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加工合同集錦七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加工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加工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定作人和承攬人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作物、數量、規格及報酬
定作物名稱規格/型號質量要求/ 技術標準計量 單位數量交貨時間報酬 定作報酬計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二條 定作人在簽署合同后___日內向承攬人支付(預付款/定金)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支付方式: 。
第三條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稱規格/型號質量標準計量 單位數量提供時間 承攬人應在收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后進行檢驗,并在3日內就不符合約定標準的材料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承攬人逾期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認可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符合合同約定。
第四條 定作人應在_________前向承攬人提供定作物的圖紙、技術要求,作為合同附件。未經定作人書面同意,承攬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該等文件的內容。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在收到后3日內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
第五條 定作人有權對承攬人使用的材料及已完工作成果進行監督和檢查,并要求承攬人對不符合約定的材料和已完工作成果予以更換、維修、重作,費用由承攬人承擔。
第六條 未經定作人書面同意,承攬人不得將定作物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則承攬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 承攬人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定作物及相應的技術資料、質量合格證明。交付地點為(承攬人送貨或定作人自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物的運輸、裝卸工作及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定作物需要安裝調試的,承攬人應按定作人要求在指定地點安裝調試完畢、并通過驗收方作為交付。承攬人同意放棄留置權。
第八條 定作人收到承攬人交付的定作物后應及時驗收。定作物的檢驗標準、方法、期限為: 。
第九條 承攬人對定作物的質量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從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保修期內,定作人按合同總價的___%預留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的予以退還。
定作物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承攬人應及時予以維修、重作,并賠償由此給定作人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停窩工損失、向第三方承擔的經濟責任)。承攬人未按定作人要求及時維修、重作定作物的,定作人有權自行維修,費用直接從預留的質量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定作人有權繼續向承攬人追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 承攬人逾期交付定作物、定作物的質量、數量、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是承攬人違約;定作人逾期支付報酬的,是定作人違約。
2. 因承攬人違約導致定作人遭受損失或向第三人承擔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停窩工損失、向建設單位、分包單位承擔違約責任等),承攬人應當賠償定作人所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3. 承攬人完成的定作物質量、數量、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定作人有權拒收定作物或拒付報酬;承攬人應負責維修、重作定作物至合同約定標準。如承攬人未按定作人要求維修、重作定作物至合同約定標準,定作人有權要求其繼續履行或要求解除合同。定作人解除合同的,承攬人還應向定作人支付合同總價3%的違約金,不足彌補定作人損失的,承攬人應繼續賠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定作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自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臺州時達水暖制造有限公司(簡稱甲方)因生產發展需要,委托 (簡稱乙方)制造塑料模具 副,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模具名稱、數量及價格:(見附表)
二:模具要求:
1、 型芯材料40Gr,型腔材料P20或德產2738。
2、 模具全部自動脫模。
3、 模具首次交樣時間為38天,交模時間為45天。
4、 按國家相關的模具技術要求設計加工模具,注塑件無飛邊、毛刺。收縮等缺陷;
5、 模具壽命:萬模次以上;
6、 模具分型面錯型不得大于0。05mm;
7、 其它要求按照甲方圖紙所列的技術要求達到標準。
三:制模依據:
按甲方提供的加工;
四:售后服務:
1、 模具質保期內,乙方負責模具的修理,原則上修模地點在甲方,如遇甲方加工設備等原因無法在甲方
完成修理的,可以送回到乙方修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2、 由于甲方使用不當或甲方需要改動引旨起的模具修改,乙方酌情收取成本費,不計勞務費。
五:乙方需要提供給甲方的資料:
1、 模具結構圖
2、 模具操作及保養說明書
3、 模具材料的質量保證書(國產材料另行協商)
六:付款方式:
1、合同正式簽訂之后首付定金(預付款)為總額的` %,即 元整;
2、模具交貨驗收合格后再付總額的 %,即 元整;
3、余款在模具交貨驗收合格后 天內付清。
七:違約責任:
1、 如乙方準時按質量完成模具加工,甲方應按時支付給乙方相應的模具款,如未按時支付(非人為因素除外)模具款,甲方應支付遲納金或延期模具總價的 %。
2、 乙方應按時按質地完成模具的加工及相關的修理,如乙方不能按時交模,則每延遲交模時間(含試模合格的時間)一天甲方將從應付予乙方的模具款中扣除1000元以示懲罰,如果延遲交模時間超過1個月,甲方就不再接收此模具,并有權收回此模具之全部已付款,乙方同時須向甲方繳納相當于此模具制造價格1倍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它事項雙方協商解決或按?合同法?相關條款處理。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臺州時達水暖制造有限公司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加工合同 篇3
供 方: (以下簡稱供方)
需 方: (以下簡稱方)
項目名稱: 簽訂時間: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T)材料費
(元/T)損耗
(元/T)加工費(元/T)單價
(元/T)合價(元)
彩鋼板
彩鋼板
合計
合計: 伍拾叁萬元整。(小寫)¥: 元
1.所有彩鋼板原材料由供方提供,并按需方確認后的圖紙要求下料、加工
2.數量以深化圖紙的理論重量為準按實結算,小件板按其外接矩形理論重量計算。
3.加工費為固定值不作調整。
二、質量要求:合格。
三、交(提)貨時間、地點及方式:需方到供方處自行提貨。
四、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鋼結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5-20xx)執行。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簽訂合同后3天內付 20 萬元為材料備料款(.其中預付款的 30 %不能做為提貨款,只能做為結余款),否則7天后供方按1.4%月息計息,其它貨款在構件發貨前進行結算,款到發貨,最后一批構件發貨前雙方結算完畢并一次性付清余款。如構件完成后30天內需方未提貨完畢,則按每噸10元/天收取倉儲費,同時按1.4%月息計息。如未按期付款,則從逾期之日起算,3個月內月息按1.4%計,超過3個月,月息則按1.8%計。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
七、其他約定事項:無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供 方: 需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加工合同 篇4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不銹鋼防盜網制作安裝進行施工,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施工范圍和施工材料
(一)施工范圍:
(二)施工材料:
二、施工方案和驗收標準
施工前乙方首先提報施工方案和設計,經甲方批準后嚴格按照施工方案和設計施工并驗收。不銹鋼防盜網圓管間距12mm中對中。
三、施工現場管理
(一)乙方施工人員要嚴格服從甲方現場管理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若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二)乙方要對施工人員進行全員安全教育,制定周密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三)甲方要派駐現場管理人員負責對乙方施工進行監督管理和協調現場出現的問題,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
(四)施工用水、用電由甲方提供。
四、工程造價和結算方式
該工程實際安裝面積為 平方米,結算價格為 元/平方米,工程總價為 元(大寫: )。
五、施工工期
按照甲方要求工期施工,以不耽誤單位正常工作為原則。
六、質量保證
不銹鋼防盜網保用二年。
七、合同簽定后雙方要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不得違約,如果有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對方賠償經濟損失。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簽字: 簽字:
20xx年x月xx日
加工合同 篇5
委托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托加工方生產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為委托方加工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加工方必須負責給委托方進行商檢并且由委托方提供商檢編碼。 第一、每月訂單
1、委托方必須提前3天以傳真或是郵件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2、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后,必須在2天內以傳真或郵件方式向委托方確認訂單。
3、委托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1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生產輔料。
4、加工方收到原材料及原輔料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托方承擔。委托方提供了足夠的原料和原輔料并且質量合格,而加工方故意以各種理由搪塞、怠工,致使產品不能按時交貨或是出現質量問題,由加式方負責全部損失包括連帶損失。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安排
5、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加工費
6、含增值稅的加工費為人民幣元/噸。于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 20xx 年 6月 30日,可在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7、委托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8、委托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并免費向加工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第二 技術及工藝
產品各項理化指標由委托方提供(附件中),加工方嚴格按照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配合加工方品管在加工過程中對產品各項理化指標的在線檢測和品質控制。加工方必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達到委托方的品質指標要求,加工方對產品質量負有全部責任。
第三 付款條件
1、首次加工費,委托方在產品生產完成后,將貨物運至委托方工廠后7天內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戶頭。
2、加工方必須在委托方付款之后5個工作天內向委托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有關知識產權、專利及商標的侵權責任
3、非經委托方書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加工方為委托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第四 雙方責任
加工方根據委托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務指標,委托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采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委托方將負全部責任。 第五 協議終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委托方 : 有限公司 加工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郵箱: 傳真:
加工合同 篇6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加工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合同一般來說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復制合同、測試合同和檢驗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攬人用自己的設備、技術、材料和勞力,應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報酬的合同。定作合同與買賣合同經常被混淆。
一、買賣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分標準。
法律之所以區分各種有名合同,并在實體法和訴訟法中針對各類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規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對各種契約關系中的利益關注程度不同。首先,從實體法即《合同法》的規定來看,雖然二者具有相似性,但定作合同還是有著與買賣合同的顯著區別:比如合同法規定定作人對承攬人的工作有監督、檢查權,定作人有單方改變定作方案的權利,有單方要求承攬人停止加工行為的權利,承攬方未經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復制品等。法律賦予定作人如此諸多的權利,也就是讓定作人控制整個加工過程,反過來也就是說,只有定作人控制整個加工過程的合同,法律才確認其為承攬合同。從合同當事人的角度來解釋也就是說,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產人生產過程、而相關商品生產人也同意定作人對自己的生產過程進行必要控制時,雙方才稱得上達成了“加工承攬”的合意。在現實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諸如“留置權”的約定,但如果該合同中沒有定作方控制生產過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該合同明確排斥定作方對生產方的必要控制,則不論雙方在合同中如何約定留置權,都不能認定雙方簽定的合同是承攬合同。 其次,從訴訟程序法來看。最高法在關于民事訴訟法的適用解釋中,明確將承攬合同的加工地作為承攬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訴訟管轄地,做如此規定,是為了達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過訴訟管轄權的制度構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實的發生地,以方便辦案。這說明司法機關關注的也是承攬合同的加工過程,審查的重點也是加工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行使和履行。從這一方面來看,說明法院系統亦認為注重加工過程約定的合同才是承攬合同,反過來解釋就是,不注重加工過程而只注重標的物交付和轉讓的合同的應當是買賣合同。
由此可見,二者的區別關鍵在于:在承攬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對生產過程的控制和監督;如果一個合同規定了定作人對生產過程的必要的控制權,而且這些控制權顯然屬于該合同的重要部分,則該合同應屬于承攬合同,反之則屬于買賣合同。
二、其他具體區別:
1、買賣合同以轉移所有權為目的,出賣人的主要義務是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承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目的,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只是承攬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項附隨義務。
2、在買賣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都是一定的物;在承攬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主要是一定的行為。
3、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雙方約定的出賣人應交付的物;承攬合同中的標的物只能是承攬人嚴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
4、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可以是種類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攬合同的標的物是一種工作成果,這種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著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5、承攬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隨時可以解除合同;而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并無此權利。
6、買賣合同中當事人可以約定自合同成立起標的物意外滅失的風險,可由買受人承擔,也可以由出賣人承擔。承攬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攬人自己承擔工作物意外滅失的風險。 因此,實務中最重要的是審查該合同有無意在強調標的物的接受人對生產進行控制的內容。比如審查合同有沒有約定標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選材或者生產過程的監督檢查權、是不是享有單方設計變更權或終止定作權。這些約定不一定全部具備,但是必須能顯示出定作人對生產過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沒有體現對生產過程的控制,應認定為買賣合同。反之則認定為承攬合同。
加工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新產品的刀具及工裝的購買,乙方接受委托并為甲方在 雙方經過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1、 產品型號及名稱:(零件清單見附表)本合同總金額: ¥42585 肆萬貳仟伍佰捌拾伍圓整(小、大寫)。
2、 技術及質量要求:按照國家行業標準執行;
3、 驗收標準、方法:甲方負責驗收,標準按國標要求執行;
4、 交貨地點及運輸費用:華德集團液壓閥分公司,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5、 結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產品全部交付后30天全款支付給乙方;
6、 解決合同紛爭的方式:協商或北京法院仲裁;
7、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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