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設計合同模板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設計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設計合同 篇1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20xx年5月15日簽訂建筑工程設計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現因方便面車間的工藝修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甲方將XX公司方便面車間內及料包車間的布置、方便面車間增加局部四層、面粉倉工程委托乙方設計,為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同意就原合同基礎上簽訂本補充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造價
1. 本工程總價為含稅RMB350000元,即人民幣叁拾伍萬元整。
2. 工程總價包含施工圖設計、出圖、郵寄以及施工圖的技術交底等方面所產生的直接或間接費用。
第二條 工程付款方式
1. 工程完成,甲方對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100%工程費用。
2. 甲方付款給乙方時,乙方必須提交給甲方同額之發票。
第三條 本協議中未明確約定其他事項,依原合同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可再簽訂補充協議。
第四條 本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 甲、乙雙方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甲、乙雙方應先進行協商,求得妥善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請甲方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裁決為終局裁決,對甲乙雙方都有約束力,雙方應按此裁決執行,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未有爭議部分,雙方應繼續執行。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訂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蓋公章) (蓋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或授代表:(簽章)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設計合同 篇2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合同簽約時間:年月日
委托單位:(公章)設計單位:(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聯系人:聯系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單位全稱:單位全稱:
賬號:賬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方名稱:(簡稱甲方)
承包方名稱:(簡稱乙方)
第二條設計依據: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設計的工程項目:
設計規模:
收費標準:%
投資:
預估設計費:元(結算時按實際發生數計)。
預付設計費:元
第四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設計所需要的基礎資料,技術要求,最終的提交時間為工程設計日開始。
第五條本工程收費標準,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x年修訂本執行(其未盡事宜另定補充協議)。
第六條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示返還預付金,設計已進行的工作量按總工作量按總工作量的比例結清。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返還定金。
工程設計在資料齊備后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設計文件時,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
第七條雙方各自的責任是:
(一)委托方
1。向承包方提供開展設計工作所需的有關設計資料,并對提供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2。在設計人員到現場查勘、工作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按國家有關規定,預付款單到戶起五日內,辦妥預付設計費的匯付手續。
4。維護承包方設計和設計成果的完整;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二)承包方
1。按合同規定的進度、份數提交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標準、技術規范的設計文件和圖紙套。
2。方案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計劃任務書范圍內的少量修改,由承包方負責,不另收費和簽協議書。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范圍的重大修改和變更,其收費雙方另協定。
3。負責對所承擔設計的工程進行設計技術交底;施工配合、解決施工過程中的有關設計問題。
第九條除確屬人力不能抗衡因素之外,各方如因違反合同規定而造成損失的,應按法律承擔違約責任。
(三)委托方
1。由于變更建設計劃,提供資料不明確,示按期提交設計基礎資料或工作條件等原因,而造成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設計進度、增付款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后補入原協議條文,以備查核。
2。中途要求停止設計,應書面通知承包方,已付承包方的費用無權請示返還,并按承包方已進行的工作量和因中途停止設計而造成的損失付所需要費用。
3。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費,每日按應付費的萬分之五償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付至承包方銀行賬戶后,由承包方開列款額與違約金相符合的收費通知單結清。
4。承包方提交初步規劃方案,十天內委托方應及時提出修改意見,逾期當作方案確定,正式出圖提交成果。
(四)承包方
1。因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設計文件、設計圖紙,因而拖延工期造成損失者,除應負責繼續完善和完成設計外,并應視造成的損失大小,由雙方按受損失部分的價值,協商減收設計費款額,并補入原協議書中,以備查考。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立即生效,工程設計結算后,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一條本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本合同有未盡事宜,將根據國家合同法,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副本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設計合同 篇3
中國______公司和___國____________公司
關于______工程技術咨詢服務協議書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__國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咨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咨詢服務,乙方愿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范圍如下:(詳見附件)
(三)乙方的義務如下:
1.乙方應于年月份內派遣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程咨詢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為期天的技術咨詢服務,派出技術咨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專家應到現場考察,并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咨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交咨詢報告初稿,并在離開中國后一個月內提交正式咨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的內容應包括附件中所列內容,并用英文書寫。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咨詢服務的時間為個日歷日(包括個旅途日和個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咨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后,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咨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應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義務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整)。
2.為乙方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的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并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書所規定的總金額的75%計美元,在乙方所派專家到達北京后,甲方憑收到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3天內通過中國銀行和___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1)商業發票正本一份;
(2)商業發票復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的25%,計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咨詢服務并提交正式的技術咨詢報告后,甲方憑收到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天通過中國銀行和___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1)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郵寄正式技術咨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過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科稅法》對乙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在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___國,由(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的名稱)根據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4.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協議應繼續執行。
(十)不可抗力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水災、火災、地震、內亂、封鎖、政變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協議執行時,則經雙方協商后本協議可以暫停履行。如乙方專家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回國的,甲方應負擔回國旅費。
(十一)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中英文書寫,并采用公制單位。
(十二)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后需經中國政府批準才能生效。本協議以中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公司___國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地址:
電傳: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______公司___國____________公司
附件:技術咨詢具體范圍
設計合同 篇4
委托方: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受托方: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稱雙方,獨稱一方。)
鑒于:委托方與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下稱《預售合同》),約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預購上海市楊浦區閘殷路889弄盛世豪園(下稱盛世豪園二期)_____幢____號____層_____室(下稱該房屋)。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友好協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以及其他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第一條 關于該房屋裝修之委托
1. 委托方不可撤銷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協議附件一規定的《裝修設計平面示意圖》及附件二規定的《裝修和設備標準》對該房屋進行裝修。委托方承諾,前述委托是獨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外,也不得自行對該房屋進行裝修。
2. 受托方有權選聘受托方認為合適的任何裝修公司對該房屋進行裝修,并且無需經委托方同意或認可,但本協議下該房屋裝修工程的保修責任仍由受托方根據本協議規定承擔。
第二條 裝修工程款
雙方確認和同意除委托方應當根據《預售合同》支付《預售合同》下的全部購房款之外,委托方無需就該房屋的裝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價款。
第三條 裝修質量及保修
1. 受托方承諾按照本協議附件一的《裝修設計平面示意圖》及附件二的《裝修和設備標準》對該房屋進行裝修。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協議附件一及附件二規定的標準,委托方有權要求受托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0.5倍給予補償。
2. 委托方同意在該房屋裝修施工過程中,如因裝飾材料、設備生產、供應、采購等方面的原因,導致該裝修不能滿足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受托方有權按實際情況以同等品質建筑材料及設備代替。
3. 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質量保證書》、《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說明書》的前提下,受托方對于該房屋裝修工程(但該房屋內的所有電器和設備除外,電器和設備的保修期和保修辦法按本條第4款執行)的保修期為2年(下稱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該房屋裝修并將裝修后的該房屋移交給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協議約定視同移交給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計算。
4. 在保修期內若因該房屋裝修工程的質量問題發生裝修損壞的,委托方有權要求受托方免
費修復。但雙方同意,對于該房屋內的電器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廚房電器、衛浴五金、照明電器、空調、地暖、弱電設備以及其他電器和設備等,均由電器、設備廠商或供應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務,具體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電器、設備廠商或供應商提供的保修文件為準,受托方應將該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給委托方。
5. 雙方進一步同意:
1) 本協議所指修復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內對該房屋的裝修工程出現的質量問題進 行修復、更換(但正常損耗、人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問題不在保修范圍之內),以達到本協議約定的標準。同時,委托方已獲知并同意,受托方選用的某些材質因礦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將可能存在紋理顏色的差別。
2) 如因委托方的責任、使用不當、曾經改動或因其他不可歸責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現 的裝修損壞或問題,受托方均不承擔任何保修責任和其他責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擔修復費用的前提下,為委托方安排修復。
3) 委托方同意和認可:
(1) 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調和紋理的,由于其復雜的礦物成 份和其中混合的雜質,會呈現出顏色差別和斑點;
(2) 木材是含有紋理和不同色調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篩選和安裝中其顏色和紋理不會完全一致;
(3) 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損壞不屬于保修范圍。雙方同意,若發生以上任何情況均不屬于質量問題,受托方不承擔任何保修責任。
4) 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導致無法采用各項裝修、設施、設備的品牌、材料、顏色時,受 托方將使用同等品質、檔次的材料、顏色予以替代。
5) 因天然石材和花崗巖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現細微裂紋等情況,為保證石材自然色澤等 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進行修復、拋光等處理。
6) 該房屋內的墻紙、軟包、木飾面、墻磚、地磚等,均以實際裝修結果為準。
7) 該房屋內的局部結構、管道、線路、接口、開關、插座、可視對講、小五金等因設計優化的需要,具體安裝位置將由受托方自主做適當調整,均以實際裝修結果為準。
8) 受托方有權在不違反本協議的前提下,對本協議及其附件未明確規定的部位、裝修 標準和情況,按照受托方認為合適的方式進行裝修處理,委托方認可和接受該等裝修處理。
6. 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該房屋所在樓盤的樣板房僅作為商品房裝修后的空間布局展示,不作為,也不得被視為,該房屋的裝修裝飾標準。前述的樣板房內的布藝裝飾、家用品、家具、燈飾用品等僅作為用品擺放指導,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裝修范圍內。
第四條 關于該房屋的驗收、交付和移交裝修
1. 委托方不可撤銷地委托授權上海方達物業經營公司(以下簡稱為方達公司)代為辦理下列全部事項:(1) 代為接收受托方發出的交付該房屋通知;(2) 代為根據《預售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下稱毛坯房驗收(3) 代為認可和接受該房屋的驗收結果;(4) 代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該房屋;(5) 代為將該房屋交給受托方進行改造和裝修;(6) 代為簽署上述事項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書等;代為簽收上述事項所涉及的相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質量保證書、新建住宅使用說明書等。
2. 方達公司代理委托方進行驗收、接收和接受該房屋后,將代理委托方保管該房屋的鑰匙以及其他相關物品,并將該房屋移交受托方進行改造和裝修。
第五條 裝修期限、裝修工程驗收、裝修后移交以及物業服務費用
1. 雙方同意,受托方將在委托方將該房屋移交給受托方進行裝修后的個月內完成 該房屋的裝修,并將裝修后的該房屋移交給委托方。
2. 該房屋裝修完成后,受托方應當通知委托方對該房屋的裝修工程進行驗收和移交(下稱首次通知),驗收的標準為本協議及其附件規定的裝修標準。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規定的期限內辦理該房屋裝修工程的驗收和移交手續并且簽署驗收和移交確認書的,則受托方有權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來辦理該房屋裝修工程的驗收和移交(下稱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規定的期限內前來辦理該房屋裝修工程的驗收和移交手續并簽署驗收和移交確認書的,視為委托方已經完成該房屋裝修工程的驗收和移交并且認可和接受該房屋裝修工程符合本協議及其附件的規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協議
第五條第1款規定完成了該房屋的裝修并將裝修后的該房屋移交給委托方。
3. 自裝修后的該房屋移交給委托方或者根據本協議約定視同移交給委托方之日的下一個月的第一日起,該房屋的物業服務費用由委托方承擔和繳納,并且該房屋裝修工程的滅失和毀損的風險亦由委托方承擔。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長該房屋裝修工程的保修期。
4. 若委托方于驗收交接該房屋的裝修工程過程中提出對該房屋裝修工程的書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該房屋的裝修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該房屋的裝修工程,委托方仍應當立即接受裝修后的該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擔延期移交裝修后的該房屋的違約責任。但是受托方應當根據本協議約定的標準及時自行或通過第三方對該房屋裝修工程進行整改。
第六條 特別約定
1. 委托方承諾,委托方不得因為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者本協議的簽訂、變更或解除而解除
《預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還該房屋。
2. 如果委托方尚有《預售合同》項下應付而未付的購房款,則受托方有權相應順延移交裝修后的該房屋,并且本條并不損害受托方根據適用法律規定和《預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權利和救濟。如果受托方根據前述規定決定順延移交裝修后的該房屋的,則自該等順延期間開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該房屋的物業服務費由委托方承擔和繳納,并且該房屋裝修工程的滅失和毀損的風險亦由委托方承擔。
3. 如本協議因《預售合同》無效、被撤銷、解除或終止而終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據本協議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權利要求或主張。
4. 委托方已經充分知悉和了解,該房屋所在樓盤經上海市地名管理辦公室注冊的標準地名為盛世豪園,推廣名為盛世御瓏灣,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記載的建設項目名稱為盛世豪園(原市光路300號地塊)二期,其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記載的工程名稱為盛世豪園(原市光路300號地塊)二期項目,其預售許可證記載的樓盤名稱為盛世豪園,其在本協議及委托方簽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稱為盛世豪園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該房屋所在樓盤的名稱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權利要求或主張。
5. 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
(1)在《預售合同》簽訂之前,該房屋已經滿足《預售合同》 規定的交付條件;
(2)上海方達物業經營公司(以下簡稱為方達公司)已經對該房屋進行驗收,根據方達公司的驗收結果,該房屋符合《預售合同》規定的要求和標準;且
(3)在簽訂《預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經對該房屋進行裝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認可和同意,該房屋符合《預售合同》規定的要求和標準,受托方將不會對此提出任何異議或權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認可和接受經該房屋根據本協議進行裝修后的結果和后果。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第1款規定的期限完成該房屋的裝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裝修后的該房屋的,則每逾期1日,受托方應當向委托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200元。
2. 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導致受托方無法于本協議規定的時間前完成該房屋的裝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裝修后的該房屋的,受托方無需對此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 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以求解決。如協商不成的,該爭議應當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2.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本協議并且《預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預售合同》無效、被撤銷、解除或終止的,本協議自動終止。本協議與《預售合同》有矛盾或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3. 本協議一式叁份,每一方各執壹份,方達公司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設計合同 篇5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規范、電力部門的行業規范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10kV配電工程
2、設計內容:新裝變壓器容量為6060kVA3。
二、設計文件提交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內容和有關基礎資料進行設計工作。
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設備清冊共3套。
三、設計費
經雙方協商,本工程設計費一次性包干價格為壹拾壹萬元整(¥110000元),如因電力部門及現場情況限制等原因,所造成的設計圖紙更改不再另行計費,須乙方無償配合。并由乙方負責本工程施工設計圖紙報批且得到電力相關部門審批通過。
四、支付方式
1、本合同雙方簽訂后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設計費的40%計肆萬肆仟元整(¥44000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3套設備清冊及相關資料后,甲方支付本合同設計費的40%計肆萬肆仟元整(¥44000元)。
3、本工程施工設計圖紙報批且得到電力相關部門審批通過后,甲方支付本合同設計費的剩20%計貳萬貳仟元整(¥22000元)。
五、甲方責任
1、應尊重乙方根據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規定進行設計工作的執行,不應提出與國家或行業標準、規定相抵觸的要求。
2、向乙方提供開展設計工作所需的有關基礎資料,并對提供資料的時間和可靠性負責。如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符合設計要求,乙方則相應推遲設計進度。
3、乙方已開始設計,也得到甲方認可,如甲方違約,應支付乙方設計費用的百分之四十(¥44000元)作為違約金。
4、甲方應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5、按合同規定支付設計費。
六、乙方責任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根據國家及行業執行規程、規定及質量標準進行設計工作。甲方提供完備資料后,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工作日內完成設計工作。
2、負責對現場進行實地測量以及收集設計所必需的有關技術資料。
3、對所設計項目應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負責設計范圍內的相關工作。
4、乙方應采用經濟合理的設計方案,保證所設計圖紙符合要求。
5、乙方負責此工程設計圖紙報批并通過電力相關部門審批。
6、按時提交施工圖文件。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九、合同簽署: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設計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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