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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管理合同

時間:2023-01-15 10:05:34 經營合同 我要投稿

經營管理合同【精】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經營管理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經營管理合同【精】

經營管理合同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就乙方承包經營“沙灣市場”的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有效期內,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以及沙灣市場建設、經營相關部門批準文件,等所有相關文件,均成為規范甲乙雙方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承包經營行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第一條定義

  1.1甲方:根據甲方擁有位于的使用權,有權按照法律的規定和自己的要求和條件,為沙灣市場的所有商鋪、攤位及所有附屬設施提供給第三人從事承包經營活動,并取得相應的效益。

  1.2乙方愿與甲方簽定承包經營合同,成為承包經營沙灣市場的經營者,乙方同意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在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條件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1.3承包金:乙方承包沙灣市場范圍內的商鋪、攤位及附屬設施、設備而按約定數額、方式、時間向甲方交納的款項。

  1.4營業總額:指乙方在承包的商鋪、攤位、附屬設施及設備從事的任何經營及利用攤位或其附屬設施、設備,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收益。

  1.5附件和特別約定:本合同的所有附件部分都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做的特別約定若與本合同條款有不一致處,以特別約定為準。

  1.6本合同中關于期限的計算,按年計算的,從當年1月1日起算至該年12月31日為滿一年;跨年計算的,至下一年對日的前一日為滿一年;按月計算的,從月份的第一日起計算,至該月最后一天為滿一個月;跨月計算的,至下一月對日的前一日為滿一月,無對日的,月末日為到期日。

  1.7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說明或者就特定情況達成共識,本合同所約定的期限、日期均指公歷年、月、日,均包含中國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

  本合同所指“以上”包含本數。除非特別說明,本合同內容涉及的金額幣種,均為人民

  第二條承包經營范圍

  2.1甲方將沙灣市場的經營、物業管理、市場范圍內的商鋪、攤位、附屬設施及其設備交由乙方承包經營。(該商鋪、攤位位置以及交付時的已有的附屬設施、設備,見本合同附件;現有商鋪482間11568平方米、攤位446個之平面圖,市場測量總面積:69000平方米均屬乙方承包范圍。)

  2.2根據甲方營業執照許可的經營范圍,乙方按照自己的整體規劃,自主從事經營活動,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三條承包經營方式

  3.1乙方按照甲方原有的經營范圍(含物業管理)在內的自主經營、自負贏虧,自行收益和承擔因其自身的經營行為所產生的利潤和虧損。

  3.2在承包期內,乙方自行承擔除房屋出租稅(房屋出租稅由甲方承擔)以外的所有經營所需各項費用。如因乙方行為導致被有關單位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3.3證照責任:乙方從事經營所需許可證件由甲方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申領。(見本合同附件:證照交接清單)。

  第四條承包期限及承包金

  4.1承包期限為:貮拾年,從貮零壹肆年壹月壹日至貮零叁叁年拾貮月叁拾壹日。

  4.2若乙方希望于承包期滿后續經營的,應于距期滿日至少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就承包條件重新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五條承包金、稅金及其他費用

  5.1乙方承包經營的承包金采用以甲方20_年的原應收租金標準為本合同二十年的承包金基數;每五年為一個增長率調整周期;逐周期遞增的方法,先繳納后經營的原則。

  5.2承包金基數:(20_年甲方應收租金標準)萬元人民幣。

  5.3調整周期

  5.3.1第一周期: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

  5.3.2第二周期: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

  5.3.3第三周期: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

  5.3.4第四周期:20_年1月1日至2033年12月31日

  5.4增長率

  5.4.1第一周期總增長率為10%,但20_年度租金按20_年甲方應收租金標準不變。

  5.4.2第二周期總增長率為20%

  5.4.3第三周期總增長率為30%

  5.4.4第四周期總增長率為40%

  5.5承包金的計算:年度承包金=承包金基數×對應周期總增長率。

  5.6承包金繳納時間:乙方于當年1月31日前向甲方足額繳納當年度承包金。

  5.6乙方應當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繳納除房屋出租稅以外的(房屋出租稅由甲方承擔)各類稅,并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或要求繳納相關費用。

  第六條保證金

  6.1乙方須于簽定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萬元人民幣,作為乙方忠實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和條件的保證金。

  6.2承包期內,保證金交由甲方委托的代表人保管,交付之日起二年內,如乙方忠實地履行了本合同各項條款及乙方向甲方提供市場改造、新建方案的,甲方將其保證金全額無息奉還乙方,亦可折抵乙方20_年度承包金。

  第七條裝修、改建和新建

  7.1乙方在使用甲方各項設施、裝置時,如發生故障,應及時修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7.2甲乙雙方同意遵循“來添走棄”的原則,甲方同意乙方對承包經營范圍內的商鋪、攤位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改造、裝修、新建,在解除承包關系時,乙方新建或改造的固定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7.3乙方改造、新建方案應當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7.4甲乙雙方都不得因新建、改造而增加或減少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

  第八條逾期支付

  8.1乙方若未能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甲方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所欠甲方承包金的千分之三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該逾期付款金自應付之日起算,直至實際付款日止,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9.1甲方有權按約定收取承包金。

  9.2甲方保證對所發包的標的物具有合法使用權。

  9.3對乙方所承包的房屋裝修、改造或新建的方案及時審查并提出修改意見。

  9.4本協議簽定后甲方應及時將沙灣市場移交給乙方經營管理,乙方在確認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等處于適用狀態,能夠滿足乙方正常承包經營需要時預以接收。

  9.5甲方將沙灣市場設備設施管道等線路圖及相關資料提供給乙方。

  9.6甲方負責沙灣市場統一證照的辦理、換證和年檢后提供給乙方。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0.1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承包金。

  10.2乙方應當合法經營。

  10.3乙方應當愛護沙灣市場設備設施及環境衛生,及時維修和清理,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乙方負責向使用人統一收取并開支,乙方自負盈虧。

  10.4乙方確需改建或新建市場內結構設施的,方案應當事先征得甲方或甲方授權代理人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10.5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有關政策和法律,否則后果與經濟責任自負。乙方與第三方之間簽定的任何協議與甲方無關,涉及甲方的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0.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此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10.7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外經營活動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收益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10.8承包經營期內,遵守政府有關防水、防火、防盜、及人身安全的規定及要求,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壞,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承包經營標的物交還

  11.1本承包經營合同屆滿或因乙方承包期內造成本合同提前終止,并須在30日內完整地將承包標的物交給甲方,乙方在撤離后承包經營區儲存的所有物品視作乙方的遺棄物,甲方有權進行騰空或甲方認為適當的處理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責任的免除

  12.1若因甲方無法控制或不可歸責于甲方之原因造成的地震、火災、風災、水災、等自然災害,其它不可抗力及其他事故或者由于國家、地方政策變化、政府相關部門的行為以及其他非甲乙雙方原因致使市場不能正常營業或致使乙方及其人員的財產、人身遭受損害或損失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應免除乙方在此期間不能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及其他費用,如果由于上述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本合同自動終止,自終止之日起十日內,甲方應無息返還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未到期承包金及保證金,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13.1甲方主體的變更:合同有效期間,如甲方將沙灣市場轉移給第三方或者權屬發生變更時,應提前三個月明確告知乙方權屬變更的情況,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讓的權利。乙方明確放棄優先購買權時,本承包經營合同對新業主及乙方繼續有效,新業主及乙方均必須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條款,甲方主體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經營履行,甲方也不承擔違約責任,唯甲方應與新業主辦妥交辦手續。

  第十四條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4.1合約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申請,經雙方簽定合同解除協議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14.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中途撤離沙灣市場,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乙方交納的承包金不退還乙方,同時乙方還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剩余承包期基本承包金總額的三倍金額作為違約金,如仍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14.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擅自終止本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已交納的全部承包金,同時甲方還應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剩余承包期乙方營業總額及改建、新建投資總額的三倍金額作為違約金,如仍不足彌補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5.1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之規定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合同的任何義務均須向受損方賠償損失,賠償金額為受損方的可證明之實際損失的金額的一倍,違約方應在受損方提出書面要求后的7個工作日內向對方支付該等損失賠償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16.1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17.1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

  17.2雙方聲明

  17.2.1雙方聲明:本合同系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共同確定,在鑒定本合同過程中,雙方已對涉及到各自權利義務的條款進行了充分的協商和告知,并達成了共識,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認為本合同符合公平原則,且愿意接受合同條款及附件內容約束。

  17.2.2乙方特此聲明:本合同內容及附件內容已經完全明了和統一,并且了解沙灣市場現狀。

  17.2.3甲方特此聲明:在簽定本合同時沒有任何隱瞞和欺詐行為,并且已就乙方共享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義務、責任進行了充分說明。

  17.3條款標題:各條款的標題為方便參閱而設,所起的作用僅為提示和說明,以利于理解、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釋或者描述各具體條款的范圍和限度。

  17.4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所有條款的解釋或者描述有爭議時,應當做出有利于乙方的解釋。

  第十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見證人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2

  甲方:廣州番禺奧林匹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市奧德教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為更好地整合教育優勢和資源,使之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長,甲方將其所屬的“北京師范大學南奧實驗學校”已建成的小學(以下簡稱“小學”)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以下簡寫為“托管”)。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訂立以下合同:

  一、小學簡況

  小學占地 m2,建筑面積為 m2,可辦班 個,可容生 名。于 年 月 日開學,現有 個班 名學生、 位教職員工。

  二、托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如需繼續托管,則另訂合同。

  三、托管方式

  甲方將業已投入小學的所有資產(見明細附表)在托管期間無償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權屬所有者的全部權利進行經營管理。

  四、雙方責任

  甲方:

  1、在托管期內繼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關條件。

  2、在托管期內不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3、在托管期內不調減已投入小學的資產。

  4、在必要時,應乙方要求積極配合乙方解決須甲方到場的問題。

  乙方:

  1、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經營管理權,小學的學費及其它一切費用的收入歸乙方所有,小學教職員工的工資、福利、辦學經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乙方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2、承認托管前甲方和有關辦學單位簽訂的有關合作辦學的協議、合同,并履行其中應由甲方履行的責任與義務。

  3、對甲方已投入的資產負責維護、保養,如因教育實際需要而作變動,應通報甲方。

  4、負責托管期內新的教育投入。

  5、努力整合有關資源,把學校辦出特色,使之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應。

  6、積極配合甲方塑造品牌、促進銷售的宣傳活動,為甲方企業形象的提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多作貢獻。

  五、未竟事項的續辦

  甲方原報批的“北京師范大學南奧實驗學校”含初中部和高中部,日后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興辦初中、高中部,則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乙方負責土地以外的資本投入并負責興建和經營管理。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以補充協議形式予以補充完善。

  甲方:廣州番禺奧林匹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珠海市奧德教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經營管理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機電發展有限公司

  為了進一步強化乙方對市場的有效拓展,實現“經營抱怨、創造感動”的質量方針,_______________年度甲方擬建立起以“利潤”為中心的運作機制和激勵機制,最大限度地調動和激勵乙方經營班子的工作積極性、能動性,全面落實公司_______________年度實現銷售_______________億元,出口創匯_______________萬美元,確保利潤_______________萬元的經營目標。在公司章程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年度的經營管理責任書。

  一、經營責任制形式

  1、甲方以“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形式委托乙方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并以完成“利潤”作為主要考核指標,“銷售收入、產品交付準期率、成品一次交檢合格率、”等為輔助考核指標。

  2、經營責任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經營責任指標

  1、完成利潤:_______________萬元;

  2、銷售收入:_______________臺;

  3、產品交付準期率:_______________%;

  4、成品一次交驗合格率: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章程約定)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

  四、經營者薪、績效與分配

  1、經營者薪酬______________

  2、經營者績效指標與考核方法______________

  3、經營者的收益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

  五、責任書變更、解除或終止

  1、遇到特殊情況確需變更責任書時,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責任書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后解除本責任書。

  3、本責任書期滿后自行終止。

  4、在責任書期間因經營者管理不善導致連續(二年)虧損時可隨時終止責任書。

  5、經營者在任期內出現嚴重違紀違法事件,或出現瀆職、賄賂行為時立即終止責任書,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解除或終止責任書時須經過審計。

  六、其他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4、本責任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5、本責任書的解釋權歸實業公司管理部。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發展水果生產,增強農民經營果園的責任心,滿足城鄉人民生活和對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體和個人的經濟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認真討論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果園的地點和數量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的果園_________畝承包給乙方,其中:_________樹_________株;_________樹_________株;_________樹_________株;_________。土地及果樹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經營管理權和承包受益權。在合同期內,乙方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但不得買賣和出租。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陽歷)止。

  第三條 承包費、交費時間及辦法

  乙方在承包期內,自_______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費_______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費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承包費均以現金上繳,甲方收費后開出收據。交費時間均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陽歷)以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共為乙方提供貸款_________元,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撥給乙方上級分配的化肥指標_________公斤,農藥指標_________公斤,_________。

  2.甲方提供果園內守護房_________間(如果有此條件),供給乙方使用以下工具:_________。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執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加強對果園的管理,及時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蟲害,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負。

  2.加強果樹生長期內的修枝撫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樹勢樹形,以延長果樹的結果期。果樹修枝材歸乙方。

  3.乙方有果園的自主經營權,有水果銷售權。如果承包期間國家有派購水果任務,乙方必須優先滿足國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間,乙方應加強守護,日夜有專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損壞、糟蹋果樹的人或畜,由甲方協助處理,損壞或糟蹋一株果樹,罰款_________元,甲乙雙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個水果,罰款_________元,由甲方協助處理,罰款收入歸乙方。

  6.在承包期內,果園范圍內的空隙地,乙方新種植的果樹,結果收益甲乙雙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滿后,由甲方一次付給乙方新種果樹年產價值的_________倍(或付給_________元)。

  7.乙方對果樹噴灑藥物,應提前通知周圍群眾,以防發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屆滿,乙方應全部還清貸款并將果園、房屋、工具等物資如數交還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貸款和化肥、農藥_________指標,不提供看護果園的房屋(如果有此條款)和工具,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護不善,果樹被偷砍或損害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費,每俞期_________天,應向甲方償付欠交款_________%的違約金,并限期_________月內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權收回果園另包。

  5.乙方噴灑藥物不按農藥使用規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負責。

  6.合同期屆滿,乙方如丟失、損壞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應據實賠償。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間,果園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致使當年水果減產和絕收,可免交當年承包費;如造成減產,由雙方協商,據實遞減乙方的承包費。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樹損害,乙方不負責任。

  第八條 其它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終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承包合同。合同期滿后甲方如重新發包,在同等承包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果園經營承包費數量及上交時間表(略)

經營管理合同5

  ______縣________鄉______村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縣______鄉______村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水果生產,增強農民經營果園的責任心,滿足城鄉人民生活和對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體和個人的經濟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認真討論,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果園的地點和數量

  甲方將坐落在________的果園_______畝承包給乙方,其中:_________樹____株,____樹____株。土地及果樹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經營管理權和承包受益權,在合同期內乙方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但不得買賣和出租。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陰歷)止。

  第三條 承包費、交費時間及辦法

  乙方在承包期內,自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費人民幣____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費人民幣_______元。承包期均以現金上交,甲方收費后開出收據。交費時間均為每年的_____月___日(陰歷)以前。

  (本條也可采用列表形式,見后表)。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共為乙方提供貸款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撥給乙方上級分配的化肥指標______公斤,農藥指標______公斤,。

  2.甲方提供果園內守護房___間(如果有此條件)供給乙方使用以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執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但不得千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加強對果園的管理,及時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蟲害,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負。

  2.加強果樹生長期內的修枝撫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樹勢樹形,以延長果樹的結果期。果樹修枝材歸乙方。

  3.乙方有果園的自主經營權,有水果銷售權。如果承包期間國家有派購水果任務,乙方必須優先滿足國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間,乙方應加強守護,日夜有專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損壞、糟踏果樹的人或畜,由甲方協助處理,損壞或糟踏一株果樹,罰款一元,甲乙雙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個水果,罰款______元,由甲方協助處理,幾罰款收人歸乙方。

  6.在承包期內,果園范圍內的空隙地,乙方新種植的果樹,結果收益甲乙雙方按__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滿后,由甲方一次付給乙方新種果樹年產價值的______倍(或付給______元)。

  7.乙方對果樹噴灑藥物,應提前通知周圍群眾,以防發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屆滿,乙方應全部還清貸款并將果園、房屋、工具等物資如數交還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貸款和化肥、農藥指標,不提供看護果園的房屋(如果有此條款)和工具;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護不善,果樹被偷砍或損害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金______元。

  4.乙方通期不交承包費,每逾期___天,應向甲方償付欠交款___%的違約金,并限期____月內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權收回果園另包。

  5.乙方噴灑藥物不按農藥使用規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負責。

  6.合同期屆滿,乙方如丟失、損壞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應據實賠償。甲方提供房、工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間,果園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致使當年水果減產和絕收,可減少或免交當年承包費;如造成絕收,可減少或免交當年承包費;如造成減產,由雙方協商,據實遞減乙方的承包費。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樹損害,乙方不負責任。

  第八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終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滿獷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承包合同。合同期滿后甲方如重新發包,在同等承包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交村委會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訂

經營管理合同6

  第一條 場地位置及用途

  1、場地名稱:廣場(商場)部分區域(附平面圖)。

  2、經營范圍: 用于經營 。

  第二條 面積及使用范圍

  1、甲方同意將位于商場一層部分場地面積約 平方米提供給乙方使用。

  2、場地規格: 20 m(長)* (寬);乙方貨架不得高于。

  第三條 場地管理費標準支付與結算辦法

  雙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場地管理費為元/月,合同總金額為元。

  1、場地管理費用按預付的方式交付。由乙方在合同簽署之日一次性支付元的場

  地管理費。每一個交費結算期滿十日前(如遇法定公休假日順延)繳付下一期的

  場地管理費,以此類推。

  2、乙方經營必須自行安裝獨立電表,電費按實際電量計算。電費屬于代收代繳,甲方只提供普通收據,收費標準按泉州市商業經營標準執行,同時乙方應按照應付

  電費的30%分攤損耗費用。

  3、各項費用由乙方采取支票轉賬的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賬戶或直接向甲方支

  付現金。

  4、乙方在合同簽署之日向甲方交納元做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本合同

  終止15個工作日后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無息返還。另外乙方還需支付 1000 元

  作為經營質量保證金,該保證金余額在本協議終止30日后無息返還,作為現場經營管理和商品售后服務質量的擔保。

  第四條 合同期限 雙方確認本合同的期限為三個月,各項費用計算日從20xx年5月15日開始至 20xx年乙方交納本合同場地管理費及全部保證金后方可進場。同時本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出租本合同所述場地,且乙方愿意繼續使用,則在合同屆滿前30天內乙方可提出續租申請,具體合同條款雙方另行協商。

  第五條 經營行為基本約定

  1、乙方經營應符合國家的相關要求,自行辦理相關手續(包括城管、衛生、工商、國稅、地稅等),承擔相關費用與責任,并將手續復印件交甲方備案。乙方自行處理好相鄰關系,如因違反國家、地方政府規定或與相鄰人產生糾紛而引起的損失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責任。

  2、乙方經營過程中應注重安全防護措施,因乙方經營過程中造成人員傷害的或者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如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3、乙方經營不得違反國家及地方政府的各項政策法規。

  4、乙方應實行統一管理,包括營業員的著裝、工號牌及語言行為以及環境衛生等。

  5、乙方在經營期間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商場的統一經營管理規定及相關制度。

  6、對于乙方營業人員違反商場管理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以履約保證金進行扣罰,并要求乙方限期補足差額。

  7、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損壞甲方的場地、設備、設施等,若造成商場公共設施、設備、建筑或任何商鋪設施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實際的價值賠償。

  8、營業期間,如因突發事件、領導參觀、消防安全隱患以及因甲方整體規劃調整或因國家有關文件(如消防)規定等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暫停營業或調整其經營位置,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撤離出場地,并終止本合同,管理費據實結算,且甲

  方不因此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9、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提供的地點安裝設備設施,并保證所安裝的設備設施符合安全標準,并已做好相關安全防護措施。乙方經營不得影響甲方及商場其他商戶的正常經營。若甲方認為乙方的設備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經營。甲方的該權利并不減輕或免除乙方應承擔的責任,也不導致甲方對乙方經營、設備設施等承擔任何責任。

  10、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增加和更改經營品種,不得轉租或分租。

  11、營業期間,如周圍商鋪業戶有異議,乙方須無條件服從商場管理,必要時當日撤離出場地,并終止合同,管理費據實結算,甲方不因此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2、甲、乙雙方約定的管理費價格屬商業機密,乙方應予保密,如發現乙方有泄漏現象,甲方則有權收回其場地經營權,保證金、管理費不予退還。

  13、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將場地恢復原樣,經營區域內的物品及裝修需在當日內清除完畢,逾期不清理或留有物品視為自動放棄所有權利,甲方有權作為廢棄物品清除處理,包括加以變賣等。

  14、乙方逾期支付場地管理費用的,每逾期一日,需按應付款項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所收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

  15、乙方無法定或約定理由單方面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須提前天書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再支付相當于貳個月管理費的款項作為違約金,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

  16、乙方違約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責任按照本條第15項約定執行。

  17、 合同期滿時,如乙方不再續簽,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履約保證金。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簽訂補充協議予以規定。如果發生爭議應本著互諒互惠的原則進行充分的協商,如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方式在使用場地所在地法院解決。

  第七條 合同的文本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單位地址:

  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乙方代表簽字: 單位地址:電話: 合同簽定日期:

  ___ 年___ 月___ 日

經營管理合同7

  甲方:縣電力公司**供電所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營銷人員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供電所20xx年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努力降低經營成本,全面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行業服務工作質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轄區內電力設施維護、巡視、表計抄收經營管理特簽訂本內部管理協議。

  一、管理形式:工效掛鉤、月核年兌。

  二、管理范圍:

  甲方將 臺區的10KV網絡、配電設備設施及其0.4KV以下的線路、戶表等項目的維護、巡視和抄表管理工作交由乙方負責執行。

  三、經濟指標和考核辦法:

  (一)經濟指標考核表(見附表)

  (二)考核辦法

  1、指導性指標考核

  考核按售電收入、售電均價、線損、抄表戶數、主管業外收入、維護等六項指標進行。

  (1)售電收入工資:占工資總額的30%。按完成售電收入的80%為獲取工資的起點,按照比例拿取售電收入工資,完成計劃售電收入可拿100%售電收入工資,超出計劃售電收入的仍按比例增加售電收入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2)售電均價工資:占工資總額的15%。售電均價=售電收入÷售電量,以完成售電均價的80%為獲取工資的起點,按照比例拿取售電均價工資,完成計劃售電均價可拿100%售電均價工資,超出計劃售電均價仍按比例增加售電均價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3)線損工資:占工資總額的15%。按照完成比例拿取線損工資,完成計劃線損可拿100%線損工資,超出計劃線損仍按比例增加線損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4)抄表戶數工資:占工資總額的25%,按照每抄表一戶獲取抄表戶數工資。

  (5)主營業外收入工資:占工資總額的5%。按完成主營業外收入比例獲取相應的主營業外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6)維護工資:占工資總額的10%。對稽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每起扣減維護工資費用的25%,因維護不善造成經濟損失、社會影響以及引起安全事故的扣完全部維護工資。

  (7)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各項考核指標加權平均數的80%的,做待崗處理,只發300元基礎工資,并限班學習直至重新上崗。

  2、約束性指標考核

  (1)服務與投訴:

  對用戶反映或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和上報所領導,未及時處理和未上報的每次扣50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按其相關規定追究其經濟責任。

  若投訴屬乙方工作范圍內的問題,投訴到供電所并經查證屬實的每次扣50元;投訴到巴東縣電力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按其相關規定處理。

  (2)抄表合格率:月抄表合格率100%。查出漏抄、估抄、多抄等現象,每戶每次扣50元。

  (3)增供擴銷及停電工作:用戶新增容量、變更用電地址、臨時用電及停電工作(事故處理按規程規范執行的除外)等未經所領導批準,擅自停電及開展業擴業務的,除按規定補交損失電量電費外,每次扣50元。

  (4)“三代”管理:不得請人代抄、代收、代維,一經發現每次扣100元,發現三次及以下者作待崗處理。版權所有

  (5)“三亂”管理:不得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每出現一次扣200元/次,出現三次及以上的,作待崗處理。

  (6)電力設施保護:加強責任區內電力設備的巡視檢查工作、線下建房、被盜竊或遭破壞的電力設施未及時發現并上報的每次扣200元。

  (7)非表計抄見電量所收款項不得折算為電量收入,可抵臺區總收入,由甲方掌握考核,一經查出從月兌現工資中全額扣除,扣完為止。

  (8)安全生產:按《安全責任書》等內容標準進行考核。

  四、工資兌現:

  月兌現工資=基礎工資+月績效工資

  (1)基礎工資為300元/月。

  (2)月績效工資=售電收入工資+售電均價工資+線損工資+抄表戶數工資+主營業外收入工資+維護工資。 版權所有

  (3)月實際發放工資=基礎工資+月績效工資×80%,其余的年終兌現。

  五、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巴東縣電力公司規定執行。

  2、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變更協議。

  3、協議有效期限:自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經營管理合同8

  受托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種類:建造日期:年 月日

  總長: 型深:型寬:

  總噸: 凈噸:載重噸:

  主機功率: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住址:

  《水路運輸許可證》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

  編號:身份證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經營管理合同9

  甲方:牡丹區技工學校

  乙方:承包責任人

  經學校研究決定,學校對東西兩個食堂,實行承包經營制度,學校實行“宏觀管理,整體控制,個人負責,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經營管理模式,特簽訂本合同。

  一、經營時間: 20xx年9月1日-20xx年7月1日

  二、食堂費用的交納:東、西食堂各交房屋租金3000元。

  三、東西食堂負責人需預交押金3000元,作為本年度扣罰基金使用,合同終止時,扣罰處理結算后退還剩余押金給承包人。

  四、食堂承包人必須一次性交清全年的房屋租金、押金(以收據為準)。

  五、學校借給承包人本食堂現有的機械設備、炊具等,其它物品由乙方自己配備。

  六、東西食堂星期六、星期天、節假日不得無故放假,要滿足在校學生就餐。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配備現有的房屋、餐廳一次性借給乙方現有的設備、炊具;接通水電,。電費按供電局的電價計算,水費按( )元/方計算。

  (2)甲方負責維修乙方經營所使用的房屋。

  (3)甲方對食堂實行宏觀管理,把握食堂經營方向,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

  (4)乙方如有違規、違法行為,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業整頓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包人要積極帶領從業人員認真學習執行《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管理辦法》,履行本合同,遵守學校制訂的管理辦法及規定。

  (2)乙方負責辦理《食堂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費用自理。

  (3)乙方享有自主聘用或解聘從業人員的權利,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承包人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定期健康查體、業務培訓,費用自理。

  (4)乙方根據學生的就餐要求,自行設計飯菜。乙方在采購物料、加工制作、出售等環節中要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嚴禁出售霉變、腐爛食物,確保食品衛生,餐飲安全。杜絕食物中毒現象的發生。若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除承擔一切醫療費用外,因此而造成的嚴重后果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罰承包人20xx元,罰當事人3000元。

  (5)乙方要嚴格食品成本核算,利潤控制在10%以內,甲方不定期檢查,核算食堂主、副食品的價格,凡檢查認定不按本合同執行的,一次罰款300元。

  (6)從業人員工作時,必須穿戴干凈的工作衣帽,所有廚房用具要干凈衛生,嚴格洗刷消毒。

  (7)乙方服務要熱情主動,耐心聽取有關意見,自覺接受檢查監督,不斷提高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

  (8)乙方要嚴格防火、防盜,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在承包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9)乙方在承包期間,出現的一切工傷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及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處理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有違反,要承擔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內解除合同,甲方不退押金,并須向甲方交違約金壹萬元。

  (3)經營期間如發生糾紛,均在甲方所在地解決。

  (4)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蓋章)

  乙方代表: (蓋章)

  年 月 日

經營管理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托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___________元;

  (2)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營業額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以上,則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___________ 個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后,酒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___________ %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鑒于:

  1.甲方為依法有效存續的_________,作為乙方的第一大股東,擬將下屬_________,委托乙方經營管理。

  2.乙方為經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擬通過上述資產托管經營完成甲、乙雙方商定的各項經濟指標,并在此過程中,以資產運營的各種形式將托管資產逐步納入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托管經營范圍

  自甲乙雙方簽屬托管經營協議并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其所擁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經評估后的凈值為_________元)委托乙方經營。

  二、托管經營期限

  委托經營期限為自雙方簽屬委托經營協議并經有關部門批準生效之日始,甲方將通過配股或其他方式將托管經營資產的產權逐步納入乙方,待委托經營資產的產權全部進入乙方后,委托經營期限屆滿,委托經營協議自然終止。

  三、托管經營的利潤分配

  雙方約定,在資產托管經營實施后,被托管企業的資產收益權歸乙方,由乙方以每年實際受托經營凈資產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

  四、托管經營的審批和認可

  本協議所述托管經營已獲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乙方董事會通過,尚待乙方股東大會批準通過。

  五、保證和承諾

  1.乙方保證,自托管經營生效日期起,乙方將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托經營的資產及相關負債和經營其相關的業務。

  2.甲方保證,除了已在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中所披露的負債外,以及除了甲乙雙方在生效日期以后正常操作中所發生的負債外,在托管經營實施前,甲方委托經營資產沒有其他實際的或已有的債務或責任。

  3.甲方保證,在托管經營實施前,委托經營資產不附帶有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或其它擔保權益(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證其委托給乙方經營的資產符合國家、行業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托管經營資產全部、完整地移交給乙方,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并按托管經營資產凈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托管經營資產合法經營,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并按托管經營資產凈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未盡事宜: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九、簽署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甲方保證將獲得為簽署本協議所必要的權利的授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鑒于:

  1.甲方為依法有效存續的_________,作為乙方的第一大股東,擬將下屬_________,委托乙方經營管理。

  2.乙方為經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擬通過上述資產托管經營完成甲、乙雙方商定的各項經濟指標,并在此過程中,以資產運營的各種形式將托管資產逐步納入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托管經營范圍

  自甲乙雙方簽屬托管經營協議并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其所擁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經評估后的凈值為_________元)委托乙方經營。

  二、托管經營期限

  委托經營期限為自雙方簽屬委托經營協議并經有關部門批準生效之日始,甲方將通過配股或其他方式將托管經營資產的產權逐步納入乙方,待委托經營資產的產權全部進入乙方后,委托經營期限屆滿,委托經營協議自然終止。

  三、托管經營的利潤分配

  雙方約定,在資產托管經營實施后,被托管企業的資產收益權歸乙方,由乙方以每年實際受托經營凈資產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

  四、托管經營的審批和認可

  本協議所述托管經營已獲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乙方董事會通過,尚待乙方股東大會批準通過。

  五、保證和承諾

  1.乙方保證,自托管經營生效日期起,乙方將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托經營的資產及相關負債和經營其相關的業務。

  2.甲方保證,除了已在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中所披露的負債外,以及除了甲乙雙方在生效日期以后正常操作中所發生的負債外,在托管經營實施前,甲方委托經營資產沒有其他實際的或已有的債務或責任。

  3.甲方保證,在托管經營實施前,委托經營資產不附帶有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或其它擔保權益(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證其委托給乙方經營的資產符合國家、行業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托管經營資產全部、完整地移交給乙方,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并按托管經營資產凈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托管經營資產合法經營,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并按托管經營資產凈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未盡事宜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九、簽署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甲方保證將獲得為簽署本協議所必要的權利的授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11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本項目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托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商鋪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項目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第二條 委托經營管理商鋪概況

  2.1 商鋪名稱:

  2.2 商鋪地理位置:

  2.3 商鋪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三條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

  3.1委托經營管理的期限為 年,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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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條 委托權限

  4.1 委托期間,乙方應使用甲方最終確認的《商鋪租賃合同》以甲方名義與小商戶簽訂租賃合同。

  4.2 委托期間,乙方負責小商戶的招商、續租、管理等事宜,并協調處理各方之間的關系。

  4.3 委托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鋪的整體市場形象。

  4.4 委托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等由乙方收取,甲方無權干涉。

  第五條 商鋪管理費用

  1、委托管理期間,乙方負責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及外立面經行整體裝修,并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層范圍內的商鋪進行整體運營,同時乙方承擔委托期間內的管理費、水電及其他的運營費。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甲方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24%的裝修費,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委托管理期間,乙方每年以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8%作為裝修折舊費返還給甲方。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委托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甲方因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等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6.2委托管理期間,出租方如需轉讓或變更該商鋪所有權的,應提前30日以書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同時向受讓人披露本合同內容,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約定義務。

  6.3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或撤銷本合同,若甲方作出任何不利于乙方如約使用該商鋪的行為,或干涉乙方就該商鋪獲得的使用權的處分的,甲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對該商鋪的裝修費用、宣傳推廣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和承擔相關責任。

  6.4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該商鋪經營所需的租賃、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電信等事務、手續和申辦有關證照,辦理上述手續所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6.5、甲方同意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屋面、樓頂、外墻的使用權歸乙方,所得收益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放棄。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為提高該商鋪商業價值,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對該商鋪及該商鋪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進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整體規劃、招商、整合運營。

  7.2乙方有權通過關、停、并、分立、裝修、與第三方聯營、合作、合伙、承包、轉租、分租、出租柜枱等形式對該商鋪進行經營,由此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亦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7.3乙方根據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無須經過甲方同意,可以對商鋪進行整體規劃、裝修,乙方有權對該商鋪的結構進行調整,出租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

  7.4為優化整體運營,甲方有權對其管理范圍內的公共通道等公共部分進行合理使用。

  7.5 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商鋪定位、業種業態劃分、商品大類結構、布局規劃、招商組貨、商業培訓、機構設置、開業籌備策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6 乙方負責審核招商對象的品牌,審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審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注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托書(適用于批發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書(適用于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托書等。

  7.7 乙方有權收取租金、廣告費、促銷費及其它來源于該商鋪的合法、附屬收益。

  7.8 乙方協調解決小商戶、消費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間的沖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信息。

  7.9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10在委托管理期限內,有關商鋪的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車位使用費等由乙方向物業公司繳納。

  7.11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所有協議都應交一份給甲方保留備查。

  7.12乙方有義務要求、監督小商戶進行合法經營。

  7.13 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甲方負有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按約定的裝修標準進行整體裝修的責任,租賃期限屆滿后,如雙方決定不再續約,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約定的裝修標準(裝修標準如下約定),將該商鋪交付甲方使用。該商鋪交還甲方后,雙方就本協議形成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裝修標準如下:

  商鋪裝修標準:

  商鋪地面:

  供 電:

  間 隔:

  門 面:

  公用設備、設施及公共區域

  地 面:

  供電供水:

  照 明:

  消防設備:

  通風設備:

  乙方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上述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照下述方式處理:

  1、乙方以裝飾、設備差價為標準,雙倍賠償;

  2、在商鋪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其他

  9.1、 因該商鋪的租賃所產生的有關稅費承擔,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由承租方承擔。

  9.2、 雙方均有義務配合與協助該商鋪實際經營者辦理相關經營所涉及的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等事務、手續和證照申辦。

  9.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該商鋪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4、 乙方以本協議甲方所填寫的題述通訊地址發出的書面文件,在發出之日起第3日即視為合法有效送達。

  9.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商鋪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9.6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本協議壹式肆份,經雙方共同簽署后即時生效,出租方執壹份,承租方執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營管理合同12

  甲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國際商務中心(暫定名)商務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國際商務中心建成后,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范圍:五樓以下(含五樓)全部建筑,共 間客房,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國際商務中心開業后 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 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鑒于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西湖國際商務中心二樓約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三樓全部約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后 天內辦理完畢;并不受本條第 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國際商務中心地下一、二層約 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于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于××%的年回報額,并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后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蓋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經營管理合同13

  甲 方:

  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方將在 建造 酒店,為能夠有效采用現代酒店

  管理模式和管理經驗,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使其能盡快按投入硬件規模和標準達到相應星級酒店的質量標準,創造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擬聘請有經驗的酒店管理公司委托經營管理該酒店;乙方具有經營管理酒店的豐富經驗,有能力并愿意接受委托經營管理 酒店(以下簡稱“酒店”或“企業”)。

  據此,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規定條款和條件,訂立 酒店 委托經營管理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術語定義

  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下述含義:

  1.1 “酒店”是指甲方擁有資產所有權或合法委托經營權的,又可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的經營實體。位于 ;

  1.2 “財務年度”指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公歷年度。第一個財務年度是指從委托經營實際營業日至當年12月31日為止的期間;

  1.3 “會計制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財政部頒發的相關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

  1.4 “營業收入”是指與酒店營業相關的各項營業收入的`總和;

  1.5 “經營費用”是指與酒店營業相關的各項直接費用及間接費用,包括營業稅金、營業成本、營業費用、工資及福利、行政管理費用及其他間接費用,不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費、物業租金、長期待攤費用攤銷、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改擴建裝修改造費用、大修理費用、采取預提資產翻新資金、房產稅、土地稅、籌資活動的銀行融資利息費用、星評費用(包括硬件改造、添置費用)、發行股票的費用、發行債券的費用、財產及其它保險費用及其他業主費用等非經營費用;

  1.6 “經營利潤”(GOP)即調整后經營利潤,是經營性收入減去經營性成本費用后的差額,不包含經營管理者不能控制的業主投資及籌資性費用;

  1.7 “進駐日期”是指甲乙雙方正式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后,乙方正式派員進駐酒店的日期,或協議約定的進駐酒店日期,管理公司在進駐酒店后,甲乙雙方必須辦理資產交接手續;

  1.8 顧問咨詢管理費是指前期市場調查、市場預測及市場定位,以及協助甲方在設計單位招標、酒店風格選定、酒店硬件標準的確定(按 星級標準)、建筑物(主樓、配套設施等)的建筑設計、內外裝飾裝修設計、設備設施配置、設備安裝和經營功能布局提供書面專業性的咨詢方案。

  1.9 “籌備期”即從“進駐日期”開始,乙方為酒店的開業而進行準備的期間;(也可解釋為酒店土建及安裝工程基本結束,裝修施工進度超過50%,進入軟件建設、物資采購、人員招聘及培訓,至酒店達到基本營業條件進入試營業的時間。籌備期時間視酒店規模及檔次而定,一般不低于四個月時間。

  1.10 “開業日期/試營業期”指酒店硬件已驗收合格,具備一定的經營條件,前期籌備期已基本結束,正式對外營業接待客人并產生營業收入的日期。

  第二條 經營場所和經營條件

  經營場所和經營條件均由甲方提供,并享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資產的完全所有權。甲方將承擔在酒店的所有建設費用、設備安裝費用、內部裝修、設備設施購置及安裝費用以及家具、餐具、經營用品費用,準備開業的各項費用,以及經營必要的流動資金;并負責各項市政能源包括上下水、電、氣、煤氣、通訊、互聯網等條件的提供。

  第三條 委 托

  甲方委托乙方以 酒店 的名義經營、管理、控制和監督酒店的運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甲乙雙方形成一個“委托經營管理、相互監督、互利雙贏”的局面。

  乙方接受這一委托,并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命令,以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來經營管理本企業。

  甲方須確保對乙方所做的委托及承諾的合法性,否則,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標 準

  4.1 乙方承諾在酒店硬件基本達到___星級標準的前提下,正常經營一年半后酒店的產品質量和軟件運行達到申報國家星級評定委員會認定的____星級酒店標準;

  4.2 乙方將自己的標準工作手冊和管理程序頒發給委派的酒店總經理和業主,以便依據貫徹執行,經營管理好該企業和業主的監督;

  4.3 通過引進乙方的先進管理標準規范、經驗和技術,形成酒店一套先進的經營管理機制,并逐步達到符合國際水準的標準化、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運作。

  第五條 建設階段的專業性服務

  甲方酒店正在建設之中,其主體結構已完成。乙方對酒店目前的實際情況進行了察看,并已基本了解。

  乙方應本著節約、高效的原則在本合同簽訂后,有義務有責任遵照并協助甲方在設計單位招標、酒店風格選定、酒店硬件標準的確定(按 星級標準)、建筑物(主樓、配套設施等)的建筑設計、內外裝飾裝修設計、設備設施配置、設備安裝和經營功能布局提供書面專業性的咨詢方案。

  為利于酒店日后的經營管理與服務保障,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與設計單位進行溝通,并提供咨詢服務。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設計單位的室內外裝飾、裝修設計方案(設計圖及詳細規格)進行審核、酒店的各項配套隱蔽工程及設施設備的配置、安裝、布局等方面向甲方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乙方在開業前的工作內容

  6.1 編制酒店前期籌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6.2 設計提供酒店經營管理組織機構設置方案;

  6.3 設計提供酒店人員崗位編制方案;

  6.4 提供酒店人力資源及福利管理制度;

  6.5 編制《員工手冊》及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6.6 編制符合國際國內行業標準及符合本地經營特點的規范化管理運作軟件;

  6.7 編制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及各部門班組業務范圍及職責;

  6.8 編制各級員工工作職責、質量標準、業務規范、接待程序、操作流程;

  6.9 按經營管理合同規定委派相關管理人員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

  6.10 招聘各級各類管理、專業技術服務人員以及其它臨時聘用人員;

  6.11 制定培訓大綱,提供培訓教材并組織實施培訓工作;

  6.12 提出CI形象設計、廣告、宣傳等策劃意見并負責審定酒店VI設計效果并督促實施,確保VI效果與酒店管理檔次匹配;

  6.13 協助完成開業必備的各類營業許可證照及工程驗收審批手續;

  6.14 開展公關推廣和市場拓展營銷工作;

  6.15 建立先進的客戶網絡及遠程預定系統;

  6.16 編制酒店各類經營產品的銷售價格體系;

  6.17 編制酒店各類經營產品優惠折扣標準和執行辦法;

  6.18 編制籌備工作及經營用品采購資金計劃;

  6.19 編制經營預算、財務預算和流動資金預算;

  6.20 編制開業年度的經營計劃;

  6.21 制定完備嚴謹的消防、安全及預警制度,并形成快速應急處置體系;

  6.22 提供各種經營管理所需的文件用表式樣清單;

  6.23 提供并辦理經營用具用品包括各種布草、一次性用品、餐具、餐料、飲具、布巾、清潔工具和其它用品清單(品名、規格、花色、數量、質量、出產廠家、(參考)單價)、總價、采購渠道及總概算服務,并應甲方要求協助與主要廠家、供應商聯系,但采購主要由甲方負責;乙方應予協助并有權進行標準質量監督;

  6.24 提供酒店各級別員工的工服式樣標準,供甲、乙雙方選定;

  6.25協助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驗收、交接、結算,并做好工程、設備、技術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6.26 做好開業典禮的安排準備工作;

  6.27 提供詳細的開業前籌備工作計劃;

  6.28 做好模擬試營業工作;

  6.29 上述服務引起的全部費用均應由甲方籌備開業專項費用列支,并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七條 委托經營

  7.1 雙方同意在酒店內、外裝修、設備安裝按照設計要求竣工驗收,各種經營設備和用品采購齊全并驗收之后,將完善的文件、資料、檔案、清單移交委托經營管理團隊,簽字確認并收存;

  7.2 顧問咨詢管理費及籌備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酒店“開辦費”,此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酒店開業前乙方派駐人員的旅差費、工資報酬、食宿費等。乙方旅差費標準、工資報酬等在費用發生前需經甲方核定確認;

  7.3 乙方派駐人員人數及職位、薪酬福利須與甲方商定,薪酬福利根據派駐人員各自崗位納入酒店統一工資薪酬制度管理(乙方所派人員的工資總額按雙方所確定的時間(此費用提前15天支付)按月轉至乙方指定賬戶,由乙方統一實施發放);

  7.4 開業前由乙方提出各種經營項目,包括房型、商務、會議、餐飲、康樂等項目、菜單(酒、菜、主食品等)的訂價方案及價格體系,由雙方協商確定,酒店總經理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價格作適當調整;

  7.5 開業之前由甲方負責辦理取得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消防安全、環保證明、電梯、鍋爐安全驗收許可證明以及根據政府規定需要辦理的其它執照、許可和證明并支付各項費用,乙方協助申報辦理;

  7.6 為經營需要由甲方提供保障經營需要適量的流動周轉資金;

  7.7 雙方同意在經過經營籌備、工程驗收、員工培訓、設備調試、營業手續齊備以及試運營后,商定并向公眾統一宣傳正式開業日期。

  第八條 經營管理

  8.1 酒店經營管理,實行甲方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酒店總經理由乙方委派并經甲方審查確認,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全面全權負責經營管理工作;

  8.2甲方根據需要可派出副總經理 名、財務部經理 名、采購部副經理 名、總出納 名;

  8.3 為了加強對酒店的經營管理,確立以總經理為核心的,并有總監級以上高級管理職員參加組成的酒店行政管理委員會,亦稱行政管理當局,對酒店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實行民主、集體的科學決策體制,以便減少失誤、互相監督、共同促進;

  8.4 開業后,乙方將以專業水準和職業操守來開展所有的經營業務活動,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和營業收入,控制成本費用,節省經營開支,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8.5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委托經營班子將以甲方代理人和代表甲方的身份進行一切經營活動,包括但不限于運用本企業的銀行經營賬戶,收取一切營業收入以及支付任何與經營相關的開支,但不得從事酒店正常經營外的其他活動和發生經營外的其他相關支出,凡對外融資、擔保、產權、股權處置、項目投資等均由甲方決定,乙方或其委派擔任酒店的總經理等均無權做出上述等與酒店正常管理無關的涉及處置甲方權益的決策;

  8.6 乙方負責委派總經理到甲方企業任職,酒店總經理全權負責企業經營管理工作,酒店總經理工資、福利和住房等費用均由企業經營費用列支;

  8.7 乙方按照雙方確定的組織機構和人員編制,負責選派合同規定的由乙方委派的高、中級管理和技術人員。為減少甲方費用,乙方委派人員將根據籌備工作進展情況,分期分批進入;

  8.8 委派人員所有報酬福利、工傷醫療保障等待遇,甲乙雙方納入企業統一管理,由企業經營費用列支;

  8.9 隨著酒店經營管理進入成熟穩定后,乙方將逐步遞減其所委派的管理職員,同時致力培訓提拔使用甲方委派及當地骨干,最終在保證經營管理水準的前提下,盡量減少人力資源成本;

  8.10 財務管理:酒店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的相應規范和要求,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經營管理期間對內、對外發生的各項費用支付,均須經總經理、副總經理(甲方委派)并財務總監、財務經理(甲方委派)審核并聯署簽字后生效支付;

  8.11 乙方所派人員在合同期間應盡職盡責,自覺遵守酒店各項管理制度,如違反法律法規及酒店相關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

  8.12 為了有效的掌握、指導和檢查監督酒店經營管理情況以及乙方派出人員的工作情況,并能及時與甲方溝通、征詢意見,乙方總部將適時派員到酒店履行公務性職責,甲方應提供食宿接待等方便。

  第九條 委托經營管理團隊的責任

  9.1 對于所有人員的招聘均按酒店的招聘名額、條件和程序辦理,合格者由企業與應聘者簽署勞動合同,所有聘用員工都應有不少于三個月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半年)。凡是已聘員工都是酒店的員工;

  9.2 負責對所有員工的管理、培訓和聘用,尤其重視當地員工的業務、技能培訓工作,建設一支現代化、高素質的員工隊伍;

  9.3 負責辦理企業員工的工資、報酬、福利、社會勞動保險等專項;

  9.4 負責保存管理員工的資料、檔案;

  9.5 負責辦理對企業的資產保險及人員的有關保險事宜;

  9.6 負責制定營銷策略和年度經營預算;

  9.7 負責組織酒店的全面經營管理工作;

  9.8 負責布草、易耗品、食品、飲料和其它經營必需用具、物品的采購和庫存管理;

  9.9 負責所有物業和設備的維護修繕工作,以確保經營場所、經營設備、經營設施保持良好狀態,保障高品質的正常經營;

  9.10 負責企業的安全保衛及消防工作;

  9.11 負責建立、不斷完善和貫徹執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保障酒店良好的運營秩序;

  9.12 負責公共關系、廣告宣傳及市場拓展工作,采取有力營銷措施,不斷擴大企業知名度和美譽度,增加營業收入,實現良好的經營效益;

  9.13 負責控制所有各類營業收入和成本費用支出以及營業性債權債務管理;

  9.14 負責根據國家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財政部頒發的相關會計制度,對企業的經營進行嚴格、準確的會計核算,并按規定編制月、季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決算;

  9.15 負責高標準、高規格、高質量地完成各項政府及重大外事、會議接待任務,并提供高水準服務;

  9.16 負責質量管理,不斷提高企業管理服務水平,負責開業兩年內通過星級酒店申報、審批掛牌并取得相關證書(因硬件未達標情況除外);

  9.17 負責與政府及主管職能部門的相關協調工作,保持企業與外部的良好關系。負責處理好企業與外部的協調關系,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

  9.18 負責按照國家的政治體制要求,做好企業內部的黨、政、工、青、婦及計劃生育工作,做好行業性、社會性工作;

  9.19 負責完成甲方(業主)布置交待的工作事務,做好對甲方的接待服務工作。

  第十條 管理進駐時間

  10.1 顧問咨詢管理期間,乙方可在簽訂合同之日起派相關專業人員進行提供專業性的咨詢方案。

  10.2籌備期因各部門工作陸續開展,為讓乙方有足夠時間組建管理團隊,甲方需將酒店各項工作進展情況隨時通報乙方,并在需要乙方進駐前一個月來函通知乙方,乙方在來函日二周內將派駐管理團隊成員組成的基本情況通報甲方。

  10.3乙方根據酒店籌備工作進展情況,分期分批進入。

  第十一條 報 酬

  11.1 顧問咨詢管理費

  顧問咨詢管理費及工程建設顧問階段服務費(內容詳見第五條);

  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收取人民幣 萬元整(¥ 000元)的顧問咨詢管理費,此費用一次性支付。相關設備設施配置、設備安裝和經營功能布局等書面專業性的咨詢方案將于款到后交付甲方。

  11.2 籌備技術服務費

  即酒店進入籌備管理期(內容詳見第六條)。

  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至酒店開業之間的籌備期,乙方派專業團隊全面進場籌備,乙方向甲方收取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籌備技術服務費,此費用按月提前30天支付。

  11.3 管理費

  酒店全面開業后,乙方按月為核算周期提取管理費,提取比率為GOP的 %,并于核算次月 之前轉入乙方指定賬戶;

  11.4 管理費須按時支付乙方,否則乙方每天加收拖欠金額的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十二條 乙方賬戶

  本合同所列管理費甲方需在指定時間前匯入乙方以下銀行帳戶。

  開戶行:

  開戶名:

  銀行賬號:

  第十三條 經營效益責任承諾

  乙方受托經營管理酒店期間,為了保證甲方獲得滿意的經營效益,乙方承諾履行以下經營效益責任:

  13.1 乙方受托經營管理酒店工作期間,將自下而上的全面實行責、權、利相統一的《經營效益責任制》,形成企業效益風險共同體,按月結算、按季考核兌現;

  13.2 從開業后的第二年度起,如當月未完成甲方批準的營業收入和經營性利潤(GOP)指標,乙方派出管理職員及經營管理團隊自愿將當月的工資提取20%的基數,按實際效益比例浮動扣罰;

  13.3乙方經營管理屆滿一年,則乙方所派人員均享受年終雙薪(指12月份加一個月),上述費用在經營費用中列支,并于次月 10 日前轉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十四條 人事和勞資

  14.1 酒店高級管理人員除按本合同8.2條、8.6條、8.7條規定的甲方選派人員和乙方委派人員外,其他均按組織結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由乙方選派,委托經營班子統一招聘,并一律按照人員招聘規定辦理;

  14.2 員工統一實行社會招聘和勞動合同制。按照國家《勞動法》以及本企業的規定對員工進行管理;

  14.3 員工工資及福利標準由企業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當地同行情況,以及本企業經營狀況提出工資福利和社會勞動保險標準方案,報經甲方審批后執行;

  14.4 開業后第二個經營年度,酒店擬實行全員效益責任制管理體系,員工工資待遇將與經營效益掛鉤浮動。

  第十五條 工作保障

  15.1乙方管理團隊成員在酒店工作期間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公休假、法定假。

  15.2甲方負責為乙方管理團隊人員在酒店工作期間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提供因辦公所需的辦公場地、辦公設施(商務傳真、辦公電腦、交通工具)及工裝,及提供因工作需要的通信補貼(執行總經理 元/月、部門總監 元/月、經理 元/月)。

  15.3甲方需免費為乙方派出人員提供:

  ① 伙食:管理人員進駐日起至員工餐廳未能正常使用期間(工作餐每人每天20元)或在住宿處具備做餐條件的,甲方可向乙方一次性提供就餐所需用品(微波爐、氣、灶、鍋、碗、勺、油、米等),及安排一名催事員,每人餐標15元/天。

  ② 住宿(宿舍為帶衛生間獨立單間或標準間。房間配備:床(1.2m×2m;床上用品(床墊/1床、被褥/1床、枕蕊/1只;床單、被套、枕套各2套);寫字臺、椅、臺燈、衣柜、電視機、空調(冷熱兩用)、洗衣機、淋浴以及必要的安全措施)。

  15.4管理人員自進駐之日起,每月往返車旅費予以報銷(1次/月往返)。

  第十六條 經營資金及銀行賬戶

  16.1 甲方有責任根據合理的而又經過審批的預算向酒店提供建造、籌備和開業必須的資金費用;

  16.2 為了經營需要,甲方應以企業的名義在銀行開立賬戶,并授權委托經營管理團隊控制使用,以使其全權代表甲方從事經營的收款和付款。委托經營管理團隊負責將代理權授予酒店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財務經理,所有的應收應付款、采購單、所有的支票、賬單和票據均應由酒店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財務經理審核聯署簽字生效;

  16.3 酒店所有的經營費用在預算外或單筆開支額度超過_2_萬元時,須報董事會審批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無效。緊急情況時,如出現特事特辦須事后補報審批并得到確認;

  16.4 酒店賬戶始終保留保障經營活動需要的流動周圍轉資金以及應急所需的備用金,剩余資金可轉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 預算和決算報告

  17.1 在委托經營期間內,每個經營年度開始前30天,委托經營管理團隊應向甲方上報下個年度的經營預算,經董事會審批后,即可執行。此批準后的預算成為企業一年的行動綱領和奮斗目標;

  上述預算應包括的主要內容是:

  (1)未來年度經營目標、營銷策略及訂價方針;

  (2)未來年度的損益預算,包括收入、成本、直接費用、間接費用、營業稅金、管理費、工程設備維修、資產重置費用和經營毛利潤;

  (3)本年度預計完成收入和毛利潤預測;

  (4)甲方在每年一月二十日前應對《經營預算》書面提出審核意見,逾期未對預算提出意見,委托經營班子則視為已獲批準。

  17.2 在委托經營期內,每日將向甲方提交當日經過日審夜審后的《日營業報表》;

  17.3 在委托經營期內,每月10日前經營管理團隊向甲方提交上月《經營財務報表》和《企業資產負債表》;

  17.4 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的日期向甲方報告年度財務決算和注冊會計師的查賬審計報告。

  第十八條 稅 收

  委托經營管理團隊代表甲方按照國家稅法規定繳納營業稅和代繳企業、個人所得稅以及規定與營業收入有關的其它稅、費。

  第十九條 保 險

  企業的所有保險事宜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經營需要由委托經營管理團隊提出方案報經甲方審批后辦理。

  第二十條 糾紛解決

  20.1 如果雙方意見未一致或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時,另一方有權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30天之內做出答復;

  20.2 甲乙雙方在合作期內,如發生分歧、爭議或其他糾紛,應首先在內部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0.3 如果雙方的分歧糾紛經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雙方同意通過國家仲裁機構仲裁或管轄法院訴訟判決;

  20.4 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不能提出中止合同或實質性中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或實質違約。違約事實成立,如在顧問咨詢管理期,違約方應支付三倍顧問咨詢管理費,如在籌備期內或開業后半年內,違約方應支付合同另一方三倍籌備技術服務費;如在其它經營期間,違約方應支付合同另一方相當于六個月的管理費(即違約前三個月管理費平均值的六倍)的款額作為補償。

  20.5 乙方在酒店開業之日起,一年內應建立完善的 星級酒店營運所需各項規范制度,兩年內通過 星級評審,若因乙方原因未能通過 星級酒店的評審并取得相關證書,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時就向甲方返還五萬元的服務費,若因甲方原因酒店硬件及設備未能通過評審,責任不在乙方,通過 星級評審甲方應與乙方五萬元獎勵。

  第二十一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二十二條 合同終止和責任承擔

  22.1 如發生國家、社會及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測因素,使企業無法正常經營時,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22.2 其它原則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同時合同終止;

  22.3 乙方受托經營管理期間,因乙方在經營中違反本合同約定或違反善良誠信原則,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22.4 甲方無故拖欠乙方管理費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將按照本合同約定和相應法律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賠償責任;

  22.5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向對方損失給予賠償;

  22.6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與委托經營班子共同負責完成下列事宜:

  (1)全面盤點企業的所有財產,列出數量清單,交甲方驗收;

  (2)做出合同終止期的財務決算;

  (3)乙方派出總經理配合完成離任審計;

  (4)做好各種移交工作,辦妥各項移交手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期限及合同延續

  23.1 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3.2 合同期滿前6個月,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是否續約,若甲方提出續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

  23.3 若合同到期不再續約,甲乙雙方按第二十二條22.6款規定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23.4 合同期滿,乙方人員離店時,甲方提供必要的禮遇援助。

  第二十四條 其它事項

  24.1 如果由于某種原因,雙方同意對合同有關內容做出修改和補充時,合同的整體效力不受影響;

  24.2 合同的任何修改都在雙方一致同意之下以書面方式進行;

  24.3 酒店名稱商標服務標志及乙方為酒店所建立的各項管理制度,軟件等所有權屬于酒店。

  24.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五條 附 件

  25.1乙方的建筑設計方案意見、裝飾裝修設計方案意見、設備設施配置方案意見、經營功能布局方案意見及星級標準軟件要求為本合同附件之一;

  25.2 乙方提供的酒店經營管理成員及工資標準為附件之二。

  第二十六條 生 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名稱(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司名稱(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經營管理合同14

  甲方:

  乙方:

  為搞好學校商店經營管理,特簽訂以下合同:

  1、甲方負責提供乙方超市用房100平方米,用于倉儲倉庫。貨架必須接受學校現有貨,冰柜等設施自備。

  2、乙方主要經營范圍:學習文化用品、日常生活用品、飲料、小包裝食品等。未經學校允許,乙方不得對外轉讓或承包。

  3、在合同期內,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人民幣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的押金,乙方在學校范圍內享有獨家經營權利。甲方為乙方提供水電設施,費用乙方自理。

  4、經營所需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健康證、衛生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一個月之內由乙方自行自費辦理。

  5、學校有權對超市出售的商品進行抽查并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發現乙方出售不符合要求的商品,學校有權給予沒收并處以一定金額罰款(罰款將從押金中扣除)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

  6、乙方不得經營上級工商、衛生、教育、安全等部門規定禁止售賣的商品,不得售賣有任何問題和“三無”產品、煙酒、玩具和其他學校不允許經營的商品。如發生事故將追究承包人的相關責任。承包期內除合法經營外,還要認真打掃超市內外的衛生。

  7、甲方對乙方經營的商品在衛生、質量、價格、服務態度等方面有檢查監督的權力,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8、承包期內,甲方嚴格執行上級及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制度,不因節假日而延長承包期或引起其他爭議。

  9、承包期:自20xx年10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14日止,乙方必須在20xx年10月15日前一次性交清33000元(叁萬叁仟元整)承包費。

  10、乙方所聘用工作人員必須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無傳染病,持健康證上崗。依法經營,主動接受有關職能部門和甲方的監管,熱情為師生服務。

  11、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做任何有損學校形象的事。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經營管理合同1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自有產權、位于進賢縣勝利中路39號______層______號房、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的物業,作為帝亞·世豪商業中心的組成部分委托乙方對該物業進行統一經營管理,達成一致意見并簽定本合同。

  一、委托前提

  1、甲方必須是帝亞·世豪商業中心(下稱“世豪商業中心”)某一商鋪的產權擁有人。

  2、甲方簽署本合同時,必須親自到場,如不能前往,受委托人必須持有甲方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及相關資料。在委托期內,甲方不得自行將商鋪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對外租賃經營。如甲方私下利用業主權益或以世豪商業中心名義作經營業務,均屬違反合同行為,甲方將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3、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審慎義務,對合同風險充分防范。

  二、產權管理

  1、甲方對所購物業擁有自主產權,也擁有將該產權抵押、轉讓、贈送、繼承等合法權益,并不因委托乙方經營管理該物業而改變。

  2、甲方產權所有的物業有關保險事宜由各產權人自行辦理并承擔費用。

  3、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如發生變賣、轉讓、贈送、繼承等導致產權變更的法律事件時,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門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外,還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變動手續,有關變動不得違反下列原則:

  3. 1.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繼續履行原業主所簽定的委托合同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至原合同期滿。

  3. 2.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受讓人、受贈人或繼承人完成產權變更前,承擔原業主與世豪商業中心的帳務和債務。上述保證原則須以甲方及物業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之文件,交乙方備案后方可辦理產權變動后之各項委托事務。

  4、甲方在發生產權變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報,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與買受人或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變更產權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買受人、受讓人或甲方之繼承人確認上述事項之文件,乙方有權拒絕接受其變更、請求。

  三、委托內容

  1、乙方全權代表甲方將其物業用于商業出租經營,乙方以固定回報方式向甲方支付委托經營利潤。

  2、在委托乙方經營期間,甲方明白為配合經營需要,其自有物業的使用權會受到有別于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與制約,具體規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3、甲方委托乙方經營其物業后,乙方將代表甲方就世豪商業中心經營方式、策略、價格、物業保養維護等方面作出決定或調整。基于受托權限,在法律政策框架內,乙方旨在維護大部分業主共同利益任何作為 或不作為行為,均視為事前已征得甲方授權與同意而無須再另行授權。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并向業主支付其應得的固定回報。

  四、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物業的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五年。

  五、業主權益

  1、.固定回報利潤

  甲方采用本合同委托乙方經營管理其物業,在委托期限內乙方按甲方物業購置價10%/年比例,作為對甲方的固定回報利潤。

  2、支付回報方式

  2. 1委托期內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報在業主購買物業支付部分首期款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后給予支付,抵消相應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報均在該年年底召開業主大會并予以發放。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托方案條款所規定的固定回報利潤分配;

  2、在委托期間內,甲方保證不因自己物業的抵押、轉讓、繼受而影響委托合同的執行和世豪商業中心的經營;

  3、若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發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負。

  4、在委托期間內,甲方除利潤分配權益外,其他有關世豪商業中心經營、物業維護管理之決策與執行等均由乙方全權進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獲得收益而發生的政府稅項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服從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與收費;

  7、甲方可采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經營建議,但沒有決策權;

  8、甲方應當恪守并認真履行合同及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合同,并承擔乙方經濟損失,終止執行期間因甲方物業的存在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仍須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及物業管理,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擁有世豪商業中心內外的一切空間利用權,如做廣告、掛牌等;

  2、負責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協調各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的關系;

  4、負責利潤分配方式的制定與實施;

  5、保證世豪商業中心各項經營均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倘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認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項權利與義務、如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條文作出修改或變更,一方必須先將修改或變更意見書面通知對方,共同協商后方可作出變更。

  2、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物業無法正常使用,雙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違反合同,并經對方提出后仍不予改正的,對方可終止執行本合同,并有權對由此而拖欠的費用及造成的相關損失提出追討和索賠。

  4、如雙方合作中發生原則性爭議,應盡量協商解決;無法達成協商意見,可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5、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法人變動、重大經營變動、企業轉讓或兼并等情況,必須以書面通知送達甲方,并轉達新的法定權益人是否繼續按本合同規定執行至合同期滿,或提出新的托管方案。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 單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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