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合同模板集合8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單位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單位合同 篇1
甲方:×××煤礦
乙方:×××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根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需要,依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方決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礦長職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書》。
一、乙方必須經資質培訓機構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任職資格證,安全資格證,并在有效期內。
二、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各級政府有關煤炭行業的法律、法規,履行職責,遵守礦紀礦規,保質保量完成各級有關部門及業主交給的工作任務。如果因工作失職或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按慣例制度進行處罰。
三、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獎金,保障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勞保待遇。乙方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三、任期一年,即**年12月30日至**年12月31日。聘用期滿后雙方重新協商。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簽章生效。
甲方:×××煤礦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單位合同 篇2
1、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
2、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4、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5、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6、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7、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8、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9、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0、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經濟補償金和經濟賠償金是兩種不同的法律概念,針對不同的情形會有不一樣的處理方式和補償標準。在勞動合同解除后,用人單位有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就應該按時支付,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如果你在經濟補償金方面的糾紛可以咨詢網站的專業律師。
單位合同 篇3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解讀】:本條是關于用人單位發生合并、分立等情況后勞動合同效力的規定。
用人單位的合并一般指兩種情況,一是指,用人單位與其他法人或者組織聯合成立一個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被合并的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另一種情況是指一個用人單位被撤銷后,將其權利和義務一并轉給另一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這兩情況下,原用人單位在合并后均不再存在。為了保護原用人單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一個新的用人單位承繼了原用人單位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原用人單位對其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因此根據本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后合并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合并后的新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該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發生分立是指,在訂立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由一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裂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即由一個用人單位分裂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用人單位的分立分為兩情況:一種情況是原用人單位只是分出一部分財產設立了新的用人單位,原用人單位不因分出財產而終止;另一種情況是,原用人單位分解為兩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原用人單位隨之解體終止。為了充分保護勞動者的權利,本條首先規定了用人單位發生分立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防止用人單位以分立后原用人單位不存在或者勞動者權利義務已經轉移到新的用人單位為由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其次,根據本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分立后,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目前有的用人單位采用“金錢脫殼”的辦法逃避債務或者逃避對其勞動者的其他義務,即不轉移債務,而只是把資金轉移到新設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使原來的用人單位喪失承擔對勞動者義務的能力而拒絕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對勞動者負責。根據本條的規定,只要新成立的用人單位繼承了原用人單位的權利,就應當同時承擔其用人單位的義務,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和對勞動者負責。
用人單位的合并和分立不僅是現實中經常出現的情況,也是容易產生各種債權債務糾紛和勞動爭議的問題。在我國市場經濟秩序還未完全建成的情況下,為了防止一些用人單位假借合并和分立轉移債務,逃避應當承擔的各種法律責任,包括對勞動者的義務,我國民法通則第四十四第二款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這一規定就是要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并或者分立時,盡最大可能地保護對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本法關于用人單位合并和分立的規定,是民法通則上述立法精神在勞動法法領域里的具體體現,即要盡最大可能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近些年來,隨著經濟改革的進一步深入,不少用人單位根據市場要求和國家的政策,進行了重組和改建。一些用人單位被兼并或者被撤銷;另一些用人單位分立為新的用人單位。無論用人單位的這些改變是出于何種原因,其合并或者分立后,原勞動合同都是繼續有效,都應該按照本法的規定得到繼續履行。
單位合同 篇4
甲方:北京市海淀區醫協醫院
乙方:身份證號:家庭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與聘請乙方本人為專職司機。
二、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簽勞動合同。
三、其中試用期為__個月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四、乙方經甲方聘用后,自愿將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交給甲方保管,一直到離職為止。
五、甲方給乙方的租用車輛及薪資待遇:每個月4000元,包括五險一金。發薪日應在每月份10日銀行匯款或現金方式支付。
六、車險、保養以及車的正常維護由乙方自行來承擔。
七、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應遵守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公司彰程辦事,準時上班,按照公司的需要,自覺加班,不講怨言,愛崗敬業,吃苦耐勞。
八、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發生車輛違章違紀和車輛碰撞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負責,本公司概無責任。
九、乙方在工作期間內每天對車輛進行保養、擦洗;每天對車輛進行檢查,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再行駛。絕不帶著毛病上道。如不遵守交通規則,而發生交通事故,責任都由乙方來承擔,本公司概無責任。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十一、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崗位聘任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辦理。
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財產和經濟等損失。
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單位合同 篇5
一、未簽訂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系,即使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二、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三、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造成員工失業的,可能需要賠償失業損失。
如果因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失業保險費,導致員工被辭退后無法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時,員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
四、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為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五、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在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則不存在試用期(因為口頭約定的試用期是無效的),單位雖然可以辭退員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
六、不簽勞動合同不利于單位保護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單位必須對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是對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現形式之一。如果沒有簽訂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的范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于商業秘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商業秘密。這對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七、不簽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八、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從表面上看,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是對單位有利的事,可以免除對勞動者的責任。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并不因為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而免除其對勞動者的責任。相反,可能還會因此產生更多的法律風險。
單位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國農業科學院京區單位出租房屋規范管理有關問題的規定》、《中國農業科學院京區大院房屋出租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服務科研,方便生活的目的,共同協商,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平房▁▁間,使用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乙方日常工作、經營活動不得影響甲方良好的科研、生活環境,應保證甲方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遵守建設總體規劃和區域功能布局的要求。
第四條 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為▁▁年▁▁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條 續租
(一) 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用權。
(二) 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書面提出續租,雙方商定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若合同期滿前兩個月時,乙方未作續租表示,則甲方有權在預先通知的情況下帶新客戶進入乙方所租房間內察看,并另行出租該房間。
第六條 租金及保證金
(一)乙方所租房屋年租金總額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租金總計(大寫)▁▁▁▁▁▁▁▁▁▁▁元整,(小寫)¥▁▁▁▁▁▁▁▁元整。
(二)在合同簽訂日,乙方應交納▁▁▁▁▁元保證金;如乙方在合同執行期間,未有違約行為,終止合同時,甲方退還其保證金。
第七條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付
付款日期: .每次期滿前七日內將下期租金繳付甲方。
(二)□分期付款
首期付款日期: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剩余款項分別于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年 月 日,支付 元整。
承租人逾期繳付租金的,每日需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 ‰的滯納金。
第八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等費用,按□每月/□每季度實際發生額繳付,乙方在收到甲方繳費通知后七日內,將本期費用繳付甲方。
(二)乙方不能按期繳付上述費用,需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理由和延緩繳納日期,并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將采取必要手段進行催繳。
第九條 甲方權利及義務
(一)保證標準用水、用電和取暖。
(二)對房屋的主體結構和框架負有安全責任,負責房屋主體與框架的維修。
(三)甲方因合理事由,在提前通知乙方后(緊急情況除外),有權臨時終止使用樓內的任何公共設備、設施,可以進入乙方租用的房間進行有關檢查、維修或改建工程(不含土建)
若甲方在檢查中發現所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隱患,不再具備出租條件的,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第十條 乙方權利及義務
(一)與甲方簽訂租賃協議時,出具能夠證明其獨立民事主體資格的材料原件,并向甲方備案復印件。
承租期間,乙方營業執照或居民身份證,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等相關事項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后一個月內向甲方備案復印件。
(二)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備案主營業務,主營業務變更后一個月內要及時向甲方變更備案。
(三)涉及農資經營、涉農類信息咨詢、技術轉讓或農產品、保健品經營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在其簡介、宣傳資料、網站、技術資料、名片的地址欄,通訊地址只能使用“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2號ⅹⅹ信箱”,或直接在郵政管理局開立的不涉及中國農業科學院的其他信箱,并及時向出租方備案以上材料;必須在其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顧客提示牌(內容:本公司經營活動與中國農業科學院無任何關系)
(四)在經營活動過程中,乙方必須使用國家工商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國家編制機構及其他法定名稱登記管理機構登記注冊的正式名稱,不得擅自冒用中國農業科學院或下屬單位名稱,侵害中國農業科學院名譽權和知識產權。中國農業科學院的名稱包括“中國農業科學院”、“中國農科院”、“農科院”、“中農科”、“caas”、“caas”以及所有中國農業科學院下屬研究所的名稱等。具體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在承租方的公司簡介、宣傳資料、網站、技術資料、公司地址中出現、使用以上名稱。
(2)在名片上印刷以上名稱。
(3)在產品包裝上印刷以上名稱。
(4)在經營過程中,以口頭形式或默許使用以上名稱。
(5)其他能夠誤導消費者誤以為承租方為中國農業科學院研究所或下屬企業行為。
(五)在承租期內,乙方每年年檢后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書面年檢合格證明文件,以做備案。年檢未合格者,合同自動終止。承租期為起租日至年檢未合格日。
(六)乙方如對所租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需將裝修、裝飾計劃和方案報甲方,待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且乙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安全問題。若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乙方添置的新物除可移動的家具和裝飾物外,其他一切改建、增建的固定物從安裝之日起即為甲方所有。
(七)經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自設燈箱、戶外廣告牌的安全由乙方負責,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及場地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得在承租房屋內存放武器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不得從事其他損害出租方權益和廣大農民及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九)乙方須遵守甲方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與甲方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對所租賃房屋的防火、防盜負安全責任,因乙方原因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時,乙方負全部責任。
(十)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并賠償由此給農科院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名稱權和名譽權等無形財產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終止
(一)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及租賃物,并不負違約和賠償責任,乙方所付租金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1)侵犯中國農業科學院及下屬單位名稱權、名譽權和知識產權。
(2)以簽約公司正式名稱之外名義經營所租場所。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所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轉讓、承包或以其他形式給第三人使用(包括與第三人共同使用)
(4)擅自改變所租房間的用途、房屋主體結構、私搭亂建、室外占地經營等或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5)拖欠租金及其它應繳費用達30天以上的。
(6)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
(7)違反本合同附件二《承諾書》中的承諾的。
(二)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所租房間及設備完好地交還甲方(合理的自然損耗除外),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后,乙方應在▁▁▁▁天內搬離。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因發生地震、颶風、暴雨、市政規劃建設及其他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正常履行合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按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二)在本合同期內,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甲方及乙方雙方不得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單方面終止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規定將按年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標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上級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附件
入戶前乙方應履行以下程序:
a:提交企業執照復印件 b:提交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c:提交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d:簽訂安全防火協議書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合同 篇7
不少勞動者雖然與單位存在實際上的用工關系,但單位卻沒有與其鑒定一份書面勞動合同。這對勞動者來講是不利的,而對單位來說也是需要承擔責任的。那么單位不和員工簽合同需要承擔什么后果?請跟隨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企業不及時與職工訂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甚至于直接視為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實施條例》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4、《實施條例》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法律的規定,單位必須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的話從第二個月起就要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同時視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就是單位不簽勞動合同需要承擔的后果。更多相關知識,你可以到網站進行詳細了解。
單位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一、因為乙方資金重要,周轉艱苦,致使本身臨盆停泄,已簽訂合同項目不能按期落成,如不及時解決將嚴重影響到合同的實行。為包管履約,保護對外信譽,乙偏向甲方商議借錢X國民幣X元以便購入材料進行臨盆。甲方應乙方申請,贊成借給乙方資金國民幣X元。
二、上述借錢用于:
(1)訂購原材料:
(2)訂購輔料:
(3)其他如:購買對象等。
三、上述借錢直接匯到:
收款單位名稱:
收款單位開戶行:
收款單位帳號:
四、為包管甲方的資金安然及時收回借錢,乙方鄭重承諾如下:
1、嚴格實行合同,包管借錢專款專用,不挪作他用。如發明乙方將資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資金,同時乙方應支付借錢額30%的違約金。
2、對于上述借錢,甲方有權從雙方營業結算款或其他往來款中扣還;甲方也有權委托其他與乙方有營業往來的企業代扣。乙方對此不持異議。
3、本借錢協議書一經成立,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須按約準時間了債借錢,否則按每日1‰比例收取滯納金。
4、本借錢乙方最遲于借錢支付日起XX天內了債給甲方。
5、如乙方到期拒不了債借錢,甲方可以隨時向轄區國民法院提起訴訟。乙方應承擔甲方催討該款發生的誤工費、律師代理費等。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合同模板集合8篇】相關文章:
單位合同模板集合五篇01-15
有關單位合同模板5篇01-06
單位合同模板合集5篇01-04
有關單位合同模板八篇01-02
單位合同模板匯總6篇12-28
企業單位的停薪留職合同模板01-05
單位個人借款合同08-13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書模板三篇11-29
單位職工訃告模板10-22
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