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養合同模板合集五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養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保養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甲方空調維修事 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概況:
(1)合同地址:
(2)合同總價:
(3)合同范圍:甲方場所內所有空調設備保養、清洗業務
(3)承攬業務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
(5)付款方式:第一次內外機保養結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保養費用總額的50%為元,第二次清洗結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保養費用總額的30%為元,一年到期后,甲方推遲10天向乙方付清尾款為元。其他乙方提供的零部件所產生的款項(如四通閥、壓縮機、電腦板等),自合同簽訂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
第二條 保養要求
保養人員要求:乙方工作人員在現場作業時,應遵守甲方的相關制度,對于特殊工種,乙方現場施工人員應有廠家特約授權維修資格證書,無此類資格證的員工不得進入現場作業,由此帶來的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保養質量及說明
保養質量:保養質量遵照國家規范和行業標準以及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保養項目。具體內容如下:
1、乙方對甲方的空調一年內室內外機保養及清洗四次,室內過濾網每月清洗一次;
2、空調室外機:用空調專用清洗劑清洗冷凝器,檢查壓縮機冷凍油潤滑度及油位,電機電路安全檢查、制冷系 統壓力、電流測試、壓力溫度測試確保正常使用;空調室內機:過濾網清洗、電路檢查測試、蒸發器清洗和排水管及電器系統等部份的運行情況調整。
3、空調在維修時使用的制冷劑、電容、傳感器等小物件,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4、壓縮機、電腦板、四通閥、電機等空調相關的'設施如壞,則由甲方自購或乙方代購,乙方無償維修;
5、在合同有效期間,甲方空調機組運行出現故障,乙方應在接到甲方報修通知8小時內到達現場(天氣等不可 抗拒因素延誤除外)進行故障排除,直到恢復正常運行(設備零件損壞需要加工或訂貨除外)如乙方長時間 未到達修復,影響甲方營運的損失、維修的費用等皆由乙方承擔;
6、乙方以優惠的價格為甲方提供各種空調配件。
第四條 服務界定范圍
1、本合同乙方所述的服務費不含甲方設備改造、更換、遷徙變動等原因造成的費用,涉及該費用將用乙方最優 惠價格向甲方另行收取;
2、乙方不對甲方自行購買的零配件質量問題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零配件承擔質量保證,乙方不承 擔任何意外、破壞、遺失或損壞的責任,除非是乙方服務人員的疏忽所致;
3、甲方應配備消防設施及其它火災保險,乙方不負責火災責任及其它災難性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責任
1、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對施工現場的設備及人員安全負責,并遵守相關規定;
(2)由于維護不當,造成的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2、甲方責任:負責維護施工現場的指導監督工作,以便維護工作順利進行。
第六條 合同效力
1、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凡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應申請 國家有關部門按合同法的規定進行訴訟,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2、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需 方:甲方 供 方:乙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 期: 日 期:
電 話: 電 話:
保養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公平誠實和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服務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對安裝的太陽能設備(以下簡稱設備)以及用水點實施保養服務。保養內容如下:
更換太陽能管道,電磁閥,水泵,配件等,
2.對室外保溫進行更換或防護處理;
3.清理集熱器及水箱中水垢,更換集熱器密封件,整理維修集熱器漏水位置;
4.維修安裝水處理器、排氣閥、安全閥,保證系統安全運行;
5.對集熱器設備進行加固
6.對老化電線與線路進行維修更換;
7.更壞損壞設備;
8.處理用戶使用熱水不當問題
二、 服務期限
自 20xx年12月22日起至20xx年12月22日止,為期一 年。
三、服務時間
1、本合同規定的服務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時間內進行。
2、本合同所述設備若發生故障需要應急處理時不受時間限制,即乙方對設備提供365天,24小時全天候應急處理服務。
四、服務內容
1、本合同的服務方式選擇為全包。
2、乙方定期派技術人員,對所要進行的維修保養設備進行調整、檢查、清潔等保養工作,以使設備正常運行。
五、雙方的責任及權利
1、甲方權力:
(1)核查乙方單位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企業代碼證、資格許可證、法人授權書和工作人員的工作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
(2)若乙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工作內容,經甲方連續兩次書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內仍未履行,甲方有權書面通知終止合同。
(3)隨時監督、檢查合同范圍內的工作質量、進度、方法、記錄等,將其作為支付乙方維保服務費用的依據。
(4)有權安排專業人員隨從乙方工作人員一起作業監督工作,也可組織、邀請本單位或專業機構人士對合同范圍的工作進行抽檢評估。
(5)考察其同行業公司或乙方的其他客戶,對比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如確認乙方的工作質量、服務態度、技術實力等不能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時,有權提出終止本合同或本合同服務期限屆滿時,選擇和更改服務對象。
(6)在每次保養或維修的服務項目結束后,必須由甲方代表簽字認可,并將更換下的廢舊零件交予甲方,如沒有得到甲方簽字認可,甲方有權視本次服務無效。
2、甲方責任
(1)在不違反甲方管理規定的情況下,配合乙方工作人員通過或進入設備維修的專用區域。
(2)嚴禁無關人員擅入機房,機房內應配有符合消防部門標準的消防器材。
(3)負責設備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權專門人員就乙方所提供的維護保養服務的工作單上簽字確認。
(4)當設備出現異常現象及發生故障或事故時,及時通知乙方維修人員,準確告知其單位和所在位置,以免保修通知不詳而耽誤到達時間。
(5)應設備維護服務的要求,為機房提供足夠的照明、冷暖氣,按溫濕度控制的要求做好通風,并協助乙方工作人員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證設備高效率運行。
(6)合同簽訂后,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按時付款。
3、乙方權利
(1)在服務期限內,甲方不得與乙方以外的個人和組織發生與本合同內容相關的業務往來,否則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2)在服務期限內如遇與設備有關的變更設計、修復、更換性施工時,甲方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妥作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3)未經乙方有關維保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啟動或停止正在保養、維修、調試中的設備。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
(4)未經乙方有關維保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啟動因有故障而停止的設備,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
(5)正常情況下,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經乙方連續兩次書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內仍未履行,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終止合同。
(6)除遇不可預見的因素,在本合同規定服務項目外之料件損壞,其更換或修理費用乙方有權令甲方承擔;國家有關安全標準的規定發生強制性增補安全裝置時,甲方有權令甲方承擔安全裝置的人工和材料費。
4、乙方責任
(1)必須按照本合同或附件約定,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設備提供維修保養服務。
(2)維修保養人員應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3)自行配備工作所需的各種專業工具及設備,保養或修理時設置現場安全警示標志。
(4)接到甲方報修電話后,緊急故障三十分鐘到達現場處理,超出時間引起的事故或損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5)因保養不到位或工作人員違章作業、違法犯紀行為造成甲方損失時,應負賠償責任。
(6)乙方工作人員在維修、保養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
(7)配合政府部門對服務期內的設備實施通過年檢,如維保質量原因未能通過定期檢測或年檢的,發生的復檢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服務費用
每月每臺保養費(人民幣):¥ 元,每年每臺保養費(人民幣):¥ 元。 共計保養設備數量 (臺),年共計: 拾 萬 拾 佰 拾 元整。
七、付款方式
銀行轉帳( ) 支票( ) 現金( ) 其他( )
付款以季度為周期,各期維修保養費均在下季的第一個月內支付。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簽補充協議。
2、本合同簽訂后,以前所簽訂的有關設備的保養合同自動失效。
3、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本合同總金額/年10%的違約金。
4、除本合同中約定終止條款,沒有正當、合法的理由雙方不得隨意提出終止本合同,否則按違約處理。
5、本合同以外經雙方協商確認的附件、補充協議均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簽署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署蓋章: 簽署蓋章:
地址: 地址: 時間: 時間:
保養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接_________保養工程,達成以下合同:
一、保養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養合同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養周期及內容
每月巡檢一次
a.測試自動門各項功能。
b.檢測雷達靈敏度。
c.檢查門體及止擺器緊固情況。
四、隨機事件(接到電話48小時內到達現場)
1.電器故障:12小時內排除。
2.機械故障:24小時內排除。
3.對于玻璃破損更換:3天內完成。
保養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雙方簽訂的《_______項目戶內精裝修總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著實事求是、友好協商的原則,簽定如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1、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裝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2、凡屬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于乙方免費保修責任范圍;不屬于乙方責任(例如業主使用過程中自身人為損壞、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損壞等),但是經由雙方協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維修,費用雙方協商由責任方承擔,但費用收取不能高于市場綜合水平標準。
二.工程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工程通過驗收,完善整改意見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給業主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貳年。
三.保修金支付:
本工程將保留按合同結算總價的5%作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滿后,物業管理單位及甲方對工程質量無異議后15天內即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手續;支付保修金同時應扣除應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費用、違約金等相關款項。
四.保修要求條款:
1、交樓期間精裝修施工單位必須在現場組建專門的交樓維修辦公室,每一戶安排專業人員陪同我司交樓人員進行驗收移交。要求參與交樓的人員不得與業主發生任何沖突,對業主提出的意見必須認真記錄,按交房記錄卡記錄的整改項目反饋精裝修總包項目管理層并以最快速度進行整改維修。
2、要求精裝修總包在業主入伙后的六個月,作為維修高峰期,期間必須派足夠的固定維修人員(具體數量根據現場實際需要另行確定)在現場組建專門的維修辦公室,并每天到物業公司報到登記,以便出現業主招修時快速反應、即時處理。
3、維修高峰期過后,總包單位必須指定維修負責人,維修負責人應在甲方通知后4小時內趕派人或親自到現場進行維修,履行保修義務,保證維修的質量及效果。
4、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2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5、接到維修通知后,施工單位必須實行第一時間先檢查維修,后論責任的服務原則
6、乙方未能及時按規定進場維修或不能維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另請其它施工單位代為維修并確定價格,由此發生的所有維修費用及賠償費用、并加收以上費用的15%作為甲方管理費,以上費用可以從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應負的責任。以上費用發生后,乙方應在一周內按此發生費用補充保修金,否則另加收此發生費用的50%作為違約金,此費用直接從保修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補償等的全部責任、費用及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若乙方授權甲方全權代表乙方與相關業主進行相關事宜的談判等工作,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的3天內向甲方支付,否則甲方加15%的'罰款從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并要求乙方在一周內按以上費用補充保修金,否則另加收此發生費用的50%作為違約金,此費用直接從保修金中扣除。
9.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相關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施工。
10.在維修高峰期過后,施工單位建立回訪制度,即每2個月內派專人與物業管理處、甲方一起,進行一次對業主的上門回訪,及時了解業主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登記處理,從而提高客戶滿意度。回訪時要制定填寫《工程回訪登記表》(表格參考下表),填寫完畢后同時交一份給業主及管理處保留備案。施工單位若沒有按以上要求進行回訪,則一次罰款¥1000元。
11、對每一次維修完畢后,施工單位必須填寫《工程維修記錄表》(表格參考下表),同時交一份給業主及管理處保留備案。
工程回訪記錄表
工程名稱 業主房號
維修單位 合同編號 回訪日期
交付時間 質量等級 回訪方式
回訪情況及問題:
回訪人: 年 月 日
業主/用戶意見:
簽章(或記錄): 年 月 日
問題的原因及責任:
質量部門: 年 月 日
處理意見:
施工單位、物業、甲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工程維修記錄表
維修單位 業主房號
維修部位 維修日期
維修內容:
簽發人: 年 月 日
維修記錄:
維修負責人: 年 月 日
業主/用戶評價:
年 月 日
物業、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五.建立快速反應的聯絡保證措施:
1、在業主入伙交樓驗收及入伙后的維修高峰期間,施工單位必須在現場組建專門的交樓維修辦公室,并必須指定維修總負責人,與甲方、物業相關負責人對接,全力協助甲方驗收交樓工作,維修總負責人手機等通訊方式必須保持24小時通暢。設立維修辦公室聯絡專線,維修聯絡專線必須保證24小時有專人接聽,對反饋的維修信息做好記錄,并及時反饋給維修負責人,確保快速安排維修。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換負責人,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及物業并征得甲方、物業同意,在安排好相關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員之后方可更換。
以上規定內容中,施工單位違反任何一點規定,甲方每次將處以¥500-20xx元的罰款。
維修期間若維修負責人對該項工作不稱職,維修配合工作不能令甲方及物業、業主滿意,甲方有權要求在一周內無條件更換更合適的負責人,以確保維修工作的質量與進度。若施工單位采取拖延、不配合的態度與方式,甲方將處以¥5000元的罰款,并必須在一周內更換合適負責人。
維修總負責人:聯系方式:
2、在維修高峰期過后,施工單位必須指定維修總負責人,與甲方、物業相關負責人對接,全力協助甲方維修服務工作,維修總負責人手機等通訊方式必須保持24小時通暢。否則將每次處以¥500元的罰款。
維修總負責人:聯系方式:
3.維修總負責人必須在維修工作開始前2個月確定。
六.維修人員作業管理制度要求及處罰措施
1、乙方人員維修時出入小區時需佩戴管理處簽發的出入證或經管理處確認。違反一次處罰¥100元。
2、乙方人員入戶維修前,應事先征得業主同意,不得擅自入內。違反一次處罰¥500元。
3、乙方人員入戶維修時,須著工服穿鞋套,在返修過程中,必須作好施工作業點周邊的成品保護,必要時使用地墊,若因作業不善造成設施、裝修、家具的損壞須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并處每次每項¥500元的處罰。
4、乙方人員在業主家中不得隨意在非施工作業區域內走動;不得大聲喧嘩、翻看報刊雜志、電視;不允許亂扔垃圾、吐痰;不允許在業主家中吃拿東西、抽煙或無故逗留等。違反其中一項一次處罰¥500元。
5、乙方從甲方或管理處領用鑰匙,必須按甲方或管理處規定及時歸還。違反一次處罰¥100元。
6、乙方在離開維修現場或在空置房返修完畢后,須及時將返修現場清理干凈,關好門窗、水電開關等,嚴禁將空置房作為倉庫使用。出現任何不良事件,而導致業主索賠,均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并處一項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
7、甲方對乙方現場人員有違規或不服從管理的,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時整改,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整改的,可要求其退場并將另外委托其他專業公司完成修繕工作,同時一切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因工作需要乙方參加的會議,乙方相關人員在接到通知后應準時參加。未能準時出席或未征得甲方同意缺席的,遲到一次罰款¥500元;無故缺席一次罰款¥1000元。
七.其他獎懲制度:
1、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峰期間,根據施工單位的維修服務質量情況(從維修質量、速度、服務配合、客戶評價等方面體現),結合《工程回訪登記表》及《工程維修記錄表》體現的綜合維修質量、業主評價等方面情況,返修工作滿意度總體在90%以上的單位,給予¥3000元的獎金;對于綜合評價差,業主對維修工作出現過2次以上合理投訴的單位,給予¥3000元的罰款。
2、交付期間由業主提出的有效質量問題相關責任單位每條扣款¥50元,出現二次返修的按¥500元/條向甲方繳納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安排其他人進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施工單位在工程交付前指定返修負責人,必須組織足夠數量的返修工人,報甲方返修辦備案,并保證返修辦對返修人員的優先使用權。各單位須按照甲方要求人數派駐返修工人,每少一工日罰款¥200元,累計超過10個工日通報批評。各單位如需將派駐的返修管理人員和返修工人另作安排或減少人數,必須先征得返修辦同意后方可進行。
4、各施工單位負責本單位返修人員的管理,因返修人員不服從返修辦及物業的管理造成業主及甲方的損失由各施工單位承擔。返修辦將視違規行為產生的后果嚴重程度處以¥100-5000元的罰款并現場開具《施工單位人員行為過失處罰通知單》,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諉、拒絕簽收的行為,甲方有權直接處理,產生一切費用直接從責任單位的款項中扣除。
5、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峰期間由甲方、物業維修部每2星期評出5佳返修人員,5佳人員先由各施工單位維修辦推薦,甲方、物業維修部依據該工人維修記錄、客戶返修滿意度和工作量綜合質量,對滿意度較高的人員進行獎勵。每人每次¥100元現金獎勵,并建議各單位將該員工作為后續保修人員留用,同時滿意度較差的人員不得從事保修工作。
6、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峰期間,除維修總負責人外,各施工單位必須指定各班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由處辦理管理人員證件,可以穿便裝,返修辦依據管理人員所管轄人員的總體返修滿意度對管理人員進行獎勵。1個月評定一次,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次獎勵¥500元;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1000元,并必須更換該管理人員。
7、日常保修期間每月評出返修5佳人員,5佳人員評定依據客戶返修滿意度和工作量綜合分。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人每次獎勵¥100元并通報各單位以示獎勵;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500元。
8、日常保修期間各單位必須指定管理人員,每月進行一次評定,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人每次獎勵¥100元并通報各單位以示獎勵;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500元。
(注:所有罰款與獎勵均由甲方或物業發出《罰款通知單》、《獎勵通知單》
八.本維修協議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二份,與裝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保養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為保障消防系統能正常發揮其作用,確保消防安全,根據公安部1996年第30號令頒布的《建筑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對本單位現有的自動消防系統進行維護保養,乙方按甲 方現有的自動消防設備項目進行維護保養。
二. 甲方已設置下列的自動消防系統項目(打“√”)是乙方的維護保養
范圍,設備清單詳見《消防設施一覽表》。 ( )①. 火災自動報警; ( )②.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 )③. 臨時高壓消火栓系統或利用變頻恒壓調速水泵供水的消火栓系統; ( )④. 氣體滅火系統; ( )⑤. 有管網干粉滅火系統; ( )⑥. 泡沫滅火系統; ( )⑦. 防排煙系統; ( )⑧. 消防設施聯動控制系統; ( )⑨. 防火卷簾、電氣控制關閉的防火門、防火窗; ( )⑩. 高層建筑、地下建筑或重要建筑內的消防電話系統、事故廣播系統、 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
三. 維護保養方式: 乙方對維修保養范圍內的消防系統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測試,檢測時按《自動消防系統維修保養項目檢測報告》落實并根據檢測情況填寫報告(格式見附件),檢測報告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另一份于每年 月和 月分別集中送中山市消防局備案存查。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現自動消防系統運行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時內進行維修處理;如系統發生重大故障且不能正常運行的,乙方在 個小時內查處維修。
四.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 甲方要做好日常值班、檢查工作,有專業人員專職負責管理自動消防系 統,每兩周進行一次自測,并做記錄供乙方參考;甲方在工程改(擴)建和設備維修過程中影響消防設施的.,應先通知乙方,由雙方根據情況做好確保自動消防系統正常運行的措施。 2. 乙方要確定專業人員負責維護保養工作,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對合同范 圍內的自動消防系統負維護保養責任。乙方在維護保養過程中提供技術服務,按《自動消防系統維修保養項目檢測報告》負責對消防設備進行認真的測試、檢驗,所有消防設備應按規定時間進行全面的檢測、維護,不得偷工減料、馬虎應付了事。探測器投入運行兩年后,應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響應閥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試驗,不合格者更換。
五.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止)。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要商議續約事宜,甲方有權另選擇中山市有相應維修保養資格的消防工程隊伍承擔消防系統的維修保養責任。在未簽訂新的維護保養合同前,本合同將繼續有效,雙方仍受本合同約束。
六. 維護保養費用支付: 根據市物價局中價費(1997)第101號文件規定收費標準,甲方每年支付乙方的維護保養費是 (注:對于是乙方施工且竣工驗收合格未滿一年、已投入使用的消防系統,第一年內屬乙方免費維護保養,甲方不用支付維護保養費);因維護更換消防設備所需的費用另按合理價格計算、支付。雙方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后一星期內,甲方支付乙方首期維護保養費為 元,付款方式以季度結算。
七. 違約責任: 1. 甲方如不按合同定期付款,除須支付合同規定的維修保養費外,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每年維修保養費的 %的滯納金;甲方如未能履行合同而影響自動消防系統的運行,對由此而發生火災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負全部責任。 2. 乙方不按期對合同范圍內的自動消防系統進行維護保養工作的,應按每 年維護保養費的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未能履行合同導致自動消防系統缺乏維護保養而發生故障,對因此而發生火災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負全部責任。 3. 甲方或乙方如中止合同,應償付對方當年維護保養的 %的毀約金; 正式中止合同前10天內,甲方另選維修保養單位并簽訂新的維修保養合同。
八. 不可抗力: 凡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合同范圍內的自動消防系統損壞,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雙方均有責任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自動消防系統的正常運行。
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的,由雙方主管部門或中山市消防局調解;調解不成,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相關部門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議解決。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和雙方主管部門各執一份,中山市消防局一份。
甲 方:(簽章) 代 表:
乙 方:(簽章)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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