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工程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 篇1
合同范本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山東女子學院教職工宿舍7號樓1單元201室、401室三個衛生間和201室外墻維修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項目:
二、承包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包工包料對維修項目進行施工。
三、質量標準:施工質量雙方同意參照《濟南市建設工程管理條例》 的規定,衛生間、外墻防滲漏的保修期為5年,保修期內因質量原因所產生的材料費、人工費均由乙方承擔。
四、施工期限:XX年4月4日做衛生間滲水修復,4月9日前做完外墻滲水修復。
五、工程造價:甲方按照衛生間400元/個,三個衛生間,合計1200元;外墻防水40元/m2,需做50 m2,合計XX元。以上費用共計叁仟貳佰圓整。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項目和設計要求,先付貳仟柒佰元,伍佰元作為質保金,兩年后支付。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雙方簽訂的《_______項目戶內精裝修總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著實事求是、友好協商的原則,簽定如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1、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裝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2、凡屬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于乙方免費保修責任范圍;不屬于乙方責任(例如業主使用過程中自身人為損壞、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損壞等),但是經由雙方協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維修,費用雙方協商由責任方承擔,但費用收取不能高于市場綜合水平標準。
二.工程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工程通過驗收,完善整改意見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給業主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貳年。
三.保修金支付:
本工程將保留按合同結算總價的5%作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滿后,物業管理單位及甲方對工程質量無異議后15天內即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手續;支付保修金同時應扣除應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費用、違約金等相關款項。
四.保修要求條款:
1、交樓期間精裝修施工單位必須在現場組建專門的交樓維修辦公室,每一戶安排專業人員陪同我司交樓人員進行驗收移交。要求參與交樓的人員不得與業主發生任何沖突,對業主提出的意見必須認真記錄,按交房記錄卡記錄的整改項目反饋精裝修總包項目管理層并以最快速度進行整改維修。
2、要求精裝修總包在業主入伙后的六個月,作為維修高峰期,期間必須派足夠的固定維修人員(具體數量根據現場實際需要另行確定)在現場組建專門的維修辦公室,并每天到物業公司報到登記,以便出現業主招修時快速反應、即時處理。
3、維修高峰期過后,總包單位必須指定維修負責人,維修負責人應在甲方通知后4小時內趕派人或親自到現場進行維修,履行保修義務,保證維修的質量及效果。
工程合同 篇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建設工程項目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面積(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電器工程):共計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6.工程價款和費用的結算依據和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9.工程質量:以施工圖紙及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10.甲方主要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乙方主要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價款時,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額_________‰計算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價_________‰計算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的.,乙方可以請求順延工程日期,還可以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4)工程竣工后保險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為一個采暖期,在保修期內,屬承包方施工責任造成的如屋內漏雨、暖氣不熱、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負責免費修理。屬發包方或設計責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時為止。但保修一條除外。
15.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發包方7份,由發包方送建設銀行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3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守信,精選工程裝修合同范本。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量: 以合同預算表為準,發生工程量變更的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項執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條 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總用工時間: 天(工期順延的時間未計入)
第三條 工程價款
本工程總造價為:(大寫) (人民幣)
¥: 元
注:此價款為工程結算依據,最終要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
第四條 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按以下第 執行
(1)國家標準 (2)地方標準 (3)行業通用標準(4)甲方特殊標準
第五條 圖紙
1、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采用以下第 項執行
(1)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用為(大寫): 元,圖紙設計費用不包含在工程總價款內;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圖紙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提供圖紙的,應在開工前 天將圖紙交給乙方。
第六條 合同組成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工程變更
1、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坦,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發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確定變更價款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
(4)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3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5)發包人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3天內予以確認,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3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6)發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而實際工程繼續施工的,視為同意承包方人的價款變更要求。
(7)發包人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八條 雙方一般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工作
(1)開工前 天,全部騰空或者部分騰空房屋,清除障礙物(合同約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對未能全部騰空的房屋內的家具和陳設采取保護措施,為承包人進場做好準備工作;
(2)辦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保證乙方能夠順利進場施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辦理的,相關費用應當由甲方償付給乙方,并且工期相應順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電源,負責協調鄰里及管理機構之間的關系;
(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確認工作;
(5)施工期間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該房屋的,應當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護等工作,應當注意為施工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6)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據規定交納應由其承擔的各種稅費。
2、乙方的工作
(1)參加有關施工圖紙或者作法說明會議或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計劃交由甲方審定確認;
(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規范、防火規定,按期按質完成施工;
(3)未經甲方同意或者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試試拆改原建筑物主結構及各設備管線;
(4)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家具、陳設及水電管線的完好,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的通暢;
(5)對于施工過程中的在關事項(如材料的進場、隱蔽工程的驗收、竣工驗收等)需要甲方確認的,應當及時并給予其必要的準備時間;
(6)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合同范本《精選工程裝修合同范本》。
第九條 有關材料的約定
1、任何一方負責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均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產品,還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設計的要求。
2、對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者規格有差異的,對方有權要求更換,提供方應當予以更換。由此增加費用,由提供方承擔。
3、材料和設備進場后,統一由乙方負責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過程中有重大失誤而造成的材料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4、材料運輸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5、甲方應將材料和設備按時、按量運送到施工現場,并通知對乙方現場負責人驗收簽字確認。
第十條 有關施工和工期的約定
1、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的方式向發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發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發包人在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2、暫停施工
發包人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發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發包人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發包人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發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工期延誤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另行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十一條 關于質量和中間驗收的約定
1、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檢查和返工
(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甲方現場負責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4)因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書式通知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發包人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2)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應承認驗收記錄。
(3)經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4、重新檢驗
無論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發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發包方指定的現場負責人為: ,身份證號碼為: 。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視為發包方的確認。
第十二條 關于安全施工的約定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方認可后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三條 關于竣工驗收和結算
1、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自接到乙方驗收通知后 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交移手續。
(2)工程未經驗收合格時,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為,否則視為甲方對該工程已經驗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實際使用之日起計算。
2、結算
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將有關資料移交給甲方,雙方進行工程結算。發包人接到資料后 天內未有異議的,視為認可結算資料,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并簽字確認,若甲方在收到資料后既提不出書面異議又拒絕在結算單上簽字的,視為結算單已經得到了甲方的簽字確認。
第十四條 關于工程價款支付的約定
1、雙方同意工程價款按下列方式進行確定:
(1)固定價格:本工程總價款為(大寫): ;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 與乙方 原于 年 月 日簽訂的 ,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劃線
甲、乙雙方安排相關工作人員于已施工的 項目工程內容進行劃線,擬定于 年 月 日劃線結束。
二、工程資料
乙方按照劃線的已完工程內容,完善相應的工程資料,將已完工程完整工程資料經監理單位、 單位審核同意并簽字齊全后于20xx年 月 日前上報甲方相關部門,經甲方相關單位審核同意書面簽字后視為資料移交。
三、 工程量確認
1、對于乙方已完工工程內容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及監理、業主單位認可且對質量等其他方面無異議的工程量予以確認;
2、甲方或監理單位認為已完工程量中存在質量等其他方面問題需要修復的內容,乙方應在及甲方驗收,在乙方修復后經雙方及監理單位認可且對質量等其他方面無異議的工程量,對該工程量予以確認;
3、對于雙方劃線范圍內乙方未完工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的半成品或已做好相關施工準備工作的內容),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后,乙方負責完成后續工程施工事宜,乙方應在 天內完成后續工程施工。待工程完工后,經甲乙雙方及監理單位確認該工程質量等其他方面無異議,甲方對該工程量予以確認;
4、上述乙方完成工程在質保期內(質保期從整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如業主方、監理單位及相關驗收單位認為該工程有質量問題,乙方應承擔修復責任。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應按甲方通知內容完成質量修復責任。如乙方未按甲方通知進行修復,則甲方有權自行修復或委托第三方進行修復,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在上述事項完成后乙方一周內編制完整的工程結算書(一式三份)上報給甲方,甲方接到結算書后安排工作人員 天內給予審核結束。待雙方確認后作為工程最終結算依據。該最終結算價款為甲方應支付給乙方該項目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價款、駐地建設、前期投入準備工作等一切費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款項或責任。
四、結算價款支付
工程最終結算確認后 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結算價款的,于天內支付至結算價款的內支付至結算價款的 ,于 天內支付至結算價款的. %。每次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甲方應付款項 %,金額的合規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五、債務承擔
乙方承建該項目欠付的款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以自己名義或者乙方以甲方或甲方項目部名義所發生工程分包款項、勞務費用、材料費用、機械租賃費用、地方債務等所有款項),乙方都應予以承擔,并確保甲方接收該工程后順利進場,同時保證無第三人就乙方承建期間債務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項目移交
1、乙方承接該項目遺留的各類材料、設備(包括但不限于鋼材、水泥、沙石、鋼模、機械設備等)甲方同意接收的雙方在本協議附件材料接收單的明細表中予以確認,甲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應在 天內全部撤場;
2、乙方承接該項目所承建的基礎項目,包括但不限于預制場地、拌合站、活動板房等項目甲方同意接收后經雙方協商價格后在本協議附件基礎項目接收單明細表中予以確認;
3、乙方應在月日內完成所有撤場工作,乙方撤場前應將工程垃圾等雜物清理出場,施工現場清理干凈,乙方撤場結束時,雙方辦理接交手續。如乙方未按約定撤場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七、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1、2、3、5款、第六條所約定的事項完成后,解除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 ,合同解除后,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發生爭執,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書一式陸份,雙方各收執叁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雙方代表: 或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XXX
乙方: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XXX(以下簡稱甲方)將在北五十家子鎮升弘養殖場建筑工程承包給XXX(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承包協議:
一、建筑費用
建設物料及施工費用共239萬元,核算標準如下:
2、圈舍主體建筑:圈舍總面積20xx平方米,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合計120萬元。
3、辦公室及防疫室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費20萬元。飼料加工車間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費12萬元。
4、青貯池3000立方米,工料費合計45萬元,干草棚300平方米,工料費6萬元,沼氣池200立方米,工料費16萬元。
5、院墻及廠區綠化、路面硬化施工及物料費20萬元。
二、施工期限
工程建設自20xx年4月份開始,20xx年10月30日前交工驗收。
三、其他
甲方前期撥付乙方預備資金50萬元,用于園區建設前期施工人員的日常生活及物料購置支出。此款項由甲方在工程結束驗收交付后由甲方從乙方施工費中一并扣除。其余款項189萬元甲方根據施工進度分3次支付給乙方。
四、雙方權利和
(一)甲方:
1、認真履行協議要求,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施工費用。
2、為乙方提供勞動食宿場所,保證水、電設施正常使用。
3、負責維護乙方施工期間的正常生產秩序,保證乙方正常施工、
(二)乙方:
1、嚴格按甲方圖紙,在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施工。
2、施工所用原材料應按甲方建筑要求選擇,嚴格執行采購制度,保證原材料質量。
3、施工期間負責施工隊伍的'管理,保證施工安全,無責任事故。
4、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內保質保量如期交工。如延誤交工期限,負責賠償甲方相當于正常生產收入數額的違約金。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材料購買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產品的名稱規格單價數量及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模板按樣品收貨,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備注:參照所提供的模板使用說明資料使用,產品合格率為___%)若出現質量問題如大面積開膠起層包調包換,有一張換一張。
二、乙方供應產品或原材料必須滿足
1、達到______省相應的質檢驗收標準;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規格品牌商標(產地)和數量及時供應;
3、有產品合格證明書或相關文件。
三、供貨時間、運輸
1、甲方應提前___天將供貨計劃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計劃后應在甲方計劃___天內供貨。
2、由乙方負責貨物的裝車運輸,并運至指定地點:到工地由甲方負責卸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后,甲方及時派收貨員對貨物的數量進行驗收,并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作為雙方結算的'最終依據。(結算以實際送貨數量為準。)
四、貨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計算貨款方式及付款約定:貨到工地___個月后___個工作日內付清此次貨款。
五、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___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4、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六、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并承擔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___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以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___份,供方___份,需方___份。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貨款結清后此合同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稱: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編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園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承包人資質等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發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項目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1.5 資金來源:
第2條 工程承包范圍
2.1 承包范圍:
2.2 工程總面積:
二、合同文件及圖紙
第3條 本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 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4.1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范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db11/t212- 20xx)、《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 20xx)、 。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范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范規定為準。
第5條 圖紙
5.1 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
5.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 監理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監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職權: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職權: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并明確指出交接時間、權限。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 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8.2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 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6)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
(7)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并且:
(8)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日
第11條 進度計劃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并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 延期開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并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 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 工期延誤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 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后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后7日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 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
(2) 承包人應采取的趕工措施:
(3) 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
(4) 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 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標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 質量監督站鑒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
17.2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并于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 事故處理
19.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 合同價款
20.1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小寫): 元
第21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 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采用 方式確定。
21.2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
第22條 工程量的確認
22.1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2.2 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并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 %為預付款。
23.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
│ 撥付工程進度款時間 │ 占合同承包總造價 │ 金額 │
│ (工程進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幣(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3 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后 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并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后 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 %,結算總價的 %作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設備供應
第24條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
24.1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后)
24.2 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設備交驗的標準:
24.3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24.4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第25條 承包人采購苗木材料設備
25.1 承包人采購苗木材料設備的約定:
25.2 苗木采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 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準后方可實施,并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 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采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 確定變更價款
28.1 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后5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 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5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準。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 竣工驗收
29.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0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 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 竣工結算
30.1 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后,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15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 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并予以簽認。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后5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 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31.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綠化種植工程: (3) 噴泉、噴灌工程: (4) 其他附屬工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 質量保修責任
32.1 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內派人保修。
32.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 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 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 保修費用
33.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 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
第34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 違約責任
3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5.4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
35.5 其他:
第36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7.2 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范圍的約定:
38.2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 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 擔保
39.1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2)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 合同解除
4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后即告終止。
第42條 合同份數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 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附件: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
┌────┬───────┬─────┬───┬───┬───┬───┬─────┬───┐
│ 序號 │ 苗木材料名稱 │ 規格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供應 │ 送達 │ 備注 │
│ │ │ 型號 │ │ │ │ 時間 │ 地點 │ │
├────┼───────┼─────┼───┼───┼───┼───┼─────┼───┤
│ │ │ │ │ │ │ │ │ │
├────┴───────┴─────┴───┴───┴───┴───┴─────┴───┤
│合計總價: │
└────────────────────────────────────────────┘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聯系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EMALL:
銀行及帳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甲方資質定位及乙方注冊環評工程師的登記工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三年。聘用期自20xx年3月日至20xx年3月日止。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證件及文件(未注明復印件的為原件)(證件提供完畢,甲乙雙方正式簽訂合同)
1、注冊環評師執業資格證
2、學歷證(復印件)
3、身份證(復件件)
4、注冊環評師登記證
5、滿足三年的繼續教育課時證明
6、注冊環評師注銷登記情況表
7、原注冊單位的解聘證明和離職證明(時間寫20xx年2月上旬)
8、上崗證(若有上崗證,必需將上崗證一并注冊在甲方單位)
9、1寸彩色照片6張
三、聘用的環評工程師實行不坐班工作制。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按三年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120,000元)支付乙方基本工資。支付方式:第一年,雙方合同簽定之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第一年費用肆萬元整(¥40,000元)。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別在每年四月一日之前支付當年的工資,每年付款金額為人民幣肆萬元整(¥40,000元)。
四、協議期內,執業資格證,注冊證書由甲方保管。甲方必須妥善保管好乙方的證書,因甲方管理不當,將證件丟失,因此而產生相關損失的,甲方承擔責任。如果由于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注冊環評師資格證、注冊登記證丟失或吊銷,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資格證、注冊證丟失:甲方負責補辦證書;資格證吊銷:甲方向乙方補償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元)。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后果,甲方概不負責。
五、聘用期內,甲、乙雙方應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完成注冊環評師在甲方的變更注冊登記,并提供登記所需要的`相關資料和證明,以保證乙方的注冊環評師登記成功。
2、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負責乙方繼續教育費用,年檢所需資料及業績證明材料等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進行相關的配合。
3、甲方需要乙方親臨施工項目現場指導,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所發生的交通費、通訊費由甲方承擔。
4、簽訂本協議時甲方向乙方出具到期后的解聘證明、職業道德證明.
5、協議期內,乙方應及時、齊全、如實的提供甲方在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變更登記、申請資質時所需乙方的所有材料。并承諾所提供材料、證件真實、有效。在協議期限內日照綠之緣環保咨詢有限公司為其資格證書的唯一全權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開展工作,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6、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證書信息變更,不得有掛失、注銷證書等影響日照綠之緣環保咨詢有限公司正常使用的行為。
7、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在年度資質考核或乙方的年度考核業績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在評價報告書或其他資料上簽字(需簽字的報告或者資料,甲方應告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六、協議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協議可自動延長,延長期及相關事宜雙方協定。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本著相互支持與理解的原則:一方需要在前三個月事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七、本協議在下述情況下解除:
①因某種原因,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協議;
②本協議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③任何一方有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行為。
八、協議有效期內,雙方因國家政策等不可抗拒原因導致不能繼續合作的,雙方應互相諒解,協商解除本協議,乙方在收到甲方應給乙方的所有證書和材料后,乙方退還甲方自收到上述所有材料之日后的剩余工資,至此本協議解除。雙方在本協議上簽字確認。
九、其他協議生效后雙方恪守、認真履約。甲乙雙方均有保護對方秘密的義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至人民法院訴訟。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處理。
十、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開始生效履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簽字)
乙方:(簽字、私章)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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