本人檔案。

  三、考核等次及評價標準

  (一)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1.優秀:德、能、勤、績、廉表現突出,全面履行崗位職責、高質量完成聘用合同規定的工作任務,取得顯著成績。

  2.合格:德、能、勤、績、廉表現較好,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全面完成聘用合同規定的工作任務。

  3.基本合格:德、能、勤、績、廉表現一般,基本履行崗位職責、基本完成聘用合同規定的工作任務。

  4.不合格:德、能、勤、績、廉表現較差,不能履行崗位職責、不能完成聘用合同規定的工作任務,或者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貪腐等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二)考核年度內獲得記功及以上獎勵的,年度考核一般應當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

  (三)年度考核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數,一般不超過事業單位參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員總人數的15%。在20xx年綜合性評比中被授予榮譽稱號,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給予“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的單位,其優秀等次人數的比例可提高到20%。

  符合提高優秀等次比例條件的單位請于12月31日前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申請(附單位獲獎情況說明和獲獎證書或相關文件復印件一式一份),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方可調整優秀等次的'比例。

  凡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請和審核的,單位優秀人數比例一律按15%計算。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可統籌組織實施所屬事業單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四、有關問題的處理

  (一)首次就業的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考核情況只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二)非首次就業,本年度在事業單位工作累計不滿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含試用期),不參加年度考核。但其中因公傷病假、女性工作人員產假及哺乳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參加年度考核,一般確定為合格等次。

  (三)非首次就業,本年度在事業單位工作累計滿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試用期),由其現單位進行年度考核,并確定等次,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四)派出學習、培訓、扶貧或者執行其他任務的工作人員,除特殊規定外,一般由派出單位根據其學習、培訓或服務單位提供的表現情況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

  掛職鍛煉人員在掛職期間的考核,由掛聘單位負責,結果抄送派出單位。掛職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單位負責考核。

  (五)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待問題查清后,沒有問題的,按規定補定年度考核等次。

  (六)事業單位受處分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受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并確定等次,但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2.受記過、降低崗位等級聘用(撤職)處分當年,年度考核結果應確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受處分期間,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從解除處分的當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處分影響。

  (七)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員,經教育后仍拒絕參加的,確定其年度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

  五、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本年度計算為競聘更高等級崗位的任職年限;

  2.年度考核評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單位可按本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數額計發一次性獎金。

  (二)除首次就業的人員外,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

  2.本年度不計算為競聘更高等級崗位的任職年限;

  3.薪級工資不予晉升;

  4.連續兩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一般應調整其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培訓。

  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一般應調整其崗位。如不服從組織調整其工作崗位或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作要求

  (一)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或本系統工作人員的考核工作。

  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其崗位(職務)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其中由市委任免的管理人員,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考核。

  (二)考核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結合單位性質、崗位特點,按照規定的權限、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序進行。

  (三)對在考核過程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四)考核結果的報送。

  1.年度考核結束后,各事業單位或主管部門如實填寫《珠海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備案呈報表》、《珠海市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名冊》、《珠海市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人員名冊》、《珠海市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員名冊》、《珠海市事業單位不參加年度考核人員名冊》(分別見附件3、4、5、6、7),按干部管理權限歸口報同級黨委、政府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其中市屬事業單位須于20xx年1月31日前將考核結果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備案(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由主管部門統一匯總上報)。

  2.經同級黨委、政府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各單位應當將《珠海市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登記表》存入被考核人員本人檔案,并及時按照考核結果兌現有關待遇。

  3.各區(經濟功能區)黨委、政府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須于20xx年2月20日前將所轄區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結果綜合匯總后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備案。

年度考核實施方案3

  為了激勵廣大教職員工工作積極性,按照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擬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則

  1、激勵性原則

  考核工作堅持有利于促進事業的發展和教師的成長;有利于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激勵教師出滿勤,愛崗敬業,注重師德,鉆研業務,更好地教書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全面性原則

  在考核中堅持平時考核和階段考核相結合,領導、教師考核和民主評議相結合的方法,對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既要防止求全責備,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觀性原則

  考核工作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內容真實全面,考核方法科學簡便,考核結果客觀公正。

  導向性原則 在考核過程中要重視教師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勵為主,積極引導教師參與考核工作,引導教師立足崗位比能力,比貢獻。

  二、考核內容

  我校共有58名教師參加考核。教師年度考核內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師德修養、學識水平及業務能力、教學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個方面進行,對教師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考核的重點是工作實績,也就是教師的政治思想表現和教書育人的工作實績。

  三、考核方法和步驟

  1、我校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由考核小組部署和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組 長:

  組 員:

  2、全體教師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的總結。總結要求全面系統、客觀真實、實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總結材料交考核小組。

  3、考核小組匯總考核材料,開始進行考核。在考核稱職的基礎上,按相關要求進行評定優秀。

  4、按教師總人數12%的標準我校評定6名教師為優秀。分別從語文組、數學組、綜合組中分別評出2名德能勤績突出的教師。每個組別按照20xx年月考總分、20xx年度獲獎情況、平時工作表現和工作實績提出侯選人;再由全體教師進行民主評議、不記名投票,按得票數評出優秀人選。

  5、考核小組將優秀人選公示,充分聽取教師、學生的意見。

  6、考核小組進行審核鑒定,簽寫意見,評定等級,匯總結果,上報教育總支。

年度考核實施方案4

  根據學校《關于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合肥工業大學單位和個人年度考核辦法》(合工大黨發【20xx】173號)、《合肥工業大學處級干部年度考核辦法(試行)》(合工大黨發【20xx】172號)、《合肥工業大學教師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試行)》(合工大黨發【20xx】92號)、《合肥工業大學教學工作量考核管理暫行辦法》(合工大政發【20xx】34號)、《合肥工業大學實驗人員實驗教學工作量管理暫行辦法》(合工大政發【20xx】35號)、《合肥工業大學教師分類管理方案》和《20xx年教師績效撥款方案》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宣城校區管理,健全和完善宣城校區人事考核制度,認真總結各單位的工作,科學評價全體工作人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業績,調動各單位及廣大工作人員的積極性,為做好校區20xx年度考核工作,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按照學校的統一部署和學校出臺的相關考核文件要求,結合宣城校區實際,考核工作在宣城校區黨委和管委會的領導下,由組織人事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宣城校區成立由黨政負責同志為組長的20xx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由宣城校區管委會領導和校區黨委委員組成,組長:陳鴻海,常務副組長:秦廣龍,副組長:葉敏、肖蘇,組員:曹成付、霍效忠、陳發祥、盧素改、史成武、張勝貴和郭淸偉。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校區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對單位考核和個人考核結果進行初步審定,負責對考核工作中出現的爭議、申訴等問題進行處理。

  校區各二級單位成立本單位考核工作小組,由各單位黨政負責人任組長,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人員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時間段、類別和考核對象

  (一)考核時間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重點考核在宣城校區工作情況。

  (二)考核類別:單位年度考核和個人年度考核。

  (三)考核對象:單位考核的對象是校區管理的二級單位;個人考核的對象是行政隸屬為校區的在編人員和所有人事派遣人員,行政隸屬為學校相關學院和職能處室的在編人員,均由學校對應單位進行年度考核。

  三、單位考核

  (一)考核依據

  學校下發的相關考核文件。

  (二)分類考核

  根據工作性質和工作內容的不同,校區將單位分為兩類進行考核,具體為:

  1、黨政管理部門:黨政辦公室、組織人事辦公室、學生工作辦公室、后勤管理辦公室、保衛辦公室;

  2、教學實體和直屬機構:基礎部、工程實踐教學中心、信息化建設與發展中心、校區醫院、圖書館、宣城研究院。

  (三)考核程序

  1、單位自評:各單位要總結本年度單位黨建和行政主要工作情況,工作的重點和亮點,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整改提高措施等。

  2、考核測評:

  (1)各二級單位黨政負責人在校區述職大會上進行述職,述職時間不超過十分鐘,述職內容分為單位工作和個人工作兩部分,由黨政負責人中一人作述職,述職后由參會人員對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測評。

  (2)參會人員為科級及以上領導干部和校區教代會成員。

  (3)校區審定:校區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測評考核意見和各單位完成年度黨政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各單位工作人員遵守學校、校區各項規章制度情況審定各二級單位考核等級,考核等級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校區綜合兩類單位的工作性質共評選出4個優秀單位。

  四、個人考核

  (一)考核內容

  個人考核的內容是全體工作人員全年的工作表現和業績,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個人考核的重點在于工作業績和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根據崗位不同具體考核內容應有所側重,側重考核在履行崗位職責過程中的敬業精神、服務態度、管理能力、師德建設、工作效率、創新意識、工作業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在校區建設和管理方面所作的貢獻。其中教師系列崗位人員需考核教學工作、科研工作和公益工作的履職情況,其中優秀等次評定需要著重考核其師德表現、公益工作。

  (二)考核要求

  考核要求按照《合肥工業大學單位和個人年度考核辦法》中個人考核部分的要求標準執行。其中,處級干部考核還要依據《合肥工業大學處級干部年度考核辦法(試行)》,教師系列考核主要參考《合肥工業大學教師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試行)》。

  本年度新進人員工作不滿一年者,可酌情減免工作量。

  (三)分類要求

  1、處級干部考核:校考的處級干部由學校進行考核,不占單位考核基數;非校考處級領導干部由校區單獨組織考核,其中對二級單位處級領導干部在校區單位考核述職時進行民主測評,考核優秀比例為15%。

  2、教師考核:教師系列(含科研人員)人員,根據《合肥工業大學教師及實驗室人員分類管理暫行辦法》(合工大政發【20xx】165號)和《合肥工業大學教師分類管理方案》等文件要求按教學教研類、教學科研類、科學研究類教師分類確認自己本年度所從事的崗位類別,按《合肥工業大學教師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試行)》中所對應的教學、科研、公益工作基本工作量要求逐一進行考核,非公共基礎課教學的教師盡量按教學科研崗位申報,確定下來的崗位類別在一個聘期內一般不宜變動(教師分類已于20xx年初確定)。考慮到宣城校區目前實際,研究要求適當放寬,教學要求從嚴;教學要求沒有達到基本要求的教師,原則上年度考核不得為稱職,特殊情況則需要個人提交說明材料。輔導員和學生發展教育與指導中心老師原則上按管理人員標準進行考核。

  3、管理人員考核:按履行崗位職責情況進行考核。

  4、實驗技術人員考核:依據《合肥工業大學實驗人員實驗教學工作量管理暫行辦法》,按其完成工作的數量和質量進行考核,實驗課時不少于500學時。

  5、其他教輔人員考核:按履行崗位職責情況進行考核。

  6、人事派遣人員考核:按聘用合同中履行崗位職責進行考核。

  (四)雙肩挑人員按照主崗考核。

  (五)個人師德師風及德育工作考核與評價由其所在黨支部或黨總支及校區黨委考核。

  五、考核程序

  (一)各單位根據校區統一安排布置考核工作。

  (二)個人進行總結,在編教學科研人員填寫《合肥工業大學教職工20xx年度考核表》(教學科研人員用表)(見附件1);在編非教學科研人員填寫《合肥工業大學教職工20xx年度考核表》(非教學科研人員用表)(見附件2);人事派遣人員填寫《合肥工業大學宣城校區工作人員20xx年度考核表》(見附件3)。

  (三)單位審核工作量。學生工作辦公室和基礎部對個人填寫的《合肥工業大學教職工20xx年度考核表》和《20xx年度教師及其他人員工作量統計表》(見附件4)進行審核,教學秘書和主任需要簽字,校區教務辦公室、宣城研究院、校區組織人事辦公室統一審定。減免工作量政策參照學校有關文件標準執行。

  (四)各二級單位組織本單位工作人員在一定范圍內述職,分管或聯系領導參加。

  (五)各二級單位初步確定個人年度考核結果,并按照在編人員和人事派遣人員進行分類排序,分別填寫考核匯總表(見附件5、附件6報組織人事辦公室(書面和電子文檔各一份,電子檔發到郵箱:XXXXXXXXXXXX@hfut.edu.cn)。

  學生工作辦公室和基礎部組織教師填寫《20xx年度教師及其他人員工作量統計表》,一式三份,分別交校區教務辦公室、宣城研究院、校區組織人事辦公室審定。

  教師分類和工作量減免由組織人事辦公室負責(負責人:曹成付);

  本科和研究生教學工作量、教研業績由教務辦公室負責(負責人:盧素改)

  科研業績由研究院負責(負責人:王純賢)。

  (六)校區考核領導小組審核確定考核等級。

  (七)對考核結果進行公示、上報,并將學校最終考核結果反饋給各單位。

  六、考核等級和優秀比例

  (一)個人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級。

  (二)20xx年新進人員,參加年度考核,確定考核等次。

  優秀比例:在編教職工考核優秀比例均為15%,人事派遣人員考核優秀比例均為18%。

  個人優秀比例基數為各類的相應人數。校區考核的處級干部單獨作為一個考核群體,其優秀比例也為15%。

  (五)在校區工作滿一年及以上各類新進人員方有資格被評為優秀。

  七、年度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及其以上等次的人員,作為晉升薪級工資的'依據。

  (二)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者,不能晉升薪級工資,校內績效津貼、引進人才的校區崗位津貼和人事派遣人員獎勵性績效按不超過相應職務的70%發放。

  (三)無故不參加年度考核或考核結果為不稱職者,不能晉升薪級工資,不發放年度校內績效津貼、引進人才的校區崗位津貼和人事派遣人員獎勵性績效。

  (四)對于連續2年考核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的人員,將按學校相關文件實施轉崗分流。

  (五)人事派遣人員納入單位參加考核,對于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按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關績效津貼和優秀獎勵績效的發放辦法

  (一)教師崗位績效和超工作量酬金發放計算辦法,參考《20xx年教師績效撥款方案》,其他人員教學工作量酬金按照學校和校區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有關績效津貼核算辦法

  校區醫院人事派遣醫護人員夜班費、圖書館人事派遣人員夜班補貼、駕駛員“安全獎”均按照校區相關文件執行,納入個人年終績效津貼核算發放。

  (三)優秀單位獎和優秀個人獎

  1、優秀單位獎

  被評為“優秀單位”的,校區均給予單位集體獎勵20000元。所在單位確定獎勵分配方案,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后,作為年度業績津貼予以發放。

  2、優秀個人獎

  被評為“優秀個人”的,每人獎勵1000元,獎勵作為年度業績津貼予以發放。

  3、以上獎勵經費從宣城校區主任基金列支。

  九、不稱職等次

  經查實,個人在本考核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年度考核等次按不稱職處理。

  (1)受到刑事處罰者;或受行政記過處分或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2)未經學校批準擅自離崗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重影響正常的工作;或私自找人替崗代崗者。

  (3)廉潔自律出現重大問題;或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人。

  (4)違反學校有關規定,損害學校利益和聲譽,造成嚴重后果的直接責任人。

  (5)不服從組織分配,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者。

  (6)未經批準,拒不參加考核者。

  (7)連續曠工超過三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七天或單位組織的政治、業務學習和集體活動五次及以上無故不到者。

  (8)在考核、職務晉升或其他工作中向單位或學校提供虛假材料或剽竊他人成果造成惡劣影響者。

  (9)未經學校批準,從事校外兼職或校外活動,未將主要精力投入校內本職工作,嚴重影響履行崗位職責者。

  (10)違反高校教師師德禁行行為“紅七條”,師德師風及德育工作考核為不合格者。

  (11)違反學校綜合治理和學校相關規定,經教育不改者。

  (12)嚴重違反《合肥工業大學教職工勞動紀律管理辦法》(合工大政發[20xx]191號)有關規定者。

  十、關于不同類型人員個人年度考核的規定

  (一)退休返聘人員進行聘期考核,不納入年度考核。

  (二)20xx年12月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者,不參加考核,不納入單位考核基數;20xx年12月在冊,20xx年1月1日以后辦理退休手續者,須參加年度考核,納入單位考核基數。

  (三)本考核年度內,發生教學事故者,其考核等次的確定按照《合肥工業大學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因工作需要,已履行借調手續,被校外其他單位借調工作或選派到其他單位扶貧、支教、掛職鍛煉等工作滿6個月的人員,由對方單位提供考核材料,本人所在單位確定考核等次,對于完成所派工作任務,表現突出者,給予其校內年度考核優秀,納入考核基數,不占所在單位優秀指標。

  (五)本考核年度內,病假、事假累計超過6個月者,不參加年度考核,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發病假工資,不納入單位參加考核人員基數。

  (六)因工作崗位變動的,在現工作單位進行考核,同時征求原單位意見,年底內剛辦完校區調動的也可在原單位進行考核;20xx年下半年新晉升職級的人員,主要考核原職級工作情況。

  十一、考核時間安排

  (一)20xx年12月31日前,各單位將單位年度工作總結材料和校區考核的處級領導個人年度工作總結(述職述廉)材料交組織人事辦公室(書面和電子文檔各一份,電子檔發到郵箱:XXXXXXXXX@hfut.edu.cn,工作總結電子版文件名格式為:XXX20xx年度工作總結,標題宋體三號字,正文宋體四號字,個人述職述廉書面和電子文檔各一份,電子文檔發xczp@hfut.edu.cn,電子版文件名格式為:XXX20xx年度個人述職述廉報告,標題宋體三號字,正文宋體四號字)。

  (二)20xx年1月4日前,各單位年度工作總結及校區考核處級干部述職述廉總結在校區網上公示。

  (三)20xx年1月4日前,各單位組織考核,完成個人考核工作。

  (四)20xx年1月5日前,校區召開二級單位和處級領導干部(二級單位負責人)述職測評會議,進行民主測評。

  (五)20xx年1月9日前,校區完成對二級單位和個人的考核工作,并將結果公示、上報。

  十二、考核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考核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考核工作的圓滿完成。

  (二)各單位在評定年度個人考核等次時,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評定“優秀”等次時,要嚴格按照考核文件評定,杜絕“論資排輩”、“輪流坐莊”、“暗箱操作”等不公正、不嚴肅、不規范的行為;對考核過程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者,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年度考核實施方案5

  為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15號)、《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02號)和公安部、監察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公發(20xx)4號)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構建“平安東莞”、“和諧東莞”為宗旨,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監管重心下移,推行動態監管,強化群眾監督,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自行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推進“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隱患監管工作的深入發展,有效預防、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確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好轉。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消防監管工作的領導,協調各職能部門的關系,市政府決定成立市消防安全隱患整治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消防領導任組長,市公安局、安監局、公安消防局領導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及市工商局、出租屋管理辦、建設局、城建規劃局、城市管理局、東莞供電局、質監局、自來水公司等為成員單位。整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局。

  各鎮(街)相應成立消防安全隱患整治領導小組,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任組長,屬地公安分局、消防大隊、安監分局主要領導任副組長,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街)消防大隊,未設消防大隊的鎮(街)辦公室設在公安分局。辦公室人員按所在鎮(街)“三小”場所、出租屋排查總數的0.5‰~1‰配置,辦公室人員招收方式及工資待遇標準參照鎮(街)在編職工或公安文職人員,由各鎮(街)自行制定。

  各村(社區)也要相應建立消防安全隱患整治服務隊,隊長由村(居)委會領導擔任,副隊長由轄區警務室警長擔任,服務隊辦公室設在社區警務室,服務隊人數按照村(社區)“三小”場所、出租屋的總數量的0.5%~1%配置,不少于2人。服務隊主要配合市、鎮(街)開展“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日常監管工作,由鎮(街)集中領導、調配使用,工資福利待遇由鎮(街)、村(社區)、村民小組(自然村)按30%、40%、30%劃調,由鎮(街)一級集中支配。

  三、工作職責

  各職能部門必須配合消防安全隱患整治辦公室工作,按照市政府劃定的消防監管責任權限,認真做好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和日常監管工作。

  (一)消防安全隱患整治辦公室職責

  1.市消防安全隱患整治辦公室工作職責:組織全市開展“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隱患整治日常工作。根據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和辦法,定期組織人員開展“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檢查,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并解決“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各鎮(街)建立健全“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監管責任制,負責督查、指導鎮(街)“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審查等工作,推動“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2.鎮(街)消防安全隱患整治辦公室職責:貫徹上級有關方針、政策,督促、指導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開展工作,研究制定鎮(街)“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計劃,建立日常監督管理制度、工作臺帳、工作檔案,協調、處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履行對“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審查、監督、宣傳的職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事故預防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村(社區)消防安全隱患整治服務隊職責: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統籌下,按照市消防安全隱患整治辦公室的工作部署,管理轄區內“三小”場所、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場所、出租屋包干到戶等措施,對管轄范圍內的“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實行動態管理,全面落實日常巡查、消防宣傳、消防安全條件初步審查等制度,認真履行職能部門交辦的任務以及對消防器材正常使用實行監管等職責。

  (二)各成員部門職責

  1.公安消防部門。根據《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律法規,監督、指導、協調全市開展“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市消防安全隱患整治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工作,負責有關消防整治標準及專項規劃編制的制定解釋和答復,對“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改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對各鎮(街)落實責任制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做好消防基礎設施達標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對各鎮(街)“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隱患監管工作績效的考核評比。

  2.公安部門。重點加強對小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小娛樂場所依法查處、督促整改。配合市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辦公室做好出租屋的日常監管工作、特別是對改為生產、商業用途的出租屋進行日常性的監管。并依法對出租屋管理中發生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3.安監部門。負責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三小”場所依法進行查處,發現問題要及時給予糾正。

  4.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部門。負責全市出租屋消防安全的日常監督、管理,協助辦理證照前消防設施配置的把關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各鎮(街)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進行出租屋的日常監督、管理,掌握消防安全隱患信息,及時反饋給有關職能部門,積極配合有關職能部門開展消防整治和查處工作,對未設置消防設施或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的出租屋應督促其整改、補辦消防手續或責令停租,并協調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5.建設部門。負責協助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本市城鄉消防建設、市政公共消防設施建設事業等地方性政策法規、實施辦法以及相關的發展規劃,指導鎮村消防建設計劃的編制工作。重點對無設計、無報建、無審核、無驗收等違章、違規建設的“三小”場所、出租屋進行查處。

  6.城建規劃部門。配合消防部門進行城市消防專項規劃以及消防基礎設施的管理,嚴格把好建設項目規劃審批關口。消防安全規劃應與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接軌。

  7.城市管理部門。負責開展“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隱患監管工作中有關違法經營、使用、安裝燃氣的查處工作。

  8.工商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對無證照經營的“三小”場所進行全面的清理整治。依法查處無須取得許可證應當取得營業執照或取得許可證但未依法領取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依法嚴把“三小”場所的市場準入關,對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前置許可的,在未取得許可的前提下,不予以核發營業執照。對不符合安全、被前置許可部門吊銷或撤銷許可的,由許可部門通知市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9.供電部門。負責配合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對存在消防安全隱患而拒不整改的“三小”場所、出租屋采取停電等強制措施。

  10.供水部門。負責供水設施的建設和維護保養,確保設施完好,消防用水充足,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對存在消防隱患而拒不整改的“三小”場所、出租屋采取停水措施。

  11.宣傳部門。根據消防安全隱患整治辦公室制定的消防安全宣傳計劃,指導、協調全市開展消防公益宣傳,督促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站等新聞單位開展社會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12.質監部門。負責對生產、使用特種設備的食品行業、小作坊的監管,配合有關部門督促企業單位安裝消防設施。查處違法生產、經營的小作坊。對未按要求設置消防設施或存在嚴重隱患的應及時知會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

  四、工作制度

  (一)屬地管理制度

  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把“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隱患整治任務和責任分解落實到村(社區),做好與其它部門溝通,全面落實各類企業在本村(社區)的消防安全責任,徹底解決責任模糊和工作死角等問題,形成分工負責與齊抓共管、日常巡查與終端監控、執法檢查與技術監管、業主自律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摸式。

  (二)績效考評制度

  市消防安全隱患整治辦公室負責研究制定考核方案,報市政府同意后對各鎮(街)監管情況進行考核,考核評分納入鎮(街)領導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核中。并將不定時抽查各鎮(街)消防監管的情況作為鎮(街)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的'依據之一。市政府將“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納入到鎮(街)領導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核中,每年對消防安全工作突出、成績顯著的鎮(街)、村(社區)和有關部門進行表彰獎勵,對整治工作進展不力或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鎮(街)、村(社區),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鎮(街)消防安全隱患整治領導小組可參照此方式對村(社區)一級工作進行考核檢查。

  (三)宣傳教育制度

  市、鎮(街)兩級的消防安全隱患整治辦公室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宣傳培訓工作計劃,認真組織“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工作。著力通過媒體報道、公益宣傳以及舉辦消防宣傳普及活動等形式,大力宣傳消防知識,逐步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技能。各鎮(街)重點落實五類人員(工廠從業員、企業經營者、法人、學校學生、農民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并將培訓任務落實到專門部門。

  (四)年審制度

  新增的小商鋪、小作坊和出租屋應分別將由村(社區)消防安全隱患整治服務隊填寫的《初辦證照消防檢查記錄表》作為申辦工商部門營業執照年審及房屋租賃證或出租屋租賃備案回執的前置條件;既有的小商鋪、小作坊、出租屋應分別將由村(社區)消防安全隱患整治服務隊填寫的《消防檢查記錄表》作為申辦工商部門營業執照年審和房屋租賃證或出租屋租賃備案回執的前置條件。

  (五)社會監督制度

  建立社會監督制度,市、鎮(街)要向社會公開重大消防安全隱患的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實行舉報獎勵制度,充分發揮群眾對“三小”場所、出租屋火災隱患的監督作用。

  (六)資金保障制度

  各鎮(街)要結合實際,將“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隱患整治經費納入鎮(街)年度財政預算,村(社區)一級也要做好經費預算安排,確保消防安全隱患整治辦公室、服務隊所需經費的落實。

  (七)聯席會議制度

  鎮(街)消防安全隱患整治領導小組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或根據需要臨時召開,聽取各成員單位的情況匯報,總結分析“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形勢,研究解決在整治“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隱患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提出具體的工作意見建議。

  (八)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制度

  每個村(社區)服務隊專職巡查員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培訓工作由當地公安消防大隊負責(當地未設公安消防大隊的由公安分局消防股負責)。專職巡查員主要職責是協助鎮(街)公安消防部門及安全部門做好國家、省、市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的貫徹落實,加強日常消防巡查,協助職能部門及時處置各類安全隱患,制止違章、違法行為,維護轄區公共消防設施、設備,處理群眾有關消防隱患的舉報。

  (九)掛牌督促整改制度

  在檢查中發現不符合整治標準的“三小”場所、出租屋,應督促其經營者、業主整改火災隱患,落實安全責任。凡連續兩次在月份檢查中不合格且未整改完畢的“三小”場所、出租屋,由各村(社區)消防整治服務隊印制“消防隱患場所”牌匾并懸掛于該場所顯要位置,直至整改完畢。

  (十)動態監控制度

  對于新增、減少的“三小”場所、出租屋,加強情況的掌握和信息的報送制度,各村(社區)消防安全隱患整治服務隊應在每月5日以前將上個月轄區“三小”場所、出租屋的變動情況上報至鎮(街)消防安全隱患整治領導小組,各鎮(街)消防安全隱患整治領導小組應在每月10日以前將轄區“三小”場所、出租屋的變動情況上報至市消防安全隱患整治辦公室。

  (十一)終端監控制度

  整合村(社區)治安隊、戶管員、安全辦等相關人力資源,實行分街、分區域監管,將監管責任下放到個人,做到全時監控,全程跟蹤,責任到人。巡查員要定期向村(社區)主管領導匯報。村(社區)要與“三小”場所、出租屋的業主(經營者)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安全責任。

  (十二)監督聯動制度

  健全鎮(街)職能部門聯動監管制度,強化村一級管理,加強對業主或經營者、承租者的監督,規范村(社區)、單位和企業處理事務的程序和時限要求,實行信息反饋,跟蹤監管,構筑職能部門監督、村一級監管、多方監督的新局面。

  (十三)檔案管理制度

  加強鎮(街)、村(社區)消防安全檔案的科學管理,要詳細地記錄轄區“三小”場所、出租屋的經營者、場地、經營范圍、辦證情況、被監管對象的資料及變更去向情況,并將每個場所重點部位用數碼相機拍照存入電腦歸檔案保存。

  五、工作標準

  “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標準范圍為小商鋪、小作坊、小娛樂場所和出租屋。整治工作標準依照《東莞市“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指引》(東府辦(20xx)37號)執行。

  (一)基本概念

  1.小商鋪是指設置在各類建筑(包括工業建筑、商業建筑、民用建筑、綜合建筑等)首層(含設置夾層的)的建筑小于200平方米的百貨店、副食店、雜貨店、服裝店、禮品店、書店、理發店、美容店、餐館等小型營業房,包含綜合市場、集貿市場、專業市場首層設置的商鋪。

  2.小作坊是指單層建筑面積不超過400平方米的加工場所。

  3.小娛樂場所是指建筑面積小于200平方米的娛樂場所、包括網吧、酒吧、歌舞廳、帶有卡拉OK功能的西餐廳等。

  4.出租屋是指僅出租供人員居住的,單層建筑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的建筑。

  (二)整治標準

  1.小商鋪

  原則不得設置住宿區域,確需設置的,應符合以下要求:

  (1)住宿區域應采用樓板、磚墻(砌至梁底部)和防煙性能較好的門與經營區域分隔;

  (2)住宿區域的門口應設置獨立式火災報警器;

  (3)住宿區域應設尺寸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4)配電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難燃套管保護,電氣設備應安裝在不燃燒體上。

  2.小作坊

  (1)應設置兩個疏散樓梯間,確有困難僅能設置一個疏散樓梯間的,應在明顯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裝有效逃生設置,四層及四層以上建筑的疏散樓梯間應通向屋面并保持暢通;

  (2)應設置簡易噴淋和消防卷盤;

  (3)配電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難燃套管保護,電氣設備應安裝在不燃體上;

  (4)小作坊內不應住人,確需住人的,必須用樓板、磚墻(砌至梁板底部)和防火門與其他區域進行防火分隔;住宿區域必須有獨立的疏散樓梯間或其他有效逃生設施,并應在住宿區域與生產、儲存區域的連通口處及公共走道設置獨立式火災報警器;設有防盜網的,防盜網應開設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3.小娛樂場所

  按國家現行消防技術標標準執行。

  4.出租屋

  (1)應設置兩個疏散樓梯間,確有困難僅能設置一個疏散樓梯間的,應在明顯且便于疏散的位置安裝有效逃生設施;

  (2)出租屋的房間隔墻必須采用不燃燒體分隔樓板底部;

  (3)疏散樓梯間內嚴禁搭建有人留宿的值班室;

  (4)四層及四層以上出租屋的疏散樓梯間應通向屋面并保持暢通,每層應設消防卷盤,公共走道設置應獨立式火災報警器;

  (5)配電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難燃套管保護,電氣設備應裝在不燃燒體上;

  (6)嚴禁在公共走道、樓梯間和安全出口處使用明火;

  (7)設有防盜網的,每一單元(獨立空間)應獨立設置不小于0.5×0.8米的逃生、救援出口。

  六、證照辦理程序

  (一)新增小商鋪、小作坊、出租屋證照辦理程序

  凡新開設小商鋪、小作坊、出租屋需辦理有關行政許可,應向村(社區)消防安全隱患整治服務隊提出書面申請,整治服務隊應及時受理并在5個工作日內檢查完畢,填寫《消防檢查登記表》、《初辦證照消防檢查記錄表》(《小商鋪初辦證照消防檢查記錄表》或《小作坊初辦證照消防檢查記錄表》、《出租屋初辦證照消防檢查記錄表》),建立被檢查單位檔案,并將《消防檢查記錄表》上報至鎮(街)消防安全隱患整治領導小組,鎮(街)消防安全隱患整治領導小組應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將結果抄報工商或出租屋管理部門。

  (二)既有小商鋪、小作坊、出租屋檢查及辦理證照程序

  村一級消防安全隱患整治服務隊負責轄區所有小商鋪、小作坊、出租屋的檢查工作,包干到人。

  1.檢查人員應該佩戴工作證件。檢查采取按月檢查的方式,每家單位每月檢查次數不得少于一次。

  2.初次檢查時應填寫《消防檢查登記表》,建立被檢查單位檔案。

  3.檢查時應填寫《消防檢查記錄表》(《小商鋪消防檢查記錄表》或《小作坊消防檢查記錄表》、《出租屋消防檢查記錄表》,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檢查單位保存,一份留消防安全隱患整治服務隊)。

  4.月份檢查結束后,消防安全隱患整治服務隊應將檢查情況匯總,填寫《檢查統計表》上報至鎮(街)消防安全隱患整治領導小組;鎮街將轄區各服務隊檢查情況匯總,填寫《檢查統計表》上報市消防安全隱患整治辦公室。

  5.在工商、出租屋管理部門開展年審前,消防安全隱患整治服務隊應對轄區所有小商鋪、小作坊、出租屋進行檢查,并收集《消防檢查記錄表》(《小商鋪消防檢查記錄表》或《小作坊消防檢查記錄表》、《出租屋消防檢查記錄表》),由消防安全隱患整治服務隊隊長加注意見(對在最近三次檢查中有二次不合格的及最近一次檢查不合格的判定為不合格),并上報至鎮(街)消防安全隱患整治領導小組。

  鎮(街)消防安全隱患整治領導小組對各消防安全隱患整治服務隊上報的檢查情況進行審核,根據需要實地抽查,并將審核結果抄報工商、出租屋管理辦公室等相關主管部門。

  工商部門、出租屋管理部門在辦理有關行政許可和年審項目時,應將鎮(街)消防安全隱患整治領導。小組審核結果作為辦理行政許可及年審的前置條件。

  (三)不屬于小商鋪、小作坊、出租屋范圍的其他場所(包括小娛樂場所),均應按照國家現行消防技術標準辦理消防行政許可手續。

  七、措施要求

  明確責任、各施其職。各級政府、各部門必須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切實履行職責、落實措施、加強管理,扎實推進整治工作。

  (一)落實監管責任

  各鎮(街)要與各村(社區)分別簽訂責任書,建立領導責任制、目標管理和量化管理制度。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強化管理。各村(社區)要與各消防協管員(巡查員)簽訂消防責任書,實行定員、定崗、定責任到人,將責任分片包干到人。

  (二)突出查處重點

  各鎮(街)、各部門應加強對“三小”場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隱患檢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進行。重點查處:1.消防器材未按照標準配齊配好、消防通道存在堵塞情況的三小場所、出租屋;2.存在“三合一”(生產、倉庫、居住等合一)或非磚墻閣樓并且未按標準設置逃生出口的“三小”場所、出租屋;3.經營證照不齊全的“三小”場所、出租屋。

  (三)本方案提及的《消防檢查登記表》、《初辦證照消防檢查登記表》、《消防檢查記錄表》、《檢查統計表》等表格由市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大宣傳大培訓)辦公室另行下發

  (四)監督聯動程序要求

  1.反映:對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和需要停產整改、關閉的“三小”場所、出租屋,由村(社區)向鎮街報告。

  2.監管:鎮(街)各職能主管部門對村(社區)上報的消防安全隱患要及時地作出處理和答復,并依照權限進行處理或上報主管部門。

  3.知會:市工商局、市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辦公室對新辦證照及辦理年審的“三小”場所、出租屋作出批復后,應及時將批復情況告知各鎮(街)整治辦或有關職能部門,以便實施全方位監管。

  廣東省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年度考核實施方案6

  一、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王甲文孫仕躍

  副組長:張慎強李道水郭立新白金濤藏迪李濤

  組員:中層領導、年級組長、教師代表六人每次推選產生

  二、范圍對象

  考核年度內在籍在崗的教職工,均屬考核對象。

  三、考核內容:

  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德為前提,以績為重點。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以師德考核數據為準。

  能40分,主要考核業務能力,以完成教學任務情況和課時工作量數據為準。

  勤20分,主要考核出勤情況,以考勤機數據為基礎,以請假條及查崗為準。

  績20分,主要考核工作效果,以教學質量、參賽名次及研究成果數據為準。

  四、能40分的考核分兩部分:

  (一)課時工作量(滿分20分)

  1、基礎工作量(滿分12分)

  根據教師工作課時計量一覽表統計情況,達到平均工作量者計12分。

  有下列情況者減分:

  ⑴非公被代課每節0.1分。

  ⑵上課遲到或者拖堂每次0.1分,空堂每次1分。

  ⑶對查出的問題不整改1分,整改不到位0.5分。

  2、其他工作量(滿分8)

  ⑴因公代課,每節0.1分。組織課間操并點評每天0.1分。

  ⑵公開課:學校1、辦事處2、新泰市3、泰安市4、山東省5、國家6。

  ⑶開發校本課程,資料規范齊全,實用性強3分。

  ⑷家長學校授課100人以上,每次5分

  ⑸豐富校園網站。建立名師工作室并且每周更新一次,每學期積累教育資源1萬字者獎勵3分。或堅持每周上傳一篇文章,每學期積累教育資源1萬字者獎勵3分。四十歲以下教師每月完成1本校園剪報者獎勵3分;四十歲以上的老教師每學年完成6本剪報者獎勵3分。

  ⑹應急性工作,視工作量及屢行職責情況,每次加0.5-2分。

  ⑺因工作需要,放棄應享受的假期投入工作者,視情況每次加0.5-2分。

  (二)保證教學質量的過程性任務(20分)

  第一部分:一般教師

  1、備課(6分)

  提前一周備課,按要求完成常規備課任務者即得備課的基礎分6分(每周計0.3分,按照20周計算),學期末評選30%優秀者獎勵2分。

  2、上課(滿分4分)

  教學評價小組每學期按照課堂教學評價標準對任課教師進行一次綜合評定,達到常規要求者即得基礎分4分。經過教學巡查,出現了以下違規現象者,每次扣除0.5分,分別是:上課不帶教案;不按教學進度授課;不經過允許就私自竄課;上課期間接打電話或做與課堂教學無關的事;課堂紀律亂、教學秩序差,教師不加管理;沒有按照課表安排進行教學活動;不按規定改變上課地點,學期教學任務完不成者全部扣除。

  3、作業及輔導(滿分6分)

  符合作業批改要求者得基礎分1.8分,不符合批改要求者酌情扣分,作業批改有創新,并且收到良好效果者獎勵0.2分。

  4、檢測考試。(滿分4分)

  做好平時的檢測(單元檢測),要有記錄,有評價單,有講評,有二次過關檢測。期末考試有復習方案,有原始材料及有情況分析,有成績報告單。完成任務者得4分,否者酌情扣分。

  第二部分:領導班子。

  1.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滿分10分)

  (1)有計劃(2分)。開學初根據學校計劃制定出切合實際的工作計劃。具體開展每項工作前要擬定出方案。

  (2)有措施(2分)。各項工作有具體的落實措施,按計劃有序地開展主體工作。

  (3)有檢查(2分)。安排的每一項工作都要有檢查、有督促、并認真填寫有關的檢查記錄。

  (4)有總結(2分)。注意總結自己的工作,做到每周匯報,每月小結,每學期做一次工作述職并寫出詳實的工作總結。不能及時總結工作,使工作出現被動局面者,視情況酌情扣分。

  (5)有提高(2分)。所承擔的工作每學期都有新進展,在上級組織的評比中呈上升趨勢。工作沒有新的突破,在各級評比中成績不佳,該項不得分。

  2.加強學校管理。(5分)

  (1)深刻領會國家的方針政策,及時準確地向教師傳達上級文件精神。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銳性和政策水平(1分)。不能及時傳達上級精神者不得分。

  (2)每天巡視校園,每周參加例會,每月召開有關人員參加的工作質量分析會。(1分)

  (3)注重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工作方法恰當,工作流程順暢(1分)。因方法不當而使工作停滯不前或耗時低效造成人員和時間的浪費不得分

  (4)經常深入教學第一線,按要求上課、聽評課(1分)。

  (5)嚴格執行每天的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作時間。(1分)

  3.愛崗敬業,樹立良好的班子形象(5分)。

  (1)辦事公平公正公開,教師滿意度高(1分)。

  (2)組織觀念強,說話做事顧全大局,講團結,不利于團結的話不說,不利于團結的事不做(1分)。

  (3)部門之間互相協作,彼此之間相互扶持,充分發揚團隊精神(1分)。本位主義強,不協助他人或妒賢忌才,故意拆臺者不得分。

  (4)工作中主動挑重擔,及時處理本部門發生的.一切事情問題,如遇大事急事不分哪個部門必須主動積極地處理且及時向校長匯報(1分)。如果因知情的領導沒有及時處理而造成不該有的后果,將視其失職,據情節輕重酌情扣1—10分。如后果嚴重將被定為考核不合格。同時承擔其他相關責任。

  (5)擺正位置,服從領導;多講奉獻,少講索;不以權壓人,而以人格魅力帶動人(1分)。以上三點如有一點做得不夠好,則不得分。

  第三部分:工勤人員。

  1.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崗位紀律(10分)。工作不能盡職盡責,有違紀行為扣1—10分。

  2.服從學校分配,及時高質量地完成學校領導臨時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工作積極想辦法,不拖、不等、不靠(10分)。工作態度不端正,沒有主人翁意識,工作散漫低效扣1—10分。

  (五)工作效果的考核(20分)

  1、教學效果。以期末考試為依據,按教師所教班級分別計算及格率5%、優秀率5%、平均分10%三部分。

  平均分計算:所教學科成績均分達到平均分得10分,超出或者降低1分,加或者減1分。

  及格率、優秀率計算:參照平均分方法計分。

  考試無可比性的學科按基礎分的90%計分。

  未考試學科按基礎分的80%計分。

  (1)與平行班成績比:單科四項指標統計年部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第四名加1分,四項指標均高于年部平均線的班級每科加0.5分。

  (2)與本班前一學期成績比:平均分、優秀率、及格率、每項1分:根據公式“(本學期班級平均線—年部平均線)—(上學期班級平均線—年部平均線)=‘正值’加1分,=‘0’加0.7分,=‘負值’給基礎分0.5分。”標準差比前一學期減小每減小1加0,2分,保持年部第一名的班級每科加0.5分。

  (3)提高幅度(1分):語文、數學均有提高的班級另加1分。

  2、教學成果。

  (1)優質課課:學校1、辦事處2、新泰市3、泰安市4、山東省5、國家6。

  (2)論文(作品)發表:學校1、辦事處2、縣3、市4、省5、國家6。只評選未發表的折半計分,立項或者結題的課題研究雙倍計分。

  (3)指導獎:學校1、辦事處2、縣3、市4、省5、國家6。

  (六)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教師:

  (1)在全市組織的大型活動中,違反規定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經濟損失者。

  (2)違反上級有關規定,亂收費、亂補課、亂訂材料、非法經營或因酗酒、賭博、工作失職造成很壞影響者。

  (3)打罵學生、侮辱學生人格、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很壞影響的責任者。

  (4)經全面考核最后得分低于60分者。

  四、考核結果及使用

  1、考核結果按優秀、合格、不合格分為三個等次。其中優秀人員不超過考核人員的20%。

  2、年度考核優秀者,可作為教師評先選優、獎勵工資的必要條件,考核不合格者,當年不能晉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緩晉一檔職務工資。

  3、受行政警告處分的人員,對其進行年度考核,但在受處分的當年,考核結果不能定為優秀。

  本方案由學校考核小組負責解釋。

年度考核實施方案7

  一、宗旨

  為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懲、調遷、升職、退職等的依據及了解并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能力作為訓練發展的參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進其工作為宗旨,特制定本辦法。

  二、程序

  1、員工考績每年定為一次,作為年終考績。

  2、農歷春節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發考核表,至各部門。各部門主管須于春節前io日初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匯整,再呈報總經理復核及批示。

  3、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復核。

  4、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復核完畢,由管理部轉發各單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管理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三、分等

  年度考績區分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60至69分:丙等。

  同時要注意考績分數一律為整數

  四、限制

  1.員工及主管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全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

  (3)曠工全年達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全年累計達20次以上(含);

  (3)曠工全年達2日以上(不含)。

  3.人數限制。

  (1)特等。

  各單位人數為5人以下,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1人。

  各單位人數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2人。初核為特等考績者,該單位主管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一書”予總經理。

  (2)各單位考績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單位8人,則總分數不得超過8 x 80 = 640分)。但如果該單位主管認為該單位表現極佳,得簽呈總經理核示,核準者為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并人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五、增減分數

  員工于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行加減分數,其按下列規定:

  1、記大功1次者加5分,記大過1次者減5分。

  2、記小功1次者加3分,記小過一次者減3分。

  3、嘉獎1次者加1分,申誡1次者減1分。

  4、曠工i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本項增減分數,獨立于考績平均總分數(80分或85分)限制之外。

  六、獎懲

  1、考績特等者,優先予以升遷職位及職務。

  2、考績獎金、罰金連同年終獎金發出。

  七、申訴

  凡個人對單位主管所評定的考績分數不服者,可簽報呈遞總經理室,再呈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室裁定進行調查或維持原議。申訴日期限于考績經管理部門通知個人后2日內進行申訴,逾期不予受理。

  八、要求

  辦理考績的主管人員均應以客觀立場評議,不得詢私。凡經總經理室審查出有違反企業的規定者,該主管記一次小過,呈總經理核備。

  九、附則

  1、各員工的考績,經總經理復核后,若有批駁者,由總經理室人員返回該考核的主管,重新審慎評核考績分數,再呈批示。

  2、固定年終獎金額數,由總經理依年度經營狀況做裁決。

  3、本辦法呈交總經理核實后,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年度考核實施方案8

  一、考評原則:

  遵循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實績的原則,客觀反映公司所屬各部門的工作業績和工作目標執行情況,以及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工作成果。

  二、考核對象:

  全體員工(不含公司總經理)。

  三、考評組織:

  考評小組成員由等同志組成。考評小組負責指導考評工作、審核考評結果等,人事行政部具體組織實施考評工作。

  四、考評方法:

  (一)考評前,要求全體人員撰寫年度工作總結,作為年終考核、評先評優的依據之一。

  (二)員工年度綜合考評。

  結合考慮員工工作業績考核和綜合表現考評情況,工作業績考核平均得分占年度綜合考評的60%,綜合表現得分占40%。即:年度綜合考評得分=工作業績考核平均得分*60%+綜合表現考評得分*40%。

  1、工作業績考評內容:即《20xx年度目標管理考核辦法》。

  2、綜合表現考評內容。主要考核員工工作態度(15%)、工作能力(25%)、忠誠度(15分)、團隊精神(15%)、創造性(15%)、組織紀律(15%)等方面情況(詳見:員工年終考評表)。

  3、綜合表現考評權重。員工自評占10%,互評占20%,直接上級評價占40%,總經理評價占30%。

  4、匯算計分。人事行政部根據相應權重計算出年度綜合考評分,報考評組審核評定。

  (三)、公布考評結果,發放年終獎。

  年度綜合考評結果分為A、優:90分以上;B、良:80-89分;C、合格:60-79;D、不合格:60分以下。

  考評結果為A者,全額發放年終考評獎;考評結果為B者,發放年終考評獎的90%;考評結果為C者,發放年終考評獎的60%;考評結果為D者,不予發放年終考評獎。

  五、相關事項規定:

  (一)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崗位聘任、評先評優、獎勵等方面的依據。

  (二)年終綜合考評后,由公司研究適當計發年終考評獎,并確定具體金額。

  (三)對被評為先進員工、優秀員工、明星員工的,經公司研究,可給予一定的'獎勵金額。

  (四)對連續二年被評為優秀員工、明星員工的,經公司研究決定,可優先晉升、加薪。

  (五)在企業經營管理中對公司有重大貢獻、創造較大的直接或間接效益的員工,由總經理決定給予一定的獎勵。

  六、時間安排:

  (一)x月15日前,撰寫個人述職,完成員工自評、互評。

  (二)x月20日前,公司組織考評工作,人事行政部匯算計分,考評組審核評定并公布考評結果。

  七、其他事項。

  (一)各員工在對一年來的工作進行認真總結的同時,還要檢查尚有哪些工作未完成,對未完成的工作應在春節前加以落實,努力做到今年任務圓滿完成。

  (二)員工在年終考評測評中應秉著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認真負責的態度,如實反映自己一年來的工作表現,做到不隨意應付,不弄虛作假。部門對員工的考評也應做到客觀、公正。

  附:考核表格

年度考核實施方案9

  生產管理工作,崗位本職工作加上績效的長期監督管理,促使員工長期努力工作,做實做細。唐山生產管理咨詢公司宏智瑞達企業管理,以下介紹某公司倉庫帳管員績效考核方案:

  對倉庫帳管員的考核,主要包括工作業績、制度遵守、出勤、合理化建議四部分,其中,制度遵守、出勤為扣分項,而合理化建議則為加分項。

  1、賬務登記差錯率。

  權重25%;考評辦法:

  ①目標值為0,達到目標值,得滿分100分;

  ②差錯率每提高1%扣xx分,差錯率超過5%時記為0分;信息來源:倉儲經理、財務部的檢查記錄。

  2、賬務卡核對工作按時完成率。

  權重20%,考評辦法:

  ①賬務卡核對工作100%按時完成,得滿分10分;

  ②每降低1%扣除xx分,低于95%使記為0分;信息來源:倉儲經理、財務部的`檢查記錄。

  3、財務數據按時記錄入準確率。

  權重15%,考評辦法:

  ①目標值為100%,達成目標值得滿分100分;

  ②每降低1%扣xx分,及時率低于95%時記為0分。信息來源:倉儲經理、財務部的檢查記錄。

  4、倉儲財務報表質量。

  權重20%,考評辦法:

  ①報表內容全面、數據準確真實,得滿分100分;

  ②報表內容有缺項或數據不真實,每發現一次扣xx分,發現次數超過3次,該項考核記為0分;信息來源:倉儲經理、財務部的檢查記錄。

  5、倉儲財務報表編制及時率。

  權重10%,考評辦法:

  ①目標值為100%,達到目標值,得滿分100分;

  ②每降低1%扣xx分,及時率低于95%時記為0分。信息來源:倉儲經理、財務部的檢查記錄。

  6、財務資料完整率。

  權重10%,考評辦法:

  ①賬務資料無缺失、無破損,得滿分100分;

  ②每出現一次公司規章制度,扣xx分;信息來源:倉儲經理、財務部的檢查記錄。

  7、制度遵守情況。

  按照實際分數扣分。考評辦法:

  ①每違反一次倉儲作業規章制度,扣xx分,

  ②每違反一次公司規章制度,扣xx分,信息來源:倉儲經理檢查記錄、公司違紀處理罰單。

  此外還有出勤情況、合理化建議方面的考核。

年度考核實施方案10

  為進一步體現公立醫院的公益性,準確考核醫院的工作績效,促進全市公立醫院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我市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一、考核目標和原則

  (一)主要目標

  按照中省市對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有關要求,建立以公益性為核心,以結果性指標為導向,涵蓋社會效益、醫療服務、綜合管理、可持續發展等維度的公立醫院綜合考核體系。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公益導向原則。突出公立醫院公益性,著眼公眾健康,將維護群眾健康權益和履行公共服務職能作為考核醫院績效的主要內容。

  堅持科學公正原則。建立結果公開、社會多方參與的監督機制,強化信息技術支撐,確保考評結果的公信度。

  堅持分類分級原則。按照管理層級和機構類型,分級分類實施醫院績效考核。

  堅持激勵約束原則。將考核結果作為財政投入、項目建設、醫保額度、院長考核的重要依據,獎優罰劣,拉開差距,促進績效持續改進。

  二、考核對象和主體

  (一)考核對象。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范圍包括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和市婦幼保健院。

  (二)考核主體。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有關單位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對市級三大醫院開展績效考核。

  三、考核內容

  績效考核主要包括社會效益、醫療服務、綜合管理、可持續發展、“一票否決”等5個方面。

  (一)社會效益。重點考核公眾滿意度、政府指令性任務完成情況、費用控制、與基本醫保范圍相適應、病種結構合理、綜合改革等內容。

  (二)醫療服務。重點考核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便捷和適宜等內容。

  (三)綜合管理。重點考核行風建設情況,人力效率、床位效率、成本效率、固定資產使用效率、預算管理、財務風險管控、醫療收入及支出結構等運行情況。

  (四)可持續發展。重點考核人才隊伍建設、臨床專科發展、教學科研、信息化建設等內容。

  (五)一票否決指標。主要包括違法違紀管控、安全生產與醫療事故管控等內容。

  四、考核方法與程序

  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采取年度考核與日常考核相結合、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結合、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考核與第三方評估相結合,通過查閱資料、調查訪談、數據分析、現場查看、公眾評議和述職報告等方式,對日常運行監測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研判。

  (一)考核準備。績效考核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年初由市衛計局制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明確指標體系、組織分工、考核程序、結果應用等,組建考核組,做好考核準備工作。

  (二)醫院自評。每年的6月底、11月底,各公立醫院按要求開展自查自評,形成自評報告,及時報市衛計局。

  (三)考核實施。考核小組或第三方機構根據自評報告,通過現場核對、查閱資料、問卷調查、座談訪問、核實報表數據、聽取院長述職等方式進行考核,同時運用信息技術采集相關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形成考核報告。

  (四)考核結果評定。采取百分制辦法,考核格次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為優秀;得分80-90分的為合格;得分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市衛計局根據考核意見,確定院長績效考核結果,提交市醫改領導小組(或醫院管理委員會)審定。

  五、考核結果的運用與信息公開

  (一)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經費補助、項目安排、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據,并與醫保基金支付、醫院等級評審等掛鉤。

  (二)考核優秀的,給予一定比例的`績效激勵措施,連續2年考核優秀的,給全院職工加發一個半月的績效工資獎勵。建議紀檢、組織等部門對考核不合格的,給予相關責任領導一定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醫院不能評為優秀,院長不得提拔使用;連續三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院長職務,其他領導班子成員一年內不得提拔或者交流使用,醫院一年內不得評為各類先進。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要對院長及相關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追究責任人員相應責任。

  (四)考核結束后,市衛計局要將績效考核結果報送渭南市衛計局,渭南市將通過有關政府的網站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

年度考核實施方案11

  第一條 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第二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教學、經營、辦公等區域內吸煙或遺留煙頭者;

  3、擅自使用和遮擋教學、經營、辦公等區域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標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擺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者。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違章使用電器設備和私拉亂接電線者;

  3、未經允許動用電氣焊及明火施工者;

  4、違規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5、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者(不包括賠償金);

  6、裝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規定進行阻燃處理者;

  7、違規安裝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規引起火災或造成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

  9、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年度考核實施方案12

  一、 制定考核工作細則及評分表格(見附件)

  二、 明確考核工作班子

  1、 領導:縣發展第三產業領導小組

  2、 成員:縣三產辦、商務局等單位同志組成。

  三、 考核工作分組及考核單位安排

  第一組:

  帶隊領導:譚慶淼

  成 員:龔鵬飛 印維平 張文玉

  考核單位:子良鄉、太平鎮、三圣鄉、維新鎮、蒙泉鎮、夾山鎮、二都鄉、楚江鎮、新關鎮、易家渡鎮、秀坪園藝場,夾山管理處、縣供銷社、縣勞動局、縣交通局、縣公路局、縣文化局、縣廣電局、縣人民銀行、縣科技局、縣教育局、縣衛生局。

  第二組:

  帶隊領導:李 芳

  成 員:李向陽 廖 巍 楊國慶

  考核單位:南北鎮、東山峰管理區、壺瓶山鎮、羅坪鄉、所街鄉、雁池鄉、磨市鎮、白云鄉、新浦鄉、皂市鎮、白云山林場,皂市水庫管理局、縣房管局、縣民政局、縣商務局、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電信局、縣旅游局、縣體育局、縣郵政局、縣城管執法局。

  四、 考核工作要求

  1、交通工具及差旅費用:縣三產辦、商務局各負責一個小組的費用。

  2、嚴格考核,嚴肅紀律。根據考核細則及要求,各考核小組客觀公正地給各單位評分,并做好考核情況的詳細記錄。堅決杜絕人情分、印象分。每小組只能評6個先進單位,其中鄉鎮3個、縣直3個。

  3、時間要求:本次考核工作于12月18日完成:

  12月8日—12月15日,完成各單位的'考核評分工作,各小組考核情況的匯報材料交縣三產辦;

  12月16日—12月18日,召開各組碰頭會,將全縣考核工作情況匯總、研究,形成完整的考核材料,上交縣領導。

年度考核實施方案13

  一、考核工作目標

  為了推進我縣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創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縣教育局決定在全縣開展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活動。

  開展這項活動,就是要進一步強化常規教學管理,突出教學中心地位,引導教師鉆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斷創新,努力實現教師教學技能發揮最大化、教學過程最優化、教學績效最佳化的目標。

  二、考核對象與時間

  全縣在職中小學教師(含中專、特校、幼兒園教師及代課教師,下同)均應參加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

  鄉鎮中心學校管理人員及學校非教學崗位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考核將按系列另行分別組織。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每學年度進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結束前完成。

  三、考核內容及等級劃分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教學素質(15%)——主要考查素質基礎和平時教學技能發揮情況;

  2、教學過程(45%)

  ①教學設計(10%)——主要考查教師常規教案的設計(含基本課件制作)的情況;

  ②課堂教學(25%)——主要考核教師課堂教學的組織和實施情況;

  ③教學批輔(10%)——主要考核作業批改和師生輔導的情況。

  3、教學效果(30%)——綜合考查教師教育教學的績效。主要包括: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習習慣、學習方式、學習方法與能力以及考試成績,同時參考平時其他教學考查和學科活動績效等情況。

  4、教學創新(10%)——主要考查教師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況。

  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將依據上述各項指標的考核細則(附后),將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分為四級,具體標準為:60-69分為一級,70-79分為二級,80-89分為三級,90分以上為四級。60分以下的不定等級。

  四、考核工作的組織

  1、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中小學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其具體人員如下: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國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縣教育局普教股、教師管理股、教研室及相關職能股室共同負責該項工作的具體實施。

  各鄉鎮中心學校及縣直單位都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這項工作。要把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工作作為今后一個時期教學常規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緊抓實,以此達到消滅差課、提高課效,大面積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職責具體分工是:鄉鎮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一、二級的考核由各中學、片中心小學負責組織,三、四級的考核由中心學校集中組織;縣直學校一至四級的考核均由各學校負責組織。各單位應在每年8月31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鄉鎮中心學校應加強對一、二級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指導和監控,并對各級別的申報工作嚴格把關。縣教育局每年將對各單位的考核組織工作及三級以上的考核結果進行隨機抽查,并依據縣鄉兩級抽查結果核定具體發證人數。

  3、各級考核均實行個人申請、分級測評、集中審核發證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發證工作后,每年定時將當年考核結果記載在證書上。

  五、相關管理規定

  1、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實行等級證書和“五掛鉤”制度。即:從20xx年起,在各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類評優及骨干教師(含名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等)推薦、績效工資發放等工作中,堅持把教師的教學工作質量作為主要考核指標。

  其中,申報中學高級職稱的教師,除應符合相關基本條件外,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最低應達到三級水平;申報中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二級水平;申報初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一級水平(截止當年12月31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教師可降低一個等級要求)。

  凡教學工作質量等級不能達到三級水平以上的教師,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評為優秀,也不得作為縣級以上綜合模范及特級教師、名師、骨干教師、教學能手的推薦對象。

  對連續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不能達到一級水平的教師,應作待崗或轉崗處理。

  各單位還應將教學質量考核作為發放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2、教師教學成績考核以常規教學檢查記載、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學生評教等為基本依據。對在重大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及獲得其他教學質量獎勵的適當予以加分。

  3、各單位均應及時收集和保管相關數據,建立和完善教師教學質量檔案,為教學質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據。

  4、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三、四級的指標原則上分別控制在上崗教師的15%、5%以內,對部分優秀教師相對集中需要突破指標的單位,須向縣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在組織專家組赴校考核后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5、各單位應向全體教師宣傳有關政策規定,在教學工作質量考核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應在本單位予以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附件:田羅縣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細則

年度考核實施方案14

  一、考核基本情況

  (一)考核目的

  為了提供銷售經理與員工雙向溝通的有效途徑和有效評價房地產銷售人員的工作業績,及時改進和提升工作品質,激勵成績突出的員工,鞭策落后員工,全面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形式

  以業績考核為主,多種考核形式綜合運用。

  (三)考核周期

  銷售人員采取月度考核的辦法,由銷售部經理統一進行考核。

  二、業績考核操作辦法

  (一)業績考核的原則對銷售人員實施考核。

  銷售人員的業績考核與部門銷售業績和個人銷售業績雙向掛鉤,個人銷售業績決定自身收入,對銷售人員進行綜合評分制度。

  1.1每一個月一次的銷售部綜合考評,按銷售部實際人數排名的前10%(不含主管)和后10%(不含主管)做出升降級評定,實行末位淘汰制度。

  1.2內部人才競爭采取公平公正的“賽馬制”,提撥優秀銷售人員為中層干部,根據企業內部評分來提撥人才。

  2、評定時間:

  評定時間一般安排在每個月5日進行。

  3、評定標準:

  銷售業績(60%)+業務水平(20%)+綜合素質(20%)=綜合分數(100%)

  4、評分標準:

  銷售業績=(實際銷售面積/2個月內銷售部總銷售面積)x100

  業務水平=(專業熟悉度+項目熟悉度+業務熟悉度)x100

  綜合素質=(接待禮儀+工作態度+表達能力+親和力)x100

  備注: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考評由各項目主管與營銷經理各占50%做出考評。各項滿分100,于每次測評前5天做出。

  5、定期公布優秀銷售人員在公司內部板報上,同時對評分末位的兩位銷售人員亮“黃牌”。

  三、相關獎懲規定

  (一)獎勵規定

  ①受到客戶表揚,每次酌情給予獎勵。

  ②每月銷售冠軍獎500元。

  ③季度銷售能手獎800元。

  ④突出貢獻獎500元,每月一名。

  ⑥超額完成任務獎250元。

  ⑥行政口頭表揚。

  ⑦公司通告表揚。

  (二)處罰規定

  1、銷售人員不按照公司規定填寫相關表格的,每次酌情扣發10元到20元的獎金。

  2、銷售人員完不成銷售任務的,按10元/m’扣罰,至每月工資不低于400元止。

  3、已轉正的銷售人員連續三個月不能完成銷售任務的,員工待遇等同于試用員工;如果試用員工不能完成銷售任務的.,將被淘汰;臨時員工沒有底薪,時間自由安排,實行“三工并存”制度。

  4、銷售人員私下為客戶轉讓物業收取費用的,做除名處理。

  5、銷售出現錯誤將視情況給予相關人員10元至100元的處罰。

  6、銷售人員不按順序接待客戶,并受到客戶投訴的,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20元的處罰,第三次給予50元的處罰。

  7、銷售人員涂改客戶記錄的,視為作弊行為,第一次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第二次公布人員名字處罰50至500元處理,第三次給予除名處理。

  8、銷售人員若因態度問題遭到投訴的,一經核實做除名處理。

  9、銷售人員因服務之外原因遭到客戶投訴的,一經核實,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50元的處罰。

  四、績效反饋面談

  1、目的:

  為了對考核的結果形成一致的看法,既承認員工的優點,又指出存在的不足;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的協議;討論并制定雙方都能接受的績效改進計劃等。

  2、參與人員:

  ①普通反饋面談由銷售主管與銷售人員進行;

  ②特別情況可安排營銷總經理或總經理在場進行。

  3、面談流程(具體操作由主管安排):

  ①首先告訴員工你面談的總體工作要求;認真聽取員工的自我鑒定;解決員工問題,調節好員工情緒。(主管在此步驟自行安排)

  ②制定行動方案,提出總結意見,落實工作改進計劃

  ③結束業績績效評估面談。

年度考核實施方案15

  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市政府經研究,決定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200年度消防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具體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消防目標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市消防工作目標考核領導小組,副市長丁福浩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楊曉陽、市公安局副局長王世林、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郝松道、市消防支隊支隊長白中初任副組長,市文化、工商、商務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目標考核工作,牛少軍任辦公室主任。

  二、考核時間

  2月1日到2月10日。

  三、考核內容

  1.《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0〕15號)貫徹執行情況,是否以政府文件制定貫徹意見,消防保障經費是否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2.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情況;

  3.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情況;

  4.城市社區消防建設和農村消防工作情況;

  5.市政府和各縣(市、區)政府掛牌督辦的18處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情況;

  6.消防監督執法情況,“颶浪一號”和“颶浪二號”行動開展情況;

  7.農村重點鎮和鄉鎮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情況以及消防文職雇員招收、工資、各類保險辦理情況;

  8.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和“消防安全百日會戰”工作開展情況;

  9.火災事故發生情況,對火災事故責任人責任追究情況,火災四項指數增長率不超過全市平均值,全年無特大火災事故。

  四、考核方法

  采取聽取匯報、查看資料、實地抽查等方式。抽查單位由考核組決定,采取明查和暗訪相結合形式。考核結束后,考核組要及時將考核情況向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反饋。

  五、等級評定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達標和不達標三種等級,90分以上為優秀,60分-89分為達標,59分以下為不達標。

  六、工作要求

  1.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考核組要由各委局主管領導帶隊。參加考核的有關單位要抽調得力人員,嚴格履行職責,認真做好這次消防目標考核工作。

  2.考核組要本著嚴肅、認真的'態度,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市政府有關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給予一個全面、客觀、公正的評價。通過考核要反映出各縣(市、區)政府及市政府有關部門消防安全工作的真實情況。在考核中要堅持同一標準,對在考核期間工作不認真、工作作風不扎實的,要從嚴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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